财政收入范例

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范文1

 

近年来,由于产值、梢售收入等指标的水分过高,许多地方改用封政收入来衡t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因为,人们认为,封政收入的来源主要是税收,是亦硬打硬的钱来支排的,所以对政收入也被称为“最实的数字”。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本应该“最实的数字”也被注了水,一些地方对政收入也出现了失真现象。   一、财政收入盛增的主要体现   (一)对政收入毅据信息失真问题产重。目前,虚假财政收入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四种:一是亥吃卯枚,即在当期应纳税毅不足以完成收入任务时,采取预征、预借等手段将纳税人后期(即还没有实现的)应纳的税毅提前移入本期入库的方法;二是应退不退,对那些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先征后退的税收,采取不予退还或延期退还的办法,以保证当期税收收入的相对增长;三是空转,就封政、税务、金融三家联手开单据作手续,虚列财政支出,皮增封政收入;四是引税,将不属于本地区的税收人为地在本地区入库,实行异地入库,以达到本地税收增长的目的;五是列收列支,封政将预算外收入列入预算内,实行封政虚收虚支。   (二)对欢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封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这使得财政收入总t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封政也难以满足杜会经济发展的支出需要,必然导致财政收支困难,对政收入质t也就难以提高。   (三)说收占对政收入的比重不高。近年来,由于加强了封政收入管理,非税收入得到了较好的规范,因此,税收占对政收入的比t在不断提高,但这一比重仍然不商,政府收费等非税收入占材政收入比重还相当高,这在县乡尤为突出。   (四)对政收入征收成本校高。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美国、日本、加幸大、法国等国家的税收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在0.6%、0.8%、1.6%、1.9%左右,而我国目前省以上政府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则在5%以上,而省以下政府税收征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一般都在10%左右,有些地方甚至达到4口%。此外,组织非税收入所发生的成本一般比组织税收收入所发生的成本更高。如果较高的财政收入征收成本没有形成较高的材政收入的话,财政净收入必然会受影响,财政收入质t也不可能高。   (五)实际可支配对力比重不高。财政收入增速与可支配财力增速度不一致,政府真正的可用封力并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这已经成为制约地方封政收入质t提高的重要因素。   二、财政收入虚增的成因   一是分税不彻底。1994年实施分税制时,各地为保地方利益,普遗都将“两税”(增位税、消费税)墓数做大,宜吃卯粮,甚至凭空虚增。分税制实施后,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的税制改革,强化中央对地方的财力集中,特别是2002年的所得税分享改革更为明显。为了地方利益,一些地方又虚增了所得税墓数。不管是1994年的分税制还是2002年的所得税分享改革,各地都经历了当年争墓数,以后保墓数的过程,一些地方当年为争基数做假,以后年度保不住墓数,仍得做假。   二是目标任务和政蜻考核机制不科学。目前,各级政府一般都以封政收入年年递增为一项重要的目标任务,而且实行目标任务与当地政绩相挂钩的考核机制,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把是否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作为考核下级政府政绩的一项硬指标,搞“一票否决”。由于这种不科学考核机制的存在,必然会诱导个别部门领导及人员为早日出政绩而虚报财政收入数据。   三是一些地方领导认为,别人在这里当领导时,对欢收入很高,如果把毅字减下去了,一方面卫得自己工作能力差;另一方面还得照顾上下任的关系,不能摘上一任领导的姐。这就形成了“虚收空转,一任跟着一任干”。   四是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这主要表现为地方本权过大和中央对税权的高度集中。当地方政府无法通过正常的税收获得足够的封政收入时,就会利用其行欢权力征收各种收费、墓金、集资等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很难降下来,尤其在地方,越到墓层这种情况也就越严重。   五是税收征管“条块分荆”。目前,我国国、地税两套税收征管系统的“条块分割”管理形式,强调要打破传统行政区划分格局,但在实际中却没有做到。现在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墓本上还是按行政区设!的,但是在税收任务下达上却条块分割,往往税务机构垂直下达的收入任务,要小于地方下达的收入任务,地方要完成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就需要税务机构的配合,税务部门就要政策,提条件,这块收入的税收成本特别高。   六是材政监赞块位,监专效能显现不足。各级封政监奋部门除了级次检查以外,对于收入质t的检查,墓本上没有纳入日常工作职责。造成了封政收入监奋检查工作显得比较薄弱,使得整个监奋检查工作缺乏全面性、深入性。另外,审计监冬也存在失效。审计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虽然有对财政收入宾实性检查的职能,但受多方面的影响,加之没有有效的处罚措施,导致审计对封政收入的监奋流于形式,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政收入监仔工作的效能,同时也影响了财政监奋的工作效率。   三、财政收入虚增的危容   财政水分比产值水分的危害要大的多,因为产值仅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参照数字,而财政收入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要用来给发工资,用于各项公用事业支出,比如兴修墓础设施等,特别是当前封政体制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其财政与事权是相统一的,上报了多少对政收入,相应的就要办多少本,不可能“画饼充饥”。同时财政又是重要的经济杠杆,杜会经济生活是要通过封政、金融、税率等工具来进行调节,一个有水分的封政无法发挥社会调节能力;从深层次上来看,封政状况是经济决策的依据,封政造假会造成经济信号失真,导致上级政府决策失误,使宏观经济运行失衡。度假的财政收入,不仅影响公共财政职能的发挥,而且削弱宏观调控措施对经济的调节力度。度假的封政收入会使预算约束流于形式,造成弄虚作假和腐败之风芡延。一些贫困地区本来就发展缓慢,采取预征税教增收方式无疑是杀鸡取卵,对企业来说更是釜底抽薪,给企业发展人为制造阻力,必将使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更加滞后。另外,从外地引税,必须支付大t的回扣,不仅增加倾外负担,而且容易滋生腐致,其结果必然是国家利益受损。虚很的封政收入致使出现泡沫封政,封政风险加大。由于封政收入有水分,掩盖了赤宇矛盾,加重了今后封政收入任务压力,造成一种表面上的经济繁荣,而实质上财政吃紧,从而引发财政风险,最终必将影响杜会政治德定。#p#分页标题#e#   四、预防财政收入应增的对策   (一)健全以“分悦制”为基础的对政体制。现行的非完全分税制模式是过渡阶段的产物,完全分税制才是我国财税改革的科学与理想的模式,按税种划分各级政府的固定收入,地方也有一定的税收管理权。将加快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与解决当前封政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一般性转移支付还不可能全面引入因素法的情况下,应率先将地方政府的基本行政经费和教育经费作为墓本因素引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保证地方政权的顺利运转。   (二)建立科学的时政收入目标任务与政蜻考核机制。首先,从各地财源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封政收入目标任务,明确财政收入应该依法征收。与此同时,将封政收入质t纳入封政工作目标管理和公共对源建设考核的必要内容,度止单纯以收入任务完成作依据的“一票否决”办法。其次,建立以加强收入征管和提高收入质t为主要内容的封政收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封政收入预算管理质t考核,主要包括是否空转列收列支、是否混淆基金预算与一般预算、是否混淆预算级次、是否违反规定将事业性收费纳入一般预算等,从而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封欢收入考核机制。最后,政绩考核不应单纯以收入数字为依据,而应以工作考核、群众评价为主要依据。   (三)加快欢府职能转交。一要按照公共产品的受益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二要道循事权与封权相统一的原则,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方式,适度下放税收管理权限。对中央税、共李税和全国统一开征而且对国家宏观经济有影响的地方税种,其税收管理权限集中于中央,以有利于全国税收政策的统一;对全国统一开征但对统一市场影响不大的地方税种,可由中央行使立法权,其他管理权则归地方;对收入较小,具有明里地区经济特点,不宜统一开征的税种,可将所有税收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地方;同时,应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中央批准,开征部分地方税种。三要加强封政分权领城的法制建设,用法律来规范封欢分权。   (四)健全法律制度,规范对玻职贵。规范封政自身管理工作的法律制度,如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会计法等法律制度,规范封政工作行为,增加对扰乱封政工作秩序的惩治规定,坚持抵制和检举违反会计制度、应报浮夸等不法行为,对授意、指使、强令封政部门编造度很封政收支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严惩,以维护国家法律的葬严。同时封政税务部门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展行自身职贵,顶住各方面压力,严把会计信息关,力求财政收支宾实可方。   (五)扩展对欢监赞的内容,健全对欢收入质全监份机制。今后一定时期内,财政监奋要圈绕若封政收入征收部门和国库的征收、划分、留解、退付等各个环节扩展,将封政收入质t监奋列入各级封政监奋专职机构的工作职贵,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封政收入质t的内部监奋和上下级之间的监奋,并逐步建立封政日常监奋机制,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奋。同时加强审计部门的监奋,明确对造成财政收入皮假的单位和相关贵任人的处理处罚措施,增大收入造假的风险成本,有效扼制造很行为。

财政收入范文2

1.各乡镇(街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完成情况。

2.税源培植、收入组织及管控情况。

二、考核方式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按月公布、年终考核、一次兑现”的方式进行考核,即按月公布收入完成进度,年终根据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计奖,一次予以兑现。

(二)税源培植、收入组织及管控情况。

按照百分制考核。

1.队伍建设(10分)。

(1)成立乡镇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治税工作(5分)。成立组织并正常运作的得基本分,未组建或未运作的不得分,未正常运作的酌情扣分。(2)制订委托人员考核办法,按季(或月)组织业绩考核,委托人员作用发挥好(5分)。未制订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2.税源培植(30分)。

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中当年引进乡镇工业集中区企业个数、全民创业任务中当年新增一般纳税人企业个数和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任务的,分别计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收入组织(50分)。

(1)组织开展纳税户日常巡查,认真做好帮办服务工作,按月上报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分析材料,督促纳税户及时申报缴纳税款(10分)。未及实上报情况分析或未组织开展巡查的不得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酌情扣分。(2)年内组织2次以上专项综合治税行动,开展税收清理检查并取得实效(20分)。未组织综合整治行动的不得分;无实效的酌情扣分。(3)所属企业在上级税收专项清理检查中未发现严重偷漏税行为(10分)。所属企业存在严重偷漏税行为被举报经查属实,或在县以上专项检查中发现严重偷漏税行为的,扣10分。(4)收入组织规范合理(10分),有县内拉税等破坏收入秩序行为的扣20分。

4.税源管控(10分)。

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根据税务登记证按户设立税源台账并及时更新,逐月登记纳税户的纳税信息并及时向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反馈。未设立税源台账或虽设立税源台账但未按月登记的,或未按规定要求上报税源排查及纳税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三、奖励措施

设完成任务奖、收入增幅奖和税源培植、收入组织及管控奖共15万元。

(一)完成任务奖5万元。

1.完成当年公共财政收入任务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2.完成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乡镇(街道)本级国税(不含营改增)收入任务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在完成当年收入任务的前提下,税收占比在85%以上的,奖励1万元。税收占比低于85%的不予奖励。

4.完成年度罚没收入和计生抚养费征收任务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收入增幅奖5万元。

本级入库增值税增幅10%以上,其他乡镇增幅2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税源培植、收入组织及管控奖5万元。

年度结束后,由县综合治税办公室组织对乡镇税源培植及管控情况进行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90分及以上不足95分的,奖励3万元;85分及以上不足90分的,奖励2万元。考核奖金主要奖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有功人员。奖金总额的70%用于奖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中党政正职的奖金比例分别占奖金总额的15%。

四、处罚措施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年终目标考核全面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

1.未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以及其中的国税收入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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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度实现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二、考核方式

考核按照“按月公布、年终考核,分档计奖、一次兑现”的方式进行考核,即:每月公布收入完成进度,年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档计奖,年终一次兑现。

三、奖励措施

设完成任务奖和税收占比奖,奖金最高为10万元。

(一)完成任务奖。

按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乡镇(街道)本级国税(不含营改增)收入任务分别计奖。

1.凡完成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凡完成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乡镇(街道)本级国税(不含营改增)收入任务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

(二)税收占比奖。

在完成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前提下,按税收占比分档计奖:税收占比在85%(含85%)以上的奖励3万元;85%-82%(含82%)之间的奖励2万元;82%-80%(含80%)之间的奖励1万元,低于80%不予奖励。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虽完成任务但税收占比低于70%的乡镇(街道)完成任务奖按60%执行。

(三)奖金分配。

考核奖金主要奖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有功人员。奖金总额的70%用于奖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中党政正职的奖金比例分别占奖金总额的15%。

四、处罚措施

对未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的乡镇(街道),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全面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税收征管。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排查税源,全面掌握税源分布情况,建立健全纳税户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税源稳定。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税收网络建设,严格履行协税护税义务,完善委托工作,确保税收应征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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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就需要让居民收入增速高于财政收入增速。据《中国统计年鉴》统计,1978-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平均增速达到14.9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平均增速为18.45%,农村居民纯收入总额平均增速为12.36%。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导致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1978年,全国财政收入仅为1132.26亿元,1991年就突破3000亿元,达到3149.48亿元;1999年突破10000亿元,达到11444.08亿元;2011年上升到103740亿元,突破10万亿元,是1978年的90多倍。纵观30余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增速变动,可以以1996年为界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居民收入增速较快阶段(1978-1996年):这一时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最快,平均增速达到了21.13%,农村居民纯收入总额的平均增长速度次之,为16.67%,均高于财政收入的平均增速11.27%。其间,除了个别年份(1983年和1985年)之外,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财政收入。第二阶段为政府财政收入增速较快阶段(1997-2011年),这一时期我国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都有所放缓,财政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总额的平均增速分别为19.34%、15.23%和7.19%,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逐渐超过了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国民财富的政府集中度不断变高,在初次分配过程中居民收入分配比重持续下降。由此可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我国国民收入总财富呈现不断向政府集中的态势,这一现象导致政府和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进而导致政府部门在参与初次分配的时候挤占居民的收入分配额度,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从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和GDP弹性系数(表1)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在参与国民总收入的初次分配过程中占比过高、增速过快。以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和GDP弹性系数为例,1978-2010年我国政府部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状况可以根据增长弹性系数数值的大小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5年)为我国的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速低于国民总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阶段,这一阶段除了个别年份,中国的国民收入和财富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政府的收入,新增国民收入和财富的政府部门集中度相对较低;第二阶段(1996-2010年)为我国的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速高于国民总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阶段,这一阶段所有年份,我国政府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国民收入和财富增长速度,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和财富分配的比重不断上升。特别是1998年、1999年和2001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的国民总收入弹性系数、财政收入增长的GDP弹性系数和税收收入增长的GDP弹性系数等这四个数值甚至接近或者超过2,这说明,中国政府收入的增速已经大大超过了国民总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和财富的政府集中度过高,挤占了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的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国民收入总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这一现象导致政府部门在参与初次分配的时候挤占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的分配额度,进而导致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偏低,不利于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增长。

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当前财政收支结构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不足

再分配指的是政府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政府通过这一分配过程实现国民总收入在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之间的收入比例变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的相关数据变动(图1,图略),可以对1995-2007年间再分配后形成的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形成的最终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与初次分配后所占比重状况进行对比。通过对此变动情况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995-2007年间,我国的政府部门在再分配过程中获得了比初次分配后更高的国民收入分配比例,而且还在此后十余年间一直保持上升趋势,特别是2000年以后,这种上升的趋势更加明显。1995年,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后,政府部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相比初次分配后上升了1.4个百分点,企业部门收入下降了3.4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由于需要在再分配过程中向政府部门缴纳税款,其收入所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普遍出现下降的趋势),居民部门则上升了2个百分点(相比初次分配,居民部门收入在再分配过程中,可以通过政府的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等行为实现在国民收入中比重上升);2000年,通过再分配,企业部门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相比初次分配下降了3.3个百分点,而政府部门收入上升了2.8个百分点,居民部门收入仅仅上升了0.5个百分点。2002年以后,这一状况进一步恶化,通过再分配之后,仅仅政府部门通过再分配实现在国民收入所占比重上升,企业和居民部门收入比重都出现了下降的趋势。2002年,政府、企业和居民三部门收入通过再分配后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变动为3%、-2.9%和-0.1%;2007年则为3.6%、-3.4%和-0.2%。另,据《中国统计年鉴》历年“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的相关数据,1995-2007年,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通过再分配,企业部门出让的收入份额占国民收入的2%-4%之间,这一部分份额在2001年以前是被政府和居民部门共享的,其中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分享比例在2000年以前4∶6左右(特殊年份,1998年为18.75%比81.25%),2000年急剧上升为8∶2,2001年则达到了9∶1。而2002-2007年间,这一部分企业所出让的国民收入份额则全部为政府部门所占有(除2004年),居民部门不仅不能从企业所出让的国民收入份额中获得再分配收益,反而要出让在初次分配中所获得的国民收入分配份额,其出让比重在国民收入总额的0.1%-0.5%之间。由此可见,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通过再分配机制迫使生产部门———企业出让的国民收入份额,刚开始,居民部门尚可以分享其中的部分份额,及至2002年后,这一部分份额不仅消失了,居民部门还开始通过再分配出让一部分收入分配份额给政府部门。#p#分页标题#e#

从财政支出结构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于改善民生的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占比过低,而用于政府消费的行政管理费用偏高。从图2中可以看出,社会保障支出在1978-1995年间,基本保持在2%以下,而行政管理费的支出比重则持续保持比较高的比重,并且保持快速上升的趋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行政管理费的上升趋势非常明显,从占财政支出总额的6%左右快速跃居12%以上。1996年以后,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呈现出平稳的态势,而社会保障费用开始快速上升,特别是1996-2000年期间,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比重快速从2%左右上升到了10%。2000年以后,行政管理费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基本保持在12%-14%上下,而社会保障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则保持在10%-12%之间。2007-2009年,我国社会保障总支出金额不断上升,分别为5447.16亿元、6804.29亿元和7606.68亿元,年均递增18.2%(财政总支出的年均增速23.8%)。但是,社会保障总收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却不断下降,2007年为10.94%,2008年降至10.87%,2009年进一步降到9.97%。由此,可以看出,1995-2007年中国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企业部门变动不大,居民部门则不断降低。再分配过程中,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没有实现国民收入从政府和企业部门向居民部门的有效转移,居民部门的国民收入在分配格局中处于不利地位。

以财政收支结构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对策

以财政收支结构改善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首先,应当从初次分配入手,采取多种措施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提高劳动者报酬在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控制政府收入占比上涨过快的趋势,扭转当前税制对收入分配的累退作用;其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等方面的民生投入,提高转移支付力度,规范行政管理费用开支,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即通过再分配过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国民收入向居民部门的有效转移。

(一)注重初次分配改革,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调整来优化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格局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是在市场力量的主导下形成的,是由影响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市场交易机制和劳动力市场内部劳动关系的制度安排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结构失衡,劳动报酬偏低。然而,当前我国初次分配过程中居民部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偏低、政府收入占比上涨过快还受包括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制度的不完善、财政税制结构的不合理等制度安排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市场力量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初次分配过程中也不能忽视政府主导的财政收支结构调整的作用,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前提下,控制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比上涨过快的趋势,优化政府、企业和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格局。

1.通过对企业税收减免和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工资收入是我国劳动者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我国劳动力供需结构的失衡和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制度安排的扭曲,在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速度长期低于企业利润,社会财富明显向资本倾斜。因此,要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一方面应当加强立法工作,从法律上规范劳动力市场的平等交易关系,改变一直以来普通劳动者工资报酬长期被低估的现状,降低企业税率,减少重复征税,通过对企业部门的退税、减税措施鼓励企业提高劳动者报酬,进而提高劳动者报酬占地区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另一方面应当建立工资支付的制度保障机制和与地区经济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从体制上实现工会组织独立进行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和谈判的作用,民主监督企业确立合理的工资水平和保证工资的及时发放和调整,进而维护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工资制度的改革目标并不是单纯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定期调高名义工资水平,而是通过政府财政收入体系的变动和对企业行为的规范,真正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实现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有效调整,否则只会造成工资水平和物价指数的螺旋式上升,催生通货膨胀,无助于普通劳动者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地位的改变。

2.积极推进财政收入结构调整,纠正初次分配过程中的市场失灵。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除了税收,财政收入还包括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等,其中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从目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状况看,市场失灵的存在导致部分国有垄断行业的定价偏离正常价格,垄断利润偏高。特别是土地、矿产等资源品行业,由于所有者权利的缺位,导致资源有偿使用的价格偏低,长期忽视其造成的环境污染成本,使得开采和利用这些资源的企业获得巨额的垄断利润。这些垄断利润的存在,使得本应当由全民共享的财富多数留存在了行业内部,一方面造成了财政收入的流失,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初次分配过程中行业收入差距的拉大。但是从根源上说,这些利润并不是企业正常经营所得,而是由于政府对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不规范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公造成的。因此,政府应当利用财政收入结构调整这一手段进行调整,纠正初次分配过程中的市场失灵,譬如通过征收“特别收益金”[4]和进一步完善税制,降低垄断因素对国民收入分配初次过程中的不利影响,平衡行业利润。

3.加大财政支出在职业教育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降低结构性劳动力供需失衡。实现充分就业是缓解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不公的关键因素之一。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结构性失业。教育支出是我国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教育投入的增长连年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速度,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财政支出中的教育经费投入都没有给予职业教育充足的重视,职业培训教育的投入在教育投入中所占比重偏低,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这种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一方面造成职业技术人才的缺乏,大量劳动力因缺乏相应技能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而失业;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缺位造成大量职业技术人才由于就业信息不通畅,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加剧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失业。因此,要实现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的优化,必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出对职业技术教育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p#分页标题#e#

(二)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调整实现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

要实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再分配是政府作为的关键环节。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可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财政收支结构的调整实现对居民部门进行有效补偿,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真正体现政府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衷。

1.改革财政收入中的税制结构,提高我国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果。当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占比较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占比较低,这导致税收对居民之间收入分配调节的作用不明显,弱化了税收对公平收入分配的功能。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流转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70%左右,所得税不足30%,财产税则基本保持在2%以下。当前,流转税比重过高、所得税和财产税比重过低以及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完善等税制结构缺陷是造成当前我国税收制度难以有效发挥国民收入公平分配的调节作用的重要原因。[6]因此,推进财政税收结构的调整,能够有效地提高我国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果。具体来看,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税收的征管水平决定了短期内扭转流转税在税收体系中占主体地位的状况是非常困难的,只能通过对流转税内部结构的调整和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的完善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行优化。如通过提高奢侈品的消费税征税力度,降低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率,调节不同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通过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改善和征管方法的改变,进一步完善财产税体系,加大对高收入群体财产征税力度,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对收入调节的累进效应等。

2.加大财政支出中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实现再分配过程中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当前我国处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时期,但同时也处于一个各种社会利益矛盾凸显的时期,财政支出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调节能够有效地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实现对居民部门的有效补偿,缓解社会利益矛盾,实现经济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增长。近年来,虽然我国财政支出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快速增加,但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后形成的居民部门最终可支配收入份额仍然出现逐年下降的状况。因此,必须大力推进“民生财政”的建设,继续加大政府财政在社会保障、[7]医疗、卫生和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支出比重,提高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要加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不断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的基本保障权利无差别;针对目前房价高涨的状况继续加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投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等等。

3.严格规范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由于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费用支出随意性较大、浪费严重,行政管理费用居高不下且呈现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的态势。公共经济学研究认为,政府存在的功能之一就是为了节约公众决策的交易成本,倘若政府的决策过程产生的非生产性费用过于庞大且不断挤占用于基本建设和改善民生的财政投入,则从根本上违背了建立政府财政制度的初衷。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行政支出预算体系,提高政府支出的透明化程度,减少无序开支,减少行政管理费用在政府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8]集中主要财力保证基本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支出。不仅如此,针对我国当前存在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还要保障政府财政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程度。

财政收入范文5

关键词:居民收入分配;财政支出;转移支付;毕业 

    引言

    财政作为政府社会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积极履行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责任。首先,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财政与工资分配、价格分配有着密切联系,发挥财政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分配的作用,是财政本质所决定的。其次,收入分配职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主要职能,财政通过对社会产品的再分配来调整社会各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最终实现社会共同富裕。最后,公平原则是财政支出的重要原则,政府可以通过调节财政支出对象及结构,均衡地照顾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实现社会的相对公平,促进社会财富分配的相对合理。在调节居民收入公平分配的问题上,财政主要可以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发挥作用,本文重点研究财政支出在促进居民收入合理分配上的政策选择。

    一、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现状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1.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扩大。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数提高得缓慢,年均增长率下降幅度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逐步拉大。进入20世纪90年代,虽然城乡居民绝对收入额迅速提高,但绝对收入差距迅速拉开、相对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 1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919元,二者相差约3.23倍。

    2.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反映的差距。恩格尔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随居民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下降。从下页表2中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都有所下降,但是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还是高于城镇居民,说明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与城镇居民仍有所差距。

    (二)居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扩大

    中国城乡居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扩大。从城镇居民家庭情况看,2007—2009年最高10%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最低10%收入组的8.74倍、8.82倍、8.91倍。从农村居民家庭情况看,2007—2009年高收入户人均纯收入分别为低收入户的7.27倍、7.53倍、7.95倍。① 由此可以看出,居民内部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间有逐渐拉大的趋势。不同阶层居民收入差距,又会造成其对教育文化、医疗保健、交通通信等项目的消费水平差异,从而引发“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

    (三)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②

    区域经济的不均衡导致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从城镇居民的情况看,中部、东北地区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基本相当,西部地区略低,但都落后于东部地区。2009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约为西部地区的1.47倍。从农村居民的情况看,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大大高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最低。2009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约为西部地区的1.87倍。③总之,农村居民区域间收入差距问题比较明显,这也要求政府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方面做出努力。

    (四)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行业间的竞争加剧,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也开始渐渐拉大,尤其是一些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职工工资较高。从表3可以看出,近年来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都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农、林、牧、渔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高效益的行业有能力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特殊津贴等福利,并且其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更高,这更加拉大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二、财政支出政策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缺失

    (一)财政社会性支出规模有限,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1.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偏低,教育不能够充分发挥促进公平分配的作用。从中国教育支出相对规模上看,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的2000年达到4%的目标相差甚远。从教育支出级次结构看,中国初等、中等、高等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分配状况不合理,初等教育资金投入偏低,这和初等教育较强的正外溢性是相悖的。从中国教育支出经费来源的结构看,中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比重有下降趋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教育支出总额的比重从1992年的62.13%下降至2005年的55.42%,学费和杂费占教育支出的比重从1992年的5.07%提高到2005年的18.45%,这反映了政府在教育投入的功能缺失以及居民家庭所承受的教育支出压力。

    2.卫生事业支出亟待加强,现行医药卫生体制不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从卫生总费用构成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1978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32.2%,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47.4%,2009年二者分别为27.2%、34.6%。与之相比,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比较高,1978年这一比值为20.4%,2009年为38.2%。④如果居民个人承担越来越高的卫生费用,很容易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剧居民收入差异的局面。

    3.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比重较低,不能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跟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仍然很低。2001年法国、德国、英国这一比重的数值分别是38.6、46.2、39.5,1996年马来西亚、泰国、巴西这一比重的数值分别是13.4、11.9、36.7,而中国2007年这一比重是10.94%。此外,中国社会保障支出的流向也不合理,目前社会保障支出主要流向了城镇居民。并且政府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城农民工相关保险等方面的功能有所缺失,所以社会保障支出没有完全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p#分页标题#e#

    (二)城乡之间的公共产品供给不均衡,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1.农村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制约农民增收的步伐。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城市偏向型公共服务制度,导致目前城乡义务教育非均衡发展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仍不能满足需求,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用房不足,质量低下,农村学校教学设备不足,卫生条件较差,校园环境设施不配套等现象较为普遍。此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滞后,制约着农民增收的步伐。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影响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由于目前私人投资还难以大规模进入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领域,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主要依靠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而政府资金有限,投入难以持续,所以导致中国农村基础设施总体发展落后。一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严重。二是部分地区的农村道路还不够通畅。三是农村新能源使用与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会影响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剧了城乡公共事业发展的差距,也进一步加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3.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基础薄弱,加剧城乡居民收入差异。据统计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卫生费用为1 862元,农村居民人均卫生费用为455元,农村居民人均卫生费用不到城市居民的1/4。如果考虑收入水平的话,农村人口的医疗卫生费用负担相对城市居民会更大。此外,愈来愈高的医药费用也会制约农民增收的水平,2009年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与住院病人人均费用分别比上年上涨了8.9%和8.6%。与此同时,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8%,与医药费、住院费的上涨基本持平,但当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增长了8.2%,滞后于医药费、住院费的上涨,所以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加剧城乡居民收入差异。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不科学,导致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1.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均等化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从税收返还方面看,中央对地方上划的税收按基期年如数返还,并逐年递增,实质上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收入能力弱的地区得到的返还额依旧很少,起不到均衡地区财力的作用。从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看,2009年专项转移支付金额为12 579.88亿元,较2008年增长了26.2%,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为52.5%,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仍显偏高。此外,专项转移支付中还存在项目设置交叉重复、分配制度不完善、资金投向较为分散等问题,所以需要进一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一般性转移支付更多的承担着均等化的职能,应进一步提高其在转移支付结构中的比重。

    2.有条件拨款加剧了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差异。中国在中央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拨款方面,有条件的拨款往往多于无条件的拨款,往往要求地方政府拿出配套资金。东部沿海地区资金充裕,就容易得到中央政府的拨款,中西部贫穷落后地区难以拿出配套资金,就难以得到中央政府的拨款。这导致区域经济差距扩大,进一步拉大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三、促进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财政支出政策选择

    (一)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发展农村经济,增加财政支农补贴的力度,促进农民增收。农民增收的根本动力在于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应在立足村情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农村的自然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培育和扩大主导产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高效农业等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应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等财政补贴形式,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2.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首先,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支出的形式,加大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制。其次,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政策,改善教师工资待遇。最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通过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运作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1.优先发展教育投入机制,努力实现全社会教育公平。保证财政对教育事业投入的资金增长机制,尽快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加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事业。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应对风险能力。一是建立可持续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新型资金筹集模式,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工资,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空账运行的弊端。二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济和救助体系。三是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四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的范围和补助标准,积极开展补充保险和倡导商业保险。

    3.运用财政政策,积极促进就业与再就业。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支出政策,一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吸纳就业,另一方面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工作,鼓励自主创业。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群、零就业家庭和受灾地区劳动力就业的帮扶工作,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给予政策扶持。

    (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1.明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科学确定有条件转移支付中对配套资金的要求,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应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中央政府承担全国性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支出,地方政府承担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具有跨地区“外溢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分清主次责任,由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属于中央事权的项目,由中央财政承担配套资金。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状况确定不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额。对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为了鼓励地方推进工作,中央财政因地制宜给以不同的奖励与补助。 #p#分页标题#e#

    2.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强化转移支付的均等化作用。首先,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尽量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乡财政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转移支付形式整合到统一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并科学确定标准财政支出与收入。其次,规范和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减少立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专项转移支付能够体现民主、公开、透明、时效性的特点。最后,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不能体现均等化的目标,不能起到均衡地区财力的作用,所以可以将其整合到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促进中国转移支付结构优化。

    3.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应向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倾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对这些区域进行资金支持时,应着重关注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项目的补助,提高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缩小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参考文献:

[1]孙开.公共支出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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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何小波,等.对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水平的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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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课题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国际比较[J]. 财政研究,2007,(10).

[12]2009年卫生统计公报数据解读[EB/OL].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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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范文6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账务处理

1引言

为了全面反映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财务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顺应政府部门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呼声,我国于2017年制定了新《政府会计制度》。该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分为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部分,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另有规定除外。文章从财务会计的角度,对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2行政单位事业财政拨款收入的核算内容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各类别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收到的财政资金,如某市质监局从该市财政局取得的财政资金,或某省教育厅从该省财政厅取得的财政资金。

3财政拨款收入的核算

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拨款时和年末存在尚未支付或尚未下达的财政预算指标数时确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因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不同而不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的支付方式可分为国库集中支付和其他支付方式,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又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由于国库集中支付和其他支付方式所涉及的支付流程存在差异,所以导致不同方式下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的账务处理也就不同。

3.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活动支出和大额的购买支出等一般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当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发生上述支出后,该单位会根据本年度所制订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和行政事业单位处于同一级别的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或收款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委托银行转交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相关原始凭证确认相应的财政拨款收入。同时,单位根据资金是用于购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资产还是购买服务业务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或“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如:某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因为管理需要购买一台专用设备300000元,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上述款项支付给供应商。年末,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减去实际支出数)确认财政拨款收入。此差额是年末单位本年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该笔资金属于同级财政部门应返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故年末,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将该笔未使用的资金作为应收款项核算,分录为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如:年末,某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是30000元。

3.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的一些非经常性的零星支出等一般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行政事业单位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前,首先会根据预算安排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额。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单位所申请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到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开设在银行的相应账户。此时,行政事业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到账通知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如:某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收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为30000元。年末,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尚未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减去实际已经下达的支出数)确认财政拨款收入。此差额是单位年末尚未下达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即该笔资金属于同级财政部门应返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故年末,行政事业单位将该笔未下达到零余额账户的资金作为应收款项核算,分录为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如:年末,某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年初预算通知中的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是30000元,而到年末实际下达到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是20000元。

3.3财政实拨资金支付方式下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及账务处理

我国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之前,主要采用财政实拨资金支付方式。该方式下,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根据单位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的使用计划,向该单位处于同一级别的财政部门提出财政资金的拨入申请。财政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将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所需的资金直接拨入单位开设在银行的实存资金账户。此时,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根据开户银行转交的到账通知书,借记“银行存款”,同时贷记“财政拨款收入”。如:某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收到同级财政部门拨入的财政资金10000元,存入银行。

3.4财政拨款收入的年末结转

年末,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和企业的各种收入一样需要进行结转。按照企业财务会计的规定收入减去费用等于利润,所以收入转入本年利润。但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是非营利组织,不存在利润类的会计科目。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减去费用等于净资产,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类科目使用净资产科目进行结转。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所有收入类年末全部转入“本期盈余”,即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贷记“本期盈余”。如:年末,某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进行结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的贷方发生额为200000元。

4财政拨款收入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拨款收入的会计核算并不尽善尽美,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虽然单位财务会计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但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权责发生制。比如,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在已经支付了款项和年末存在尚未使用的财政预算指标数时确认。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初就已经收到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通知,预算通知上的预算指标数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全部确认财政拨款收入而不是在收到支付款项时确认。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在支付款项时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记账基础有悖。同时,预算通知的预算指标数即财政资金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属于应收款项即财政应返还额度。当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时使用财政资金时,冲销年初确认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当各级各类别的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买服务或资产时,需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当行政事业单位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收到所申请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时,需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而到年末则无须再核算尚未使用或尚未下达的财政预算指标数。诚然,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的会计核算不单单存在着上述问题,还有其他问题亟须广大学者继续探讨、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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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范文7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的经济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财政收入也不断跃上新的台阶。但是,经济改革和体制创新,不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在改革逐步推进与体制渐进转轨过程中,全省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性,突出地体现在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和县级财政困难上。按照“木桶理论”,对于农业比重大、经济欠发达的吉林省来说,县域经济就是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最短的木板”。省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了吉林省经济发展实施“科教兴省、开放带动、县域突破”三大战略,把“县域突破”作为战略选择之一,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县域经济落后和县级财政困难问题,进而带动全省财政经济再上新台阶。本文试从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在财政和相关经济政策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对县级财政发展的支持与促进过程和取得的成效作简要回顾与分析,并对“十五”期间县级财政发展目标及实现途径进行初步的研究与探讨。

一、支持县级财政发展的过程与现状

(一)从财源建设入手,解决经济不发达县(市)的财政困难问题。我国改革开放初始阶段出台的“减政放权、减税让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打破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模式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逐级实行的财政“分灶吃饭”管理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也使财政补贴县经济发展落后的问题凸显出来。为了掌握财政困难县的经济财源基本状况,从1985年开始,省财政组织调查组赴通榆、长岭、镇赉、乾安、长白、靖宇、安图、珲春等8个不发达县(市),对其经济基础、财政实力、人民生活水平以及自然条件、经济环境、资源状况、科技力量等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并组织两次不发达县(市)经济发展讨论会。在此基础上,设立了“支持不发达县(市)发展基金”,每年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不发达县(市)的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对不发达县(市)还在税收减免、财政补助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并在项目审批、平价物资供应等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使支持不发达县(市)经济发展工作全面启动起来。

(二)制定县级财政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强化力度,支持不发达县(市)经济发展取得初步成效。1988年开始,财政支持不发达县(市)的范围扩展到28个县(市),占全省县(市)数量的68%,“支持不发达县(市)发展基金”数额也由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这些不发达县(市)基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集中于中、西部地区的产粮农业大县,农业投入多、效益低,工业基础薄弱,财政收入规模小,即所谓“高产穷县”;二是分散于西部边远地区的农业县,自然环境、生产条件更为恶劣,周边经济发展及带动能力较弱;三是分布于东部山区的一些偏远县份,交通不便,开发较晚,但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和后劲较足。其共同特点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低,经济总量小,财政困难,效益低下。围绕这些不发达县(市)的脱贫致富,省财政在各级财政部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1988—1992年吉林省县(市)财政收支发展规划,签订了吉林省政府各厅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县(市)财政收入升级晋档包保责任书,重点支持28个不发达县(市)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资金、科技投入,不发达县(市)的经济面貌有了明显改善,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到1993年,中部地区的榆树、德惠、农安等产粮大县(市)的财政收入已经接近亿元县的目标。

(三)适应分税制改革的发展变化,调整省对市、县的财政体制和分配格局,进一步支持县域财源建设。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中央财政集中了新增财力的大部分,另一方面,中央在参与地方收入分成上,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税收增量返还的比例没有地区差别,同时又受中央财力的制约,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未能及时出台,使中西部地区省份对分税制财政体制适应能力弱,资金回旋余地小,调度异常紧张,财政困难特别是县(市)财政困难突出地表现出来。吉林省对市、县也相应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为了缓解县(市)财政困难,增强自求平衡的能力和发展后劲,从1996年起,对人均财力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市、县,将省共享收入全部下放,到1998年,下放省共享收入的县(市)已达21个,占全省县(市)数量的51•2%。同时,对仍有财力缺口的县(市)给予适当财力补助,还帮助县(市)消化部分财政赤字,并从2000年开始,改革与完善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体制,将省对市、县改为省对市、市对县财政体制,进一步加大对县(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几年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省财政积极采取新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县域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县域财源的质量和效益。在支持县(市)因地制宜发展城镇中小企业方面,一是对中小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在享受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对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重点支持开发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二是积极支持县域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帮助解决企业改革中遇到的财政财务问题。在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方面,省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贴息资金扶持乡镇企业的重点项目,如延吉苹果梨加工、长白集成材、伊通水泥厂等项目,收到显著效果。在促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方面,通过科技兴农、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发展。在支持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无论是个体私营经济还是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无论是乡镇还是村办企业,也无论是工业、农业还是第三产业,只要经济效益好、创造利税多,都实行一视同仁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扶持。在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为扩大招商引资、构筑县域财源新体系,广泛培育和挖掘收入增长点创造条件,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县级财政发展的成效及特点

(一)县级财政整体实力有所增强,但发展还不够平衡。1999年全省41个县(市)全口径财政收入51•4亿元,比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1994年增长48•1%;地方级财政收入29•8亿元,比1994年增长1•1倍。到1999年末,全口径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已达22个,比1994年增加11个,占全省41个县(市)的53•7%,地方级财政收入超亿元县(市)达到9个,占全省县(市)数量的21•9%。9个超亿元县(市)财政收入总额达11•87亿元,占全省41个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的39•8%;地方级财政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县(市)还有17个,占全省县(市)数量的41•5%。人均财力最低的县为5000元,全省只有1个县。1999年全省有14个县(市)累计财政赤字1亿元。#p#分页标题#e#

(二)县级财政收入规模扩大,但在全省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并未提高。实施分税制改革第一年的1994年,吉林省41个县(市)实现财政收入34•7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14•2亿元,1999年县(市)实现全口径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比1994年增加16•7亿元和15•6亿元。1994—1999年,县级全口径财政收入年均递增7•1%,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5•9%,这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政策导向及其效应,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口径财政收入增长幅度8•8个百分点。但是,1999年与1994年相比,县(市)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并未提高。1994年县(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4•4%,1999年为28•9%,反而降低了5•5个百分点;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1999年为29•4%,比1994年的27•7%仅增加1•7个百分点。整个“九五”期间,县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与吉林省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相近的中西部省份相比,吉林省县级财政收入规模偏小,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重偏低。如处于中部地区的江西省,1999年地方级财政收入105•03亿元,其中县(市)财政收入61•95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为59%,而吉林省1999年地方级财政收入101亿元中,县(市)财政收入只有29•8亿元,所占比重不足30%。西部地区的陕西省1999年地方级财政收入的106•41亿元中,县(市)级财政收入为54•9亿元,占全省的51•64%,而实行分税制体制之前,这一比重仅为34%,县(市)级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1999年比1994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由于县级财政收入在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高、增长幅度大的拉动,陕西省地方级财政收入在全国的位次逐步前移,1999年由1994年的22位前移到20位,吉林省则由1994年的18位后移到第22位。江西、陕西省与吉林省地方级财政收入总规模相差无几,都是100多亿元,但县(市)财政收入所占比重不同,前者超过50%,后者不到30%,相差20多个百分点就是20多亿元的财政收入,这正是吉林省县域财源培育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

(三)经济不发达县(市)初步脱贫,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东部山区资源优势及潜力的开发转化效应初步显现。吉林省有5个部级贫困县和5个省定贫困县。贫困县主要分布于西部地区和东部山区。自80年代中期省财政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财政补助,以及建立“支持不发达县(市)发展基金”等开发式扶贫政策以来,经济不发达的贫困县(市)落后面貌有了极大的改变,“造血”功能不断增强,特别是东部山区随着交通、通讯等外部经济环境的改善,以及科技水平的提高,资源优势及潜力开发转化为经济后发优势,并体现为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如靖宇县解放思想、科学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政策与财力支持,因地制宜,开发资源,招商引资,创造和培育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与条件,实现后发优势和跨越发展。靖宇县由部级贫困县,由1994年分税制之前财政收入在千万元左右、排全省倒数第一的穷县,跃居到1999年全口径财政收入6087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4714万元,地方级财政收入1999年列县(市)第26位,接近全省县(市)中游水平的位次。1994—1999年靖宇县全口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1•2%,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41•7%,增长速度在全省名列前茅,并且还很有发展后劲。

三、县级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与压力

(一)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对县域财源基础调整优化及后续发展的压力加大。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只是初步的分税制改革,并不是彻底的分税制,因而,在这个改革阶段设计的各种政策措施,都主要是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目标。增值税和消费税两个大税种划为中央财政主要收入,同时,中央又集中了税收增量的大部分。这样,县(市)主体财源提供财政收入的增量大部分上划,地方税种基本上是一些零散税种,农业税又是增产不增税的“死收入”,相应弱化了地方财政的财力及其收入增长机制。特别是一些不发达县(市)在80年代后期用银行贷款或财政资金扶持的一些工业财源项目,90年代刚刚实现的经济效益及税收增量,也被中央财政以增值税的形式大部分拿走,县(市)财政状况普遍恶化。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政策导向调整优化现有经济财源结构,培育新的财源项目及优化财源建设投资环境,都需要新一轮的资金投入和与此相适应的一系列综合配套产出过程,县(市)调整经济财源结构,构建新的经济生长点和财政收益点的压力普遍加大。

(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力度不断加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由国家政策规定的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和政策性支出项目不断出台,大大超过了县级财力的实际增长水平和负担能力。一是1999年止4次调整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补助标准,平均每次增幅达14•9%。二是中央下达的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逐年上升,已由1996年的1•5亿元,增加到1999年的14•7亿元。三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实行“三三制”配套,从1998年开始,增幅达到1倍。四是县级支农、教育、科技、文化宣传等政策性支出,从1995年以来,平均每年以5•5%的速度递增,超过县级财政可用财力平均增长3•8%的幅度。加上提高优抚对象医疗标准,弥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等其它支出因素,支出的刚性增长大大超过了县级财政财力的增长和负担能力。1999—2001年3年间,全省政策性增加支出又分别是当年新增财力的4•3倍、8•6倍和3•3倍,致使全省财政发展中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县级财政支出硬缺口越来越大。

(三)债务负担及财政风险日益加剧。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各县(市)利用国家扩大开放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有利时机,多方举债,加大经济开发和经济调整的力度。据初步统计,自1992年以来,吉林省使用国际农发基金、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贷款的各类政府主权外债余额已达10亿美元。从1989年开始使用的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的周转额达到7•5亿元。再加上使用的国债资金、银行贷款等,债务负担更为沉重。全省有31个县(市)借用主权外债,外债签约额超过地方级财政收入50%的有13个县(市)。这些多数被县(市)占用的政府主权外债或财政担保贷款以及财政投入的有偿资金或相关贷款,大多用于社会效益大、经济效益小的农业开发项目和文教、卫生项目以及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乡镇企业发展上,有效地缓解了县域经济建设资金不足的瓶颈制约,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活动中各种债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积聚的债务风险也日益增加和逐步显现。由于有些项目市场发生变化或是盲目上马,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够,市场调查预测不足,使得项目自身还款能力很低,难以形成综合经济效益,有些项目投产之日就是亏损之时,造成贷款资金的死滞沉淀,成为县级财政的沉重包袱,加重地方财政承担的风险。另外,各项债务陆续进入偿还期,经济效益差或没有经济效益的借款项目的还本付息,给县(市)财政资金运转带来极大的困难,有些县(市)按照当年收入及财力,完全能够保证工资的发放,但由于偿还各种到期借款以及处理以前年度遗留问题等,而造成当年工资欠发。1999年全省有13个县(市)欠发工资,到2000年末,欠发工资的县(市)超过70%。#p#分页标题#e#

(四)财政供养人口负担过重,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国家机器的运转效率。财政供养人口过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越是经济落后、市场发育缓慢,社会吸纳就业的能力低,越是财政供养的人口多,千军万马挤在一条“吃皇粮”的路上。这一问题在吉林省更为突出,1999年吉林省财政供养人口116•1万人,每万人财政供养人口高于全国地方级平均水平116人。就是这样一个很高的基数,县(市)万人财政供养人口的规模还要高出全省平均水平。到1999年末,全省县(市)万人财政供养人口346人,高于这一平均水平的有24个县(市)。并且财政供养人口的规模仍在膨胀,1999年全省市、县财政供养人口103万人,比1998年增加5万人,其中县(市)增加2•5万人。财政供养人口增加的县(市)中,大部分是经济欠发达、财政状况较困难的县(市),最多的县增加3600人。由于财政供养人口多、增长快,大多数经济欠发达的县(市)财政完全陷入养人吃饭、甚至是吃不饱饭的状态,万人财政供养人口规模高于县(市)平均水平的24个县(市),就有14个拖欠工资。增长有限的财力,除了“养人吃饭”难以再满足其它财政支出的多重需要,这不仅削弱了政府配置社会资源和宏观调控的能力,降低了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效率,而且也严重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

四、“十五”期间县级财政发展目标及实现途径

(一)县级财政发展的奋斗目标。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壮大县级财政实力,根本出路在于立足本身,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十五”期间县域经济及县级财政发展的总体奋斗目标应当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显著成效,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形成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框架和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县域经济的突破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发展。

———全省县(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0%左右,超过全省“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速度1个百分点。

———全省县(市)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85•7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2%;地方级财政收入达到58•6亿元,“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6%,分别比全省平均递增速度高出3个和6个百分点。

———全口径财政收入亿元县(市)达到38个;地方级财政收入亿元县(市)达到23个。县县实现收支平衡,彻底消除财政赤字。

———县(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35%以上,力争达到40%。

(二)培育财源与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结合进行,分类规划指导。在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不能单纯注重财源的增收效应,更应重视结构调整的优化效应。过去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直接目的的财源建设项目,凡是能因地制宜、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地方经济的,都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但也不乏投资效益欠佳者,成为各级财政的包袱,有些甚至是以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破坏及环境的污染为代价,至今还留下隐患。还有相当一部分扶持项目由于对市场取向、技术先进程度等方面缺乏充分的论证,在市场发生变化、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逐渐失去了活力和生存空间。从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确立培育财源的重点是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和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民城镇化的政府支持体系,以及建立实用技术推广传播体系,即以支持技术进步为立足点,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产业升级。遵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和方法,对县(市)重新分类,规划指导。依据自然资源状况、财政收入水平以及经济发展基础等因素,划分成不同类别的县(市),制定发展指导规划,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1、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县(市)中,选择8—10个县(市)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这些县(市)的财政经济状况有明显改善。每年可具体选定2—3个县(市),采用上级政府扶持下级政府的方式,集中财力给予重点支持。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依托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的特色工业项目,包括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贴息,高新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贴息,小型技改贴息,以及绿色农业、环保农业等农业产业化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项目等。支持的范围包括各种所有制的经济成分,并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

2、促进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持续、稳定发展。对这部分县(市)要鼓励其继续加快发展,成为全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的基地。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的前提下,安排的扶持资金、贴息资金优先予以考虑。

(三)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

1、加大县域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的环境和条件。近年来,吉林省随着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基础产业方面建设力度的加大,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制约有所缓解,特别是一些偏远的经济欠发达的县(市),由于交通、通讯的改善,大大拉近了与大中城市的距离,密切了相互交流,并由此带动了这些县(市)的经济发展。但是,总体上看,县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仍然比较薄弱,经济发展的硬环境还不够优化,吸引国内外社会资金的能力不强。因此,要根据财力可能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县域招商引资、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当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除政府的直接投资外,也可以采取发行债券、建立基金等多种形式,还要管好用好国债资金。

2、发挥财政投融资导向作用,培育县域新兴财源。按照吉林省县域经济资源禀赋条件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及实现方式,具备新兴财源特点的有高新技术产业、食品产业、医药产业、第三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城镇建设等。但无论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还是其它新兴财源的培育,都不能只依靠财政资金的“单打独斗”,而是要发挥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补贴、参股、贴息、垫息,通过担保公司筹资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投融资杠杆和渠道,启动、粘合、吸引、凝聚社会的民间资金、银行资金等,广开资金来源,形成各路资金合力参与开发县域经济、培育县域新兴财源的格局,构造吉林省经济发展中的区位优势。

3、实行技改贴息补助政策,提升和改造县域存量财源。财政可以实行县域技改贴息补助政策,专项用于县域原有财源升级和改造中的技改贴息,重点考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政比较困难的县(市)。财政技改贴息采取公开招标的竞争方式,不限技改项目的内容,不限所有制性质,只看项目的评审论证结果,以实现存量财源的升级改造和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p#分页标题#e#

4、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对财政政策而言,财政对农业稳定的资金投入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更为重要的是要调整财政支农结构,侧重的主要方面有:(1)扶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2)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的防灾抗灾能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3)支持农村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和营销组织建设。(4)支持对农村劳动力转化进行组织和培训。(5)扶持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促进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

5、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收征管方式。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要更多地由地区优惠向产业优惠倾斜,对吉林省县域经济来说,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及“十五”期间重点培育的食品、医药产业,基础工业设施建设,环保项目等。同时,在税收征管中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完成税收任务的关系,既要考虑需要,也要考虑可能,不能超越现实,过分强求税收任务的高指标。同时,要改革税收计划和执行方法,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计划,使税收的增长真正建立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

财政收入范文8

 

作者:1安彦林 2岳 军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济南市地方财源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总量不足,质量仍有优化空间   从绝对规模来看,2011年济南市的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在全省居于第二位,略高于第三位的烟台,但与第一位的青岛市差距较大,其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也低于山东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25.7%)。据统计,在2011年全国城市一般预算收入排行榜中,济南居于25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济南居于第12名,仅高于东北的长春、哈尔滨和西部的西安。从相对规模来看,济南市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7.39%不仅低于山东省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7.61%),而且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排名中居于倒数第2名,仅高于长春市,财政收入的相对规模较小。从财政收入质量来看,虽然近5年来,济南市税收收入增长速度较快,但同期的非税收入增长速度也很快,与税收基本保持同步增长,导致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一直在78.5%左右波动,变化不大。非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政府的财力,但其具有不可持续性和不稳定性,其大量存在会降低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对企业的发展和税收也有一定的负面效应。按目前财政理论来看,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在10%-20%左右比较合理,因此,济南市财政收入质量还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   (二)区县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县财政收入差距较大   受自然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状况、历史发展水平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济南市区县之间经济发展程度差距较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由此造成了区域财政收入集中趋势明显,财政收入向市区集中,县域财政收入除了章丘市外,均处于底部,主要原因是县域经济以农业为主,城乡差距较大;同时在城区内部差距也较大,居于市中心的历下区、市中区财政收入较高,而老城区天桥区和市郊的长清区的财政收入较低。由表2可以看出,2011年济南市各区县的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的历下区是最低的商河县的6.64倍,财政收入最高的历下区是最低的商河县的8.5倍,且这些区县的财政收入排名基本与当地产值的排名相一致(历城区由于是济南市重要的工业区,所辖地区有较多的工业企业,而工业企业形成的大多为中央税和共享税,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相对来说较少,因此,虽然其地区生产总值排名为第二,但其财政收入排名为第四)。   (三)各产业发展不尽完善,地方财源建设后劲不足   近年来,济南市产业结构和财源结构日趋合理,符合国家所倡导的三二一模式,第三产业所占比例超过50%,虽然产业结构优化程度不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但与15个副省级城市以及山东省内各地市相比,名列前茅。但各产业发展还不尽完善,地方财源建设后劲仍显不足。   1.农业财源基础薄弱,规模小。农业税取消后,农业基本成为无税产业,其对地方财政的直接贡献微乎其微。但农业是各产业的基础,为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重要原材料和广阔消费市场,在财源建设中起到不可替代的基础和涵养作用,是财源壮大的重要支撑力量。济南市近4年农业生产总值增长率低,2008年-2011年平均为4.8%,远远低于同期全市生产增长幅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二三产业的原料供应和消费市场。同时,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农业企业税率相对较低,也很难形成规模财源。   2.工业产业层次不高,后劲不足。近年来济南市的工业化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整体产业层次不高,传统工业产业仍然占主导地位,重工业特别是高能耗行业仍占较大比重。同时,全市工业投入欠缺、发展空间受限,工业新上项目尤其是大项目偏少,全市工业新增企业数量和规模一直薄弱。2011年以来全市仅新增1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9年以来新开工企业只有228家,工业产值仅占到全市的5.7%,对全市工业产值增长的贡献率只有29.2%;在重汽、济钢、浪潮等大集团增长出现回落甚至下降的时期,全市工业缺乏新生力量的问题会更加突出。[2]   3.现代服务业在高速增长之后发展速度开始放缓。在服务业内部结构上,商贸流通等传统生活性服务业仍然占主导地位,现代服务业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发展速度开始放缓。2006-2010年,现代服务业年均增长速度为15.2%,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2011年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098.1亿元,增长8.5%,低于服务业整体的增长速度;而传统服务业中的批发零售业实现增加值566.4亿元,增长15.4%,住宿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62.8亿元,增长11.2%。[2]   经济结构决定税收结构,2011年第三产业共完成税收355.7亿元,占全市全部税收的54.4%,同比增长29.4%,在第三产业中,税收增长最快的是传统服务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增长率为39.4%,批发和零售业增长26.3%,而现代服务业的主要行业中只有房地产业增长32.8%,其他行业增长速度较慢,如金融业增长11.8%,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长11.2%。③   (四)地方财政收入对营业税及骨干财源依赖较大   2011年济南市地方税收收入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尤其是营业税,占到地方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地方财政收入有决定性影响。“十二五”规划对于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的税收”。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开始进行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并在“十二五”期间陆续在全国推开。这项政策的实施正好与我国结构型减税政策相一致,可以消除企业流转税双重征税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也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但其必然会对地方税收产生重大影响,减少营业税收入,如果中央地方分享比例不变,地方税收会由于增值税总额的增加而增加,但其增加额不能抵补营业税的减少额。   从财源的行业结构来看,一般来说,制造、采掘、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金融保险、批发和零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相对稳定,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财源相对稳定;而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易受投资增减、经济和社会变动、疾病、气候等因素影响,财源稳定性较差。济南市的骨干财源主要来自于房地产业、制造业、金融业、建筑业,其中金融业、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都受政府政策影响比较大,一旦政策有所变化,三个产业都会遭到或多或少的冲击。而制造业来说,对于骨干企业依赖也较大,截止2011年,全市拥有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企业778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293.5亿元,占全市的44.7%,比2007年末提高4.9个百分点。十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6家,比2007年末增加11家;重汽、浪潮规模翻了一番,二机床、轨道交通、济柴产值成倍增长,[3]这些企业都是济南的骨干企业,对济南市的财政收入贡献率很高,地方财政收入对这些骨干财源依赖性也较大。#p#分页标题#e#   推进济南市地方财源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培植壮大财源   产业结构层次的高低,不仅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档次,还直接关系到财政收入的多少和财源结构的优化发展。因此,在不断扩大经济总量的基础上抓好产业升级,对于优化财源结构、提高财源效益至关重要。尤其是要大力发展高端行业,努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切实提高经济对财政的贡献率。   1.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夯实基础财源。通过财源结构的产业分析,农业对地方财政的直接贡献率很微小,连1%都不到。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是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源泉。因此,财政部门应在大幅增加农业投入和农民补贴,确保优势农产品稳产增产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农村现代物流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的现代化农业,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把农业优势转化为工业和服务业优势,增加财源。   2.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巩固稳定传统财源。大力引进和增加工业新生力量,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工业整体实力。首先要加快济南优势的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利用信息化提升装备制造业,用高新技术引领装备制造业,加快产业升级,增强其对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和创税能力;其次要以国家着力实施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内需的重大战略为指导,抓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政策机遇,大力引进新生力量,壮大经济规模;最后要加强政策指导,坚持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向新兴产业倾斜,抓好龙头企业成长,培育新兴产业集群,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创新,提升企业和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3.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培植壮大新兴财源。服务业是济南市的第一财源,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前景广,税收贡献率大,是最重要的新兴、高效财源。发展服务业,并注意服务业内部的行业结构,增加对税收贡献率大的金融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会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一是在现代物流业实现突破。加强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采用现代技术装备,加快第三方物流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二是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建立区域金融中心。以金融服务高级化、融资形式多样化、信用手段现代化为重点,深化金融企业改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发展金融市场,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体系。把引进金融主体、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区域性金融总部放在优先地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壮大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推动金融产业全面协调发展。三是以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为契机,加大对各软件园的政策资金扶持,在软件业实现突破。四是发展会展业,通过产业联动小支点撬动大产业。会展业的最大特点是其发展对相关产业有巨大的拉动作用,一方面可以拉动宾馆酒店、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餐饮娱乐、广告传媒等关联服务业,同时也可以构成一、二产业并优化其发展。政府应继续加大财政对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承办、引办、创办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并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型展会的会展企业和主办机构,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宣传会展业发展、传播会展信息和培养会展人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培育新的主体税种,促进地方税收的持续增长   按照财政分权理论,地方发展本地经济,增加自身的经济实力,就必须有地方的主体税种,在现行分税制下,营业税充当了这一角色,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有限,主要来源于第三产业,征增值税的领域不征营业税,它是作为增值税改革后在某些领域继续保留的一个税种,税收缺乏可持续性和弹性,而且目前我国已经开始了增值税扩围的试点工作。2011年济南市在三大主体税种增长缓慢的同时,房产税、契税增长速度较快,均在30%以上。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凡是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国家,房地产税收基本划归地方,并构成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如发达国家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财产税(主要是房地产税)占地方税收的比重相当高,分别为71.8%、99.5%、91.3%、100%、90.3%。[4]   因此,在继续保持营业税主体地位的同时,应培育新的主体税种,保证税收增长的持续性。目前,国家的房产税改革试点也在逐步推开,下一步可以在济南开始房产税试点,一方面可以增加济南市的财源,另一方面也响应国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调控作用。   (三)骨干财源和群体财源一起抓   济南市有一批大项目、大企业,他们对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带动作用明显,这些企业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发展后劲足,是一批骨干财源项目,如济钢、重汽、烟草、浪潮等企业,对济南市财政贡献率很高。但财源单一会给财政带来风险和隐患,一旦骨干企业经营受到市场影响,财政收入就会出现较大波动。因此,政府要在稳定骨干企业发展,优化主导财源的同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成长型企业发展,增加群体财源,扩大地方财政收入规模。具体来说可以在财税政策、信贷政策、土地政策及行业准入政策上,给中小企业提供相对公平的环境,同时,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联合协作,共同发展。   (四)加强税收征管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也是政府主要的可支配财力,一方面要广开税源,另一方面要加强税收征管,坚决堵塞税收漏洞,确保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1.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税收征管活动,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工作,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对税款要应收尽收,杜绝越权减免税。2.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源管理体系。实行纳税人登记编码制度,建立全国性的并与工商、银行等系统通用的纳税人登记号码和纳税人基础信息,运用计算机网络的严密的纳税人监控系统;同时,税务与财政、工商、审计、银行、海关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及时获取纳税人信息,加强税源预测分析和动态监控。3.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发达国家95%以上的纳税人都能自觉申报纳税,再加之现代化征管技术手段的普遍应用,致使诸如美国税务机关将50%的征管力量放在了税务审计上,加拿大税务审计人员占到了税务人员总数的30%,日本也具有高效而严密的税务稽查系统。[5]而我国目前,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高,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就更需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减少税收的跑冒滴漏。加强税务稽查队伍建设,提高稽查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稽查方法,重点检查纳税大户和容易偷漏税的行业,同时严格处罚措施,违法必究,让纳税人感到申报纳税是一种法律义务,不履行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p#分页标题#e#   (五)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县域财源   1.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县级政府可用财力   现在基层财政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县级财政困难,以保运转为主,无力进行财源建设,济南市也不例外,因此,省市级财政要增加对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使其拥有更多的财力进行财源建设。在转移支付过程中,努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促进转移支付制度向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和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的新型转移支付体制转换,提升县级政府统筹管理财政资金的能力,增加县级政府的可用财力。二是省市级财政在下拨县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降低对县级财政的资金配套要求。   2.因地制宜,增强县域财源   济南市各县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各不相同,要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县域财源,就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投入,进一步巩固基础财源,壮大主体财源,开辟新兴财源,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域财政实力。首先要深入研究各县的经济和财源现状,给各个地区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找到其经济发展、财源建设的优势和症结。然后,充分发挥地缘优势,按照各县的格局和产业优势,选准财源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产业带,推动县域财源建设。如章丘市的重点在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而平阴县和济阳县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商河县重点在建立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