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士范例

安全卫士

安全卫士范文1

(一)求利利己———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行为的内因驱动对此,我们从企业概念和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对于企业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科斯的观点,“企业的显著标志是对价格机制的替代”,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而产生。第二种是詹森和麦克林的观点,企业是一种法律虚构,是一种为劳动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品的消费者之间的“一组契约关系”充当连接点的组织。对于企业形成的原因,代表性观点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提高劳动效率,马克思指出,简单协作与单个劳动之间,是一种1+1>2的协同放大关系,表现为协同劳动可以加速工作进度、加速产品形成、激起劳动者的竞争心、积聚众多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等。第二种以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为代表,协作群生产可以节约生产成本与监督成本之和。第三种是威廉姆森对科斯交易成本观点的丰富,认为交易参与者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以及环境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必须用企业形式保障交易不受机会主义行为的损害而顺利进行。综合可知,人们发明和创造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求利”,为了更好地实现最小投入、更大产出的愿望,这是无可厚非的,有了利润,企业才能不断持续发展下去。无论何时,利润动机都深深地根植于现代企业行为中,对企业的行为有很强的影响,利润标准在大多数企业的目标等级中仍是排在最前面的。因此,求利利己,必然也是食品生产企业安全行为的驱动内因。

(二)为己利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行为的外在规制作为因“求利”而存在的企业,必须采用一定的方式和途径才能实现收益大于成本的利益增进。

1.企业求利的前提取决于是否有物可利他人

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食品,需要重复购买的概率很大,同时大部分食品行业处于竞争性市场,有种类繁多的替代品或近似品,倘若企业在求利的过程中不能生产出一定数量的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安全的食品,消费者采取“退出购买”而转向其他竞争者的策略是最优选择。因此,食品生产企业要想最终实现“求利”的目的,一方面必须要提供一定数量的能够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安全的食品;另一方面,必须立足于“双赢”,切实履行各项承诺,唯有这样才能实现其生产食品的“惊险的跳跃”,即企业坚持诚信原则。

2.企业求利的多少取决于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的节约

安全寻求者是最大的消费群体,安全食品市场前景广阔,但相对来说,在政府管制下,没有免费的安全食品,这就需要食品生产企业注重总体成本的降低,切实关注交易成本的重要性。实践证明,生产安全食品确实能够为企业带来效益。以食品行业HACCP体系认证为例,该体系能够帮助企业减少原材料检查等与投入相关的成本、利润增幅较大,企业留住现有客户的能力增强,拥有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客户满意度、产品销量和税前利润率都有所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心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高等。因此,企业要想增加求利的份额,既要注重节约生产成本,更要注重节约交易成本,因为它对企业长远利益影响更大。

3.企业求利活动取决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认可程度

一般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契约集合体,这些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进行监督和制约,企业的决策行为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食品消费者和监管者是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的第一层次利益相关者,能从根本上影响食品行业本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对于食品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食品生产企业,其求利活动必须接受监管者、消费者的约束和监督。

(1)政府监管行为。食品安全具有信息不对称、外部性以及公共产品特性,需要政府运用强制力干预以保证食品安全的实现。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管制,主要体现在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法规对企业进行监管,查处违规企业。近几年来,中国逐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与法制,严格生产、销售、储存标准,完善监测评估及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监管体制不断完善迫使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经营,生产安全食品。

(2)消费者食品安全选择行为。影响消费者安全食品选择行为的主要因素是食品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食品的支付意愿。近年来,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状况十分关注。消费者日益增强的食品安全意识具有强大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可促使食品生产者全力提高食品质量,引导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是企业改善食品安全的主要动力之一,消费者食品安全支付意愿越大,安全食品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越大。研究显示,消费者对安全食品表现出较强的购买意愿,愿意为此支付较高的价格。而且,消费者普遍认为价高质优。为此,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往往表现出从众性以及通过关注质量认证标识、价格和品牌等,以此规避食品安全风险。

二、博弈均衡———食品生产企业诚信行为的边际抉择

求利必先以利他为手段,那么,当两者发生矛盾冲突时,企业会怎么做?会为利己不择手段或为了利他不惜损己?还是努力寻找两者的均衡点?现实中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该作何解释?从企业自身来看,食品生产企业需要不断获取利润以发展壮大自己,因此企业需要具有市场取向,衡量成本收益的关系。为此,企业会采取各种手段,如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市场营销等正当手段,也可能采用各类违法手段,如不安全食品、假冒仿制等,来实现利益最大化。同时,食品企业生产受到外部其他利益相关者主要是政府和消费者等的外部规制,当政府监管力度不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食品支付意愿较低以致企业生产安全食品成本高而收益偏低时,企业也可能会采取假冒仿制等手段;当政府监管力度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安全食品支付意愿较高从而生产安全食品成本高而收益也高时,激烈竞争之下,企业发现求利必先满足利他规制且能得益时,会采取正当手段生产安全食品,即食品生产企业对于政府部门和消费者的诚信取决于各方的行为策略,是食品生产企业综合平衡企业、政府、消费者三方的利益作出的一个制衡选择,在政府管制越严格、消费者越重视食品安全、企业持续发展需要越强烈的情况下,企业就越倾向于生产安全食品。近几年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正是由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方法匮乏、投诉成本高,最后形成政府部门不监管、食品企业诚信缺失、消费者不投诉的纳什均衡的结果。也可以说,食品生产企业利他守信的限度就是企业因利他而产生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均衡点。

三、结论和建议

安全卫士范文2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1目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不足

1.1危化品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

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迅猛发展,这也就增加了对危化品的需求量,而在实际的发展中国家政府也十分重视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此出台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法规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标准以及法规,比如《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不断地落实在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危化品生产的安全性,有效地抑制以及预防了危化品的危害,对于石化企业的安全发展起到了一个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发展中,这些法律法规并不能够有效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而且相关的规章制度与国际社会的发展相脱节,规章制度在内容上与国际上的规章制度以及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具有一定的问题。我国的交通部门、环保局以及原化工部,都根据石化企业实际的发展状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这些制度之间存在着不协调性,相互之间在某些问题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就导致石化企业在实际的执行以及危化品安全监管过程中,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让相关企业无法适从[1]。除此以外,对于危化品性质的鉴别、分类以及相应的管理,不同部门之间缺乏共同认可以及使用的分类机构各个部门在实际的发展中都是按照自身的规章制度进行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难度,不利于石化企业长久的发展。我国在现阶段的发展中,由于对危化品的需求量不断加大,是目前国家上的危化品进出口大国,但是相关的管理体系与国际的危化品管理体系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并不能够实现有效接轨。而且我国对于危化品的分类标准与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也存在着不同。对于那些出口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来说所采用的标准就是国外的标签、配方以及说明书,相关企业在对产品进行登记以及注册的过程中,由于国内外所使用的危化品分类标准不同,所以商品的归类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危化品之间的标签也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难度不断提升。就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来看,国外已经开始明令禁止或者是具有严格限制的危化品,在我国仍旧具有一定的产量,比如久效磷、偶氮染料以及甲胺磷等,这些危化品对人们的生活环境以及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而且并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发展以及石化企业的长久发展。

1.2危化品安全监管登记的难度较大

我国在发展中十分重视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对于不同的危化品需要按照相关的登记注册制度进行登记,对于现阶段的危化品登记工作来说,其主要是一种告知性备案工作,但是对于石化企业的发展来说,并没有较强的制约性力度。在进行危化品登记的过程中,有许多的石化企业并不十分积极,甚至有些石化企业的领导人认为对于危化品的登记并没有作用,所以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配合工作、不积极响应的现象[2]。我国现阶段规定对于那些具有剧毒化学品、其他化学品数量超过一定范围,对石化企业构成了一定的安全危险等,都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我国在省、直辖市以及自治区都设立了相应的危化品登记机构,这些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对各个石化企业的危化品进行登记,并提出相应的技术管理以及建议。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有一些危化品并不会给企业带来太多的损失以及人员伤亡,所以并没有达到危化品登记的标准,但是相关企业以及机构并没有针对这些危化品的登记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对于这些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较多的缺陷,存在着安全监管的工作盲区。除此以外,不同的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较为困难。例如,对于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剧毒化学品的石化企业来说,需要到公安部门进行一定的登记,而剧毒化学品使用的名单在公安部以及安监部都有一份资料,这也就导致二者之间相关沟通以及交流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3]。

2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

2.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

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在进行危化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应该积极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及成功成果,并根据国际惯例的相关工作作为参考,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从而保障自身的危化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能够有效的与国际危化品管理体系相协调以及衔接。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还应该根据我国实际的发展状况,制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标准,从而保障石化企业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危化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制定以及完善,一定要保障相应的前瞻性,并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并保障能够根据实际的实施状况,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以及调整,从而保障法律法规更好的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较好地避免出现规章制度的滞后性[4]。

2.2提升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力度

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石化企业以及政府应该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监管力度,大力推行化学品登记制度的完善以及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固定的法律程序以及标准。在现阶段的发展中,各个国家都十分重视自身的危化品的登记管理,这也是国家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方式。国外有许多的国家不论这些国家是否是发达国家,都会制定以及执行完善的危化品登记、申报制度等,比如日本、澳大利亚、韩国、欧盟以及美国等。所以我国在发展中也应该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进行严格有效地落实,将危化品的登记证作为行业准入的资格,从而有效地保障石化企业发展的安全性,促进石化企业更好的发展壮大。对于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以及储备的石化企业,坚决不通过登记审核,同时也不颁发这些企业证书。对于没有证书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以不发放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证书,更甚至可以按照危化品的危害程度,将石化企业的生产资格以及储存资格进行吊销,从而更好地规范石化企业的发展[5]。

3结语

通过上述内容可知,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我国的石化企业在发展中含有较多的危化品,而这些危化品会产生一定的危害,所以在实际的发展中相关企业以及政府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以及方法,解决危化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地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及效果,从而更好地促进石化企业的发展以及壮大。

参考文献:

[1]张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3(6):93-96.

[2]苏大勇,耿继原,耿志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6,25(6):13-15.

[3]李合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和废弃中安全问题及对策[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6,26(6):10-13.

[4]刘铁民,陈胜,刘功智.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体系势在必行[J].现代职业安全,2004,1(2):28-29.

安全卫士范文3

一、工作任务

1.详细了解检查组在期间住宿及供餐计划安排,包括住宿就餐人数、住宿就餐地点、拟供食谱等;对住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环境进行审核,对生活饮用水、食品原料、餐饮用具易污染的食品物品进行必要的快速检测,确保住宿及食品安全。

2.督促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培训。

3.检查餐饮单位所用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记录是否规范。

4.检查用于储存食品及原料的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消毒、保洁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在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5.对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状况进行检查。

6.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有无可能出现交叉污染的情况。

7、提前介入检查住宿环境及用品卫生情况。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了明确职责,对住宿就餐点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住宿饮食安全。成立关于迎接县域经济巡回看变化检查组食品安全住宿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联络员:

成员:

检查组在期间,食品安全住宿卫生监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检查组到瑞昌前,监管人员要提前介入,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住宿卫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在期间,根据具体的分工情况,监管人员要全面进入各自的工作岗位,对食品安全住宿卫生进行监管,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督查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要保证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后厨,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2.督促承担接待任务的餐饮单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供应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禁止使用以下原料:

(1)发芽、发青的土豆及四季豆等容易产生毒素的蔬菜;

(2)死亡的甲鱼、乌鱼、河蟹、各种贝类及虾类;

(3)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

(4)凉菜及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5监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

3.每餐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进行规范的留样,其数量为每种不少于100克,贮存于冷藏环境中,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接待单位必须提供足够容量的容器、冰箱专门用于上述样品的保存,并有留样记录。

4.早餐提供的豆浆必须煮沸后提供;供应的鸡蛋必须煮熟煮透后方可提供。

5.餐具、用具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要有专门的消毒设施,有消毒记录。监管人员应对使用的餐饮具进行快速检测。

6.饮用水保障组对立信酒店供应的饮用水进行现场采样,并按照程序送至疾控中心检验,同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查看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消毒记录、水箱防护等情况,并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确保供应的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住宿保障组对立信酒店住宿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室内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快速检测,确保住宿场所室内卫生环境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

三、保障时间

2020年1月2日

四、保障地点

立信花园酒店

五、工作要求

1.全体参加此次食品安全住宿卫生保障工作的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服从指挥。

2.严格把握关键控制点,不放过一丝一毫安全隐患。

3.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解决问题。

4.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5.保障活动期间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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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力争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本地、本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2020年9月底前,充分发挥“化工安全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宣贯全覆盖,推动《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宣贯落实到位。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县安委办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桥梁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集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集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对医院液氧储存装置、发电行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部门联合专项排查以及排查其他行业部门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集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4.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协助市局组织的中介机构对3年内编制的安评报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结果于2020年7月底前汇总报市应急管理局。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严格落实化工集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方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方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5.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6.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7.严格特殊作业活动安全管控。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作业指南(试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企业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重点设备设施开展检维修,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停车、检维修作业实行报备制度。全县生产、使用、带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计划停车、开车以及停车检维修至少提前10天到县应急管理局报备,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项检查后方可实施;凡是涉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一律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等相关作业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安全隔绝、清洗、置换、通风、监测、用电、监护、应急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同时特殊作业严格实行升级管理,经县应急管理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县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企业特殊作业管理台账,对涉及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受限空间作业应派专人至现场进行安全条件确认。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违规检维修及特殊作业。

8.严格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对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认真核实承包商资质范围,严禁无资质、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等现象发生。企业必须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要依法取得相应合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同时应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特点要求,落实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要将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风险辨识、管控和应急措施与承包商进行安全交底。承包商要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作业组织、方案、安全风险和应急措施。企业要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聘请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企业与承包商双方要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涉及特级、一级动火作业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要求。作业过程中严禁擅自变更作业范围和内容。企业要加大对承包商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同时,企业要加强物料供应环节管理,严把检验检测关,做到批批必检、车车必检、样样必检,从物料源头上管控好风险。

9.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严格核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门店安全条件,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两个十五天”要求录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和经营中非法违法买卖、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

10.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13.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1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15.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我县化工产业和爆花爆竹行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企业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16.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我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17.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18.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集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站。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安全卫士范文5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确实保持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区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国土资源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担任,矿产管理股、执法监察股、各基层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产管理股。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5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形成总结报告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配合相关部门摸排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2018年3月10日前完成)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1.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搬迁工程。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摸清全区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结合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要求,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搬迁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5月16日前确定企业名单,2017年9月底前逐企业制定搬迁方案,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危化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1.统筹规划编制。配合相关部门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规范产业布局。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3.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严格落实禁止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梳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施行3年以上的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并推动修订完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严格规范执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3.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调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专门召开所有相关企业参加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会议要留有影像资料。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要深刻吸取去年以来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危险化学品领域打击非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紧密结合本区本行业实际,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节点进行分解,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打击非法专项行动,对各类非法活动和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打击,推动打击非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安全卫士范文6

食品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健康和饮食安全有直接关联,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也是存在的,对民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均造成一定威胁。因此,政府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危机管理,对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关键词: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机管理

食品是人们进食、生存的根本,所以食品安全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有重大的意义。因而,食品安全的保障,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重要责任。但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仍具有一定的潜在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的就是突然发生的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物中毒事件或食源性病害事件等,这种情况的发生没有预见性,且事件发生存在事件发展、影响的不可估量性,具有一定的社会性。面对这种影响面广泛的突发危机,政府必须加大对危机管理的重视。

1危机管理的内涵

在食品安全中发生的危机事件,就是指相关部门或企业在没有任何准备及应对下突然发生的严重性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性。危机的发生包括预警期、爆发期、缓解期和善后期四个发展时段。政府对危机管理有预案,在危机预警期事件发生初始阶段,政府可通过监测预警,利用信息搜集和分析技术,加强对事件的了解、性质的分析,尽量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进行预控预防,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降低事件危害;危机爆发期是事件急剧发展并不断扩展时期,政府需采取应急处理,无论因哪种因素引发的危机事件,此时的处理必须以将事件危害尽最大能力降低到最低为主,及时建立处理小组,专人指挥,开启信息平台,并有效地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危机事件的缓解期,此时事件已经处于焦灼状态,相关部门必须应急对待并控制社会影响;危机事件的善后期,事件基本得到解决,这是政府及相关管理者及时应对的结果,同时需要进行社会秩序的逐渐恢复,并需要曝光相关危机事件的事实及涉事者,还需由专家组对危机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利弊并总结经验。

2危机事件案例分析

政府虽然有相关危机管理制度,但监测预警期即事件初始阶段是很难被发现的,而很多事情的发生在潜在时没有给予扼杀,一旦爆发则会不可预估,只有在危机事件爆发后给予补救。譬如“三鹿奶粉”事件,没有在事件爆发最佳时间给予处理,造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危机事件。但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给予了应急处理,依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危机进行了解决。在此事件中看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反应、态度,非常重视并严格处置了危害人们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在此危机事件中,政府及时建立以卫生部、国家质检、当地及相关部门的监察小组;对涉事婴幼儿开通了免费救治通道;立即对各市场销售奶粉进行整体、全面的检查,一旦检测不合格必须给予处理;同时对奶粉污染源进行彻查,包括养殖场、原料奶收购、婴幼儿奶粉生产等所涉及的程序及渠道;立即对国家相关乳品业的监管制度、企业生产制度等进行完善和修正;最后在彻查实情后,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违法涉事人员等进行严厉惩处,给受害方一个交代,同时也有效稳定了社会秩序。

3危机事件的解决对策

3.1建立有效的食品危机预防机制

首先,政府及食品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其次,建立并完备食品安全风险测评制度,加强预警处理制度的高效性;再者,对企业的生产、应用加强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企业的道德、责任、社会认知和法律意识等进行严格传教和监管,并创建公开、透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信用机制,督促企业的生产要规范、严格;最后,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检测科学技术,增加相关技术投入资金,加强生产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3.2建立危机事件快速应急方案

人们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没有预知性的,也无法阻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所以在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事件后必须要面对。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则需要建立快速的应急方案,减量减轻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们的危害。首先,应该及时成立危机事件处理组织,设专人负责;然后,置身事件发生现场搜集相关资料和信心;对产生危机的因素进行探查、分析;综合评估,判定问题所在并制定解决策略;具体操作,严格落实。

3.3创建食品危机国际合作机制

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在不断发展,国力不断增强,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以在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处理中,不单单需要我国及相关地区解决突发事件,还需要国际的合作,建立共同机制,对相关事件进行处理。加入世贸组织后,危机事件的发生、发展,信息的传播及影响均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当事件涉及外部效应后,则加重了事件的危害性质。因此,需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对危机事件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涉和处理,同时交流感想。

3.4妥当处理食品安全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给予有效平定之后,还需进行危机管理的善后工作。事件的暂时平息不能完全表示事件已经彻底解决,没有后顾之忧。所以,政府及相关事件管理人员仍需对一些负面影响进行处理,避免因此再次造成危机事件的突发。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积极对事件涉及人员及事件事实内容进行有理有据的公布,并给予相应惩罚,对表现好的人员给予奖赏,同时总结此次事件给予的警示,提出进一步完善措施,最后极力做好安抚工作,使危机状态恢复平静。

作者:柴丹 单位: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

参考文献:

[1]陈立伟.四项对策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长效机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3,5(6):1902-1906.

[2]张喜才,张利庠.食品安全危机管理机制构建与对策研究[J].生态经济,2010,16(7):58-62.

[3]王彦东,李云,桑启源.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管理再思考[J].中国经贸导刊,2009,16(19):78.

安全卫士范文7

一、任务分工

1.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由局长、调研员、总工程师牵头负责,质量兴市办公室、质量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2.扎实开展“争先进位年”活动。积极争先进位,加强目标责任管理,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考核办公室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3.深入治理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由副局长牵头负责,食品生产监管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好“品牌建设年”活动。由调研员牵头负责,质量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5.争创省长质量奖和名牌产品。由调研员牵头负责,质量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6.推进质检中心建设,由调研员牵头负责,质检中心建设办公室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7.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标准化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8.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标准化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9.改善消费条件,拓宽和开发消费领域。由副局长牵头负责,其中执法打假、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工作由市局稽查局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加强质量监管、拉动消费信心方面的工作由监督与法制科、食品生产监管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培育名牌产品、增强市场影响力方面的工作由质量科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10.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八项制度”。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监察室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11.严格执行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副局长牵头负责,办公室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有关要求

1.牵头负责的局领导要负起责任,勇于担当,加强对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2.具体组织实施的科室或单位要进一步制定详细的落实办法和保障措施,主动沟通,搞好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卫士范文8

关键词: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建设;油田企业;违章操作;危害;解决措施

当前油田开采企业已经对安全管理给与了足够的重视,建立了有效的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大型石油开采事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但是在油田企业实际开采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依靠经验进行生产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生产人员进行着“习惯性”的生产操作,这些“习惯性”的操作就是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

1对习惯性违章操作特征与危害的简要分析

1.1习惯性违章操作的方便性

习惯性的违章操作往往比标准的操作方式更加方便,生产人员通常抱有“这么做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即使发生事故也不一定会伤到我”的侥幸心理和明知故犯的观念。生产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为了更加方便、简单就进行了习惯性的违章操作,这就导致石油开采小事故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

1.2习惯性违章操作的实用性

同上文的方便性一样,习惯性违章操作要比标准操作方式更加实用,生产人员进行习惯性违章操作能够更快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状况,而通过标准的操作方式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劳动,因此,生产人员为更快、更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往往就选择了愚蠢的操作生产方式。

1.3习惯性违章操作危害的隐蔽性

有的违章操作一定会导致生产事故,但是习惯性违章操作并不就一定会导致生产事故,这就是习惯性违章操作危害的隐蔽性,生产人员进行习惯性违章操作,如果不能及时纠正,长此以往就一定会形成无所谓的心理,这就给生产买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生产人员就只是在嘴上强调生产安全规范,心理上不以为然,最终一定会发生生产事故。

2对油田安全管理习惯性违章操作解决措施的简要分析

2.1健全完善的生产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提升生产操作安全性的可靠保障,油田开采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生产水平再结合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建立健全、完善的用生产操作规范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生产安全性,有效消除生产人员的习惯性违章操作。除此之外,在安全管理制度中还要严格规定管理人员的管理内容,要对企业生产人员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与分析,在第一时间发现习惯性违章操作现象,并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生产人员并且固化的违章操作方式。油田开采企业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对表现有优秀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嘉奖,不认真管理的人员进行批评,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2提升生产人员的综合素质

油田开采企业必须加大对生产人员你的培训力度,提升生产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让生产人员充分认识到习惯性违章操作的危害性。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习惯性违章操作,增强对生产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水平教育;还要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保证生产人员真正使用规范的操作方式进行生产,不能让安全管理流于形式。

2.3提升生产班组的建设

班组是有效的生产单位,必须利用班组的阵地作用提升安全生产。进行班组建设首先要选择优秀的班组长,班组长必须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知识与良好的生产意识,能够在生产第一线发挥有效的安全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人员的习惯性违章操作,并且还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谁犯的错误谁就要承担,班组长也要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油田开采企业还要对此给与一定的处罚,对表现良好的生产人员给与适当的奖励。

3总语

油田开采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改变生产人员的传统安全观念,促进生产人员的生产规范化和标准化,让生产人员从心理上认识到习惯性违章具有的危害,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缓解油田安全管理中习惯性违章危害问题。

参考文献:

[1]栗继祖,张雅萍,李京.习惯性违章及其心理因素分析[J].现代职业安全,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