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情况及策略

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情况及策略

作者:范秀英 单位:云南省福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福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7年,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是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要的行政执法力量,是畜牧兽医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依法治牧”和“依法制疫”已成为畜牧兽医工作的共识,而依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则更是成为了新时期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首要职责。为进一步了解我县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对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及建议。

1人员及机构现状

1.1人员状况

我县辖六乡一镇57个村公所,613个自然村,共有人口10153人,县乡两级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23名。从持证情况看:县乡两级都统一持有行政政法证(县级9人,乡级14人)。村级57人为业务主管部门聘用的防检员,从学历结构看:大学本科1人、大专学历19人(县级5人、乡级14人)、中专学历3人、从职称结构看:具有高级职称的4人、中级职称9人(县级4人、乡级5人)、初级职称以下的10人(县级1人、乡级13人);从年龄结构看:年龄在35岁以下的12人(县级3人、乡级9人)、35~49岁的8人(县级2人、乡级6人)、50岁以上的3人;按从事动物卫生执法年限看:10年以上的6人(县级3,乡级3人)、4~10年的人14人(县级人、乡级21人)、3年以下的3人(县级1人、乡级2人)。

1.2机构现状

按照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相关要求,省以下分别设立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机构和健全技术支持体系等。据此,将原福贡县兽医防疫检疫站分为福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福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承担着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作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主要力量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乡两级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但没有执法经费。

2承担的责任

我县共有8个地点屠宰点,9个动物产品交易市场、7个活畜交易市场,1个兽药经营企业及9个兽药销售点,2个冷冻产品经营店及8个销售点以及运输环节的监管,每一年全县大小动物交易量至少有25万头(只、羽),各种畜禽产品近3500多t,据这一实际,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工作任务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乡级及村级的相关人员都是兽医防疫的兼职人员,很难顺利开展各环节的监管工作。

3存在的问题

3.1从人员状况和机构现状情况来看,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对贯彻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以检促防的工作方针难以落实到位。

3.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不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差,监测手段落后,执法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行政领导部门为福贡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有些工作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不明确,特别是乡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合法性,也不适应新时期动物卫生监督的要求。因此,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吸收和发展是摆在我们目前的主要任务,也是今后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展的需要。

3.3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缺乏经费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一直没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这样极易导致执法目的的偏离和执法不公,造成有利益的事争着管,无利益的事无人管的局面,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3.4由于历史及客观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县还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屠宰场及市场,开展各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大多时候处于被动。

4意见和建议

4.1将乡镇动物检疫人员纳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实行动物检疫员派驻制度、年终考核制度,理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乡镇动物检疫报检点的管理体制,明确乡镇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派出机构。

4.2各级党委、政府及(畜牧)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执法办案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检测设备,确保整个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公正性。

4.3加大执人员法制及技术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个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让执法人员成为既是懂得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者,也是掌握和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的行家理手,真正成为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和百姓的食品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