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

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促进和规范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现将《学前教育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起点,对学校教育和幼儿的终身发展至关重要。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对于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全力推动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二、要强化组织配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学前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要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和政策衔接,形成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完善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相关问题,切实抓好学前教育规划、建设、管理、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要营造良好氛围

宣传部、教育局等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广泛宣传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先进典型案例,加强正面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学龄前儿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