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意见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意见

为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简称网格化监察),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网格化管理的目的

实施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旨在全面提升我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效能,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员参加社会保险、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就业稳定性,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互利共赢和谐劳动关系。

二、劳动保障监察范围

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划分14个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区工业集中区单独为1个网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为依据、以便利劳动者维权和服务企业为导向划分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二级网格。各级网格要按照“一户一档案”的要求对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档案,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控和信息采集,确认用人单位的合法性,动态掌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区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劳动保障所负责具体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搭建统一的“两网化”运行平台,落实工作标准,规范办事流程,按照要求统筹推进我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高新区社事局负责高新区辖区内各级网格职责划分,信息采集、报送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区委编办负责协调乡镇(街道)职能设定、人员编制落实和管理,原则上各乡镇(街道)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少于2人(含兼职);区财政局负责“两网化”建设的经费保障,特别是系统平台搭建、网络运行维护、数据采集及监察装备配置等项目建设,并将社区监察专职人员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工管委协助提供行业归口的用人单位信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认真研究,科学划分各级网格职责、设置权限,强化业务办理流程指导,制定考核机制;区统计局负责提供区级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本级和社区(村)网格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配备,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及网格年内日常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明确两级网格职责

1.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

(1)建立辖区内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

(2)负责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管理;

(3)为“两网化”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办公条件;

(4)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及档案;

(5)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上报有关情况;

(6)调处一般性劳动纠纷,报告网格内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反馈劳动关系运行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及有关意见和建议;

(7)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2.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2)上报辖区内用人单位违法信息和劳动者的检举、投诉;

(3)采集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档案;

(4)动态管理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5)配合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三)开展数据库工程建设

以网格为单位,建立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数据库,形成全覆盖、动态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为动态试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要求,2014年1月全面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建设、办公场地和设备配备、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工作;2014年3月底前对全区用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2014年12月底前建立全区所有用人单位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2015年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格化管理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抓手。我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对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互利共赢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地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

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研究,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要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创新

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要在全区统一规划下,将先进地区经验与本地实际相结合,打造各网格亮点特色;要注重效率与质量,妥善处理工作与建设的矛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