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文化论文:区域音乐文化理念思索

音乐文化论文:区域音乐文化理念思索

本文作者:王晓平 曹时娟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区域音乐文化结构

作为文化内容与形式表现之一的音乐及其事象即是区域音乐文化。把区域作为一个相对固定的单位,考察和探索区域音乐的形成、发展、作用与意义,因此,区域音乐研究不同于传统单一的、具体的研究,而是一项宏观的综合性研究。虽然区域是地理学核心概念,但是对于区域划定,根据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我们不一定按着一种模式为标准,而应提倡不同视角、不同文化含量进行研究。如有的[1](P11)[2](P73)可以按照行政区化,依据地区、省份进行,例如,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由于受到行政区域的影响,必须以省、市、县为单位展开。有的可以按照文化区划原则,按照具有“音乐地理学”色彩的音乐文化区、音乐风格区划进行。还可以按照自然地理区划等等。音乐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类活动是文化发展的基本条件,文化现象、音乐事象是形式与内容、表面与载体的辩证关系。区域音乐事象是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共同塑造下形成的人文现象,它既是一个历史过程,也是一个文化互融过程。以下以陕南地区为例展开论述。

区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形成或“爆发式”生成,历经了不同文化碰撞交融而趋于统一,由趋于统一而又不断吸收、生发新的文化因子的动态变化过程。因此,区域音乐事象是一个地区文化现象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它以空间为单位,综合的呈现区域文化和音乐艺术的内涵与特质,是历时性与共时性的有机结合。众所周知,很多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体系和文化传统,经过长期的继承、发展、吸收、丰富和传播,这一传统或体系变得日益稳定,形成了除自然因素之外,区别各地区的另一重要文化标志。影响区域音乐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自然环境、历史背景、人口变迁、社会生产力较为重要,我们称之为“外部特征”。首先,自然环境,包括地理位置、自然条件、交通状况等要素,这些要素对区域音乐文化现象起着地域分异机制的作用。中国是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不同地理环境特征,诸如地形地势复杂多样,水系众多密集,气候多变、差异大等因素,使得传统文化,尤其是民间音乐具有很强的地域和社会依赖性。例如,陕西南部地区地处北亚热带湿润气候,位于秦巴山地之间,雨量充沛,水网密集分布,农业以稻作景观相契合。自然条件不同,生产方式便不同,而生产方式的差异又直接影响地域农业景观的不同。地形、气候等因素不仅直接影响着当地物质文化景观,尤其对民居的影响最为深刻,体现在音乐上便会出现不同的体裁与形式,通山歌、薅草锣鼓以及船工号子等便依自然环境而存在。

由于区域民间音乐文化在接受异质文化时,主要的制约因素是交通条件的优越与否。因此,交通条件也是影响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之一。交通条件便利、优越,其区域文化就呈开放态势,反之,交通闭塞则导致文化的封闭和凝固。例如,陕南地区的民间音乐文化在不断接受本地区域文化影响的同时,也受到邻近地区文化现象的浸染。相对于北方来说,由于有高大的秦岭阻挡,文化交融也远远比不上来自同一水系的汉江、嘉陵江下游地区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交流和浸润方便。其次,历史背景,包括族群文化渊源、政区管理、风俗习惯等因素,对区域文化现象起着整合机制的作用。文化是随着人类的产生和存在,自然而然文化具有历史性特征。有什么样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特征和族群记忆。一群人、一个族群、一个民族通过历史建构、传承发展和文化认同,族群记忆成为了一个民族或族群的历史源头,所呈现出来的品种样式则是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文化标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国有些地区或民族至今依然保留着古歌、古乐器及其古老习俗。另外,在文化发展过程中,有时候还受到外来人为影响。中央集权制国家为了加强统治,分设几级行政管理体系,对于不同文化区域以及对于区域文化也具有很大的影响。例如,陕南在元代以前一直不属于关中所在的高层政区,不仅如此,兴安地区与汉中地区分处于不同的高层政区中。陕南原本与四川盆地共属同一方言系统,“西南官话的契入使当地文化景观大为改观,使陕南人的认同明显不属于北部的关中,而是南边的川、楚。”但是,元代以后,由于政区的作用,长安作为全省的中心城市,对地方无疑具有相当的辐射力。陕南方言逐渐受到关中方言的影响,使得中原官话不断扩展,呈地缘式推进,墨渍式扩散,逐步侵占西南官话的分布区域。所以,高层政区对文化有明显的整合作用。从民族文化的构成而言,民间音乐作为诸类文化事象的一个层面,历来都依托于传统礼仪和民间习俗。离开特定的文化现场,音乐的功能也就不复存在。民间音乐的产生、发展实际上就是民众生活的反应和体现,它与民间风俗、民间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三,社会生产力,包括生产力水平、经济方式等,他们对区域音乐文化发展起着制约机制。如果说生产方式的影响与农业文化景观不同会深深地影响到区域文化的形式与内容,那么生产力的高低及其经济方式就会决定着区域文化发展的速度及其内在活力。

虽然都是以农业为主,但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有限,一些自然现象令人难以解释,便会出现崇巫现象。陕南多山、湿润的亚热带气候下形成的茂密植被与稻作农业区,使得当地人们具有灵活多变的性格特征和信仰巫术、重鬼神的民风传统。高山、河谷、平原、盆地的差异,使得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风俗也会产生较大差异,以至于导致不同风俗区的形成。在汉、丹谷地与低山丘陵地区,充裕的热量与水分条件,适宜发展稻作农业,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状况与川楚相差无几,故当地风土物产近于南方。而在秦巴山区的高山老林地带,风俗保留了许多原始特点,如今依然还普遍存在民间祭祀风俗等。第四,人口流动、族群迁徙是区域音乐文化的突变机制。纵观族群或民族历史,鲜有繁衍生息而局限于一地的,而大多数都有着本族的迁徙史。随着人口迁移流动,不同文化交融是形成区域文化特征的内在因素,也是促进区域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当具有某种特定文化人群在迁移时,文化随人口流动而发生空间变化。他们将原有文化带到新的地区,这些文化特质不仅为移民传承下来,而且还会为当地人所接受,或是与当地文化发生融合,产生新的文化,形成新的分布区,这种现象在文化地理学中被称为迁移传播。文化地理学认为,迁移传播是文化传播的重要方式,迁移传播也只有在大规模的移民运动中才能实现。移民是文化区影响因素中最主要的和最灵活的,大量移民的介入,常常迅速而有效地形成某种文化区或改变某种文化区的原有特点。#p#分页标题#e#

一般而言,如果一个地区文化自身造血功能较强,其文化变化也就较为丰富。由此看来,针对陕南文化区形成的影响则最大的莫过于清代初期陕南的移民浪潮,史称“湖广填四川”。陕南商洛地区,既有关中地区的特点,也兼有荆楚文化的特点,显示出较强的过渡性。汉水、嘉陵江流域在接纳了大量的川、楚移民后,其区内文化变化很大。由于陕南当时人口稀少,所以清初的移民迁徙基本上属于占据式移入。在移民大量分布地区,无论是语言、风俗、民间信仰、艺术样式都深深地打上了原居地的烙印,如陕南花鼓的普遍流行,丧礼中的打丧鼓、唱孝歌浓厚风俗等等。近几十年,西方民族音乐学方法论兴趣正在逐步转向对“过程”,即对“作为过程的音乐”的研究。民族音乐学的历史研究主要关心口头音乐传统的历史,更多地从社会与文化角度去研究音乐历史。目前,国内民族音乐学也已注意到了学科的这一发展动向。“如果说梅利亚姆(AlanMerriam)关于“声音——行为——概念”的音乐三分模式体现音乐的文化整体观理念,那么,赖斯(TimothyRice)关于“历史建构——社会维持——个人创造与体验”的新模式则可以被看作是文化整体观在历史学意义上的扩展,或可以作为音乐动态演化过程的学理性阐释。梅利亚姆的音乐文化整体观以及赖斯的音乐文化历史观,正是我们研究区域音乐文化动态过程所值得汲取的学科理念和学术营养。民族音乐学家也正是从这样的文化整体观的理念出发,采用了“音乐事象”这一概念的使用,精炼而又丰富,甚为贴切。依笔者理解,即是和音乐有关的方方面面,如果涉及到某一文化区域,则可包括音乐类型、音乐主体、音乐事件等诸要素,从另一角度就是乐人、乐社、乐种、乐事等内容。其中音乐类型包括音乐品种、音乐体裁,音乐旋法,具有“形态感”;音乐主体包括操纵音乐的个体、群体,具有“主体感”,以及音乐事件包括使用音乐的时间和地点,具有“现场感”等。如果以一个空间概念——区域作为文化分析单位,区域音乐文化事象则有相应概括。

区域音乐类型(形态感)音乐作为艺术门类之一,必有其自身内在发展规律,品种、体裁、类型、音阶调式、织体等有其特有的表现形式和内容。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事物发展规律,音乐艺术不仅是一个人类文化相互交织的综合呈现,也是一个历经长久积淀的漫长发展过程。跨越地域,音乐文化有许多共同相通的、有章可循的普适性原理,这就是音乐艺术的同一性。然而,由于区域文化受到诸多外部条件和内部自身因素的影响,在其文化特质上会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艺术个性,致使各地音乐艺术又有许多文化差异性。区域音乐在一定的空间内体现自身的价值,所以区域音乐研究必然集中在区域音乐事象之上。这就如同人自身一样,既有人类的共性,又有自身的个性。如何既能体现音乐艺术的自身规律,又要表现出区域音乐文化作为区域文化有机组成部分就显得十分重要。陕南戏曲剧种有桄桄戏、端公戏、二黄戏,他们之间的差异,并不体现在剧本、服装、行当不同,而主要表现为唱词、唱腔不同;唱词不同,也不是因为内容不一样,而是因为念词方音不同造成了念白差异。方言的差异是影响戏剧唱词、唱腔发生变异的主导因素。因此,唱腔不同,其主要原因是各种戏曲都或多或少地掺有当地民歌等其他艺术成分,根据当地民众对民歌的审美趣味不同,以至于影响到这个戏曲剧种的流传范围。既然音乐是人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辅相成后才能有机地统一。区域音乐主体(主体感)音乐是人精神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传统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民族文化审美习性等因素影响,中国传统音乐发展主要依赖人们的口头传承,“口传心授”是其主要方式。相比较西方的艺术音乐的“书面传承”来讲,根植在两种不同文化生活之中的传承方式显然不是一种文化体系和文化传统。纵览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与现实,区域民间音乐的生成与发展所呈现出的复杂性,一是自然环境作用的结果,二是人类文化交流活动的结晶。

只有这样,中国民间音乐以其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积淀和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形貌,区域音乐文化才呈现得如此丰富和鲜活。“一种音乐曲目或声腔,如果由彼地域传入此地域,由于彼地域人文环境条件诸如语言、民情风俗、经济状况等,与此地域不同,为其生存和流传,此曲目或声腔也要作一定程度的形态和内容调整,这样才能适应此地域人文环境。其结果也会导致曲目或声腔产生扩散性变异”。所以,虽然,区域音乐文化的创造与传承一时一刻离不开人的作用。“民间音乐生态形貌相关地域范围内的居民,作为这一地域内掌握经济文化活动的主人,又是这些影响和制约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民间音乐生态最终成为何种形貌的中间环节”。陕南汉调二黄由“西皮”和“二黄”的有机结合,离不开早期科班艺人们的贡献;陕南花鼓与湖北、湖南花鼓之间的渊源关系,离不开人口的流动和再创造;陕南渔鼓的音乐风格基本与四川渔鼓相同,离不开民众的传承和发展;陕南孝歌则无论是艺人口头传说还是文献记载均认为是由湖北、四川移民带至陕南等等,不仅说明了文化的传播与扩散与人口的流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更说明了陕南区域文化的交融与形成过程中,人占据核心地位。毫无疑问,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区域音乐事件(现场感)由于民间音乐的本质特征,从萌发至今在民间就拥有广阔的天地。从体力劳作到婚、丧、喜、庆诸种礼俗;从田野山乡庙会到城镇演艺舞台;从农民到市民等社会各个阶层都与民众的现实生活密切相连。

所以,民间音乐活动是民众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民俗活动中的音乐事象和音乐事件中的民俗事象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民间文化生活。民间音乐是民俗活动的颂歌。它在民俗活动中成长、发展和扩散。民俗活动既是它的载体,又是它的内容。民间音乐事件中的文化传统是陕南区域文化的内在要素,传统文化形式与内容是陕南区域文化的外在表征。一个音乐事件的发生,必定有特定的活动时间和地点,要么以家庭或个人活动为中心,要么就是以集体活动为中心,它不仅是当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源头活水,也是当地人民群众风俗习惯、审美意识的活态再现。我国历代文献典籍中,存有大量具有区域音乐研究性质的史料,虽然只是零星记载,但却为我们梳理区域音乐理论与方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基础。《诗经国风》按照十五个地区采集诗歌,生动地表现出各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和区域文化特征,是我国早期从音乐学角度对区域文化进行地域分类的肇始。再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记[6](P182)[6](P219)区域音乐事件(现场感)#p#分页标题#e#

区域音乐研究的学科基础

述了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季札在鲁国观乐,结合鲁国所演奏的“十五国风”而发表的评论。其中所言国风歌乐的时代精神,即可以作为通过音乐事象来观察当时各地区域文化性格和特征的一种深层次探讨。当然,作为一门兼济古今的学科,区域音乐研究不会仅限于对音乐类型及其体裁的探讨,而是将音乐事象置于特定区域——自然的或人文的环境之中,结合地理的、历史的、民俗的等进行文化学意义上的立体式研究。当然也不会停滞在对旧说的注释与阐述上,它将用科学的历史观和文化观剖析中国传统音乐的组合形式和流变方式,进而探索其现实意义上的深层结构。如果立足于这一文化视角,我们将从中国传统形式“大一统”和观念“大一统”背景下,看到一组生机勃勃的区域音乐文化景观。近二十余年中,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中国传统音乐区域划分进行了诸多尝试。有的以一个国家进行鸟瞰式的宏观研究;有的以一个民族为单位作民族志考察与梳理;有的从一种音乐类型或品种作形态学分析;有的依据空间单位进行区域整体研究等。区域音乐研究在某种意义上类同于音乐地理学,都关注音乐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区域音乐研究又与音乐地理学有着明显的区别。虽然二者都是以广义的文化领域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和探讨附加在自然景观之上的人类音乐活动形态,文化区域的音乐特征,环境与文化的关系,文化传播规律以及人类的音乐行为系统等等。但是,二者毕竟学科基础和体系有所不同,音乐地理学基于文化地理学,在文化地理学基础上的人地关系来衍生出音地关系。“它是一门以“音(乐)—地(理)关系”为理论基础,探索各种音乐现象(主要是传统音乐各门类)的空间分布、变化、扩散以及人类音乐活动的地域性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在学科性质上,音乐地理学属于音乐学和地理学相互交叉而形成的一门学科。在音乐学领域,它是民族音乐学下属的一门子学科;在地理学领域,它是人文地理学之下的文化地理学的一门子学科。”

区域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下属的一门子学科,基于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更多的强调与文化学的诸多联系。把音乐事象与其生成的地理环境相联系,以具体而又相对的空间及文化区为单位,通过梳理与之相关的人文社会环境的关系,着力体现文化区域中各种文化现象之间,尤其是音乐现象之间的互动关系,比较不同区域的音乐传统,从而分析出音乐的区域特色和区域差异以及区域音乐因素的特质。二者虽有诸多的相似,但关注重心、侧重点和落脚点不一样。区域音乐研究是一个综合性研究,它是固定区域内文化特质组成部分与该文化区域的自然环境、历史发展、社会变迁以及人类活动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的某一音乐类型、某一音乐品种的形成是其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下的结果。区域音乐研究侧重于音乐与区域文化互动关系之研究,以区域音乐事象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探讨音乐事象在人类文化的演进过程中,与环境与社会所发生各种之间的联系与影响。所以以区域为单位,以音乐事象为中心,以文化内涵为内容,以精神特质为根本,就会牵涉到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现实的深刻影响。而中国有着数千年封建社会传统文化积淀、生产方式、朝代更迭、人口变迁、行政管理等因素又会对区域文化的形成有重要影响。所以,对于一个地区音乐事象来说,民族音乐学的方法论观念,如价值观、主体观、时空观、网络观、质量观等都成为了指导具体音乐研究实践的基础。不论“文化”的概念有多么复杂,“音乐”的概念有多么特殊,仅就我们每个人的经验性认识而言,音乐不能涵盖文化,音乐只能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文化的一部分内容。

因此,民族音乐学紧紧地抓住了音乐与文化两个核心概念,彰显了通过音乐事象理解文化和在文化中体现音乐的价值与意义。故此,其学科视野又不仅仅局限在与其他音乐分支学科的血脉联系之中,而且还与诸多社会科学领域其他分支学科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如人类学、社会学、地理学、民俗学、语言学等等,以站立在文化层面的基础之上,在音乐众多的学科分支领域独树一帜。民族音乐学的学科性质强调从音乐事象中体现文化内涵,或从文化的角度理解音乐事象。这种综合的跨学科性质为进行区域音乐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们不妨把文化或是音乐作为环境的一个“人造部门”,在地理与文化、文化与音乐相纽结的背景下,展开一种立体的(三维的)文化学研究。在这里,时间已成为匆匆过客,为一幕幕历史的话剧提供变幻的可能;空间却上升到了主导的地位,成为文化存在的依据。显然,以空间为主线的研究具有非传统的特征,但它不是反传统的,而是对传统的一种发掘和再认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如果按照目前的分类可以划分为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民间音乐四种类型。虽然,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宗教音乐从音乐历史发展角度来看,它们对地域或区域的依赖性不像民间音乐那样明显,但是民间音乐是其母源文化这一事实不可否认,其实也都多多少少具有区域特色。反之,其它类型也给予了民间音乐不断发展的营养来源,它们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区域音乐文化不一定就是地域音乐文化,地域是一个自然地理概念,地域音乐强调地理环境对于音乐文化的作用与影响,而区域作为一个文化概念,则更多地关注文化互动与生成的作用。区域音乐文化相对于地域文化来讲,概念更为宽泛。就目前来讲,由于民间音乐依附于地域而存在,相对于其他音乐类型,对地域的依赖性更强烈,所以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区域性特色就显得尤为重要。文化是人创造的。因此,区域音乐研究的主体始终是以人的音乐创造和使用为中心展开。民族音乐学中的区域[8](P44)概念是人们在自身生存的文化区域范围内进行的音乐实践活动,针对所呈现出来文化特性进而总结和归纳。以此用来研究在这一相对空间单位中人们的音乐实践、艺术审美、音乐风格等精神内核,探索人与环境、人与人、族群与族群、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互动关系。区域音乐研究通过描述区域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事实,解释区域音乐文化产生与发展的时空关系,进而揭示人们所创造的音乐文化实质以及他们音乐价值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区域音乐研究即是一种对不同区域文化语境中人的精神世界的探索。文化纷繁复杂,衍变错综无常。“区域性音乐研究对象是复杂、多层次、多元化和动态的,同时又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所以,我们不仅需要在某个个案问题上对不同的音乐文化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微观的分析研究,而且更需要以整体的、系统的和动态的科学理论与研究方法相结合,归纳和综合各种音乐现象和音乐成品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区域音乐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不能仅仅停留在一种描述性的初级水平阶段,而应该将其发展成为具有可操作的、有预测功能的理论体系,这样才能使区域音乐研究成为即有自己较完整一致的理论,又具有更为广泛的实际应用价值的现代人文学科。”区域音乐文化整合首先是建立在前人已有的基础之上的拓展。区域音乐研究是从空间角度着手,时空过程把握,跨学科运用予以梳理和整理。梳理区域内或区域间音乐事象中的实质、文化的共性与个性,归纳提炼区域文化特质,这种研究,经过“音乐是这样”到“音乐为什么是这样”再到“音乐原来是这样”的探索历程。因此,对于今天文化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与总结,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p#分页标题#e#

从区域音乐研究走向区域音乐学

由于民族音乐学描述和研究的对象在留存和分布上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空间区域范围,而这些音乐事象又无时无刻不受赖以生存的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与制约,所以,把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变迁置于空间维度下进行考察是切实可行的方法。区域音乐研究既是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可进一步地拓展和深化,形成一门新兴的学科——“区域音乐学”。我们能否在方法论意义上搭建这样一个具有整合意义的平台呢?如果民族音乐学是“将某一民族现存的传统音乐及其发展类型,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民族成员(个体或群体)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类型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类型的基本形态特征、生存变异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注重音乐的传统性和类型化而展开的一系列研究和探索。那么,区域音乐学则是一门以空间单位为依据,专门研究和探讨一个相对固定的区域(自然区、文化区、行政区、经济区)现存音乐的传统性及其类型化的学科,其特征是将传统音乐置入该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中去,通过对该区域成员(个体或群体)是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吸收、融合、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的基本特征、生存规律和区域文化特质。笔者以为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认识。首先,由于民族音乐学与文化人类学、文化地理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的亲缘关系,从区域音乐研究走向区域音乐学就成为一种可能性。如果说民族音乐学强调对于传统音乐发展规律的总结和归纳,是一种宏观研究、线索式的研究。那么区域音乐学则主要探索区域内音乐文化的一致性和区域间音乐的差异性,属于微观性质研究和点状研究。

民族音乐学则为区域音乐学提供了方法论来源,同时,区域音乐学又是对民族音乐学的一种补充和拓展。区域音乐学既要强调“国家权力”的基础之上的中国传统音乐整理与挖掘,又要从“地方性知识”理解入手,强调历史话语与人类学话语的对话,构建三维的音乐研究思维,树立音乐与文化的有机结合。在进行区域音乐研究的始终,紧密把握音乐事象,从音乐主体、音乐类型、音乐事件分别切入,同时展开,立体呈现。区域音乐学把特定文化区域视为一个整体,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总体发展,这既是民族音乐学学科方法论在特定区域内的研究尝试,又可以在田野调查实践中推动整体音乐研究的深入发展。其次,在进行区域音乐学的研究过程中,尤其是民间音乐的研究,树立一种以历史人类学、文化地理学与民族音乐学为其核心的观念,进行地域或族群性质的音乐研究,这样就既有历时性的梳理分析,又有共时性的空间意识。即注意后人如何想象、创造他们的音乐,又要探索音乐,尤其是民间音乐的发展规律。这样,我们就在历史认识、空间观念和音乐研究三个方面有了相对一致的切入点与方法论平台。社会学、人类学素有重视“民族志”调查的传统,随着解释人类学的兴盛,地方性知识越来越受到关注,而中国的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音乐学家们又充分认识到中国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文明社会”不同于一般人类学所调查的未开化的原始部族,因此,他们很注重历时性研究与共时性分析的紧密结合。理解特定区域音乐文化的发展变迁,有贡献的做法不仅去归纳“特点”,而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揭示社会、经济、文化和人的活动的“机制”上面。目前,相关的人文学科成果也为区域音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营养。第三,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区域”甚至有时不一定指的是具体“空间”的或“地方”的含义,它又针对的是忽略具体的音乐历史情景和发展脉络宏大叙事框架。

尽管它在材料上虽注意地方文献、口述材料和田野实践,却同样重视传统的官方文献、文人著述以及传统社会的主流音乐文化;它在研究对象上虽重视地区民众生活和基层社会下的音乐事象,却同样重视重大事件、国家政策与制度和精英人物之中的音乐文化传统。“从不同地区移民、拓殖、身份与族群关系等方面重新审视传统中国社会的国家认同,又从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国家制度和国家观念出发理解具体地域中‘地方性知识’与‘区域文化’被创造与传播的机制。”与以往的音乐史、音乐形态研究不同,它更注意地方、区域和国家的音乐事象是如何建构的,特别注意它们在建构过程的互动以及音乐在区域文化中的价值与作用。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作为文化重要内容的地域文化或区域文化,既有它的昨天,又有它的今天和明天,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运动过程。区域音乐作为区域文化的一个层面、一个分支或一种存在形态,应包括自然环境影响下形成的民俗传统、社会结构形态、政治经济体系、宗教信仰等因素。纵观中国音乐历史,大一统是其发展的主流。然而文化的复杂多样,区域音乐有机组合则构成了中国音乐的主体,就像“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一样。现阶段各种试图从新的角度解释中国传统音乐的努力,都不应该过分追求具有宏大叙事风格的、表面上的系统化,而是应该尽量通过区域性或个案性音乐事象研究表达出对传统音乐,尤其是民间音乐整体的理解和认识。要形成这样的目标,从开始就要打破画地为牢、独立系统的学科分类,采取多学科整合的研究取向:使传统音乐,尤其是民间音乐同历史学、地理学、民俗学、语言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不同的学科结合起来,通过实证和具体的研究,努力把田野实践和文献分析、历时性研究与结构性分析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情感、理性和心智上尽量回到历史和现实现场去,努力从中国音乐发展实际和中国人意识出发理解传统社会,从不同地区移民身份、族群关系与文化渊源等方面重新审视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认同和地域认同。因此,“区域”这个概念不仅是在吸收地理学方法的意义上,在汲取民族志方法的意义上使用,也可以在音乐研究中发挥其更加宽泛的作用和价值。[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