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文化的基础理论与应用

原生态文化的基础理论与应用

何为原生态?原生态文化的内涵是什么?如何保护和开发原生态文化?至今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但“原生态”作为民族文化的特征符号,已经在文化保护与开发中被广泛应用,特别在旅游文化产品策划方面,原生态文化品牌的认同度越来越高。相对于实践而言,原生态文化理论研究要滞后得多。因而,加强原生态文化的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原生态文化研究的主要观点

根据不同的学理基础或研究范式,学界对原生态文化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认为原生态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原始生存状态。这种观点是基于实证主义研究范式。实证主义研究范式是把原生态文化当作实体性的客体对象来认知,并对原生态文化进行实体的分类和分析。这种研究范式的代表性观点认为:“所谓原生态文化,是指文化的一种生存发展状态,是文化的一种初始的、质朴的、更贴近艺术源头的状态。”[1]这种原生态文化有四个特点:一是展演的主体是普通民众;二是展演的内容是特定民族的历史和生产、生活;三是展演的形式质朴,原汁原味;四是生存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而非舞台之上。

第二,认为原生态文化是民族文化与自然生态的耦合,是特定自然生态环境下产生的民族文化。这是一种文化生态学研究范式,它主要考察不同族群在利用自然资源和能动适应环境中形成的文化模式或传统生计方式。这种观点以杨庭硕教授为代表,他认为:“‘原生态文化’的定义应当是指在民族文化中,针对所处的自然与生态背景作出成功适应的文化要素及其结构和功能的总和……‘原生态文化’研究的重点是民族文化与自然及生态系统的耦合运行,强调共时态的系统分析探讨,特别是并存多元文化与并存多元自然与生态系统的复合运行研究。”[2]这种研究范式有利于挖掘、保护民族民间传统生计方式,尤其在现代化进程中,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意义重大。但是,这种研究范式在原生态文化研究中存在一定的局限。如杨庭硕教授所说:“原生态文化本身是指本土的生态文化,而不是其它。”那么,民族传统歌舞、美术、戏剧、文学等文化形式,似乎和生态文化并没有很明显或很直接的关系,这似乎是这种理论在“原生态文化”研究上的缺憾。

第三,认为原生态文化是都市文化精英对传统文化的再创造,是技术复制时代的产物。这种观点是一种文化再生产理论范式,认为当民俗被“遗产化”以后,它就脱离了原来的生态环境而不断被文化精英所建构和塑造,进而逐渐专业化、技术化、舞台化。因而,所谓的原生态,只是在现代社会转型中,地方政府、旅游投资商、媒体与专家学者等在文化再生产过程中建构的一个神话,“是学者与不同社会力量共同想象建构的产物”[3]。文化再生产理论研究范式有助于我们做好非物质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比如我们开发原生态文化产品品牌时,就要尽量保持传统文化的本真性,而不要有意去制造假民俗、假“原生态”。

二、原生态文化保护与开发实践模式

我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与开发实践模式主要有文化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和文化生态保护区三种模式,三种模式的共同点是文化生态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倡导对文化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自然环境是文化存在的物质基础,直接决定了族群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从文化生态保护所倡导文化的整体性保护宗旨来看,文化的社会环境应该是与我们主要保护的某一种文化形式相关联的其它文化。民族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其中某一种文化因素的变迁都可能对其它文化因素产生影响。所以,文化生态更应该是指各种文化要素有机结合的文化生态系统。

(一)生态博物馆

生态博物馆是我国较早实践的文化生态保护模式。它于20世纪70年代在欧洲产生,是欧美后工业时代的产物,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背景下产生的。1995年,在中国与挪威文博专家的指导下,贵州省正式筹建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梭戛苗族生态博物馆,以后又相继合作建立了镇山布依族、隆里汉族和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专家苏东海对中国化生态博物馆的定义是:“生态博物馆是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有形遗产、无形遗产进行整体保护,原地保护和居民自己保护,从而使人与物与环境处于固有的生态关系中并向前发展的一种博物馆新理念、新方法。”[4]

由于文化土壤不同,历史背景不同,欧美已经进入后现代时代,而中国还处于现代化初期,因而这种文化保护模式在中国的运行并不是很理想。有学者质疑:生态博物馆是对传统文化保护还是冲击?持冲击说的理由主要有三点:第一、落后地区发展经济是群众的第一需要。在缺乏一定经济基础的条件下,群众不可能对本民族文化产生自豪感,也就不会有意识地保护和弘扬本民族文化;第二、民族社区一般都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一旦大量参观者涌入,新的生活方式也会带进来;第三、旅游业的发展,会使当地文化不正当的商业化。[5]诚然,文化生态博物馆不如人意的地方可能很多,那么,就能因此否定这种文化保护模式吗?位于黔东南州的隆里汉族屯堡和堂安侗族生态博物馆的运行应该好得多,批评的声音就很少。而且,黔东南州另一个民营性质的地扪侗族生态博物馆还载入了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尹绍亭说:“生态博物馆是一个新生事物,其‘移植’的实验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成,暂时的成功和失败并不十分重要,有时失败也许比某种程度的成功更有意义。”[6]

(二)民族文化生态村

民族文化生态村活动兴起于云南。早在1994年,云南省社科院东巴文化研究所所长和万宝曾多次向云南省委及有关部门提出“东巴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及筹办民族文化生态村的设想”。他提出了举办东巴读书班、纳西文班、民歌队、民乐队、乐舞队、体育队的设想,并付诸实施。他把东巴请到大来村传授东巴文化,并请东巴在村里举行祭神等东巴仪式。1998年,云南大学尹绍亭教授在美国福特基金资助下,在云南省选择了玉溪新平县南碱村、石林月湖村、文山丘北县仙人洞村等5个村寨为试点,开始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尹绍亭教授把民族文化生态村定义为“:在全球化背景下,在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场景中,力求全面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并努力实现文化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乡村建设的一种新模式。”[7]2000年,云南省委了《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纲要》,提出:“充分发挥云南历史悠久、民族文化多样、生物资源多样的特色优势,走文化、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分阶段建设富有特色的各类文化区……建设遍布全省的各种‘民族文化生态村’”,使之“成为保护、展示、研究民族文化的重要基地和旅游观光胜地”。[8]于是,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活动从学术主导的应用实验项目升格为政府引导的乡村建设计划。#p#分页标题#e#

民族文化生态村与中国本土化的生态博物馆有何不同呢?主要是功能或目标取向不同。生态博物馆要遵循博物馆的建设运作范式,必须把建筑、藏品、研究、展示、教育等作为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功能,它更趋向于对传统文化“原真性”的保存。它也要兼顾社区的发展,但更多是在文化保护的前提下发展。而民族文化生态村由于是乡村建设的一种新模式,它的立足点首先是发展,文化保护的目的是开发利用。甚至,由于受商业利益的驱动,对传统文化颠覆的可能性就很大。有学者对云南首个民族文化生态村仙人洞村进行调查后发现,旅游业过快发展,已经超过了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给村落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并对文化过度商业化表示担忧,认为为了吸引游客,在村寨中随意捏造民俗事象,随意添加或附会,这些做法就丧失了文化的尊严。”[9]

(三)文化生态保护区

2006年9月出台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在“十一五”时期确定10个部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2007年6月,文化部正式命名设立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08年,又相继命名设立了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四川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010年,广东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也获文化部批准成立。2007年3月30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研讨会时指出,在一定的历史和地域条件下所形成的文化空间,以及人们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共同构成了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生态。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在相对稳定的文化生态中,民居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节庆传统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依相融,并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得到传承和发展。可以说,文化生态环境是文化遗产赖以生长和传承的丰厚土壤。

三、原生态文化保护必须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文化保护

从文化整体性保护宗旨来看,文化生态保护区、生态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是一致的,都是对文化及其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修复,也同样需要对文化进行开发利用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学者认为,生态博物馆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在中国的实践,可谓是同一语境下的各自表述———核心理念、保护原则及目标都是相同的,有的只是称呼的不同。[10]不过,作为部级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不管是保护的区域还是保护的力度都要大得多。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比较滞后,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都面临着诸多困难。因而,积极申报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争取国家的政策与投资倾斜,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比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原生态文化的富集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全国名列前茅,黔东南又正大力打造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然而许多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却面临资金短缺的窘境,有些文保单位已经破败不堪。因而,申报部级苗族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是黔东南原生态文化保护与开发的迫切需要。

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不管是建文化生态博物馆、民俗村或更大区域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发展是第一要务,避开经济、社会发展而谈文化保护,不会得到社区居民的拥护,文化保护也不可能成功。文化生态保护必须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文化保护。虽然原生态文化资源开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发展中的问题还必须以发展的方法来解决。原生态文化旅游仍然是民族社区经济发展与文化保护的最佳结合方式。以旅游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要把握好旅游开发的速度与规模,对“原生态文化”资源进行适度开发,把旅游的消极影响降到最小,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