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英语习语的翻译差异

中外英语习语的翻译差异

 

一、英语习语的五大文化来源及其相对不可译例证   英语习语的形成依赖于灿烂的西方民族文化,而汉语习语的形成依赖于丰富的汉民族文化。我国著名语言学家王佐良先生说过:“他处理的是个别词,他面对的是两大片文化。”(贾京,2006:119)要实现这两片文化的等值转换,译者必须对中西文化了如指掌。即便译者知道文化背景,把英语习语转化为汉语习语的过程中有时也找不到真正对等的译文。总体来讲,大多数英语习语是可译的,只有带有典型文化色彩的那部分才相对不可译。这一部分习语都有深刻的文化底蕴,主要来源于地理环境,宗教信仰、文学作品、神话与寓言、风俗习惯这五个方面。   (一)地理环境   西方特定的地理环境造就了特定的西方文化,特定的西方文化又产生了特定的表达方式。生活在山地的人创造“山地文化”,爱斯基摩人创造了“雪的文化”,生活在海边的人们创造“海的文化”。英语习语的第一文化来源是西方特定的地理环境。英国国土面积不大,但四周环海,具有天然良好的航海条件。英民族长期生活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把观察到的现象和航海积累的经验应用到语言中,创造了“海的文化”,形成了许多与海上生活息息相关的习语。例如:miss the boat(错失良机),plain sailing(一帆风顺),swim like a fish(善于游泳),all at sea(没有主意),tokeep one’s head above water(奋力图存)等等。相比之下,中国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博大的自然地理环境中,西部有高山,东临大海,自古以来就是以农耕为主的国家。因此,汉语中有许多与农业有关的习语。例如,我国盛产竹子,习语中有很多与竹子有关,如“胸有成竹”、“青梅竹马”、“势如破竹”、“雨后春笋”、“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等,形成了“竹文化”。竹(bamboo)在英国没有任何的联想意义,也没有与bamboo有关的习语。中西不同的地理环境的差异导致英语习语翻译成汉语习语时出现暂时不可译,即相对不可译。例如“know the ropes”这一习语,翻译成汉语成了“了解绳索”。这样看来,这一习语没有什么丰富的内涵。这样翻译对还是不对呢?事实上“know theropes”原来指的是在帆船时代,船上风帆都是有一套绳索系统来控制的,对这些绳索的功能了如指掌,才能在变化无常的大海操作自如,后来他们把这一习语引申为“知道窍门”的意思。不知道这一文化背景的译者看到这一翻译则一头雾水,不知所云。再如“goby the board”按字面意义理解为“经过甲板”。放在语境中理解翻译为“人或东西从船上掉入海里消失”。最佳的译文应该结合文化语境来翻译,引申为“被遗忘,被忽视”。   (二)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与客观世界交往的产物,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精神层面的反应。它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日常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宗教信仰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同时在语言中表现出来。基督教文化统治了欧洲近两千年,对欧洲人的宗教信仰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很多西方人都信奉基督教,视上帝为创造万物的鼻祖。他们认为上帝是万能的,主宰着世界和人类的命运。很多英语习语源于《圣经》,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与上帝有关的习语有for God’ssake(看在上帝的份上),honest to God(的的确确),by God(天啊!)God preserve us(神明保佑!)等等。汉民族大多信奉道教和佛教。汉语习语大多与“佛、仙、和尚、菩萨”等字眼有关。如“借花献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等等。中西宗教信仰的差异造成了译者翻译时转换文化语境的困难。与宗教有关的相对不可译的英语习语的例子有:“Make bricks without straw”若要直译则是“不用稻草做砖”。事实上,这一习语来自《圣经出埃及记》第五章中的一个故事。据说埃及法老担心以色列人口剧增,威胁到埃及的安全,因此强迫他们做苦役———烧砖,以折磨他们。上帝看到以色列人在埃及饱受压迫,便打发摩西去把他们从苦难中解救出来。摩西去埃及请求法老准许以色列人到远处拜神,他想借此把以色列人带离埃及。法老不但不肯,反而加倍惩罚他们。他吩咐督工不要给以色列人造砖用的稻草,但要他们烧砖的数量不能少。稻草在埃及很缺乏,没有稻草就造不出砖。(骆世平,2005:30)这个故事后来引申为“做难以做到的事”。再如“handwriting on the wall”按字面意义翻译是“墙上的字”。事实上,这一习语来自《旧约但以理书》第五章。据说尼布甲尼撒的儿子伯莎撒继承巴比伦王位后,挥霍无度。一天,他邀请多个大臣在宫殿里设宴纵饮,当他们喝得酩酊大醉时,伯莎撒叫人把他从耶路撒冷圣殿掠夺来的金银器皿拿出来盛酒奉客。正当他狂饮之际,突然有一只手在宫墙上写下了三个神秘的词。众人看到墙上的字迹,顿时目瞪口呆,伯莎撒更是大惊失色,于是呼来先知但以来理解字。但以解释说:“你的王位已告完结,你在神的天平上亏甚多,你的国度将倾裂。”果然,当夜巴比伦王伯莎撒遇刺身亡。后来引申为“不祥之兆”。(骆世平,2005:30-31)   (三)文学作品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升华,是各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传达丰富多彩的文化的一种方式。文学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陶冶了人们的情操,开阔了人们的视野,还能让人们从中受益匪浅。文学巨匠们笔下的精华往往浓缩成了语言的精华———习语。英国著名的文学巨匠包括莎士比亚、弥尔顿、乔叟、柯勒律治、拜伦等。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剧作家,写下了流芳百世的四大悲剧和四大喜剧。例如hoist by one’s own petard这一习语中的最后一个词是翻译的难点。读过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的译者才知道“petard”是“炸药箱”的意思。知道后再翻译成了“举起自己的炸药箱”,这句译文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呢?其实,这句习语有一个故事:petard是攻城时用于炸开城墙的炸药箱。因当时引爆技术差,引爆者常常还未撤离炸药就爆炸,结果把自己给炸死。这句习语的引申意义就是“害人反害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再如a horse of a different color翻译为中文是“一匹不同毛色的马”。这一习语来自《理查三世》,理查三世在战斗的关键时刻摔下马,他眼看着自己的战马惊跑,恐慌中大叫:马!马!我愿用王位换一匹马!他喊得声嘶力竭,只见另一批不同毛色的马出现在他面前。因此,这一习语的引申含义是“另外一回事:截然不同的人”。柯勒律治的长诗《老水手之行》(Rime of theAncient Mariner)中的一句习语“albatross roundsomeone neck”直译为“一个人脖子上挂着的信天翁”。信天翁是南非南部好望角一代的海鸟,相传它不必拍动翅膀就能停在空中睡觉,谁杀了它就会遭殃。后来有个水手射杀了一只信天翁,结果他所在的船差点遇难。上岸后他把死鸟挂在脖子上以示忏悔。基于这篇诗歌的语境,人们意译这句习语为“提醒某人不再犯错误之物”。#p#分页标题#e#   (四)神话和寓言   整个欧洲文化的源头是两希文化,即古希腊文化和希伯来文化。古希腊和罗马文化对英语习语的形成有重大的影响。早在公元前20世纪,希腊人就口头流传着许多关于神的传说和故事。到了公元前7世纪,随着诗人荷马的两部著名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出现,标志着为希腊神话发展到了相当成熟的阶段。古希腊罗马中经典的典故作为外国文学作品的经典发展成为英语习语。中国神话传说主要以盘古开天地和女娲造人为源头。典故源头的差异造成了英语习语的相对不可译。例如,中国的译者如没读过希腊神话,不懂其中的人名及典故,则翻译不出典故中真正的内涵意义,译文就会很枯燥无味,缺少生动形象的意义。例如“the web of Penelope”直译是“佩内诺普的网”。希腊神话中“佩内诺普”是奥德修斯的妻子。奥德修斯离家参加特洛伊战争十年,战争结束后,远征的人们陆续返乡,但他却杳无音讯。人们纷纷传说他已死,于是远近的王子们纷纷向美丽而富有的佩内诺普求婚,但她忠于丈夫。为摆脱纠缠,拖延时间,她声称待她织完一匹锦缎后便挑选丈夫。于是她日织夜拆,故意不肯织完。(骆世平,2005:41)看完这个故事,这句习语的翻译成汉语的引申义应是“永远做不完的事”。西方的寓言故事以《伊索寓言》为代表。《伊索寓言》主要以把动物拟人化的手法讲述成形式简短但寓意深刻的故事。例如“blow hot and cold”直译为“吹热又吹冷”。这样的译文似乎有点矛盾。事实上,这一习语后面隐含着一个寓言故事,讲的是有个人在冬夜的山林里迷路,饥寒交迫,后来遇到小神沙特。小神把他带回自己的小屋里。天很冷,一路上这人不断往手上呵气。沙特问究竟,他说是呵气取暖。进屋后,沙特给那人热腾腾的粥吃,那人便把碗拿到嘴边吹气。沙特又问其究,回答是粥太烫,把它吹凉。小神问他为什么一下子吹凉,一下子吹热?(骆世平,2005:43)中国的译者了解这一语境才明白又“吹热又吹凉”的涵义,意译为“拿不定主意,反复无常”。   (五)风俗习惯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民族都积淀出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土人情、社会风尚、生活方式、婚姻传统和迷信观念。社会风尚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所流行的风气及传统习惯。每个社会成员都生活在一定社会风气和传统习惯的氛围中,不免要受到影响。这些风俗习惯在语言中体现,从而产生了很多这方面的习语。例如“walk down the aisle”这一习语字面翻译为“沿着走廊走”。西方人婚礼在教堂举行,“沿着走廊走”在西方人的婚姻习俗的语境下有更深层的涵义。   婚礼开始时新娘在父亲的陪同下沿着教堂走廊走向圣坛。由此可以引申出“娶某人”或“与某人结婚”的意思。中国人结婚倾向于传统的中式婚姻,在翻译这一习语理解上不免出现偏差。再如“get down to brass tacks”直译为“着手于黄铜平底针”。这一译文似乎不通。据说早期布店的柜台上常按尺寸钉上黄铜平底针,作为固定的丈量标记。顾客可以自己挑选布料,当决定要买时,就把布匹拿下来放在有尺寸标记的柜台上,店员就可以开始丈量、裁剪、收钱等。理解西方这种买卖的文化语境后,brass tacks就意译为“要事”或“实质问题”。     二、英语习语相对不可译性的解决方案   以上部分论述了英语习语放在五种不同的文化语境下产生的相对不可译现象。相对不可译只是暂时的不可译,大多数英语习语本质上是可译的,不可译现象在不断翻译的实践中可以解决。本文给出了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第一,必须加深对英语习语的文化背景的理解,只有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才能翻译成优秀的译文。在翻译英语习语之前,首先要了解西方独特的地理环境、宗教信仰、文学作品、神话与寓言、风俗习惯,认清英汉民族文化的差别,然后才可以开始翻译。   第二,英语习语中能够直译的尽量进行直译。直译的前提是作为源入语的英语习语的表达,同样可以在译入语汉语中找到相应或类似的表达。例如“tobreak the record”直译为“打破记录”;“agentleman’s agreement”直译为“君子的协定”;“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直译为“血浓于水”。这些习语为英汉两种语言所共有的,故而这样翻译读者就能够很好地理解与接受。另外,英语习语中不可直译的就意译。例如“a fly in the ointment”意译为“美中不足之处,使人扫兴的事”;“swim like a fish”本义是“像鱼一样游泳”,意译为“很会游泳的人”。   第三,一些来自希腊神话典故的英语习语可以使用直译加上注释或者意译加上注释的方法。这类英语习语在汉语中很难找到相应的表达,如果单纯地直译就很难被读者所理解,故而采用加上注释的方法,这样就可以使译文一目了然。比如在翻译“the webof Penelope”是可以直译为“佩内诺普的网”后再加上“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忠诚的妻子为等候他回来而日夜不停地织网,但永远织不完。后用来比喻无法完成的事”的注释,就很完美了。再如“Achilles’heel”可以意译为“致命的弱点,要害”,然后在后面附上“阿基琉斯是特洛伊战争所向无敌的英雄,只有脚踵是他致命的弱点”的注释。   第四,英语习语的翻译还可以用汉语的套译法。   所谓套译法,是指用汉语的对应的习语来套译英语习语。这种翻译方法是针对译入语汉语习语本来有跟源入语英语习语相同的表达,但却与直译出来的译文意义相反,因而可以采用套译法。比如“Wall hasears”可用汉语中的“隔墙有耳”来翻译;“Like fatherlike son”可用汉语习语中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来翻译;“Strike while the iron is hot”可以用“趁热打铁”来翻译。这四种方法可以把英语习语的相对不可译向着可译的方向努力,有待更多学者去研究。虽然过程漫长艰苦,但是相对不可译的现象只是暂时的,可以在中西不断加强交流的过程中得到解决。  #p#分页标题#e#   三、结语   英语习语的翻译存在着可译与不可译的问题。其中不可译的部分是相对的,可以动态转换的。也是随着中西文化的不断交流和加深甚至融合,英语习语和汉语习语会有更多重叠、相似的部分,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翻译的困难。时代在发展,翻译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科学或艺术,不断与语言和文化建立密切的联系。结合文化进行翻译已经成为翻译的一个现代化转向。我们广大译者需要博览群书,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在充分理解英语习语文化语境的基础之上孜孜不倦地探索翻译的方法,让西方语言的瑰宝和东方民族珍珠的光彩交相辉映,实现各个国家文化的共享和共同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