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文学的译文的赏评方式

英美文学的译文的赏评方式

 

首先,何为翻译批评?在《中国翻译词典》中,翻译批评被定义为:“参照一定的标准,对翻译过程及其译作质量与价值进行全面的评价。”笔者认为,所谓的全面评价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首先,翻译本身是一个综合多的对象的过程,它至少包括写作者、翻译者以及译语读者这三个方面,因此,从逻辑上来看,由于文字所蕴含的艺术魅力是源于文本自身的,这就要求必须从文本出发来品味。翻译批评首先应该从阅读原作入手,从中了解原作者的目的和原作的表达功能;作为语言文化的研究者,在阅读原著的基础上,从中捕捉西方文学的特别元素,了解英美经典文学的基本架构,并总结西方文学阅读的经验,熟知欣赏、评价西方文学作品的基本方法。为文学批评与赏析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分析比较不同译者的译本,从译作内容层面研究译者的翻译目的、译作体现的翻译方法和原则以及针对特定时代背景下的读者对象的接受程度。然后,对于译作本身,除了刚刚提及的内容层面,还可以从结构层面上对译作语言本身进行分析,语言是文学内容及情感主题的载体,译作作者只有通过对语言的精心筹划与安排才能塑造出生动形象而符合原作的人物艺术形象,才能讲述出经典永恒的故事情节。因此,译作作者的语言风格是翻译批评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对此,笔者认为,至少应该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从修辞的角度   文学作品中的修辞手段非常丰富并且不胜枚举,有明喻、暗喻、转喻、提喻、拟人、排比、反语、夸张、委婉语、反讽、对比、押头韵、斜韵等。在比较不同译作时,应该有意识地分析这些修辞手段的运用,对照原作的语言修辞风格,分析译作使用修辞表达功能的优劣。这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不同语言的生动形象、含蓄幽默以及新颖多彩之处,另一方面,也能最直观最大限度地了解到原作作者的独特风格,从而加深对作品本身价值的掌握。例如,简•奥斯汀的经典之作《傲慢与偏见》(PrideandPrejudice),小说字里行间俯拾皆是的都是她幽默与讽刺的智慧对白,就拿其标题来说,就运用了压头韵的手法,从语言表达层面上,这迎合了大众文学易读且又极富趣味性的要求。奥斯汀作为英国19世纪的“莎士比亚”,其反讽艺术在《傲慢与偏见》中运用得炉火纯青。那么,在翻译批评时,译作的语言风格是否能体现原作的这一特色便是评价译作价值的重要标尺。下面,就小说开场部分的不同翻译,笔者研读了王科一老师、孙致礼老师、张经浩老师的不同译本: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Howeverlittleknownthefeelingsorviewsofsuchamanmaybeonhisfirstenteringaneighborhood,thistruthissowellfixedinthemindsofthesurroundingfamilies,thatheisconsideredastherightfulpropertyofsomeoneorotheroftheirdaughters.王科一译: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做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孙致礼译: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性情见识一无所知,却把它视为自己某个女儿的合法财产。张经浩译:有钱的单身汉必定想娶亲,这条真理无人不晓。这种人初到一地时,别看其喜好和想法如何谁都不甚了了,但由于这条真理在左邻右舍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家家都会心想他理所当然应属于自己哪个女儿所有。原作中,第一句话奥斯汀便跟读者开了个玩笑,信手拈来的幽默从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中绽放出来,读者读到此句以为是奥斯汀将要夸夸其谈,大摆“佛爷经”,可是继续读之,读者自会从心里发出咯咯笑声,这样的truth竟然是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这种故意为之的落差就创造了很好的喜剧效果,让读者忍俊不禁,又惊叹不已,拍手称赞。“真理”还是“谬论”,读者心知肚明。那么对比这三个译作,这种反讽艺术的语言风格,译作作者是否有关照到呢?观望王老师的译作,其文字的幽默度显然逊色许多,而孙老师的译作“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读来顿觉玩味很多。看似严肃的话题在孙老师的调侃与反讽下显得惹人发笑。对小说所创作的主题氛围便有了初步的铺垫。综合上述译作的分析,笔者着重强调的是对译作语言修辞与原作语言修辞的对比,语言反映风格,又服务于主题,因此,这一点,至关重要。   2.从人物语言的角度   众所周知,人物语言是作家刻画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众多优秀作品中的人物语言都因人而异,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依旧是以《傲慢与偏见》为例,作者描画出了两种迥异的人物,也就是E.W.福斯特所分的“扁形人物”(flatcharacter)和“圆形人物”(roundcharacter)。前者的代表人物即是Mrs.Benet,人物形象处于次要地位,无需浓墨重彩,人物品质及性格简单大众,常常作为作者无情讽刺及嘲弄的对象;在小说的第一章中,奥斯汀采用戏剧化场景安排,Mrs.Benet首先亮相,寥寥几句对话便将这一头脑简单、饶舌肤浅的村妇形象活灵活现地表现了出来。由此观之,译作不仅仅是对原作故事情节的直接再现,它潜在地也是传承着某一类型的人物命运,人物性格以及人物特征。再如文章TheWateryPlace中,主人公卡默伦与外星人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两类群体,前者性格随意、不修边幅,因此相应的言语表达通常是以口语来表达,句子简短,句式简单,语言表达方式随意,有大量的缩略句;而后者人物形象高贵智慧,相应的人物语言则与前者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外星人的语言表达非常正式,句式复杂,句子冗长完整,处于礼貌抑或人物修养多使用被动语态和If句式来展示他们对此次访问的重视。一个译作作者选择何种表达方式来呈现特定人物的性格和特色,都会产生不同的问题效应,对原作文本风格的传达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在文学译作的批评与赏析时,对那些忠实原作语言风格和人物性格的语言表达方式要伸出橄榄枝,从这种一致中体会原作的美学效果。#p#分页标题#e#   最后,从译语接受者(读者)的接受程度。不同的译本,由于译作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的客观局限,不同的译作作者所掌握的翻译能力以及当时时代下的文化环境,还有所面向的读者群体的文化思想的接受度都会导致译作重心的不同,从这个角度出发,在英美经典文学批评与赏析时,对不同译作要从该译作所处的特定背景出发,分析其服务读者的目的取向,再进行评论。例如,以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乱世佳人》(GonewiththeWind)为例,在描写Scarlet的穿着及身材这一段里:Thedresssetofftoperfectiontheseventeenth-inchwaist,thesmallestinthreecountries,andtightlyfittingbasqueshowedbreastswellmaturedforhersixteenthyears,(MargaretMitchellGonewiththeWindchapter1)这一段落,原作着眼于“waist”“breast”,出于文化表达的差异,不同年代下的译本对斯嘉丽的身材的刻画也是不尽相同的。   20世纪40年代傅东华先生的译本是:她的腰围不过十七英寸,穿着那窄窄的春衫,显得十分合身。里面紧紧绷着一件小马甲,使得她胸部特别隆起。90年代陈廷良先生的译本是:她的腰围不过十七英寸,是附近三个县里最细的了,而这身衣裳更把腰肢衬托得恰到好处,再加上里面那件绷得紧紧的小马甲,她虽然只有十六岁,但已成熟的乳房便跃然显露了。对于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读者而言,陈先生的翻译是过于开放了,然而,我们并不能将整个时空背景放空,直接得出两个译作孰雅孰俗的结论,因为时代背景不同,译者给予读者的欣赏尺度也是不一样的。   再如,美国散文之父华盛顿•欧文的《作者自序》(TheAuthors’AccountofHimself)一文的翻译,国内译本出现了林纾、魏易、夏济安、高健、隋兵等的各种译本。笔者将简要比较下面这句话夏济安、高健的两种译作,tothefrequentalarmofmyparents,andtheemolumentofthetown-crier,对于town-crier的翻译,高健译作“市政报讯员”虽显得高雅,却与读者有距离感,而夏济安译作“镇上的地保”,采用归化的语言元素,对普遍的译语读者而言,这个概念是熟悉的并且是极富中国文化特色的。因此,对读者所处的时代背景的考虑也是必需的批评与赏析的考虑角度。综上所述,每一类文学作品都有其自身的特色之处,文学批评与赏析者要做的就是挖掘分析译作作品的价值与质量。   通过前文阐述,我们知道英美经典文学的译作不仅单单是局限于婉转的故事情节、丰富趣味的语言修辞,更多的是对人物性格、情感、主题的最大限度的再现。文学赏析要求主体要透过现象去看本质,从作品本身语言出发,加以体会和感悟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心情感和时代主题,对不同文本进行比较分析,进而总结文学批评与赏析的写作风格和赏析技巧,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学赏析方法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