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逻辑对艺术设计创造性的作用

形式逻辑对艺术设计创造性的作用

 

目前,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艺术设计作为一种需求也日益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建筑、环境设计,小到书籍装帧。无论平面、三维空间,还是四维空间,其艺术设计的创新性都将影响更多人的情感体验。因此,艺术的创新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现在艺术设计的创新性被大多数设计师视为培养的对象,但他们只将创新性归结为偶然的灵感、瞬间的思维,不可回味与强求。没有逻辑可循,因而也就不能进行推理、总结和归纳。因此,这些思维的误区常常使艺术设计的创新受到局限性,变得无章可循,同时也导致了大众审美的误差。所以,如何能寻找一种新的创新体系,如何从形式逻辑中剥离出属于艺术设计独立的逻辑结构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了。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从形式逻辑与艺术设计的创新性的关系来论证出这一套新的逻辑体系。   一、形式逻辑的内涵及其与艺术设计的关系   所谓的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思维的基本规律以及一些认识客观现实的方法”[1],所以,我们对它的研究,是排除其内在的思维内容,而仅仅只对其构架以及规律进行探讨。典型的形式逻辑如数理逻辑,即“采用严格的,符号化的方法研究在数学领域中特有的推理。”[2]而作为一般(特殊情况如集合论中的悖论等除外)的数学推理中的结论只有“是”或“否”,“有”或“没有”。因其答案的确定性,我们将它称之为“二值逻辑”。只通过答案的准确性和其“是”与“否”的判断,便解决了大量的、复杂的,诸如计算机运算似的难题,而这一难题的前提恰恰是遵从于客观规律和科学逻辑,并利用客观的推理和演绎得出由特殊到特殊的严密推论。艺术设计往往会因为客观的功能、结构以及材料的属性要求,而推导出必然的设计空间和设计作品。这种设计方法就是逻辑的应用。而这一逻辑的应用,更多的佐证了设计的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强调了设计在生活中的实用性、经济性和效益性。功能主义是十九世纪中期乃至二十世纪主流的设计思想,作为功能主义的代表,杰出的建筑大师沙利文提出了“形式追随功能”的口号。这一思想,倡导设计师要理性地设计,设计的产品不要附加任何装饰,而是通过结构和材料来表现美。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沙利文设计的“希尔辛格——迈尔”百货公司。这一建筑,他强调形式服从功能,因采光的功能需求,他把建筑窗户的宽度设计的要比一般建筑物宽,而整座大楼从基层到顶层,无一例外都是整齐的窗户排列,其水平结构线也没有半点变化,给人极强的透视感和整体性,很好的将建筑客观的功能需求通过逻辑思维展现出来。由此看出,客观的规律往往对艺术设计具有极强的导向性,材料、结构和功能需求,均会成为设计的直接导向性因素。所以,二值逻辑的提出,为广大设计者提供了一条较为严密的设计逻辑思维,为以功能为主的设计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与设计方法。   二、形式逻辑的外延与艺术设计的关系   形式逻辑中更强调的是二值逻辑,但在科学不断发展的今天,二值逻辑已经越来越无法解决事物之间的多值关系和多值的逻辑关系,因而提出了三值逻辑、四值逻辑、五值逻辑进而到多值逻辑的理论。比如早期的计算机命令多以二值线性逻辑为基础编程,因此其功能有限、应用范围较狭窄,在这之后,多值逻辑的诞生,使得计算机能够做出多值方位的立体运算,如今,利用计算机画画已经不是什么难事,其逻辑基础便是多值逻辑,能够使其具有多种逻辑程序的选择,从而能够不断地像大树枝干一样延生开去,让计算机功能涉及各个领域。而在计算机不断发展的同时,还有一个逻辑理论的应用应值得注意,就是以多值逻辑为基础产生的新的逻辑——模糊逻辑。模糊逻辑是建立在多值逻辑基础上的原有的逻辑与数学难以描述和处理现实世界中许多模糊性的对象。它是运用无穷连续值的模糊集合去研究模糊对象的科学。例如“变量渗透”“综合分析”以及“情感起伏”等,利用模糊逻辑容易从上而下的分析模糊对象的各个成分,也利于从下而上的形成对象逻辑关系的集合。所以,模糊逻辑是对复杂事物精确的分析。艺术设计中,这一模糊逻辑现象的出现往往是设计师的灵感、情感和理念的综合表达等的主观逻辑,并最终体现在设计师对设计本体的具象或抽象表达中,通常我们称之为形态。与之相对应的大多是设计上形态先行的方法。设计领域中与此相符的设计理念是反对社会中一切规范性、同一性和秩序性的后现代设计。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建筑师弗兰克•盖里建造的“西班牙古根海姆博物馆”,它看起来像一些不规则的几何体积垒而成,完全看不出人类居住的痕迹,其造型的扭曲、变形就像一座天外来物一样矗立在那里。而它内在的成分,有建筑形式对周边河水流动感的呼应,有对日光光影角的运用以及为建筑赋予生命活力等的这种形态的抽象,更加表现了设计师的个人创造力。由此笔者认为,再复杂的设计,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它不像大家所普遍认为的设计灵感源于灵光一现,源于偶然发现,而是有逻辑可循,而它的逻辑基础就是多值逻辑与模糊逻辑。   三、形式逻辑对艺术设计创新性的影响   艺术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同时艺术设计也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它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其审美标准也随着这诸多因素的变化而改变。所以,随着社会上事物与事物之间关系的瞬息万变,对艺术设计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而作为设计思维规律的形式逻辑,如何协调二值逻辑、多值逻辑与模糊逻辑与设计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上文已经提到了二值逻辑为主的功能主义,是以更为直接和单一的逻辑关系进行设计,更好的服务于大众,但是由于它对功能的强调过于理性而忽视了艺术性和情感,往往使设计缺乏特色,减少了创新性,容易千篇一律。而以多值逻辑与模糊逻辑设计的后现代设计,则充满着幻想与奇异,多以形态至上,强调视觉突破与情感的共鸣。但是在现实设计中,设计作品不符实际,建造改造屡屡皆是,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设计思想形态先行的缺陷,另一方面是设计者的脱离实际,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将两者统一与相对完善的框架之中,将会有效的提高我们的设计作品的创新性与实用性。通过以上的论述与划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形式逻辑框架。本文中所指的多值逻辑与模糊逻辑,更多应用于人的主观意识的分析与综合。只有将理智的客观逻辑与头脑中的主观逻辑共同作用于我们的设计,才能设计出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产品。#p#分页标题#e#   四、结语   在当前的设计阶段,大多都是关于科学逻辑推导的例证,有关具体的艺术设计方面的例证却少之又少,且大多数人认为艺术设计的创意思维是属于不可控的因素,这其实是不合理的。任何设计都离不开逻辑思维的推理,无论是从客观必然的联系,还是从主观情感的延续,都应如此。而对于艺术设计的创新性,我们更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后者。因此,笔者着重提出了多值逻辑与模糊逻辑的概念,阐述其发展规律与艺术设计规律的关系,从而推论出艺术设计的逻辑基础,并倡导将主观逻辑与客观逻辑很好的结合,设计出更多具有创新性且符合社会需求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