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撑系统构建

金融支撑系统构建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构建一个适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也就成为各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襄阳整合区域金融支撑体系可以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1]   一、襄阳金融支撑体系现状   近年来,襄阳市金融行业得到了快速稳定的发展,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供给总量有了快速增长,金融结构不断得到完善,金融服务机构随着经济的增长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金融生态环境与信用体系建设稳步发展,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和发达的金融支撑体系。   (一)金融体系发展现状   银行业、保险业竞争愈发激烈,金融产品供给的差异性成为竞争优势中最重要的因素。十五末以来襄阳市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种类齐全、功能齐备的金融组织体系。特别是银行业经营机构,十一五期间传统的国有政策性商业银行和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随着金融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和经济的快速发展,2007年以来交行、中信、光大、民生、华夏、招商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相继进驻襄阳市,此外还新增了邮政储蓄银行、宜城国开村镇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方面,襄樊市商业银行、7家县级统一法人农村信用联社通过增资扩股先后成立,7家统一法人信用社中1家申报农村合作银行成功,2家申报待批。截止2010年9月,襄阳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1家,其中国有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国有独资邮政储蓄银行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分行6家、本市城市商业银行1家、村镇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县级统一法人农村信用联社6家。   保险业经营机构方面,襄阳市保险主体是全省除武汉市外最多最全的,保险公司数量在湖北各地市州中位居第一。截止2010年9月,全市共有35家保险主体,较十五期末共增加15家,其中财产保险二级分公司16家、人寿保险二级分公司14家、专业保险一级分公司1家、二级分公司4家。此外,全市还有5家证券交易营业部、4家期货经纪公司。从总体上看,全市金融市场主体数量有较大增加,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直接投融资在襄阳市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所占融资总规模比例稳步增加的过程。一是回天胶业和台基股份两家企业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1月成功发行并募集资金5.71亿元和5.83亿元,重启我市停滞近6年的股市融资步伐;二是2010年5月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填补了襄阳市运用企业债券融资的空白;三是2008年4月市政府分别以襄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襄樊三和友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名义各出资5000万元,联合深圳创新创业投资集团公司、上海华益顺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起成立襄樊创新资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襄樊创新创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5亿元和8000万元,为成长型企业开创了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融资渠道;四是加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种担保机构15家,近年注册资本额大幅提高,使得担保能力迅速增强,其中以政府出资为主的11家,注册资本达到5.5亿元,社会出资成立的4家,注册资本2亿元;五是十一五期间经批准设立的典当公司已经达到7家,注册资本1亿元,2009年为中小企业提供典当融资超过6亿元,也成为缓解企业短期融资需求的一种手段;六是新增小额贷款公司4家,注册资本2.5亿元,成为与民间融资的新渠道。直接融资与民间融资相结合,有效地丰富并激活了资金融通的层次、理念与效率。   在金融供给总量上,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近年在襄阳市实现了快速稳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贷款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10年,我市贷款增幅达到31.20%,高于全国(19.7%)、全省(21.49%)水平。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我市贷款增幅连续2年超过30%,连续4年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见表1)。2.贷款增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2005年以前,襄阳市贷款增量长期维持在十几亿至二十几亿之间;2007年以后,襄阳市当年新增贷款逐年大幅攀升。2007年增加37亿,2008年增加57亿,2009年首次突破100亿大关达到145亿,2010年又在上年大投放的基础之上增加163.68亿元。而且从2010年二季度开始,贷款新增量一举跃升为除武汉市以外的各市州第一,并持续保持到现在。3.贷存比达到了历史最好:截至2010年12月底,襄阳市新增贷存比达到68.24%(最高的11月底达到72%),余额贷存比为53.18%,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在襄阳市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从表1中可以看出,湖北省(存款余额+贷款余额)/GDP的数值远远小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襄阳市又小于湖北省平均水平。(存款余额+贷款余额)/GDP是衡量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该数据越大说明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反之,说明发展水平越低,从襄阳市的数据可以看出襄阳市金融发展水平还比较低。   (二)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生态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法律制度环境的建设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关键,它为金融体系的运行提供了制度框架。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决定了金融生态的平衡和优化,金融生态内各子系统之间相互影响,任何一方面的落后都将影响整个系统的效率。金融生态是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为主要要素而形成的,区域金融生态差异是由既定的经济体制和法律法规等制度环境所决定。[2]   襄阳市在金融生态方面做了很多有意义的工作,襄阳市通过四个信用工程加强在信用环境方面的建设。第一,培植A级信用工程,将全市A级以上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通过评级来确定企业的信用度,通过信用度的提高促进银行和企业加强合作,通过企业的信用度决定是否对企业授信。第二,信用社区的创建。在社区普及诚信知识、金融知识、货币信贷政策,增加街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建立信用制度,从而解决街道企业、下岗职工创业中的资金瓶颈。第三,开展信用乡镇建设。在支持三农发展的过程中,培植农民的信用意识,对所有的农民建立信用档案,具备条件的通过发放贷款证的方式让他们进入银行,并对有农业贷款需求的农民发放贷款。城镇以上企业的贷款证主要是央行发放,农民的贷款证是由信用社发放。在乡村里对农民进行信用意识的培育和灌输,以及建立相应的纸质和电子的档案,使之进入银行的信用关系;达标之后,对达到一定比例的信用乡镇授予A级。第四,区域信用工程建设。形成一种由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参与的大信用环境创建的格局。#p#分页标题#e#   二、政策建议   鉴于襄阳市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   1.构建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为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一个金融支撑体系的良好运行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证,金融支撑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只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够保证这个体系中的各方利益相关人注重长期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各方在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能够推动制度朝好的方向发展。金融生态是金融体系存在的环境,形成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一方面靠自律,另一方面,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的政府规章制度在金融生态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发挥着核心作用,法律增加了违反者的违约成本,因此可以减少制度运行成本。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地方政府应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法律的严格执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金融机构,还应该包括企业、个人以及金融服务机构。随着经济增长和金融的发展,对制度环境的要求也会不断地发生变化,地方政府应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制度是金融体系构建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适合地方金融发展的制度对良好金融体系的构建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以供给为导向,通过供给对需求的引导,积极进行金融创新:我国利率并不是由市场形成,金融发展中存在很大程度的金融抑制,这种抑制主要表现为供给抑制,因此进行金融创新,增加供给尤为重要。目前襄阳市金融供给无论是在结构上还是在数量上都不能满足襄阳市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影响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应该积极进行金融创新,规避法律法规对金融体系的限制,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地方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优势,坚持差异化发展,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化的金融服务。加快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发展,努力做好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合法民间金融机构的引导、监管工作,使其在资金融通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着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引进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配套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服务集约化,为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农业贷款、弱势群体创业贷款等小额贷款业务,利用地方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可以对部分贷款实行较为宽松的条件。对于具有扶持性质的贷款,地方政府可以适当给以补助,或者在其它方面对金融机构给予优惠。   3.充分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目前政府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借贷行为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提高这两个金融机构在银行业的竞争力,将会为地方经济增长和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撑,与大银行相比,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在资金的跨地区转移中作用不是很明显。[3]应该改进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治理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约束和奖励机制,使之能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还能够实现自身的发展与壮大。增加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应该发挥地方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上的地域优势。在贷款发放上,地区性金融机构应该避免和非地区性金融机构的竞争,应专注于非地区性金融机构所留下的市场空白,通过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