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金融机构农业发展策略

县域金融机构农业发展策略

一、引言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对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有关县域金融问题受到各方关注,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县域金融机构作为县域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面向社会大众投融资,给县域经济造血、输血,其经济带动能力不言而喻。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侧重“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完善。在当前国民经济正处于“中高速”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关键时期,应该正确理清县域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士对县域金融进行广泛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分析,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经济和金融的关系研究方面;戈德史密斯(1969)对经济和金融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指出经济发展水平与金融相关率正相关。二是县域金融体系现状和重构方面;董晓林和徐虹(2012)认为现阶段我国广大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金融排斥现象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何广文(2011)指出,农户和城乡中小微企业贷款难一直是中国农村金融业面临的困境,其建议构建农村县域本土金融服务机制。梁静雅和乔海曙(2012)用Cobb-Douglas函数进行研究,指出在大型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县域的背景下,县域金融仍对县域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三是农业融资的现实状况和相关对策方面;王清川和何梅(2012)认为我国农业发展缺乏财政支持,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不完善,制约了农业融资的实现。覃群发(2013)通过比较中、美、印农业融资体系,指出中国农业融资存在规模小、资金来源单一、股权融资比例低、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应借鉴美国与印度的农业融资体系。本文从金融机构的视角探讨农业发展的融资策略,在基层关注小微涉农企业、普通农户,探索农业发展的有效融资渠道。

二、湖南农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近年农业经济总量稳步攀升,2013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043.58亿元,比上年增长2.7%。农业产值2726.75亿元,增长2.8%;林业产值287.67亿元,增长6%;牧业产值1467.37亿元,增长0.7%;渔业产值309.89亿元,增长6.3%。农林牧渔业增加3099.23亿元,增长2.8%。农业发展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农业技术发展缓慢和设备投入不足。全省农业科研技术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长期停滞在研究开发阶段,未充分和农业实际生产结合,投入农业生产的科研成果少。2014年湖南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5%,机械化水平低于70%的国内平均水平。第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据调查,全省多数农田水利设施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工程老化,蓄水引水能力弱化;国家项目资金少,缺口大,投入不足,影响了政府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三、湖南省金融机构涉农资金投放现状及相关对策

(一)湖南省金融机构涉农资金投放现状分析

根据湖南省2014统计公报,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7048.5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农业产值为3148.8亿元,占全省总产值的11.64%,同比增长4.5%;农业贷款占整个行业的3.25%,对农业资金支持力度不够。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率不尽相同,邮政储蓄、农业发展银行和农商银行贷款发放主要投向农业,涉农比例超过50%,其他银行贷款涉及各行业,农业贷款占比偏小。全省涉农贷款相比去年有较大增长,增幅为12.91%。相比农业占全部经济份额的22.14%,其贷款比例为3.25%,实属过少。大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对农业所投放的资金为0.87%和2.20%,低于整体的平均水平3.25%,大中型企业对农业发放的贷款比例相较于整体平均水平差异尤为明显。与此相反,小型金融机构对农业发放贷款的比例是最大的,达到21.4%,远远高于平均水平的3.25%。可见,目前对农业贷款支持力度最大的金融机构规模类型是小型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不够。2012年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为1514932.14万元,其中农业保费收入为159613.68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10.54%,相比其他行业,农业的保险力度是较强的。农业保险赔偿支出占保费收入的62.62%,相比行业内的平均水平,农业保险高出近12个百分点。说明农业本身风险大,保险公司承保此类保险,风险大、利润小。

(二)县域金融服务农业存在的障碍

第一,农村经济主体贷款门槛高。湖南省现行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除了邮政储蓄等极少的银行有信用贷款业务,其他银行主要以抵押担保代款为主,贷款金额一般为实体标的物资价值的50%~70%。目前农民的自留地和自用住房属于集体财产,无法在市场上流通,加上农户本身的信用额度就低,拿到银行贷款的可行性很低。第二,普通农户贷款利息高。目前央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为5.1%,而各金融机构现实的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5.1%至9%之间,涉农贷款实际成本则更高。至于它的低利率优惠政策,申请条件非常严苛,最终只有极少数能得到低息贷款。第三,涉农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少。当前,农村闲置金融资源并不缺乏,大部分没有用到农村地区。以农商行为例,2013年农商行的存款总额超过3000亿,其中67%的存款来自于农村。从存贷比的角度来看,其年度平均存贷比为72.5%,而住城区以外的县域存贷比为50.25%,表明农村大量进入资金流向了大城市。第四,县域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我国现实的农业资金投放状况是;大型商业银行资金雄厚又受国家政策保护,却不支持国家关于惠农融资政策的实施,农业贷款投放比例远低于整个金融行业对农业贷款的水平。小型金融机构资金弱小,对农业贷款的扶持力度却很大,农业贷款投放的比例也远高于整个金融行业对农业贷款的水平。第五,县域金融体系存在功能性缺陷。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领域内功能弱化,农村信用社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低,资产不良率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不适应农业战略性调整和发展的需要;农村资金流失严重,政府主导的金融机构存贷差越来越大,部分银行从农村抽走大量资金。

(三)解决农业融资难题的相关建议

农业发展融资有很多问题,本文主要从宏观角度,以整个体系分析、解决问题,相关意见和建议如下所示;

一是建立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针对县域金融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缺陷,当地政府应该借鉴浙江村镇银行相关发展经验,鼓励发展村镇银行、支持农民资金互助社和农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建立地方农机租赁公司、农业用地信托公司。针对县域金融体系存在的功能性缺陷,政府应该引导创建一个积极有效的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维护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增强农民资产的融资能力,解决好农村资产变现难的问题。目前农民的自留地和自用房属于集体财产,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无法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很难用自留地和自用房去银行抵押贷款。目前国家政策法规对农村土地进行严格管制,不允许私下交易和市面流通,保护了农户自留地和自用房产权,但严重制约了农民的经济再创业再发展,加速了他们的贫穷。湖南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积极立法通知,加快农村土地、房产的流通,盘活农村资本市场,增强农民的融资能力。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高效的涉农产业;农业资本投入不足主要是由于农业投资回报率低、投资周期长。针对发展农业盈利状况较差、利润水平较低、贷款利息很高、农户贷款难的现状,发展湖南当地特色、高效的农业,能降低农产品的同质化竞争,提高农业投资的回报率,达到吸引民间资本的目的。政府在财政税收方面可以加大优惠力度,奖励农业大户,提高农民劳动致富的积极性。农民自身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地理、经济的现状和需求的模式,发展特色农业,比如大棚蔬菜、有机水果、观光农业、农产品。

四是降低农户贷款利息和贷款门槛;针对普通农户贷款利息高、贷款门槛高的现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借鉴孟加拉的扶贫模式,组建一个公益性融资平台,适当降低贷款门槛,提倡联合担保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制定相关配套措施适当降低贷款基准利息,尤其是涉农贷款利息,使农户能真正享受到合适的可承受的涉农贷款利率水平;商业银行对农户贷款申请条件也要适当降低,加强相关立法,以法律法规形式支持涉农产业发展。政府应该制定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户、涉农产业贷款的政策及相关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县域存款主要用于县域经济的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存款主要用于县域经济的机制,阻止农村资金过于非农化。培育和引进投资回报率高、风险小的特色农业项目,建立涵盖湖南县域所有金融机构信贷支农比例控制与考核机制,建立龙头金融企业对口帮扶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机制。县域级政府也可以积极引导县域经济主体汇集资金,支持当地经济建设。

六是鼓励农村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鼓励改革与金融创新。培养高素养高学历的金融专业人才,大力发展高等素质教育;政府提供关于金融创新的优惠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和个人金融创新;引导一个大众创新的经济生态环境;根据县域现实经济状况和需要,开发提供切实可行的金融产品。

作者:袁佳薇 熊宇慧 廖珊 单位:湖南商学院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