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农业信贷担保初探

县域农业信贷担保初探

摘要:一直以来,山东省甚至全国的农业农村担保普遍缺少有效的信贷担保体系,为解决这个难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监局等部门联合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各省纷纷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有效缓解了这一难题。本文以山东省宁津县为例,旨在分析山东省县域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运行现状、创新举措及面临的困境,以期待为新生的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农业农村;农业信贷;困境;对策建议

导言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素有“全国农业看山东”的说法,在视察山东时要求:要发挥农业大省优势,扛起农业大省责任。但是量大而质不优,要摆脱这种农业产业低水平的现状,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培育新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除了国家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2017年底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8年山东省农担公司在各县市区推动成立办事处,形成了农担办事处遍地开花的局面,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向逐步向基层推进。

一、县域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研究现状

当前,国内对于农业信贷担保研究主要的研究成果有郭超峰《我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发展现状与未来选择》,认为我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资金供给方、需求方及整体体系建设发展现状,对我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发展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与对策;陈大琨《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经营风险补助机制研究》以安徽省为例分析了我国农业信贷担保经营风险补助机制的具体做法及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朱旭东的《江苏农业信贷担保发展探索》中介绍了农担公司的主要业务品种和操作流程,该论文更多关注农担公司的运行情况,较少涉及学术层面的论述;王中琦《偏远地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以黑龙江省逊克县为例》,提出对偏远地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的思路和举措。综上所述,关于我国农业信贷担保的论文大多是从国家层面来研究的,文献总量少,整体水平偏低,且少有县域层面的关注。而县域是整个农业信贷担保运行的主要载体。本文主要以山东省宁津县为例,从山东省成立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以来,在县域层面推进中的创新措施、面临的困境及应对措施展开论述,以期待完善山东县域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农担公司更久远、更深入的运行。

二、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地办事处的成立有助于破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化解农民抵押物少、农业信贷风险大的难题,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推动农业实现转型升级。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主要为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其服务对象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户担保额度一般为10—300万元,确保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信贷成本原则上不超过8%,且不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担保费率方面,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不超过1.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超过2%。省财政厅出台贴息政策,对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主体利息补贴。山东省农业担保公司为“三农”与商业银行之间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融资平台。

三、县域农业担保业务分析

1.机构设立情况。2018年下半年,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驻宁津县办事处成立,同时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宁津县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协调工作,牵头拟定农业信贷担保支持政策。县财政拨款500万元成立“鲁担惠农贷”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支付政府分担的“鲁担惠农贷”相关代偿。省农担公司、县财政、合作银行按照6:2:2比例对全县境内“鲁担惠农贷”担保贷款风险进行分担。2.农业担保业务流程。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县域业务流程主要有两方面构成:一是由银行推荐。合作银行前期先行对接各涉农项目,择优向县办事处报送,完成尽调初审等程序,合格的项目向省公司报送,完成审批手续后由银行放款;二是由政府推荐。有资金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乡镇提出申请,报县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复核后推荐至县办事处,完成相应审批程序后由银行放款。3.宁津县农担业务数据分析截止2019年7月末,宁津县“鲁担惠农贷”在保余额501万元,呈稳步增长态势。从每月新增担保担保额可以看出,2月份、5月份新增数量最低,7月份增长幅度最快。

四、宁津县对县域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探索性举措

宁津木器加工手艺自古就在工匠之间进行传承,全县共有家具生产企业3078家,从业人员达到4.7万人,形成了2个家具园区、7个特色乡镇、180个专业村的集群格局。宁津县农担办事处积极拓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范围,为宁津县农户量身打造了木器加工产业集群担保方案,主要集中为木材批发商、白茬加工户等对木材进行初加工或者服务于初加工的个体经营者或小型企业提供担保,其中木材批发商约有200户左右,白茬和成品加工户约有2600户左右。该方案将为宁津县从事木材初加工行业的农户提供担保贷款,在省农担公司的担保范围外为宁津县农户有效拓展了担保范围,更加贴合宁津县农户实际。准入条件如下:(1)宁津县域内从事木器初加工及服务于初加工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包括木材批发商、白茬生产企业或加工户、白茬销售商等),持续经营两年以上。(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3)资信状况良好,贷款及担保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不涉及诉讼或诉讼已结案。(4)借款主体有固定经营场所或仓储空间。(5)符合宁津县政府环保政策要求。(6)提供佐证其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的原始单据,包括并不限于银行流水、购销合同、原始记账本、电费单等。(7)公司及合作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县域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面临的困境

1.县域农担办事处工作体系尚不健全。农担业务的开展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宁津县办事处成立以来,虽然财政、农业部门鼎力支持,但由于对农担业务的认识还不到位,不能够正确的认识到农担业务对本县乡村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缺乏在农民群体中主动推广农担业务的认识,未能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2.银行开展农担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银行对推动农担业务并不主动,主要原因是农担公司成立前期在处理银行提交业务时,速度较慢,时间较长,银行与其合作的意愿不强;其次是县域信贷市场发育不足,缺乏优质项目,即使银行想投放贷款,但满足贷款条件的企业太少,造成了银行并不热衷开展农业担保业务。3.法律法规不健全。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成立时间比较短,具体到县域更是刚刚开展该项工作,针对于农担的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信贷担保的法律出台,如针对农业担保物、征信体系等的法律法规均存在缺失现象。农业信贷担保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难以定责。

六、完善县域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建议

1.健全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制度体系。建议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担服务体系,健全各成员单位联合办公体制,为农担工作充实工作人员;研究制定相关考核奖励政策,财政部门依据农担工作开展情况,对银行、乡镇和相关群体人员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农担工作积极性;引入无还本续贷机制,使农担工作体系更加健全。2.加强宣传发动推广力度。建议政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积极运用电视、报纸、新闻媒体等主流平台加强政策及产品宣传。二是通过全县动员大会、各乡镇培训会等会议进行业务宣传。三是通过网络平台和村内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担政策。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成熟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必须有配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利于建立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长效机制,因此,出台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

参考文献:

[1]郭超峰.我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发展现状与未来选择[J].资本与金融,2019(1).

[2]陈大琨.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经营风险补助机制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6(44).

[3]朱旭东的.江苏农业信贷担保发展探索[J].江苏农村经济,2017(10).

作者:王玮 单位:山东省宁津县金融风险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