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赋能对音乐文化传播的影响

技术赋能对音乐文化传播的影响

摘要:信息技术的应用给音乐文化传播注入了新的活力,基于不同平台相互合力的作用,使得当下的音乐传播生态空间不断拓展,不同类型的音乐文化也赢得一些生存空间,丰富多样的音乐文化也较之于过往获得了更广泛的传播。与此同时,技术赋能带来的强大传播力也使得良莠不齐的音乐文化在市场上共存,未来更好地规范和利用技术为音乐文化传播助力,是保障优秀音乐文化更广泛传播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文化传播;技术赋能;音乐APP;音乐文化

音乐作为一种听觉艺术,自诞生之初经历了口语、乐谱、唱片、广播、电视、互联网五种媒介作为载体进行传播。除口耳相传的传播方式属音乐的自然传播外,其他四种都借助技术手段进行传播,可归为音乐的技术传播。音乐技术传播的发展极大推动了音乐文化的发展进步,技术赋能为音乐传播实践提供了巨大的动力支持。客观上讲,“传播媒介介入音乐传播链条而形成的音乐技术传播,是音乐自然传播方式的延长与扩展。”①网络诞生后,出现了以数字技术和无线网络技术为支撑,具有海量性、即时性和交互性,可以跨越时空界线并实现全球化传播的大容量媒体,开始介入音乐的传播过程中,即“新媒体”。它以数字传播、网络传播和全球传播为主要特征,为音乐文化传播赋予新的发展潜力。媒介技术的更新拓展了音乐的传播形态,各种原创类、选秀类音乐综艺节目层出不穷;网易云音乐、酷我音乐等软件成为大众装机必备APP;在短视频平台,背景音乐作为短视频的“吸睛”要素,开始朝向视觉依附于声音的音乐传播形态发展。媒介技术革新给音乐文化传播带来更多可能,使得音乐与现代生活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一、新媒体时代多样化的音乐传播途径

(一)音乐综艺节目类。从2005年的《超级女声》音乐选秀类节目开始,音乐综艺节目已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经历了电视综艺节目的繁荣到网络综艺节目崛起的过程。整体上,节目类型日趋多元,国产音乐综艺节目进入了“百家争鸣”的阶段。对音乐综艺节目来说,音乐是其节目的内核元素。节目演出过程中,通过整合舞台、服装道具、表演、乐器伴奏等元素,对音乐进行可视化呈现,使音乐内涵充分暴露,从而使得观众获得良好的音乐审美体验。综艺节目从内容到形式,都极具丰富性和可塑性,因此不同类型的音乐都可以通过综艺节目进行包装、呈现和传播。如《中国新说唱》《中国有嘻哈》栏目将不为大众熟悉的说唱音乐带至台前,极大提高了说唱音乐在中国大陆的普及度、传唱度。利用综艺节目传递音乐,不失为娱乐消费主义盛行时期传播音乐文化的重要途径。但也应该看到,当下的音乐综艺节目在追求高收视率、高播放量的利益诉求下,只知在吸引观众注意力和提高节目话题度上下功夫。真正地做好音乐、唱好音乐、传播好音乐的追求反而处于次要地位,这不仅导致音乐被过度消费,而且破坏了观众对音乐的好感度,恶化了乐坛健康的生态发展环境。

(二)音乐APP类。音乐APP的优势在于拥有海量的音乐数字资源和特色化的音乐服务推荐。移动设备的大量使用成为音乐软件成长的温床,当前市面上的几款主要音乐APP成为手机用户的装机必备软件,它们作为重要的传播渠道紧密地联系着用户和音乐。用户在其移动设备上使用软件搜索、下载、欣赏、分享音乐,创建个性化的音乐歌单,辅之以社交分享和歌曲评论等互动,使用户在欣赏音乐魅力的同时,增强社交体验。当下音乐APP可说是音乐文化最重要的传播渠道,它作为音乐传播的平台、渠道被直接掌握在用户手中,它更像是用户进入音乐世界的“钥匙”。因为它的存在,用户可以随时随地与音乐建立联系,甚至将音乐消费者、音乐创作者和音乐提供商三者同时聚集起来,使得音乐的生产、传播和消费之间的时空间隔被逐渐消解。这一变化给人们的启示是,音乐能否获得广泛传播似乎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能否为大众所喜爱则是一个文化选择的问题。音乐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音乐产品与其文化内涵的持久传播,现代信息技术解决的是过去音乐传播过程中的渠道障碍和时空隔阂等问题,要想真正实现音乐文化的长久传播仅依靠技术更新远不能够实现,音乐文化内涵与听众情感诉求的统一才是音乐跨时空传播的根本所在。不可否认,在不同类型的音乐寻求更长远的发展路径时,技术依然是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音乐文化内涵的表达离不开技术的支持,优质音乐产品的保存和传播依然需要技术辅以支撑。音乐APP在音乐文化传播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一依托移动技术发展起来的音乐传播平台,真正让用户感受了技术如何拉近人与音乐的距离。但其自身的发展还是存在诸多问题,音乐版权纠纷成为这类软件的主要弊病,盗版歌曲和低品质音乐也是屡禁不止,这些都是阻碍音乐文化健康发展、传播的“拦路虎”。

(三)短视频平台的音乐传播。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借靠背景音乐烘托视频内容,使得视频获得巨大点击率和转发量。其音乐滤镜的使用,极大地加强了视频内容的表现力和感染力,使得背景音乐逐渐成为视频主体,成为最先吸引用户注意力的重要元素。这一发展趋势,拓宽了音乐传播的形式和渠道,基于视觉、听觉的结合,强化了用户的在场感,视听共享的音乐传播形式极大释放了音乐的艺术魅力,增强了音乐的传播效果。技术赋能于普通的音乐受众,使得原有的音乐传播主体泛化,用户通过制作带有背景音乐的视频内容,吸引其他用户观看并积累关注,从而实现在网络上被关注的欲望。在此过程中,音乐随视频的点击率和转发量获得广泛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传播的重要模式。多传播主体的自主参与使得音乐传播的整个过程更加自由、开放。音乐从来都不是属于少数人欣赏的艺术,它必须被大众所需要、所选择,才能占据人们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作为人类抒发情感、陶冶情操的艺术手段,才能发挥真正的价值。短视频平台的出现只是风云变幻的互联网时代的又一音乐传播的有力载体,它所引发的“拍同款”潮流,成为音乐传播的内在动力。这也从侧面说明,为多数人喜爱和选择的音乐才能在互联网时代得到广泛的传播。

二、音乐传播技术对音乐文化选择的影响

(一)技术推动音乐更广泛地传播。媒介技术不仅打破了传统的时空界限,而且创造出了“广场式”的音乐文化传播空间,听众可自由选择不同类型的音乐产品,从而使得不同的音乐得以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在这里更大的范围不仅指时空区域,也指在不同的人群中,在不同的文化中。通常意义来说,时空界限容易打破,文化风俗习惯却存在差异。音乐想要实现更广泛的传播,必须为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所接受,当一种音乐内涵,为不同民族、语言的人群所接受时,即实现了音乐在文化上的传播,而不单是在地理、空间上的物理传播。音乐所蕴含的优秀精神文化内涵,是全人类共同认同的精神价值所在。媒介技术介入音乐传播过程,使得音乐在不同文化中的传播更为方便,技术在其中赋予了文化影响力。全世界共用同一个网络世界,彼此之间的交流融合打破了文化隔阂,不同音乐类型游走其中,潜移默化地对来自不同地区的受众带来不一样的审美体验,从而使得音乐得到更深远地传播。

(二)技术促进不同形态的音乐为人们所接受。确切的说,媒介技术的更新是音乐自由传播的前提所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使得不同地区的人们可随意选择不同的音乐类型,一种类型音乐的传播不再局限于本土地区,虽然这一变化在媒介技术介入音乐传播流程时即已发生,但之前的乐谱、唱片、广播和电视媒介还不足以使得某一类型的音乐在全世界的范围内产生广泛传播和建立起共识。直至移动互联网时代,全世界被网络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同类型的文化在网络上交流、碰撞,彼此理解、欣赏、融合,才使得不同类型的音乐在不同区域都有一定的受众群体。技术使得音乐的多样化发展大放异彩,爵士、嘻哈、古典、现代、流行等类型的音乐不仅是教材中的点缀,更深刻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其娱乐生活的一部分。

(三)音乐传播中对技术的过分依赖倾向。媒介技术介入音乐文化传播流程,仿若催化剂一般,带给音乐传播无限发展空间。技术为音乐文化传播赋能带来的也不都是正面的影响。纵观近年来的音乐综艺节目,虽类型丰富多样,形式新颖,但在具体呈现音乐内容时,往往有主末颠倒的情况出现。因此,谨慎利用媒介技术,传播音乐文化是未来音乐发展的应有之义。以音乐魅力为内核,以技术为手段,二者相得益彰,才能为未来音乐文化的传播更好地探索方向。

三、利用信息技术传播优秀音乐文化的措施

(一)利用多平台渠道传播音乐。在互联网之前的音乐传播媒介,大多为物质媒介,传播主体往往以专业的音乐人才为主。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技术赋能和权力下放使得音乐用户成为传播新主体。如抖音短视频中的背景音乐除去烘托视频内容,营造与环境、情节相适应的氛围的传统功能外,也逐渐成为视频的主体。在用户软件浏览中的拍摄同款视频按钮,即可说明使用音乐滤镜拍摄短视频是吸引用户注意力的重要因素。②在拍同款过程中,参与用户为对歌曲的每一次转发、分享和评论,因其信息的公开性和群体传播的“几何级”效应,都是无形中传播音乐的强大力量。观察当下的音乐传播现状,音乐网站、音乐APP、短视频平台、音乐综艺节目、影视剧音乐应用都在传播丰富多样的音乐产品及文化,这在技术辅助下呈现出的音乐传播现象,可扩大音乐产品的覆盖率,做好宣传、推广、展示等工作,可为音乐更大范围的传播注入活力。

(二)利用数据技术抵制低俗音乐文化及解决版权纠纷问题。自技术介入音乐传播流程后,在给音乐发展带来的动力的同时,也不乏对音乐生产、传播规律的破坏。唱片时代,音乐商人即看到大量发行音乐唱片获取巨大经济利润的广阔前景。至此,音乐的创作,也开始追求“短、平、快”,缺乏艺术创作所必需的积累沉淀,导致许多音乐作品曲风雷同、内容平庸。在传播方面,技术带来的能量执着于创造音乐的商品价值,把经典的、旧的歌曲进行翻唱,复制方法愈来愈简单的趋势,使得大量复制的音乐产品销入市场。③这不仅使得音乐作品的内容趋于平庸,而且引发了盗版、侵权等问题。音乐艺术的真正魅力在这种技术加持的机械化、复制化的创作、传播中逐渐被消解,导致社会整体音乐审美活动表现出一种过度娱乐的消遣化倾向,而非一种艺术上、心灵上、情感上的审美体验。“针对当前大量存在的数字音乐作品盗版现象,机器学习技术可以对其进行高效、准确的发现,并结合对盗版作品传播特性的分析,可以从整体上对盗版音乐作品进行态势分析,为打击盗版、保护正版音乐作品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④数据技术的关键词检索和筛选功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识别粗俗的音乐作品,从而采取措施进行整顿和规范,营造健康有序的音乐文化传播生态空间。

作者:郭晓艳 单位:河南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