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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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申报材料

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范文1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省“两会”精神,深入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对我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简化有关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

   (一)申报范围。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8年认定通过的高企,至2021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审核,再提出认定申请。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条件。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时间。高企认定采取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年受理各地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全年拟定于8月中旬、11月上旬组织两次评审。企业向各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四)工作程序

    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注册登记。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简称“科技部政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后申报。相关流程详见该网站上“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实名认证操作手册”以及“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innocom.gov.cn/,简称“高企认定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技部政务平台”进行申报。

    3.提交材料。企业在“科技部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填写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并按属地原则及时通过网络提交到所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三起来”示范县(市)、郑州航空港区、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以下简称当地科技部门)。企业通过“科技部政务平台”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将申报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刻录成光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并递交至当地科技部门。

    4.汇总上报。科技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申报材料是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材料受理和审核,鼓励采取电子化审核形式,为企业提供线上申报服务。

    当地科技部门登录“高企认定网”点击“机构管理”进入,将通过形式审核拟上报企业的网上申报资料提交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汇总整理拟上报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式一份,上报文件、高企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各一式四份(含电子文档)以及知识产权明细表、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电子文档寄送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上述材料分送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地上报文件、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区、国家高新区的上报文件、申报汇总表须同时抄送所在市科技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保存期为5年(有争议的除外)。2020年度高企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备案存档。

    (五)中介机构

    申报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法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须向企业提供其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见附件1附7),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hncz.gov.cn)及河南注册会计师网(henicpa.org.cn)查询,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chinatax.gov.cn)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henan.chinatax.gov.cn)查询。

   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报告

  (一)报告范围

   1.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2.重大变化,即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无论名称变更与否)。

   (二)时间安排

   高企名称变更和重大变化审核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审核的方式。全年拟定于5月、8月、11月、12月组织四次审核。企业向各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工作程序

    1.企业申请。高企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向当地科技部门报告,并提交变更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在“科技部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仅发生更名的高企在“高企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书,发生重大变化的高企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核心信息修改(更名)”栏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完成网上更名操作。

    2.汇总上报。当地科技部门对企业变更类型进行判断,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6),并将变更报告一份、企业变更申请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寄送至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按照高企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

    3.组织审核。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高企变更类型进行确认并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变更后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变更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终止其高企资格,并在“高企认定网”上公告。

    三、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一)填报范围:截止2020年底有效期内的全部高企。

   (二)填报方式:企业在“科技部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按程序填写2020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省认定机构。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前。

   (三)注意事项: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地科技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辖区内企业真实、准确、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豫科〔2020〕134号)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协同,为辖区内企业做好培育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助力企业创新发展。要严格依据《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高企申报服务工作,同时统筹做好涉企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服务、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服务工作。

   (二)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已认定的高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按程序取消其高企资格,并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相关部门若发现高企在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及时书面告知当地科技部门,由其初步核实后书面报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发现问题,提出复核要求。对复核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取消资格,追缴相应税款。

    (四)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学习,谨慎执业,要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客观公正、如实规范地出具审计(鉴证)报告。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若存在严重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取消其参与高企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资格,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站”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门户网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其他事项

   (一)省综合审查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联系电话:0371-65951169、65907977

    省财政厅税政处,联系电话:0371- 65808805

    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联系电话:0371-81906127

   (三)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网络系统相关问题咨询解答。

    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址:郑州市政七街与纬五路交叉口南80米路东金岸大厦六楼618室

    材料受理联系电话:0371-69151867、69151869

    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371-65721369

    电子邮箱:hnsgqrd@126.com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2.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

         3.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

         4. 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范文2

一、职称申报评审程序设置目的分析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由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及其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化软件系统共同组成。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和主导,其主要环节及配套运行流程如图1所示:

现行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中各环节设置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核验评审材料真实性的需要。现有的职称评审主要是基于书面材料的间接评价模式。评委对申报者的了解,绝大多数是通过申报者提交的材料。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评委评审的前提和核心要素。然而,评委往往缺乏有效手段对申报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判。从职称评审的组织模式看,评委在有限的评审时间内、面对大量的评审对象,无法对每一位申报者材料真实性作出判断,要求评委审核材料真实性,也与评委作为专家从专业角度评价申报者能力水平的目的相违背。因此,各级管理部门对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就是通过程序设计,达到核验评审材料真实性的目的,这也是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主要手段。

二是确认是否符合评审条件的需要。职称评审条件大体可分为通用性条件和专业性条件。通用性条件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思想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含破格条件)、外语条件、计算机条件以及继续教育条件等,而专业性条件主要是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条件等。通用性条件属于基本条件,达到即可但也缺一不可,通用性条件不体现申报者能力水平的差异,因此,通用性条件主要由各级职称管理部门审核把握。同时,对专业性条件的审核又可区分为外在条件审核和内在水平评价两部分,核验相关材料的数量、等级、提交程序等属于外在条件审核,而对其质量、水平等判断则属于内在水平的评价。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程序的设置,能使各级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中不符合通用性条件以及专业性条件中外在条件要求的人员剔除。这也是通过科学分工,提高评委会评审效率,集中高效发挥评委专家评审作用的一种有效制度设计。

三是实现人事人才管理职能的需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职称申报评审中审核环节的设置就是各级单位、管理部门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掌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变动情况,并通过逐年积累形成相关人才数据库,进而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中各个环节确有保留的必要。

二、F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存在问题分析

(一)申报评审程序中流程设计及配套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一是逐级报送,耗时费力。凡有过职称申报评审经验的,都会感到职称申报评审总周期非常长。而从职称管理者来看,近年来,随着作风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每一个环节都在尽力压缩时间,甚至出现个别环节为了满足工作时间要求,降低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标准,导致部分造假行为得以蒙混过关现象,既被申报者埋怨,又被上级管理部门追责。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中的流程设计是逐级审核报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各环节之间是单向流动的,上级部门只能规定下级总体报送的截止时间,但在未收到下级报送材料前,是不能对任何材料进行审核的。因此,申报评审程序耗费的时间,是所有各个环节需要时间的累积,而分解到单个流程所需要的时间其实并不长。可以说,逐级报送审核的模式是导致职称申报评审时间长的主要原因。

二是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如前所述,设置职称申报评审程序的目的是对材料真实性、是否达到条件以及人事人才管理的需要。但在流程设计上、制度规范上却并未对各级管理者的审核责任和管理目的进行明确。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各级都需对申报者的全部审核材料的全部问题进行审核。原有流程设计理论上应是考虑使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的人员和层级更多,审核更为全面严格,但由于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真正出现问题时往往“法不责众”,越多人负责变成责任越不明确。同时,在实践操作中就会出现,任何一个申报者,无论到了那一层级的审核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必须退回本人修改确认后,从个人申报开始再次逐级报送,逐级针对修改部分再次审核确认,否则,谁也不会对修改后的材料部分负责,制度设计导致重复低效。因此,流程设计分工不明、管理制度责任不清是导致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不能实现其制度设计目的的内在原因。

三是内部流转,缺乏监督。公开是职称评审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评审监督的有效手段和基础。然而,现行的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只有两个环节是公开的,即“二次公示”:一次是个人申报环节,在单位进行的申报材料公示,二次是评委会评审完成后的结果公示。一次公示限于申报者所在单位,范围非常有限,由于申报材料数量多,实际工作中,大多采取公示申报者基本情况的做法,而不能完整的公示全部申报材料,公示范围狭窄、公示材料有限、公示过程缺乏监督,公示多流于形式。而二次公示,更多意义上是公布评审结果,对材料本身和审核过程并未公开。除此之外,整个申报评审流程都是在各级管理部门和评审机构之间流转,外部人员无从知晓,自然无法实施有效的外部监督。由此导致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缺乏有效监督手段和渠道,也与职称申报评审程序设计的目的相违背。

(二)现有职称信息化系统存在的问题

国内部分省市建有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化系统。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线下申报系统。即将申报材料电子化后,仍按照原有的申报评审流程和环节,采取数据报送方式进行申报审核及评审。另一类是线上申报系统。此类系统目前大多处于初始阶段。部分省市也开展了网络化申报系统的试点,采取的是电子化申报、网上逐级审核流转模式。

现行职称信息化系统无论线下还是线上,均是将职称信息化系统定位于职称申报评审的辅助手段,系统建设以现有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为基础,主要的技术突破是将申报材料由纸质转为数据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申报和审核管理上的简便高效。但现有职称信息化系统均未将信息化技术所具有的灵活、快捷以及大数据管理的功能充分挖掘和利用,过于被动地服从传统线下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功能和定位,而没有更主动地将网络化、信息化的功能发挥出来,实现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与网络化系统的深度融合,进而带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革命性改革。

三、完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思考

(一)基本思路

完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基本思路是在不减少和改变职称申报评审程序基本环节的前提下,充分依托和发挥职称网络化申报系统技术上的优势,采用扁平化审核模式,优化现有职称申报评审程序的流程设计,并建立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层级审核责任,从而实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设计目的并解决其存在问题,建立一套公开便民、简洁高效、互联互通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

(二)基本模式

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的完善,应包括职称申报评审流程的优化、建立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及网络化系统,三者互为补充,不可或缺,改革应当一体化推进。

1.职称申报评审流程优化。目标是建立申报审核环节齐备、流程设计扁平化的申报审核系统

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完善职称申报审核程序原则上不减少现有职称申报审核程序中的必要环节,仅在流程设计上作出调整和优化。将现有逐级审核报送模式调整为扁平化同步审核模式。核心就是增设系列职改办分送审核环节,同时将各层级逐级审核改为同步审核。具体而言,就是将申报审核流程调整为个人申报、单位公示审议推荐后,由单位直接报送到系列职改办。系列职改办根据申报者及其单位的地域、层级等判断并分送到归属的各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同级职称管理部门。分送后,各层级管理部门同步审核。各层级管理部门审核过程中可与个人或单位直接沟通要求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并在完成审核后将结果分别报送反馈到系列职改办。对因不符合条件不同意申报或对需要补充完善材料存在争议的,系列职改办有最终决定权。具体如图2所示:

上述设计带来的流程优化,使现有流程设计的多步骤分别审核累计的时间,改为扁平化同步审核,理论上实现了“多步合并为一步”,可大幅度压缩时间;同时,突出评审为核心的职称申报审核程序,凸显系列职改办作为评审管理部门的职能,使其对流程的控制和管理能力更为集中有效;此外,也解决了网络化申报中对各审核层级判断的信息系统复杂设计问题,由系列职改办直接判断所需分送审核层级,更为准确高效。

2.配套改革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制度

完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本质是改变现有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制度。因此,对申报审核流程的调整必须相应修改配套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制度。修改的重点是根调整后的职称申报审核系统,建立分工负责,审核责任明晰的管理制度。

第一,分工负责。根据申报材料的来源和审核的有效性,将全部审核职责有机分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原则上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由单位重点对申报者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与本单位相关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能力经历材料、业绩成果、奖项、论文著作等真实性把关。这是因为,申报者所在单位在审核层级中,最接近申报者本人,理论上最为熟悉了解申报者情况,对材料真实性的把握也最为有效。各层级职称管理部门负责评审基本条件的审核,并对其管理范围内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其中,申报者所在行业各级职称管理部门重点审核职称申报条件中的专业性条件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而同级职称管理部门(市县职改办)则重点审核职称申报条件中的通用性条件及其对应材料的真实性。最后,系列职改办原则上仅审核申报材料是否达到申报条件要求以及承担审核争议的居中裁判,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使系列职改办的职责和定位更为清晰明确。

第二,明确审核责任。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将审核责任分解并建立一套可追溯的责任承担机制。各环节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所审核的材料负责,且一旦发现其中任何环节存在问题,除追究申报者个人责任外,还应根据导致审核无效的原因,回溯追究对应审核责任主体的审核责任。

3.网络化申报审核系统

网络化是解决现有职称申报审核程序的技术基础,也是突破原有因线下或纸质申报带来的必须人为逐级报送的技术瓶颈,实现扁平化同步审核等流程设计改革以及完善配套制度的技术保障。网络化申报审核系统应在现有申报材料数据化基础上,通过网络化手段实现申报审核流程的公开化、管理上的大数据化并确保数据安全。

第一,申报审核流程的公开化。即通过网络化系统将任何一个申报者的材料公开并实现审核流程的全程可查询。“材料公开”应是所有需要查询的人可在经必要信息审核后,登录系统查询单个申报者的全部可公开申报材料,以真正实现申报材料对外公示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材料公开时应注意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数据和申报材料中敏感数据的保护。“审核流程的全程可查询”应包括申报者个人和管理部门两个方面。对申报者个人而言,系统应预设并公开每个环节的审核审批时限,申报者本人可查询所有审核审批过程及结果,以实现政务公开的目的。对管理部门而言,所有申报材料数据一旦进入系统即固定,任何对数据的修改也应有后台数据记录,确保数据的安全,所有审核数据包括审核者信息也应固定并公开,以明确责任,必要时可据此回溯责任。

第二,管理上的大数据化。即依托现有职称数据库和相关外部数据库,通过数据挖掘与比对,实现对职称申报材料的有效审核。这项设计的关键是有足够有效的数据库,如已有职称数据库的全部可查询及结果的有效性。同时,尽可能多地引入与职称评审相关的外部数据库,比如学历学位、论文期刊、社会信用系统以及各行业相关专门数据库等。在对职称申报材料中相关数据进行挖掘整理基础上,利用上述数据库进行智能分析和比对,从而实现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有效评判。在当前对职称行政管理要求提高,而对个人证明责任降低的政策背景下,管理上的大数据化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

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范文3

现将申报200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和《**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的项目应是2002年以来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并已经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须在申报前补办登记手续)。

(二)申报项目的推广应用时间或其相关论著公开发表时间要1年以上。

(三)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且是我市第一完成单位。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自主创新,形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并在实践中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手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三)在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促进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五)在实施管理科学、决策科学等软件研究项目中,其结果已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所采纳、应用,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六)在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和科学技术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中,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达到**市内领先水平以上的;

(七)重大科学发现或重大技术发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的。

三、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填写《**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并附上:

(1)科技成果评价材料(鉴定证书、验收证书、专利证书、评估报告、行业评审或有关技术证明材料);

(2)推广应用证明;

(3)技术工作总结;

(4)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社会发展类项目可免);

(5)其他应附的技术文件或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附在《申报书》的后面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

2、填写《**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一式7份。

(二)软盘

提交与《**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的格式、内容相同的软盘1张,并在软盘标签上标明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申报单位和申报日期。

(三)申报项目的填写说明

《**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项目简况表》及填写说明的软盘格式可在**科技信息网“资料下载—科技奖励”栏目中下载。或者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股(科学馆内)索取。

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范文4

每一个人都想要自己的工作、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大家的肯定,得到应有的物质以及精神上的回报,对于一个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更是如此。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就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企业的技术人员特别关心职称的申报工作。这样,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和相关的部门就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了。对于企业内专业技术人员而言,职称的申报就像考试一样,是一件要做充分的准备来认真对待的事情;职称的申报也是一个间接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的重要途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能够得到职称的申报的成功,必然会在自己的专业技术上下功夫,争取申报的成功;职称是对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肯定,是对其辛勤工作的认可,能够为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带来更优越的薪资待遇。因此,职称的申报对于企业的发展和技术人员自身的发展都有重大的意义。

一、申报中的困境

第一,材料的准备。

职称的评定在我国的历程是十分漫长的,申报的历程也一样漫长。在现如今,职称的评定主要是以考试来定的,这样,经历的时间阶段将会更加的长。基于此原因,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过程中就需要上交大量的繁琐的材料(年龄方面的限制、工龄方面的问题、学历门槛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年龄较大的或者学历没有达到要求(但是技术水平十分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就不能进行职称的申报,这是十分不公平的。

第二,职称申报的标准。

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是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标准的,可以是学历方面的,也可以是资历和能力方面的,企业对哪些方面的侧重也会影响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的申报情况。如果企业关注的仅仅只是资历和学历等方面,那么那些学历不高和资历不老的但是有丰富经验的高超的技术人员就不能申报更高的职称,这将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解决措施

第一,领导上的重视。

职称的申报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它的公平和公正与否是事关重大的,它能在极大的程度上使得是企业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处理公司业务的能力,这样很容易会使企业的整体水平的得到不断提高,因此,要把加强职称的申报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实处,并把这一项目活动列入到企业的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当中。可以组合企业内的领导组成评议小组,并结合人力资源部门的相关人员,运用严格的纪律及职责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减少出现资料填报的错漏的现象,最大限度的保证材料的准确和真实,实现职称申报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相关部门的服务到位。

职称的申报是一件看似简单其实十分繁杂的事情,它要交的材料十分的细琐,要求走的程序非常的多,因此经历的时间就会显得十分的长。种种情况就要求要有特定的部门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指导职能。对于一些新进的技术人员来说,职称申报是头一回是,可能就会有许多的地方(表格材料等)需要指导,这样就需要有专业的了解职称申报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指导,减少材料漏报等不该出现的错误,帮助申报人员更加快速的完成职称申报的工作。在一些硬性规定方面的要求,比如一些论文方面的要求,申报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注意提醒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相关方面的准备,给予其充足的时间准备好。防止出现因为论文的不合格而影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不成功的情形出现。

第三,思想工作的进行。

职称的申报的资源是有限的,并不是申报了的人员就能申报成功,这样就必然会出现落选的情况。那些暂时没有申报成功的技术人员的心理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出现一定的落差,这样会给技术人员的工作更甚至是生活方面带来一定的困扰,这既不利于技术人员自身生活的有序进行,也不利于企业工作的正常运行。这时候,就需要对这样的技术人员进行思想上的指导工作。要向他们说明这次申报没有成功的客观方面的原因,让相关的技术人员了解单位的难处,开导他们,并对那些因为自身的原因不能成功的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鼓励他们积极准备下一次的申报准备,争取早日申报成功,为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结束语

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范文5

为了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加快推进品牌强市建设,根据《金华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及《*-*浙江名牌培育规划》的总体要求,决定开展*年金华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

2、到期需复评的*年金华名牌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

3、已获得中国、浙江名牌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不再申报金华名牌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金华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农业产品*年的销售额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二)符合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

1、新申报金华名牌的工业产品:(1)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制造业和拥有自主创新技术的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2)获市级科学技术奖和市级以上新产品的比例必须达到10%以上;(3)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必须采标。

2、新申报金华名牌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的原料,必须来自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复评金华名牌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的原料,原则上必须来自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

3、复评金华名牌的工业产品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上必须采标。

(三)申报产品的商标正式注册历史在一年以上(*年9月1日前注册)。

(四)申报企业(含复评企业)在申报前已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诚信制度。

(五)从2009年起,推荐申报浙江名牌产品原则上从金华名牌产品中产生。

三、优先推荐的重点产品

(一)对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省级以上新产品。

(二)对获得地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产品,地市级新产品的销售产值可以放宽到2000万元以上。

(三)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成效显著,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

(四)高新技术产品,先进制造业产品、企业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的产品。

(五)对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影响的产品,有机认证农产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产品。

(六)资源节约型产品,环保型产品;以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替代进口的产品。

(七)各地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定的培育提升重点行业的产品;列入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培育目录的产品;列入《*-*年浙江名牌培育规划的产品。

(八)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我市重点行业、优势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的产品。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年金华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金华名牌产品申请表》的有关内容,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详细文字说明材料。如果有数据不实的不受理该企业的金华名牌产品申请;有变造、伪造数据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金华名牌产品申请,不推荐申报浙江名牌。

(二)用户满意度调查情况,可以用近两年国家、省或有关调查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可以用企业开展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材料。

(三)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指导企业按照申请表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制作申报材料。并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汇总,将*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汇总表(工业)、*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汇总表(农业)、及*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联系表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局质量处。汇总表和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须于*年9月10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受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

(四)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确保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材料质量。对申报材料中出现错误较多的县(市、区)局(分局),在年终考核中将加减相应的分值。

(五)企业申报材料应附企业全貌、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产品实物照片,不要精装,正反印刷。

(六)申报企业可以登陆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网*

《*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汇总表》、《*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联系表》。

技术中心申报材料范文6

根据今年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年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含教授级高级讲师,下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时间和程序

1、技工院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执行《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文,以及《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文精神。技校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申报对象为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职业培训、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请各市将送审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省技校职称办(以市或厅局为单位、逾期10日不再受理)。请各单位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见附件一)报送材料,并按省物价、财政核准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评审费4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者500元)。申报材料不足或手续不全的作无效材料处理,材料未按清单要求整理将予以退回。

2、各市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对申报人员行筛选,通过组织考核、群众公示等办法确保让表现好先的人员申报,表现差的人员延缓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侧重为一线教师和长线专业(兼顾其他人员和专业),具有突出贡献和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申报,同时各市须在限定申报名额内申报(见附件二)。教授级高级讲师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3、凡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合格,并具有一次单位(同级)以上表彰(先进)(提供为优的年度考核表或先进表彰证书),同时填写破格证明(说明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的哪几条,单位盖章确认)。破格人员申报情况需在本单位公示,评审时应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4、凡经省技校高评委会评审通过、省人事厅职称办确认,具备技工学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者,由市劳动保障局职称办统一到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和规定

1、申报专业须与申报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按要求归类(具体归类见附件三)。外语和计算机必须有人事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有免试证明(有关文件规定免试者),除此之外严格要求(50周岁以上的老教师、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适当从宽填业务骨干审批表)。单位学科带头人请填写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见附件四)。

2、后学历须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满1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评审。

3、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年龄45周岁(含)以上者,可作为符合破格申报及评审条件之一。

4、确实在学校工作各方面表现突出优秀人员如在评审时未评上,学校可暂根据实际情况低职高聘。

三、申报评审的材料要求

1、各市随申报人员简历表集中交申报者1寸免冠彩照一张备用(照片后写姓名,以信封装)。

2、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市依据省规定格式自行印制,任期考核表到市职称办申领或依人事部门规定格式自行印制。

3、申报材料中需有“**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4、凡是发表的论文均提供复印件不提供原件,但需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发表,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与目录(不需要提供整本刊物)。

5、申报材料档案袋须整洁牢固,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两袋)。

6、申报以市劳动保障局(或厅局)职称办为单位,集中填报《**省技工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一份(见附

五,不开委托函,请市人事局职称办在简历表上加盖公章,并签署同意几人申报的意见)。

7、各市填表人需对照申报人评审表认真填写简历表的有关内容,防止出错。

附:

1、**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2、**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教授级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名额分配表

3、**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专业归类对照单

4、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

5、**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简历表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省技工院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3份评审表不装订)

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1、外语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或免试证明(相关文件规定免试者)。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省人事厅印发)复印件。

3、破格申报者应提供破格证明(说明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之破格评审条件中的哪两条,单位盖章确认)。

[注: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均提供单位盖章证明的复印件(破格申报者和破格证明一起),装订在其中一份评审表的第2页上。]

二、**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市职称办申领)一式5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第一分册: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综合考评表(即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5个年度的综合考核表,反映教学工作量情况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1份;

2、任职期内年度考核表1份(即各市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格式印制的技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表,破格申报者2个年份以上);

3、学历证明材料(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4、现任(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5、反映本人实际动手操作水平的技术等级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所教学生获奖证明等);

8、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

9、班主任证明;

10、公开课、课题组织、教研活动证明;

11、帮教证明(申报副高对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申报正高对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2、身份证复印件;

13、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审批表(申报正高、破格申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填写)。

第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申报正高侧重此类材料)

1、主编或参编的教参、教材及论文(正规刊物发表)专著等。

2、其它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

说明:

1、复印件如公章不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2、正式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同时复印期刊杂志的封面和目录,以判明刊物级别。

3、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应由两位非同一单位工作的专家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应加盖专家所在单位的公章(证明其专家身份)。

4、各分册请自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