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与承诺书的区别

担保书与承诺书的区别

担保书和承诺书有什么区别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因为犯了某些错误而被要求写过有保证书,检讨书之类的文书,大家对承诺书和担保书了解的比较少,那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承诺书和担保书有什么区别吧。

一、承诺书:

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二、担保书:

担保书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文书,属于法律专业术语。

三、承诺书和担保书的区别:

二者的异同主要看承诺书和担保书记载的内容,单纯字面上是不能准确说明其区别的,因为承诺书如写成担保的性质,同样,该承诺就是担保。

四、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等。在承诺书中清楚明白表达了类似“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了。

2、承诺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担保书要怎么写

一、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九、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