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申报材料范例

社区申报材料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1

低保档案是经过县、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低保的受理、调查、审查等程序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建立和完善低保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既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也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客观需求。低保档案管理原则上可分为分级管理和日常管理。分级管理主要包括:低保户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证明以及赡养、抚养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残疾证明等;经街道、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查做出联审联批决定。若审核通过,县民政局根据低保对象花名册、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表,低保金统计表划拨凭证等相关的低保资料进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并定期对低保户进行检查、临时抽查。由此可见,低保户的审批过程经过民政部门三个层面:社区、镇、县级部门,由于每个部门针对管理低保档案资料不同,在进行管理工作的同时,应该对低保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档案完整性,从而能保障低保工作顺利进行。而日常管理类档案是在分级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是对各类档案进行日常管理,低保对象申报材料审批后,以户为单元建档,实行一户一号制度,在低保户存在期间,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低保户的低保金进行停发、增发、减发等,实施动态监管。档案的管理人员必须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变动表、收入证明、情况说明、审核材料、调查情况等资料进行归档,并装订成册,实行有效管理。低保档案管理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必须对低保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审批分级管理、日常管理随时归档的原则;并且应规范管理流程,统一标准,确保低保工作进行的井然有序。

2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

低保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反映了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状况,是决策低保资金发放的依据,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至关重要。低保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编目、保管期限及移交、档案的利用。

2.1低保档案的收集及归档

乡镇指派专门人员,对申请低保人员填写的审批表及相关的证明收集整理,建立资料档案。县级民政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全部归档,做到随办随归,开口管理。

2.2低保档案的整理编目

由于低保档案是以户为单元建档,为妥善管理大批量档案,应将低保档案按照申请审批过程中材料提交先后顺序或文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并编码,放到档案盒里,以便补充材料或增加新材料,低保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对档案进行排列、编号。

2.3低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及移交

因低保档案实行一户一号制度,实行开口管理,在低保存在期间,其保管期限应在停保后确定,一般再保存5年,须提交机关综合档案室,因为属于短期保存,不需向当地同级档案局移交。

2.4低保档案的利用

低保档案主要供有关的管理机关及单位使用,不对外开放,未经县级以上机关,不允许将相关的低保资料信息对外公开。低保档案一般仅限内部查阅,不得外借。如若想查询个人低保信息,可凭借身份证和低保证明经审批查阅,但仅可查阅本人不得查阅其他人员档案。

2.5完善低保对象个人申报材料

低保对象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低保对象申报(审批)表、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诚信承诺书、法定赡养人员签名认可证实表、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以及低保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下岗证、社保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就业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低保审批表仅有一份,由县民政局存档。凡低保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批。

2.6加强低保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低保对象个人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城乡低保档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收集整理,做到一户一档;低保对象个人资料档案不齐全的,各地要以低保对象签到、年审为契机进行收集补齐存档。县民政局应配备低保档案柜和低保档案盒。除低保个人资料建档外,低保金领取存折发放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整(停止)低保待遇花名册等业务资料和公文材料也要一并建档。

3动态报表类的档案管理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城市低保对象动态情况统计表》、《城市低保对象花名表》(电子版)、《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情况统计表》、《城市低保特定救助对象统计表》、《城市低保特定救助对象统计表》按月上报,每月二十五日前报当月报表。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情况统计表》、《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电子版)。以上报表按季上报,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三十日前报本季报表。当月(季)各报表间的户数、人数、金额等要相互对应吻合。其中,新审批、复核无变化、终止,复核有变化等对象填写《城市(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时,要按规定表样分开填写。

4注重低保信息化管理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2

1、强化监管意识。

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依规接受年检,自觉服从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登记管理机关要坚持“规范、依法”原则,明确年检程序和申报材料,做好社会组织年检业务指导工作,并进行年检工作总结。

2、加强协调配合。

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通力配合,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将年检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再报送注册登记机关接受年检。

3、强化乡镇责任。

乡镇民政办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接受年检,做好年检资料,帮助社会组织向业务主管单位和县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初审、年检,确保年检质量。

二、年检对象

在县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区社会组织。

三、年检程序

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区社会组织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服务窗口分别领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

2、接受年检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⑴《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⑵《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⑸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年度损益表);⑹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及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社区)和示范户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我镇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2020年创建三个示范村,示范户比例达40%。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确,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达到86%以上,力争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镇、村建立创建工作领导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

第二阶段创建推进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镇、村按照平安农机示范镇、村条件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迎检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平安农机”示范镇标准和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完善、提高,作好自评工作。收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迎接省级考评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平安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稳步开展,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制定方案,分级负责实施。根据我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拟订切实可行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措施,明确创建工作推进机制。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负责全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对照标准审验、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情况,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镇要按照县统一部署,制订创建工作方案,确定创建示范村(社区)、户,排定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保障创建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农业机械档案管理,建立人机一体化管理体系。禁止农机“带病”作业和驾驶人员无证上岗。落实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生产经营者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机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农机手安全教育和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平安农机”示范户,每年组织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不少于4次。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保障维修质量。跟进现代农业及农机化发展形势,修订完善农机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四)严格检查,增强执法效果。结合农机使用特点,开展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加强农机道路安全检查,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在重要农时季节,深入农田、场院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活动,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查处无牌行驶、未检验使用、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五)加大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全县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和分层级网络监管体系。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配备宣传教育、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等农机监理设施设备。每个村(社区)明确1名农机安全协管员。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岗位知识、技能培训,推行农机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持证上岗,开展争创农机监理示范岗位标兵活动。加大财政对农机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安排年度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经费供给。

(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制定宣传方案和阶段性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理解支持、主动参与“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要结合实际,编印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专栏和教育警示片。结合“安全生产月”、科技下乡和农时便利等,进村居、进校园、进农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交通要道、集镇村口设置宣传标语标牌和农机安全宣传专栏等,普及农机安全及法律知识。积极利用“互联网+”创新宣传教育模式,灵活宣教方式,丰富宣教内容,提升农机手安全素质。

(七)创新方式,改进为民服务。围绕“便民利民惠民”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国务院免征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规定,减轻农机运行成本。运用多种方式、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跟进需要,跟踪服务,不断优化为民服务

五、申报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4

一、紧扣优化服务目标,为民服务工作再创新高。

围绕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目标,通过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一)事项向大厅集中,整合政务服务事项,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展。先后出台了《“一口式”政务服务大厅取件工作方案》《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现场踏勘、评估、评审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管对接强化批后管理服务的通知》《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分工安排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制定了29项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落实了责任追究制,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措施,实现了“审管分离”下的“审管联动”。继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截止11月30日,“一口式”综合服务方面。共接待办事群众80341人次,办结业务76775件,缴费2.1363亿元。其中医保业务办结3012件;社保业务办结24138件,缴费2.1363亿元;镇街办结业务16662件。行政许可服务方面。办结行政许可7378件。其中企业新设立 3253户,变更1918户,注销972户,同比2019年度增长20.9%;食品820件,建设、发改、安监、环保、民政、卫计、林业等415件。12343热线平台服务方面。将12345与12343热线进行有效整合, “12343”热线总订单量达到1.2万余件,其中服务订单4564个,咨询订单503个,手机订单、求助订单668件,投诉订单72件;“12345”服务热线工单3104件,服务金额为40余万元,满意度达到99.6%。疫情期间“12343”坚持24小时服务,接待群众咨询预约服务3600余件。依申请类政务服务方面。梳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49项,今年新增进驻近800项,进驻率98%;一窗受理率100%;网上可办事项946项,网上可办率90.2 %。

(三)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业务人员方面。实施业务人员轮岗学习制。自2018年11月始,组织实施全部业务人员轮岗学习工作制度,制定了《区行政审批局业务人员轮岗学习实施方案》,明确了轮岗学习人员、岗位、时间,并将今后每年的4-6月定为轮岗学习月,推动轮岗学习科学化、常态化,实现“一个人员办审批”。业务平台方面。将12345与12343热线进行有效整合,拓展12343服务平台内涵,打造集生活服务、政务服务、党建群团、志愿服务、求助投诉、心理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综合性服务平台,群众通过拨打12343电话就可实现事前咨询、事中查询、事后反馈,实现“一个电话服务到”。

(四)紧扣重点工作重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12月4日,我局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荣誉称号;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在不断深化“五星创评”活动基础上,始终围绕“六好”目标加强自身建设,今年荣获“六好”党支部称号;全力实施精准帮扶措施,挂点帮扶的曲濑镇水南村脱贫成效显著。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部实现,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实现了全村贫困户全部脱贫目标,贫困户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明显提升;全年共走访“四上”企业48家,向统计局申报13家,圆满完成工作目标;精准帮扶重点工业企业,结合帮扶企业和我局工作实际,帮扶工作组深入调研,制定措施,广泛开展协调和帮扶工作,大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真心实意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促进企业发展做了积极的工作。

二、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行“一门式”办理,“只进一个门”就能办好所有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省路。

梳理了全区共1021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印发《关于公布区区本级进驻行政审批局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吉区府办字〔2020〕26号),明确划转和进驻行政审批办理事项为1002项,集中率为98%。制定镇街、村(社区)标准化事项清单和“一窗式”标准化服务流程,同时要求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与基层邮政服务点合作,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就地办。

(二)推行“一窗式”受理,任意一个窗口就能办好所有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省心。

在政务大厅设置了24个综合窗口,全面实现“一窗式”无差别综合受理,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只取一个号,只找一个人”,“一窗式”综合受理实现全覆盖。设置“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凡企业申请政策兑现实行专员帮办代办服务,同时上线“赣服通”专窗。按照“一岗一人一事一评”工作要求安装24个“好差评”服务评价器,并对评价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群众满意度达100%。

将12345与12343热线进行有效整合,群众通过拨打12345电话就可实现事前咨询、事中查询、事后反馈,实现“一个电话服务到”。今年以来“12343”热线总订单量达到1.2万余件,群众满意度为99.7%。其中“12345”服务热线工单3104件。疫情期间“12343”坚持24小时服务,接待群众咨询预约服务3600余件。

(三)推行“一网式”服务,“网上掌上”就能办好所有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省事。

全力完善智能服务大厅管理系统、移动审批系统(Android版)、微信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升级改造、综合监察系统、审管互动平台等功能模块,对接省级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等,提升“行政审批”微信办事大厅功能,推进全程网上审批和出证套打;在政务大厅设置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机、税务终端服务机、查询机、电脑自助服务区和一体化自助打印终端等5台自助设备设备,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和自助服务,企业和群众在家就能申报,就近就能打印取件,还可以查询进度和咨询。946项依申请类事项可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理,网上可办率达90.2%。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赣服通”3.0版平台建设,梳理上线事项223项、无证办理事项9项、涉企政策16项。赣服通用户量26万人,占人口比73%,通过“赣服通”企业复工复产专区办理企业复工复产273件、“赣通码”申领数达到204964人。

(四)推行“一次式”改革,“最多跑一次”就能办好所有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省力。

印发了《关于公布区本级第四批“一次不跑”和第三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公布实施了四批“一次不跑”事项265项、三批“只跑一次”事项697项,可办率为95%,梳理了27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服务超市搭建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印发了《区审批服务权限下放改革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公布了首批镇政务服务事项72项,街道54项,均按“一窗式”要求设置流程和服务。

按照 “取消废止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信用查验一批、证件代替一批、部门核查一批、信息共享一批”六个一批操作模式,梳理出证明事项261项,保留124项,取消代替137项,精减率为52%。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梳理出“证照分离”事项18项。

(五)推行“一链式”审批,“一次材料递交”就能办好所有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省时。

按照“一件事办理”的原则,梳理了30个办事主题实行一链办理,实施“一事一专员、多证一次出”代办帮办服务,全流程跟踪,申报材料精减了30%,审批时限压缩了65%。企业营业执照半小时出件,企业开办1天内办结。出台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事项审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力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并联审批等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0工作日,申报材料减少17项。今年以来,共为26家企业实施专员帮办服务。

自2019年1月1日起工作日中午、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共办理了12000余件;梳理出容缺审批事项35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今年以来办理了16件。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作为全省首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十四五”期间将持续探索“一门、一窗、一网、一次、一链”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路径,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数字化、便捷化,倾力打造“一个电话服务到、一枚公章审批完”改革品牌,实现从“小政务”到“大服务”的飞跃,助推“五型”政府建设和“四最”营商环境优化。

(一)搭建完善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实现智能化网上审批服务全覆盖。

加快推进自有业务系统与 “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做到线上线下统一端口收出件。进一步强化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立足业务办理需求,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区域数据共享互联。完成镇街政务服务事项领取工作,进一步加大事权下放工作,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扩大镇街、村(社区)全流程事项办理。同时将“一窗式”综合受理系统延伸至村(社区),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全区覆盖。

(二)推进“事项进驻人不进驻”新模式,实现“一网通办”。

坚持对全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和目录管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通过“事项进驻人不进驻”的模式,新增800项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集中率达98%,并全部实行智能化网上流转审批服务,节约行政审批成本,减少群众办事时间。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完善平台功能,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全覆盖;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理全覆盖,网上可办率达到95%。

(三)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创新“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实施“四联合”改革,推行区域评估和联合评估,推广告知承诺和容缺后补制度,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两全、四统一”。在市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基础上共享使用,并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推进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照,压缩办理时限。

(四)加快中介服务超市建设。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取消各单位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准入限制,清理规范所有行政管理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切断政府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培育开放、透明、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配合建设全省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2021年,完成与市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选中介”。

(五)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

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健全以窗口评价、投诉、暗访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群众评判政务服务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收集处理好企业群众的办事创业诉求,破解一批社会关注度高、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制约全区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问题。推进各单位自有业务办事系统接入全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确保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差评整改反馈全覆盖。

(六)提升“一事一专员、多证一次出”,推进“一链式”办理。

不断提升“一事一专员、多证一次出”专员帮办服务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最大化。加大“一链办理”改革推进力度,梳理“一链办理”服务事项50项以上,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申请材料30%以上,压缩办理时限30%以上。优化企业注册开办服务,逐步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线下“一口出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推行简易注销,降低企业注销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

(七)完成“赣服通”4.0版建设应用推广。

在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服通”3.0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3号)建设基础上,按照省里统一安排做好“赣服通”4.0版建议,认真做好服务优化提升、系统改造升级、服务专区建设、业务运行保障和服务宣传推广工作,梳理上线区本级服务事项200项以上,打造更多本地优势特色服务。分厅“无证办理”服务事项不少于20项。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5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推动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促进和谐建设,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

本市范围内,有就业愿望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就业援助对象: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3、一户两代下岗失业人员;4、夫妻双方下岗失业人员;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下岗失业人员;6、下岗失业满1年以上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由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上报;未纳入社区管理的,由市属企业、原破产改制企业留守人员或户口所在单位负责上报。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情况登记表》,在居住区域或单位内公示3天,审核合格后集中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复核认定。

由于本人原因,3次以上拒绝由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机会的,不再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再享受就业援助政策。

二、就业援助内容

(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全市各类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每年要按职工总数2%的比例,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援助岗位。市政府每年按比例向企业下达援助指标。对不落实援助任务的企业,每年每少安置1名就业困难人员,捐助6000元的帮扶资金,纳入再就业资金管理,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我市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商贸、服务及加工性质的小实体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按单位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的部分仍由个人缴纳。税收减免及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鼓励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对单位利用公益性岗位安置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核准,按实际安置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420元/月,社保补贴按单位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的部分仍由个人缴纳。

(三)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属于我市管理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范围内灵活就业(指通过自谋职业和自愿组织起来的方式,从事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城市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临时性劳务以及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等形式进行生产自救,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经个人申请,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和规定缴费比例,给予60%的社会保险补贴(仅适用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批准当月起开始享受社保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四)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对我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税收扶持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有关部门和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商贸市场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摊位或相对集中的经营场所,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五)实施就业技能援助和职业介绍援助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技能援助和职业介绍援助,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就业指导等各项服务。

三、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办理程序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由岗位提供单位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不缴费不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1.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设置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招用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在市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并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申领表》、《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花名册》。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入市劳动保障部门在银行开设的指定帐户。申领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申领手续,补贴资金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直接划入申领单位提供的银行帐号。

3.社保补贴每年、岗位补贴每半年申领一次。二次及以后申领时,如无变动,只需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花名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收据等必备资料。有变动的,应提供相关资料。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1.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初审,初审通过后,填写《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入户入点实地调查复核后予以确认。每个家庭只能推荐一名家庭成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050”失业人员家庭除外)。

2.对确认的灵活就业人员,市劳动保障部门据实核算出应发放补贴资金数额,并报市财政部门审批。市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按应发放金额,将资金划入劳动部门设立的专门帐户。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直接到市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市劳动部门在发放社保补贴的同时,在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中享受扶持政策情况栏内作详细记录。

四、申领补贴应提供的资料

(一)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应提供资料

1.《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申领表》;#p#分页标题#e#

2.《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花名册》;

3.安置对象的《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置对象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安置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安置对象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费原始凭证及复印件;

7.由安置对象签字领取后的工资发放原始凭证及复印件。

(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社保补贴应提供资料

1.个人申请书一份(注明家庭成员及困难情况、经济收入状况、技能特长,灵活就业情况);

2.身份证、家庭全部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或单亲抚养子女证明;

4.夫妻双方有《低保证》、《残疾证》、《解除合同证明》、《再就业优惠证》的,提供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证明(如:出具的家庭无业证明);

6.加盖所在务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7.与务工单位签订并经劳动仲裁机构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社会保险费缴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再就业优惠证》、《劳动保障事务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属于务工的人员提供与用工单位或家庭签订的灵活就业协议;属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人员提供相关从事的服务项目、房屋租赁等证明材料;属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人员要提供从事的服务项目、工作地点、联系电话、劳动时间和收入证明等详细材料。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就业人员的管理

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等重点环节的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合法权益。实施公益性岗位人员定期核查制度,坚决杜绝冒领、骗领补贴资金现象。

(二)重点做好对享受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1.实行属地管理。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纳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情况和相关资料及时反馈给其所在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劳动保障服务所(站)要对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所从事的服务项目、工作地点、劳动时间、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建立基础台帐,对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据实确认社保补贴享受资格。

2.做好信息上报。劳动保障服务所(站)要每季度一次实地了解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状况,及时填写灵活就业人员联系表,按规定准确上报有关统计信息与数据。

3.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社保补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享受社保补贴:

(1)终止灵活就业的;

(2)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3)已享受政府其他帮扶政策的;

(4)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享受社保补贴已满3年的;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6

职称是医院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成就的标志。做为知识型、技术型密集的医疗机构,每一位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都十分看重职称晋升,以体现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因此,职称晋升成为医院人事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来,为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诸多大型医院业务不断扩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量增加,由于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编制外聘用人员逐年增多。尤其是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增设了分支医疗机构,这一情况就更加明显。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作为北大口腔分支机构,自1995年成立以来,编制外人员从1995年占职工总数的43%,上升到2010年的72%。据2010年统计,第一门诊部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5.6%,其中编制外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占72.9%。由此可见,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逐步成为医院分支机构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全面发展工作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考核、任用计划外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解决他们的职称晋升问题,关系到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也直接影响着医院可持续发展。

1做好编制外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的几点体会

1.1更新观念,建立编制外职称管理体系卫生部在200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中明确指出“要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平等竞争、择优上岗,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北京市人事局2003年《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文件中提出“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和范围,打破身份和所有制限制,使在各种所有制单位中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管理水平和能力业绩得到公正评价和社会认可,拟在职称评审中推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的社会化评审方式。”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第一门诊部经过多年实践摸索,制定并完善聘用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规定,在职称晋升方面逐渐打破传统的专业技术资格限制,实行考评相结合的双轨制。鼓励更多人自觉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努力去争取获得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1],并坚持北京大学的学术标准,坚持学术水平第一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严格落实“坚持标准、全面考核、总量控制、择优晋升、按岗聘任”的方针,强化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原则,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优中选优,保证评审质量。根据岗位设置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工作业绩,做好考核、评聘工作。实践证明,建立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体系是可行和有效的。

1.2明确流程,协助编制外人员完成申报医院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已步入社会化,中初级职称晋升与国家政策一致,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按照《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每年在网上直接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需要参加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能力统一考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试、答辩与评审结合的评价方式[2],晋升前还必须完成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或到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以及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对口支援不少于15天的服务。人事部门作为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需要及时了解、掌握职称晋升相关政策,制定职称评审流程及时间表,组织、指导、协助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准确的完成申报工作。同时还要与医务、教育、科研、护理等职能部门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下基层服务、继续教育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等。

1.3量化指标,客观评判编制外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对于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者,最需要考察的是与任职职称相对应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医德医风、服务水准乃至个人的心理素质等,以及概念较为清晰又可操作的资历、外语、论文等指标[3]。人事部门对编制外申报晋升人员要进行晋升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基本情况、论文水平、本专业工作经历、本专业工作业绩、教育及科研等。考核要素及评分标准细化并明确每项考核项目,有利于审核小组操作。人事部门需要征求科室意见,对申报人查房能力、会诊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继续教育考核是根据学分卡从网上查寻审核学时学分情况。医德医风考察需要从相关部门获取服务考核情况,包括规范化、服务问卷调查、廉洁行医、来信来访、纠纷处理、服务管理等指标。量化指标无疑能更科学地、客观地评判与认定每一位编制外申报晋升人员的水平。

1.4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编制外职称管理规定近年来国家对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对符合条件的编制外人员不设置具体的岗位指标,不因岗位指标而限制有条件、有能力的职工进行申报[4],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但是,人事部门在申报材料过程中必须按照北京市考评中心的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能力、业绩、学历、资历等任职条件,保证评审质量,严格审核、批准申报人员的报送材料。单位审核小组通过后,人事部门将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包括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与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及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一周以上的公示,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性。第一门诊部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编制外人员构建了良好平台,极大的促进了他们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真正调动了他们的竞争力,使其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才能,从而推进医院分支机构整体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对医院发展,人员稳定,吸引人才起到了关键作用。2002~2010年,第一门诊部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有1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了高级职称、12名晋升了中级职称、25名晋升了初级(师)职称,见表1。

2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审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晋升初、中级职称人员参加社会化统考,单位未设评审,实行单一的以考代评方式,只要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者均聘任。职称认定过程存在局限性,不能真实的检验和反映晋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对下基层服务和对口支援工作普遍不够重视;晋升前有突击发表学术论文现象;在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时存在无实际依据现象等。#p#分页标题#e#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7

(一)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坚持就业优先,1-12月,帮扶1198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1481人;1-12月城镇新增就业34962人,与2018年同期相比,增加4169人。

1.精准服务,提升就业质量。一是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全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活动,帮扶辖内就业困难群体就业,2019年,受理灵活就业补贴14195人次,涉及金额2214.36万元。二是稳步推进“就业携行计划”,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个性化、全程化服务。全区22个镇街全面开展“就业携行计划”,其中深度辅导221人、一般辅导1139人、小组活动258场、社区活动225场,服务就业困难人员3420人,共服务4857人次。2019年1-12月止举办“零距离”就业招聘会38场,提供就业岗位14341个,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地就近服务。三是开展精准用工对接活动,2019年1-12月,举办包括“春风行动2019”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市、区联动就业专场招聘会及对口帮扶劳务协作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59场,累计组织1831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36384个,进场应聘、咨询约30876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697人。发放“春风卡”及各类宣传资料约1万多份。组织慰问对口帮扶异地务工人员活动11场。

2.紧贴需求,提升创业实效。紧贴创业需求,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邀请社会专家、企业家授课,以创业宣讲、创业沙龙等形式,将创业理论和实践经验相结合。2019年,共帮扶创业人员2620人,带动就业10578人;组织创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52场,参加人员2674人次。帮扶申领创业补贴4641.44万元,其中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293.19万元,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4.65万元,申领自主创业一次性扶持补贴562万元,申领租金扶持补贴24.3万元,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757.3万元。

3.积极落实,帮扶特殊群体。一是对戒毒康复就业安置示范点广州福客思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开展就业帮扶工作,为该企业戒毒康复人员申请稳定岗位补贴。二是开展搭建就业桥梁助推对口就业帮扶工作,精心挑选适合当地贫困劳动力特点的就业岗位,每月推送给贵州荔波、平塘和清远英德,2019年,共推送就业岗位9001个;举办对口帮扶专场招聘会清远英德,贵州荔波、平塘共5场,积极联动我区优秀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协助贵州荔波、平塘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帮扶贫困劳动力来我区转移就业,回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5月15日,与荔波人社局共建的两个扶贫车间剪彩落成。

4.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对本区城镇失业人员、企业在岗职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1-12月,共发放技能晋升补贴个人指标1250个,资助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4543人,补贴总金额736.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93万元,其中个人补贴申请1309人,补贴金额183.63万元,单位补贴申请3234人,补贴金额552.58万元。开展各类培训班74期,培训各类人员3812人,其中技能晋升培训754人,对口扶贫建档立卡人员713人。

5.开展粤菜师傅培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一是依托位于江高镇大田村的广州白云工商高级技工学校的培训功能优势,今年6月21日正式设立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下达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项目补助经费200万元。二是充分发挥我区辖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源作用,在欧米奇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区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全面推进粤菜师傅相关技能培训工作。三是积极推动“粤菜师傅”专项能力培训,2019年以来,已开展广式点心制作等工种的粤菜师傅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5期,培训专项人才203人。四是借助企业力量,组织开展粤菜师傅系列活动。借助餐饮企业力量,提升粤菜文化海内外影响力,沟通联系位于本区辖内具有代表性的星级酒店,包括万富希尔顿酒店、佳润云凯酒店2家大型综合服务性酒店,组织协调酒店中厨粤菜师傅,代表参与今年11月29日,举行的2019年广州国际美食节“粤菜师傅”工程专场展示系列活动,以30道本地粤菜、点心展示我区实施“粤菜师傅”工程成果,同时参加特色菜品技巧推广和现场粤菜厨艺展示,以展现我区粤菜师傅风采和特色粤菜文化。五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向纵深发展。印发《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向纵深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为积极推广“粤菜师傅”工程,扩大白云特色“粤菜师傅”品牌的影响力,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二)着力提升社保服务水平,落实普惠型社会保障体系

截至12月,全区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67.69万人、70.59万人、67.62万人、68.11万人,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4.75%、12.78%、15.02%、16.51%(12月起生育保险相关工作移交至医保局,故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11月数据)。2019年市人社局下达我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为172200人,缴费任务数为32800人。截至12月,我区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数为182645人,参保完成率106.07%,缴费完成数为32802人,缴费完成数为100.01%。市下达我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指标任务数为69.22万人,2019年度我区参保人数为752237人,缴费73844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单位489个,参保缴费人数16963人。

1.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下沉镇街。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工作方案的通知》,上半年组织各镇街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为期3个多月的政策业务培训。今年7月起,由各镇街开始正式受理和申办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共54项,并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实时进行一级复核、二级复核和业务审批,实现我区社会保险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形成全区社会保险“1+22”的服务网点格局。同时,在区社保中心仍可对外办理各项业务的基础上,形成全区社会保险“1+22”的服务网点格局,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提高办事效率。

2.开展2018年度稳岗补贴及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经办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区正在申领未提交数143个,涉及补贴金额816.07万元,企业人数2155人;待初审单位数176个,涉及补贴金额1093.55万元,企业人数5631人;初审不通过单位数246个,涉及补贴金额2819.21万元,企业人数9091人;初审通过待公示单位数1960个,涉及金额5284.26万元,企业人数107575人;已发放单位数1个,补贴金额214.33万元,企业人数189人。

3.做好工伤认定等社会保障工作。今年1-12月,受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634人,受理提前退休审批259人,受理早期下乡知青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13人,受理早期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年限审核32人,受理早期离开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缴纳一次性养老保险费85人,受理区内社会失业人员退休共3253人,共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共1790宗,其中,单位申请共1421宗,职工个人投诉共369宗,工伤认定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1%。

4.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管理退休人员档案66428份,在册人员53520人,其中十类人员6314人。及时核发退休人员各项待遇,包括发放军转干生活补贴5016人次,共1648.86万元。提升重点人群关爱服务,委托社会组织“白云恒福社会工作服务社”为孤寡、精神病、独居三类特殊退休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探访服务,共为22个街镇1217名孤寡、精神病及独居特殊退休人员,服务约4.5万人次,累计服务时数6万小时。抓好文化养老工作,组织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同时以区老年大学为中心,充分发挥10个镇街分教点的作用,大力拓宽基层老年大学覆盖面,创新办学模式,开办符合退休人员兴趣的讲座、体验班。

(三)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打造白云人才新高地

2019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1358”发展思路和“强二优三”的产业发展路径,坚持从人才引进、人才服务方面同向发力,提供人才发展链条式服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截止2019年12月,共办理技能、学历人才引进入户7578人,流动人事档案业务13121宗,办理公共集体户903人次。

1.高效高质做好引进人才入户服务。一是在便民服务上做好“提速”。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政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减证便民,实现信息数据同步共享以及相关查询结果信息跨部门共享,实现人才入户“一窗通办、一网联办、一次办好”。引进人才入户网办率、一次办结率均达100%。二是在流程和材料上做好“减法”。推进预审受理和容缺受理制度,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审批进度。取消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12项,从原来的16项必备材料,精简至4项,精简幅度超过原材料的3/4。三是在服务内容上做好“加法”。广泛开展人才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宣传活动,积极配合推进人才驿站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新出台的引进人才入户和引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改善公共服务大厅环境,设立咨询岗和热线电话、自助服务区,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区属重点企业提供入户绿色通道。

2.推进实施“云聚英才卡”。2019年,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环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印发《云聚英才卡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实施“云聚英才计划”的意见》,通过向人才推送落户、子女入学、政务服务、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11个方面享受便利服务,提高我区人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优秀人才在白云安居乐业,从而带动各类人才在白云创新创业。截止到目前,线上申报人数共75人,其中44人通过终审发卡审批。为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扩大宣传积极吸引各类人才申报,已召开“云聚英才卡”首批发卡仪式。

3.完成产业领军人才项目评审工作。2018年度区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委托广东省人才市场组织评审专家进行遴选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开展专家评审,初定创新领军人才入选候选人1人,产业高端人才入选候选人100人,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入选候选人168人。

4.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博士后区财政补贴申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已完成区高层次人才2018年度津贴发放工作。在博士后区财政补贴方面,共收到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郭海彪、夏玉英,广州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宋骏等3人申请区财政补贴10万元生活补贴和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任理,广州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陈精华、付子恩,蓝鸽集团有限公司朱俊等4人期满出站后留在我区工作并签署5年劳动合同,申请安家费补贴2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局务会同意,拨付博士后区财政补贴140万元。

(四)强化劳动关系综合治理,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2019年以来共巡查用人单位11807户,涉及人数30.24万人,处置劳资纠纷案件4234宗,同比增长10.31%,涉及人数10669人,同比增长13.62%,涉及金额8529.86万元,同比上升14.35%。其中,5人以上劳资纠纷数155宗,同比下降3.12%,30人以上劳资纠纷数34宗,同比上增长9.68%。上述劳资纠纷均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置,总体劳资纠纷形势稳定,未发生冲击社会、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健全“三项机制”,形成劳资纠纷处置“白云模式”。一是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联席会议制度,以“预防”和“联动”为关键点和切入点,建立了部门间责任分工清晰、紧密联动协调、处置流程明确的工作机制;二是通过建立“白云劳监”微信工作平台,创新“互联网+劳动监察”应用方式,镇街部门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员共同参与,对隐患信息快查快报、动态监管;三是开展定期研判分析机制,我区将欠薪治理情况作为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分析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综合分析。截至目前,为10669名劳动者追讨薪酬5630.04万元。

2.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排查预警到位。全区认真落实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制度,实时监控涉劳资纠纷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隐患,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化解,确保及时发现、介入纠纷苗头,避免矛盾激化,牢牢掌握处置劳资纠纷问题的主动权。根据案件发生的时节性特征和省、市等部门工作要求,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多次专项行动。

3.坚持“多方联动”,矛盾化解成效突出。一是“三方联调”成果初显。2019年1-12月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201件,服务职工286人。成功调解案件145件,调解成功率达72.1%,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372.4万元,执行率达100%。二是“五站调解”稳步推进。仲裁院建立“镇街基层调解——三方联合调解——受理后约调——庭前调解——庭后调解”五站调解模式,充分发挥调解柔性化解争议的特点,在仲裁程序的各个环节强化调解工作。主动联系、靠前调解,层层递进高效化解纠纷。2019年“五站”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8912件,成功调解6330件,调解率达71.03%。

4.完善信访制度,信访处理效率提高。切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相关信访事项。完善信访制度,信访处理效率提高。完善信访制度,信访处理效率提高。切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相关信访事项。完善信访制度,信访处理效率提高。1-12月共处理信访总量人9119次,同比上升0.37%。其中来信347件,同比上升12.66%;来电1821人次,同比上升35.79%;来访2458人次,同比下降9.43%;承接办理12345政府热线管理机构转办的工单共计4493件,同比下降4.85%。同时,为提高人民群众对人社民生政策的知晓率我局自今年6月20日开始,分别在22个镇街和5个行政村举办了25场“民生政策巡回讲,权益维护大家知”政策法规宣讲活动。

社区申报材料范文8

(一)就业工作

一是搭建了就业服务两个平台。一方面搭建了校企合作平台。满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企业用工需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培训学校市场开拓需求;另一方面搭建了政策宣导平台,精准推送公共就业政策信息,缩短政策传导时间。通过两个平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00人,占全年计划的100%;“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240人,占全年计划的96%;城镇就业率94.5%;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开展了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组织了15场社会招聘活动,参加招聘的企业共有480多家,提供13300个岗位,达成意向1750人,营造了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00人,完成任务的100%,创业培训269人,完成任务的112%,小额贷款累计发放304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101%,到期还贷率达到99.89%;创业贷款直接扶持创业人员175人,带动就业675人,新增担保基金60万元,发放3家企业稳岗补贴6800元,发放4人技能提升补贴5000元。三是推进了就业扶贫工作。落实就业扶贫专岗安置及各项政策补贴四大举措推进我局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落实2019年度就业扶贫专岗补贴90人次,金额170400元;交通补贴已落实34人,金额共计12800元;落实培训补贴5人,金额6100元。

(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顺利完成了税费改革职能划转工作。率先在县区完成了社会保险费的平稳过渡。落实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税率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244万元。二是推进了“一网通办”服务事项。在申报材料上,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等8项证明材料,整理出18项“减证便民”精简材料清单。在经办途径上,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业务平台办理社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等25项业务。在办事时间上,启动错时延时便民服务,错时延时服务办理业务121人次。三是社保卡应用工作。实现了养老金跨行发放,社保待遇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障卡直接支付。社保卡存量卡已发放3057张,激活电子社保卡5574张,全年制卡6991张,累计发放87404张社保卡。四是超额完成了养老保险考核指标任务。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812人(其中在职人员21564人,退休人员152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7%。职工参保人数2156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共3808人(其中在职2532人,退休127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01%,在职人数253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61%;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2795,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工伤保险累计完成参保17294人,完成目标参保人数98.82%,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98%。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712万元,发放养老金42092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征缴5996万元,发放养老金3242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20.16万元,发放养老金439.3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319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220.16万元,发放养老金483.29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651人,占全年计划的116%,失业保险基金征缴249.31万元。

(三)人事人才工作

一是承办了南昌市今年首个技能大赛,即第六届洪城杯绿茶手工炒茶大赛;二是举办了首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三是首次引进了8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四是与区教育部门共同面向社会选调优秀教师15名,并组织招聘了25名编外幼儿教师;五是发掘了各类人才,“南昌市颜干明中药炮制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获“第八批南昌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人,3人入围第二届“洪城工匠”,上报“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1人,“C类”高层次人才1人,推荐4人参加首届江西省“振兴杯”赣鄱工匠大赛。六是积极落实人才政策。做好我区人才“港、网、窗”集成管理信息系统人才申报答疑与生活补贴审核事项,已审核发放符合条件人才生活补贴3人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