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背景下美学传播色彩设计论文

网络背景下美学传播色彩设计论文

一、现代色彩设计的特点

在网络背景下,现代色彩设计愈发体现其自身的种种价值,尤其是审美价值。现代色彩设计是利用网络技术实现文字信息、图像、视频的处理和采集,利用网络技术设计并制作完成的一种新的设计形式。数字媒体已经成为继语言、文字和电子技术之后最新的信息载体。网络为现代色彩设计提供了新的价值理念,以往人们只关注现代色彩设计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而在网络背景下,受众审美要求的提高,使现代色彩设计的审美价值走入受众的视野,精神价值和心理价值也得到了重视。可以说,网络推进了人们对现代色彩设计理念的转变。受众关注人性需求、情感的因素也促进了现代色彩设计的审美价值发生变革,以网络为支撑的新媒体技术的出现为现代色彩设计审美价值的体现带来了新的方向,也促使了现代色彩设计的美学传播。现代色彩设计的美学传播主要指色彩设计产品的信息借助各类传媒语境在各领域内的互动。这里所指的互动不是简单的交换行为,它是对色彩设计产品的信息传递,扩张与收缩的一种动态传播行为,具有流动性和开放性。非同时在场性。日常生活中的交流是面对面的双方交流,主体间是平等的,同时在场的信息流动呈现出了双向互动的对话性特征。然而主体间的非同时在场性使得双方的地位并不平等,在某一个传播节点上,美学传播信息是单向流动的。美学传播信息是为那些不在生产与传播现场的人们所生产的,接受者参与或介入传播过程的能力有限,也就很难影响到传播的内容。美学信息传播不具备日常交流的即时性和现场感。例如,受众对一件色彩设计产品的评价,可以是受众和创造者之间的交流,但这种交流发生在受众观赏完色彩设计作品以后。不过,美学传播主体的非同时在场性在网络背景下有所改变,在受众和创作者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上也呈现出“日常交流”的态势。非确定性和流向性。信息是“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是对不确定性的减小或消除。但是,美学信息是“不可靠”和“非真实”的。它是美学传播有关信息的总和,是色彩设计主体带有一定情感的接受行为,并通过色彩表现的方式传递出信息。美学传播不承诺人们要寻找到历史事实与色彩设计作品之间的对应关系,但作为“刻意编造”的信息,美学传播以生动感人而不是确有其事为其成立指标。因此,美学传播的信息具有明确的产品欲望。例如,政治宣传促使人们支持某个团体或反对另一种团体,美学传播也常常介入到这种传播中,广告就是靠着富有感染力的声音及色彩设计和语言,传递美学信息增强宣传和诱导效果的。混合性和娱乐性。美学传播内容的混合性指它不是单一的某一类的知识,而是多种知识的混合。人类传播促使人们交换信息、借鉴经验和传递文明,从而获得各种知识和生活技能。美学传播通常不是以严谨的理性形式出现的,而是存在于生活形态中。美学传播内容包括人类多样的世俗状态,心理、情感和审美感知,所以美学传播必然具有混合性和娱乐性。

二、美学传播的新境界

日益网络化、审美化的现实生活使人们重新反思审美与传播的关系。从美学角度看,交往不仅是先验的语言符号,也是和身体有直接关联的,在这基础上理解网络背景下的美学传播,能发现更深的美学意义:空间维度上的普遍互联、时间维度上的直接互动、体验维度上的直观界面,使理想中的先验美学共同感被经验达成,这种情感、趣味与美学风格的共同建构,成为充分意义上的美学交往。网络背景下,美学传播对当代美学关系的重组,可以总结为三个层面的表达:首先,审美对象是借助于网络复制和数字技术,构建了一个有别于传统审美的虚拟世界,艺术的虚幻与日常现实发生了颠倒。其次,审美主体作为网络系统的延伸,使受众在人的感知、表达方式上发生了改变,网络作为一种“虚拟无意识”,改写了审美主体的组成,也逐渐地改写了受众与传播者之间的关系。最后,审美沟通作为网络主体间沟通媒介,比其他传播形式更能直接地表达受众的感性认知。例如,受众使用社交工具实时互助,突破了语言符号的范畴进而渗透到审美领域。网络传播的美学传播证明,走出空洞的人文义愤和肤浅的技术迷信,重新架构审美与交往的基本关系是可行的。一旦确认了“审美”与“交往”的关系,美学便可突破传统意义上的艺术范畴。网络作为一种互动性的交流媒介,为当代美学传播带来了焕然一新的格局,也给美学传播带来了一定的反思。在历史上,马克思曾提出了“人体解剖是猴体解剖的钥匙”这一思想,以此可以将美学的传播当做是解读过去旧的传播形式的方法,反思交往中的感性基础——审美共同感。在架构上,将网络美学传播活动作为解读当代审美方式的切入点,反思审美经验的传播学基础——主体间的交往。通过恢复审美与交往的语义关联,网络美学传播现象为现代色彩设计敞开了一个交往的视野,网络美学传播活动也为传播学提示了一个审美的维度。

三、广告传播过程中的美学表现原则

在网络背景下,美学传播的形式有了新变化和新发展趋势,如现代色彩设计在网络广告创作上的运用。广告传播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不再拘泥于简单的图片和文字,他们要求广告要有足够的吸引力。所以广告在展示时,能否引起消费者的注意,首要因素就是取决于它的色彩作用,色彩具有视觉冲击力,同时又能引起人们的情感反映与变化,因此,对色彩设计的应用也是广告设计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真实性原则。美学在广告传播中的最基本原则就是真实性。无论是从美学还是从传播的角度,广告的表现形式不能出现歧义,其表现产品品质,功能用途和企业形象都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吹嘘和夸大产品效果,对受众造成误导和欺骗,尤其不能弄虚作假。美学在广告中的表现应当对文化把握精准,广告的承诺要可体现出可兑换性,对具有生活化倾向的广告不得以文案的方式再度渲染,对一些特殊商品的广告一般而言不宜采用渲染描绘的方法。人文关怀原则。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人文关怀。人的需求是逐渐由表层转变为深层的过程。随着消费观念日渐成熟,美学在广告传播中的运用也逐渐从物质功利诉求上升为精神层面的人文关怀诉求,所以广告美学应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特别是要贴近受众的内心,并与之产生共鸣。例如,在广告中需要倡导低碳环保的消费理念,宣传助残和希望工程,要传播健康的道德观和审美观,这也是网络背景下,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的体现。功利性原则。美学在广告传播的实质是功利性,应该将功利性和美学传播的表现结合起来理解,广告传播中的美学体现是广告传播实现功利性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功利性要迎合受众的心理需求和心理接受;竞争性是美学在广告传播中的一般性规律,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都具有竞争性,所以更要客观地评价商品,挖掘企业和商品的优势和特点,增强美学表现在广告传播中竞争性。其实,广告不仅是一种传播方式,也是与商业有关的美学艺术的欣赏品。

四、结语

现代色彩设计新的发展贯穿于美学传播活动的各个阶段,只有美学传播的效果在现代色彩设计的运用经得起历练,才能实现其传播的美学价值和传播内容。在这种背景下,唯有通过客观分析和科学评价,积极探索可实现的解决方式,才有可能使现代色彩设计突破框架限制,得到发展和升华。

作者:文闻 单位: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新闻传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