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路旅游标志设计方法初探

地方公路旅游标志设计方法初探

1设计理念

1.1地域突出化

公路是旅游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公路旅游标志是向游客展示海南区域自然、文化的窗口。海南省地理位置独特,少数民族众多,具有丰富的自然、人文景观资源和历史、民族文化宝藏。公路旅游标志的设计不但要使其内容明晰易懂,还要反映出地域的自然和文化特征,产生品牌效应,促进区域旅游宣传。

1.2路网层次化

公路网是由不同等级公路构成的网状结构,不同等级公路所面对的游客对旅游标志的需求有所不同,等级越高的公路的旅游标志应该越清晰明确且易快速识别,等级较低的公路的旅游标志则相对更加详细、全面。根据游客的出行特点,公路旅游标志设计可将公路网分成3个等级考虑,主要包含高速公路网旅游标志设计、国省道干线路网旅游标志设计、景区周边道路旅游标志设计。不同等级公路旅游标志的设计应注意与相关设计规范的结合。

1.3系统关联化

游客出行的过程是在不同等级路网上不断转换的连续过程,公路旅游标志主要起到引导和指示的作用,在设置公路旅游标志时应注意考虑在不同路网节点的衔接,建立游客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连续引导。此外在设计时还应注意公路旅游标志与其它交通设施的配合,主要有:①公路旅游标志与其它交通设施相比应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易于区分辩识;②公路旅游标志应避免与其他交通设施的冲突(设置位置冲突、信息内容冲突等);③公路旅游标志还应注意与其他交通设施的协调配合。

2旅游景区的数量和分类

海南,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惟一的热带岛屿省份,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历史优势,岛内旅游资源众多,旅游景区遍布海南全省,特点特色各不相同。为使本次旅游标志在设计上具有统一性、规范性、协调性、简洁性,必须对海南众多旅游资源进行梳理和分类。

2.1旅游景区的选取标准

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旅游景区众多,涵盖海滨旅游,民族风情和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热带雨林旅游、主题公园旅游和自助旅游等多个方面。旅游景区的选取必须设置相应的标准,所选取的旅游景区在突出重点旅游景区的基础上,兼顾不同类型的旅游景区。对于旅游景区的选取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是否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停车场);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全年是否有足够的开放时间;景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边路网情况;游客数量;现有交通标志的设置情况。

2.2旅游景区的属性分类

按照旅游景区的特点进行整理和分类,共分为31个属性类型,包括海湾半岛类、植物景观类、红色旅游类、热带雨林-森林公园类、名胜古迹类、温泉类、动物园类、湖区类、佛寺类、山景类、自然保护区类、公园类、黎苗风情类、海洋公园类、海岛类、纪念馆类、河谷类、道观类、山洞-溶洞类、盐场类、风情小镇类、火山类、高尔夫类、旅游购物类、湿地类、古塔类、瀑布类、大型游乐场类、房车营地类、邮轮游艇类和特色景区类。

3旅游标志设置

3.1旅游标志目标人群的选取方法

为使景区分类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应用,需明确本次旅游标志目标人群的特征。本次旅游标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已经有明确旅游目的地、但对目的地周围环境不熟悉的游客,根据出游方式来看,现有的游客出游一般是选择组团游、自驾游等方式。组团游一般都有专门旅行社的设计产品,与自驾游相比而言对旅游标志的需求较小,因此本项目服务的目标人群主要以中、远距离的自驾游、个人游等公路使用者为主,同时兼顾游客的多元化需求。

3.2设置原则

(1)旅游标志属于道路交通标志中的组成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置规定。

(2)旅游标志应保证信息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3)旅游标志宜单独设置,并与其他交通标志保持一定的距离,确保所有标志的视认性。

(4)旅游标志的设置不得侵占建筑限界,保证侧向余宽和净空高度。

3.3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的设置

(1)旅游标志设置在距旅游景区最近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前适当位置,并不应影响高速公路路径指引标志的视认性。在距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1.5km和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前250m处设置旅游景区出口预告标志。当设置位置处于桥梁、挡墙等构造物路段无法设置时,可对旅游景区出口预告标志进行适当移位,但不能遮挡其他路径指引标志,当相邻标志采用同一种结构时(如单悬),保证旅游景区预告标志与路径指引标志的间距不小于200m。同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旅游标志的预告信息不应超过3个。

(2)高速公路旅游标志预告的距离是距离互通立交出口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的距离。

(3)沿线旅游景区较多时,可设置旅游景区地点距离标志,标志可采用2行或3行的形式,每行预告一个旅游景区信息,按照旅游景区最近可到达的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的距离,由近至远上下排列。

(4)当从高速公路驶出进人一般公路时,应在行驶方向分岔点处设置旅游标志。

3.4一般公路旅游标志的设置

(1)按照旅游景区的指引范围,结合到达旅游景区的主要交通路线进行旅游标志的设置。

(2)—般公路旅游标志的信息与相关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旅游标志的信息应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原设置于公路或城市道路旅游标志信息应与本次设计的旅游景区名称一致,工程量不计入本次设计。

(3)旅游标志的设置不应影响交叉口指路标志。当交叉口无指路标志时,旅游标志设置在交叉路口前30~80m的位置;当交叉口已设置指路标志时,旅游标志设置在交叉口指路标志前150~500m处,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时,如条件所限,可向交叉路口适当前移,但距交叉路口不应小于100m且不应遮挡交叉口指路标志。

(4)距离旅游景区lkm以外范围,设置旅游景区方向距离标志,距离旅游景区1km以内设置旅游景区方向标志。

(5)旅游标志第一次出现后,在需转向或交叉口处应设置旅游景区方向距离标志或旅游景区方向标志。

(6)设置旅游标志时,对沿线旅游景区的信息尽量合并设置,同一行驶方向存在多个旅游景区时,同一标志的预告信息不应超过3个,宜预告前方2或3个旅游景区,并优先预告知名的旅游景区。

4版面设计

4.1一般规定

(1)旅游景区中文名称超过8个字时宜采用简称。(2)旅游标志的版面内容不应附带商业性质的文字、数字及图案等。

4.2颜色

旅游标志的颜色应采用棕色底、棕色衬边,白色字符、白边框D

4.3文字

旅游标志采用中英2种文字,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来确定汉字高度,如表1。当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大于20km/h时,宜按运行速度对交通标志的版面规格及视认性进行检验。标志中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

4.4箭头

版面中的箭头应能够反映车辆到达旅游景区遵循的行驶方向,箭头的大小和形状应符合(GB5768.1)和(GB5768.2)的规定。路侧安装的指路标志,表示直行方向的箭头应指向上方,表示转向方向的箭头应与转向车道的方向角度保持一致。上下同时出现向上和向左、向右的3个箭头时,应按向上、向左和向右的顺序排列,其中指向上、左的箭头应放置在最左侧,指向右侧的箭头应放置在最右侧。

4.5距离

标志版面中的距离一般为公里的整数位,如需采用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则该数字字高应为其他数字之半,并应与其他数字底部对齐。标志版面中的“距离”指标志设置地点和设置基准点之间的行驶距离。高速公路旅游标志的设置基准点为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减速车道渐变段起点,一般公路旅游标志的设置基准点为旅游景区最近的平面交叉。

4.6图形符号

旅游标志中旅游景区类型图形符号原则上采用国家标准中的图形符号,并对国标中没有的类型图形符号进行了设计。

5旅游标志构造设计

5.1反光材料

旅游标志应采用符合(GB/T18833)规定的反光膜,字膜和底膜均应采用一级反光膜。

5.2标志结构

交通标志的支撑方式主要分为柱式、悬臂式、门架式和附着式等4种支撑结构形式,旅游标志支撑方式应根据交通量、车型构成、运行速度、公路宽度、车道数、沿线构造物分布以及路侧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尽可能经济、美观。根据海南各个地区的基本风速值(参见《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本次标志设计采用设计风速为40m/s。标志的结构强度应符合(GB5了68.1)、(GB5768.2),(GB/T23827)和(JTGD82)中的相关规定。

6结语

目前国家对于旅游标志专项设置还缺少统一规范要求,通过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公路旅游标志设计方法的研究,对下一步推广和制定符合我国旅游特点的公路旅游标志设置规范提供了一些思路和技术储备。

作者:李森 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