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规制论文范例

媒介规制论文

媒介规制论文范文1

1.复合型编辑人才缺乏

媒体融合不是不同媒介形态的简单拼接,而是技术融合、渠道融合、平台融合、内容融合、经营融合、管理融合等全方位的调整,新技术的采用、传播渠道的改进、内容生产方式的创新、传媒组织形态的升级、传媒产业链条的重构、管理体制与政策的改革都要随之发生相应的变革。技术融合是整个媒体融合的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它们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过程中能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目前传统学术期刊的人才储备与技术支持无法满足媒体融合建设的需求。我国学术期刊的主办单位以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学会为主,由“体制内”任命的部分期刊领军人物,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很好的学术理念,却缺乏驾驭新媒体业务的技术素养,没有树立拓展新媒体业务的基本目标,更没有规划新媒体业务的长远战略。目前很多学术期刊已通过集成的采编系统实现了审稿、编稿、发稿过程数字化,以及这一流程与PC端和互联网的融合,但这一流程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却进展迟缓。其关键在于,缺乏新型的复合型编辑人才。老编辑对新融合、专业技能(信息检索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与多媒介转换能力等)的缺乏了解和掌握影响了他们对学术新媒体的热情和探索精神,影响了互联网思维在学术期刊领域的运用和发展,更制约了行业借助融合业务技能实现对多种媒体的资源整合。

2.媒体融合主导权缺位

我国现有传统媒体管理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形成了以审批制度、主管主办制度、行业管理制度、属地管理制度为核心的规制政策。在这种体制下,传统学术期刊一直保持主流学术传媒地位,发挥着主体性作用。“其一,拥有公开出版的刊号,具有体制授予的合法身份,不存在‘无米之炊’的生存威胁;其二,牢牢把控着学术信息源(专业边界)和作者资源(学术水准),目前还没有任何学术新媒体能够与其分庭抗礼,对其构成挑战;其三,在现行的学术评价与期刊评价机制之下,只有具有正式刊号的期刊才能得到行政权力部门与专业评价机构的承认,尽管纸本期刊的传播功能早已名存实亡,但其‘记录功能’仍然受到学者们的重视。”[15]然而,恰恰是这类媒体,在媒体融合的道路上走得跌跌撞撞,深陷“不做等死,做了找死”的困惑之中,无法承担起媒体融合的主动权。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缺乏国家主导的大型公共服务数字出版平台,表现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学术期刊没有公共技术平台的强力支撑,盲目“嫁接”或重复探索;二是学术期刊的市场主体地位模糊,身份尚为事业单位或改制后只是换块牌子的“翻盘企业”、改制后依然没有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传统媒体,在与新媒体融合过程中必然遭遇体制障碍与规制约束;三是学术期刊分散弱小、技术落后、经济实力不强,作为媒体融合中的被动者,它们根本没有实力与能力去主导媒体融合。互联网企业与新媒体公司是否具有媒体融合的主导权?答案也是否定的。从技术、平台与资本实力来看,它们有舍我其谁的优势。然而,在深入思考探究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时,我们会察觉到一些悖论的存在。首先,民营力量主导媒体融合,势必与党和政府强调的媒体的政治属性、舆论导向冲突,很难满足“可控可管”的传播要求;其次,中国知网、万方等大型期刊数据库虽然在数字传播方面几乎取代了纸本传播,但其在学术信息源、专业编辑权威性、学术共同体关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因而无法替代学术期刊承担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再次,互联网企业与新媒体公司并没有获得体制授予的合法身份,还不具备与学术期刊刊号相当的学术传媒地位。目前流行的微信公众号与论文在线网站,不过是学术期刊的附庸或补充,暂时不足以动摇学术期刊的主流地位。

3.政策与规制缺陷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也给政府的媒体管理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一是多头管理、权责不一。在互联网的监管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责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文化部门对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审批和监督。这种管理体制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致使在监管的具体过程中,形成政府管理越位或政府管理缺位两种现象。比如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是把互联网和手机作为信息产业来定位的。但互联网和手机既有产业属性,又有媒体属性。单纯由产业部门管理,很容易造成行业管理和舆论监管的脱节。特别是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实行严格的内容监管,而电信部门只管传输不管内容,结果因传输平台的不同,就会产生天壤之别的规制差异。二是法律“跟不上、管不住”。近些年,虽然我国在新媒体管理方面已出台数部法律法规,但总体上立法层级不高、法律效力较低,“一方面,行政机关对现行行政法律文件的修改、补充滞后于新媒体的快速发展,造成法律制度不该有的缺位;另一方面,各行政机关进行听政活动所参照的法律文件多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效力较低,仅限于本部门范围,造成有法可不依的尴尬;且各行政机关在制订、执行部门规章和行政规定时往往各行其是,又造成了行政法律制度执行的冲突”[16]。在学术传播领域,“双重管理体制”使传统媒体在发展新兴媒体业务时,远不如商业新兴媒体那样能够放开手脚大胆创新,经常是稍有创新、稍越雷池,就可能被“约谈”、批评。在媒体融合的大潮之下,尽管互联网与新媒体具有快捷、方便、及时、聚合等优势,但所在企业仍然拿不到体制所承认的正式刊号,那些仅在网络平台或新媒体上发表的论文统统被排除在体制认可的评价之外,这不能不说是体制壁垒与规制政策滞后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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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期刊;科研诚信;生态

科研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自适应体系[1]。其中,科技期刊是促进科学知识传播、积累与增长的重要媒介,包括审稿人、编辑、编委、出版社、期刊行业协会学会等在内的科技期刊界是科研诚信建设的一方重要力量。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4958种科技期刊,不仅在国内的影响力呈上升趋势,也正逐渐得到国际学术界关注[2]。科研诚信建设对于科技期刊的发展日显重要。2019年,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我国科技期刊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关于深化改革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论文作者及期刊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完善学术不端行为预警查处机制,筑牢学术诚信和出版伦理底线”[3]。因此,深入分析科技期刊与科研诚信的关系、明确科技期刊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角色与任务必要且重要。

1科研诚信与科技期刊

1.1科研诚信。讲究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作为一种价值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英文中的“诚信”表述一般用“integrity”。该词除了“正直、诚实,不搞欺骗、权术、虚伪和各种肤浅的手法”等含义外,还有“坚定地按照道德、艺术或其他价值准则办事”的意思[4]。同时,该词也包含了公正负责、可信的含义,高于所谓的“底线”,符合如哈格斯特龙所强调的“专门职业服务的提供者,必须强烈地承诺于更高的价值观”[5]。科技领域的诚信一般被称为科研诚信或学术诚信,是诚信在科技领域的具体体现。但目前国内外对科研诚信的认识无论是学术界、政府还是社会团体、公众都未见形成统一的定义。科研诚信的概念内涵随不同主体、地域和时间都有相应的改变[6]。狭义的科研诚信仅涉及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活动中的诚信。广义的科研诚信涉及的主体不仅包括科研人员、从事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学会协会等,还包括学术期刊从业人员和机构等,涉及的行为活动除科学研究活动外,还包括对科学研究的管理、服务活动中的诚信。科学研究管理、服务诚信强调合规合宜,遵循科研管理与服务、科学传播与运用等行为涉及的法律法规、职业准则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根据Martinson等(2005)和经济合作组织相关报告,将科研诚信涉及的领域总结归类为数据管理、与人或社会的联系、作者与出版、研究资助、研究方法等5个方面[7]。其中,包括科技期刊在内的“学术出版”是科研诚信涉及的重要领域之一。

1.2科研失信与不端。与科研诚信相对的概念是“科研失信”,但长期以来,我国在名词使用上相对集中于使用“科研(学术)不端”。不同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学者等对科研不端的含义解释各有不同,并存在同时使用科研(学术)不端、科研(学术)失范、科研违规等不同概念的情形。国外对科研不端有按照故意行为、疏忽职守、粗心大意等不同类型的区分,以及科研不端行为、有问题的研究行为、不良研究等不同实践的区分。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对科研诚信的负向行为提法是“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2019年,科技部等20个部门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制(试行)》首次在正式文件中将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简称为“科研失信行为”,并将其定义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同时,《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制(试行)》明确列举了科研失信行为的6种具体类型和1项兜底条款,包括了情节较为严重的不端行为、违规行为,也包括情节相对较轻的不当署名、一稿多投等科研失范行为,以及相对独立的违背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等。《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制(试行)》囊括的行为类型范围较宽,但涉及的主体则集中于科研人员和单位。涉及科技期刊的不端行为既包括科研人员,主要是作者的科研不端行为,也包括编辑、编委、审稿人和出版社等多方面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相关主体和行为类型都较为广泛,可与广义的科研诚信相对应。

2科技期刊诚信政策规范

2.1国外政策规范。国外科研诚信的政策规范有多个层次,包括国家层面、地方政府层面、学术团体层面、科研单位层面等。诸多科研诚信既包括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政策,也包括科学共同体的惯例和指南等规范。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很多国家都出台了国家层面的科研诚信政策。有的国家对科研诚信进行了法律规制,如丹麦科研不端委员会(DCSD)的一切行动都有法律依据,挪威颁布了《科研伦理和诚信法》等。德国、法国等虽然没有专门的科研诚信立法,但在《民法》《刑法》《劳动法》等多种法律法规中明确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处罚[8]。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是国际期刊界最重要的诚信规范制定者。2017年,COPE推出了10个方面关于出版伦理标准的“核心实践”[9],帮助期刊、出版商等多方面主体共同维护和促进科研诚信。COPE还为作者和期刊提供了编辑行为准则、文章撤稿指南、科研机构与期刊合作解决科研诚信案件等多种指南、流程图和信函模板等。此外,国际科学编辑委员会(CSE)、国际医学编辑委员会(ICMJE)、欧洲科学编辑学会(EASE)、国际实验动物科学理事会(ICLAS)等多家组织和出版商也制定了综合或专业领域的出版伦理指南规范,涉及“重复发表、一稿多投、剽窃、未公开的利益冲突、作者署名、数据造假、科研伦理”等[10]。

2.2国内政策规范。目前,我国对科研诚信没有单独立法,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修订版)中明确提出了“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条款,同时规定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中也明确提出了科研诚信相关要求。与科技期刊相关的国家层面的科研诚信政策主要包括: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1999年的《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2015年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年《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学会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和《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科技期刊科学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联合声明》,以及行业标准CY/T174—2019《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等。近几年,我国科研诚信建设步伐显著加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学术期刊出版等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学术期刊应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审稿质量,加强对学术论文的审核把关。”2019年,科技部等20个部门联合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指出,“的期刊编辑部或出版社有义务配合开展调查,应当主动对论文内容是否违背科研诚信要求开展调查,并应及时将相关线索和调查结论、处理决定等告知作者所在单位。”

3科技期刊是维护和培育科研诚信的重要力量

3.1科技期刊是科研诚信的重要守门人。科技期刊是传播科研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科技期刊是维护科研诚信的重要守门人,对科研人员的诚信管理可以贯穿学术出版的全流程。首先,在论文投稿环节,科技期刊应重点关注作者的贡献确认,主要体现在署名方面。有时论文作者会要求文章署名排序的变更或增减,如修改通信作者或第一作者的并列作者等,这种时候就要引起警惕。其次,在论文审稿阶段,科研诚信问题主要出现在文献引用、数据和图表不当使用等方面,科技期刊可通过使用科技期刊引证报告、软件等技术支撑,检测稿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科技期刊应当审慎对待可能涉及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一稿多投、重复或拆分发表等问题的稿件,必要时可要求作者提供原始数据和有关证明材料。第三,在环节,科技期刊主要是确认稿件是否为作者自己撰写、投送和修改,避免、。近年来,新型科研失信行为是所谓的“学术黑中介”操纵出版过程,其中最突出的做法是操纵。这一现象较典型的案例是2017年《肿瘤生物学》的集中撤稿事件。第三方在过程中大量伪造审稿人和审稿意见,造成了逾百篇中国作者论文撤稿。2020年7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与施普林格·自然(SpringerNature)联合撰写的《学术出版第三方服务的边界蓝皮书(2020年版)》[11]正式。该书就可接受服务与不可接受的第三方学术出版服务提供了指南。最后,在后的诚信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后的问题查处。对此,COPE提供了非常翔实的对各类科研不端行为查处的流程指南和样表,以及与作者沟通的信件模板等,为期刊和出版社提供了细致的指导。国内已有期刊在COPE流程图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制定出所在期刊科研不端调查的工作流程。

3.2科技期刊是科研诚信的重要建设者。科技期刊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科研诚信生态环境的完善。回顾国际科技伦理审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期刊对论文涉及人或实验动物伦理审批的强制性要求,这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就整体促进科研诚信建设而言,科技期刊一方面可以采取预防性措施,防范科研诚信风险于未然。例如,期刊界可对论文致谢提出要求;对使用第三方服务的,要求作者在论文中说明;可实施学术规范承诺制,要求作者就论文的撰写和投稿合规进行承诺声明,特别是对贡献进行说明,且所有作者对贡献和署名顺序等确认签字,以防止后期论文署名的各种争议和变更。期刊界应在公布的投稿指南中明确合理的审稿周期并认真执行,避免作者因担心不能及时获得审稿意见、延误而选择一稿多投、拆分发表等情形。另一方面,期刊界也可以采取惩戒性措施,增加科研失信的成本代价。如建立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查处制度,明确若发现已错误或存在问题行为时,及时勘误更正、关注或撤稿等,并及时告知收录论文的相关数据库。对查实的严重失信作者,期刊应采取适当的制裁措施,如取消责任人一定期限内在期刊的资格、告知责任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告知论文相关资助机构等,以形成震慑。此外,科技期刊还可以通过完善数据共享政策和提供相关工具、明确不同类型学术论文的诚信标准要求、使用作者身份和数字文献标识、采取措施激励优质审稿人、提供科研诚信宣传教育资源等,促进科研诚信水平的提升。

3.3科技期刊自身的诚信建设不容忽视。要做好科研诚信的守门人和建设者,完善科技期刊的内控和监督机制十分重要。除了对稿件严格审查把关以外,科技期刊自身的诚信建设也必不可少。期刊可通过公开评审意见等提高透明度的举措促进评议合理合规,通过签署保密协议等方式严惩擅自透露或公开讨论或抄袭、剽窃投稿论文等行为。出版机构应制定实施严格的同行评议制度、管理利益冲突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编审程序、审稿标准和稿件处理过程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组建科研诚信和伦理管理团队并定期对编辑等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当方式公开出版费用、自身经费来源等信息[12]。科技期刊相关社会团体应制定推广出版伦理与科研诚信规范、指南、标准,完善期刊从业人员诚信管理等。中国科协组织编写的《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设专章论述了期刊编辑和出版者的伦理规范和职业道德,涉及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评审、编辑加工,以及论文出版后的获取、科研失范处理、合理勘误等,是良好的示范。同时,仍需强化期刊编辑的专业协会等同行监督、专业学会组织监督、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机制[13],督促科技期刊提升诚信水平,顺应国际共同治理“掠夺性期刊”的潮流。2018年,我国明确提出建立学术期刊预警机制,国内和国际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将罔顾学术质量、管理混乱、商业利益至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14],相关机构已积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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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法;社会责任

一、经济法的概念及经济法原则的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这一概念并非由我国兴起,最早是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提出,后来慢慢引入我国。因为经济法在我国的起步较晚,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并结合其他国家针对经济法的阐述,现阶段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二)经济法原则的基本概述

经济法的原则类别根据我国学术界的现有思想理论划分,有多种结果。一般而言,应该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归属为经济法这个部门法所特有的原则。不同的学者,根据自己不同的出发点,将经济法的原则划分成“一原则说”、“三原则说”、“七原则说”等等不同的流派。但不论采取何种学说,有两个理论板块是不可绕开不谈的,这分别就是适当干预和合理竞争。因为经济法本身与经济密不可分的特性,现代生活中的经济活动必须在保持高度自治的同时,也有一双看不见的手,能在经济这列大车偏离轨道时将他拉回正轨,这也是我国国家领导人提出的:处理好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的原则所在。所以经济法的原则也要和这两个板块紧密连接在一起,在经济自主,自由发展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进行适当的干预和调控。通过优化配置,法律法规保护,优化竞争机制,促进良性训话,打造井然有序的经济环境,是经济法的一大重要原则。

二、社会责任原则及经济法社会责任与之的关系

(一)社会责任原则的概念及经济法中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取向

责任是一种职责和任务,是社会每个成员都必须遵守的一项规则。具体到经济法中间,经济法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经济法在立法的各个环节都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放在第一要务,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整体的利益。所以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内涵,主要分为两个板块,第一是要求经济法本身在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同时,负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第二点是要结合社会发展的过程,重视公众利益,保障公众利益最大化的责任。对于我国目前经济法中的社会责任的取向,主要价值取向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经济法这门学科从出现以来,一直将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最基本的目标和价值定位,把国家,个人以及社会整体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作为基本出发点。其次,经济法作为一个“中介”,应当有效地配合经济政策,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宏观调控政策,在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让经济事业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中顺利发展。最后,经济法的社会责任价值取向之一,也包括对社会责任内容的开拓和创新。

(二)经济法的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本位的关系

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本位之间,是一个从属关系,这一点类似宪法中针对公民人身权益保护部分和刑法的关系。在这,社会责任本位是不论国家制度,政权形式,发展现状的任何一个社会体系都必须具备的意识观念。因为这个原因,它所涉猎的范围也相较经济法的社会责任,要宽广许多。社会责任本位的范围比较宽广,更偏向于理论知识,有待其他方面的具体措施的诞生,方可承载着社会责任本位中的某部分来实施,而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就是社会责任本位经济方面的实施者。

三、关于社会责任原则作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可行性研究

社会责任这一理论的提出,大约是在二十世纪的早期。当然,社会责任的主体是社会,所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不同时期社会的社会责任内容也在随着社会,发生着改变。我国经济法自诞生开始,就与社会责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社会责任是经济法这个部门法的基础之一。经济法的侧重点在国家,社会,团体,企业,组织等方面的共同发展,通过宏观调控和不同方面的协调合作,使得社会能够在稳定的基础上,经济有序健康的发展。经济法的社会责任作为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他的起源来自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以及经济法本身的特点。经济法的起源原因,也决定了经济法社会责任的基础属性,所以经济法的一大重要作用与社会责任紧密相关,也就是保障社会经济稳步发展,调和规范整理社会经济关系。结合现在的社会状况,举一个例子,经济法的社会责任中,最为明显的一个部分体现就在企业责任之上。换而言之,企业责任就是经济法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凸显。一个企业的发展模式,除了要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外,还要根据社会现状,发展成为一个有利于社会的企业,在此之上来进行相关的商事活动。这样一来就能同时顾及企业本身,社会和劳动者,生产者,使用者的利益。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是将企业自身的商务活动赋予多元化的特点。商人的本质是盈利不假,但与此同时也应顾及社会大众的共同发展。伴随着全世界范围里,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风潮”,不少国家和地区都针对本国的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制。最为显著的就是在公司法中,增加了有关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法规。经济法的特点和功效据定了社会责任是经济法的根本,如果将经济法和社会责任进行分离,那么就违背了经济法诞生的初衷,经济法也就变为了一纸空文。只有将社会责任完美的契合在经济法中,经济法才能通过宏观调控,综合规制,将社会经济作为自身作用的对象,保障社会的发展。可以看到,一方面经济法开阔了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社会责任随着社会变迁,经济发展,也对经济法本身进行了改造和提升。二者只有结合在一起,社会才能进行良性循环发展。所以,经济法应当始终把社会责任这一原则,作为最高指导原则牢牢的掌握在经济法范畴内。

四、社会责任作为经济法原则可能性研究

(一)从主体、权利义务分析可能性

从主体上来说,经济法承担社会责任具备高度的可能性,政府、社会和中间市场组成了经济法的三大主体。在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三者各司其职,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中政府所扮演的是一个主导者。因为政府主导者的地位,所以政府的出发点一定是注重整体利益和社会责任的承担。政府这一主体的存在,会在宏观调控和宏观分配的时候,更加高屋建瓴的从多角度出发,兼顾经济发展稳定和效率以及公民群体和个体的感受。其次,市场在这一主体主要由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组成,从自身出发,站在社会责任的驱使下,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个人的责任心也在加强,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更加注重整体利益。最后对于社会群体来说,既是政府和市场的润滑剂,也是一个中间的媒介。这一前提也使得他们必然会承担相应责任,维护大众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个小群体的既得利益。从权利和义务上来说,法律规定了一个主体,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经济法范畴内,社会责任原则可以更好的知道权利主体对义务的履行。

(二)经济法可以对社会整体进行良性干预

在经济法学的范畴里,我们谈到的干预一词,更多的含义是通过保护私权利和限制私权利,从而达到社会整体利益得到保障的目的。经济法的针对范围更偏向于外部宏观的安全性能保障,从而规制民法所不能控制的,由市场本身诞生出来的问题。通过这种宏观上的控制,可以有效地解决从市场本身衍伸出来的问题,并通过调解机制的平衡,避免市场出现紊乱,甚至影响国家的整体发展。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经济法因为它的需要公权力介入的特性,能够保证它通过公权力救济来维护整体利益,对市场范围内私权利的行使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良性干预,这也是经济法最本质的特征之一。

五、结论

目前来看,我国社会的发展极其迅速,并且有着多方面发展的特点。和谐社会、法制社会成了我们的主要目标,稳重求快,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诉求之一。那么在这个前提条件之下,加强管理者的水平,将社会责任意识灌输到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和角落,将社会责任意识贯穿社会管理过程,改进人们的理念,扭转不良的价值取向就显得迫在眉睫。将社会责任意识灌输到经济法中,使得社会责任成为经济法的一个鲜明特点,不仅能体现经济法的原则,还符合了社会进步发展的要求。经济法作为社会责任本位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要对国家整体负责,还要站在整体与各体间,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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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庄季乔.关于经济法责任的归责原则分析.法治与社会,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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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校园网络借贷;法律风险;法律问题

如今我国社会发展迅速,信息化程度日益提高,新生事物出现频繁,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和法律问题的出现。例如在高校校园时有发生的网络贷款的事件。高校大学生群体作为校园网络贷款的主要群体,在校园网络贷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为突出和关键。因此研究校园网络借贷法律问题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校园网络借贷发展的原因

1.网络贷款信息出现普遍及信息渠道多样化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的来源渠道及方式逐步多样化,办事的流程及方式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信息时代背景下,高校大学获得的网络贷款的信息频繁,存在多种方式获取这方面的相关信息。一种是通过网络,在QQ、微信、贴吧等信息媒介中充斥着各种网络贷款信息。通过连续、多样的信息提醒,引起大学生的关注。另一种是通过人的媒介来获取网络贷款的信息。除了专门做此业务的社会人员外,还存在有学生以兼职的形式去开发校园客户。

2.大学生消费理念的转变。

在各种新媒体信息的影响下,有大部分学生的消费观念出现了追求高消费等的变化,但是在自身经济能力无法满足高消费需求的情况下走进了校园贷款的套路之中。有的是由于网路游戏、甚至于网络的情况,使得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发生变化。同时分期消费也使得学生逐步适应和习惯贷款消费的形式,例如“蚂蚁花呗”和“京东白条”等消费形式普遍出现,学生的消费观念也进一步受到影响,从而引起频繁的网络贷款行为。

二、高校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存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1.学生信息安全风险

高校大学生校园网络贷款导致信息泄露或信息被冒用等情况屡见不鲜。一是针对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来看,由于贷款公司的平台技术缺陷、管理混乱、个人违法行为等情况导致学生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由于学生在申请网络贷款的时候会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照片、家庭信息、个人信息等,因此出现不法分子利用平台漏洞盗取学生隐私信息,或者贷款公司相关人员利用获得的学生信息非法赚取利益,导致学生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受到侵犯。二是针对信息被冒用、学生个人信息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来看,贷款公司相关人员、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是作为借款方的学生等利用获得的学生信息进行违法活动,侵犯学生的相关利益。例如作为借款方的学生为了获得借还,利用熟人作案,冒用同学的信息在一些管理不管、审核不严的平台上去借款,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2.高额利息的风险

在校园网络贷款的众多风险中,最根本的还是引起高额的利息的风险。虽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借贷双方的利息的上限有所规定,但是对于在借贷过程中的管理、手续费等费用的法律规定有其缺失的地方。因此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利用法律的漏洞从而设置陷阱,引起高额利息的存在。学生在借贷时基于贷款方语言的陷阱以及对条款的不清晰从而背负起高额的债务。然而在实际诉讼过程中,借款方对于在借款中贷款方收取的服务费往往难以举证,有的借款方由于对双方的网络借贷合同条款的不清晰而走入了所谓的“套路贷”中,导致极高的费率出现。

三、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分析

1.社会层面防范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

从社会层面来看,通过立法保障校园网络贷款有法可依,完善相关制度监管校园网络贷款行为等去对校园网络贷款活动进行监管和风险防范。具体包括以下措施:第一,立法层面的监控和保障。无规则不成方圆,通过立法的层面在制度上为校园网络贷款的风险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信息保护、征信制度等法律法规,在制度层面上减少校园网络借贷出现的违约和违法的情况。在信息安全保护方面,通过立法确定网络贷款的信息安全的保护和对信息泄露和冒用的惩罚的相关规章制度,使得在实际操作中能对侵犯学生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警示和约束,极大地提高学生信息保护的程度。在立法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使得校园网络贷款在借贷前和借贷后等流程中更加公开,为保障交易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第二,完善校园网络贷款的准入和管理的制度,具体包括成立贷款业务、贷款审核、信息管理、协议管理等方面内容。通过对校园贷款公司提高设立准入准则,减少管理混乱或违法的校园网络贷款公司的出现。在校园网络贷款方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方面通过立法加强校园贷款从业人员的资质获得、网络贷款公司的设立的相关规定。同时通过严格执法对贷款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高从事该行业的人员素质和法律意识,极大地帮助减少因人员素质和管理的混乱导致的不良后果。

2.学校方面加强管理和宣传,减少大学生网络贷款法律风险

学校通过对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的宣传和校园网络贷款情况的及时了解,减少大学生陷入“套路贷”现象的发生。第一,对于校园网络贷款情况的排查,了解现状。辅导员通过深入学生群体了解学生校园网络到款的情况。同时辅导员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及时宣传校园网络贷款的风险信息,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校园网络贷款的套路,引导教育学生科学理性的消费,建立健康的消费观。第二,学校通过开展相关的教育活动和开设相关的课程,加深学生对于校园网络贷款的了解。第三,通过邀请金融领域人员给学生开展教育讲座,提高学生对于网路贷款的认识,减少因不了解和不理性导致的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情况的出现。

3.学生个人方面加强校园网络贷款

大学生由于所处的环境相对简单,容易受到身边的人或事的影响,导致校园网络贷款行为时有发生。因此,作为大学生群体,需要积极了解校园网络贷款的套路,加深自我认识,学会理性消费,树立正确观念。同时作为准社会人员,大学生需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注意自身信息的保护和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对于中介或熟人介绍的相关业务需要提起注意,不要盲目确信。学生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寻找家长和学校等的帮助,积极解决问题,减少因害怕后果而产生轻生的情况和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机会。

四、结语

大学生校园网络贷款出现的种种不良后果,需要引起我们社会、学校和学生的关注。虽然校园网络贷款法律风险的讨论和研究已经较为常见,但是到目前为止,校园网络贷款相关问题仍然存在并且时常发生。因此,对于校园网络贷款问题的解决和法律风险的防范采取何种措施上面,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思考,后续需积极关注行业发展的情况,并结合相关实践和理论知识,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提供有效的解决策略。

参考文献:

[1]雷桦柽.论我国校园网络借贷的法律规制[D].广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7.

[2]赵静汐.校园网贷的法律规制及安全保障[J].法制博览,2017(9).

媒介规制论文范文5

[关键词]微时代;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近年来,国内高校的科研诚信问题多次被国内外媒体曝光。普通高校教师、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国内著名高校中的知名院士、专家、学者、教授等都有论文抄袭、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科研诚信问题不仅仅造成我国在国际科学界的负面影响,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也对我国的科技进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微信等新媒体通过“阈下刺激”等不易被人觉察的方式来实施对公众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和精神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微信等新媒体正静悄悄的塑造着高校师生的价值观、世界观。在微时代如何加强高校科研诚信问题监管,确立和完善现行高校科技信用管理体制是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1微时代确立和完善高校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1.1微信等新媒体对高校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的冲击

信息化社会,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带来的信息获取的便捷性,交互的及时性,信息资源的共享性等都使得网络抄袭、剽窃更容易,这无疑加剧了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同时,高校对科研诚信教育管理的传统封闭模式和对微信规范监督管理的缺乏也无疑隐形助长了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造成了高校现有管理体制对科研诚信问题监管的失灵。

1.2信用管理是高校科技管理“放管服”改革和治理学术腐败的必然要求

早在2016年6月“放管服”改革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强调:推进“放管服”,深化科技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加强科技监管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简政放权不是简单去掉行政管理和取消行政级别,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方面通过完善互联网技术手段和相应的法律规范制度,约束政府和高校的行为;另一方面以诚信为底线,规范高校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避免权力寻租和学术腐败。信用管理要求科研主体各方以诚信为底线思维,能够更大程度地赋予科研主体的科技创新自由,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同时也能以诚信(政府和高校管理部门的守信践诺)制度来约束行政管理行为。

1.3微时代完善高校科技信用管理制度有助于守护科研诚信,有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科研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高校大学生和研究生是祖国的未来,其群体的诚信意识和行为对社会公众有很强的影响力,同时高校教师的科研诚信行为直接对学生有很强的示范性。因此加强和完善高校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健全高校师生的科研诚信监管机制,不仅仅是能够有效治理高校科研诚信问题,更能推动未来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2微时代完善高校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路径分析

针对屡禁不止的科研诚信问题,国内高校如何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师生科研诚信问题监管和完善高校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已成为高校教育和管理者的一项艰巨任务。具体措施如下:

2.1建立和完善高校诚信教育管理的“微平台”

转变诚信教育管理的理念,注重传统教育与微平台(微信、微博为主的互动平台)的结合,形成线上线下的良性互动;改变诚信教育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增加对师生的吸引力和教育意义;加快高校微平台管理规范的制定,完善互联网技术监管。

2.2微时代高校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的重构

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信用管理方面的立法,通过法律的外在强制和政策的宏观指导来加强高校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同时,通过网络平台建设和规制,推进高校管理的网络化建设;并且在高校科技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完善科技信用监管制度。具体操作如下:完善科技信用档案管理机制,包括建立高校师生科技信用信息档案,信用信息反馈和信用档案的更新和完善;建立科技信用评价机制,建议在教育部门和高校组建专门的机构来创建动态信用信息平台,对高校师生的科技信用信息进行整理,制定评价标准,建立信用评价机制;高校各部门联动建立科技信用奖惩机制:高校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包括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科技处等)要根据本校师生的科技信用状况制定奖惩措施,对于严重的失信行为,要确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利用微信等网络手段公开信用信息来进行信用监督,对于师生轻微失信行为可以采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进行公开,督促失信主体进行行为矫正;建立健全科技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修复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确立信用信息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内没有再次失信行为,过期自动修复;二是在信用信息有效期内,修正失信行为,减少因其失信行为而给自己和科研单位带来的不利后果。

3结语

建立健全科技信用制度、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是学界与政府共识。高校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结合科技“放管服”改革,加强科研诚信问题监管,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谢海燕.“微时代”大学生诚信教育模式改革探讨[J].农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6,7(52).

[2]覃华芳.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实现高校学生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J].教育教学论坛,2019.5(5).

媒介规制论文范文6

一、学术期刊媒体融合发展的模式

媒体融合提升了学术期刊信息传播速度,拓宽了学术期刊信息的传播范围,改变了学术期刊的信息生态环境,提高了学术期刊的信息质量与价值,使用户的多种需求得到满足。利用新媒质的特征与传播规律,传统学术期刊加快了转型步伐,积累了丰富经验,产生了一些新的发展模式。

(一)刊网融合模式

刊网融合主要指学术期刊与互联网的紧密融合,是出现比较早的一种媒体融合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纸质阅读逐渐被数字化阅读取代的趋势更加明显。通常情况下,刊网融合包括传播、经营、技术、内容生产、人与物等方面的融合。[4]从目前情况来看,刊网融合主要包括合作、联盟与自建网站等三种模式。合作模式指学术期刊与中国知网、龙源、万方等期刊数据库平台签订相关协议,利用这些数据库的技术、资源及市场优势,间接实现刊物的数字化,降低网络运营与管理成本,提高传播效率。联盟模式主要对垂直行业领域的学术期刊进行聚合,以行业内品牌期刊为发起人,与众多期刊共同建立行业专业期刊数据库。如中国地学期刊网,将235种科技期刊汇聚在一起,是垂直领域学术期刊联盟的翘楚,为学生期刊联盟提供了经验借鉴。自建网站模式指学术期刊自己创建和运营网站,进行自我管理,努力将资源进行整合,并顺利实现转型发展。不管是科技类学术期刊还是社科类学术期刊都有自建网站的案例,如北京玛格泰克、西安三才科技、新华文摘、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期刊网、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的“读者在线”等,这些自建网站的学术期刊通常具有充足的经费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二)微信公众号出版模式

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的时间是2012年8月。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个人、企业或组织能够将文字、语音、视频和图片等消息传送给特定人群的全新模式在社会上被广泛应用,变革了个人、企业或组织与目标客户群的互动模式。微信是一种全新的内容推送模式,同时也是全新的数字出版模式和创作模式。[5]微信出版利用微信平台进行创作、编辑和作品等行为,具有经营成本低、出版主体不断扩大、受众关注度高、出版风险小等特点。[6]随着微信的普及,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学术期刊的数量在不断提升。[7]学术期刊与微信的媒体融合过程中,结构和功能在逐渐完善,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如2015年开通微信公众号的《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作者可以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在线投稿,查看审稿进程,还可以上传修改的最新稿件。编辑也能够通过这个平台审阅稿件,随时随地开展工作。

(三)域出版模式

域出版是超星公司与高校学术期刊界合作创新的产物。“域”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域”“专栏”“专题”,其本质是将传统期刊分散的同主题内容进行聚类化出版。域出版的内涵在于将内容与问题以专题、主题等形式进行聚合,形成信息与知识的动态化模块,以富媒体的方式展现,以移动开发的评价体系为辅助,重构学术传播的模式与秩序。[8]域出版概念尽管提出时间不长,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基于丰富的学术期刊资源,传统期刊与新媒体进行深度融合,传统期刊的刊种、刊期和容量等局限逐渐被改变,使得出版中的编辑能动性逐渐被激发出来,实现在互联网时代下学术期刊的长足发展。学术期刊只有实现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其数字化、专业化与集约化的转型才能够顺利完成,域出版则是理想选择之一。

(四)数据出版模式

通常情况下,学术研究以文献为载体,以成果的方式对外公开。随着传播载体的增多与传播渠道的拓宽,学者们在关注研究成果的同时更加重视研究过程中的数据。科研数据已经被界定为重要的科研产出,数据出版这种新型的出版模式应运而生。从广义来看,数据出版是指任何将数据进行公开并供他人使用的行为。[9]数据出版已经使研究数据成为科研活动的一级科学产出,而不再仅仅是论文中涉及的表格或图片。[10]目前,数据出版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模式:数据论文,即作者发表的以数据为核心对象的论文;作者将研究数据上传至相关数据库或公开网站;作者按照期刊或出版社要求,向其提供支撑传统研究论文所涉及的数据或附属资料。有些国外期刊如Nature在进行时强制要求科学数据,即在论文之前,需要先将科学数据进行,以便建立起论文与数据之间的关联。数据期刊的特点在于能够让科研群体快速便利地使用相关数据,促进科学研究成果效用的提高。随着数据数量要求和出版流程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以上这几种数据出版模式逐渐趋于相互融合和转化。如以相应的版权遵守为前提,数据论文可以将作为论文附属资料的数据进行再次发表。数据出版模式会随着科学研究中对数据重视程度的提高得到快速发展。

(五)交叉融合模式

交叉融合是“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重要特点。学术期刊的出版不可避免地会受其影响,推动学术期刊的变革与发展。“互联网+”使得学术期刊的出版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是过去学术期刊或出版社所未遇到过的,可以说“互联网+”带来的交叉融合将学术期刊出版带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学术期刊出版的“交叉”建立在内容之上,编辑、出版与发行是围绕内容产生的传统出版时代的主业。而随着“互联网+”及数字技术的发展,学术期刊的内容载体和呈现方式更加丰富和多样化,学术期刊出版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出版的外延在拓宽。传统学术期刊的交叉融合通常有如下形式:一是学术期刊内部的不同媒体发挥协同效应,促进信息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如《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试水平板电脑,提供全新阅读体验,开通手机版,首次实现印刷本与移动阅读同步出版的全新传播模式[11]。二是不同媒体通过合并或收购方式实现有效整合,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多媒体集团,统一进行管理,开展具有规模效应的多种业务,如《中国国家地理》收购《中华遗产》。三是具有先进技术、雄厚资金和广大客户群的国内互联网媒体“倒整合”学术期刊。学术期刊出版的这种交叉促进新旧出版优势互补和相融相生。新兴学术期刊出版要引入数字化理念、技术及运营模式,真正实现传统学术期刊出版向数字化时代的全面转型升级。

二、制约学术期刊媒体融合发展的障碍

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推进,使得媒体的生态发生急剧改变。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使学术期刊具有多样化传播方式。利用移动终端和设备,学术信息多点对多点的传播顺利得以实现,传播效率呈现指数增长。尽管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现状依旧不容乐观,仍然存在制约其高效、快速发展的因素。

(一)媒体应用技术和水平落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许多学术期刊已经意识到进行媒体融合是其进行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但从目前来看,学术期刊的数字化进程仍然较为缓慢。[12]相比于报纸等主流媒体,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技术敏感度不高,学术期刊的数据化进程比较缓慢。我国学术期刊数字化转型从某种程度来讲具有一定的“趋附性”特点,爱思唯尔(Elsevier)、斯普林格(Springer-Verlag)等国际出版商的理念与实践被广泛接受与追随,即使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第三方数据平台等新技术平台的开发方面也落后于大众出版单位[13],运营状况并不理想,影响力与关注度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成功案例不多。对很多学术期刊而言,媒体融合只是形式上的改良,没有深入推进。科技开发和媒体迭代已经为数字技术提供了多种选择,使学术期刊在提升内容的传达效果和传输便捷性方面具有更大优势。然而,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相关技术应用于学术期刊是设想与方案,在业界实践和学界讨论中很少出现。我国大部分学术期刊对媒体应用技术和水平还比较落后[14],这必然阻碍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快速发展。

(二)复合型编辑人才匮乏

我国学术期刊的领军人物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很好的学术理念,但往往缺乏技术能力,很难驾驭新媒体业务,拓展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多元目标还没有建立起来,更别谈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长远规划。这些期刊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工作活力不足,薪资结构也缺乏竞争性,很难吸引具有信息技术或经营能力的人才。目前我国很多学术期刊通过对采编系统进行集成,使投稿、审稿、编稿和发稿过程都已实现数字化,实现了采编流程与互联网或PC端的融合,但由于缺乏复合型编辑人才,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发展缓慢。学术期刊的从业者老龄化严重,人力结构多元化不足,老编辑对媒体融合理念和信息检索、多媒体转换等专业技能了解和掌握不足,阻碍了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所以,学术期刊应该更好地吸纳复合型编辑人才,以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需要。

(三)传播方式转变迟滞

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转变了传统学术期刊的运营方式,使传媒产业链条不断拓展,对原有的受众和媒体进行解构,媒体呈现碎片化状态。同时,广泛化和多元化的受众对学术期刊的传播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学术期刊以纸质版为主要传播方式,通常以文字加上辅助的图表进行相关说明。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则要求传统纸质版学术期刊向富媒体出版转变,在内容管理系统中加工整理富媒体资源,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同格式资源到相应终端,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当前多数学术期刊的主要发行方式仍然是纸质版杂志,尽管大多已建立起了自己的网站,但基本上是将此业务进行外包,个性化服务内容不足,并且维护更新不及时。一些学术期刊为了扩大影响力,与一些大型数据库合作,但资源重复、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突出,致使学术期刊的品牌不能充分被读者认可。[15]在媒体融合的浪潮中,学术期刊传播方式转变的迟滞必然限制其媒体融合效率的提高。(四)媒体融合主导权缺位传统的学术期刊具有政府授予的合法身份,拥有公开出版的刊号,不存在生存威胁;传统学术期刊将学术信息源和作者资源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没有学术新媒体与之进行抗争;在现行的学术与期刊评价机制下,行政权力部门和专业评价机构只承认那些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虽然纸质版学术期刊的传播功能逐渐衰退,但学者们仍然非常重视其“记录功能”。[16]以上这些原因使得在现有体制下,我国的传统学术期刊始终保持主流学术传媒的主体地位。但在媒体融合的道路上,传统的学术期刊显然发展得不尽如人意,无法承担起媒体融合的主动权。具体原因可能是,学术期刊由于经济实力弱、技术落后和分散弱小等特点,在媒体融合中处于被动地位,没有能力也没有实力与主导媒体进行融合;学术期刊的市场主体地位较为模糊,事业单位、改制后的“换汤不换药”的“翻盘企业”、改制后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仍然没有建立起来的传统媒体等身份,使学术期刊在媒体融合过程中受到体制障碍与规制约束;媒体融合中学术期刊主导权的缺位是制约其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三、促进学术期刊媒体融合发展的对策

媒体融合为学术期刊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对其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然而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趋势不可逆,学术期刊原有的办刊模式已经不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学术期刊要想在媒体融合发展的浪潮中站稳脚跟,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一定要迎难而上,实现其自身的不断发展。[17]学术期刊应借助媒体融合这个大跳板,逐渐引入新的办刊模式,力争在媒体融合的大潮中再创辉煌。

(一)深入强化学术期刊媒体融合意识

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为一些学术期刊带来了活力,扩展了其传播范围,使其影响力和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很多学术期刊的媒体融合目前还流于形式[18],绝大多数是将传统纸媒刊登的内容通过简单复制的方式在新媒体上进行传播,传统纸刊没有通过媒体融合得到创新以提升综合质量,没有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对传统纸刊进行改造以真正实现媒体融合。大部分学术期刊不重视媒体融合,缺乏媒体融合意识,投入精力不足。新媒体技术带来的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的重大变化应该得到学术期刊的重视,深入强化媒体融合意识,以开拓创新的姿态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挑战。学术期刊应有效使用新媒体,确保学术期刊价值的有效发挥。学术期刊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实现读者与作者的深入交流,如将每篇文章设置一个二维码,通过二维码的扫描将文章的相关信息(作者信息、数据来源及处理过程、创新点、进一步研究等)呈现给读者,为读者与作者提供沟通桥梁,突破了学术期刊传播的纸质发行量的限制。

(二)大力引进与培育新媒体复合型编辑人才

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高效实现对学术期刊本身提出了更多的新要求,新的编辑模式、新的传播渠道和新的媒体形式都需要复合型编辑人才。受学术期刊体制的影响,目前我国具有新媒体运营能力的专业人才匮乏。人是学术期刊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只有在最大范围内被调动起来,整个编辑团队的软实力才能被有效提高,媒体融合的挑战才能应对自如。[19]学术期刊编辑团队人才素质的提高可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两个途径得以实现。为了适应媒体融合的需要,学术期刊应加强内部人员实务技能培养,同时从外部广纳具有媒体融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有条件的学术期刊应该建立合理的机制,通过引进新媒体专业人才的方式进行媒体融合建设;那些暂无条件对专业人才进行引进的学术期刊,可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现有编辑人员的新媒体学习热情,丰富其新媒体知识与技能。学术期刊还可以加强编辑人员在数字出版法律法规、受众心理学、传播学以及新媒体发展动态方面的培训工作,甚至可以派遣有关人员到国内外媒体融合较好的出版集团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其媒体融合能力。即使媒体融合的基本技术手段被全体编辑人员掌握,也应该有针对性地培养编辑,提高其实务能力,实现对人力资源技能结构和知识结构的优化,更好地促进学术期刊媒体融合的可持续发展。

(三)积极推进学术期刊数字化出版进程

学术期刊要坚决走媒体融合发展的道路,在战略的高度上看待媒体融合问题,积极推进学术期刊数字化出版进程。媒体融合的前提是数字出版,数字出版则是媒体融合的趋势。目前,一些学术期刊已基本实现网络化办公,在技术提供方的帮助下搭建了网络采编平台,完成收稿、编辑、审稿等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多数学术期刊仍然以传统办刊方式为主,阻碍了全媒体编辑的培育。数字出版能够有效推动学术期刊出版技术革新[20],通过数字出版能够最大限度地丰富学术期刊的呈现方式。学术期刊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多种载体灵活方便地为读者提供各种内容,满足其多方面的需求。学术期刊的数字出版还能够提升学术信息的传播速度,丰富学术信息的传播途径,为作者和读者提供更多的交流平台,同时提高编辑的工作效率。此外,学术期刊应该借鉴国际上数字出版的经验,确保自身在媒体融合的浪潮中站稳脚跟。

(四)努力掌握媒体融合出版平台建设的主动权

在媒体融合过程中,绝大多数学术期刊采用第三方技术平台,这使得学术期刊媒体融合出版平台建设缺乏主动权,这种主动权主要体现在技术层面上。现阶段我国学术期刊出版方与数字出版技术提供方处于分离状态,在采编系统开发过程中学术期刊相关人员参与度较低。学术期刊在技术创新方面不占优势,内容生产则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因此,学术期刊在媒体融合出版平台建设方面掌握主动的前提下,实现资源的融合共享是学术期刊实现媒体融合的关键所在。学术期刊具有技术主动权,并不是指其自身开发相应技术,而是合理进行技术引进与技术转让,确保自身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学术期刊只有真正掌握主动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顺利实现媒体融合出版系统的建设与升级。规模较大的学术出版机构可以自行开发学术出版系统,不断优化产品的用户体验;规模较小的学术出版机构可以通过“借船出海”的方式实现媒体融合发展。

媒介规制论文范文7

美国的新闻学教育相当普及,全美很多学校设有新闻学院或新闻学专业。随着媒介融合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美国各新闻学院或新闻学专业从课程设置、教育方向等方面对新闻学教育体系进行了大的变革和建构。除了继续遵循传统的通识教育模式,美国新闻学教育日趋重视媒介融合教育,注重具有实践经验的师资培养,强调实践与应用训练,新闻学教育日趋国际化,其目的是培养适应媒介融合时代的新闻人才。为了更加全面地说明问题,本文选取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石溪大学新闻学院、圣克劳德大学传播与新闻系、北阿拉巴马大学传播系新闻专业、太平洋大学传播系新闻专业等五个不同知名度的新闻学院或新闻专业作为分析和研究样本,以免以偏概全之嫌。

重视媒介融合教育

美国新闻学教育通常采用新闻学和社会、人文学科以及跨学科教学并重的课程模式,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注意拓宽学生的视野,重视媒介融合教育。随着数字技术对信息传播形态的改变,社会从未像现在这样需要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受过良好媒介融合训练的新闻专业毕业生。近年来,美国新闻学教育紧跟媒介融合的时代步伐,看准发展趋势,新开了很多媒介融合的专业课程,或者在传统新闻学教育中加入了很多媒介融合教育的课程,增加了很多用于进行媒介融合教学的硬件设备和多媒体教室。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下有10多家各类新闻专业机构,学生有大量机会与在职记者交流。近年来,哥伦比亚大学还开办了数字新闻塔尔中心(TowCenter),并开始授予计算机科学和新闻学的双硕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认为自己一直致力于新闻学教育向多媒体和媒介融合方向的革新与衍变。

美国石溪大学(StonyBrookUniversity)新闻学院开设了很多注重媒介融合教育的课程:电视报道与编辑,电视制作,高级报道/写作/广播、高级编辑与表现/网络、高级数字叙事,音频新闻,数字摄影新闻实验室,在线新闻学等,这些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传统采写能力以及多媒体运用的融合。为了培养能够适应处于动态中的媒介未来的新闻人,石溪大学新闻学院建设了配备有最新数字技术的“未来编辑部(NewsroomofFuture)”多媒体专业教室。所谓“未来编辑部”,包括采集、文字编辑、音频视频剪辑设备等,并使用一套软件连接各个新闻工作者的电脑,使得新闻资料编制传送一体化。石溪大学很多课程都在这个“未来编辑部”里完成。所有石溪大学新闻学院的学生都被要求必修广播、印刷、在线新闻等课程,并学会如何利用多媒体平台和模式进行思考与工作,然后在最后一学年才可专注于其中某一种媒介的学习和应用。北阿拉巴马大学传播系确立了广播新闻、融合传播、媒介研究、出版与在线新闻、广播电视与互动媒介等专业研究方向,从这些专业设置可以看出其对媒介融合教育的重视。

美国和中国在新闻教育理念上有很多差异,其中之一就体现在对教师背景的要求方面。中国新闻教育大多要求教师具备高学历,美国看重学历的同时,更看重教师的从业经历,在媒介融合时代,后者的要求尤甚。由石溪大学新闻学院网站提供的相关资料可看出,石溪大学新闻学院共有教师28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两人,占所有教师的7%;具备媒介从业经历的教师27人,占比96%;来自传媒行业的兼职教师10人,占比36%。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在这个媒介融合的时代,美国的新闻学院非常看重教师的实践经验,并不过分看重教师的学历和学位,这与中国的新闻学教育有很大不同。中国新闻学教育非常重视学历和学位,将博士学位视为进入各新闻学院工作的通行证,使得中国新闻学教育体系建设出现了种种偏差。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教员也全部是来自各个领域的拔尖人才,包括获得各种奖项的记者、专栏记者、作家、杂志编辑、纪录片制片人,以及数字媒介领域的专家。这些教员全部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完全胜任媒介融合的专业教学与支持学生发展的工作。美国各新闻学院近年来新聘用了很多在新媒体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员,与传统新闻学教员一起,致力于培养新型新闻人才。即便原有的新闻学教员,也在向媒介融合研究领域靠拢。美国太平洋大学传播系在2010年招聘教员时,发现应聘者发来的简历中90%以上都号称自己的研究领域是新媒体。

强调多媒介的实践与应用训练

美国的新闻学教育非常强调实践和应用训练,因此,很多新闻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进入报纸、出版、电台、电视台等领域从业,或进入娱乐、多媒体、广告、公关、外事、文化交流等领域。在常青藤盟校中,哥伦比亚大学是唯一拥有新闻学院的大学,其研究生院是全美乃至全球顶尖新闻学院之一,普利策新闻奖就是由哥大新闻学院主评。该校新闻学院在兼顾传播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偏重新闻实务培训,致力于培养新闻界精英人才,其毕业生拥有最实用的技能,不需要很多的在职训练就能解决重要问题,在美国传媒界备受欢迎。当然,该校新闻研究生院的入学要求也非常严格,它并不看重申请者的语言成绩,申请者将参加该校自设的测试,比如让申请人写出类似《纽约时报》的社论,甚至允许研究生以新闻作品代替毕业论文,其重视实践程度可见一斑。

美国新闻教育在授课环节就已开始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发展。石溪大学新闻学院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未来编辑部”多媒体专业教室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平台,大部分课程都会给学生进行新闻采集与编辑的时间,你很难区分哪些课程是课堂教学、哪些课程是实践教学。而且,这些专业课基本上都采用小班教学,任课教师有较为充足的时间指导每一个学生,这样就保证了每一个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迅速地提高新闻实践能力,在课上就能实现上手训练(handson)的实践型教育模式。同时,石溪大学新闻学院几乎所有的教员都有丰富的从业经历,其院长霍华德曾担任纽约市长岛《新闻日报》(Newsday)编辑部主任18年,在他任职内,该报有8人次获普利策奖;其副院长马茜曾在CBS工作30年,曾任CBS《新闻报道》节目的高级副总监;其他专职或兼职教员也多数具有丰富从业经历。这样的师资配比保证了新闻教学的实践水平。

美国新闻教育还非常注重为学生提供校内校外实习和实践的机会。石溪大学要求所有新闻专业的学生必须在石溪大学的校办报纸、校办杂志、校办网站、校办电台或校办电视台选择其一进行一学期的校内实习。据美国太平洋大学传播系主任董庆文介绍,美国约95%的新闻学院办有一份由学院新闻专业主办的报纸;约90%的新闻学院办有电台;约50%的新闻学院拥有电视台。约70%的新闻学院拥有多媒体教室;约50%的新闻学院拥有广播实验室。还有一些新闻学院办有低功率电台,其信号覆盖范围不到一英里,不受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的直接规制。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办有《哥伦比亚观察家日报》(ColumbiaDailySpectator)、哥伦比亚大学电视台、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其出版社更是全球闻名;石溪大学新闻学院拥有一个非常完备的电视演播室;圣克劳德大学传播与新闻系拥有一个UTVS电视台以及KVSC广播电台和KVSC网络电台;太平洋大学传播系拥有一个Pacific2电视台和一个KPAC电台。这些学校媒体为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提供了无数的实践机会。同时,石溪大学新闻学院还要求学生在石溪大学所在的长岛,或纽约市,或大纽约区的媒体进行多样化的校外实习,石溪大学新闻学院设一专门教员为实习协调员,接受学生咨询,帮助学生联系实习单位。#p#分页标题#e#

石溪大学位于长岛,紧邻媒介之都纽约,石溪大学新闻学院的学生有机会到长岛和曼哈顿的媒体机构学习和实习,其毕业生也有机会到CBS新闻(CBSNews)、《新闻日报》(Newsday)、东汉普顿出版社(TheEastHamptonPress)等众多美国媒体工作。每年毕业季,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学会举办招聘会,其2011年招聘会有110多家媒体出席,包括纽约时报、BBC国际频道(BBCWORLD)、公共广播网(PBS)等国际知名媒体,也包括TWC本地新闻(TWCLocalNews)、麦德迪斯视频工作室(MederithVideoStudios)等,为毕业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和就业机会。

新闻学教育日趋国际化

美国的新闻学教育注重国际化合作办学与交流。其初衷有三:一是通过国际化扩大自己的国内国际影响力;二是通过国际化让自己的学生走出去,拓宽自己学生的国际化视野,培养国际化传播人才;三是通过国际化办学、招生为学院和学校盈利。随着中国这些年经济的持续发展,美国各新闻学院都非常看重与中国的合作,日益把中国作为新闻学教育项目国际化的首要合作目标,并为此采取了一些举措。一是派遣一些教员到中国来,与中国的新闻学院建立联系与合作;二是聘用一些华裔作为留学事务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该新闻学院的国际合作事务和留学事务,甚至在学校的国际交流学院里专门成立中国事务部,比如圣克劳德大学就有专门的中国事务部,可见对中国的重视。因为有华裔的帮助,美国一些新闻学院与中国的新闻学院建立合作的障碍大大减少,而且双方合作的机会也大为增多。显然,这些举措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等几所国内新闻学院建立有长效合作机制。中国学生是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最大的国际学生群体,为了使留学生能够更好地在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学习和生活,该校成立了国际学生及学者服务中心(ISSO),为留学生提供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服务。

石溪大学新闻学院与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都有合作。2009年6月,石溪大学14名新闻系学生参加了石溪大学和清华大学合办的的暑期“大篷车课堂”之“重走丝绸之路”,两校学生在中美新闻教师的现场指导下,沿着古丝绸之路进行实地考察、采访和写作,一直到万里长城的最西端——甘肃省的嘉峪关。石溪大学新闻学院不断策划组织赴中国的暑期交流班。中国的新闻专业学生也有相应的赴美暑期班,内容主要是接受美国教授的新闻基础理论培训、多媒体应用培训、考察部分美国媒体。北阿拉巴马大学与国内很多院校都有合作,如贵州大学、海南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虽然都是校级合作的项目,但这里面都包含了新闻学教育合作的子项目。为了争取更多的中国留学生,北阿拉巴马大学的新闻学教育项目设立了针对中国留学生的英文教学ESL课程,其直接目的是帮助中国留学生尽快听懂美国教授的授课。

媒介规制论文范文8

关键词:系统化;视觉传达设计;信息量;多元化;创新

引言

在网络互通的大数据大信息量的传递需求下,信息全球化已经逐渐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不难发现整个设计领域的大范围内的需求和标准都在不断的提升。而视觉传达设计在众多种新媒体形式盛行的数字化时代必然占据首屈一指的重要地位。视觉传达设计这一学术名词首次出现是在1960年在日本东京所举办的世界设计大会上,这是该名词在学科发展进程中的第一次亮相,具体涵盖的内容主要:广告招贴、杂志封面、书籍装帧,还有电影、电视、电子广告牌等传播媒体,而现如今又多了互联网以及移动终端类的视觉传达设计,通过这些设计手段与方式来传达与表现所要展示给受众的有关信息与内容,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服务于人的设计,是传递信息广而告之的设计形式。暂且抛开国外设计行业的发展,单就国内设计行业的发展就可以找到最有代表性的两大特点。首先,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已经超越了当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速度,瞬间提升的经济还没有等来应该与之配套形成的文明和民众文化的整体水平,这种近乎畸形的经济发展促成了当今似乎有些浮躁的社会氛围;其次,有数据统计,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中80后的人口比重占人口50%;由此可见,作为市场需求最为庞大的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发展空间是不可估量的,优秀的视觉传达设计可以为人们带来更为有效与高品质的信息传递以及文化传播。进而新的问题出现了,在信息量如此庞大的视觉信息亦或是图片甚至是多媒体以及其他形式的传播方式背景下,能够将其进行系统化的整合转变与发展就成了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一、系统化的理论依据

(一)系统化理论的构成来源:从某种意义上说,系统化与系统论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可以说系统化是由系统论的理论依据中衍生出来的。但若是谈到系统论,那要谈的问题就太多了,且不是本文要论述的重点,故在此不多加阐述。系统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由部分分级进而构成整体的意思。而随着各学科领域的不断发展,我们现在已经可以从不同学科领域的角度对系统化做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因为系统是没有局限性的,所以其概念可以广阔的应用于方方面面不同种类的学科领域范围中。若是按照应用方法的角度究其根本,其实同一种思考或是总结的方法可以应用于各种情况和角度,这也是学科领域知识研究到一定程度要上升到共性的层面的原因。也为当今新学科之间做跨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便利与一定的理论研究依据。

(二)系统化的理论意义:视觉传达设计的多种表达方式中,同样可以推导到其他形式的设计形式中,这种不被人们所注意的思考方式或是设计传达的形式才是创意最为重要的源泉。不论是设计师们还是其他学科领域的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系统形式都是对系统化设计所具有的控制力的强烈肯定。对"系统论”学科有深入研究的权威学者奥地利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认为,"各类元素的综合整体被称为是系统”。事实上,"系统论与系统方法”作为一种哲学理念和设计方法早已被应用于现代视觉传达设计领域:如"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即我们所熟知的VI系统设计就是是运用系统性的角度和设计方法的典型,但是在其他视觉设计领域,这样的探讨和研究仍然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提到系统在应用层面的解释,其广泛的应用于自然学科体系范围与社会学科体系范围。这两大范围的形成几乎包括了人类所有学科领域的系统范畴。而自然学科领域范畴中所指的系统理论大致就是如天文学、生物学、地理学科等范畴的知识体系。由于其自身所拥有的具有自我调节的生态平衡体系,维持了其本身的不断循环与发展,实现了在其学科领域的长期发展与延续。相对于其所说的便是人文学科了,无论是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甚至是可以和设计学有一定联系的建筑学,其发展都有着各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学科系统体系。按着一定的规律、循环往复的发展。而这些所有提到的学科体系都具有细分和整体统一的特点。而这些特点都是非系统的群体或单体所难以与之相比的绝对性的优势。若是从系统的层级效应来研究,"系统论”认为,系统中的各要素是从属于不同的效力层级,有着不同的层次功能。低级效力层级的综合作用在构建高一级的效力层级中,而高一级的效力层级则支配着低效力层级之上,并且通过此种模式引导出各类系统的性质和功能。在视觉设计系统中,由低到高的各个层面,无论如何改变与融合,其目的都是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系统设计成为一种到达目标的途径,而非规制--一将系统方法导入期刊的视觉设计领域。一个优秀的、成熟的视觉设计系统不仅自身具有生命力,并且可以根据其优化与提升,成为整个期刊生命运行链条中更为具有代表性的系统化设计。在这种理解下系统的含义就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了,因其来源的学科领域不同,故对其总结和概括的方法便也不尽相同。比如说对于自然科学领域就可以将其定义为诸多元素有规律的集合的表现形式;而对于社会学科领域来说就可以理解为是各自有着密切联系的物质亦或是某些有着联系的过程的集合。解释和定义的方法有很多种,但若究其根本其实质却是一样的,便是各自看似独立的元素或是功能,之间有着其中共同所拥有的可提炼出的共性,在此基础上还有着内在关联的逻辑性。进而呈现出处于大系统状态下的表现形式。如上关于如何定义系统的理论研究可以得出逻辑性是贯穿于所有事物之中的,若是能在视觉传达设计中将其利用的好可以使得设计变得准确且高效。

二、系统化在视觉传达设计中的实际应用表现

(一)系统化设计在设计领域中的表现形式:纵观书籍装帧、网站设计、各种主题活动展会、公司品牌形象、公共交通体系、城市形象等多方面的系统化设计,可以简单的将其概括为VI设计系统,但这些对于整个视觉传达设计的范围中还是不够全面的,还有很多有待开发和研究新型领域。具体涉及到的分支领域,渗透到了文化产业方面的细枝末节。“小主题有大发展”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拿成就非凡的美国好莱坞的例子来谈谈,众所周知位于洛杉矶的将电影产业做到一条龙的好莱坞,是所有电影从业者的天堂,因为这里成就了无数的未知与不可能,视觉传达设计在其整个产业链中所占的比重相信大家也都了然于胸。在如此强大的世界范围影响力的光环下,我们应该思考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传奇与神话。就拿其中最为经典之一的影片为例子来说,《阿甘正传》所受的褒奖可以说是不计其数,且这种影响是没有时效性的,反而会随着时间的推进变得更具魅力与韵味,这应该就是经典的独特之处。除了在专业电影领域的非凡成就,其所衍生出来的系统化的产品也是颇为成功的案例,好莱坞将植入广告做到了极致的程度,非但不让人察觉到植入广告的前提下还做到了将一系列从不曾有过的品牌通过电影创造出来,伴随着电影的成功,其一系列系统化的品牌形象也应运而生,并且成为了品牌的创始者和拥有者。就拿其中频繁出现的巴布阿甘虾业——阿甘和丹中尉创立的公司,这在电影播出前视完全虚拟的品牌,但通过电影的成功播出造就了品牌的传奇,并且知名度是如此的高,该品牌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的连锁营销模式还在不断的增加并吸引着全球的视野及消费。这种做法在该领域中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也是对于好莱坞来说的首次尝试。这是历史上将系统化的视觉传达设计做到如此极致先例,并且就其发展和表现形式来看都是通过视觉传达的设计方式来传播与推广的。说的简单通俗些所谓设计就是有预谋的为受众者下个计谋,使其能够按照设计好的路线或是轨道发展,设计是人做出的设计,设计的对象也是人,所以整体的系统化设计的主要的研究点便是人的需求和人的心理。就如何掌握好这两点以及能够将其运用到我们的设计中是至关重要的问题,《阿甘正传》只是好莱坞众多产品中的代表作而已。现今电脑及科技的发展已将之前传统的视觉传达设计的传播形式和表现途径带来了飞跃式的发展,已从传统的印刷为主的方式传变为多媒体形式占据主导形式的现状。现在是文化泛滥、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大把的机遇摆在面前,就看作为设计师的我们如何把握。面对中国影视产业势如破竹发展的大好形式,作为从业者的我们更是赶上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好的时代,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要探究其本质的成功方式和手段,那便是有计划、有逻辑的大系统化的设计。

(二)系统化设计在语义传达上的表现:单独谈这些角度的设计,不免有些片面,下面就从理论逻辑层面上谈谈系统化的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的多种表达方式中,同样可以推导到其他形式的设计形式中,这种不被人们所注意的思考方式或是设计传达的形式才是创意最为重要的源泉。不论是设计师们还是其他学科领域的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系统形式都是对系统化设计所具有的控制力的强烈肯定。事实上,“系统论与系统方法”作为一种哲学理念和设计方法早已被应用于现代视觉传达设计领域:如“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即我们所熟知的VI系统设计就是是运用系统性的角度和设计方法的典型,但是在其他视觉设计领域,这样的探讨和研究仍然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提到系统在应用层面的解释,其广泛的应用于自然学科体系范围与社会学科体系范围。这两大范围的形成几乎包括了人类所有学科领域的系统范畴。相对于其所说的便是人文学科了,无论是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甚至是可以和设计学有一定联系的建筑学,其发展都有着各自独立而又相互关联的学科系统体系。按着一定的规律、循环往复的发展。而这些所有提到的学科体系都具有细分和整体统一的特点。而这些特点都是非系统的群体或单体所难以与之相比的绝对性的优势。若是从系统的层级效应来研究,"系统论”认为,系统中的各要素是从属于不同的效力层级,有着不同的层次功能。低级效力层级的综合作用在构建高一级的效力层级中,而高一级的效力层级则支配着低效力层级之上,并且通过此种模式引导出各类系统的性质和功能。在视觉设计系统中,由低到高的各个层面,无论如何改变与融合,其目的都是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系统设计成为一种到达目标的途径,而非规制--一将系统方法导入期刊的视觉设计领域。一个优秀的、成熟的视觉设计系统不仅自身具有生命力,并且可以根据其优化与提升,成为整个期刊生命运行链条中更为具有代表性的系统化设计。随着经济以及科技的飞速发展,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和途径已经被新形势的系统化数字化的媒介所取代,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体现可以说是众多学科领域发展中的代表之一,最主要的表现方式为信息传播的更为快捷、传播信息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更新的频率的不断提升。为了满足时代所带来的这一需求,作为从业者们最为标志性的职业素养便是研究理性的系统的设计理念和方式来迎合这一市场以及专业学科的需求,并且找到方式来对应着新媒介渠道和形式的不断发展并推广。同样,作为消费者也就是受众群体来说,成系统的视觉体验作品相比片面的单一。数量如此之多的系统化的信息需要转化为视觉语义的形式来传达给广大受众者,这对不断增加的密集的信息现状的整合与系统化信息的转化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也会极大的增加信息传达的效率和准确性。这就要求视觉传达设计的表达方式上,具备系统化的体系和传达方式。若是可以成功的将该理念应用并推广到形象推广类设计或是企业品牌设计再或是新型的多媒体整合的统一的设计中,一定可以产生行业内前所未有的专业领域的成果。

三、结语

综上所论述的例子中全部都有意或无意的体现着系统化设计所蕴含的创意理念,这将是未来视觉传达设计领域中最为有效的传播手段的中心理念。此种现象将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扩张以更为显现的方式展现在大众面前。据此文章,本论文尝试通过结合“系统论”的理念与设计方法,在深入剖析大量的二维及三维视觉设计、影视类视觉设计的资料之后,得出该类系统化视觉设计的相关结论与方法。所得出的不仅仅是其内容,期刊视觉设计本身,也是一项融合多个领域、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能够在实践中为相关行业的设计师提供更为高效率、成熟的设计方法,鼓励设计师以更为整体的、系统的视角来看待和实践的视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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