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分析

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分析

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元旦开始落地实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也发生了重大变革。文章对比了新旧会计制度准则,针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变动,对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难点进行深入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旨在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及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供些许帮助,从而提升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1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新变革

第一,新准则对固定资产定义管理方式的变革,《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权责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固定资产的归属从事业单位持有,变更为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并在准则中明确了政府会计的控制范围和标准。着重强调了单位对资产的管控责任,“持有”强调的是责任,而“管控”强调的是履行事业单位内控的必然要求。

第二,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标准有所降低,旧准则中固定资产的定义突出“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和“单位价值较高”这两条标准。新准则定义为“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相比旧准则而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更为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第三,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科目设置在原来的固定资产基础上又增设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受托资产共计5个一级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运用的过程中,事业单位要将原有固定资产按照增设要求严格区分开来,并分门别类进行核算,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信息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出来。

第四,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折旧从“虚拟提取”向“真实提取”转变。旧制度为了更充分体现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相关考核的需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取的形式实际上是“虚拟计提”,即计提的折旧额不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或支出”,而是直接冲减当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而新制度则是按照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折旧时,直接计入当期的“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新制度可以更加真实、可靠的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有效反映出来,促使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全成本核算奠定坚实的核算基础。

第五,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对当期增减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确定时间的新变化。旧制度中规定:“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新制度中规定:“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目的在于客观反映会计期间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充分体现会计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第六,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当固定资产入账时,不仅要进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还要进行财务会计账务处理。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直接按已支付的原值全额确认费用支出,这满足了对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要求。但在另一层面上,实际上所持有的固定资产能发挥效益是随着后期逐渐消耗而获得的,预算会计全额费用化的做法存在收支不匹配的缺陷。新制度下,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来核算,固定资产原值不再直接确认为费用,而只有资产投入使用,通过折旧列当期费用与当期收入配比,遵从了会计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正实行了权责发生制,并通过净资产科目累计盈余下设的明细科目来反映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变动情况。

2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难点

第一,事业单位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不强,思想上认识不足,缺乏对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足够重视,普遍存在着“重视资产购置,轻视资产管理”的现象。而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管控的要求更高,很多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还没有与时俱进加强新制度学习研究,对新制度固定资产管控方式还不太了解,还依然习惯于原有的管理模式,管理上的缺失,往往造成固定资产闲置、流失、资源浪费等现象,大大降低了固定资产整体使用效率,也增加了事业单位运行成本。但随着新制度的实施,事业单位已经开始被倒逼加强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使得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重视程度也有所提高,但是依然会出现重视购置而轻视管理的状况,因此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非常重要。

第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事业单位大多没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单位财务人员既是固定资产的核算人员,又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资产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内控的要求设置,不相容职责没有做到相互分离,在这种核算与管理的模式下,资产的增减、使用、维护、保管、报废等很难做到准确核算和管理到位。

第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较以前更加复杂,难度也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财务人员是极大的挑战,目前,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理解认识能力也有限,加之新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很难在短时间内理解掌握新会计制度对资产核算和管理的相关要求,造成新制度的优势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这样就势必影响会计核算的正确性,也就很难为管理者提供准确有价值的固定资产会计信息。

第四,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上,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即使有制度,也没有做到真正落地实施。在新制度实施前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减、使用、维护、保管、闲置、报废、处置等没有做到严格遵循审批程序、标准流程进行核算与管理,随意性较强,造成资产账面数据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实物的不符,然而按照新制度计提折旧是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造成折旧数据会计信息的不实,同时也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五,事业单位缺乏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没有建立也没有真正落地实施资产核算与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也没有把固定资产核算的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人员的绩效纳入考核范畴。没有把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与运行效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来倒逼单位管理者加强资产管理意识。

第六,事业单位原制度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基本是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比较适合经久耐用且使用寿命较长的固定资产。而对于消耗型或技术更新较快的固定资产,没有按照实际使用加速折旧法实现资产的合理折旧和更新。为确保此类固定资产的及时更新,新制度在折旧方法上更加切合实际,但必须结合单位业务特点和资产使用频次等综合考量,制定出合理的折旧年限,必须建立标准统一的折旧依据,杜绝折旧年限设定的随意性。在此基础上,才能依据标准进行合理的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3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措施

第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既要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核算,又要按收付实现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准确对接,比较准确、清晰地反映单位固定资产取得、处置相关财务信息。这对财务人员的核算业务能力有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加强新会计制度财务培训,熟悉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相关要求。事业单位可以通过邀请属地财经会计院校、行业内的专家等培训资源,通过讲座、实操、研讨等活动定期开展培训、交流、研讨,使财务人员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关键内容全面科学的理解与掌握,切实提高财务人员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水平。第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中应包括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借助于制度来规范固定资产每一个管理环节,形成固定资产从采购、论证、购置、验收、入账、使用、维护、折旧、处置整个环节有效的闭合监控体系。细化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专人专岗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提高固定资产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建立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完善监管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构建和完善,在信息系统中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全过程,这样事业单位能够更加清楚地掌握固定资产情况,且结合实际需求,可以对各类信息快速调取,固定资产管理精细化程度得到提高,不断创新与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第三,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把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且在事业单位中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把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环节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把管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责任人,并有效结合绩效考核评价,以此来保证事业单位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第四,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增设的闲置资产模块,翔实登记闲置资产信息,在事业单位内部和事业单位之间建立起灵活有效的固定资产调配机制,促使资产共享,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4结语

综上所述,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方式进行了全面更新升级,本文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变化、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难点进行了分析,对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提出一些措施。事业单位应当树立与时俱进意识,尽快适应新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为财政监督和管理者提供科学有效的会计信息。

作者:孙俊华 王之旭 孙洪义 单位:辽宁省水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