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合作社企业化管理探究

农村经济合作社企业化管理探究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部分之一。广东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正逐步发展,有力推动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业生产技术能力等。当前该地区主要采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企业领办合作社、农户结合企业组建合作社与农民自主创办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制度和措施各不相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实施、参与企业化管理出现名不符实、收益分配影响合作动力、协同运营能力有所欠缺等。为促使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摆脱企业化管理的多重现实困境,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巧练内功谋发展、善借外力促提升、精于标准助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多个场域,要齐心协力优化企业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的内外部环境。

关键词:农村经济合作社;广东;企业化管理;现实困境;应对策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它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相关经营生产者或同类农业经营生产服务的利用者、提供者,实施民主管理、自愿联合的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它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背景与基础都非常特殊,由此决定其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建立过程中,不同成员在资源禀赋方面存在着差异性,造成其参与目的、要素投入、为合作社做出的贡献和承担的风险各不相同。由此形成合作社社员的异质性结构: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合作社实施企业化管理是指在农户联合的前提下,具备资源优势的若干“核心成员”组建理事会处理合作社的产品销售、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等,为合作社赚取可供分配的更多盈余。国家于2006年正式颁布《合作社法》,它从扶持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繁荣的立场,允许企业入社,并同意企业创办合作社。不少企业为获利更多纷纷与企业进行合作或与农民群众创办合作社。它有利于增强农业合作社的企业化管理能力,促进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

一、广东农村经济合作社实然发展概况

截止到2018年底,广东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超过5万家。其中有275家部级示范社、1376家省级示范社,包括手工、服务、渔业、林业、畜牧、种植等诸多行业,已经成长为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区域特色经济稳步发展的推动力量之一。广东省坚持“提升素质、强化扶持、逐步规范、积极发展”的工作思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广东省委、省政府及以下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希望其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进入市场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成为促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措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增加农业生产技术能力、农业经济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增产、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等领域的作用至关重要。当前农业经济合作社主要通过下列形式实施企业化管理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可以居中协调双方的利益不均衡问题,优化双方的利益结合。它可以强化双方合作,以龙头企业的产品选择和市场调研来引导农户的生产、种植、养殖活动,形成流动化的企业运作链条。二是企业领办合作社。农民通过参与合作社的经济活动,使自身和企业形成相应的合约关系,合作社成为企业的原料场所和生产车间。但企业掌控着经济分配和生产经营决策的权利,成为名副其实的雇佣关系。事实上合作社在其中的地位受到削弱,它有利于削减生产经营的风险,增加农户收益,削减农户经营风险。但市场不够景气时农户的收益会下降较多。三是农户结合企业组建合作社。它属于利益共同体的发展形式之一,农户可以得到控股制权,进而形成剩余控制权,演变为对剩余利益的索取权利。其中主要是个体经营或私营为主的小型、微型企业。它们大多以20%的股权份额和农户共同组建合作社,形成稳定的经济合作力量,在不断推进纵向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强化双方的合作意识和能力。四是农民自主创办合作社。以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为基础拓展生产经营规模,在促进农产品深加工的同时延伸产业链条。

二、广东农村经济合作社企业化管理的多重现实困境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水平不高,依旧处在该领域发展的“初级阶段”,发展现状仍然不尽如人意,农民经济合作社的企业化管理水平不高,效益不强,缺乏积极组织社员应对市场变化的较强意识和能力。

(一)实际参与状况名不副实。合作社企业化管理应由企业和双方共同开展实施。然而从实践状况来看,结合龙头企业+农户、企业领办合作社、企业与农户共办合作社的实践状况名不符实的情况比较普遍。企业作为以盈利为核心目标的经济组织,相比于合作社与社员,企业凭借自身完善的管理制度、充足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科学技术等,对合作社形成较大或绝对的控制权。一方面目前部分合作社出现名不符实的状况。广东肇庆某农业投资公司参与当地葛根种植产业的过程中,受到合作社企业化管理水平不高,制度章程建设的规范程度不够,运作经营机制不够健全的影响,不少社员对成员的义务、权利、监事的职权、理事会的各种职责、成员大会的运作等不甚明白,缺乏足够的合作经营热情。大多数普通社员没有被视作专业成员,“核心社员”的数量比较少,不少情况下合作社无法享受政府部门的各种优惠政策,又不能充分参加相应的管理或生产活动。另一方面,广东地处沿海地带,然而整体而言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比较缺乏懂得市场开拓、管理经营、具备专业技术的“能人”或带头人;留在农村的大部分劳动力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综合素质不够优化;影响着社员的企业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收益分配影响合作动力。从组织管理理论和运营管理理论的视角出发,企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有利于增强其组织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强化合作社的经济盈利意识、产品规范化意识、市场竞争理念,健全管理经营制度,优化人才配置。企业在参与过程中更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诉求,立足于“经济人”视角节约成本、优化生产、经营、组织管理的流程和理念,形成科学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市场竞争机制和运行机制。当前惠州地区农民群众自发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比较少。企业作为非农民主体的形式,持续性介入农业经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但企业凭借自身的综合优势,合作经营过程中对社员在合作社的主体地位形成一定削弱。惠州地区不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大户、其他经济实体在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过程中出资较多,对合作社形成实际控制。一些农业企业只能通过合作社承包的土地拿到一定租金,企业赚到了较为丰厚的经济收益,但合作社社员却拿不到相应的盈利分红。不少企业缺乏结合当地村集体经济以有效协作应对市场变化,未能显著带动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增加。企业和社员受益的不平衡态势导致惠州地区不少合作社社员参与合作的动力逐步消退或有所弱化。

(三)协同运营能力有所欠缺。惠州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都出现了合作双方的协同运作机制不够健全,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章程与企业协同运营的操作规程缺乏必要的协调性。资源配置的不科学性影响着双方的多元化合作发展机制。不少合作社的章程与本社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不少企业为了谋求更大收益,纷纷借助自身经济实力、技术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削弱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力。而且,当地不少合作社的发展产业和内容比较相似或相近,彼此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得到政府部门大力扶持的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前景较好但实力较弱的专业合作社进行排挤,导致资源浪费和分配不均。韶关地区不少企业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场域中,处于主导地位或绝对控制的地位。当地不少合作社处于创立初期、利润低、规模小、生产经营设备不足,缺乏应有的组织性、规范性,协同运营能力有所欠缺。不少农村企业没有密切结合村集体发挥集体力量,未能针对农村群众综合素质不强、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进行科学有效的协调,未能合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技术推广引进、商标注册、信息搜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认定认证等领域。农村专业合作社在克服这些困难时通常力不从心,双方协同运营能力的缺失对当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形成较大制约。

三、农村经济合作社企业化管理的践行策略

(一)巧练内功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意识到,只有自身逐步强大、提升综合实力,才能推动自身企业化管理取得更大进展。合作社要加大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所在行业的知识技能教育,通过强化他们的操作技能训练和基本理论教育来优化其综合素质结构这也是全方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实力的重要前提。以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队伍对接企业化管理的更高标准与要求。唯有如此,合作社才敢引进和使用更先进、更科学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农产品深加工能力,提升生产种植养殖水平。广东省当地涉农企业应该与所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针对性的企业化生产经营教育培训,使社员掌握标准化种植、规范化养殖、统一化生产经营的质量标准和产品要求。合作社要立足于社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的情况,持续配合企业实施相应的生产、种植、养殖、深加工方案。这样既有利于增强合作社的企业化管理水平和能力,又可以提高大农业产品的等级标准和产品质量。与此同时,合作社要逐步完善自身章程,制定规范化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和标准,逐步契合和达到企业化管理的需要。最后,为持续提升农村经济合作社企业化管理的水平,应该持续改善农村专业合作社企业化管理的状况,形成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增强双方的合作动力。强化双方企业化管理的协同运营能力,促进双方人力物力财力等的科学配置,真正形成合作社和企业双赢的效果。

(二)善借外力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善于借助企业的外部力量,积极借助企业的先进技术改善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区域性业务合作增加规模效益和产品服务的品牌影响力。积极对接所处产业链条的发展流程。吸收工商企业资本下乡以提供更多资金、技术、人才等,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对自身的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要善于借助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一系列政策,如《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结合国家开展的农业职业教育、科学素养提升,财政投入支持、金融保险服务创新、用地政策、人才支撑、数字技术应用等扶持政策,积极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广东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站(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联合广东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多家省内高校、多家报社与培训中心,将会于2020年分类分层培育1万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积极落实《广东省精勤农民培育实施方案》。通过田间课室、网络课堂等,强化广大社员的综合素质。通过这些单位的专家学者等社会支持力量,积极促进农村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广大社员提供产业扶持、政策解读、金融保险与科技指导等领域的服务。广东省政府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产量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等保险责任广、保障水平高的农业保险品种,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风险保障需求。落实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规划方案,相关涉农企业要积极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特色商标,实施标准化生产,增强其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的能力。政府部门应该为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针对性的财政补贴,指导合作社强化风险控制建设,既可以在合作社之间推行横向资金互助,又可以组织金融机构搭建二级资金互助网络,让商业组织为农民资金互助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丰富其资金来源。

(三)精于标准助规范。企业化管理的关键在于标准化加工、规范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化管理涉及方方面面,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政府与行业协会等积极互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所在行业产业、产品服务的先进服务标准作为主要发展方向,积极参考和借鉴国内外的效果标准。企业要和合作社积极协同,帮助合作社健全管理章程与生产经营制度,并结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规范产品的生产经营与销售推广,强化产品标准化水平。惠州广大甜玉米专业合作社依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相关建设标准,印制标准化种植规范发给各位社员,指导和带动他们开展标准化生产,并强化技术培训。结合生产管理不同环节的具体需要为社员培训相应的内容,强化其管理生产技术能力和产品质量意识。统一使用和管理肥料、农药与品种等。严格实施农产品采摘前的质量安检机制,产品实行定价销售与分选定级制度,并注册了“白云前”商标,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地认定,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化管理再上新台阶。实施品牌化战略,品牌化战略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商标注册,积极创建农产品品牌,在不断推广、持续营销过程中增强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辐射度。它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企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制度。以优质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支持和信赖,以高水平的质量检测和持续性的品牌建设塑造标准化程度更高的品牌产品、使品牌传播效应更广泛。有效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理念,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聚焦人民的消费需求和销量。再次,政府部门要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通过股份制合作强化企业化管理。它有利于激发农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增强规范化、机械化生产经营水平与科学种植养殖的能力,将生产成本与生产效率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规避无序竞争与提升组织化、标准化程度,推动农工商、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韶关市政府对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发展统筹规划,如今已经形成了“政府部门主导+龙头企业参与+合作社运营”的模式。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协调当地多家XXX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当地数十家合作社种植的46万亩玉米,从开始收割到收割结束只用了24天时间,通过实施各种激励制度和企业化管理措施,诸多环节井然有序、实现了连收带销的集约化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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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红蕾 单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