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及对策

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及对策

摘要:构建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地区经济与金融业的和谐发展,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内蒙古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面临的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建设健全的法律体系、信用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内蒙古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内蒙古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内蒙古;金融生态环境;优化

1前言

1.1研究背景

当前,内蒙古自治区金融业正稳步发展,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壮大,整体实力和经营效益逐步增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但由于我区金融生态环境底子差、起步较晚,尚未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银行、司法部门、企业为辅的金融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1.2研究意义

当前,虽然全区经济、金融业发展和谐稳定,经济总量、金融业增加值连年上升,产业结构得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也逐步改善。但是金融业仍处于相对滞后的发展状态,存在较多问题,诸如融资结构不合理、民间金融风险系数高、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金融开放度不够等问题。通过分析,寻找适合内蒙古金融业发展的措施,解决难题,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内蒙古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发展现状

2.1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现状

2.1.1全区生产总值稳步上升

201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32.8亿元,同比增长7.7%,占全国生产总值的2.7%,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8个百分点。10年来,我区生产总值虽一直稳步增加,实现了经济稳定发展。

2.1.2产业结构继续优化

2015年,第一产业实现收入为1618.7亿元,同比增长3.0%;第二产业收入为9200.6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收入为7213.5亿元,增长8.1%。全区三次产业比例为9:51:40,这是2005年以来第三产业增加值创下最新高,且第三产业占比连年上升,相信在不久后将超越第二产业,全区以服务行业为主要产业。

2.1.3固定资产投资稳中趋缓

2014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2074.2亿元,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7437.85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370.88亿元。2005年到2013年的九年中固定资产投资逐步上升,到了2014年处于趋缓状态,可能与近年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减少有关。

2.1.4对外贸易平缓增长

2014年,实现经营单位所在地进出口总额145.5632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1.6%。其中,出口总额占63.93548亿美元,进口总额占81.62773亿美元。我区出口总额正在缓慢增加,意味着内蒙的产品正慢慢走向去门,以后有望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出进口总额则处于波浪增速状态中。

2.2内蒙古金融业发展现状

2.2.1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到2015年末,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有4686家,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非金融机构并存的,分工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2.2.2存款增速平稳回升,存款增量创新高

纵观2010年到2015年的变化,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额度逐步增大,创下新高,到2015年其增速也从极速下滑当中缓慢回升。

2.2.3贷款量平稳增加,货币政策调控成效明显

2010年到2015年,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平稳增加,截止2015年底,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7140.7亿元,新增贷款2186.7亿元,同比增长14.7%。

2.2.4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建设初见成效

内蒙古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信用规划和制度、启用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开通了“信用内蒙古”网站。2015年,工商局、社保局、税务局等政府部门陆续加入了社会信用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我区信用体系,相信在政府部门的带领下其他公用事业单位、企业也将加入信用系统。截止2015年末,我区10个区级部门陆续加入了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信用体系,实现了信息交换共享,收录了约160万社会法人、1300万自然人的5000多万条信用信息。与此同时,在示范区带动下,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到2015年末,共为298.8万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197.6万信用户、5000个信用村、1200个信用乡镇。

2.2.5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司法部门定期组织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专治活动,对恶意逃债、隐匿资产等失信行为的个人以及企业加大曝光力度,并与工商、税务、社保等机构进行对接,限制失信人经营、投资、注册公司等。此外,设立了呼和浩特、包头金融仲裁院,填补了我区金融仲裁业务空白。

3优化内蒙古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3.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政府应积极组织协调各领域及不同部门开展优化工作,同时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首先,在机制上政府应协调好银行、企业、司法机构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具体方案,明确政府、司法、银行、企业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其次,区政府在考核各地方政府的工作业绩时,应把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等级作为考核指标,执行赏罚分明的激励制度,促使地方政府更加注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3.2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2.1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应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管制,扩大机构规模,人员数量,规范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使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正规化。同时,应多加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因信息技术不发达,很多农村信用社都还保持原来的规模以及运营机制,需要地方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全面的改革。

3.2.2鼓励发展银行发展为贷款公司

鼓励股份制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设立分支,大力支持“三农三牧”农村金融项目,指导并带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对涉农存贷款投放额度,鼓励其发展为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

3.2.3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脚步,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市场化程度高的金融市场,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3.3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树立多元化的融资理念,使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鼓励各银行对中小企业开放,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投放额度,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为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创造条件。此外,金融部门应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降低门槛,减少贷款难度,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再有,政府应当鼓励新型融资模式的创新,同时在司法上没有明确界定民间融资的法律界限,减少借贷风险。

3.4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1)建立金融生态环境维护机制,避免行政干预。针对行政干预,政府应成立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工作部门,协调司法部和外界的联系,监督司法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金融案件,以避免因行政干预而出现案件执行难的问题。(2)完善法律惩罚机制,减少不良贷款频发。面对逃避银行债务、信用不好的企业及个人,法律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惩戒制度,加强法律透明度。同时司法部门还应降低诉讼费用,提高审理效率,以免有些民众因支付不起昂贵的诉讼费或者案件审理周期过长而放弃走司法裁决,权益得不到保障。(3)及时出台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应加快相关农村金融立法进度,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使农民们有法律意识,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比如,制定区域农村金融“三农”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三农”发展的信贷款比例,确保“三农”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

3.5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

3.5.1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围绕“信用内蒙古”建设,大力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和宣传活动。教育方面,应该把诚信作为课堂的一部分,使学生从小就受诚信教育渲染。宣传方面,通过海报、电视广告、手机等各种渠道宣传诚信,使诚信融入到每个公民的思想道德中。同时,在评比文明旗县城、行业、单位、道德模范、诚信企业的时候把诚信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到评选工作当中,树立一批诚实守信的典型的人和事物,弘扬社会诚信风尚,惩罚没有诚信的商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3.5.2拓宽征信渠道,加大信用覆盖面

积极鼓励地区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等事业单位、企业以及工商局、社保局、税务局、交通运输部门等行政机关加入到区域信用体系当中,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拓宽征信渠道,建立覆盖面更广的个人、企业金融信用系统。把“中小企业金融信用体系”和“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归整地方中小企业金融信息,实现银企双方借贷信息的对称性,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真实性以及方便性。建设农村信用体系,让农牧民意识到信用的重要性。

3.5.3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金融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完善的信用惩罚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者,尤其是对逃废银行债务等有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惩戒手段。除此之外,还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录入系统,树立反面典型,推动全区加速形成重诺守信的良好金融信用文化。

参考文献:

[1]李庶永.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对策研究[J].济南金融,2013(11).

[2]康晓虹.内蒙古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分析及优化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3).

[3]韩润苗.浅分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D].南京:南京审计大学,2013.

作者:居虎虎 单位:内蒙古蒙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