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的经济法立法研究

区域发展的经济法立法研究

【内容摘要】西藏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统筹其区域发展满足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有助于实现其经济协调发展。本文就统筹西藏区域发展做出论述,西藏作为特殊战略地位的地区,如何在经济发展中获得稳定的发展态势。针对西藏发展的条件,分析了西藏发展的有效途径,基于发展趋势进行统筹西藏经济法的立法研究,为实现西藏协调发展提出有效完善的经济法体系,为西藏日后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西藏;区域统筹发展;经济法;立法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要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互动的协调发展模式,以促进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西藏因诸多因素导致其发展能力落后于其他城市。如何运用国家政策实现西藏经济协调、社会全面发展是现阶段需要关注的问题,经济法在西藏发展的过程中能为西藏统筹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经济法的发展对西藏具有非常实用的价值和理论意义。

一、区域经济的含义

区域一词,在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从区域经济学角度来看,区域是由地理条件、发展、历史等因素形成的特定范围,这个范围中包含着经济政治等层面的差异性。而导致这种差异出现的原因,是自然赋存不均匀。当“区域”和“经济”联系在一起就成了区域经济,具体是指在经济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人类经济活动与特定区域相结合。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已经不再单纯地指向经济增长,随着社会进步,“区域发展”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延伸,“区域发展”涵盖了区域经济发展,所以现在地区发展也被称为区域协调发展。

二、统筹西藏区域发展的经济法分析

(一)统筹西藏发展之路。基于西藏的地理环境等因素,未来如何发展是个大问题。从全局来看,当前的发展之路就是要统筹发展,国家和西藏地方政府要依靠市场机制,通过合理发挥各地资源,扶持弱势地区经济,逐渐缩小地区经济发展间的差距,形成统一市场,实现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西藏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调控下,开辟具有西藏特色的经济道路。1.发挥各地优势,合理分工统筹西藏经济发展要有大局思想,建立合理的分工机制,以发挥出其优势,有条件的区域要率先实现现代化经济,再为其他地区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统筹发展的过程中,起到带头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先发展东部地区,之后向中西部逐渐推进是现阶段的发展规划,尽管西部地区呈落后态势,但是换个角度来看,西部更有发展的潜力。西部要充分利用资源上的优势,用资源优势构建经济优势,实现两者之间的转化,用资源优势为全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证。通过东部带领西部,拉动中部经济发展,实现全方位的发展格局。西藏自治区的资源十分富饶,但是在开发上有很大的难度,因为其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只能从别的方向来开发,如旅游业资源、民族文化等,不仅能拉动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还能形成地区特色。2.扶持落后地区我国战略任务的地区矛盾主要是因为经济实力差距过大,为了防止两极分化,要让东部积极带动西部发展,中央政府也要加大对西部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3.形成全国统一市场西藏经济基础薄弱,缺乏物资,各地区的商品在西藏市场中都不存在贸易壁垒问题,正因如此,西藏市场一直发展不起来。国家要加大力度培育西藏市场,每个国家与地区的实际情况都不相同,治理方法通常是因地制宜,这也说明了没有任何方针适用于所有国家。但有一点是公认的,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确实是互补的模式,市场想要发展要依赖于政府才能得以实现,政府在调控市场经济的同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能为市场起到作用的时候要挺身而出,为市场发挥提供环境,保证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

(二)经济法分析。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中必须要遵循的政治原则。在国家领导的带领下,才能实现西藏跨越式的发展。通过社会意见、群众建言等方式发扬民主,既能体现党和国家的英明决策,又能体现群众的智慧,将西藏发展上升到法律层面,充分保障西藏发展的成果,中国经济法是经济运行的法律保证。根据“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先实现东部发展带动西部经济发展,从而增强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20世纪末,我国综合经济实力达到了统筹区域发展的条件,在物质条件完备的情况下,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目标,落实大局思想。在这样的背景下,西藏自治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中央和其他省份的扶持帮助下,西藏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统筹西藏发展的过程中,已经看到了宏观调控的影子,这就说明了法律规范对于统筹发展的重要性。于是经济法诞生了,统筹区域发展也要依靠经济法来实现和调整,但是如何运用经济法来统筹西部发展,还需经过仔细研究才能有可靠的答案。

三、经济法立法研究

国外统筹区域发展,都在立法的保障下,这是发展西藏时需要借鉴的经验。统筹区域发展离不开中央和地方两大主体,因此统筹西藏区域发展必须在两大主体的支持下进行。国家始终认为西藏是国内具有特殊性的地区,在文化、经济、历史等多个方面的发展上都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不同。西藏生产要素低下,逐渐呈下滑趋势,基于此国家采取干预的手段,实行宏观调控来拯救西藏经济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发展实践中来,单纯地依靠西藏来完成这个任务过于艰难,还是需要依靠国家干预来实现西藏自治区的资源优化,进而帮助地区牧民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

(一)《宏观调控法》。西藏的良好发展要得益于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发展和稳定上表现出极度重视的态度,而且西部开发的战略目标与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息息相关。国家内部的团结稳定与中国的国际形象有密切的联系,对于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实力也有重要作用。对此,全党同志必须着眼于国家和政府工作大局,提升自己的认知,加强政治意识,以大局为重,深刻地认识到西藏工作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中央认为西藏这个地区非常特殊,必须在发展上给予强大的政策支持,西藏发展不是地区问题,而是全国性问题,要从全局性的角度来看。然而在国家的扶持下,西藏自治区取得的战绩成果是喜人的,面对这些成果,应该用法律为其加以保障,将其巩固下来,为未来西藏的发展道路奠定基础,同时也为西藏的更高发展趋势增加稳定性和强制性。现下西藏能依靠的只有民族区域自治法,能看出西藏在发展的过程中缺少完善的法律条文保护,更多的是政策层面的支持。在步入法治社会后,长期政策引导下,我国的立法条件趋向成熟,因此,开始着手于西藏立法,其中的《宏观调控法》对于西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1]。经济学的宏观调控内容范围广,经济又是一项不稳定的因素,想要用法律规范经济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但是经济法领域内的宏观调控同以往的宏观调控之间存在共性,以往的宏观调控可以基于《宏观调控法》协调实施,发挥立法协调整合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需要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法规规范系统。尽管这部法案最后被法律议案否决,但是其被经济法学界大力倡导,它的存在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二)《西部开发促进法》。基于《宏观调控法》,《西部开发促进法》对于统筹区域发展也有重要意义,两部法律相比较,《宏观调控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那时《西部开发促进法》是专门调整西部开发的法律。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国家一直使用国务院的意见和政策来实施统筹区域发展,对于现在的发展来说有些牵强,通过立法才能更好地保障西部开发的任务得到实现,保障西部开发各项政策具有稳定性[2]。在这方面,国家已经认识到立法对于战略开发的意义,也在极力促进立法的出台,但是工作进展得一直比较缓慢,还处于制定中的状态。

四、结论

综上所述,西藏特殊的战略地位和地理位置,与中国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问题息息相关。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起到保障西藏发展的作用。经济法制的建立意味着西藏内部与外部的安定和谐统一,对于西藏发展有重要意义。日后希望通过构建完善的西藏区域立法,形成一个和谐的立法体系,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条件,促进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3]。

参考文献:

[1]蒲柯竹,美郎宗贞.西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实证研究[J].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4(04):155-163.

[2]席蒙蒙,陈朴.环境友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西藏生态现代化的三维审视[J].西藏研究,2019(06):135-143.

[3]肖京.新时代的西藏经济发展及其经济法回应[J].西藏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0(01):139-145.

作者:刘淼 单位:西藏大学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