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经济法应用价值

市场经济下经济法应用价值

摘要:在如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在急速发展,同时也在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经济法律体制,尤其是建立经济法对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有着极大的应用价值,但在建立经济法的过程中,同时也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当今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法的应用价值现状,来说明经济法的应用价值,并对于经济法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解决,为确保经济法顺利应用提出一些措施,确保经济法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法;应用价值

在中国进入世界经济市场以后,面临着更强的竞争,同时也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而能否更好地发展,就要看我国对于经济法的完善和应用了,合理运用经济法,才能让市场经济发展有条不紊,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场经济如果想要更加完善,面对国外市场想要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加强完善基本法,这是经济法对市场经济所拥有的实用价值来决定的,如何妥善运用经济法正确管理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法面临的主要问题。

1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法的应用现状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经济一直处于极速发展状态,我国也始终围绕市场经济,不断加强经济法的应用和管理,尤其是经济法的建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助力。一开始,国家初始制定了经济法,形成了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让我国经济市场体制得到了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模式大多数以企业为主,因此,加强相关方面的整合,通过对经济法进行完善和修改,让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也越来越迅速。当今的时代是全球化、经济化的时代,我们的眼光要放长远,不能只顾开阔国内市场,要尽力发展国外市场,只有把目标定位在全球,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而不断完善经济法的目的有很多,如为了使市场经济竞争充满公平性,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平,增强我国市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发掘更广阔的市场。

2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法的应用价值

2.1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效率价值

效率是指在不影响质量的条件下,成本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中效率的主要体现是对于市场经济资源的有效利用。合理地运用经济法,可以对市场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影响,有效加快经济体制的完善。经济体制是包括激励、配置、保险和约束4个方面的经济制度。目前我国不同地区有着多种多样的经济体制,每种经济体制对于这4个方面的侧重点都不尽相同,正因如此,才导致各个地区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法通过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加强经济体制的建设,平衡经济资源的配置,加强了经济体制的效率,节约了资金成本。

2.2维护经济公平价值

公平是市场经济交易的基本法则,也是我国传统的交易观念之一,在我国民商公平与经济公平的含义是相差甚远的,我国民商公平是个人主观意义上的公平,如贫富差距、收入差距、待遇差距等,仅仅只是表示自由,而经济公平是追求全社会的经济交易范围内的公平,经济法直接关注竞争公平介入过程,保证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平,这对于市场经济公平是非常有利的。通过推行经济法可以做到两方面的公平:竞争公平和发展公平。竞争公平取决于经济法的实行力度,要做到竞争平衡首先要做到市场上各个法律地位平衡,我国的法律对于市场上的企业待遇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鉴于此原因,一方面,我国法律应明令禁止在市场竞争中有人借助超越经济势力范围内的手段进行竞争,以便于维护市场的稳定性;另一方面,经济法在对各种现象进行管理时,不应出现不公平的现象。竞争的公平,不仅仅要求竞争过程公平,还要竞争结果公平。要达到竞争结果的公平,还需分配公平。分配公平,就是把资源产生的利益进行公平分配。其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将利益权利义务合理地分配给每一位有功成员。经济法有益于帮助社会上每一位有才而不得志的人才找到自己的机遇,帮助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发展公平对于市场经济中每一家企业都是福音,但我国目前经济法还不完善,做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经济法的公平价值也在新的经济法公平理念中锚定,最近几年,生产的分工越来越明确。工作人员和生产资料的相互结合产生了良好效果,但是同时附加性原则和合作利益法则问题也随之而来,新福利如何分配给工作人员,成了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传统的法律主张自由贸易,国家不参与干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维持的发展公平逐渐被打破,这时国家就有必要动用自己的信息介入贸易市场中完善经济法,承担起贸易之间的调和作用,让单纯的市场经济增长变为国家综合实力增长[1]。

2.3保证市场经济安全

经济安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秩序和经济问题是否能保证经济利益和经济行为的重要标志,传统的贸易关系只发生在民间的合作伙伴之间,合伙人之间需要有很高的专业知识。因此,传统民法与双方当事人地位相同,在平等的基础上寻求协议,并根据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本规则是对当事人的保护,是对个人安全的一种保护。因此传统的贸易规则是为保护交易安全而构成的商法概念。

2.4促进我国经济信息交流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能有效促进引导信息的传递,经济发展与有效信息的传递、经济信息与经济行为的相互作用密不可分,论市场经济经营者的效率与利益这个经济法的制定是经济实体合理合法的前提。它使得经济事务委员会紧密合作,在经济活动领域,经济经营者可以不断地产生经济互动,相互传递信息。特别是经济法传递的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大,能够有效让信息传播到市场各处,信息交流促进中国经济朝着合理、合法良好的方向发展[2]。

3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第一,经济市场受国家直接管理是根据我国现在的经济形势来确定的,是根据最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式的方式制定的。政府通过对市场经济的调研监督制定经济法,通过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加以控制和引导,使我国经济朝着更具有生命力的方向发展。第二,因为我国目前的特色经济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产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法能将我国的特色经济形式保持正轨,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性。第三,我国经济法广泛适用,能根据市场各个部门做出调整,我国经济法综合性非常强,所以它涉及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我们的日常经济生活做出调整,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4经济法实施的措施

4.1国家根据形势继续完善经济法

虽然我国经济法目前对市场经济引领作用明显,但时代是不停变化发展的,现在的经济法不一定能很好地带领未来经济继续发展,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市场的调研工作,时时刻刻监督市场的变化,并根据相关的变化继续完善经济法,避免出现法律漏洞,剔除老旧的条目,加入新的法律,经济法的修改要与当前社会市场经济环境相吻合,才能一直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国家要及时地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和相关的反馈数据来完善经济法,弥补经济法在过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从而避免少数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的情况出现[3]。

4.2全民普及经济法知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法律意识逐渐萌芽,此时此刻应当加强经济法律知识的传播培养,目前很多人仅仅只是注意到经济法的存在,但是并不了解,所以导致很多人走上了歪门邪道,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为自己召来了祸患,也为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普及经济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犯罪,让我国市场经济更加稳定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普及全民的经济法知识,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意识到法律是不可亵渎的,不可以挑战法律底线去做些违法的事情,不可以在市场法律体系下仍然尝试做一些违法的经济活动,参与犯罪行为。能够有效地阻止民众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打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4]。

4.3经济法逐渐向着全球化发展

当今时代是全球化、经济化的时代。我国经济法目前也仅仅适用于我们自己的经济市场,但想要将经济市场国际化,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应当首先向其他国家学习他们的经济市场管理方式,再将其优点融入我国经济法之中,如今我国已是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之一,与其他国家交流的频率也在逐渐变高,这不仅是与其他国家的竞争,同时也是我们的机遇,将极大程度地加速我国经济化的速度,加快完善修改经济法的进程。让经济法能够根据国外的相关法律经验来进行不断调整和改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成为全球其他国家的榜样和模范,向着全球化发展。

4.4继续落实以发展为中心的政策方针

发展是一切的基础,经济法只是为其服务,只有各项经济指标发展上去,经济法才能更好地管辖约束市场经济,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加强市场经济服务水平,让经济发展得更加畅通无阻,更加便利,让我国市场经济更上一层楼。所以一定要继续落实以发展为中心的经济法方针,大力培养经济项目,提高经济发展指标,同时国家要重视发展,积极地落实相关政策,引进相关人才,切实做到经济的良好发展[5]。

5结语

经济法对维持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有着很大的帮助,同时经济法也是我国市场经济正常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如果我国不实行经济法,就没有今天中国的迅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水平肯定会下降非常多。市场经济背景下应用经济法能够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价值,同时维护经济公平,还能够保证市场的经济安全,促进我国经济信息交流,所以说一定要重视经济法在市场应用当中的相关应用价值,确保经济法的实施。虽然现阶段经济法还有一些地方不完善,存在落后于时代等问题,但是随着有关部门的努力,相信经济法能够得到完善和发展,能够在未来起到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张婷.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法的应用价值分析[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12):73.

[2]刘頔.经济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应用价值[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8(12):110-111.

[3]孔德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系统科学应用初探[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9(5):3-5.

[4]卢子娟.“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什么关?怎么关: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7):121-123.

[5]朱孝红.我国法律本土化进程中价值问题的伦理思考.西南交通大学,2014(4):27-28.

作者:谢秀齐 单位:广东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