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与城市智能公共交通供给方式

公共经济学与城市智能公共交通供给方式

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发展迅速,人口流动量越来越大,交通拥挤的现象屡见不鲜,汽车数量的剧增也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公共交通是人们出行的主要方式,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智能公共交通具有非排除性和非竞争性两大公共物品属性,因此,要想解决交通问题,有必要从公共经济学的视角来分析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给方式。

关键词:公共经济学;智能城市公共交通;供给方式

一、公共经济学在城市智能公共交通的理论界定

城市智能公共交通具有外部效应、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情况。外部效应是指企业或个人的生产活动给他人所带来的影响,正的外部效益是指企业或个人的生产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且受益者无需花费代价,负的外部效益是指企业或个人的生产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且造成这种损失的生产活动者没有承担这种损失。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固有的弊端,在调节资源分配的情况无法避免出现的市场不正常运行情况。政府失灵是指政府过多或过少地干预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所导致的价格不能正常地反映其真实的价值,原因有官僚主义、对信息错误的判断、频繁的政策变换等。

二、公共经济学视角下城市智能公共交通供给方式的分析

为了保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所发挥的效用,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应高于GDP的3%到5%,然而我国却不到GDP的1%,且我国公共交通占城市总交通的比例不到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同时,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政府监管机制的缺失、政府的投资决策不当。从公共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我国公共交通存在着负外部效应,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汽车剧增造成了交通堵塞,城市道路的减少使得交通事故频发,负外部效应显著。德国和法国两国有着优秀的城市公共交通供给方式,下面对其进行分析,为优化我国公共交通供给方式提供借鉴。

(一)德国的智能公共交通供给模式

德国将一定政府职能转移给专业的社会机构进行管理,设立了公共交通联合会,协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根据当地的地况、人口量、交通需求等方面的调查,来制定详细的城市交通规划方案,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成本、盈利或亏损情况进行核算和调查,来决定是否政府发放补贴,针对票价,检验是否符合公益性要求,有效解决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问题。此外,德国政府重视公共交通的统一管理,大力推行“一票制”,给乘客带来实惠,也提高了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二)法国的智能公共交通供给模式

在特许经营制度上,法国制定法律保护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根据出现的问题不断调整法律,适应新情况。针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政府采取一定的补贴措施,根据实际线路、运营情况、利润亏损制定不同的补贴等级,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尽管企业获得了特许经营权,但城市公共交通设备归政府所有,政府要对企业进行监督,若企业不能按质按量地为市民提供交通服务,政府可以单方面解除条约,此外,政府对于票价具有绝对的干预权,以保障市民的利益。

三、智能公交系统

结合当下城市公共交通的实际情况,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人性化地设计理念,构造一套精密、复杂、庞大的公交车联网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为公共交通运营体系提供可视化管理服务,为公众出行提供便捷、安全的有力保障。车载监控系统通过车载DVR主机、摄像机、拾音器、紧急报警按钮,进行视音频和GPS信息采集、存储,并通过DVR主机内置无线模块传输至中心管理系统;车载调度系统通过公交智能调度屏实现公交调度功能,并可以扩展连接车内外喇叭、公交刷卡器、手麦、LED信息屏、媒体屏。通过将原有的GPS的定位系统、公交报站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公交刷卡系统、媒体系统集成为同一套系统。可以统一上传采集数据或下载更新数据,便与中心集中管理,生成运营统计报表。传输网络包含无线移动通信传输链路和固网专线传输链路两部分,通信基站接收到来自前端公交车的数据信息之后,经网关送入固网专线,供监控中心使用。中心管理系统是本系统核心所在,是执行日常监控、公交调度、应急指挥的场所。通过无线网络实现控制车载前端系统,实现视音频监控、GPS定位、车辆线路管理、车辆调度、语音对讲、报警处理等功能,进行上传数据存储、汇总,生成后台管理报表,实现车辆维修管理、线路运营管理等功能。

四、我国城市智能公共交通供给方式的改进

(一)明确政府的职责

不论采取哪一种供给模式,政府都要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高效的监管部门,对参与公共交通运营的企业实行监督,切实实行政府的责任。对于车辆和基础设施,要定期开展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更新陈旧设备;对于上岗人员做好培训和考核,保证交通的安全质量;对于路线,要进行合理规划,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对准入企业,要严加审核企业的经营资质,择优发放准入资格证。

(二)推进城市智能公共交通法制化建设

城市智能公共交通行业从业的人员数量大,参与的企业多,要对其职责进行管理,当务之急是推进公共交通法制化建设。通过法制,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企业准入的市场细则,从业人员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公共交通票价形成的机制等。明确各方细则,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助于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给方式。

(三)引入多元化主体

国有企业大多愿意参与城市智能公共交通建设,但若大多数国有企业进入,容易导致国企过于依赖政府补贴而导致效率低下的情形,因此,有必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元化主体。缺乏市场竞争机制的激励,供给方式无法得到改善,没有减少成本、提高效率的压力。引入多元化主体,明确市场准入机制,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经验表明,多元化主体的城市智能公共交通运营机制,也可以有效治理负外部效应。

五、总结

智能公共交通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当前交通拥堵状况严重的情况下,要着重研究城市的智能公共交通供给方式,以达到供求平衡,改善交通问题,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晴.公共经济学视角下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研究[A].荆楚学术2016年第7期(总第八期)[C],2017:3.

[2]冯波.公共经济学视角下城市公共交通供给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4.

作者:郑竟放 单位:河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