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行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思考

基层人行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思考

建立基层人行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是加强财务管理,防范系统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现结合基层人行实际情况对建立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作以下思考,并提出建议措施。

一、基层人行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现状

近年来,基层人行加强了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了预算管理各部门、各岗位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健全了内控制度,切实防范资金支付中的操作风险,紧紧围绕财务活动的重点环节,构建贯穿财务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的财务风险长效机制,通过查、防、控三项举措,达到加强财务管理事前审批、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

二、基层人行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前审批不够优化

目前,基层人行未根据会计、内审、检查、监督发现的财务预算等问题分类进行风险审批管理,未明晰风险等级审批管理的内容。例如:有的差旅费、用印事前审批单要素不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出现接待非缺公函、专项费用的拨补漏审批人签字等问题。有的基层人行未制定费用审批各环节的相关详细规定,审批程序不规范,费用审批手续尚存遗漏。

(二)事中控制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人行监督内容重点不明确,对大额、敏感性财务支出关注度不够,对财务核算资金风险的识别不足,监督方式单一,主要表现为“四个不足”:一是对大额支出额度的监督不足,如大额支出未按权限进行审批、出现漏审批签字等情况;二是对敏感支出监督不足,出现有的津补贴、“三公经费”和福利费列支不够规范、公用经费挤占人员经费等情况;三是对暂收暂付款的监督不足,出现上级拨下级专项资金留有余额、房租收入有遗漏、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情况;四是对其他问题的监督不足,如行政经费、工会经费超预算、会议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及时、印章口令保管不严格等情况。

(三)事后检查不够规范

目前,基层人行会计财务现场检查辅导不足,基层人行财务检查标准化手册未得到有效运用。上级行相关部门、基层人行对财务管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不够。有的基层人行一直沿用上级行下发的制度规定,并未依照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财务检查标准化手册。加之手册的可操作性不强,监督检查人员素质不一,事后监督规范性有待提升。

(四)整改落实有待提升

目前,基层人行未完全建立整改核销台账和财务检查台账,销账式检查台账在实际工作中未广泛运用。有的基层人行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表面“指哪改哪”,实则治标不治本,敷衍应付,草草了事,造成了“老问题常谈”、屡查屡犯的现象发生。

三、建立基层人行财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事前审批制度,实行弹性审批机制

事前审批制度的建立,是直接关系到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质量的提升的重要途径。通过事前审核对政策的把握,制度流程的洞察,以及敏感的职业判断力,来提升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确保财务风险系数降至最低。基层人行应根据会计、内审、事后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巡视、审计、检查、监督等发现的财务问题数量和性质划分相应的风险管理审批等级,再根据不同等级采取相应预算审批措施,并按年度进行风险管理审批等级动态调整。严格实施对审批管理的“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对一级风险的审批管理。对问题很少,内控较强,管理较好的大多数基层人行预算支出不审批,并以此作为常态。二是加强对二级风险的审批管理。对问题性质和数量一般,风险和管理适中的少数基层人行实行大额支出在20,000元(含)以上资金支付审批标准。三是加强对三级风险审批的管理。对问题性质严重,数量较多,风险较高,存在管理漏洞的极少数基层人行实行大额支出5,000元(含)以上资金支付审批标准。四是加强对四级风险的审批管理。对从严监督和问题整改后存在问题仍然较多,性质严重,风险较高的基层人行进行现场凭证审核报账。

(二)采用事中控制方式,建立实时监督机制

加强财务管理的事中控制工作,提升监督管理的敏感度和实时性,是有效控制财务风险的重要途径。因此,基层人行需要建立财务支出监督管理机制,关注大额、敏感性财务支出,对辖区单位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实时进行识别、校正和监督,规范财务核算,及时发现问题,防范资金风险。一是严格实施监督工作中的“四个加强”,即:加强大额支出额度的监督,明确大额支出额度强化监督;加强对敏感支出的监督,对津补贴、“三公经费”、福利费、公用经费支出—其他支出进行监督;加强暂收暂付款的监督,对财务周转金、结转结余资金、地方政府补助资金、房租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进行监督;加强对其他问题的监督,即对预算执行、会议费、和差旅费报销报、印章口令保管等进行监督。二是丰富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首先,采取实时监督方式,并明确责任分工,检查全部大额和敏感等支出,实现机构和业务监督全覆盖,保证监督范围不留死角。其次,以财务综合管理系统远程检查为主要手段,关注问题和风险,查阅序时账,必要时可以电话询问或调取相关凭证扫描件,对监督检查过程和内容形成登记簿。再次,对监督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发现的一般问题,采取口头警告、管理提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由纪委等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最后,在提高监督效率的同时,有效利用巡视、事后监督、审计、纪检监察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保证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并将监督结果纳入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

(三)规范事后检查,加强财务检查标准化手册的应用

基层人行应及时制定《财务检查标准化手册),明确检查流程、内容及相关依据,运用该手册对货币资金及重要物品、内部控制、账务组织及账务处理、公务活动支出、“五项禁止”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于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要建立风险档案,从中吸取教训,以避免同类风险的再次发生;对于正在发生的损失,应及时谨慎处置;对于未发生的、即将发生的进一步全面规范检查,防范以未然。基层人行要对照手册定期、不定期对各个事项进行自查自纠,将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在上级行检查之前,真正起到防微杜渐、令行禁止的作用。

(四)紧盯整改落实,建立两个台账,推动台账应用

以整改促规范,推动基层行夯实各项财务工作。针对上级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基层人行应逐条对照制定整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研究,从根源上、制度上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办法。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避免“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善于总结工作成果,及时调整工作漏洞,从根本上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力求减少“屡查屡现”问题。建立两个“台账”,切实落实整改。一是建立整改核销台账,针对接受业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查根源、找对策、抓整改,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口头提醒、管理提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建立财务检查台账,将历年财务检查(上级行检查以及自查)时间、内容、发现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登记在册,整改通知下发后,基层人行应根据整改通知要求不断整改、提高,并将已经整改事项在《历年财务检查台账》中标注销账,从而做到整改事项一件一件对标、一项一项落实,完成一个,销账一个,彻底解决屡查不改的问题,从而达到规范财务管理,提升监督效果,防范财务风险的长远目的。

作者:谢晓燕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通海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