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网络教育方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网络教育方法

在党的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新时代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大学生正处于“三观”的形成期,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可以培养其国家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然而,随着互联网等新传播技术的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教育受到网络思潮的冲击,带来价值观减损,其预期效果与大学生行为导向实际效果发生偏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直面网络时代背景,探寻网络教育方法,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机制,使大学生们成为“能担当民族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现状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生中的认知作了各种调查,约90%的大学生能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约36%的大学生能熟悉掌握其内容。知晓率最高的价值观是国家价值层面的,约80%;而公民道德层面的“敬业、友善”则知晓率最低,约30%。沈壮海(2017)的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很高,不太认同及不认同的仅为3%。有40%的大学生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意义重大。从价值层面来看,大学生对国家发展层面的价值体系认同度最高。这就意味着,大部分大学生都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多体现为国家和社会的要求,而非公民个人道德素养要求。在行为规范层次上,陶韶菁(2015)的数据显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规范自己日常行为的大学生比例仅为23%。而且,邢鹏飞(2018)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在接受度上,国家层面的单个价值观明显高行公民个人道德层面,但个人道德层面的践行率显著高于国家社会层面的践行率,“诚信、敬业”等单个价值观的得分较之“爱国”等遥遥领先。在就认知获得途径进行调查时,邢鹏飞(2018)的调查数据显示,71%的学生通过网络媒体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是思想政治课课堂(52%)和报刊杂志(48%)。可见,网络宣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网络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预期的冲击

从数据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尽管广为宣传,且大学生中已获得了大面积的情感认同,在在大学生的践行方面效果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目前高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方面,没有占领网络宣传的阵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教育受到网络思潮的冲击,带来价值观减损,从而使其预期效果与大学生行为导向实际效果发生偏差。

(一)价值观震荡带来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强化与自我认知的迷失

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下,大学生们的生活环境相对简单,无论是社会媒体还是课堂教学,其内容与道德评判标准具有高度的统一性,认知与行为之间较易达成统一。而在网络时代,人际交往改“面对面”模式为“点对点”模式,突破了时空障碍,大学生们与来自不同阶层、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文化观念的人互动,经常身处不同的价值观、道德观、人生观的震荡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一方面,他们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更加强调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权,重视对社会现象的自我判断,淡化传统习俗和社会舆论作为行为评判标准的力度,个体意识得以快速膨胀;另一方面,个性的过度解放也会造成自我迷失。过分推崇自我利益优先、见利忘义,在面对复杂的多样化信息时,慢慢地就会沉浸于信息浪潮,罔顾社会价值尺度评判标准,导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的理想、责任等崇高品质的消逝。

(二)价值观减损带来社会主流价值导向与学生行为指向的偏差

随着社会开放化程度的提高,多元文化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当口对大学生的道德观与价值观的形成极具冲击力,他们不再拘泥于古老的道德传统,转而追逐更具个性的新思潮和流行的行为方式;对自我、对他人道德行为的评价显得更为宽容和中性。网络文化冲突带来对主流价值观影响力的减损,极易在青年学子诱生基于道德放纵而产生的“价值相对主义”,引发道德问题的“非道德化”和政治问题“非政治化”的倾向,致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念无法自然在学生中自然认同,行为间产生偏差。

(三)“说教式”课堂教学法带来的学习潜能弱化与心理抵触增大

课堂教学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传统的课堂教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呈现方式是课堂讲授、各种讲座报告、学习资料等读本。在这个过程中,“言语模式主导了相互传递信息的方式”,“视觉”、“触觉”等信息技术模式被忽视,体验式学习的潜能基本未能得以激发。心理学研究表明,人接受知识主要是靠视觉和听觉,分别占比83%和11%,故“视听”同行对人的“无意识”熏陶效果最好。但传统课堂教育方式以“讲”和“灌”为主,学生以“听”和“忘”为主,从心底对说教式的课堂教学模式及内容产生抵触,并没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讲授从“有意识”向“无意识”过渡,未能使学生们达到“主体对客体不自觉认识的统一”,自然也无法对学生的行为产生影响。

三、探寻网络教育方法,内化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网络情境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直面开放媒体即时性、全域性、信息无限性的特点,如果不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与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整合,改变“说教严重、亲和力欠缺;互动不多、沟通力不强;形式僵化、针对性不显”等问题,就很难解决社会期待与学生成长需求之间的矛盾。

(一)介入自媒体设置讨论议题,形成正能量效应场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两个媒体场的斗争中,已往的“高位引领式”传播方式早已让位于自媒体“网络即时互动式”传播方式。每个人都可以借助网络率性地信息,既体现了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民主性,又大大削弱了社会共识的达成能力,大学生的价值观会因某个特定事件、特定时期自媒体的表述而产生漂移,使价值观异化现象更为突出。提出要创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就是要凝聚网民的精神共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推行创造积极的网络条件。从我国思想政治工作历史经验来看,对价值观的正面宣传是必要且成效显著的。高校应当积极主动地介入自媒体,设置和引导讨论社会热点议题,宣传身边模范大学生的先进事迹,反映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做到正能量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全覆盖,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大学生的文化自信心和国家荣誉感。

(二)打造校园微博圈,增加师生互动

校园微博圈是由学校、教师、学生相互关注,具有鲜明院校特色的公共社交平台。校园微博圈包括校院官方微博、学生社团微博、名师工作室微博等。微博圈的主要功能集中于价值引导、信息传递、动态收集和交流答疑。校院官方微博通常用于各种规范性文件和通知公告,主要用于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适时工作动态,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展示校院各项教学科研和学生培养活动,展示正面形象,答疑与交流功能相对较弱。学生社团微博和名师微博则更容易以“专业范”引进学生的关注,在这两个微博上正面引导信息,树立人物或事例典型会更具感染力,进而引进学生的共鸣,达成观点上的共识。

(三)构筑师生信息交互平台,改变沟通形式

师生信息交互平台,指QQ群、微信群、BBS论坛、电子邮箱、网络视频工具等各类在线信息交互工具,引导青年学生在线学习与交流。信息交互平台上的交流可以是教师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也可以是教师与学生之间。比如,校园BBS论坛通常被称为“灌水区”,学生有些什么想法、什么困惑通常都喜欢在BBS论坛上,这里又被称为“苗头发现集中区”。高校通过鼓励和引导学生用网络进行在线实时交流,或者论坛浏览和答疑,可以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一旦发现学生思想状态的不稳定因素,管理者可以及时准确地把握学生状态并进行疏导,切实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及安全。此外,信息交互平台上的网络敏感信息的传播依托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快捷性和链接性,很容易在大学生中形成群体效应,为了防范群体效应的发生,在学生中培育“意见领袖”是非常有效的手段。“意见领袖”的一句话往往比教师在课堂上苦口婆心的说教更易引起学生的共鸣,故而,对信息交互平台上信息的筛选和引导需要花费高校学生工作者更多的心力。

(四)强化网络课堂专题教学效果,增加课程亲和力

传统教育模式下,教师是教育的核心,垄断了绝大多数的信息资源,处于教育的主导地位。而网络情境下,一方面,教师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信息落差在减少,教师权威被削弱;另一方面,网络的包容性、平等性、自主性激发了学生的探索热情,学生学会了质疑教育者的灌输,他们更愿意根据自己的判断自主选择感兴趣的内容,支持自己认同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这种外部环境改变带来的压力迫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们反思意向灌输式教育方法的有效性。为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学效果达到预期,思政工作者们务必将课堂教学内容与现代教育技术有机整合,生产具有示范效应的核心课程教学多媒体课件,以丰富、趣味的内容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具体而言,借鉴影视产品的精细生产工艺,运用专业化信息技术,将编剧(专题教学目标确定)-导演(支撑资料收集与分析)-摄影(资料剪辑与取舍)-后期制作(讲义课件制作)等环节一条龙:收集教学基础参考资料,集思广益,编订符合时代精神的“集成教材”———倡导教研室集中备课,制作反映社会时政的“精细讲义”———动员高校优秀思政教师“共享共修课件”,必要时针对某专题进行网络宣讲。价值观的形成是人自身发展的逻辑所致,也是人对自身认知由浅薄走向成熟的结果。价值观教育方法的选择应立足于学生的自我认知与社会认知,以“四个自信”培育为重点,将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体现高等教育的意识形态性、方向性和理想性。网络情境下的价值观教育方法,更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们应将视野从课程教育向文化认同转换,变静态的课堂教育为动态的“生态文化”情景教育,强调教师、学生、课堂和环境的四结合,为价值观教育创造一个长效的影响机制。

作者:段辉艳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