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安排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环保工作安排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环保工作安排

环保工作安排范文1

一、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齐抓共管,努力构筑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按照《环保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我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环保法》作为关系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从而形成了环保执法的强大合力,逐步建立健全了由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污染单位承担治理责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舆论有效监督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近年来,镇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年初都召开环保会议进行部,并针对全镇重点镇域水、大气、生态环境状况,召开了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我镇水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全镇生态环境等内容。确定了我镇的环保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在全镇形成了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宣传,逐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对环保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动和监督的作用。我镇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生态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并结合“6.5”世界环境日、“五五”普法、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通了环境违法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对环保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全面广泛深入的宣传,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三)坚持总量控制与依法治理并重,扎实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立了以整治非煤矿山违法排污为重点,以加快治污项目建设为保障,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监管为基础,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监督服务为依托、环境统计为基础的污染物减排推进机制。对全镇9家采石场进行经常性的环境监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2、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结构减排。近年来,我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主动介入项目的前期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以及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严禁“十五小”、“新五小”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入驻我镇辖区内,不引进污染大的工业企业,确实保护全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受污染。今年,24按照《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污染严重项目落户及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取缔一家无任何证照而正准备建设的轮胎炼油厂。该厂主人正在准备建设,还未购买任何机器设备,也未投入生产,还处在准备阶段,就被镇环保所及时劝止,并未造成污染。同时又对泽培忠、朱琼慧无任何证照的“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发出了停产通知书。并于9月5日联合派出所、安检站、工商所和镇环保所对该厂正式下发了限期关停决定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进行限期关停的决定》(马政发[]24号)。

(四)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攻坚破难,举全力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 、保护生态环境,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在生态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安排专人看护苍鹭,并与镇环保所签定责任书,具体细化看护人的各项职责。以更好的保护苍鹭,维护生态平衡。

、饮用水源保护坚强有力。把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五里箐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范围为整个水库区及周边2.5公里范围内。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保护区内严禁放牧、开垦荒地和乱砍乱伐。对疏林地进行补植补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做好非煤矿山的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召开非煤矿山负责人会议,签定污染防治责任书,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污染问题将追究到人。要求企业主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做到环保优先,对采石场采石后的弃土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覆盖率。

4、“环评”执行率大幅提高。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台帐,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评”制度。对全镇非煤矿山的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5、镇区污染综合整治取得进展。抓好建成区烟尘(油烟)控制。督促商住楼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明确商业用房功能定位,把好项目入驻关。并且严格管理,要求新建的饮食服务项目选址一律符合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严肃查处各类超标排放烟尘和油烟案件,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确实抓好节能减排。

6、依法行政,解决环境纠纷。9月5日中和村农户舒培生反映自己水井因房后秦万群养獭兔受到污染,经县环保局和镇环保所于9月7日实地勘察后,建议在中和村舒培生家附近就近选取两口井和舒培生家水井共3口井,由县疾控中心取3口井水水样去化验,进行对比。化验结果显示3个水样的总大肠杆菌和耐热大肠菌均超标,因舒培生家的水井地点处于低洼地段,距离养殖户较近,污染相对严重,就此镇环保所对两家给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獭兔养殖户秦万群家于10月30日前必须加大污水粪便收集池,并禁止渗漏到舒培生家房后。粪便必须及时清理出村,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二是污水粪便如果不及时清理,出现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就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三是望双方今后能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两家对此意见非常满意,达成了共识,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又处理了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由于炼制桉油引起的纠纷一起,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环境安全。

(五)结合实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实效

我镇在生态环境逐渐好转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新重点,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项目,使曲靖市首个农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户我镇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共投资98.5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环保资金60万元,地方自筹38.5万元,地方自筹包含农民投工投劳折价,该项目于2月18日开工,4月30按质按量顺利竣工,并于8月15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的验收。项目所建设的垃圾池、沤肥池、公厕等都非常符合农村实际,对改善农村脏乱差得环境面貌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农民的喜爱和好评。在此基础上,按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申报鲁石村委会为市级生态村,申报材料已通过评审。

(六)抓好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断面是牛栏江支流马龙河的重要出境断面。近年来,随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深入,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环保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水环境监管。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会议要求:工程沿线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对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紧密配合,协调推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治污环保工作,要把治污环保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水源水质优于ⅲ类,确保满足滇池补水工程要求,确保满足工程近远期环境效益及供水目标的全面实现。为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省环保厅决定在建立曲靖市首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全面掌控各方面水质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快速处置,确保出境断面水质。为此我镇积极配合做好了选址、购地、购房和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现自动监测站建设即将完工,今年年就可投入使用。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入手,畅通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自身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严格督促落实,认真加以整改。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加大对环保队伍的廉政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减排任务艰巨。由于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污染治理的水平;二是对低碳经济的概念认识不清,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推进缓慢。三是农村环境保护缺乏有力抓手,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脏、乱、差”情况突出;四是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有限,饮用水安全隐患一定上程度仍然存在;五是环保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环保体制机制不顺,人员、编制未落实,已严重影响环保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20__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控制标准

(四)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村建设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经济手段促进污染治理步伐。

(六)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环保知识宣传

环保工作安排范文2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对产废单位的监督管理,拓宽管理范围,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1、针对20__年开展的固废、危废申报工作,深入企业进一步核实固废、危废的产生数量、种类及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措施:实行动态申报制度,对产废大户实行变更申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企业主动申报与监督管理相统一。

2、对产废单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措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网上申请联单制度,从日常监督和转移联单入手,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要求各产废单位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重点产危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产废单位提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计划。

3、在继续确保医疗废物100处置率的前提下,采用医疗废物专用联单收集运输危险废物。以实验室废液、感光材料废物为重点,在全市大专院校、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感光材料废物综合利用、实验室废液的无害化集中处置工作。

措施:加强对产废和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协议的监督工作,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处置,严格转移联单制度。

4、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工作。

措施:帮助企业拓宽固废利用渠道,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信息交换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对小型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实行集中规范化管理。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落实,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现场监督,实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处置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处置企业进行合理布局,控制处置企业数量,避免重复建设,促进处置企业合理竞争,长远发展。同时,在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成后,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小型企业实行园区化统一集中管理。对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单位设立危险废物标识。

2、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加大查处力度。

措施:对存有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实行限期处置和强制处置相结合,对本市能够处置的就地处置,无法处置的转移到外地处置。

(三)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进口废物初审工。

措施:对办理许可证、进口废物的单位实行现场踏查,深入企业了解,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四)加快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1、在06年初,积极引资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

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利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的建成,积极引入固体废物利用新技术。

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措施: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放射性管理工作培训,组织落实培训内容。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保证条例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对新增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新增放射源的建档工作,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放射源编码和数据库,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工作。

(三)、加强在用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用源单位每季度报一次安全管理现状,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用放射源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要求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按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并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

(四)、加强废弃放射源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严格执行废弃放射源安全贮存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废弃放射源施行强制收贮。

(五)、加强电磁辐射监督管理工作。

措施:完善申报登记制度,对辖区内电磁辐射污染源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三、提高固废、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污染事故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高标准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认真听取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完成答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报的办理工作;

环保工作安排范文3

一、确定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有船乡镇、水运企业和船舶所有(经营)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突出的问题,建立水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范围

首先,突出了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六月中旬以来,全市集中力量对有非客运船舶载客的通航水域和封闭水域进行认真排查,对无证船和农用船载客的采取没收和拆解的行政处罚手段进行打击。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实施安全检查渡口216处,客渡船542艘,危险品船舶9艘,其它各类运输船舶3700余艘,下达违法通知和隐患整改通知120余份,消除隐患75处,取缔无证载客小船和非法载客农用船42艘,拆解无证载客船舶10艘,规范和改造载客小船15艘,工作效果明显。

其次是组织比较严密。安排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已经完成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自查自改阶段,7月中旬前主要完成有船乡镇、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具体方案的制定以及全面治理事故隐患的启动。督查检查阶段,目前已经对全市各县(市)区所辖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初步督查。

三、初步建立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危险源的基本台帐

1、船舶碰撞桥梁事故的可能发生。经排查,蒸水河5座桥、耒河2座铁路桥以及茶山坳1座公路桥,由于近年来水运业的发展,船舶吨位增大以及该段水域通航密度的增加,可能发生船舶碰撞桥梁,造成桥梁坍塌、船舶翻沉的重大事故。

2、航电枢纽存在安全隐患,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耒阳市耒中水电站,发电尾水形成横流,严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耒阳市遥田水电站,停泊区安全设施配置不齐,靠近停泊区建房,且下游淤塞,衡南白渔塘水电站未按规定设置停泊区,可能造成船舶搁浅和碰撞事故的发生。

3、部分渔船非法载客和个别对江渡船超载可能发生沉船亡人事故。市区东洲岛水域部分渔船非法载客以及东洲渡船超载载市民到南面洲头游泳,可能造成沉船或溺水死亡事故。

4、无证农用船舶非法载客现象普遍存在,危及人民财产安全。据统计,*县大安乡下车渡口,船舶破烂未改造更新,渡工无证未培训,危及过渡人员安全;衡东草市、杨林等13个乡镇有120艘无证小船和农用船非法载客,57艘短途运输船舶非法营运,严重危及人命财产安全;耒阳大市、黄市等9个乡镇30余艘无证小船非法载客和渡运学生,严重危及学生生命安全,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衡南栗江、江口、松江水域“三无”短途运输船舶非法营运,栗江镇50余艘农用船和无证小船非法载客,衡山长江、贺家、萱洲水域通过整治仍有7艘非客运船非法载客。常宁烟洲、荫田、柏坊水域有7艘无证船舶非法载客、赶集船超载严重,可能发生沉船亡人事故。

四、几点建议

1、加强督查,以引起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对水上安全隐患实施综合整治。

环保工作安排范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市“*”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扎实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单位能耗明显降低,环境资源保护明显加强。但总体而言,我市节能降耗、治污减排、环境保护、资源开采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市资源相对紧缺,全市原煤保有储量约1亿吨,年开采原煤约130万吨,煤矿年开采能力已接近资源量的承载极限,且受多种因素制约,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全市GDP达214.27亿元,万元GDP综合能耗2.56吨标准煤,总耗能量463万多吨标准煤,煤炭需求缺口逐年加大;*年全市企业用电量38.5亿千瓦时,全市完成发电总量33.93亿千瓦时,用发电仍不平衡;全市工业与生活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1.69万吨,比上年增加6.9%,二氧化硫总排放量5.58吨,比上年增加3.9%,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仍未得到根本转变。一些地方没有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生态环境盲目乐观,危机意识不强,忽视资源保护;有的资源开发不合理,导致山体植被破坏严重,使环境更加恶劣。如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出现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的状况,经济也不可能保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看到,我市在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七大从战略高度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节能环保水平。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㈠工作目标

坚持节约优先发展战略,按照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原则,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企业的节能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到“*”期末,全市单位GDP能耗(以*年可比价计算)比“十五”期末降低25%。初步建立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自觉节能机制。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强化工业节能减排。抓好钢铁、光伏、电力、建材、纺织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超过3000吨标准煤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树立一批节能示范项目和企业。着力加强对新钢公司等13家重点用能企业、19家市重点监控企业、9家县(区)重点监控企业节能目标管理和节能监察,尤其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江西二化等3家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企业,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帮促企业加快节能技改步伐,确保实现“*”期间节能目标。二是推进建筑节能。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力度,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在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大对现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力度,重点是墙体节能系统、门窗、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的综合节能改造,着力提高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会场、办公楼等公用建筑整体用能效率。各地要尽快制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时间表,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把“禁实”工作推广到乡镇。三是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速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节能体系建设。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业效率,降低燃料消耗。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现城市交通快速便捷联系,加快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综合交通体系。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及船舶,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推广小排量节油汽车。严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严禁报废汽车违规过户、销户、无证回收、改装上路,禁止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承揽运输业务。四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减排。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住宅中大力推广使用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减少普通白炽灯的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切实提高高效节能灯的使用比例。五是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积极推广农村安全供水系统,加大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和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六是推动政府机关节能。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办公设备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严格控制公共场所室内空调温度,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2、着力构建节能减排型产业体系。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40号)文件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数量扩张带动向优化升级带动转变。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由资源主导型向创新主导型转变和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把发展服务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二是大力调整工业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产业,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升工业增长质量,优化工业结构和用能结构,鼓励企业通过挖潜增效和技术改造等措施,提高节能水平。注重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水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三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快节能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企业依托科研单位大力开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和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广应用适合我市产业特点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大力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工作。

3、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一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期间我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要求降低25%。要把节能指标分解到各地和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各地也要与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要严格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从今年开始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对超额完成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强化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各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在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管理节能上狠下功夫,完善用能管理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企业的能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三是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或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

㈢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节能减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节能减排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节能减排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办法,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并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三、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着力点,切实加强资源开发工作

㈠工作目标

矿产资源开发坚持“规划引导、政策激励、项目突破、市场运作、上下联动、有序管理”的方针,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严格限制原矿输出,逐步减少初级产品输出,在延长产业链、开发终端高附加值产品上下功夫,到2010年形成一批特色产业,构建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做到不裸山、不乱挖乱采,坚持依法和科学合理采伐,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强化“三防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大力培育资源节约型和综合利用型企业,提高科技兴林水平,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城市绿化率达到40%以上。

㈡主要工作措施

1、实行部门管理,进行有计划审批。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各级政府要对资源开发进行开采规划,要划定开采范围、开采规模,统一有序进行开采,非规划区内不得开采。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维护本行政区域内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对资源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采矿、采砂、采石、采土、砍伐树木和破坏植被与城市绿线。凡涉及林地征、占用和林木砍伐的,按照《森林法》和《森林条例》的规定,必须先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矿产资源和山体开挖开采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以外的其他矿产(不包括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矿区范围跨县(区)行政区域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由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产资源为: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山体开采;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不得越界、越层开采;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选择科学合理的采矿方法;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采、选主要矿产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进行综合回收,对暂不能回收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要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采矿权人应当接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国家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规模经营、重点保护的原则。保护性开采矿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省下达的年度开采总量控制组织生产,不得超总量控制指标生产,不得将开采总量指标转让给他人,不得向非指定的收购单位销售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运输、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和无计划开采凭证的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保护性开采矿种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

第二,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树木、丛林、移动植被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现有的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河流、湖泊、水塘、湿地、山体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和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属于城市绿线。城市绿线内所有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有关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规定和已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在城市绿线的控制线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设施的,应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论证,落实补救措施,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城市规划区之外林业资源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乱砍滥伐森林、乱采滥挖珍稀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要坚持并完善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木竹,对无证采伐、非法运输、无证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竹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加强对大树移植的管理,严格控制大树运输出市。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林地利用总量控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采矿产资源等,应当尽可能少占林地,确需征收、征用的,必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实行办证收费,依法进行开发。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开采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登记,领取许可证后方能开挖开采。开挖开采权的出让,必须严格按照颁发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擅自与他人或机构签订资源开挖开采合同及其他开采权出让行为。开挖开采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取得,依法取得的开挖开采权经批准可以依法转让、抵押。开采资源,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开采权价款和开采权使用费、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各项税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实行采后复垦,维护绿色环境。资源开采必须按照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森林保护、项目用地、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坚持“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开采、谁复垦”的原则,明确治理责任,保证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新建和已建矿山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开采的单位和个人有复垦的义务和责任。开采完成后,开采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复垦,开露的山体要复土种草植树、恢复绿貌。采伐的树木要复种、复栽,尽快还林。对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不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延续、变更手续。

㈢加大资源开发工作的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的资源保护负总责,把资源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国土和林业部门作为资源开发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本区域内资源保护的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资源开发工作。对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当事人的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条例》、《*市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余府发〔*〕31号)、《*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余府发〔*〕22号)实施管理。资源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对、、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㈠主要工作目标

到2010年,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各县(区)城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9.8%和9%,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43万吨和4.898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仙女湖、孔目江水质稳定在Ⅲ类标准,袁河*段及袁惠渠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水条件有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森林和湿地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基本建成机构健全、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环境事故应急体系。

㈡主要工作措施

1、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为重点,改善水环境质量。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功能区,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源保护区,严肃查处危害饮用水源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监测并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加快实施农村改水工程,切实改善农村饮水质量。认真组织实施仙女湖、孔目江、袁河*城区段、袁惠渠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2、以降低二氧化硫和可吸入物排放总量为重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认真落实对新钢公司、新电公司等企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加强烟尘、粉尘治理,加大水泥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工作,限期淘汰城市中心城区4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原煤散烧民用炉灶及其它污染严重的锅炉。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排气检测,严禁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淘汰污染严重的车辆。

3、以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分宜县要新建1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市区内要新上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期间,我市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各乡镇逐步实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4、以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乡村清洁示范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和沼气池建设步伐,逐步实施农村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

5、以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环境监管为重点,维护环境安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的安全集中处置工作,加快处置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和联单管理制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排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治。加快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辐射污染源的跟踪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6、以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健全机构。加快我市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组建*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理中心。制定并实施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实施联网在线自动监控,并加强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㈢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追究

1、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环境保护,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宜县政府、渝水区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环保工作。

环保工作安排范文5

根据《**省医疗机构2019年度用药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为加强医院用药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医院按方案要求对医院用药管理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了药库、药房、急诊科、手术室、**门诊等各有药品贮存、使用单元,并就排查出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与人员环节的风险排查

1、医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人员组成符合文件要求。同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导、审核药学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制度的落实有督导、有检查。另外由药剂科牵头并指定临床药学室开展了新的《医院药品处方集》及《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修编工作,目前已完成。

医院制定了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新药遴选、评审论证等办法,并明确医院临床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

不足之处,出于控制药占比等原因,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工作会议制度落实上有欠缺,有医院药事工作的阶段性分析总结,但会议次数一般只有1年1-2次,次数偏少,今后将逐步完善。

2、全部人员均无不适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健康问题。

3、药学从业人员均参加了药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并有相应的培训记录。

二、药品管理体系的风险排查

医院建立了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

对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调配、药品效期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拆零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应急预案及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相似药品等保证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都有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规程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下一步将结合医院等级评审规范及新形势下的药品管理工作要求整改、完善。关键环节的管理如下:

1、医院药品的有效期管理、有效期药品采购和入库验收能做到“采购有计划,验收有步骤,发药有先后,账务有检查”,并能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发药”的原则。

2、麻精药品贮存、使用单元均指定有专人保管,并有完整的交接记录;麻精药品有保险柜并“双人双锁”、第二类精神药品有专人专柜加锁贮存,专用处方规范,用法用量符合规定,处方合格率100%;能做到日结日清及专用账册的记录完整、准确;逐日消耗专册登记记录完整;按基数管理的麻精药品管理规范,账物相符,强调并落实麻精药品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调剂、使用的全环节批号管理。

坚持了空安瓿回收制度、但空安瓿销毁制度还有待完善、落实。

医务科按有关规定对麻精药品处方医生组织了相应的培训、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处方权;药师也经相应培训、考核授予调剂资质。

3、有生物制品、冷链药品的各项制度及落实纪录;冷链药品的运输时间基本符合要求并有完整的运输记录;医院内部冷链药品储藏条件,入库前的验收、冷链药品的采购及出库能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冷链药品的储存养护、病区冷链药品的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下一步要加强生物制品、冷链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医护、药剂人员冷链的意识,并加强冷链药品储存、使用方法对患者的知识培训、宣教工作。

4、高警示药品、相似药品均实行了标识管理,并按用药安全原则进行存放。

三、与药品有关的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

医院药品贮存单元均有有效温湿度计,各单元均配备了空调、冰箱(或冷藏柜),并根据情况配备有除湿机,药品贮存的货架、地架、避光、通风、防潮、防虫等设备亦有配备,麻精药品的安全防盗和报警装置较为完善。

但由于医院新住院部的修建、老住院部的改造工作,医院药品仓库、门诊药房的业务用地面积、储存条件都亟待改善,药品阴凉库建设严重滞后,存在潜在的药品质量管理风险。

四、药品采购环节的风险排查

药品采购能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管理制度办法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要求,所有供货单位均有遴选记录及资质档案,药品购进渠道透明、合法,票据齐全并能严格执行“两票制”要求,新药引进流程符合要求,临时采购机制健全并符合规定要求。

五、药品验收环节的风险排查

验收人员能严格执行药品验收制度,验收记录真实完整,特殊药品执行了双人验收制度。

六、药品储存与养护环节的风险排查

药品基本能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及给药途径分类存放,生物制品、冷链药品的运输、储存管理规范;温湿度记录真实完整,高警示药品、相似药品有目录并能按医院要求管理储存,但由于业务用地面积的限制,相示药品不好设置专用的储存区域;拆零药品采取的是临时拆零方式进行、未有单独存放;药品盘点流程符合要求;近效期药品有管理、有记录。

七、药品使用环节的风险排查

特殊药品使用环节有保险柜、红外报警装置,特殊药品的调剂管理、处方管理符合要求并记录完整;审方、调剂药师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能做到在审方、调剂中“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师对本科室使用的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相似药品等需重点关注、特殊管理的药品的品种、剂量、规格能做到心中有数,调剂相应药品处方时,审方、发药人员均要做到二次确认(麻精药品还要双签名),确保不出差错。

药学部门对病区药品、急救药品有相应的专项检查及贮存、养护知识指导,病区药品基数管理能做到账物相符。加强了病区药品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麻醉药品残余量处理工作流程、加强记录管理,逐步形成药学部门对病区药品、急救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

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环节的风险排查

药学部门指定了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医务人员对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及上报工作存在一定的顾虑或畏难情绪,总体上上报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由于医院制剂已暂停生产、使用及医院未设置静配中心,所以此两处的风险排查无相应报告。

环保工作安排范文6

一、认真组织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的落实工作

首先,我局转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对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

其次,我处于7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施工、监理企业及房开企业约4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今年上半年主要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对下半年工作及近期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尤其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明确要求。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

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局将第三季度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放在以下十个方面: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4、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5、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包括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6、工程中涉及到的建筑幕墙、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7、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8、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9、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10、建筑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三、深入施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

7月28日、8月10日,两次对本辖区内的12个在建工地进行专项检查,对照6个重点开展工作。从现场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基本上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健全。

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工程文明施工差,存在一定的安全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1、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不到位,卫生状况普遍较差;2、安全技术资料措施做表面文章,与施工现场不符,临时用电、模板等专项施工方案流于形式,针对性差;3、外脚手架施工层无铺设竹榀,基础未平整夯实和设置排水沟;4、个别工程仍将民工宿舍设置在在建工程内,民工宿舍采用编织布、模板围档,使用“三炉”、电线乱搭接;5、楼梯、临边、洞口防护不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