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工作总结

环保局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工作要求,聚焦空气、水体、土壤、噪声污染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开展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方面。1-10月,我县优良天数为276天较去年同期275天,同比上升0.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较去年同期93.2%,同比下降1.3%;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26ug/m3较去年同期32ug/m3,同比下降18.8%;颗粒物PM10均值为49ug/m3较去年同期54ug/m3同比下降9.3%。各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Ⅱ级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省控断面(吊鱼、洋湖水厂、大石口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县界东河、洪源入昌江、三龙入园区、南河入珠山、南河源头等断面的水质优良率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方面。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7.7dB(A),夜间平均值为447dB(A),对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划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83.33%,夜间达标率为100%,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四)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根据江西省环境监测数据公示显示,区域土壤背景值等元素均优于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江西省的平均值。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五)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EI)继续保持优级,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1.4%以上,7个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83%,水土保持综合防治面积47910公顷。新增省级生态村4个,累计达41个。

(六)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今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群众环境安全感得到持续有力保障。

二、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努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党政合力抓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坚持高位组织推动。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和县长为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县级领导为第一主任的十个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领导挂帅出征。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领导批示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6次,现场调研3次,牵头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2次。

(二)高标准抓创建。一是出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领导小组,聘请中国环境科学院专家团队高标准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为明年申报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编制《绿色低碳试点县实施方案》,积极申报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县。11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已组织专家进行评审,14个参会县中专家评审得分第一,年底有望授牌。三是稳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复核;5个省级生态村(西湖乡潘溪村、蛟谭镇万寿寺林场、臧湾乡施家村和寒溪村、勒功乡查村)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考核验收,4个将获得命名。四是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正在启动鹅湖、蛟潭2个百强中心镇村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努力建设亮点、打造样本。五是主动参与全县“双创双修”创建工作,为“双创双修”工作添砖加瓦。

(三)铁手腕抓整治。2016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等涉及的55个问题,22件信访件,截至2019年10月31日,根据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9个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36个具体问题,有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完成率为96.4%,余下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等2个具体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时序推进整改;交办的22件信访件已彻底落实21件,1件基本落实。

(四)突重点强攻坚。

1、联防联控,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推进6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排放企业完成治理改造,督促10家砖瓦企业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6台,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30吨、二氧化硫200吨。二是淘汰各种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249辆,餐饮业32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三是积极推进烟花爆竹控制区管理,持续加大扬尘、秸秆焚烧等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基本实现“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的管控目标,全县全年未发生一起省级通报秸秆焚烧火点。

2、防治结合,打好治水提升战。一是深化落实“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共排查出损害河湖水域环境的各类问题36个,河床清淤59千米,清理垃圾3916吨,整顿洗衣码头等亲水设施321处;取缔关停非法河道采砂船2条,非法砂场14家,关闭小作坊、散养殖户50家;对全县156座小型水库及123座库容5万方以上山塘全面实行实行人放天养。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和撤销部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赣府字?2019?51号)要求,将大石口水厂(改扩建)工程调整为我县县级饮用水源,同时撤销水厂原取水口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樟树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完成县级以下6家(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三是下发清磷行动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内40家企业开展清磷专项整治排查,督促、指导4家总磷排放超标企业整改。

3、全面排查,打好治土清废战。一是摸清土壤污染现状,累计对172个农用地开展布点监测,完成6个土壤污染防治修复项目。二是强化重点风险源监管,完成4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与质控工作,建立1个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三是对辖区内29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建立本级名单并在同级网站上,根据情况记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四是成立了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排查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将137个禁养区(950.3平方公里)调整为28个禁养区(492.6955平方公里)。

(五)持续高压抓执法。

1.严格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一是全面开展“双随机”工作,抽查企业127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1份,立案处罚违法行为19家,处罚金额270万元,其中落实四个配套办法中,查封扣押9件、适用刑事拘留移送公安机关2起。二是受理各类环保举报投诉129起,均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完成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0家,通过现场指导,督促景德镇市万泉天然香料厂完成废气整治任务及危废规范管理。督促3家尾矿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频次及应急物质储备。四是与江西省景光电子有限公司联合,完成了2019年度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检验了环境应急队伍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2.突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名义下发《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打响八大标志性战役,启动实施28个专项行动。二是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会议,推动实施28个专项行动,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2家,整合搬迁类企业2家,拟升级改造类企业65家。

3.严控源头,推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61件,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两高一资”及选址不合理项目7件,受理项目公开61个;发放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14个;修改完善了“三线一单”工作。二是利用污普成果,掌握家底,为有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截止2019年10月,县辖区实际调查普查对象总数量为835个,其中工业源57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个,生活源220个,移动源22个。

(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一是6.5环境日,联合县人大、政协在县城南苑广场举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发放环保购物袋500多个,环境保护法宣传手册1000多本,环保知识手册5000多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宣传手册400多本,水、土、大气法律法规宣传单各600多份。二是6月17日至23日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开展“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光盘”行动倡议书、参观节能和垃圾分类知识主题展板、观看节能宣传片、举行垃圾分类知识考试等方式营造了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使全局干部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参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科普宣传、“5.20科技活动日”“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四是聘请了律师在政府常务会上解读新《土壤污染防治法》;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在“一台”、“一报”、“一网”传播环保知识、公开生态环境状况。

(七)脱贫攻坚显成效。实行精准扶贫动态管理,规范管理扶贫资金,跟踪管理产业扶贫项目。一是成立了洪村村瑞东种养专业合作社,流转21亩村民闲置田地帮扶蛟潭镇洪村村发展百香果种植,并按每人3000元资金补助,帮助解决产业帮扶资金134863元进行产业开发;二是为保护洪村村环境,争取了43万元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三是我局帮扶贫困户16户,13户已完成脱贫,预计2020年底前实现全部脱贫。

三、凝神聚气、强基固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坚持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干部思想素质水平。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传统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的学习、讨论,每周一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县领导重要讲话等,引导干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保持艰苦奋斗精神。今年派送9人次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控专项督查,4人次参加省级执法业务培训,20人次参加市级执法业务培训。

(二)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班子成员间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勇于开展互相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集思广益、民主决策。

(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领导班子各成员反腐倡廉职责和作风建设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制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积极推行全员廉政承诺制,坚持廉政建设与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从简办事,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公务接待严格实行审批制度,狠刹了公款吃喝玩乐风,遏制了奢侈浪费现象。严格按标准配车,加强车辆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了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整体工作较为满意,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垂改工作比较被动,增制、非编人员等问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在垂改体制转向过程中,县级协调机制“四梁八柱”尚未有效运行,工作压力较大;还有一些环保问题反弹较多,没有从制度上保证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