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工作要点范例6篇

改革工作要点

改革工作要点范文1

一、加强档案法治工作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9号令》《国家档案局1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国家档案局30号令》等档案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学习。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争取人大、政协和政府法制部门及上级档案部门就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全年对30个以上单位和部门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开展2次档案法制培训活动,提高档案执法人员水平。

二、加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

积极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档案工作人员深入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档案的收集征集、清理整理、保管保护、编辑编研、运用使用。全年对90个单位进行一般业务指导,对10个以上单位进行重点指导。

三、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档案信息化软件,开通档案信息网站。本年完成馆藏档案1.5万卷(盒)文件级目录计算机著录。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机关工作信息化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档案工作信息化。

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加强档案指导力度,组织全市各单位积极完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继续指导相关单位对关乎民生的专门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农村参保人员、行政执法、婚姻以及水利普查等专门档案的整理和建立数据库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五、加强档案馆室建设

市档案馆按照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做到防火、防水、防潮、防燥、防光、防尘、防盗、防震、防雷、防高温、防低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本年内安装好防盗门、防盗窗。丰富馆藏档案,接收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按规定应进馆档案。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档案室,确保档案安全。

六、加强新农村档案工作

按照全市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2014年按照华府办发[2012]156号、174号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七、加强重大项目档案工作

做好全市重大项目档案登记、监督、指导和验收,及时向上级档案部门报送重大项目档案资料。做好人大、政协及法制部门和上级档案部门视察、调研重大项目档案工作的有关工作。

八、加强民生档案工作

民生档案是指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档案,内容丰富、量大面宽。市档案馆要做好民生档案接收工作,各单位档案室要做好涉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市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要加快民生档案数字化进程。市档案馆要编制涉民档案专题检索工具,以方面提供利用。

九、加强档案利用工作

档案利用应用是档案功能作用的重要体现,档案馆将在档案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档案编研、档案展览、档案文化建设基础上为社会各界人士查阅档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发挥档案服务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提供决策咨询、传承信息文明、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等功能作用。各单位档案室要利用好现存的档案,为档案查阅提供良好服务。

改革工作要点范文2

着力解决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为切实做好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坚持棚户区改造与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相结合,与旧城改造、提高城市品位相结合,与灾后恢复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改造步伐,促进崇仁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分步实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科学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棚户区规模大、困难群众多、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依法推进。棚户区改造应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意愿,二以人为本。得到90%以上棚户区居民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拆迁补偿安置,应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得到实惠。

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和引导作用,三政府主导。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政府主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模式,充分吸纳民间资本,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完善配套。坚持全面规划、整片改造、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四统筹兼顾。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绿化、环保设施、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三、目标任务

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用地7.3万平方米城市棚户区的改造任务,拆迁面积5万平方米,从2010年开始。拆迁户数870户、3000人;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4.6万平方米,解决约1640套、6560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拆迁面积2.1万平方米,2010年改造运输公司一期、江重厂一期、罗垦棚户区用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拆迁户数342户、1190人;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解决584套、2336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拆迁面积约1.8万平方米,2011年改造运输公司二期、江重厂二期、造纸厂、戈炉街棚户区、六二三厂棚户区用地面积约3.1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289户、1000人;改造后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解决708套、2832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拆迁面积约1.1万平方米,2012年磷肥厂棚户区、左垦棚户区、公勇路棚户区、西路街戴家井棚户区用地面积约1.5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约239户、810人;改造后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解决348套、1393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四、政策措施

一土地供应政策

以就近安置为主。对于独立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安置住房以及在原棚户区用地上修建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

2.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到零星分散的集体土地需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或将县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其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职工需进入县城安置的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享受国家有关住房保障政策,3.县城规划区外国有独立工矿企业棚户区及国有林业、农场棚户区改造后。其原土地使用权由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

二安置补偿政策

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1.棚户区的被拆迁户选择置换私有住房的不含营业用房可享受一定的面积优惠。凡享受了安置房价差补助的均不再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2.棚户区的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比照选择置换产权的方式计算补偿金额。

3.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居民在临时安置期间可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国家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以及搬家补助。

三财政扶持政策

棚户区改造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1.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指导意见》规定。免收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等项目;免收的全国性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于按照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2.严格按照规定免收土地出让收入。根据《指导意见》规定。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3.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指导意见》规定。

五、保障措施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县级有关部门和巴山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归集棚改区土地出让收益、棚改区开发项目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地方税收、城市建设财政预算资金。按照拆迁安置补偿总额3%标准核定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二建立改造专户。设立棚户区改造专户。进入土地收储成本。

改革工作要点范文3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审批服务便民化原则,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不见面审批”和“全链条一窗办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理念、审批制度、工作作风全方位转变,实现“网上全办、马上就办、窗口代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区域“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改革标准化体系

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按照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厘清市县共有权力职责边界,制定出台县级初审转报事项清单(2018年版)和运行标准,切实做到一项权力事项由一级政府全程办结。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高频审批服务事项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一证通办”减证便民改革试点,通过无依据取消、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信用承诺等方式,全面清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凡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材料、证书、审批文件、证明等,由数据共享系统提供或审批部门自行核验,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建立与市级统一的审批前置要件设立标准和审查机制,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解决证明材料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改革高质量发展

3.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为切入点,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镇(街道)域一窗办”的要求,对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积极推动事项“异地受理” “异地办理” “同城通办”和“就近办理”。

4.一般业务事项“马上办”。对办件量较大的一般性业务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网上全程办结率和现场即到即办率。对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现场审批和核验材料的事项,落实“网上先审、现场后验”“容缺预审”等措施,实现“最多跑一次”。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探索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新途径,允许“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推行集群注册等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

5.多窗受理事项“一窗办”。对涉及社保、医保等民生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按照多部门办理事项和低频办理事项的业务类别,整合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各审批部门专职负责后台审批工作,通过前台后台无缝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6.权证高频事项“联合办”。集成优化调整全链条审批服务流程,推动“3550”改革常态化、普遍化。继续推行开办企业领域“多证合一”、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窗集成服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领域“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等模式,全面落实“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审联办制度,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开展政务代办服务,确保“3550”改革年底前普遍达标。开展“3550”达标率日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

7.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334”改革,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分开、四保障”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8.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做好对上衔接,及时调整完善县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材料、表单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六个统一要求,梳理规范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规定事项以及涉及机构改革领域外,实现 “不见面审批” 事项标准化全覆盖。大力推行“网上办”,凡能够实现网上全程办结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或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一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对必须要求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审批结果送达方式,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快递送达。建立完善事项目录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库,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9.分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县级层面,推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施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个执法机构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发区层面,在经济开发区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镇级层面,全面推动镇级综合执法改革。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改革精准化落地

10.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推进企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与行政许可、处罚和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奖励举报、惩罚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机构库、信用评价信息库,规范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促进中介超市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相互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通力协作,持续下功夫,力求新突破。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统筹谋划改革任务,整合行政服务资源,系统化推进改革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

改革工作要点范文4

一、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定依据、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作进一步的清理,对照省政府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力争保持与国家和省同步。

二、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

(一)对取消后还需通过其他方式监管的审批事项,制订并落实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脱节。

(二)对转移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移交和接收工作。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设立移交过渡期,防止出现拖延现象。

(三)对转为内部职能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对涉及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由原来的特许制转变为招投标、拍卖等方式。

(五)对终审权不在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省政府扩大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下放县(区)管理,进一步扩大县(区)管理的权限。

三、健全行政审批公示机制。

(一)完善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告公示及查询功能,制订《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管理规定》,逐步将行政审批信息征集、信息公示、网上投诉受理等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内容纳入统一、规范、制度化管理。

(二)推行行政审批信息公示评估制度,建立行政审批公示考核体系。

(三)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审批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法律分析和专家论证制度,在决策前事先组织技术专家、法律专家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决策的定期评估制度,定期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推进审批程序的公开化,提高实施的透明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被许可事项的活动的检查。各部门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履行监督检查。主要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的书面审查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和实地检查,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督促被许可人对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

(二)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我市行政许可的设定,建立动态、长效的监督机制,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审批的检查活动;

(三)加强行政审批实施的日常检查。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许可集体决定与备案制、首问责任制度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审批机关层级监督及部门内外分权等制度,加强行政审批实施的日常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许可行为。

五、推进一站式网上行政许可服务系统建设。

在完善惠州市行政审批(信息)服务平台的各项功能的基础上,总结省内各地“网上审批”系统建设的经验,制订建设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网上许可系统建设。

六、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改革相结合。

一是与政府机构改革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等问题;二是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三是与“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七、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与完善

改革工作要点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一届九次全委会、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会议精神,立足党要管党、党建促带工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创新求实,突出“五抓”,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激发全委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创优秀党支部和支部先锋岗。

二、主要工作

1.抓班子,切实加强“四好”支部建设

一是巩固“保先”。要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着力构建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干部严格受监督、整改成果巩固牢的长效机制,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要求,切实提高支部的整体素质和领导能力,

把支部特别是各位支部委员培养锻炼成为单位业务工作的骨干、吃苦奉献的典范、清廉守法的楷模,做到五个带头,增强五种意识:带头找准位置,相互理解支持,增强群体意识;带头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互补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建立规章制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带头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增强服务意识;带头勤政廉政,做到严于律已,增强廉政意识。把机关党员队伍培养锻炼成为推进全市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骨干力量。

二是团结协作。支委成员要切实摆正位置,主动团结协作,维护全局统一。对党忠心耿耿、言行一致,“小我大事业”,教育和带动全体党员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眼前与长远、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成员之间,坚持及时沟通信息,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坚决不做,用民主集中制原则严于律己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抓队伍,充分发挥全委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强化学习。认真抓好“双向培养”,加强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培养和教育,把不是党员的业务骨干培养成为党员,不是业务骨干的党员培养成为业务骨干。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实质。特别要注重系统学习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锦涛总书记在两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坚持求真务实的根本准则、根本依据和根本要求,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在当前一段时期,全委党员要紧紧围绕认真编制“十一五”规划,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思路与我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谋划好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重大项目、改革措施,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二要刻苦学习发展改革、以工代赈、网络建设等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振奋精神。要牢记总理的谆谆教导,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始终充满饱满的政治热情、顽强的进取激情,始终保持排除万难、奋发向上、真抓实干、不胜不休的精神状态。按照省委学忠书记关于“落实就是水平、实干就是能力”的要求,在抓落实、抓实干上下功夫,把工作是否落实、是否实干作为检验全委党员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3.抓作风,模范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

一是以民为本。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天、人民是地、人民是上帝、人民是父母”的意识,把一切决策、一切工作、一切目标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都认真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恪守以民为本,依法行政,力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争当农民好儿子”,全委党员要轮流到委联系的扶贫村去参加劳动或调查研究一次,支部委员和联系科室不少于二次。

二是廉洁从政。全委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自觉反腐倡廉、拒腐防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用、党纪条例、廉政准则来从严约束自己,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禁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领导干部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

“严禁跑官要官”、“严禁参加”等规定,认真执行本委廉政“五项承诺”,严格项目程序,带头遵纪守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上报项目计划和转下达省计划一律严格按程序办理、实行阳光操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是“六破六戒”。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破满、破难、破慢、破稳、破旧、破虚,力戒张扬、力戒虚假、力戒浮躁、力戒形式主义、力戒、力戒脱离群众,求真务实,大力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丰富和发展“××经验”,推动老区更快更好地发展。

4.抓基础,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制度。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及市直工委《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建设一个结构合理、富有“三力”的好班子、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好队伍,一套科学健全、切实可行的好制度等“八好要求”;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九项制度”;有活动阵地和必要的设施、有党支部学习、生活和工作制度等“十有内容”的细化和完善,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执行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搞好党内外监督。在落实“”制度上做到“七个一”: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半月一次,向市直工委和委党组报告工作每月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谈心每季度一次,向委派及非党群众通报工作每月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

5.抓活动,努力增强战斗力、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

一是求实创新。经常性地开展“争创一流班子,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的活动。通过开展一些健康向上的活动,重点抓好“七一”纪念活动、重走红军路探寻先辈足迹、参观革命圣

地、支部走访单位困难职工家庭等活动,提高党组织的聚合力。

改革工作要点范文6

在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强调,医改是2011年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突出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是突出抓好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要巩固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二要抓紧研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更好地适应群众用药需求。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完整版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工作。

三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

四要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保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要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支付政策,确保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六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七要鼓励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八要通过对口帮扶,加强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导。各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借鉴安徽的经验,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编制、财政补助、机制转变和绩效考核等政策,切实把药品费用负担降下来,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惠。

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要求,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边试边推”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较成熟、见效快、易操作的惠民便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尽快享受到公立医院改革实惠。一要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加强规划管理,重点加强薄弱区域和领域的能力建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二要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上下联动,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三要优先建设发展县医院。推进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在2011年底前有1所二甲以上水平的公立医院。四要开展便民服务,加强内部管理。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范围,推行预约门诊、检查结果互认等便民惠民措施,扩大临床路径病种和实施范围,加强成本控制。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五要改革收费结算和医保支付方式。推进实施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改革。六要通过提高待遇、多点执业、建立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发展条件、改善执业环境等多种措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七要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八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发展。同时,在试点城市和地区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深入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和鼓励社会办医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公立医院改革问题还要制定专门文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各地可按照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精神和上述重点,早研究、早准备、早部署,主动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

切实加强医疗安全和质量管理。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部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大型医院巡查,实施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加强人体器官移植和捐献监管。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加强康复医学能力建设。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今年在全行业广泛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落实惠民便民利民措施,争创人民满意医院。

陈竺在会上指出,在突出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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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明确提出“十二五”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

卫生部公布“十二五”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居民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间资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状况差异明显缩小,国民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前列,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低至12‰和14‰,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2/100000。提高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个人卫生支出比例降至30%以下。

陈竺指出,“十二五”卫生发展的基本思路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卫生工作,以转变发展方式带动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把改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作为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公立医院、保障制度、药品保障供应体系建设。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信息化和卫生法制建设。落实政府责任,加大卫生投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解决以药养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在1月18日召开的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大病能力。进一步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抓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完善补偿机制,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并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加快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逐步解决以药养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