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计划申请书范例6篇

资金计划申请书

资金计划申请书范文1

本协议书订立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以下双方:

(1) ______________,中国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档案编号(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登记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 “客户”); 及

(2) 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其登记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19楼

1908室(以下称 “长江证券”)。

乃:

客户将会/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推行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申请人。

客户已经与长江证券订立合约开设一个证券投资户口(下称 “主合约”),作为买入及/或持有有关资产以乎合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要求。除主合约内所订立的条款外,长江证券已经同意根据以下条款开设一个证券投资户口并提供有关设施予客户。

本合约是附加于客户与长江证券双方所签订的主合约(下称 “附加合约”)。

兹达成协议如下:

定义及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不同要求,在主合约及资本投资入境计划内所有的短语及词语均适用于本附加合约并具有相同意义。

“资本投资入境计划户口”指客户为乎合资本投资入境计划的有关要求而于长江证券开设根据客户指示操作以作买入及/或持有指定金融资产的证券投资户口。

“入境事务处处长”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处长。“规则”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

“计划”指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指定金融资产”指入境事务处处长为资本投资入境计划而不时界定的资产类别。

“工作日”指星期六、星期日、公众假期、香港法例第一章第71(2)条所界定的烈风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日以外的任何一天。

声明及保证

1.申请人/投资者与金融中介机构开立并按其指示运作的指定账户中,只可持有:

(1) 指定金额资产(其定义按照入境事务处处长为施行计划而公布的《计划规则》中所指者);

(2)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把指定金额资产变卖后所得的现金收益;

(3) 申请人/投资者存入指定账户,用以投资于指定金融资产的现金;以及

(4) 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息。

2.申请人/投资者存入指定账户的现金,以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把指定金融资产变卖

后所得的现金收益,必须并按照《计划规则》的规定投资或再投资于指定金融资产上。

3.金融中介机构在实际知悉发生下列任何事项后,必须于7个工作天内以书面通知

处长。

(1) 申请人/投资者已从指定账户内提取任何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润除外);

(2) 申请人/投资者发出指示,要从指定账户内提取任何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润除外);(3) 申请人/投资者没有在下列期限内(或在当时施行的《计划规则》所订明的其他期限内),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将指定金融资产变卖后所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其他指定金融资产上:

(a) 出售原有资产的立约日期和购入再投资项目新资产的立约日期,不得相隔超过14个公历日;

(b) 在计算上文(a) 项所述的期;

i.

ii.

iii. “立约日期” 指协议(不论是否书面协议)产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不包括所指的首日,但包括所指的最后一日; 如该期限的首日/最后一日是星期日、公众假日、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

雨警告日,该日将顺延至随后的一个工作天,该期限亦相应延长。

(4) 申请人/投资者发出任何指示,要把指定账户或该账户内的任何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股息或利息除外)转往任何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或转给他人;

(5) (除了为保证付款而设定的留置权或金融中介机构的正当收费和开支外),申请人/投资者已把指定账户内的任何资产(包括累积在该账户内并仍存于该账户的现金股息或利息(如有的话))进行押记、转让或设定以第三方为受益人的权益;

(6) 申请人/投资者不再是指定账户内全部资产(指定账户内累积的现金股息或利润除外)的实益拥有人; 以及

(7) 申请人/投资者发出取消指定账户的指示。

4.在处长向申请人/投资者批予〝正式批准〞参加本计划的首个周年日后的14个工

作内,以及在其后每个周年日后的14个工作天内,如金融中介机构在该周年日仍然管理指定账户,则该中介机构必须:

(1) 以书面通知处长指定账户在该周年日的组合成分,以及指定帐户内持有的指定金融资产在该日的购入价(不包括一切交易费、佣金和印花税); 以及;

(2) 以书面各处长证实该中介机构已尽其所知,在紧接该周年日之前的12个月期间,已充分履行上文所述的申报责任,或已把所有应在该期间申报的事宜以书面通知处长。

5.金融中介机构须尽速回答处长各其提出的关于指定账户的所有查询,并须按处长

的要求提供兴指定账户有关的文件(不论副本或正本)。申请人/投资者须受权金融中介机构答复该等查询及提交该等文件,而此项授权是不可撤销的。

6.在上述条文,〝工作天〞指星期日、公众假日、烈风警告日或黑色暴雨警告日(后

两者的定义兴香港法例第一章《释义及通则条例》第71(2)条的定义相同)以外的日子。

7.就申请人/投资者与金融中介机构订立合约一事,金融中介机构订立合约后7个工

作天向处长提交合约的副本; 每当合约有修订或更改(必须符合下文第9段的规定),金融中介机构亦须于7个工作天各处长提交显示修订或更改内容的文件副本。

8.本文第1至9段所载的条文如与申请人/投资者与金融中介机构所订立的合约条文

有任何抵触或不一致之处,一概以本文第1至9段的条文为准。

9.未经处长的书面同意,上述条文不得更改。

双方在以下签署表示同意并执行本协议。

双方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中介机构

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资金计划申请书范文2

一、耐心取证,认真分析

带着前期座谈中产生的疑问,审计人员决定将配套资金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在向A部工作人员进一步询问时,对方答复因为时间过长,人员变更等原因,目前无人能将有关该项目配套资金的问题解释清楚,并且该笔资金已由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在对A部的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了审查,此次不应该重复审计。为了解开谜团,审计组采取了迂回策略。在对项目当期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基础上,以审查项目立项过程为由,请A部提供了项目自立项以来的所有文件,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准予立项的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贷款协议、项目协议、转贷协议、世界银行的评估文件、A部与世界银行之间的来往信函等。通过查阅这些文件,审计人员发现,2007年8月A部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世界银行贷款N项目建议书,其中的资金概算包括A部提供配套资金752万元人民币,发改委批复同意。但A部2008年3月向发改委报送世界银行贷款N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又取消了配套资金752万元人民币。这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交给了世界银行,世界银行以此份报告中的资金概算为依据编制了项目评估文件。让审计人员疑惑的是,两份立项性文件的报送时间相隔仅半年,为什么会存在不一致,为什么第二份文件中取消了A部的配套资金?

二、乘胜追击,真相大白

对于上述疑问A部工作人员答复,在报送项目建议书时A部准备申请配套资金,但是在随后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A部领导担心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所以就将原来的资金计划进行了删减。审计人员继续追问,既然该项目的资金概算中已不包含A部的配套资金,目前又是以什么为依据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配套资金呢?A部工作人员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审计人员乘胜追击,请A部提供编制部门预算所用的项目申报书,核实配套资金的申请是否有充分依据。几经交涉,A部工作人员提供了2008年至2011年申请配套资金的项目申报书。经审计人员查阅,真相大白。项目申报书中将申请配套资金的理由描述为:“按照国家发改委2007年11月批复的世行贷款N项目建议书内容,我部应提供752万元人民币配套资金,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经确认,A部以前期的项目建议书(该建议书中的项目资金计划含A部本级配套资金人民币752万元)为依据,于2009年至2011年分三次共申请世界银行贷款N项目配套资金280万元,并得到财政部批复。而按照项目审批流程,发改委于2008年4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该报告对项目的资金计划已做了修改,原项目建议书中的资金计划已没有实际效力。据此,可以初步认定A部以无实际效力的文件为依据申请配套资金的行为涉嫌骗取财政资金。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审计组进一步核实了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A部共支出人民币88万元,主要用于与项目相关的专家咨询、培训会议、项目督导和检查等活动。审计人员又核实了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计划,发现贷款资金中已专门安排了32.75万美元用于A部上述项目管理活动的支出,截至2010年年底,已支出4.82万美元。[审计结果]A部以无实际效力的文件为依据骗取财政资金280万元人民币,审计组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预算的相关规定,将A部骗取财政资金的事实和对该问题的处理意见起草了审计决定代拟稿,审计部门对A部出具了审计决定。财政部门根据审计决定的处理意见,核实了相关情况,停止了对A部配套资金的批付。A部骗取财政资金的过程,除反映出A部在编制部门预算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反映出财政部门在国外贷援款项目资金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在资金的审批监管过程中,主管国外贷援款项目资金审批的部门和主管部门预算审批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致使A部不但可以争取到国外贷款资金用于项目的运行管理,同时还可以从部门预算中申请到项目运行经费。审计组针对财政部门存在的监管漏洞提出了改进建议,编发了审计工作动态。[案例启示]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不但要全面了解项目执行的整体情况,还要对项目执行单位本身的财务收支情况做适当的了解。审计调查的范围不应仅局限于国外贷援款项目本身,尤其是不能仅仅局限于对项目本身财务账套的审查。对项目单位自身的财务收支做适当的延伸审计,有助于帮助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线索,获取完整的证据链条。从本案例来看,如果仅仅关注贷款协议和项目协议规定的资金规模,就会忽视A部精心隐藏的配套资金,这部分配套资金因涉及国外贷援款项目,又往往不会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被列为审计重点,就容易成为审计监管的盲区。此外,被审计单位骗取财政资金的手段并不高明,仅仅利用了一份失去实际效力的文件和财政部门的监管漏洞。因此,应增强审计的敏感度,善于在审计过程中获取有用信息,发现蛛丝马迹,进而层层突破。在全面执行审计程序的同时,捕捉有价值的信息重点突破更有助于防范审计风险。

作者:岳媛

资金计划申请书范文3

关键词 牛顿基金 青年学者 资助政策中图分类号:G304 0 引言

牛顿基金(Newton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s,NIF)是由英国科学院、皇家工程院和皇家学会于2008年联合设立。NIF旨在吸引全球最优秀的获得博士学位研究人员到英国从事1~2年的研究工作,基金覆盖广泛的学科领域,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学与人文科学。NIF每年将提供50个名额,申请一般从当年的11月左右开始,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左右,申请结果将于申请截止日起五个月后公布。2008年申请成功率约为6.省略),申请者必须具备一个强有力的研究项目计划书和一位英国推荐人。e-GAP2系统将在每年的11月份至次年的2月份期间接收申请书。

NIF的申请要完全通过e-GAP2系统实现,故在开始网上填表之前,申请者应首先阅读计划书。申请者应该意识到申请是由申请者和自己联系的英国方面推荐人共同完成的,申请者需要在申请之前与英国推荐人就研究计划达成一致。

申请者还需要推荐两名独立的熟悉你的研究领域的评审人,他们将收到你的申请表的副本,请确认他们知道你的研究项目的主要特点,他们将收到相关使用说明,得知如何使用e-GAP2系统写评审报告。

申请者需要提供一封现任导师的推荐信,信上概括你为什么适合获得该基金并说明这将如何有益于你的研究生涯发展。申请者注意以下内容:申请表中应包含所有相关信息并详细说明你的观点;申请表单独成档,审核后不能修改;注意审核标准以确保您提供的必要信息符合这些标准,清楚地完成申请表;良好的计划说明、财务责任和预期结果都与你卓越的研究同样重要。

申请者在进行申请的时候记住在e-GAP2系统上保存信息,长期的空闲后您将会自动退出系统,未保存的信息将丢失。给申请表备份,在提交前确保没有遗漏信息,一旦提交,如果没有得到验证人员的同意返还申请表,你将不能再重新修改申请表。申请过程和e-GAP2系统的具体问题可以咨询:e-gap@royalsociety.省略)在网上联合申请。

(4)申请过程中的关键日期有哪些?

答:申请一般从每年的11月左右开始,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左右,申请结果将于截止日期起五个月后公布,基金于下一年的1月生效。准确的日期要注意关注基金申请网站。

(5)NIF涉及哪些科目?

答:基金覆盖广泛的学科领域,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学与人文科学。如果申请者对申请资格方面有任何问题,可以通过联系主办方。

(6)从哪里获得基金呢?

答:申请者可以在挂靠的英国任何一所大学或公共研究机构获得该基金,申请者需要就你的研究计划与你所在的英国研究机构达成一致。

(7)NIF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NIF在英国的有效期为两年。在该基金项目完成后的十年期间,仍旧工作在研究领域的NIF获得者还将继续获得每年六千英镑的研究活动经费资助,这也是NIF的部分内容。

(8)评估申请的标准是什么?

答:主要的考虑标准如下,成功的申请者必须在各个方面都非常优秀。①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背景;②提交的研究项目的质量;③对申请者职业发展的预期帮助;④在提议的研究领域,英国方面的推荐人和主办机构的研究业绩;⑤英国方面的推荐人和主办机构是否适合申请者的研究项目;⑥英国方面的推荐人和主办机构的附加帮助。

(9)英国方面推荐人的角色是什么?

答:推荐人作为申请者在英国的主要联系人,提供研究支持和指导、必要的研究设备,辅助安排实践和研究活动;推荐人必须在英国政府出资的研究机构订立一项永久或固定周期的合同(基金生效期间);推荐人需要与主办机构保持联系促使基金计划的顺利完成。

(10)申请者能从英国方面的推荐人那里能到什么信息?

答:英国方面的保荐人必须提供其研究生涯的相关信息,说明他与你在NIF上合作的原因。

(11)申请者能从英国主办机构那里得到什么样的信息?

答:英国主办机构需求通过e-GAP2系统批准提交申请,表明他们愿意为NIF学者提供研究基础,这项认可不是推荐人提供的,每个组织都对其批准过程承担各自的责任,只有得到英国主办机构的认证,你的申请书才会被考虑。

5 NIF基金校友录

NIF学者结束两年的研究工作后,如果他们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他们将获得长达10年,每年六千英镑的研究补助以支持他们保持与英国之间的合作研究。此外,NIF学者还将成为“国际校友基金计划”的成员,此项校友计划是由英国研究理事会和七个英国研究理事会的战略伙伴共同设立,这将提供他们与其他在英国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良好的网上交流机会。更多信息请见“国际校友基金计划”(ukifa.rcuk.ac.uk/)。

6 与德国洪堡基金和日本学术振兴会基金类似项目的比较

德国洪堡基金和日本学术振兴会基金(JSPS)实施多年,资助名目较多,但大多人只能申请到2年左右的基金,所以牛顿基金在设立之初,也是看到这一点,只设立了2年左右的基金。

德国洪堡基金项目每年向大约600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的研究成果优秀的外国研究人员提供基金,使其有一段较长的时间(1至2年)在德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选拔的唯一标准是学术水平,不分国别,也没有专业限制,按学者的年龄和学术水平,洪堡基金额度平均每月在2100至3000欧元之间(免税)。

日本JSPS博士后研究基金每年向15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科研人员提供奖学金,使其在日本从事1-2年的科研工作。项目支持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所有领域。JSPS包括每月32.6万日元的生活和科研补贴,以及一次性20万日元的安置津贴。申请者在申请之前需要与自身研究领域的日方研究人员就研究项目达成一致。

德国洪堡基金没有专业限制,不分国别,学术水平是唯一标准,由于需要在德国生活1至2年,掌握一些德语可能会比较好;相比而言,日本JSPS博士后研究基金申请难度要比洪堡基金略小,主要看申请者以往的研究成果和所提交的研究计划。一般情况下,申请者英语都不会有问题,如果能申请牛顿基金成功,在英国的研究和生活将不会有太多语言障碍,而且基金丰厚,甚至可再连续资助十年,这是洪堡基金和JSPS所不能提供的。

7 申请NIF的联系方式

NIF网站:e-gap.省略;一般查询请见:info@newtonfellowships.省略;关于包括联系事项的网站查询请见:。

8 结束语

本文简单介绍了英国牛顿基金(NIF)的相关内容,希望对那些有志于申请NIF且处于研究生涯初期的青年研究人员能有所帮助。参考文献[1] 省略

[2] 省略

资金计划申请书范文4

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浏览更多强制拆迁申请书请点击“拆迁申请”查看。

强制拆迁申请书范本申请人: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因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且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____大街市政工程的进展,特向人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

事实和理由:

为了拓宽____大街,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经____市市政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并经市房管局批准,申请人为该公司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该公司拆除包括____胡同______号在内的房屋。被申请人在____胡同______号承租他人房屋三间,居住面积为______平方米。____开发公司为其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号一居室一套,但被申请人要求另行安置一居室一套。因拆迁人与被申请人未能达成拆迁协议,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拆迁裁决,裁决由拆迁人为被申请人安置____小区______号、______号二居室、一居室各一套,居住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远远超过了被申请人原来的居住面积,并限被申请人在三日内搬家腾地,但被申请人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现被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严重妨碍了市政工程的建设。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限令被申请人履行拆迁义务,如被申请人仍然拒绝履行拆迁义务的,请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拆迁程序流程是怎样的1、城市房屋拆迁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迁人按规定向有关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房屋的地域范围。同时,由规划管理部门通知被拆迁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等工程。

2、城市房屋拆迁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

拆迁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录拆迁范围内的常住人员及其房产状况,对被拆迁人进行逐一采访,摸清要求,并分类做好记录。拆迁人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编制出详细的拆迁计划和方案。

3、城市房屋拆迁申领拆迁许可证

国家对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国家拆迁赔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资金计划申请书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指采编、制作并通过有线、无线、卫星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广播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等)。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规划,确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负责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第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原则上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第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三)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四)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五)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第七条中央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直接报广电总局审批。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的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

第八条申请设立、合并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保障及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6、运营规划。

(三)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四)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五)筹备计划。

第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筹备计划。

第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台名、呼号等原则上应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区划名称一致。

台标可以由图案、汉字、数字和字母组合而成,并与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其他机构已使用的标识有明显区别,播出时在屏幕左上角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频道的标识应

以台标为主体,与频道名称或简称、序号等组合而成。

第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台名、台标、呼号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因其他原因变更台名、呼号的,申请书中应充分说明变更的理由。

第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须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对技术参数的使用建议、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

申请书中应说明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理由及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影响。

第十三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建设和技术发展规划,利用卫星方式传

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

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由广电总局审批。

第十四条申请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以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和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运营规划。

(三)节目审查和管理制度;

(四)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五)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六)筹备计划。

第十五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合法存续期间,可以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设立分台,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三)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第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分台,应于开播前向所在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一式五份。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广电总局对申请材料做最终审查,申请

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

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广电总局对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颁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并同时对批准开办的每套广播电视节目颁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需继续开办,须于有效期届满180日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换发许可证。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换发。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并按原设立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广

电总局审批,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及《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收回。

第二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批准的设立主体、台名、呼号、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等制作、播放节目。

第二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播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

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批准,连续停止播出超过30日的或自广电总局批准之日起超过180日尚未开播的,视为终止。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频道可区分为公益性频道和经营性频道两类。允许两类频道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目标要求,从机构设置上适当分开,采用相应的组织管理方式和生产

经营方式。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跨地区合办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

第二十四条合办广播电视频道及栏目,应由该频道或栏目所属广播电台、电视台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资源及设置规划;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合作合同。

第二十五条县级广播电视台原则上不自办电视频道,其制作的当地新闻和经济类、科技类、法制类、农业类、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等,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公共频道预留时段中插播。

第二十六条广播电视付费频道的审批管理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的技术方案、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应符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的,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年9月2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广播电台、电视台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指采编、制作并通过有线、无线、卫星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含广播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台等)。

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规划,确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负责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第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原则上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

第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三)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四)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五)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

第七条中央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直接报广电总局审批。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

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的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

第八条申请设立、合并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保障及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6、运营规划。

(三)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四)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合并的批准文件;

(五)筹备计划。

第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调整节目套数和节目设置范围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筹备计划。

第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台名、呼号等原则上应与国务院确定的行政区划名称一致。

台标可以由图案、汉字、数字和字母组合而成,并与其他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其他机构已使用的标识有明显区别,播出时在屏幕左上角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频道的标识应

以台标为主体,与频道名称或简称、序号等组合而成。

第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台名、台标、呼号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因行政区划变更的,须提交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因其他原因变更台名、呼号的,申请书中应充分说明变更的理由。

第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请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须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对技术参数的使用建议、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

申请书中应说明变更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的理由及对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影响。

第十三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按照国家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建设和技术发展规划,利用卫星方式传

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

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由广电总局审批。

第十四条申请利用卫星方式传输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以卫星方式传输广播电视节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和设备;

5、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6、运营规划。

(三)节目审查和管理制度;

(四)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技术方案;

(五)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六)筹备计划。

第十五条副省级城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合法存续期间,可以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设立分台,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人力资源;

2、资金来源;

3、场地、设备;

4、节目频道设置规划(含频道定位、栏目设置);

5、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三)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第十六条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的分台,应于开播前向所在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属地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一式五份。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广电总局对申请材料做最终审查,申请

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

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广电总局对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颁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并同时对批准开办的每套广播电视节目颁发《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需继续开办,须于有效期届满180日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换发许可证。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换发。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终止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并按原设立审批程序逐级上报广

电总局审批,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及《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收回。

第二十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批准的设立主体、台名、呼号、台标、节目设置范围、节目套数、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等制作、播放节目。

第二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因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播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广播电视

行政部门同意;未经批准,连续停止播出超过30日的或自广电总局批准之日起超过180日尚未开播的,视为终止。

第二十二条广播电台、电视台频道可区分为公益性频道和经营性频道两类。允许两类频道按照各自不同的特点和目标要求,从机构设置上适当分开,采用相应的组织管理方式和生产

经营方式。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跨地区合办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

第二十四条合办广播电视频道及栏目,应由该频道或栏目所属广播电台、电视台向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由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1、合办广播电视频道或栏目的理由;

2、人力资源;

3、资金保障及来源;

4、场地、设备;

5、节目资源及设置规划;

6、传输覆盖范围、方式和技术参数;

7、运营规划。

(三)合作合同。

第二十五条县级广播电视台原则上不自办电视频道,其制作的当地新闻和经济类、科技类、法制类、农业类、重大活动类专题、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以及广告等,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公共频道预留时段中插播。

第二十六条广播电视付费频道的审批管理按照广电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的技术方案、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应符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

资金计划申请书范文6

基本信息

下表信息中带*号的是在注册表中填写的信息,其他的为申报时填写的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后将自动保存,以后申报项目将自动提取,方便修改填写。

*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姓名*性别*最高学历*专业*身份证号码*职位*办公电话*移动电话*E-mail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姓名)*投资者经济形态*法人代码(身份证号)*学历*上市公司*境外公司或外籍*所占股份*投资方式

(公司法人、自然人等)是、否是、否

员工总数开户银行帐号信用等级

上年度缴税总额万元上年度创汇万美元上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万元

企业登记类型01.国有企业02.集体企业03.股份合作企业04.联营企业05.有限责任公司06.股份有限公司07.私营企业0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9.外商投资企业99.其他企业

企业特性0.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内企业1.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5.留学人员办的企业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7.国家高新区内的企业8.国家创业服务中心内的企业9.其他

企业类型

注释:1)员工总数请填写企业年初和年末在编职工人数的平均值2)经营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3)企业类型(研发型填写已有成果数,已转让成果数;生产型填写已生产产品数,生产场地面积)

第二章管理团队

核心团队

创业企业家介绍

注释:核心团队包括总经理、分管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副总经理和同类职务的人员,在此填写核心团队成员的教育背景及工作业绩。

第三章企业现有能力

研发能力

生产及营销能力

资金管理能力

其他特殊能力

注释:(1)研发能力,包括企业的研发队伍和资金投入以及近年来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2)生产及营销能力,包括企业的具备的生产条件、经营模式和市场策划能力、销售渠道等。(3)资金管理能力,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管理策略和回收及支付能力;是否得到过银行贷款并能够按期偿还,是否有银行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4)其他特殊能力,包括已获得的质量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以及其他特殊资格或证明等。

第四章企业发展历程

企业发展历程

注释:包括最初成立情况、重大项目开发、主要产品上市、重大融资事件、公司人员总数变化情况、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水平的重大突破以及本企业认为的其他重大事件。

第二部分项目技术与产品实现

第一章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所属领域

起始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注释:1)所属领域根据指南填写;2)起始时间请填写企业提出项目申请的时间。如2005年6月提出申请,其项目起始时间为2005年6月;3)计划完成时间: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只能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24个月(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以放宽至36个月)。例如2005年6月提出申请,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07年6月,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均按此时间点进行测算;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其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项目申请时间后的12个月至36个月。

二、项目技术传承

1、项目技术来源

开发方式技术来源单位类别技术来源单位名称产权归属及获得方式

自主开发

产学研合作开发技术(主要参加单位不超过个)

国内其它单位及个人技术

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

注释:1)自主开发指在产品规划、产品的概念开发、产品的系统设计、产品的详细设计、产品的测试与改进、产品试用中以自身企业为主体进行考虑,拥有完全的决策权;2)产学研合作开发指以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为主要技术支撑(主要参加单位不超过2个),技术开发成果应用于企业;3)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指产品开发、设计中所用的技术属于国外技术,由本企业引进后,在此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4)获得方式是指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出资、委托开发和共同开发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合作方式:

技术

来源科技计划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1.国家攻关计划;2.“863”计划;3.部级其它计划;4.省部级计划;5.地方科技计划;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9.其他

2、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情况

专利号码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权人进展情况专利范围

名称性质与项目单位关系

注释:1)专利权人:包括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性质(单位、个人)、申请人与申报单位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专利申请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的关系(同一单位,是申报单位的主管单位、存在股权关系、不存在股权及主管关系、合作关系),专利申请个人与申报单位的关系(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股东、非股东);2)专利进展情况(申请、已签发受理通知书和专利申请号、签发授权通知书正在公告申请文件、已颁发专利证书);3)专利范围(国内专利、国际专利及申请地)

三、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学历通信地址

e-mail目前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手机

自我陈述(经历)

注释:1)第一张表格请填写项目负责人;2)目前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包括:全职、兼职、股东、非股东;3)自我陈述(经历):请填写本人优势、技术骨干等情况

第二章项目技术方案

一、项目总体技术概述

(一)总体技术方案

项目所依据的技术原理

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

项目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质量标准名称

(二)项目创新内容

创新类别(可多选)

按创新点分条目描述创新内容;

注释:1)创新类别包括理论创新、应用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结构创新;2)按创新点分条目描述创新内容:如果是技术创新,请说明目前一般采用什么技术,申报项目对什么技术进行了创新;如果是结构创新、工艺创新,需进行新旧结构或工艺对比,并画出新旧结构图和工艺流程图。

二、项目技术开发可行性

(一)项目技术现状

国内外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现状

(二)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及涉及的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描述

(三)项目技术路线描述

项目技术路线描述

(四)项目技术实现依据

设计思想依据

关键技术实现的依据

项目技术实现主要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注释:设计思想依据:包括文献,或专利,或发明等

三、项目技术成熟性

项目阶段选择(研发、中试)(有无销售)

项目所处阶段研发、中试、批量生产、规模生产项目产品销售情况无销售、试销、批量

关键技术成熟性分析

注释:关键技术成熟性分析(包括采用的现有成熟关键技术、已攻克的关键技术、待研究的关键技术等)须填写项目产品是否经过试用(已试用、尚未试用)、代表性的试用单位及试用时间、代表性的用户意见;项目产品是否通过技术检测(已检测、尚未检测)、检测单位、检测意见、检测时间;项目产品是否通过技术鉴定(已鉴定、尚未鉴定)、鉴定单位、鉴定意见、鉴定时间;项目产品是否已取得相关行业许可认证证书(已取得、未取得、不用取得)、其中已取得:认证证书的名称、认证单位、发证时间、有限期限;未取得:是否已提出申请、提出时间、欲获得的许可认证名称、预计获得时间。项目是否获得其它国家或部门(省部级以上)计划的支持(已获得、尚未获得)、其中已取得:计划的名称、获得支持的时间。

第三章项目产品化

一、项目产品特性

产品形态1最终消费产品;2工业产品;3工业中间产品;4技术贸易(包括转让)技术服务5其它

产品用途

产品性能

比较优势

现阶段本项目经济效益状况:

因本项目新增就业人数人本项目产品累计净利润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销售收入万元本项目产品累计缴税总额万元

本项目产品累计创汇万美元

二、项目产品生产方式及条件

生产方式1自我加工;2委托加工

自我加工必备的生产条件

生产工艺流程(软件除外)

必备的生产条件

三、产品化实施计划

项目完成时所处阶段1.样品;2.中试;3.批量生产;4.规模生产

项目产品销售情况无销售、试销、批量

项目产品化实施计划的

具体进度安排

产品化拟执行的质量标准类型1国际标准;2国家标准;3行业标准;4地方标准;5企业标准;6其他

项目产品应取得的相关许可认证证书

通过本项目实施企业

新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等

注释:项目产品化实施计划的具体进度安排需填写项目产品化的阶段目标及每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项目产品市场与竞争

第一章市场概述

行业及市场概述

目标市场

注释:1)行业及市场概述需要简要介绍行业状况、市场容量;2)目标市场需清晰阐述目标市场状况(规模、趋势、影响因素),如由于宏观经济政策利好,固网运营商对产品需求大幅增长,国内市场迅速壮大,2005年将达到2亿美元,2008年将达到10亿美元。典型客户:列出典型用户,如XX公司、XX科研机构等

第二章竞争分析

竞争优势

分析

注释:根据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阐述本产品的竞争优势

第三章市场策略

项目获利方式.

获利方式

分析

注释:项目获利方式,即如何将产品或者服务转化为商业价值,转化为现金流。如可能会涉及产品销售、技术转让等等

二、市场开发

市场开发

三、支持保障

人力资源规划

资本运作

管理规划

其他策略

第四部分财务与预测

第一章企业历史财务分析

近3年财务分析

注释:对近3年企业的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的增减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对上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主要科目进行分析说明。

注释: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款、银行贷款、总收入等科目,对应收账款要求按照账龄分析法进行列示,对银行贷款要求列示贷款明细表,包括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日期,对主要应付账款要列示债权人、应付款金额、期限;对总收入的构成按金额和占总收入的比重进行分析列示。

第二章项目投融资

项目投资

近期项目完成的投资情况(上年度1月1日——申报前一个月内)

金额万元来源1、企业自有资金2、银行贷款3、财政资金4其他用途新增投资预算及依据固定资产投资万元流动资金投资万元

依据:

项目融资(计划新增投资)

地方(无地方创新基金)匹配上报

企业自筹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财政拨款万元其中地方政府资助万元

其中国家创新基金资助万元申请支持方式1.无偿资助2.贷款贴息

其他万元

地方(已设立地方创新资金)立项上报

企业自筹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财政拨款万元其中地方创新资金万元是否贴息支持是、否

其他万元

是否申请国家创新基金是、否申请国家创新基金资助万元

申请支持方式1.无偿资助2.贷款贴息

注释:1)对于申请银行贷款的企业,需要企业提供以往同银行来往的贷款合同和执行情况,以及银行出具的信用评级文件;2)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少数重大项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3)申请企业在此须承诺以自筹资金来补足申请地方创新资金、国家创新基金金额与立项金额的差异。

第三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一、项目产品生产规模及销售量。

达产的年份生产规模销售数量

第一年(****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相关分析

二、项目产品生产成本。

项目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因素分析

预测产品的

单位成本。

三、项目产品定价

分析说明

项目产品的价格

定价策略

四、本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达产的年份总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净利润

第一年(****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的经济效益预测

累计销售收入万元累计净利润万元

累计缴税总额万元累计创汇万美元

新增就业人数人

注释:项目执行期指从项目起始时间到计划完成时间内的一段时间

五、项目投资静态分析

项目投资静态分析

注释:项目投资静态分析需要计算计算投资回收期及投资利润率

第四章企业发展预测

项目完成时企业资产规模企业年销售收入企业人员总数万元人

简述预测依据:

第五部分附件

序号附件名称数字化扫描纸质材料备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备查(必须提供)

2审计报告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原件两年(必须提供)

3资产负债表(审计单位盖章)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原件两年(必须提供)

4利润表(审计单位盖章)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原件两年(必须提供)

5现金流量表(审计单位盖章)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原件两年(必须提供)

6资产负债表(申报单位盖章)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原件最近一个月(必须提供)

7利润表(申报单位盖章)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原件最近一个月(必须提供)

8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盖章)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原件最近一个月

9专利证书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0技术合同(转让合同、合作合同等)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1查新报告可以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2项目列入国家、地方计划文件(合同)必须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3“863”专家组推荐意见必须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4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必须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主要研制人员名单必须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6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鉴定委员会名单必须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7临床批文必须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8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必须摘要可以扫描复印件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2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4药品GMP证书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5获奖证书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6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认证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7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8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9检测报告可以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0环保证明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1出口证明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2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4农肥、农药登记证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5通讯、电力入网证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6用户报告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7中俄合作专项资金申请表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8股东会议决议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19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

20银行贷款承诺必须索引可以扫描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必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