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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将自来水转供用户生活饮用的供水形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二次供水及其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卫生局是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计、施工的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的卫生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相连接。
二次供水设施与水接触的材质、涂料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六条(设施竣工的卫生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和调试。房屋竣工验收时,应当包括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方可使用。
第七条(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
房屋管理单位、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具体管理;
(二)保证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消毒材料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每季度对水箱清洗、消毒一次,并建立档案;
(四)对净水设施视净水效果及时更换或者维护;
(五)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六)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盖、加锁。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房屋管理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
房屋管理单位对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清洗消毒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健康合格证。
清洗消毒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
发现清洗消毒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属健康带菌者,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九条(水质检测)
卫生防疫机构每半年应当对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一次。
第十条(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人毁坏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禁止任何人进行污染二次供水水质的行为。
第十一条(用户权利)
二次供水的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或者受到人为和自然灾害毁坏的,用户有权要求房屋管理单位及时处理;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处理。
房屋管理单位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用户发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受到污染的,有权要求卫生防疫机构及时处理。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卫生防疫机构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二次供水设施造成损坏的,并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执法程序)
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收缴的罚款,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妨碍职务的处理)
对拒绝、阻碍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对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
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或者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应用解释部门)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
一、办公室区域卫生
1、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每位工作人员上班前5分钟打扫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资料,保持办公桌整洁;
3、每位工作人员每月擦洗一次自己使用的电脑主机及键盘,爱护电脑;
4、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每天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打扫办公室卫生,清倒垃圾。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5、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6、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和走廊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7、村卫生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并将结果予以张贴公布。
二、公共区域卫生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村办公楼内公共通道、村办公室前操场、厕所等公共区域。
2、我村办公室公共区域卫生由各楼负责。监督各自卫生区的卫生打扫情况。
3、值周人员,每次打扫完毕后负责检查公布。
4、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1)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2)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
第一条为保障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的规范有序,确保尸检结论的科学、客观和准确,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诊断明确,报告规范,结论准确。
第三条本市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依法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尸检机构承担,尸检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尸检机构和人员的资质条件
第四条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卫生部《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具备卫生部《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规定的相应条件。
第五条承担尸检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尸检机构;
(三)具有病理解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具有病理专业医生执业资格,主检人员应具备病理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第三章尸检的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尸检的申请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尸检申请书。
第八条尸检应由家属同意后,由医疗单位提出委托尸检申请。尸检机构不接受个人申请。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向尸检机构提供1份加盖送检单位印章的原始病历复印件、尸检申请书,供尸检机构进行病例死亡原因分析时参考。
第十条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工作原则上不接受局部解剖病例。如必需行局部解剖的,应注明解剖部位。如认为局部解剖有可能影响尸检诊断和死亡原因判定时,应有文字说明,并由医、患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尸检机构完成尸检出具尸检报告后,尸检中取出的脏器应当继续保存二年,以供复核时使用。尸检机构应当在尸检前将此规定明确告知医患双方,并征得书面同意意见。
第十二条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和尸检人员应当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章尸检的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尸检操作应当按照系统解剖规范和流程实施。
第十四条尸检流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尸检中应尽量保持整体外形完整,如有必要施行除常规尸检外而影响外形的解剖时,应征得家属同意。
(二)如发现死因为法定传染病或疑似法定传染病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申请人。
(三)如发现死因与刑事有关的,可请法医共同进行解剖。
(四)如存在放射性污染的病例,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
(五)依据临床病史和要求,重视特殊样本的留取,如心血、股静脉血、胃肠内容物、气管分泌物、体液等。
(六)手术后病例的尸检,除常规检查外,要注重手术部位的关系,必要时请外科主刀医师到场。
(七)新生儿或胎儿尸检具有特殊性,要求同时送检胎盘组织。尸检中应重视先天性畸形的检查。
(八)孕产妇尸检要注意妊娠与各脏器的相互关系,提供的信息予以重点检查。
(九)老年人尸检要注意生理性老化与病变的关系,多种疾病的相互关系。
(十)猝死病例的尸检包括了机械性、物理性、中毒性、心源性、脑源性、大动脉栓塞及抑制性死亡等多种原因,尸检中应根据病史提供的信息予以重点检查。
(十一)对传染病尸检应注意防护和消毒措施,尸检标本应按传染病分级管理要求保存。
(十二)尸检标本检查应照相留档,必要时摄像留档。标本应采用中尔马林固定,对特殊检查项目如免疫组化、分子病理、电镜等按要求留取和固定样本。尸检取出组织在尸检报告出具后应保留二年,二年后如家属不认领,则由尸检机构火化处理;苏木精-伊红染色(HE)切片及蜡块应按住院和门诊病历档案管理要求时限存档。
医疗事故争议中相关的尸检不出具大体解剖检查后的初步报告,应待病理组织学检查有结果后,签发尸检报告。
第五章尸检报告的内容与规范
第十五条尸检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应体现严谨、科学、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基本要素。
第十六条尸检报告内容应包括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送检医院及科室、住院号/门诊号、死亡日期、尸检日期、报告日期);临床诊断;病理诊断和死亡原因。
第十七条病理诊断是尸检报告的主体,其报告格式规范为二种模式;按疾病的主次结构,或按疾病的发生发展顺序。
第十八条医疗事故争议中相关尸检的主要目的是阐明死亡原因,包括死亡原因和死亡机制两大要素。死亡原因应是一种致命的具体疾病,死亡原因通常分为主要死因、直接死因、诱因、辅助死因和合并死因等。在病理诊断的基础上应进行死亡原因分析,死亡原因分析应有客观的科学依据,必要时附相关的参考文献。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5
爱国卫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自觉行动起来,为除害灭病、促进健康、净化美化环境,为社区建设多作贡献。特制定本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一、健全组织:成立社区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居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环境卫生专干任联络员,形成爱国卫生管理组织网络。在社区爱卫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二、卫生制度: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月彻底扫”的工作方法,室外环境卫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充分发动群众,人人动手,卫生工作坚持治标与治本、重点与经常相结合的原则,始终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督促辖区餐饮行业做好“三防”(防尘、防蝇、防腐)、“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天然冰、食品与药品),从业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进腐败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四、消灭四害: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除四害活动,健全卫生设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和消灭蚊蝇孳生地。
五、宣传教育: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爱国卫生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起人人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观念。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基层医院;公共卫生管理;满意度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人们对于健康卫生重视度也在不断增强,对于卫生服务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基层医院作为与民众联系度最为紧密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日渐凸显其重要性,其公共卫生管理制度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基层医院是公共卫生管理[1]中,重视患者满意度也就成了必然要求。作为基层医院,不应满足已有的满意度,对影响患者满意度的具体环节和各种因素的重视度也应该不断提升。患者特征不同,层次不同,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基层医院需要根据这些不同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开辟符合患者要求的特殊服务方式,这也是公共卫生部门发展的必然趋势。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选择2010年6月-2013年5月在基层医院获得公共卫生服务者中400例为本次调查问卷研究对象,其中男219例,女181例,年龄分布为12-75岁,年龄平均为(42.713.8)岁。就性别、年龄、文化层次、医疗基础信息等进行统计学分析,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本次研究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收回调查问卷377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361份,有效调查问卷回收率为90.25%,对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医护人员能力与素质以及医疗费用三大指标进行满意度调查,满分为10分,1-2分为非常不满意,3-4分为不满意,5-6分为尚可,7-8分为满意,9-10分为非常满意。
2.结果
2.1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满意度
详见表1。
表1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满意度(%)
2.2医护人员能力与素质满意度
详见表2。
表2医护人员能力与素质满意度(%)
2.3医疗费用满意度
详见表3。
表3医疗费用满意度(%)
3.讨论
卫生系统是指能够产生健康行为,并作为奋斗目标的组织、机构或者资源。衡量卫生系统的5个指标是人群总健康水平,不同群体健康水平,卫生系统总反应性,卫生系统中不同群体的反应性,不同群体医疗费用承担状况。这5个指标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应公共卫生行业的现状。目前,我国医疗服务行业中占据着主体地位的公共卫生部门。从发展速度上来看,我国公共卫生服务行业正在整体上升期,在这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必然会存在着很多问题,公众对于公共卫生部门的不满和质疑也是一直存在着的。因此提升公共卫生部门服务质量,改变公共卫生服务行业现状,满足公众对于公共卫生服务的不同需求就成了公共卫生部门寻求发展的重要发展方向。
据研究表明,公众对于公共卫生服务部门的不满和质疑主要源于公共卫生部门的优劣势、几乎和威胁。在国家对医疗机构进行分类管理以前,公共卫生行业的主体是公立医院,目前,仍以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为行业主体。公共卫生服务部门可以享受财政部门给予的财政补贴,包括公共卫生部门发展建设费用,重点学科的研究经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而且一般是当地医疗行业的中心,并承担着职工基本医保工作,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具有非常大的无形资产。有优势就会有劣势,公共卫生服务部门的劣势在于运转效率不高,产权制度不甚清晰,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僵化,政府干预过多,运营成本过大等,这就导致公共卫生服务部门在适应市场经济方面非常困难。因此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优化公共卫生服务部门的服务、提高公众对于公共卫生部门的满意度就显得迫在眉睫。
作为与基层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的基层医院,在公共卫生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监督并报告疾病疫情、流行病以及传染病,对如小儿麻痹症、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预防接种工作,以及对公众普及健康卫生知识等,是保证群众身体健康和预防相关疾病的重要公共卫生部门。但是在实际中,仍有一部分群众,在患病过后选择去大型综合性医院就诊,这说明在群众眼中,基层医院存在医疗资源不足、医务人员素质不够过硬等问题。因此,基层医院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符合本院实际情况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提出能够有效改善本院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措施,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基层医院在公共卫生管理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1)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制度上存在一定缺陷,如制定制度过程中缺乏实际检测设备,不能按时汇报相关工作进展,对群众没能及时公开相关制度内容,处理方法僵化不灵活,这些加大了基层医院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难度;(2)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及管理者应积极充实自己、提升专业素养。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存在着的一定断层问题,如入职时缺乏相关培训,相关知识面过窄等,导致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无法高效运行,而且公共卫生管理优秀人才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有效解决一些医疗卫生事故;(3)基层医院公共卫生管理者无法准确认识和判断突发性公共卫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导致传染病和疫情仍在一些地方存在,当地群众发病率和疾病复发率也在不断提升,进而造成群众的生命健康无法的得到切实有效保障的不良后果,对当地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
基层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常见问题主要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1)对基层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因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对于基层医院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公开透明度,可以促进基层公共卫生突发事故得到更好的解决,提升对基层群众健康安全的保障度;(2)提升基层医院公共卫生管理者自身能力和素养,能够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提升公众对公共卫生管理者的满意度;(3)提高健康卫生知识的推广力度,提出新的宣传手段。由于基层医院与群众联系紧密,因此对群众的卫生健康知识进行普及教育是很有必要的。邀请医疗专业人员,定期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和形式多样的活动,或者通过公共网络、报刊、电视、繁华路段宣传栏等媒体形式,对卫生健康知识进行宣传,促进群众对卫生健康重要性意识的增强,促使公众对健康卫生知识获得深入详细的了解;(4)加强医疗单位及医学院之间的卫生学术交流,了解国内外同行业优秀公共卫生管理经验和案例,可以促进基层医院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更见完善,提升基层医院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基层医院在公共卫生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基层医院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有效解决措施,提升公众对于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陈姗,张连帅,郑小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11,31(5):6-7.
[2]杨清春.公共卫生部门公众满意度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
[3]程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08年.
[4]田进城,何景忠.社区医院公共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健康必读,2013,12(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