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管理责任书范例6篇

手机管理责任书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1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用到承诺书的地方越来越多,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为了让您在写的过程中更加简单方便,一起来参考是怎么写的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欢迎阅读!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1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研究,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2、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修订和调整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3、管理指导县城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负责审批《建设项目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方案的审定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工作。

4、负责对县城规划实施进行检查,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二、服务内容:

1、规划选址、用地红线、建筑红线服务;

2、规划方案许可各类技术指标控制服务;

3、用地许可服务;

4、设计方案设计许可服务;

5、项目规划工程许可服务;

6、审批后规划服务。

三、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城居民,在我县城乡规划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

四、服务承诺:

实行限时审批,提高工作效率;文明热情,规范工作行为;依法依规行政,公正廉明执法;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自觉严格守纪、勤政廉洁敬业

1、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和《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对报来的规划设计方案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对符合规划条件的规划设计3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委会议审定,原则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办理选址审批手续。

(不含规委会审定时间)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经正式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对具备条件的报建项目提交规委会议审定,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后,办理发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含规委会审定和其它相关部门审查时间及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技术审查和服务时间以及社会公示时间)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2公司领导:

____工程项目经理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管理。印章先用于公司内幕往来文书、报表、资料及对业主(甲方)不发生经济行为的普通函件,严禁使用项目经理部印章对外签订任何类型的合同、协议、承诺。

项目负责人承诺:

1.项目经理部印章仅限于项目经理部向业主、监理发送函件和填报相关技术、质量及竣工验收资料使用;

2.项目经理部印章不对外签订物资设备采购、租赁、工程及劳务分包等合同及安全协议等事宜,且不能作为对外担保使用。

3.印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3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 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a href='//www.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钡墓ぷ省?/p>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项目承诺人: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4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周期)。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检测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报送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

存在勘察设计变更的,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程序监督。

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项目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5项目责任人:

按照公司项目责任管理制,本人接受公司安排,承担 项目管理的全部责任,并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与总包方的合同内容,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二、在公司受权范围内,处理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

三、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责任,承诺书《项目责任人承诺书》。

四、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五、接受公司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六、自愿承担设备、辅助材料及周转材料。

七、如本项目需要保证金的,由本人承担,并愿意在退回保证金时不影响民工工资发放,如有影响,公司有权用于发放工资。

八、服从公司的有关规定,并按公司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九、按项目总造价向公司上缴:管理费、利润、税金 ,并承担项目管理部人员的工资。

十、承担本项目的一切经济责任,自负盈亏。

十一、本承诺书与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2

一、当前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内容不够全面科学。目前的责任制体系中,责任是核心内容,但对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划分、责任履行等内容涉及较少。调查对象中30%认为责任主体不清晰,47.5%认为责任清单不明确。即使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又相对宏观,大都没有具体责任清单,不便于执行和考量。

权责不够对等均衡。一方面,存在责任不均衡问题。对各级党组织责任强调比较多,对党委职能部门责任强调得少;对“一把手”责任强调得多,甚至将党责任都归为“一把手”个人责任,但对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强调比较少。另一方面,存在权力和责任不对等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责任,但对权力则未予明确,缺乏必要的决策权和话语权。另外,实行垂直管理单位,管理权和用人权往往在上级部门,而党建责任则在地方,权责不对等容易造成党建盲区。

环节不够衔接配套。目前的责任制体系中,大多聚焦单个环节,比较重视责任分解和考核,但对责任履行、督查、评价、追究等环节比较笼统和模糊,有的环节甚至缺失。57.6%调查对象认为责任评价不全面,40.6%认为责任考核不区分,39.1%认为责任追究不严格。各环节相对独立,缺乏整体性;环节衔接不到位,缺乏配套性。

运行不够顺畅有序。大部分地方和单位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和机制保障,导致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般是年初布置、年底考核,年中督查较少;有的地方对责任制考核不够重视,存在着流于形式和过于简单现象,不开展专项考核而是纳入综合考评;不少地方虽建立专项述职制度,但对问题整改缺乏跟踪;有的地方对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对履职不到位问责不力。由于制度缺失,导致责任制体系运行不够顺畅有序。

二、准确把握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的科学定位

准确把握总体框架。一是组织领导,包括领导机构、职能部门、责任主体等。二是内涵范畴,包括责任分解、责任督查、责任考评、责任追究等。三是实践路径,包括上级党组织督查、本级党组织履职、党员参与、群众监督评议等。四是基本保障,包括经费保障、阵地保障、人员保障等。

准确把握基本原则。一是权责对等,既明确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又赋予一定权力,保证权力和责任对等统一。二是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靠实管用措施,有效解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难题。三是简便易行,体现“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溯”要求,提高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四是系统配套,既突出主体责任又突出领导责任,既涵盖责任分解落实又涵盖责任考核追究,形成衔接有序的完备体系。

准确把握运行方式。一要上下联动。坚持上级党组织督查指导、本级党组织强力推动、下级党组织支持配合共同用力,形成以上率下、以下促上态势。二要主次同频。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履行分管责任,相关工作机构履行职能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三要内外共振。既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其中,在党内形成党建工作主体意识,又由党内拓展到党外,邀请群众监督和评判。

三、构建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的对策

构建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目标是建立全面清晰、系统完备的闭合链条,核心是科学有效、衔接有序,实践要求是便于操作、易于考量。

建立责任划分机制,解决“责任架构不清”问题。坚持科学统筹、合理划分,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金字塔式责任架构形态。一要建立统筹领导架构。建立条块分明的党建工作统筹领导架构,既要建立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组成的条线责任架构,涵盖省、市、县、乡四级;又要建立由党委(党组)及其职能部门组成的内部责任架构,形成统揽全局、内外协调的责任架构。二要建立多重管理架构。目前高校、垂直单位党建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但由于人事权不在地方,实际上党建工作责任制难以落实。要调整高校和垂直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以条线为主、地方为辅;行业协会党组织实行归口管理,以地方党委为总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为主牵头;联合建支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实行综合管理,以开发园区党组织为统领、重点企业党组织为核心。三要建立压力传导架构。党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要建立“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责任传导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把责任扛在肩上。

建立责任界定机制,解决“责任主体不明”问题。科学界定不同责任主体的党建工作责任,重点明确五种责任:一是统揽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地、本系统党建工作的“龙头”和“指挥部”,既有统筹谋划、任务分解、工作督查等重要职责,又有资源整合、力量调配、协调推进等特殊优势,必须承担区域和行业内党建工作统筹职责。二是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尤其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承担本地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承担行业、系统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必须始终将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树立并坚持主业意识。四是分管责任。专职副书记是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承担分管责任;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承担所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建工作责任。五是执行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主要是管宏观、管全局、管决策,具体任务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去落实、推进和督查,重点是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建立责任细化机制,解决“责任清单模糊”问题。制定责任清单既要体现全面性,又要体现差异性,从根本上解决责任模糊问题。要差别化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一要细化不同领域责任清单。地方党委重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监督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选树先进典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责任;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重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谈心谈话、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制度、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等责任;村(社区)党组织重在促进村级集体增收、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组织党员冬训、兴办民生实事、收集社情民意等责任;社会组织党组织重在落实党建制度、保障党建活动阵地、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发挥优势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党建影响力等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重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企业党内民主制度、围绕企业发展创新党建活动、培植企业党建品牌等责任;非公企业党组织重在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规范党建阵地建设、推进党群一体化、结合企I发展创新党建方式、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等责任。二要细化不同层级责任清单。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是抓党建工作的关键和核心。省(区、市)党委重在制定党建规划、出台党建制度文件、规定党建经费保障政策、研究党建重要问题、统筹各领域党建等责任;省辖市党委重在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具体措施、部署区域党建重要任务、整体推动各领域党建、制定党建政策等责任;县(市、区)党委重在抓好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贯彻、财政保障党建经费、规范党建阵地建设、选树先进典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责任;乡镇党委重在抓好中央和上级党委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带领群众致富增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等职责。三要细化不同岗位责任清单。党组织书记全面负责管党治党工作,统筹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主持制定党建规划和计划,抓好重大活动谋划、部署、推进和督查,牵头抓好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考核检查、失责追究等,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制定党建计划,协调各方力量推动任务落实,定期督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问题并向书记汇报,同时提出建议为党委(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领域和部门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开展党建工作,及时分析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党组)提出改进措施。四要细化不同机构责任清单。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体谋划区域或系统内党建工作,讨论研究党建重要问题,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协调各方资源统筹推进党建工作;党委(党组)重要职能部门按照职能承担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组织部门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宣传部门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领导。

建立责任督查机制,解决“责任履行不力”问题。要健全党建工作常态检查指导制度,主要包括五项具体制度:一是专项督查制度。采取专项测评、个别访谈、实地察看、调阅资料等督查方式,对市、县、乡三级党委的督查,每年开展一次;对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督查,每年组织20%左右,确保地方党委一届任期内全覆盖;各级党委(党组)对所辖党组织的督查可采取不定期方式,既实现全覆盖,又对薄弱党组织重点督查。二是重点项目巡查制度。对党建工作重点项目适时巡查,动态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同时,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内容,重点巡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专门约谈制度。以县(市、区)为例:县(市、区)委书记约谈四套班子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机关部门党组织书记;四套班子领导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党组织书记;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部门党组织书记约谈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部分普通党员。约谈实行分级负责,每年至少约谈一次,鼓励下级党组织书记约谈上级党组织书记。四是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建立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制度。五是专项述职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

建立责任考核机制,解决“责任评判不准”问题。完善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重点在提高考核科学度和有效度上下功夫。一要科学设立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按照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执行党建制度、落实党建保障、创新党建特色五个方面,确定3:3:2:1:1的合理比例,既全面系统又突出重点,既宏观又微观,既看实效又看问题。二要实行差别化考核。整体考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履职情况,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履职情况,重点考核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分别考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分类考核党委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三要注重多纬度评价。考核应以上级党组织每年一次考核为准,考核不能仅停留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上,还应面向社会组织民主评议,准确把握实际成效和各方满意度。四要合理运用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纳入机关部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市县乡三级党政正职专项考核、换届考核或任期考核、干部提拔重用的任前考察等范围,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评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两年在县域和市域、每三年在省域、每五年在全国进行表彰。出台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细则,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重要依据,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绩突出的,优先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群众评价不高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提拔使用;对缺乏管党治党经验和水平的新提拔人员,不得进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不强的,不得担任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

手机管理责任书范文3

[主要观点]

1、作为国有,新华书店有国有企业共同的诟病,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权责不分,严重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既得利益集团则是继续深化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绊脚石。

2、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明确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与切入点,以改革“一把手”的选任制为起始点,用“3+”选拔模式取代传统的“一把手”任命制或论资排辈的潜规则,推行自上而下的全面的而非片面的人事制度改革。同时,要清晰理顺“一把手”的权责关系,行使什么样的权力就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3、围绕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一中心,还应解决相关的系列,主要是监督与被监督、和谐发展的问题,要配套地深化机构改革,实行“开明”治理。

关键词:新华书店 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新华书店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各省几乎都成立了新华书店发行集团,随后部分又将“新华书店发行集团”又修改为“新华发行集团”,目的和良苦用心显而易见。但由于改革涉及到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大部分“一把手”及其利益集团都以稳定和强调行业的特殊性为名、行继续垄断既得权力和利益之实,致使新华书店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局限于表面,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由所有权、监理权、治理权和经营权组成的权力分工体系和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新华书店改革的关键

1、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各项改革的先导性手段。从宏观上看,新华书店是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意识形态色彩较浓,大多直接由省委宣传部领导。同时新华书店(或曰新华发行集团)又大多都是省政府的独资或控股企业,但事实上并没有明确谁是真正的资产所有者,由谁来行使所有者权益。从微观上看,一方面,新华书店主要从事图书发行、经营业务,是单纯的企业,人、财、物、企业行为均由省级店集中统一控制,地市店、县店均既没有独立的经营权,也没有实际的管理权,更没有自主的发展权。另一方面,条块分割,区域保护,店与店之间、即使是省级店之间也很难跨省经营,在横向上自断自我竞争、并通过这种竞争培养竞争能力的后路。宏观与微观的杂合就形成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在运行机制和体制上,存在着国有企业通有的弊病,以行政手段代替、包办市场行为。从各省进行的教材招标情况看,虽然引入了竞争机制,但招标的结果并不完全是由市场主导的,而是耦合了相当的其它因素,这些因素有相当部分就是行政力量的干预。尽管这些年来新华书店一直在进行各方面的改革,但大部分都是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进行的,有些甚至处于阶段性的停滞状态,除了“集团”还是“集团”,除了“连锁”还是“连锁”。相反,随着“集团”的内部膨胀,各种深层次问题不断显露,相对于完善的市场体制的要求和日益白炽化的市场竞争来说,还相当滞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规范的企业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建立;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不改变,新华书店就不可能充满发展的活力与生机;以行政命令为主导的改革格局不改变,新华书店就不可能独立地涉水深蓝、搏击长空,但是要建立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应继续加大中央政策的支持力度。

2、着力推进微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新华书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关键。长期以来,新华书店的建设主要是在“大”和“同”上功夫,盲目投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是新华书店普遍存在的现象。大书城、大卖场在许多城市拔地而起,甚至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以“大”安身;在各省,省新华书店为了保持和体现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大棒,要求全省新华书店的经营项目、经营理念等达到完全一致,甚至完全趋同,以“同”为本。前些年,新华书店进行多种经营,盲目上项目,到现在看,有效益的有几家?赚钱的有几家?赔本的有几家?半途而废的有几家?坚持到底的有几家?这都是求“同”的结果。这些低水平、低质量、低效益的“大”、“同”建设,直接到新华书店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微观行政管理体制的诟病,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一言堂”、“家天下”,导致群众基础、实践基础的缺失;政绩考核体系过于片面,导致主要领导乐于短期行为,大兴“政绩工程”、“表面工程”、“面子工程”、“意气工程”;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存在缺陷,使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疲于上层路线,投官弃民,加剧了行政力量的绝对权威。因此,遏制并最终解决新华书店存在的深层矛盾和问题,首先就要加快推进微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要培养“一把手”的亲和力,提升他们的魅力权威,弱化绝对的行政(职位)权威,还政于民。

3、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促进新华书店全面发展的有效保障。在舆论导向层面上,新华书店承载着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社会效益挂帅。在这一点上新华书店的兴衰成败不仅是主管部门的政绩问题,更是直接关系着分管负责人的前途问题。在面临市场剧烈竞争与政治命运选择的时候,政治考量是至高无上的,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倾向于短期的政治利益,毫不犹豫地提高并为新华书店量身打造市场准入门槛,千方百计营造表面的繁荣。在企业内部,“一把手”及其集团利用控制行政资源的优势,想方设法稳固自己的既得利益。尽管说利益分配要向一线倾斜,但倾斜的背后却是为自己牟取更大的利益。利益分配往往以职位的高低为唯一标准,忽视劳动强度、质与量的差别。特别是基层“一把手”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们为了装饰自己的政绩,全额甚至超额拿取自己的年度兑现奖,竟不惜牺牲员工利益,或明或暗地要求职工自己掏钱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任务(即:视图书门市的存在和销售功能于不见,不去努力开拓市场,不去挖掘门市销售潜能,而把下达的任务分派到员工个人,员工要么把卖不掉的图书买下来,要么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把市场萎缩的责任推给员工,让员工当炮灰,有些为了完成任务甚至不顾成本。主管部门和上级默许甚至直接纵容了基层店“一把手”的这种行为,因为他们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主管部门实现的是政治利益,这种政治利益当然不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利益,而是一种政绩;上级或本级“一把手”实现的是政治和经济双重利益,这种政治利益主要是指因任务的完成而获取的事关晋升的一种政治资本,经济利益主要是指因任务的完成而获取的全额或超额的兑现奖(或称企业年薪)。在这种利益交集的作用下,主管部门和各级“一把手”会形成一种合力,这种合力在确保他们既得利益的同时也会颠覆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无限降低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导致企业内部形成群体懈怠。一旦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就会对企业的发展形成毁灭性的破坏。所以,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行政管理体制,降低或淡化新华书店的政治色彩,将“一把手”及其集团的效益收入(如奖金,不包括职务或岗位工资)调整为所有员工的平均数,同时在任期届满后,若没有员工和社会的有理由申诉,再一次性给予不低于员工同期平均收入的资金奖励。依据马克思主义观点“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新华书店要长远、持续发展,取得全面发展效益,就必须首先从内部聚合发展的力量,斩断损害员工利益的外部链接。为此,将“一把手”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直接挂钩应是改革的首要选择,而不是将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挂钩,把企业不发展的责任全部推给员工,从而使维护员工利益不至成为一句空话,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全面发展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二、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即将公开发表的《农民权益保护的立法思考》一文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的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因为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一切方针政策的贯彻与落实、法规的制订与实施、体制的维持与变更均离不开实践中的人。那些回避人的原因而强调体制性障碍,均是为维护既得利益找借口和台阶。”因此,人的是改革的关键问题,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1、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的和方向。基于“人力资源也是生产力”,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提高生产效益和生产力的为目的,充分发挥人的潜能,积极营造人力资源生机勃勃的环境空间,为释放巨大的活的生产力。

2、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创新“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并首先履行这种机制。的人事制度改革大都停留在中层干部和一般员工层面,对“一把手”的选任问题很少提及。而实际上这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也是第一位的。对列车来说,改革光改车箱不行,还得改车头,因为头不好,牵引力不好,车箱再好对提速尤其对发展来说也没有多大的实质性意义。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也莫过如此。所以,人事制度改革应主要从改革“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入手。目前,“一把手”的选任基本上是“官选”,“民选”只是一种陪衬。这并不是主张废弃“官选”、彻底“民选”,因为单纯的“官选”和“民选”都有其天生的不足。全面“官选”容易使员工受到藐视,脱离群众路线;彻底“民选”,容易引发盲目性,产生“小集团”、“小圈圈”和各种形式的贿选,也会产生“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现象。要克服这诸多的不足,就必须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化”方针,引进“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与竞争上岗”,借鉴“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创设“笔试+面试+学术成果”选拔模式(简称“3+”选拔模式),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主观干预,其中的笔试至少要占60%,面试最多只能占10%,学术成果至少要占30%。为什么突出“学术成果”考核?因为“学术成果”可以展示学术成果出品人洞察问题、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某一问题、某一领域的独到见解,也可以从中看出其工作实绩(现任“一把手”及其集团的学术成果中涉及的本企业的有关效益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否则不计入学术成果分),最重要的是可以营造型企业气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单纯的工作实绩考核常常参杂着太多的虚的因素,下级“一把手”通常是上级“一把手”任命的,上级必然要护下级,给下级“一把手”难看,也就是给上级或自己难看,员工也会因利益受人掌控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所谓的工作实绩考核大多是一种形式,表面的东西多于实质性。为防止论资排辈或变相论资排辈、特别是因人设条件,考试不预设任何限制性条件,谁都可以考,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用。为防止“一把手”及其集团或因惧怕其他人功高盖主而荒废人力资源、压制人才,人事选任的“3+”模式考核要定期举行,入选人员进入全省后备人才库,对后备人员要异地交流、挂职培养,人事选任必须首先使用后备人才,彻底实现后备人才零库存,对造成后备人才积压、长期或永久后备的,要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打破“只上不下”的传统,设立并不断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内部人才流动机制。在纵向上,要广泛“3+”选模式,包括中层班子的配备。只要在“3+模式”选拔考试中出类拔萃,一般员工也可以进中层班五,甚至当“一把手”。相反,在选拔考试中落伍的“一把手”也可能成为一般员工。在横向上,不适合此岗位而适合彼岗位的人,就应该让他到彼岗位发挥才智和特长。

4、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不断清除改革的人为障碍。所谓人为障碍,基本上来自既得利益集团,而主要是“一把手”及其集团。目前,企业的人、财、物及企业行为均由“一把手”及其集团把持,“一支笔”独秀。从维护“家天下”的利益和威严出发,他们是不愿意改革触及自己的切身利益,一旦损及自身利益,他们就会对改革阳奉阴违,假借一般员工抵制、拒绝改革的继续深入。而非既得利益集团一般是支持不断改革的,除极小部分外,非既得利益集团一旦成为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就由改革的推动者成为阻碍者,以维护并不断巩固其既得利益。改革,就是在这种“推动”与“阻碍”的矛盾中进行,当推动的力量超过阻碍的力量时,改革就会顺利进行,否则改革的步子就会放缓、甚至停滞不前。所以,改革就是要不断清除改革的阻碍因素,不断发展壮大改革的推动力量。

5、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体系。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行使什么权力,就要承担什么责任,权力与责任相一致。而目前,只行使权力,不承担责任,或者重权轻责、权责不一致的事实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存在。改革,就要改变这种状况,达到权力与责任的相匹配,否则就会造成责任的缺失、权力的畸形膨胀,对企业的发展严重不利。因此,在加强“一把手”权力的同时,必须要高度强调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建立权力的有效约束机制。首先,建立责任保证金制度。“一把手”及其集团上任前,必须缴纳足够的责任保证金,在任期内或任期的延长期内导致企业破产、企业资本不增值甚至遭受损失、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否则,如果能使企业资本明显增值、员工利益明显得到提升的,可获得至少是员工同期平均收入的一倍的资金奖励。当然“一把手”及其集团上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将自己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转嫁给员工,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员工向企业缴纳任何形式的责任保证金或类似于责任保证金的钱物。否则,不论该“一把手”及其集团给企业带来多高的效益,其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亦不予返还,甚至还要给予严惩。必须指出的是,若交不起责任保证金的,可以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或上任后的收入作抵押。用收入作抵押的,每月(或年)最多允许领取月(或年)收入的50%;用个人财产或收入作抵押的,在发生赔偿责任后用其抵押款(物)不足以赔偿的,用其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在有关法律中增加“企业负责人不作为罪”,并予细化。使企业资本不增值的主要负责人及利益集团不仅要向员工和国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更重要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刑罚最低设为监禁一天,最高可设为监禁终生,不设缓刑、假释、取保候审及其他类似规则,藉此,用法律来制裁“一把手”及其集团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消极作为,用法律手段来打击使企业资本流失和不增值的行为。三、推进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的其它

1、监督与被监督的问题。要杜绝监督与被监督同一性的现象,行为绝对不能由行为实施者来充当监督者,企业行为的效果也不能由行为的实施者来评判,否则,一切都会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加强工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的独立发言权。

2、内、外和谐的问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为企业的生存、创造和谐的内外环境。和谐,才能聚合各方面的力量,也只有和谐,才能使员工有劲往同一处使。因此,要切实扭转“外斗外行、内斗内行”的不和谐局面。对外,要做到有礼、有利、有义、有节,最大限度地争取“双赢”;对内,要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对人的需求不能重“官”轻“民”,更不能“劫民济官”。

3、深化内部机构改革的问题。推进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合理地配置内部机构,深化内部机构改革,建立精简、高效、廉洁的机构体系。一要规范机构设置,撤并相同、相近、交叉的职能部门。二要理顺机构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领域,A部门的工作不要随便交给B部门,B部门的事也不要轻易交给A部门。同时,要协调部门行为,牢固树立亲密的协作关系,坚决杜绝互相干预、掣肘、踢皮球现象。三要因事设岗,岗位所需人员必须全部从全省后备人才库中配置,若库存没有的,必须进行“3+”模式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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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一岗双责”

定期组织局党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确保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局长(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股站室负责人,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坚持“主体责任”报告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每年分两次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上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成员要随时掌握分管股站室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业务工作情况。局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一次局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责任。

三、开展述责述廉报告

执行述责述廉报告制度。局长(党组书记)每年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局党组成员向局党组会议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负责听取分管股站室负责人的廉洁自律及业务工作情况;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进行廉政谈话

局长(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各部门负责同志,局属种子公司经理(书记)与各副经理,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三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形式可以分散与集中并用,谈话次数、时间、内容也可根据工作性质或其他因素随机择定。

五、实行“签字背书”

局长(党组书记)和局党组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完成情况进行“签字背书”,搞好责任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局属各股站室。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具体、措施得力、有明确时限要求、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具体责任落实到股站室,落实到人,使各项任务措施具体化、责任明确化。将此项制度作为责任考核和追究问责的依据。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定期公开机关财务、党务、政务工作,强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涉农资金项目的招标工作。确保程序合法,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现象。

七、深化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十个严禁”、加强作风建设“十二个一律”等规定,执行好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等内部管理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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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各省几乎都成立了新华书店发行集团,随后部分又将“新华书店发行集团”又修改为“新华发行集团”,目的和良苦用心显而易见。但由于改革涉及到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大部分“一把手”及其利益集团都以稳定和强调行业的特殊性为名、行继续垄断既得权力和利益之实,致使新华书店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局限于表面,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由所有权、监理权、治理权和经营权组成的权力分工体系和公司治理机制,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重滞后。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新华书店改革的关键

1、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各项改革的先导性手段。从宏观上看,新华书店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意识形态色彩较浓,大多直接由省委宣传部领导。同时新华书店(或曰新华发行集团)又大多都是省政府的独资或控股企业,但事实上并没有明确谁是真正的资产所有者,由谁来行使所有者权益。从微观上看,一方面,新华书店主要从事图书发行、经营业务,是单纯的企业,人、财、物、企业行为均由省级店集中统一控制,地市店、县店均既没有独立的经营权,也没有实际的管理权,更没有自主的发展权。另一方面,条块分割,区域保护,店与店之间、即使是省级店之间也很难跨省经营,在横向上自断自我竞争、并通过这种竞争培养竞争能力的后路。宏观与微观的杂合就形成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在运行机制和体制上,存在着国有企业通有的弊病,以行政手段代替、包办市场行为。从各省进行的教材招标情况看,虽然引入了竞争机制,但招标的结果并不完全是由市场主导的,而是耦合了相当的其它因素,这些因素有相当部分就是行政力量的干预。尽管这些年来新华书店一直在进行各方面的改革,但大部分都是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进行的,有些甚至处于阶段性的停滞状态,除了“集团”还是“集团”,除了“连锁”还是“连锁”。相反,随着“集团”的内部膨胀,各种深层次问题不断显露,相对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日益白炽化的市场竞争来说,还相当滞后。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建立;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状况不改变,新华书店就不可能充满发展的活力与生机;以行政命令为主导的改革格局不改变,新华书店就不可能独立地涉水深蓝、搏击长空,但是要建立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应继续加大中央政策的支持力度。

2、着力推进微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解决新华书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关键。长期以来,新华书店的建设主要是在“大”和“同”上功夫,盲目投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是新华书店普遍存在的现象。大书城、大卖场在许多城市拔地而起,甚至成为当地的标志性建筑,以“大”安身;在各省,省新华书店为了保持和体现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大棒,要求全省新华书店的经营项目、经营理念等达到完全一致,甚至完全趋同,以“同”为本。前些年,新华书店进行多种经营,盲目上项目,到现在看,有效益的有几家?赚钱的有几家?赔本的有几家?半途而废的有几家?坚持到底的有几家?这都是求“同”的结果。这些低水平、低质量、低效益的“大”、“同”建设,直接影响到新华书店的可持续发展,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微观行政管理体制的诟病,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一言堂”、“家天下”,导致群众基础、实践基础的缺失;政绩考核体系过于片面,导致主要领导乐于短期行为,大兴“政绩工程”、“表面工程”、“面子工程”、“意气工程”;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存在缺陷,使大大小小的头头脑脑疲于上层路线,投官弃民,加剧了行政力量的绝对权威。因此,遏制并最终解决新华书店存在的深层矛盾和问题,首先就要加快推进微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要培养“一把手”的亲和力,提升他们的魅力权威,弱化绝对的行政(职位)权威,还政于民。

3、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促进新华书店全面发展的有效保障。在舆论导向层面上,新华书店承载着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社会效益挂帅。在这一点上新华书店的兴衰成败不仅是主管部门的政绩问题,更是直接关系着分管负责人的政治前途问题。在面临市场剧烈竞争与政治命运选择的时候,政治考量是至高无上的,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倾向于短期的政治利益,毫不犹豫地提高并为新华书店量身打造市场准入门槛,千方百计营造表面的繁荣。在企业内部,“一把手”及其集团利用控制行政资源的优势,想方设法稳固自己的既得利益。尽管说利益分配要向一线倾斜,但倾斜的背后却是为自己牟取更大的利益。利益分配往往以职位的高低为唯一标准,忽视劳动强度、质与量的差别。特别是基层“一把手”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们为了装饰自己的政绩,全额甚至超额拿取自己的年度兑现奖,竟不惜牺牲员工利益,或明或暗地要求职工自己掏钱完成上级下达的销售任务(即:视图书门市的存在和销售功能于不见,不去努力开拓市场,不去挖掘门市销售潜能,而把下达的任务分派到员工个人,员工要么把卖不掉的图书买下来,要么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把市场萎缩的责任推给员工,让员工当炮灰,有些为了完成任务甚至不顾成本。主管部门和上级默许甚至直接纵容了基层店“一把手”的这种行为,因为他们的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主管部门实现的是政治利益,这种政治利益当然不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利益,而是一种政绩;上级或本级“一把手”实现的是政治和经济双重利益,这种政治利益主要是指因任务的完成而获取的事关晋升的一种政治资本,经济利益主要是指因任务的完成而获取的全额或超额的兑现奖(或称企业年薪)。在这种利益交集的作用下,主管部门和各级“一把手”会形成一种合力,这种合力在确保他们既得利益的同时也会颠覆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无限降低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导致企业内部形成群体懈怠。一旦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就会对企业的发展形成毁灭性的破坏。所以,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行政管理体制,降低或淡化新华书店的政治色彩,将“一把手”及其集团的效益收入(如奖金,不包括职务或岗位工资)调整为所有员工的平均数,同时在任期届满后,若没有员工和社会的有理由申诉,再一次性给予不低于员工同期平均收入的资金奖励。依据马克思主义观点“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新华书店要长远、持续发展,取得全面发展效益,就必须首先从内部聚合发展的力量,斩断损害员工利益的外部链接。为此,将“一把手”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直接挂钩应是改革的首要选择,而不是将员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挂钩,把企业不发展的责任全部推给员工,从而使维护员工利益不至成为一句空话,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全面发展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

二、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即将公开发表的《农民权益保护的立法思考》一文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的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因为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一切方针政策的贯彻与落实、法律法规的制订与实施、体制的维持与变更均离不开实践中的人。那些回避人的原因而强调体制,均是为维护既得利益找借口和台阶。”因此,人的问题是改革的关键问题,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

1、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的和方向。基于“人力资源也是生产力”,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提高生产效益和生产力的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人的潜能,积极营造人力资源生机勃勃的环境空间,为企业释放巨大的活的生产力。

2、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创新“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并首先履行这种机制。目前的人事制度改革大都停留在中层干部和一般员工层面,对“一把手”的选任问题很少提及。而实际上这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也是第一位的。对列车来说,改革光改车箱不行,还得改车头,因为头不好,牵引力不好,车箱再好对提速尤其对发展来说也没有多大的实质性意义。企业的人事制度改革也莫过如此。所以,人事制度改革应主要从改革“一把手”的选任机制入手。目前,“一把手”的选任基本上是“官选”,“民选”只是一种陪衬。这并不是主张废弃“官选”、彻底“民选”,因为单纯的“官选”和“民选”都有其天生的不足。全面“官选”容易使员工受到藐视,脱离群众路线;彻底“民选”,容易引发盲目性,产生“小集团”、“小圈圈”和各种形式的贿选,也会产生“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现象。要克服这诸多的不足,就必须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化”方针,引进“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与竞争上岗考试”,借鉴“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创设“笔试+面试+学术成果”选拔模式(简称“3+”选拔模式),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主观干预,其中的笔试至少要占60%,面试最多只能占10%,学术成果至少要占30%。为什么突出“学术成果”考核?因为“学术成果”可以展示学术成果出品人洞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某一问题、某一领域的独到见解,也可以从中看出其工作实绩(现任“一把手”及其集团的学术成果中涉及的本企业的有关效益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否则不计入学术成果分),最重要的是可以营造学习型企业气氛。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单纯的工作实绩考核常常参杂着太多的虚的因素,下级“一把手”通常是上级“一把手”任命的,上级必然要护下级,给下级“一把手”难看,也就是给上级或自己难看,员工也会因利益受人掌控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所谓的工作实绩考核大多是一种形式,表面的东西多于实质性内容。为防止论资排辈或变相论资排辈、特别是因人设条件,考试不预设任何限制性条件,谁都可以考,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用。为防止“一把手”及其集团或因惧怕其他人功高盖主而荒废人力资源、压制人才,人事选任的“3+”模式考核要定期举行,入选人员进入全省后备人才库,对后备人员要异地交流、挂职培养,人事选任必须首先使用后备人才,彻底实现后备人才零库存,对造成后备人才积压、长期或永久后备的,要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打破“只上不下”的传统,设立并不断完善“能者上、庸者下”的内部人才流动机制。在纵向上,要广泛应用“3+”选模式,包括中层班子的配备。只要在“3+模式”选拔考试中出类拔萃,一般员工也可以进中层班五,甚至当“一把手”。相反,在选拔考试中落伍的“一把手”也可能成为一般员工。在横向上,不适合此岗位而适合彼岗位的人,就应该让他到彼岗位发挥才智和特长。

4、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不断清除改革的人为障碍。所谓人为障碍,基本上来自既得利益集团,而主要是“一把手”及其集团。目前,企业的人、财、物及企业行为均由“一把手”及其集团把持,“一支笔”独秀。从维护“家天下”的利益和威严出发,他们是不愿意改革触及自己的切身利益,一旦损及自身利益,他们就会对改革阳奉阴违,假借一般员工抵制、拒绝改革的继续深入。而非既得利益集团一般是支持不断改革的,除极小部分外,非既得利益集团一旦成为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就由改革的推动者成为阻碍者,以维护并不断巩固其既得利益。改革,就是在这种“推动”与“阻碍”的矛盾中进行,当推动的力量超过阻碍的力量时,改革就会顺利进行,否则改革的步子就会放缓、甚至停滞不前。所以,改革就是要不断清除改革的阻碍因素,不断发展壮大改革的推动力量。

5、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体系。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行使什么权力,就要承担什么责任,权力与责任相一致。而目前,只行使权力,不承担责任,或者重权轻责、权责不一致的事实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存在。改革,就要改变这种状况,达到权力与责任的相匹配,否则就会造成责任的缺失、权力的畸形膨胀,对企业的发展严重不利。因此,在加强“一把手”权力的同时,必须要高度强调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建立权力的有效约束机制。首先,建立责任保证金制度。“一把手”及其集团上任前,必须缴纳足够的责任保证金,在任期内或任期的延长期内导致企业破产、企业资本不增值甚至遭受损失、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不予返还;否则,如果能使企业资本明显增值、员工利益明显得到提升的,可获得至少是员工同期平均收入的一倍的资金奖励。当然“一把手”及其集团上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将自己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转嫁给员工,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员工向企业缴纳任何形式的责任保证金或类似于责任保证金的钱物。否则,不论该“一把手”及其集团给企业带来多高的效益,其所缴纳的责任保证金亦不予返还,甚至还要给予严惩。必须指出的是,若交不起责任保证金的,可以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或上任后的收入作抵押。用收入作抵押的,每月(或年)最多允许领取月(或年)收入的50%;用个人财产或收入作抵押的,在发生赔偿责任后用其抵押款(物)不足以赔偿的,用其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在有关法律中增加“企业负责人不作为罪”,并予细化。使企业资本不增值的主要负责人及利益集团不仅要向员工和国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更重要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关刑罚最低设为监禁一天,最高可设为监禁终生,不设缓刑、假释、取保候审及其他类似规则,藉此,用法律来制裁“一把手”及其集团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消极作为,用法律手段来打击使企业资本流失和不增值的行为。

三、推进新华书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解决的其它问题

1、监督与被监督的问题。要杜绝监督与被监督同一性的现象,企业行为绝对不能由行为实施者来充当监督者,企业行为的效果也不能由行为的实施者来评判,否则,一切都会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加强工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的独立发言权。

2、内、外和谐的问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和谐的内外环境。和谐,才能聚合各方面的力量,也只有和谐,才能使员工有劲往同一处使。因此,要切实扭转“外斗外行、内斗内行”的不和谐局面。对外,要做到有礼、有利、有义、有节,最大限度地争取“双赢”;对内,要坚持以人为本,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对人的需求不能重“官”轻“民”,更不能“劫民济官”。

3、深化内部机构改革的问题。推进企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科学、合理地配置内部机构,深化内部机构改革,建立精简、高效、廉洁的机构体系。一要规范机构设置,撤并相同、相近、交叉的职能部门。二要理顺机构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领域,A部门的工作不要随便交给B部门,B部门的事也不要轻易交给A部门。同时,要协调部门行为,牢固树立亲密的协作关系,坚决杜绝互相干预、掣肘、踢皮球现象。三要因事设岗,岗位所需人员必须全部从全省后备人才库中配置,若库存没有的,必须进行“3+”模式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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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地方税收代扣代收和税款手续费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维护扣缴义务人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见附件1)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代扣代收和税款手续费(以下简称“手续费”)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人是指依法接受*市地方税务机关委托并签订《委托税费协议书》、《委托代售印花税协议》(以下统称《协议书》)、取得地方税务机关核发的《*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税费证书》、《代售印花税票许可证》(以下统称《证书》),承担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下简称代扣代收)税款是指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征收标准代扣代收并解缴入库的税款;税款是指人按照《证书》及《协议书》规定的税种、委托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并解缴入库的税款。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手续费,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对扣缴义务人、人代扣代收和税款行为支付的报酬。扣缴义务人、人可将手续费用于代扣代收和税款工作相关的费用开支和奖励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第六条手续费的支付比例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为2%;税款手续费的支付比例按照税务机关与人签订《协议书》中规定的比例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税款收入的5%。

各级税务机关签订委托手续费支付比例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手续费支付比例。

第七条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后,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通过预算支出统一安排,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手续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扩大手续费的支付范围;各级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人,不得从税款中直接提取手续费。

第八条手续费的管理应遵循依法、规范、统一、简便的原则。

第九条手续费的管理职责:

各级地税机关的征管部门是委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委托的组织、协调工作;税种管理部门负责分管税种手续费预算的编报工作;税务所负责贯彻落实对扣缴义务人、人的具体管理要求,实施对扣缴义务人、人的日常管理及宣传、培训工作,手续费支付信息确认工作;财务部门负责手续费预算的汇总、上报以及手续费资金的管理工作;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对税费管理的执法检查及《协议书》格式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工作。

第二章手续费支付管理

第十条手续费支付的办理流程:

(一)扣缴义务人或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填写《手续费支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表样见附件2)一份,加盖扣缴义务人(单位)、人公章或由扣缴义务人(个人)签字确认后送主管税务所办理,无需再提供缴款书复印件。

《信息表》可从*市地方税务局的网站()下载、打印。

(二)主管税务所负责审核手续费支付的有关信息。

税务所审核人员首先应根据市局统一规定的编码规则,确定《信息表》编号,即“京地税+区县单字简称+手+税种单字简称+字[年度]+6位流水号”。

经审核,对符合支付条件的,审核人员在《信息表》“税务所审核人员意见”栏签署意见后,报税务所所长审核;税务所所长在《信息表》“税务所所长意见及税务所公章”栏签署意见并加盖税务所公章。

税务所审核人员依据审核确认后《信息表》的内容,在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并打印《手续费支付汇总单》(以下简称《汇总单》,表样见附件3),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汇总单》转财务部门。

(三)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手续费支付手续。

财务部门将《汇总单》与财务手续费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导入数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打印银行进账单并开具支票,送交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一条税务所应对下列手续费支付信息进行审核:

(一)扣缴义务人、人的资格及时效;

(二)扣缴义务人、人的代扣、代收或税款是否缴纳及是否支付过手续费等情况;

(三)《信息表》上填写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是否与*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相符,税款所属时间、入库金额是否正确,各种章戳是否清晰;

当发生《信息表》填列的入库金额与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入库数据不符的情况,扣缴义务人、人有义务提供相应缴款书原件进行核对。由于手续费计算方法不同,造成扣缴义务人、人申请手续费金额与税务机关信息系统计算金额不符的,以系统金额为准;

(四)扣缴义务人、人是否存在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或未按《协议书》规定要求进行委托税款的行为,相应缴纳的税款、罚款、滞纳金在计算手续费时是否已扣除;

(五)手续费支付比例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六)其他按规定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二条扣缴义务人或人因发生多缴、误收等原因造成退税的情况,原则上多缴税款应在计算手续费前进行扣除;如手续费已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或人,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手续的同时,应视实际情况对已支付的退税税款部分手续费进行追回。

第十三条对因扣缴义务人、人银行信息错误造成的银行退票,财务部门在《汇总单》上注明原因后,将《汇总单》复印件退回税务所,同时在手续费管理信息系统的“退票管理”模块中录入退票信息;税务所根据《汇总单》上注明的退票原因填写《手续费退票信息告知书》,并通知扣缴义务人、人领取《告知书》后重新进行办理。

《告知书》编号编码规则统一确定为“京地税+区县单字简称+[年度]+流水号”。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在扣缴义务人、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五条手续费支付的管理规定:

(一)税务机关与人终止《协议书》前,应及时结清手续费。

(二)扣缴义务人、人办理跨区县税务登记变更前,应与原税务机关结清各项手续费。如未能及时结清,对涉及市级财政负担的手续费资金,在单位名称和计算机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原税务机关开具未支付手续费证明,可以由转入的税务机关统一办理;涉及区级财政负担的手续费资金,按照区财政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扣缴义务人、人提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所在办理注销前有义务告知扣缴义务人、人结清手续费。由于扣缴义务人、人自身原因提出放弃手续费的,扣缴义务人、人需出具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委托协议规定履行代扣、代收和义务的,不得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

(五)因税务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手续费的扣缴义务人、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

因扣缴义务人、人自身的原因,三年内不到税务机关领取手续费的,税务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第三章手续费资金的管理及核算

第十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征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负责征管的税种,税务机关应直接征收税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税款,必须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委托税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市、区两级财政核拨的手续费,是支付给扣缴义务人和人的专项经费,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手续费的监督检查,严禁将手续费作为税务机关的行政经费或者挪作它用,也不得用行政经费垫付手续费。

第十八条各局聘用的税款征收人员,不属人员,其所需费用由各局经费解决,不得用手续费开支。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手续费资金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

第十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市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手续费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手续费预算的编制、批复:

(一)各区、县局、直属分局税种管理部门按照所分管的税种,依据本单位下年度税种征收计划及规定的手续费支付比例,测算下一年度税种手续费预算,审核确认后报本单位财务部门。

(二)各区、县局、直属分局财务部门按税种管理部门上报的手续费预算,分税种汇总本单位下一年度手续费预算,并区分市、区两级财政负担情况,分别报送市地税局和同级财政部门。

(三)市地税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预算情况,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批复手续费预算后15个工作日内,市地税局将手续费预算批复到各区、县局、直属分局。

第二十一条市地税局依据手续费预算批复情况,根据各单位手续费支付进度拨付资金。资金拨付到位后,税务机关要及时将手续费支付给扣缴义务人和人。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必须按照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支出方向,真实、准确的记录代扣、代收和税款手续费的收支情况,单独设账、单独管理、单独核算。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凭银行回单和《汇总单》作为记账的原始单据,并据此登记总账及分税种明细账。

第二十四条手续费会计核算工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要求执行。

(一)在“拨入经费”和“经费支出”科目下设分税种二级科目。

(二)收到手续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拨入经费”二级税种科目;支付手续费时,借记“经费支出”二级税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上划市地税局手续费资金时,借记“拨入经费”二级税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收到企业交回的手续费时,冲减当期支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经费支出”二级税种科目。

第二十五条由区县财政负担的手续费资金,区县财政另行要求的按照区县财政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年末各区、县局、直属分局财务部门应按照市地税局计划财务处的要求编制、上报手续费的决算情况。

第四章手续费档案归档管理

第二十七条手续费支付完毕后,财务部门将《汇总单》及银行单据作为记账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集,并作为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信息表》和《告知书》由税务所按照税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

第五章工作责任

第二十八条税务人员行政不作为,、给国家或扣缴义务人、人利益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支付手续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属于执法过错,依《*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的;

(二)审核时未核实清楚,造成多支付或不符合支付条件而予以支付的;

(三)由于工作疏忽造成扣缴义务人、人权益受到侵害的。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或索取财物,获得不正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