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培训总结范例6篇

检察院培训总结

检察院培训总结范文1

司法考试助学工作做为今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已被纳入目标管理。__市院党组对此也十分重视。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有26名干警符合司法考试条件,其中22名为新招录的大学毕业生,他们都是法律专业学生,基础好,素质高,针对这种情况组织他们参加了省院的指南针培训班,为他们报销学费和差旅费,两级院为此共投入资金5万元从物质上为参考创造了条件。此外,我们还从学习时间上加大了对司法考试备考工作的力度,制定了《20__年司法考试助学方案》,把司法考试助学工作以制度的方式明确下来,在经济状况不佳,对通过干警不能实行奖励的情况下,为参考干警放假由一个月改为三个月,从学习时间上为干警创造便利条件,对于部分院不能给参考干警放假的情况,市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亲自与该院主管检察长沟通,为参考干警放假。我院还积极为干警补充有关司法考试备考书籍和音像资料,为参加网络学习创造条件;为符合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开放资料室、微机室,为参考干警查阅资料,上网收集相关信息、备考资料提供时间和便利条件。

二、岗位培训工作

今年,我们先后组织两级院59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培训。其中6名干警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培训班、4名干警参加了全省司法警察培训班,26名新录用检察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班,23名干警参加了司法考试“指南针”考前冲刺班。__市检察机关共举办了4期业务培训班。其中公诉部门举办了全市公诉庭审观摩评议会议,侦查监督科举办了刑文秘站网事立案监督知识竞赛,他们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控告申诉科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工作及调研工作培训班,法警队举办了为期一周的司法警察培训班,共4期84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以七个业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六期,培训人员达到161人,对每次参加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和通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各业务部门都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培训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知识,同时也调动起干警的学习热情。

三、学历教育情况

目前,全市353名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其中281名干警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占干警总数80;专科学历56人,占干警总数16;全市共有研究生16名,占干警总数4(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2名)。此外还有24名干警具备本科学历的干警正在参加自考法律本科的学习。目前爱辉区院、逊克县院未具备本科学历的干警全部参加了本科以上学历教育。

四、高层次人才培养情况

上半年,组织高层次人才进行了一次座谈,增进了高层次人才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不仅使每个干警明确了自己被列为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使他们更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位置和目标,增强进一步做好工作的信心。

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培训情况

一是选派市院主管副检察长刘乐民同志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杨云来同志、示范院检察长于树仁同志分别参加了省院组织的为期七天的培训班。为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了领导力量。

二是组织40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全省政法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为期一天半的培训,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了骨干力量。五大连池市检察院还通过召开研讨会、典型案例评析会等形式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每名干警都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了学习体会;北安市检察院还在内部网上开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题》,组织干警在网上讨论、学习。

三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我们按照政法委和宣传部的要求,邀请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孔丹教授为__市院、爱辉区院和黑北院干警做了题为《全面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 和特征》的专题讲座,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保持共产员先进性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6月26日上午,组织__市院和爱辉区院以及黑北院的干警聆听了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团的报告。报告团各位英模从工作实际出发,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尤其是全国先进工作者、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密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魏艳玲同志的报告,感人肺腑,许多干警都被她顽强地与病魔斗争的精神感动得流下了泪水。院党组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向英模学习的热潮。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勤政为民、爱岗敬业的精神;学习他们求真务实、甘于奉献、坦荡无私的精神;学习他们严于律已、淡泊名利、追求真理的精神;学习他们宁守清贫、一尘不染、拒腐防变的精神。恪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促进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6月19日至22日,由天津市检察院在我市挂职干部穆彤、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白天、东北农大大学生志愿者王宇龙等三名同志组成宣讲团,由市院政治处副主任潘娟带队,到各基层院进行巡回讲座。讲座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检察业务三方面内容,受到基层院广大干警的一致欢迎。

六是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我们将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的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树仁同志和爱辉区检察院民行科长包峻岭等同志树为先进典型,组织了全市检察干警学习模范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先进事迹,用身边鲜活的榜样教育检察干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情况向省院反馈汇报不及时;二是平时较多地应付事务性工作,对工作的全局性考虑不周;三是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尤其是高层次学历教育以及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因受地方经济影响,力度不大,专门型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不够。

七、20__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1、按照省院《20__----20__年__省检察人员培训计划》规定进行培训,重点开展领导素质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检察院培训总结范文2

为了使这次计算机全员培训取得实效,真正确保全体干警的计算机水平有全面的提高,院党组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从组织到学习,从学习到考核,从考核到奖惩,四位一体,充分考虑到了可能遇到的难题,将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培训的领导,确保培训计划的正确实施,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培训活动。由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仅如此,为了加强对培训的督导,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满完成,院成立活动督导小组,具体督促检查培训过程和效果。这体现了院党组对此次活动的高度重视,以工作落到实处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培训内容

(一)历时长

此次计算机全员培训历时3个月,这就从时间上保证了全体,,干警有充分的时间能够掌握、消化培训内容,并且逐渐将其应用于工作当中,这为培训的圆满完成奠定了时间上的基础。

(二)结构好

为了便于集中和分散学习的组织协调,实行了三级递进的培训体系,首先,党组成员和院领导带头学习,先由技术科的培训人员对党组成员进行培训,这体现了此次培训的“全员”性质;第二层,以科、室、处、局为单位,成立培训学习小组,科、室、处、局领导为学,二级网管员为副组长。将各个小组的网管员集中在一起进行培训,这解决了全体干警培训针对性不强的弊端;第三层,由网管员具体组织、督促、检查本部门人员的学习,他们在掌握计算机相关技能后对小组其他成员进行培训。这样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省了时间。网管员对本小组内的情况比较了解,能够根据培训的要求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一举多得。

(三)奖罚明

为了激励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培训效果,鼓励、督促练习和应用,设立以下奖惩办法:

1、奖励:在培训结束后,举行计算机知识竞赛,评出一等奖一名,奖励1000元和优盘一个;二等奖两名,各奖励200元和优盘一个;三等奖三名,各奖励100元和优盘一个。同时,通过这次培训竞赛活动,选出“十佳电子检务应用能手”,纳入信息化人才库,各奖励优盘一个。

2、惩罚: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离开岗位再集中培训10天并且学习小组组长作出书面检查。考核仍不合格的,继续待岗培训20天,并取消全年目标奖和一切评先资格。待岗培训20天结束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下岗。,

检察院培训总结范文3

【内容摘要】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检察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政治性,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和检察工作技能。而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对于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明确提出检察队伍要走专业化、职业化道路的背景下,本人就建立健全检察人员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略述浅见。

【关键词】检察、教育培训

指出“教育的宗旨就是立德树人,教育承载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培养一只政治素养高、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精湛、思想品行高的检察队伍离不开优秀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是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提高检察干警执法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改革和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成为当前教育培训工作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现结合近年来检察系统及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实践,对此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基层检察机关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

在基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中,目前采取的教育培训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组织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参加法律专业函授、电大、自学考试、研究生教育等,方式主要是以干警自学为主;二是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或本院组织的短期培训,以集中培训、教师讲授为主要方式,培训对象主要是检察系统的业务骨干、新招录人员、任职干警、晋职干警、特殊岗位人员等。在短期培训中,也有一些专题培训面向全体干警,如新颁布的民法典、刑诉法修改、新修刑事诉讼规则等专题培训;三是开展各种岗位练兵活动,练兵活动多采用案件评讲、观摩庭、演讲比赛等形式。

二、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对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干警法律监督水平起到一定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着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乃至影响着整体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快速提升。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效率偏低。当前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被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对待,这种情况在一些基层院尤为明显,很多人认为干警素质提升并非培训听课就能提高的,有时间还不如去办案,因此很少开展培训活动。即使举办培训,也经常因为经费和办案压力等因素而缩小规模、缩短时间。此外,干警自我提升意识较差,普遍对培训学习兴趣不大,学习坐不住,听不进去,不肯、不愿花时间用在学习培训上,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办两件案子,把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当做负担应付差事。

二是工学矛盾突出、案多人少。由于大部分基层院都存在人少案多、业务工作繁重的情况,干警们只能优先做好本职工作,以笔者所在的基层院为例,案件最多的检察一部每年有将近八百多件案件,共有7名包括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检察官,主要办案检察官平均每年办理100余件案件,在如此繁重的工作量下,很难再有时间充电学习。因此,在各项培训中总是有忙于工作而不能参加培训的干警,严重影响检察业务和教育培训的协调发展。业务工作与学习矛盾突出历来是教育培训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是内容设置单一、欠缺合理。教育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与基层院干警业务素质的实际结合不够,深度广度有待拓展。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频繁,耗时长,强调留痕,考核频繁,客观上一定程度挤压了业务学习时间。有的干警反应,按照组织要求,每天需最少花费一小时登陆“学习强国”APP、检答网、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在线培训。短期岗位培训内容范围窄,深度不够,停留在补课式、应急式层面,在针对检察工作实践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方面的培训还有待加强。刑法、刑诉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培训较少,难以快速提高干警的法律运用水平。

四是运作模式落后、保障不足。基层院对上级院过于依赖,受限于财政匮乏和组织涣散等多重原因,培训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有的院甚至近年来没有自发组织过培训,也没有委派过干警外出交流学习。随着检察网络的发展,政法系统、检察系统内部相关培训日益增多,这种全域性、系统性培训使干警受益匪浅,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培训仍主要以传统的灌输授课方式为主,互动性不强、实践性不够,教学效果往往达不到预期。从师资力量上来看,培训教师一般具有很高的理论或业务水平,值得肯定。但这些教师大多是兼职,往往需要承担教学和工作的双重任务,缺乏必要的授课准备与科研的时间,对教学方面的研究积极性不高,并且普遍没有接受过教学方面的专业培训,授课经验和技巧相对不足,水平参差不齐,总体课堂效果欠佳。从讲授效果来看,少有培训资料,造成干警难以预习温习课程,接受传授知识困难。

五是激励机制欠缺、奖惩不利。《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但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实践中培训与检察人才的使用、干警职务晋升、业务绩效的考核存在着脱节的现象,许多检察干警缺乏参加培训的压力和动力,往往都是被动应付,严重影响着检察人才培训的效果。

三、几点建议和对策

面对基层院人少、案多、任务重的现状和短时间内检察官的人员结构、知识结构得不到改变的困境,我们只有在目前的框架下深化检察教育培训模式的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教育培训的科学管理,才能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一)提高认识,狠抓重点对象。“举网以纲,千目皆张”。教育培训工作想要做强做好,要以学员为中心,在培训对象上下足功夫。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素能培训,带头营造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针对一些干警认为“案子这么多,哪有时间学”、“学习是新来的、年轻人的事情”等错误认识,院党组应该先学一步,检察长应该起到带头作用。目前已经开展了一些检察长讲党课活动,完全可以把讲授内容扩大一些,如“检察长讲业务”,这样院领导就能身体力行营造氛围、引导方向。二是抓好专项业务培训,促进执法办案人员素质提升。为适应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需要,应始终把执法办案人员专项业务培训放在首位,确保办案人员不存在知识短板、本领恐慌。要以加强法律培训为核心,促进理论素养的提升;以加强岗位练兵为重点,促进综合能力的提升;以加强外出参观学习为手段,促进眼界格局和经验的提升。三是抓好新进干警的培训,保持检察事业新的活力。年轻干警是检察事业的未来,是执法办案的生力军,突出抓好岗前任职资格培训,实现工作快速衔接,新老配合。要着力加强岗前培训,有序组织新进人员集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职业规矩等活动,帮助他们快速熟悉检察业务,充分激发年轻干警的工作激情。

(二)转变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在当前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检察机关也应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将传统的“集中上大课”培训教育方法转变到“传统与现代并重”的培训教育方法上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究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中心、以学员为主体”的现代实训模式,不断更新丰富培训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培训工作的要求。

一是积极探索科学培训方法和先进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解决工学矛盾。积极采用一些现代化、信息化、科学化的培训方法,如网络在线讲授、在线学习、在线研讨等。充分发挥“检答网”功能,在网上听讲座、案例研讨、互动交流、考试等,满足干警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要求,拓展培训知识交流层面,也能充分发挥检察干警在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培训学习对干警的吸引力。二是推广实训模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年来,在检察培训中多以“满堂灌”的形式开展教育,但是此种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检察干警的需求,如在“满堂灌”的课堂上,经常有打瞌睡、玩手机的干警,有的干警反映坐半天毫无收获,培训效果大打折扣。可以将业余自学、老师讲授、小组讨论、电化教学、案例教学等结合起来,把学习理论、政策研究、经验交流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干警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切实让他们主动参与进来。三是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满足干警多元化需求。而当前开展的教育培训内容中,主要是与政治培训和检察工作培训,对其他相关领域很少涉及。应下大力度对现有的培训内容进行丰富完善,笔者建议适当减少政治理论培训,释放干警学习业务及专业知识的时间,增加法学理论的学习,如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等基础理论,还应包括法律的修改、新颁布的司法解释、疑难罪名的分析等。

检察院培训总结范文4

中图分类号:DF 83 文献标识码:A

一、检察官专业素质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江西省赣州地区检察院有1个市院和18个基层检察院组成。从检察人员的组成来看,全地区检察人员共903人,其中,检察官683人,占75.6%。具体来说,赣州市检察院有检察人员106人,其中,检察官79人,占74.5%;18个基层院有检察人员797人,其中,检察官604人,占检察人员总数的75.8%。

从文化结构看,在全市683名检察官中,第一学历为本科的有5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8.6%。在职研究生1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大学本科464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7.9%;大学专科14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1.2%;具有检察专业证书的4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6%;中专1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5%。

从法律职务看,检察长1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副检察长67人,占检察官总数的9.8%;检察委员会委员84人, 占检察官总数的12.3%;检察员472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9.1%;助理检察员41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

从法律专业结构看,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的有46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7%。在职法律专业研究生1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本科法律专业39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57.8%,本科非法律专业69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0.1%;大专(检察专业证书)法律专业143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0.9%,大专非法律专业47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9%。

从来源渠道看,在683名检察官中,干部81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1.9%;社会招干、招聘91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3.3%;大中专毕业分配193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8.3%;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调入308人, 占检察官总数的45.1%;其他1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1.5%

从年龄结构看,在683名检察官中,30岁以下的检察官23人(没有26岁以下的),占检察官总数的3.4%;31-40岁的225人,占检察官总数的32.9%;41-50岁的233人,占检察官总数的34.1%;51-60岁202人,占检察官总数的29.6%。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薛晓卫,黄亚珍:检察官专业素质实证研究从配置情况看,全市检察机关有422名检察官配置在业务部门,占检察官总数的62%;有110名检察官配置在领导岗位,占检察官总数的16%;有151名检察官配置在综合部门,占检察官总数的22%。

二、检察官专业素质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上述调查统计数据情况看,目前,赣州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专业素质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文化素养起点偏低在我国《检察官法》实施以前,检察官的来源渠道主要有军队转业安置、单位间干部调配、社会招干、大中专毕业分配以及凭借各种关系安置的领导干部的家属、亲戚、朋友。从该市检察官来源渠道看,干部、社会招干、招聘、党政机关及其他单位调入共480人,占检察官总数的70.3%。由于检察官职业门槛过低,人员来源复杂,必然造成检察官队伍文化素质起点偏低的结果。

(二)专业程度参差不齐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事法律职业的人需要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经过专门的法律训练。检察官承担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从该市检察官法律专业结构看,第一学历为法律本科的有46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7%。这部分检察官受过正规法律教育,法律理论较深,多数专业程度较高。但是,从检察业务实践来看,有的检察官法律理论基础好,但是缺乏实践经验,办案中存在机械、易简单照搬法律条文的问题。而81名干部虽然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法律专业程度不深,但是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在实践中边学边干,绝大多数已成为业务骨干。有相当一批法律中专毕业的检察官(江西省司法/政法学校毕业142人),虽然只受过2年的法律教育,通过在职学习后,法律理论水平得到了提升,这批检察官已成为检察官队伍的主力军。

(三)专业人才短缺

随着加入WTO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新时期的检察官所面对的是国际上的司法惯例、新领域犯罪及新罪名、高智商的犯罪等许多新问题,因此需要一批全面掌握法律和综合专业知识的检察官。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限制,检察队伍中经过正规、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检察官却很少,而具有检察和综合专业知识的检察官更是凤毛麟角。

(四)检察官的配置欠合理

主要表现:一是综合部门检察官配置偏多。全市检察机关有151名检察官配置在综合部门,占检察官总数的22.1%。如全市检察机关办公室部门有121人,其中有60名检察官。二是办案一线检察官配置不足。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157人中有112名检察官,其中,赣州市院反贪局15名,18个基层院反贪局平均只有5名检察官,少的只有3到4名。三是资深或骨干检察官因职务晋升离开主要业务部门,造成主要业务部门和办案一线检察官短缺。如赣州市院公诉处,近几年来先后有6名优秀检察官因职务晋升离开,新进人员有的没有办案资格,有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造成办案人手不足。

(五)检察官、书记员比例“失调”

赣州市院现有检察员71人、助理检察员8人,而书记员只有3人,成倒金字塔型。检察官、书记员比例的失调,使检察官不得不做书记员的工作,从而造成了责、权、利不明确,妨碍了检察官素质的提高,也直接导致了办案效率低下。

(六)检察官存在“断层”隐患

从该市检察官年龄结构看,在683名检察官中,30岁以下的检察官只有23人,占检察官总数的3.4%。随着检察官年龄结构的老化以及高素质人才的难以引进,必然出现断层问题,将严重影响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三、影响检察官专业素质之诸因素

从调查中我们发现,影响检察官专业素质的因素较多,但主要因素如下:

(一)人才流失,影响了检察官专业素质的提高

由于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物质保障基本上受制于地方,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同时,也成为导致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检察官待遇较低、职级晋升较慢的原因,进而导致检察官人才的流失。2000年以来,该市先后有20多名检察官离开了检察机关。大多数是年青、优秀、学历较高的业务骨干,其中有5名法律硕士研究生,3名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如全南县检察院,由于地处偏远山区,当地经济相对不发达,却与发达的地区相连,受各种思想的影响,该院培养的4名法律硕士研究生都相继调离了检察机关。

(二)机制缺陷,掣肘了检察官专业素质的提高

一是进人机制不科学。在进人机制上,人员补充渠道单一,进检察院必须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按照招录公务员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而不是专门的检察官考试。检察机关没有相应的自,从而使一些检察工作急需专业的院校毕业生因某一方面的原因而无法进入检察院。同时,由于受编制的限制,也使得专业结构的更新受到一定的制约,高素质的人才较难引进。特别是边远山区自然条件艰苦,部分高等院校毕业生不愿意去工作,无法满足检察机关对人才的需求,导致检察官队伍存在“断层”隐患。二是出口机制不畅通。由于检察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一些文化素养低、不能胜任检察工作的人员无法清理出检察队伍,影响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专业技能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制约了检察官专业素质的提高

检察官专业技能是指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检察官是一种技术含量很高的职业,客观上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但是,如何来评价检察官专业技能?以什么标准来衡量检察官专业技能的高低?“多年来,对检察官的考核一直延用的是行政人员的标准和考评机制,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完整的、科学的、有权威的标准。”[1]

(四)管理模式行政化现象突出,阻碍了检察官专业化进程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司法官员,检察官的性质决定了对检察官的管理模式既不同于行使行政权的行政官员,也应有别于依法行使审判权的法官。”[2]检察官的性质决定了检察官管理应当更多地注重法律职业的特点和要求,但目前检察官管理模式行政化现象十分明显。尽管《检察官法》早已在1995年颁布,但检察官仍被视为普通的公务员,列入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长期以来,检察官的录用、任职、提升等完全采取与政府官员同样的人事管理制度,检察官的人事管理权限都在地方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检察官进出口渠道难以畅通,这就必然影响检察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提高检察官专业素质之路径

“法治社会是建立在法律至上观念、法律权威的信仰之上的,没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和专业化,没有专业知识和不经过专业培训就可以从事法律职业,就不能保证法律的严谨性,法律的权威就无法体现。”[3]因此,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就必须提高检察官之专业素质。

(一)规范检察官职业化标准

“我国检察官担负的职责较为广泛,这一点决定了检察官素质和身份的多样性。在进行侦查活动时,他们是侦查员;在决定和提起公诉时,他们是国家的公诉人。在进行诉讼监督时,他们就是法律监督者。但是,根本的一条,监督别人的人,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准、科学修养和法律水平,这是对检察官实行更为严格的任职资格的根据。”[4]因此,笔者认为,检察官职业化的标准是:精通法律,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良好的法律意识,较高的法律水平,能以全面的法律知识和具有时代性的执法理念,履行职责;有高超的司法技能,胜任的司法能力,敏捷的把握全局和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以丰富的社会经验保证对各类案件有正确认知,以较强的思辨能力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政治品质,自觉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以服从法律与公正为天职。

(二)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指出:“要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大力优化队伍结构,严格检察官的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公开招考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根据以上的要求,一要严格把住进口关。按照新修改后的《检察官法》,从进人机制上确保具备较高法律专业水平或具备较高文化素质的人员补充到检察队伍中来,并招录一些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升检察机关的整体学历层次。近几年来,赣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了63名大学本科生,提高了检察官的整体素质。二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关心、培养、爱护人才,从而使各种人才进得来,留得住。三要实行检察官遴选制度。上级检察院出现检察官职位空缺时,面向下级检察院,从具备任职资格的检察官中择优选拔,拓展补充人才的渠道。赣州市院做了尝试,面向全市遴选了一批优秀检察官充实到主要业务部门。实践证明,建立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从下级检察院选拔的制度,有利于优秀检察官脱颖而出,从而有利于激发检察官的进取精神。

(三)保持出口畅通

一是建立辞退、清退制度。出口不畅,容易造成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也不利于充分、有效地调动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要在地方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建立检察官的辞退、清退制度,对检察机关内部少数不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不适应检察工作要求的检察官,及时进行清理、分流。二是完善检察官提前退养和提前退休制度。让一部分年龄偏大、学历偏低、身体不太好的检察官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腾出编制,用于招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检察机关急需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的人员,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逐步实现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的目的,避免“断层”问题。

(四)健全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

“法律职业化离不开职业保障制度。司法的独立与公正需要决定了这种职业保障对司法官尤为重要。”[5]对检察官的职业保障,世界各国都较为重视。在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检察官职务的免除,规定了相当严格的法律标准和法律程序。如日本,检察官因身心障碍、工作效率低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执行职务时,不能由任命者即行免官,必须由检察官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定程序审查后,才能决定是否将其免官。在物质保障方面,世界各国大都采取了高薪制。如美国检察官的薪金与律师的报酬大致相同。在日本,检察官的平均工资约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的40%[6]。因此,应当健全完善我国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一是身份保障。即为解除检察官后顾之忧,使其免受外部干扰而依法行使职权,检察官只要一经任命,便不得随意更换,不得被免职、转职或调换工作,只有依据法定条件,才能予以弹劾、撤职、调离或令其提前退休。二是物质保障。即检察官的薪金、福利待遇优于一般公务员,实行高薪制。三是法律保障。即通过立法,明确检察官的责、权、利,提高检察官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社会地位、社会保障,为检察官公正执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五)加强检察官专业培训

联合国《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中规定:“检察官应受过适当的教育和培训,应使其认识到其职务所涉的理想和职业道德,宪法和其他法规中有关保护嫌疑犯和受害者的规定,以及由国家法律和国际法所承认的各项人格和基本自由。”[7]一位高素质的检察官,不仅要有坚实的政治思想、高尚的职业道德、踏实的工作作风、严格的组织纪律作基础,还必须具备较高的检察专业素质,特别是法律、文化和科技素质,如果没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就不可能正确行使好检察权,很难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因此,我们必须把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检察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按照法理精通、业务娴熟、技能过硬的专业要求,努力实现由补课式、应急性培训向系统化、规范化培训转变;由知识型教育向素质型教育转变;由单纯学历教育向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教育转变,促进检察教育的正规化、科学化,提升教育培训的质量,保证检察官队伍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完成法律赋予的重任。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检察官认识、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使执法工作达到高度自觉的状态。二是深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使检察官具有系统的伦理学知识,能自觉地用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三是扎扎实实抓好法律业务培训。对目前尚未达到《检察官法》规定学历的现职检察官,要进行统一的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任职条件。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任职条件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检察官职务,调整工作岗位。要优化整合各种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与检察官选任相配套的检察官职业专门培训体系,完善检察官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实现以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的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专业化培训为主的转变,从临时性培训为主向规范化培训为主的转变。同时还要抓好司法能力的培养,通过各种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及时总结、交流实践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四是抓好业务尖子、专家型人才的培养,把他们作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领头雁,以此带动全体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工作。

(六)实行分类管理

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和书记员等法律职务,《检察官法》规定了检察官等级、任职条件、权利义务、任免、考核、奖惩和任职保障。但是,长期以来,这些职务、等级与检察人员的权、责、利并没有完全挂钩。现行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不仅混淆了专业检察人员与一般公务员的区别,而且用管理公务员的办法来管理检察官。这种单一模式的管理体制,行政色彩浓厚,不符合检察官的养成规律,容易助长官本位思想,不利于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具体而言,可以将检察机关的职位划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类职位。检察官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检察事务官是指在检察活动中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从事辅、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的人员;检察行政人员是指从事政工、综合、行政事务管理的职位。对不同类别的检察人员应制定不同的录用、任免、考核、晋级、奖惩等标准。赣州市院从高等院校招录了10名法律本科生作为检察事务官,充实到主要业务部门,协助检察官工作,解决了检察官、书记员比例不协调的问题,使检察官能专心办案,缓解了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

(七)健全科学的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绩效考核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有关某一个人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的过程[8]。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依靠不同的主体,运用各种主、客观标准,对现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检察官绩效考核是一个收集检察官工作行为、方式、结果的信息并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通常包括六个基本要素:考核目标、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考核办法[9]。检察官绩效考核重点是考核检察官的专业技能,即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是对检察官各项工作任务的直接结果进行评价的过程,可以从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价。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是检察官选任、晋职晋级、培训、奖惩、免职和辞退的主要依据。

参考文献:

[1]杨朝华. 检察官科学选任机制研究[J]. 中国检察论坛,2005(3):14.

[2]孙谦,郭立新,胡卫列. 检察官管理制度论[C]// 张文显,信春鹰,孙谦. 司法改革报告――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27 .

[3]孙谦. 检察:理念、制度与改革[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172-173.

[4]张智辉,杨诚. 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M]. 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80;212 .

[5]马明林. 检察官职业化研究――以统一司法考试为基点的分析[M]// 张智辉,谢鹏程. 中国检察:第三卷.北京: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700.

[6]苗勇,张忠浩. 试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EB/OL]. [2006-06-14]hppt://sxsz.jcy.省略.

[7]杨宇冠,杨晓春.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M].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370.

检察院培训总结范文5

一、思想政治建设:

1、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通过狠抓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有机结合,着力在广泛深入、注重创新、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贯彻省院《关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目标化的指导意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同时,加强和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队伍建设分析讲评制度、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干警的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二、领导班子建设:

3、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考察学习和交流研讨。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例会、检察长办公会议、检委会议事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4、强化领导干部自律和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配合区委组织部搞好区管干部立体考核和考核考察等工作。

5、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把检察机关后备干部工作纳入党委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我院《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后备干部调整充实和培养管理工作,落实我院《检察干警挂职锻炼办法》,选派干警到对口部门挂职和参加基层锻炼,打响检察机关人才品牌。

三、检察队伍建设:

6、进一步规范完善检察队伍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区委相关实施意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解决机构设置、干部职数等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及其配套法规,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做好法律职务行政职级晋升、检察官等级警衔变动、干部试用期满考察等具体工作。加强和改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工作,落实我院《加强保障干警身心健康工作规定》、《职工疗养制度》等有关制度,确保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有机结合。

7、加强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职业准入制度,合理使用新增编制,认真做好年全省统一招录检察人员工作。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区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推进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训练,突出抓好新进人员办案能力培训和办案能手业务尖子选拔培养,按照省院《关于检察干警学习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采用与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建立研究基地、网络培训、庭审观摩、专家讲座等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能。

四、检察文化建设、党建工作和争先创优活动:

8、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以新大楼建设为契机,以名言警句、励志书画等对干警进行文化熏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者型检察官”活动,联合院党总支、工会、共青团等积极开展拔河比赛、打靶活动、太极拳培训等有益身心的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参加第三届全省检察文艺汇演和第三届检察杯篮球赛。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

9、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巩固发展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总支班子骨干的培训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和活动组织,特别是牵头组织好第三片组的党建活动,开展机关党建创新活动和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活动,切实从观念、内容、机制、载体等方面创新,努力打造机关党建特色。

10、认真抓好省院规范化建设考评等争先创优活动。根据省市院的统一部署,结合今年省院对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的调整,学习借鉴先进院建设经验,科学分析评估我院各项工作的潜力和挑战,修订我院今年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管理模式和监督激励机制。同时,积极参加省级文明单位复评、执法责任制考核验收等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检察院培训总结范文6

一、思想政治建设:

1、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通过狠抓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有机结合,着力在广泛深入、注重创新、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贯彻省院《关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目标化的指导意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同时,加强和改进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队伍建设分析讲评制度、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干警的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二、领导班子建设:

3、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考察学习和交流研讨。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例会、检察长办公会议、检委会议事制度,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4、强化领导干部自律和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六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配合区委组织部搞好区管干部立体考核和考核考察等工作。

5、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把检察机关后备干部工作纳入党委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我院《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后备干部调整充实和培养管理工作,落实我院《检察干警挂职锻炼办法》,选派干警到对口部门挂职和参加基层锻炼,打响检察机关人才品牌。

三、检察队伍建设:

6、进一步规范完善检察队伍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区委相关实施意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解决机构设置、干部职数等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及其配套法规,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做好法律职务行政职级晋升、检察官等级警衔变动、干部试用期满考察等具体工作。加强和改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工作,落实我院《加强保障干警身心健康工作规定》、《职工疗养制度》等有关制度,确保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有机结合。

7、加强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职业准入制度,合理使用新增编制,认真做好**年全省统一招录检察人员工作。认真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区**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推进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训练,突出抓好新进人员办案能力培训和办案能手业务尖子选拔培养,按照省院《关于检察干警学习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采用与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建立研究基地、网络培训、庭审观摩、专家讲座等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能。

四、检察文化建设、党建工作和争先创优活动:

8、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以新大楼建设为契机,以名言警句、励志书画等对干警进行文化熏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者型检察官”活动,联合院党总支、工会、共青团等积极开展拔河比赛、打靶活动、太极拳培训等有益身心的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参加第三届全省检察文艺汇演和第三届检察杯篮球赛。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

9、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巩固发展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总支班子骨干的培训工作,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和活动组织,特别是牵头组织好第三片组的党建活动,开展机关党建创新活动和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活动,切实从观念、内容、机制、载体等方面创新,努力打造机关党建特色。

10、认真抓好省院规范化建设考评等争先创优活动。根据省市院的统一部署,结合今年省院对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的调整,学习借鉴先进院建设经验,科学分析评估我院各项工作的潜力和挑战,修订我院今年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管理模式和监督激励机制。同时,积极参加省级文明单位复评、执法责任制考核验收等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