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监理工作总结范例6篇

水利监理工作总结

水利监理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监理;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是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行的“三项制度”之一,其作用是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建设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从业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致使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因此,总结分析工程监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学习该项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于规范和提高工程监理的管理水平,促进水利水电事业的发展壮大狠有裨益。

2.水利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

因为我国在水利工程监理方面起步较晚,受传统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影响,对监理的作用没有在真正的意义上进行了解,监理工作还没有发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在工程监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2.1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依赖监理

在施工场地的大型机械、管理人员、施工工艺及方法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报的数据不一致,在资源配置上出现了不合理现象,在施工中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工作态度散慢。只有在监理人员进行指示和配合时,才对施工现场做局部的调整和整顿。有时还只是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进行应付,现场有监理人员就会按照规范施工,现场无监理人员就随意施工;无视监理人员的督促,许多工程项目无自检工作,编些工程资料向监理部门报验。

2.2计量不准确

施工单位在计量方面总是想尽办法,采用提前计量、多计量、重复计量、不能计量而计量、或者故意出错等许多方法,争取多得或者提前获得工程款。另外,在进行计算时不按合同和规范办事,使工程量扩大。

2.3随意向业主提出索赔

为了加大中标的几率,很多承包商进行投标文件设计时,提出了承担更多风险或代替业主的一些现场土地临时暂用的协商工作的条件;在履行合同时,因为业主对承包商有一些正当的要求,或者是因为承包商的一些行为导致了一些纠纷,比如堆土超出征地的范围,临时通道做了些改变等,当承包商的利益受损时,则不分析对错,直接要求索赔,并且索赔的数额较大。

3.完善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对策

3.1大力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加强自身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规范监理行为,是一切监理工作的基础。目前,一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明显暴露出监理人员特别是总监人才匾乏的问题。为此,有必要加强总监队伍建设,培养综合型的、高素质的总监队伍,从而确保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有效落实;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工作力度,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力求监理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应加强监理公司和现场监理工作的宣传工作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应不断总结经验,编制总监业务工作手册和监理业务考核手册。

3.2监理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

监理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争取市场、占领市场,以质量求发展。同时,监理单位应充分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的复杂性和功能的多样性,认真分析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主要因素,编制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增强这些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3加强与业主方及其他参建方的沟通

监理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上级领导和业主的正确指导与支持,离不开承包人的充分理解与配合,离不开设计单位的大力协作。特别是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关系到每一项合理的施工方案的调整。如不能得到支持,许多好的设想将不能得到贯彻执行,监理工作的成绩也无法取得。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应通过自必身努力,扎实工作,使业主充分相信监理、依靠监理,其他参建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支持监理工作,从而达到“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作用。

3.4加快法制建设、规范监理市场

必须以《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培育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市场:如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职业责任保险办法;监理工作评价标准和评优办法(奖励办法);监理酬金新的收费指导意见(包括酬金的组成);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细则;监理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建立全国全系统统一的开放市场);项目法人违规追究办法。打破地区保护,严格监理市场的准人管理制度,杜绝监理单位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承揽业务,杜绝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杜绝分包、转包监理业务行为。

4.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监理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作环境和施工难易程度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选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建一支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高效、精干的现场监理部;组织监理部监理人员熟悉项目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编制具有施工指导意见的监理规划和各专业实施细则;协助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项目划分工作。工程质量评定的项目划分要有利于监理工程师施工中检查,有利于组织参建单位验收,有利于质量评定和资料整编;做好合同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审查、审核工作,达到监理规范要求的,才能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

(2)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实验室、施工中“三检制”和贯彻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熟悉施工、监理合同,认识风险,判断风险程度,制定防范措施,合理规避风险。处理好合同实施中的索赔和反索赔;树立服务业主、服务施工单位的理念,树立监理企业形象,搞好协调和沟通,建立监理的权威,促进监理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圆满完成。

5.总结语

水利工程监理和其他建设工程监理相比,除了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之外,其他都大体相同。作为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减少甚至避免洪水等不利因素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威胁就要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并能够熟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对待工作尽职尽责才能够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能够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

参考文献:

水利监理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监理规定,程序,职责,总结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6年11月9日经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的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更加健康有序。笔者结合近几年来担任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践,就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执行规定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粗浅认识,供广大从业人员参考。

一、学习掌握规定标准。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颁发而实施。监理工作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密集型的劳动,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水利工程建设一般来讲,政府投资比例大,施工工期相对较长,工程内容复杂,牵涉的社会面比较大,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要有较强的政策观念,要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监理的相关文件、法规、标准,既要熟悉它,了解它,又要掌握它,才能在实监理工作实践中更好地运用它。在当前情况下,各种新的法规、条例陆续出台颁发,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新形势,结合监理工作实际,加强对新法规、新标准的学习,认真研读,加深理解,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把行业标准、国家法规装进自己的“口袋”,灌进个人的头脑。如招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规定,国家、行业部委的标准、条例等,都具有相当强的时效性和指导性及强制性,只有学习掌握它,运用时才能相得益彰。要当一名好的监理工程师,当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学习掌握相关法规等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在学习过程中,一是要及时学习。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等,是随着形势变化的要求而出台,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随时学习了解国家新的法规和行业标准,补充自己新知识,是不可缺少的课题内容,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在监理工作实践中就会落伍掉队。二是要认真学习。学习掌握相关规定和计量标准,不是为了好看,也不是为应付工作需要,而是相关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是作为业内人员必须按照执行的,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需要。只有认真学习,在监理工作实践中才能很好的运用。三是要经常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因为工作的繁忙,给学习带来不少困难,有的学习过的内容也不一定全部能记在脑中,这就必须要经常学习,要利用参加各种培训班、自学等形式加强学习,把学习掌握法规标准作为一种责任,具有一种本领恐慌之感,具有一种负责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如饥似渴地学习。如此,才能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不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升自己。

二、熟悉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监理工作程序的每个环节都要了如指掌,这是监理人员众所周知的道理,也是监理职责所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中对监理工作基本工作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每个监理工程师都知道水利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质量必须为本,监理工程师的所作所为,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开展工作,又要加强施工旁站监理,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检测检验,注重安全检查监管,特别是引水供水工程中隧洞开挖的施工监理工作,要特别加强工作责任心,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监理工作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监理工作,防止手忙脚乱,克服杂乱无章、无序开展工作带来麻烦。基本程序熟悉,开展监理工作才能得心应手,不出差错不出洋相。

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监理工程师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职责是做好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到和应该做好的各项工作,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按照工作职责加以履行。认真履行职责,这不仅是口头上讲讲而已,而是要在工作中加强责任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职责,做好每一件事情。有了工作责任心,职责才能履行好,工作既要到位,更要尽责。到位――就是要在监理工作中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每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监理的监理工程师,都有自己的角色定位,要根据监理工作实际,把自己的“三分三”管好、管牢,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尽责――就是要在监理工作中做到尽责、尽心、尽力。水利工程施工建设现场情况非常复杂,尤其是在工程项目投资额大、体量大,专业工种施工复杂,施工人员多的情况下,更要注意尽心、尽力、尽责,凡事要想到,说到,做到,不能敷衍了事,办事不能拖延,不要推诿。要有一种“要干就把它干好”的责任感,才能尽好责。

四、努力塑造企业形象。

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服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对象是明确落实和协调好工程业主和承包方的义务、权利,以使达到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和双方获得合法利益的目的,督促双方确保权利义务的实现。监理企业是靠信誉求生存,靠质量求发展,靠企业的服务打市场品牌非常重要。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各行各业都在把诚信经营作为建业立业之本,而作为监理企业的其中一员的监理工程师,是企业的一份子,也是社会的一份子,就要以企业为家,以企业兴荣为荣,努力塑造和维护好企业形象。即:诚信形象。诚信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立业之本、发展之举,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绝非可做可不做的事情,也不是权宜之计。每一位监理工程师,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坚持依法服务,承诺必践,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条例去做好监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是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行业,塑造良好的服务形象的目的是一种服务态度诚实,服务技能娴熟,服务质量上佳,服务项目完善,服务方式新颖,提高服务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坚持廉洁、公正、守法形象,人人恪守职业准则,个个遵守职业道德,以公正、独立、自主为工作原则,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按照国家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实施完成监理工作,处理和解决施工合同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确保各方合法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服务形象。每一名监理工程师都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树立服务观念。把自己的工作看作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极好机会,如在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因地质的原因,遇到比较严重的流沙现象,监理工程师发现问题后,应马上协调同业主、承包商召开专题会议,主动与设计单位联系,意见一致后,马上采用竖井点降水施工方案,最低程度地减少对工期的影响,同时也保证了工程质量。责任形象。优质的服务来自高度责任的行动,来源于企业正确的经营理念。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是社会组织活动的一种形式,要求与历史、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作为,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展开的,既要求监理企业要有对社会的责任,要求监理工程师对业主、对企业的责任。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规、规定、行业条例以及健全监理业的法制体系和行业标准,更重要的是加大了监理企业的法律和行政责任等内容,监理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每一个产品成品,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要经得起检验。对为业主责任,对监理工程师来讲,尤为重要。就是要在监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理工程师之职,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按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履行合同条约,完成好监理任务。对企业的责任。就是每个监理工程师要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一样,把企业与自己紧密联系在一起,与企业同命运共呼吸,在为业主的服务过程中,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多为企业争光。

水利监理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水利水保工程;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宁夏固原

1. 前言

(1)固原市位于宁夏南部,北部与中卫市海原县接壤,南接甘肃庄浪、静宁、华亭等县,东邻甘肃庆阳、平凉地区,西连甘肃会宁县,辖原州区及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4县1区,东西宽229Km,南北长188Km,国土面积10540.2Km2,约占宁夏总面积的18.2%。2011年底,全市总人口152.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9.74万人,占总人口的85.06%,回族人口69.88万人,占总人口的45.8%,是全国回族主要聚居区之一,也是全国最为干旱、贫困的地区之一。

(2)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建有中、小型水库148座,总库容7.78亿m3,现有效库容3.83亿m3,建水保骨干坝、塘坝、淤地坝341座,配套机井1626眼,固定机电排灌站266处,水利工程年供水量1.12亿m3。这些水利工程的建设,为固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需的水源保障,是固原人民的宝贵财富。随着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地位的不断提高,国家对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增加,水利工程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不少地区已发生了质量和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成为我们面临的严峻问题,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总结了一些经验,供同行们参考和借鉴。

2. 前期工作质量控制

2.1 建立企业信息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全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信誉等级平台,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相应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企业信誉、业绩及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社会保障、资质证书注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评定,作为企业和个人首次认定的基础分值和信誉等级,实施过程中,每半年评定一次,对企业和个人出现的各种状况(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处分,并罚处相应的分值,当企业和个人信誉等级分值降低到一定界限时,责令企业和从业人员停止进行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活动,重新参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再教育学习,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后,解除处罚,尚可从事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活动。

2.2 前期工作招标。

根据水利水保工程建设规模、等别和技术难度,进行前期工作招标。招标前,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合理设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对于企业信誉等级分值低,出现过较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企业暂不于进行资格预审;同时,招标文件中对企业的信誉等级分值进行折算加分,鼓励企业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为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 招标工作质量控制

3.1 施工单位招标。

水利水保工程施工招标,除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还对施工企业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进行“锁定”,避免多项目人员挂靠;工程完成后,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施工单位申请“解锁”,相关技术人员才能参加其他水利工程招标活动,同时招标文件中对企业的信誉等级分值进行折算加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与三类人员考核B类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安全员必须具备水利或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考核C类证书和安全员资格证;施工员、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部门核发的资格证。

3.2 监理单位招标。

水利水保工程监理招标,对监理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同时,根据水利水保工程建设规模、等别和技术难度,合理设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中对企业的信誉等级分值进行折算加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在相应监理单位的注册证书,才能从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活动,并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监理项目进行控制。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1 人的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取决于人员的质量、素质、业务能力和水平。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进行重新审查,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人员变更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备查,杜绝无证上岗。

4.2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

根据《宁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对于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报送有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自检,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验证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予以彻底清除。

4.3 施工设备质量控制。

设备要求性能好、效率高、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设备数量满足工程所需;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计量设备有检测证明,计量要准确。

4.4 施工方法质量控制。

施工方法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单位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施工过程中在制定方案和施工工艺时,必须结合技术、管理、组织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4.5 环境因素控制。

环境因素分为技术环境因素、施工环境因素、自然环境因素。技术环境因素包括施工所用的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及质量评定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环境因素包括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三检制、质量管理制定、质量签证制度和质量奖惩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健全;自然环境因素包括地质、水文、气象,要求施工单位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严加控制。同时营造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的环境。

5. 第三方检测质量控制

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不定期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抽测,检测结果及时直接呈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出现问题加以解决,避免质量隐患延伸;质量存在异议时,工程建设、质监、监理、施工、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联合见证重新取样进行质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彻底进行返工。

6. 政府监督部门的质量控制

固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部门履行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行使监督职能,采用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明确质量监督到位点,及时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经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认定,不得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机构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对施工图纸、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仪器、计量器具进行复查;施工过程中对进场原材料、产品合格证、复检资料及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单位提供的配合比、试块实验报告进行检查,同时对重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和主要分部工程进行重点监督,并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核备、核定。

7. 结束语

固原市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模式经过几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水利工程质量有明显的提高,没有出现较大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工程验收合格率一次性达到100%,部分达到了优良等次。

水利监理工作总结范文4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四条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资金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

第七条各专业资质等级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堤防2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Ⅲ等(堤防3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执行。

(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以下各等级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丙级可以承担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乙级以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方可承担淤地坝中的骨干坝施工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水土保持工程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二。

(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各类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

适用本办法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三。

(四)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可以承担各类各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业务。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受理和认定

第八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附件一)规定的资质条件。

监理单位资质一般按照专业逐级申请。

申请人可以申请一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资质。

第九条监理单位资质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受理时间由水利部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监理单位分立后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以及监理单位申请资质证书变更或者资质延续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向其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是,水利部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水利部提交申请材料;流域管理机构直属单位独资或者控股成立的企业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的,应当向该流域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水利部。水利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第十一条首次申请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和申请人同意注册证明文件(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造价工作人员资格或者职称证书,以及上述监理人员、造价人员的聘用合同。

申请晋升、重新认定、延续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中所列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

(三)近三年承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以及已完工程的建设单位评价意见。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水利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决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不予认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水利部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水利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水利部应当制作《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将评审和公示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5年。

第十五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监理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水利部提交水利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变更申请并附工商注册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变更手续。水利部自收到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分立的,应当自分立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以及分立决议和监理业绩分割协议,申请重新认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第十七条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监理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向水利部提出延续资质等级的申请。水利部在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八条水利部应当将资质等级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等情况及时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并定期在水利部网站公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水利部建立监理单位资质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理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水利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客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发现监理单位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的,应当向水利部报告,水利部按照本办法核定其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被吊销资质等级证书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被降低资质等级的,两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受其他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受理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告知书等文书格式由水利部统一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本办法施行后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本办法施行后申请晋升、变更、延续和重新认定资质等级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建管63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三)具有五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含正在承担,下同)2项Ⅱ等水利枢纽工程,或者1项Ⅱ等水利枢纽工程、2项Ⅱ等(堤防2级)其他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

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中的挡、泄、导流、发电工程之一的,可视为承担过水利枢纽工程。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2项Ⅱ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50万元。

3、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中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乙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三)具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经历,且近三年监理业绩分别为:

1、申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3项Ⅲ等水利枢纽工程,或者2项Ⅲ等水利枢纽工程、2项Ⅲ等(堤防3级)其他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

2、申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应当承担过4项Ⅲ等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累计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

(四)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建设监理任务。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首次申请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只需满足第(一)、(二)、(四)、(五)项;申请重新认定、延续或者核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资质,还须该专业资质许可的监理范围内的近三年年均监理合同额不少于30万元。

三、丙级和不定级监理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少于附表1规定的人数。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

水利监理工作总结范文5

关键词:实例分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技术

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是保护水土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同时也直接关系到人们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整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因此,只有通过科学的水土流失监测,为水土保持提供各项准确的数据,制定出合理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从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1 水利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 项目建设概况

某水利工程总占地1909.31hm2,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占地383.6Ohm2,是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效益。枢纽电站总装机容量80MW,最大坝高34.00m,属于Ⅱ等大(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有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渠首建筑物。

1.2 水土流失防治设计概况

本工程项目建设期永久占地面积22.8hm2(不含移民安置及专项建设区和水库淹没面积),临时占地面积91.4hm2。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主要是耕地和荒地。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两部分,共计761.35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719.0hm2(除上述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外,还包括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及专项建设区),直接影响区面积42.35hm2。根据本枢纽工程建设的特点,结合工程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确定工程建设期重点防治区域为枢纽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土料场、弃渣场。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由于该项目区位于多年平均降雨量为800mm以上的区域,且侵蚀强度属轻度侵蚀为主的区域,因此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其执行标准提高2%,土壤流失控制比其执行标准提高0.3,并结合水保方案,确定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六项目标值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1.3 监测工作实施概况

监测范围:依据批复的本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该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761.35hm2。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进度安排,动态监测工程建设期的实际扰动面积、水土流失情况,以及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及其相应的防治效果等。

监测分区:根据工程建设布局、特点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将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5个监测区域:枢纽工程区、施工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弃渣场。库岸影响区因库岸边坡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只对稳定性较差的库岸进行观测。

监测重点区:依据工程建设特点,结合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等,确定本工程项目监测的重点对象为易产生新增水土流失的区域弃渣场和取土场。

2 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

2.1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

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经查阅主体工程资料、监理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监测和实地测量,确定项目区建设期实际防治责任范围为633.21hm2(包括水库淹没面积550.77hm2),其中项目区永久占地面积为614.29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8.92hm2。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比批复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减少了128.14hm2。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

2.1.1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扰动土地面积根据批复的本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本工程项目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114.2hm2,其中永久性占地22.8hm2,临时占地面积91.4hm2。

2.1.2 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监测结果根据实地监测,建设期实际扰动土地面积82.4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3.52hm2,临时占地面积18.92hm2。

2.2 开采土(石)方监测结果

设计开采土(石)情况:本枢纽工程需开采土料33.01万m3。石料需要总量为66.5万m3。开采土(石)量监测结果:枢纽工程开采土(石)方总量为54.7万m3,其中土方36.5万m3,石方18.2万m3。总的开采土(石)方总量比原设计的开采土(石)方总量86.01万m3少31.31万m3。

2.3 弃土(渣)监测结果

设计弃土(渣)情况:枢纽工程总开挖量为58.45万m3,可利用17.78万m3,弃渣40.67万m3。弃渣全部堆放于优化设计后的左岸坝上游的冲沟弃渣场内。弃土(渣)场位置及占地面积监测结果:根据设计,左右岸各设置一个弃渣场。其中左岸一期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共计47.4万m3(自然方),除部分可利用外,共计弃渣31.62万m3(自然方)。弃渣堆放于左岸坝下游的坡地上,弃渣高程34.00~42.00m,坡比1∶1.5,弃渣场面积8.1hm2,弃渣场容量44.50万m3;右岸二期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共计11.05万m3(自然方),除部分可利用外,共计弃渣9.05万m3(自然方)。弃渣堆放于右岸下游距坝轴线1.0km的河岸边,弃渣高程26.00~32.00m,坡比1∶1.5,弃渣场面积1.0hm2,弃渣场容量12.9万m3。

弃土(渣)量监测结果:根据查阅主体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监测,枢纽工程建设期实际总开挖量为49.5万m3(不包括土、石料场开采量),利用了25.8万m3,弃渣23.7万m3。临时弃土主要为土料场的表层腐殖土,临时堆存于土料场未开采部位的空地上,目前已平整恢复植被。弃渣主要为未利用的开挖土、石料及建筑垃圾,全部堆放于左岸坝上游弃渣场。

3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1 工程措施

通过查阅主体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监测,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为:散抛石护坡16500m3,土工膜16545m2,碎石4963m3,浆砌石排水沟1820m3,干砌石护坡1200m3,浆砌石护坡200m3,砂浆抹面262m2;浆砌石挡渣墙1495m3,土地整治23.47hm2。

3.2 植物措施

完成的植物措施为:绿化面积32.21hm2(撒播草籽420kg,植树27309株,灌木花卉11325丛)。

3.3 临时防治措施

3.3.1 表土剥离措施:表层土壤施工过程中单独堆存,并使用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表土用于植物措施的换土、整地,以保证植物的成活率。

3.3.2 在施工过程中对土方开挖统筹考虑,杜绝重复挖填,开挖的土方及时回填,减少临时堆土场的堆放量。临时堆土在大风季节采取适当遮盖措施。

施工完成后,根据原占用土地类别,分别采取复耕、种植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施工现场状况。

4 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上加大了投入,许多水利工程项目逐渐动工。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往往不重视水土保持或者没有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破坏地貌植被,造成大面积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毫无疑问,水土保持是水利施工的关键任务,严重的水土流失给水利施工和工程的安全运行带来了极大危害,因此,加强水土保持工作以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水利监理工作总结范文6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工作职责是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贯彻和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参加水利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和总竣工后的验收。另外,还要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进行监督。

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工作职责是在执行总站所要做的工作外,掌握所监管的流域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并及时向总站汇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分站还要大力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自行组织管辖流域内的质量监督工作交流。

地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是执行总站和流域分站所要做的工作外,监督管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质量,协助总站和流域分站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准确的掌握所管辖区内的水利工程监督工作情况,并向总站和流域分站进行定期报告。

2水利工程施工中提升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

2.1水利工程监理质量控制体系

水利工程监理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和资历,从水利工程事监理工作业绩,种类技术人员的数量、业务能力,专业搭配是否合理,承担过哪些水利工程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业绩如何。是否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质量工作。水利工程监理人员不仅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能力。

2.2水利工程监理机构应建立质量控制标准

水利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组成(人员素质及数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并满足所承担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的要求。总监、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持证上岗;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无条件时,可就近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或试验室进行复核检测;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单位工程建设监理细则,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向参建各方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3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必须符合承建项目的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质;现场必须设置专职质检机构,其人员(素质及数量)配置符合承建工程需要,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并经过质量监督机构核准的试验室。

2.4增强对检测的监督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已建工程质量有疑问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是否检测应由验收委员会确定。

在工程原材料进场前的检测、以及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所有进场原材料进行多次取样批次进行检验,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如果经多次取样检测仍不达标,则立即把该批次的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定为不合格并且禁止使用。

在水利工程混凝土试件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的时候,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或者机构重新对混凝土工程部位检验。如仍不合格,直接报送由项目法人并组织所有相关单位进行探讨提出处理意见。水利工程中各项施工环节都应同步进行严格的质量抽检、如果分项工程检验不合格马上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验收通过才可以继续后续工程的施工。

3水利工程施工中质量监督工作探析心得

3.1质量监查要多方面支持,多部门支持进行

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监查制度,首先要得到各级水利行政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因为巡查的内容不仅是工程施工方面的,涉及的范围还有很多。由于质量监督的人员有限,技术力量和专业人员配置不健全,需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从多年质量监督工作的实践观察,联合监督的效果是积极的,能够保证质量,促进交流和学习质量监督管理经验。特别是政府稽察联合执法,更能有效地发现解决问题,对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能进行全程的跟踪并进行督促落实,提高稽察整改的效率。

3.2质量监查工作内容与方法要有效

在水利工程市场不断演绎的今天,工程建设的花样越来越多,在工程参建各单位构成情况的不同、工程建设的地域发展步调不一致的情况下,质量监督工作在遵循国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下,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实行必要的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才能达到政府监督工程质量的最终目的。

3.3质量监查要加大查处力度

想要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监查制度,关键是要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参建方的自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巡查检查只是作为工作的一种手段,它不能代替各参建单位对项目的质量责任。所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参建单位一定要重视,积极整改。如果不加大查处力度,就会削弱水利工程质量监查制度。

3.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巡查需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伴随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深人发展,增强质量监督,除去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外还要清楚质量监督工作的地位,要明确政府对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形象,切实保持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