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管窥

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管窥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内容

1.控制依据

一是国家工程建设法律与行政法规。二是国家及部门制定颁布的施工技术标准、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质量检验标准。三是设计文件及设计图纸。四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文件。五是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

2.主要工作方法

采取“约束、控制、反馈、完善”的监理工作机制,采用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两种手段相结合的动态控制工作方法开展监理工作。所谓“约束”,即按照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规程规范等工程要件,控制、约束建设各方的工程行为;所谓“控制”,即以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文件、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规程规范等文件为标准来控制工程建设的三大目标;所谓“反馈”即把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矛盾、歧义等及时反映上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偏;所谓“完善”就是在控制→发现→反馈→整改的良性运行环境中对监理工作不断加以提高、完善,最终达到三大目标的最优实现。监理工作措施制定得完善与否是主动控制的关键,监理过程程序及手段的完备与否是被动控制的要素,二者相辅相成。

3.控制的工作原则

一是公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二是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三是明确落实监理工作的责任、权利、利益分配。四是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五是加强预控措施的建立,做到预防为主。六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4.1坚持经济效益全面性严格遵守国家及部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坚持在维护国家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基础上,努力维护承包人及发包人在工程中的利益,争取监理工作的最大效益。

4.2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监理工作中应从始至终树立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全面控制、质量第一的思想。

4.3坚持高标准服务严格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中做到严密、细致、高效,用科学的手段提供一流的服务。

4.4保持公正立场依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的规定,平等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正当权益,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4.5保持管理机构科学性健全项目监理人内部组织,完善监理运行机制,做到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的高效协调一致性。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监控体系。

4.6坚持以投资效益为目标以“安全生产为基础,施工质量为重点,工期目标为保证,投资效益为目标”作为开展工作的指导方针。

5.工作程序和步骤

5.1开工前准备阶段

一是通过发包人,要求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纸,经审查后签发给承包人。二是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或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报送监理人批准。三是督促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基础控制点的基础上,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布设和必须的开工前原状地形图测绘。四是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储存量。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必要时,还应该要求承包人进行抽检。五是对承包人的进场设备进行检查。进场设备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设备配套等方面应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六是检查发包人是否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做好了合同支付资金的筹措、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工程用地的提供、施工图纸的供应,以及其他应由发包人提供条件的落实。七是在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查验合格后,及时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是工程合同工期起算的依据。

5.2监理实施控制阶段

一是进行工程项目的划分。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必要时邀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项目的划分。项目划分按照整体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划分。二是审核并批准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承包人应在单项工程(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重要的隐蔽单元工程)开工前向监理人报送单项工程开工申请。根据开工申请的不同,按照职责分工由不同的监理人员进行审批。三是下发监理工作用表。为了便于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监理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及时向承包人下发适合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用表。四是召开第一次工地监理工作例会。召开由发包人主持并参加的第一次工地监理工作例会。例会主要内容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正式介绍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介绍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对工程施工的保证等。会议结束后应出书面的正式会议纪要,并由参加会议的人员签字。五是实施全面监理。实施全面监理应注意,检查承包人是否按照合同技术条件、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已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施工程序等要求进行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检查承包人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情况、施工设备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情况,以保证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对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下发书面的监理通知,根据发生问题大小、重要程度,按照监理人员职责,由各级监理人员分别下发;监理人员还应该对发生问题并整改的部位进行复查检验;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不断进场的施工设备和原材料;对发生的施工质量事故,监理人应立即向发包人进行书面报告,同时督促承包人按照规定及时提出事故报告;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洪度汛、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管理等,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经常性进行检查;实事求是地对待各方的合同索赔。

5.3工程监理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监理文件应按照来源,按照发包人来文、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等做好分类管理。且建立文件目录、确定文件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监理月报的编制工作;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对监理人归档的资料进行逐项清点、签订、整编、登记造册。

6.监理协调

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以便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技术方面或合同方面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应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解决。

二、工程验收及资料整理内容

工程验收阶段是最终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好坏的阶段,也是检验监理工作成效的阶段。一是应明确本阶段的验收,一般指单位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的规定,验收一般应在工程建完后3个月内进行。二是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合同中对验收工作的要求,督促承包人提交验收所需的验收资料和验收备查资料,包括资料的格式、份数等具体要求。应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的规定进行准备。三是监理人应在验收阶段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四是工程验收工作结束后,监理人还应督促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各合同文件要求,及时整理各项工程文件以及应保留或拆除的临建工程项目清单等资料,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一并向发包人移交。五是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人应督促承包人按时完成工程移交证书所开列的未完成工程或工作项目,并为此办理支付签证。

三、结束语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是一项既具体又繁琐的工作。做好监理工作不但需要一定的业务理论知识,而且需要灵活的工作技巧。在坚持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利用工作技巧处理好工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问题,才能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要求依靠具体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只有在工作实践中时时注意、处处留心,才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才能够在今后的监理工作中做得更好、更完美。

作者:周文霞 单位: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