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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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

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范文1

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设立了工程变更领导小组和工程变更工作小组两级变更管理机构。工程变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指挥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总指挥部相关处室负责人、业主单位(管理处)总工程师和分管领导、项目总监、设计代表、总指挥部专业技术委员会有关专家组成;工程变更工作小组组长由管理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管理处总工程师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管理处相关科室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设计代表、承包商技术负责人,同时省质量监督中心站乐昌峡项目站代表参与监督。上述两级变更管理机构主要根据工程造价变动幅度的大小来划分机构职责。工程变更工作小组负责所有变更项目的初步审核工作,可以审批工程造价变动幅度在30万元以内的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领导小组根据工程变更工作小组的初步审核结果,审批工程造价变动幅度超过30万元的变更项目。

2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工程变更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管理处陆续编制了一系列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包括:《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及其补充条款、《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变更单价审核工作规定》等。上述一系列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合理分配了参建各方在工程变更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范围,明确了变更的处理流程,规范了变更全过程管理所涉及的文件格式,为参建各方开展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保障。

3工程变更全过程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做好工程变更的全过程管理,可以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2]。管理处作为乐昌峡工程建设管理的执行主体,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变更,在遵循“集体决定、分责办理、按职会审、依法支付”原则的基础上,实行从变更立项、申报、审核、签证、支付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1)严格变更立项审核。只有严格审核变更的立项,才能做好合同投资变化的事前控制。在工程建设期间,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变更请求,由变更提出方估算变更投资,并根据变更的性质来确定变更项目类别。对于现场变更类项目,在变更申请提出后,由工程变更工作小组尽快组织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四方代表到工地现场确认,集体决定该项变更是否成立,若成立则四方代表在工地现场直接填写《现场变更确认表》,随后由承包人补充实施方案、设计出具修改通知单或监理签发监理通知作为变更成立的依据。对于非现场变更类项目,则需要由工程变更领导小组召集参建各方代表开会审查,集体研究决定变更成立与否,会议纪要可作为变更成立的依据。(2)优化变更申报流程。根据乐昌峡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变更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时间往往比单价的计算时间要长。为了不影响后续的变更审核工作,发包人优化变更申报流程,采用工程量和单价分开申报,最终汇总成统一四方签证的模式。变更申请方(一般情况下为承包人)需要将变更项目的单价单独进行申报(含书面版和电子版),要求资料备齐,计价依据准确,符合合同规定,监理人收到相关变更报告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审核意见给发包人。现场变更类项目在变更实施完成后再行申报工程量,非现场变更类项目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的工程量进行申报,要求计量依据充足,符合变更实施情况。(3)提高变更审核效率。管理处的工程管理人员数量有限,而乐昌峡的工程变更审核任务重,仅凭管理处自身力量难以做到快速审核。为了提高变更审核效率,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管理处与省内某富有经验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参与施工阶段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的优势。一般情况下,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变更单价申请报告和监理人的单价审核意见(书面版和电子版)后,发包人立即组织开展变更单价审核工作,同时转送一份给造价咨询公司。造价咨询公司收到资料后立即查勘现场,审核分析并跟发包人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由造价工程师签章的审核意见。然后工程变更工作小组组织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和造价咨询人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变更单价,并当场签署《变更单价确认表》。但由于乐昌峡各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造成在变更文件编制质量及申报效率上存在较大差异。管理人员素质高的,变更文件资料齐全,申报也及时,变更审核的速度就快,可以顺利办理结算;相反则变更审核速度慢,迟迟无法办理结算甚至影响工程施工进度。[3]针对部分承包人存在不按时申报变更、变更资料不全的情况,发包人会提前介入,不再等监理人出具意见后再行审核,而是与监理人、造价咨询人三方同时审核。工程变更领导小组还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参建各方参加变更结算清理会议,集中解决工程变更处理过程中的争议性问题,并督促承包人及时申报工程变更和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有效的加快变更处理进程。(4)加强变更签证管理。工程变更签证是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工程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管理处做好工程变更施工全过程跟踪控制。一旦变更成立并开始实施后,发包人将会及时深入变更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变更的施工进度、人员机械配备情况以及场地环境条件,特别会对成品、半成品报废和拆除、返工等情况进行核实,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三方现场及时签署确认变更项目工程量。[4]此外,管理处还建立工程变更签证专项档案管理体系,定期分类统计所有合同项目的变更资料,以便实时掌控工程变更投资情况,做好合同投资变化的控制。(5)及时支付变更款项。及时支付变更款项是解决承包人资金周转问题的关键因素。在工程变更资料完备、手续齐全且四方签证已签发的情况下,即可将变更项目列入当月进度款支付计划中,可有效缓解承包人的资金压力。但对于一些工程量短期内难以确定、投资额度较大、项目施工时间较长、承包人资金压力大的特殊变更,发包人在变更管理过程中转变观念,明确承包人可在工程变更立项通过、变更项目单价已审核签章后,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列入月进度支付计划中,从而解决了承包人的资金周转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的正常运作。

4结论

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范文2

一、出台背景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航道法》设定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制度,作为与航道有关的工程项目审批或建设的条件。为贯彻落实此项制度,规范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有关工作,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总结1994年以来桥梁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审批、涉水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31条,分别是总则、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申请与审核、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主要内容是:

(一)细化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适用范围。

《航道法》明确了需要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项目范围为与航道有关的工程,《航道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工程除外。为便于执行,本《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评价审核适用的建设项目类型。考虑到与航道有关工程的项目类型众多,《办法》主要列举了跨越、穿越航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构筑物等常见工程类型。

(二)明确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航评报告编制阶段。按照《航道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航评报告编制。

二是规定了航评报告编制依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航评报告。

三是规定了航评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所在河段、湖区、海域的通航环境;选址评价;与通航有关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分析论证;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港口及航运发展的影响分析;减小或者消除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措施;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情况及处理情况八个方面。

四是规定了航评报告的编制主体。航评报告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经验、技术条件和能力且信誉良好的机构编制,并强调了审核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特定机构编制航评报告。

五是规定了航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应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就通航影响征求港航企业等利害相关方的意见,以便及时完善资料、优化方案,提高报告编制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

鉴于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可能对上下游航道产生重大影响,《办法》特别规定了拦河闸坝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航评报告编制过程中书面征求上下游受影响省份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长江水系、珠江水系四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上建设永久性拦河闸坝等重要工程的,还应当征求长江航务管理局或珠江航务管理局的意见。

(三)规范了申请与审核要求。

一是明确了申请审核的阶段。《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航评报告后,提出审核申请。

二是规定了申请审核时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要求。主要包括审核申请书、航评报告、建设依据、建设单位机构证明文件以及有关承诺函、协议等。同时强调了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是规定了审核的具体程序。《办法》规定了审核程序主要包括材料审查、受理、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等环节,并对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意见的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是规定了审核的技术要求。《办法》明确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相关规划以及建设项目所在河段、湖区、海域航道建设养护、通航安全、航运发展的相关要求作为审核的主要依据,并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具体规定了审核的重点。

五是提出了审核方式。审核部门在审核中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专家咨询、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开展技术咨询等方式。同时,《办法》也强调了咨询费用由审核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对委托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开展技术咨询的具体要求作出了规定。

六是明确了审核的时限。为进一步规范航评报告的审核行为,提高审核效率,《办法》规定了审核部门收到审核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应当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同时,考虑审核的技术复杂性,《办法》规定了技术咨询、专家评审、评价材料修改完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

七是规定了未通过审核及相关情况变更的处理方式。针对审核未通过或出具审核意见后相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办法》规定了具体的解决措施。

(四)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是规定了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办法》规定了审核部门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所在水域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承担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明确了建设单位接受监督的义务。主要包括严格执行审核意见、开工建设前报送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资料、完工后报送审核意见执行情况资料等,《办法》还强调了建设单位应当对所笞柿系恼媸敌愿涸稹

三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包括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的监管要求和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的监管要求。

四是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机制。《办法》要求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抽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对建设项目执行审核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是规定了审核部门可以撤销已出具的审核意见的若干情形。包括建设单位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意见、超越权限出具审核意见、违反规定程序出具审核意见等,强化了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五)明确了交通运输部与派出机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审核及监督检查中的责分工。

一是明确了审核权限的分工。根据《航道法》规定的职责分工,明确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与交通运输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为更好发挥交通运输部派出机构作用,明确与长江干线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跨(穿)越长江干线的桥梁、隧道工程外,由长江航务管理局承担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具体工作。

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审核。

二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分工。《办法》规定审核部门应当组织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就近便利的原则,规定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核的建设项目,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其中与长江干线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由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由所在水域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承担。上述分工形成了审核部门审核、就近组织监督、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的闭合监管链条。

(六)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是明确了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办法》对审核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的部门、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渎职违法的有关责任予以了明确。

二是对《航道法》关于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制度的处罚额度进行了细化。《航道法》对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或者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而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规定了处二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额度,相对较为宽泛。《办法》对此予以了细化,规定了实施罚款时,应当综合考虑航道的等级及重要性、建设项目对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等因素,合理确定罚款额度。

三是明确了对建设单位、航评报告编制单位、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评审专家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

三、贯彻实施要求

(一)加强《办法》宣贯。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航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办法》的宣贯学习,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和相关的行为规范,确保《办法》有效落实。同时,加大对有关建设单位、航评报告编制单位等的宣传力度,使其知悉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申请、审核及接受监督检查的全过程要求,让社会了解、遵守、支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快推进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和落实有关预算经费。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快推进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建设单位、航评报告编制单位、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的信用管理,依法将失信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推进将有关审核咨询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保障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范文3

1、工程概况

惠州大亚湾引水工程是大亚湾中海壳牌石化项目的配套工程之一。工程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境内,从东江、西枝江取水,输水到大亚湾石化区交水点,为中海壳牌石化厂及大亚湾 经济 开发区提供生产、生活用原水。引水工程主要建筑物可概括为“四站、三洞、两段、一库”组成,即由东江下源泵站、西枝江新湖泵站、永湖彩塘加压泵站、风田加压泵站、永湖隧洞、羊公坑隧洞、双流溪隧洞、风田调节水库及两段输水管道等建筑物组成,引水线路总长约56km,采用混凝土预应力管有压管道输水,风田水库以上47.74km为dn2000单管道输水,风田水库以下8.24km为两条dn1600管道输水。工程设计引水流量4.8m 3 /s,日供水量33万吨,工程总投资4.57亿元。

该项目由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 研究 院设计,2002年5月开始初步设计工作,2003年9月开工建设, 目前 工程已基本完工。为保证工程的设计质量、设计工作进度和工程投资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从初步设计开始,大亚湾中海壳牌石化项目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了黄河勘测规划设计公司对项目设计过程实施跟踪监理,适时监控,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本文简要介绍惠州大亚湾引水工程设计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并对设计监理工作的有关 问题 进行讨论。

2、设计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

2.1 设计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

设计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进行工程设计监理,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对设计成果质量进行控制,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范、规程、法规,减少设计中的错误和遗漏,提高设计质量;二是对设计工作进度进行控制。督促设计单位按设计合同规定提供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三是协调业主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按照公平、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 法律 、法规及设计合同文件为准绳,协调、处理好双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其中最主要的任务是设计成果质量控制和设计工作进度控制。

2.2 设计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2.1 工程勘察监理

(1)协助业主编审勘察任务书。主要审查勘察工作计划,勘察范围要求、提交成果的内容和时间。

(2)审查勘察单位的勘察纲要。审查勘察纲要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能否实现合同要求,即对其方案的合理性、手段有效性、设备的适用性、试验的必要性、进度的时间性进行审核。

(3)进度控制:监督勘察单位人员、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根据实际勘察速度预测勘察进度,必要时应及时通知勘察单位予以调整。

(4)质量控制:监督是否按勘察纲要实施勘察工作。督查勘察项目是否完全;勘察点线有无偏、错、漏;钻探深度、取样位置及样品保护是否得当;检查试验条件是否具备,试验项目是否齐全,试验操作是否规范等。

(5)审查勘察报告。检查勘察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以及对设计施工要求的满足程度。

(6)审核勘察费的结算。根据勘察进度,按合同规定签发支付费用通知。

(7)签发补勘通知书。

(8)协调勘察工作与设计、施工的配合。

2.2.2 初步设计阶段

(1)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收集设计监理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协助业主拟订设计委托合同或设计任务书;

(3)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大纲,专业大纲和项目计划;

(4)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 分析 ,参与设计方案的比选工作,促进方案优化设计;

(5)参与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审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6)设计进度控制。核查设计力量是否切实保障,项目工作计划是否切实执行;

(7)审核工程概算,控制工程投资。工程初设概算投资一般应控制在可研阶段投资估算范围之内,如果突破概算投资,最多不超出可研阶段投资估算10%;

(8)设计质量控制,审核工程项目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成果文件,必要时抽查设计 计算 书,提出设计监理审查报告;

(9)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支付勘察设计费通知;

(10)业主委托的其他相关业务。

2.2.3 招标设计阶段

大亚湾引水工程招标阶段业主聘请了招标机构,负责施工招标管理工作。由招标编写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由设计单位编写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设计监理主要工作是帮助业主审查招标文件。

(1)配合业主和设计单位,拟订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方案;

(2)协助业主准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条件;

(3)协助业主审查招标委托合同文件;

(4)审查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审查设备采购标书文件,提出审查意见;

(5)协助业主组织现场勘察与答疑会。

2.2.4 施工图设计阶段

(1)审核施工图阶段设计大纲,施工图设计的 内容 和范围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2)主持编制供图计划,协调设计出图与工程施工用图的矛盾,设计单位有计划供图,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3)审核施工图纸质量。审核施工图是否符合相应规程规范要求,审查设计 计算 方法 及采用参数是否正确,图面表达是否准确、清楚,各专业施工图是否协调一致,对设计图纸提出设计监理审核意见;

(4)审查主要设备、材料性能及数量清单;

(5)审核设计变更,对重大的设计变更提出变更设计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6)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图纸,按计划供图,保证施工用图;

(7)检查设计单位人员投入情况,包括人员素质、数量等;

(8)检查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

(9)协调设计单位、业主、施工单位的关系;

(10)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支付设计费通知。

3、设计监理工作实施

3.1 建立精简高效的现场设计监理机构

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是搞好设计监理工作的根本。按照设计监理合同要求,黄河设计公司在现场组建了大亚湾引水工程设计监理部,抽调了各专业技术骨干和公司部分退休专家,进驻现场开展设计监理工作,参与设计监理的人员都具有教授级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专业负责人一般具有从事大型水电工程设计的丰富经验,大多都曾担任过公司专业总工或专业室主任职务,具有专业技术成果审查把关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情况,明确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责任。

3.2 编写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和监理工作细则

设计监理单位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应编制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一般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写,报送业主批准并由业主转发给设计单位。大亚湾引水工程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工程概况;监理服务的阶段、范围和目标;监理的工作内容;监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设计监理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监理人员进场计划以及各种监理工作用表格式等。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是全面开展设计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经业主批准后,业主、设计单位和设计监理单位三方都要共同遵守执行。

监理部还组织编制了设计监理细则,根据设计阶段、工作内容、专业特点等,分阶段、分专业进行编写,使各专业设计监理工作实施和操作更详细、更具体。设计监理细则由设计监理专业负责人负责编写。

3.3 实现设计监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设计监理工作计划书中明确规定了设计监理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及监理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制定了设计监理工作用表。设计监理工作细则规定了各专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工作程序和流程,明确其管理点和控制点。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和责任分工负责,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时序传递文件和信息,按照规定的工作用表提交资料和成果文件。使得各级设计监理人员职责分明、目标确定、工作有序、成果规范,实现设计监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3.4 实施全过程跟追检查与阶段性成果全面审查相结合的控制措施

水电工程项目一般周期长,需要分阶段设计、逐步深化、不断优化、连续渐进的设计过程,相应设计监理也需要全过程的监控,跟踪检查,分阶段审查,对设计质量和设计工作进度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设计监理通过设计方案技术讨论会,中间成果汇报会、监理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检查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进度计划落实情况、设计方案及中间成果质量情况,发现 问题 ,及时与设计项目组沟通解决。对阶段性设计成果进行全面的审查,提出设计监理书面审查意见和建议。施工图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复核”和修改三种,并填写图纸审核意见单、签盖设计监理审核章,未经设计监理审核通过的图纸不能用于工程施工。

通过全过程动态管理和控制,不但使设计工作计划得到落实,设计工作深度达到设计阶段要求,设计成果质量得到有效保证,而且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设计人员沟通,避免了设计工作的返工和人力、时间等资源的浪费。

3.5 增强服务意识,坚持独立、公正、 科学 原则,处理好与建设各方的关系

现场设计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与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管有无直接的合同关系,都有一定的工作关系,必然要发生联系。设计监理必须坚持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独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待和处理好各种矛盾,协调好各种关系,建立和创造团结和谐的氛围环境,设计监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3.6 编制设计监理工作月报和工作总报告书

设计监理部每月提交设计监理工作月报,月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单位当月完成的工程勘测设计任务情况、设计质量与工作进度控制情况,合同执行情况,重要事件、现场会议及来往信函文件情况,设计监理当月主要工作情况以及工程设计、设计监理、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重大问题必要时可提出专题报告报送业主。通过工作月报,业主可以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勘测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和设计监理工作情况。

设计监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编制设计监理工作报告书提交给业主,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监理内容、设计监理结果以及设计监理建议进行汇总,对设计监理工作进行全面 总结 。

重视设计监理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文档的整理、编制工作,设计监理工作完成后,及时按规定进行文档移交和归档。

4、结语

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范文4

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监控的目的是根据合同审核施工单位按时段实际完成的土建工程各项数量,为支付提供依据。

土建工程计量是工程投资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计量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也反映监理的业务水平,甚至会影响到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因此施工阶段的土建工程计量监控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2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监控管理措施

(1)土建监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较宽的知识面,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合理安排机构职能分工和制定完善的审批流程。一般来说。现场土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做好记录和收集施工中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驻地土建监理工程师提供证明材料和意见;驻地土建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送交的各种工程量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给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核定和签发土建工程计量的最终审批意见,遇到特殊或重大的项目,可将意见呈报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批示后再签发。

(3)要求做好信息收集和资料管理。有可靠而又充分的信息作依据,正确的计量才有保证;如果资料管理混乱,那么,要即时完成计量必然是很难做到的。收集质量信息。尤其是质量缺陷或事故的信息,定期做好质量评定的登记和统计工作;收集进度信息,做好合同内外各工程部位实际完成进度标注工作。即时整理好图纸和各种来往文件。

(4)加强人员管理,要求土建监理人员积极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力争取得第一手资料,以保证计量审核时有根有据;要求土建监理人员养成记录好监理日记和及时逐级汇报的习惯,日记是最好的备忘材料;及时汇报有利于各级监理人员都能熟悉某一项工程量的实际发生过程。

3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监控原则

进行土建工程计量监控工作时,通常是依照合同文件和国家及部颁规范。根据各工程部位实际完成施工图或监理、建设单位文件中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支。土建工程量是否可以另计,对于砼工程、土石方工程和建筑装修工程各有原则:

(1)钢筋砼工程。

一般来说,施工图中所列钢筋数量已计入搭接和加工损耗等补充量,但若经监理人员核实确实缺少这方面的工程量,视合同的具体规定可以考虑补计。因施工方法不当造成超挖从而引起回填砼量的增加,则不予考虑。

(2)土石方工程。

开挖料作为永久或者临时填料时,其开挖工程量不得重计,要么仅计算填筑量;要么计了开挖量之后。填筑量则按直接利用方计算。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淤泥等较差的地质基础,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铺设石碴道路之后,可以单独计算石碴量。由于地质原因,沿开挖线出现坍塌,施工单位为此进行清除和修坡,则要考虑增加计量。料场开挖完成之后,清理工程量不再计量,但是若另有要求(如设围栏或植草绿化等),可单独计量。

(3)建筑装修工程。

对于已完成的砌体,设计或者监理部门要求凿洞或者拆除,可以另计工程量。在进行室内外建筑装修时,遇到有机电设备保护要求或者因工程需要改变作业顺序或者有特殊的施工难度等,在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增加相应的工程量。

4土建工程施工计量的具体方法和基本细则

4.1具体方法

(1)如实计算。

对于要求审核的工程量,其种类(如:砼、钢筋、埋件、土石方、草皮种植等)直观,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记录和实测资料都齐全,可采用按图文如实计算方法进行审核。

(2)参照代表进行推算。

有些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或工程量涉及的资料非常多甚至不齐全,可先寻求代表,然后参照代表进行推算。例如;复核水电工程的围堰基坑抽水量时,坑内的实际渗透和降雨总量(共同构成抽水总量)很难准确计算。可以在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时段内找出实际抽水总量记录,然后再按此推算在整个时段内基坑所发生的抽水总量。

(3)先调查后分析计算。

对提供的工程量相关资料若有疑问,可以先调查相关的施工人员及其相关记录或者去现场补充查看,然后判断资料的真实性。再进行分析计算。

4.2基本细则

4.2.1设计变更

(1)理由是否充分?若否,则取消该设计变更通知。

(2)所反映的变更工程量是否准确?若有出人,监理出文予以修正。

(3)对于涉及到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通知,与建设单位商榷,共同研究后决定该通知是否可生效。

4.2.2工程量月报表

(1)按照开工签证,对当月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统计,依据统计结果审批。没有开工验收签证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待补齐验收手续之后再补计。

(2)来源不清项目先一律不予支付,直到弄明依据之后才补计。

(3)当某项目所报总量超过设计总量,则暂不支付,留到结算时一同考虑。

(4)对于某项工程量在当月难于计算的情况则采取预支的方式,等到该项工程量全部完成后再总体计支。

(5)注意审核工程量的性质。如:对土石方填筑要按照实际情况区分为直接利用、间接利用、料场开采等。

(6)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工程量均不计支。

(7)当图纸没有给出工程项目总量,可以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估算后提出当月应批量。待设计总量正式提交和该项目全部完工后进行修正。

(8)若某项目到某月已经全部完成,但该项目的设计总量在短期内无法统计出来,为了不至于超批工程量,可以先少批或者暂不批该月所报此项工程量,留到结算时总计。

(9)对于已发现某项工程量出现少批或者多批情况,应该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于发现当月进行调整。

(10)对于没有设计修改文件但施工单位自行修改所完成的项目,一律不计支该项目工程量。

4.2.3变更签证

(1)审核变更理由是否有设计或监理或建设单位认可的文字依据?若是,就直接查阅相应文件;若否。又有无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的口头同意,如有的话,要对具体时间和当事人进行核对,否则,不予办理。

(2)要注意区分变更工程量的性质(如:土方与石方。干砌石与浆砌石、砼标号、现浇与预制砼、直接利用和间接利用与料场开挖等),以免出现曲解或者移花接木的现象。

(3)认真审核逐项工程数量。

5土建工程计量与三控制的关系

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范文5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42-0071-01

水利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抗旱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基础设施。要使所建的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功能和效益,达到工程规划目标,工程质量控制是关键。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只有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要求。

1影响水利建设质量的主要因素

水利工程从项目提出到建成发挥效益,需要经过科研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各个阶段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主要体现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1.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的建设规模、工程效益、工程类型的关键阶段,水利工程设计是否与建设场地相协调,工程采用的工艺和设备是否先进,工程设计的是否科学合理性,方案是否优化,“三废”治理的环境保护方案是否满足要求,是影响设计阶段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1.2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影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最主要的因素是:人员、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加强对五种影响因素的有效控制,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达到预定的目标的关键。

2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措施

2.1优化工程设计,提高工程的质量

水利工程设计应本着:“规划统一、布局合理、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适用、合理、经济、防灾安全。为达到水利工程预先规划的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对设计质量进行控制。

1)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争,评定设计方案。2)进行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的资质审查。3)做好对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工作。4)设计方案审查。5)设计图纸的审核。6)初步设计图纸审核。7)技术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具体化。审点是,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8)施工图设计审查。

2.2严格遵守水利工程建设程序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在项目立项、报建、开工、竣工验收等重要关口,按照要求,在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完成相应工作,经有关部门根据提供相应的资料审定通过,才能进行下一阶段工作。任何项目上一阶段工作未完成,不得批准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严格工程设计审批制度,未获批准的项目不准开工,坚决杜绝“三边”工程。严格按照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任何工程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或进行下一阶段施工。工程验收时必须有质量监督机构的评价意见。

2.3制定监理细则,明确监理目标

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应根据工程建设的规模、性质、建设内容编制监理细则,根据工程要求制定监理目标、进度计划、人员和物料计划,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进行控制的依据、方法、制度及保证体系等。

2.4强化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实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控制”。

1)事先控制是开工前对施工企业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管理制度等作严密审核,特别是对各企业投入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和运到工地的机械等进行控制,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工地。2)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工序控制实行“二级三检报验制”,它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第一级是为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指令施工企业建立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施工企业终检的质检机构与质检制度;第二级是施工企业在其内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填写《报验申请单》,报工程指挥部复验,经复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终验,保证做到上一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对单元工程,监理工程师在评定表上签验收意见和评定质量等级,以确保每道工序都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另外,质检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督、监理工程师承受时巡视工地,主要部位、隐蔽工程、关键施工过程等实行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3)事后控制是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继续进行观察、检测,收集运用过程中的情况,同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2.5严格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包括技术责任制、施工日志、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复核、材料检验、技术档案、工程验收等制度。

1)技术责任制。要求每个工程技术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便于做好各自分工的技术工作。2)施工日志。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必须认真写好施工日志,把施工中每天每项工作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与结果详细记录、完好保存,作为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的依据。3)图纸会审。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减少施工中的差错、保证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至关重要,一旦发现问题,就可及时纠正,并详细记录,存入技术档案,达到消除差错的目的。4)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全面了解所铜质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做到心中有数。5)技术复核。在施工全过程中,对每项技术工作的实施,要有专人进行复核,防止偏差,纠正错误,避免人为工程质量事故。6)材料检验。施工工地所用的各类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等都应抽样检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使用,以确保施工质量。7)技术档案。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资料的需要,应从工程一开始就建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直到工程结束。所有资料必须保存原始记录,如实反映情况,并有技术负责人的正式审定意见,不可擅自修改、增补。8)工程验收。在每一个工程的各部位单项,尤其是隐蔽工程,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或部位的施工。同时,也为竣工验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3几点看法

1)大力推行水利工程建设“三制”。水利工程建设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即“三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措施。2)要处理好监理工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关系。3)严禁转包。主体工程不能分包;对侵蚀商资质要严加审查,不允许多次分包。项目部是独立性很强的经济、技术实体,是对质量起保证作用的关键。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连责任都不明确了,从合同法来讲是企业法人负责,而在实际动作中,是无人负责。4)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施工三方的关系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业主、监理、施工三方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关系。正确处理好各方的关系会对工程质量起到保障作用。

水利工程监理审核意见范文6

一、__区基本情况__区辖7乡1镇2个街道,93个村民委员会,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居住有汉、傣、彝、拉祜等2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30.36万人。全区国土面积2652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8.4%。境内有5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58条,分为两大水系,即澜沧江水系和怒江水系。澜沧江水系径流面积为1186.98平方公里,怒江水系径流面积为1465.02平方公里。南汀河流域是恕江水系最长支流,也是全区最大河流,发源于博尚镇,至羊头岩出区外,全长70.9公里,区内流域面积1191.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6.64m3/s水能储量为9.16万千瓦。

截止底全区已建成大小水利工程3546件,其中蓄水工程42件(中型水库1件、小一型水库6件、小二型水库21件、坝塘14件),总蓄水量5013万立方米;引水工程3372件(流量0.3m3/s以上的42件,0.3m3/s以下的3330件);人畜饮水工程98件;闸坝及其它水利工程34件。

二、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历年来,__区高度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在60-70年代就建成近40多座农村小型水电站(装机多为30-200千瓦),对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不适应改革和发展需求的电力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全区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调整和规划。

(一)发展现状目前,全区已建成蓄水工程42件,总蓄水量5013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1件(博尚水库);小一型水库6件(小道河水库、马鹿坑水库、柳树河水库、锅底塘水库、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小二型水库21件(茨通林水库、团山水库、大坡头水库、大子良水库、丫口田水库、跃进水库、界牌水库、横山水库、道河水库、豹子洞水库、滑石板水库、石板桥水库、大沙地水库、新蓄水库、大浪坝水库、小板桥水库、小龙塘水库、幕布水库、蛤蟆塘水库、羊厩房水库、白花箐水库);坝塘14件(松树林坝塘、阮家田坝塘、前哨坝塘、大村坝塘、吃水箐坝塘、小水槽坝塘、户远坝塘、小水塘坝塘、小塘房坝塘、田心坝塘、三叉箐坝塘、干龙塘坝塘、山头坝塘、幕布小中山坝塘)。

全区已开发利用的水能为29550千瓦,建成电站10座,其中:怒江水系建博尚坝后电站,装机为2×250千瓦;细嘎电站,装机为1×500千瓦;南汀河三级电站,装机为3×1000千瓦;南汀河四级电站,装机为1×10001×千瓦;大柏树电站,装机为2×3200千瓦。澜沧江水系建有梅子箐一级电站,装机为1×500千瓦;梅子箐二级电站,装机为1×1250千瓦;梅子箐三级电站,装机为2×6500千瓦;官山一级站:装机为2×500千瓦,官山二级站,装机为1×400千瓦(糖厂内部使用)。建成漫临线110千伏、220千伏输电线路及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为6万千伏安、9万千伏安,建成35千伏变电站8座;正在博尚镇曼来山建设500千伏变电站,建成后将大幅度提高临沧电网的输送能力,为吸纳日益发展的地方小水电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建水电站3个,总装机2260千瓦。其中:遮奈电站,装机9600千瓦;临江一级电站,装机5000千瓦;临江二级电站,装机8000千瓦。

(二)发展规划布局:__区的水能资源开发重点区域为怒江流域的博尚、忙畔、凤翔、蚂蚁堆水力资源聚集区,辖区内横穿国道214线,交通便利,与城市中心相距较近,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结合当前的发展状况和电源结构,集中资金开发城市周边及公路沿线具有区位优势的水能资源,实行有计划、有步骤、规范化的开发利用。

目标:__区水资源丰富,根据水能资源优势及径流的分布情况,规划建设(改扩建)蓄水工程6件,增加1352.1万

立方米。其中:马台大沙坝水库,蓄水60.4万立方米;平村白沙田水库,蓄水100.7万立方米;忙畔鸭子塘水库,蓄水1070万立方米;马台乔地坡水库,蓄水8万立方米;风翔兰花箐水库,蓄水7万立方米;改扩小龙潭水库,蓄水达__万立方米,目前蓄水8万立方米。规划开发建水电站10个,装机总量45200千瓦。其中:怒江水系可建小高桥电站,装机2500千瓦;昔铺河电站,装机千瓦;铁索桥电站(西河电站),装机4000千瓦。澜沧江水系可建官山三级电站,装机1×1000千瓦;大付寨电站,装机3200千瓦;马台一级电站,装机3200千瓦;马台二级电站,装机7500千瓦;马台三级电站,装机12800千瓦;马台琅琊电站,装机5000千瓦;那招帮公电站,装机4000千瓦。(三)水电产业运作机制根据__区水能资源优势及径流的分布,针对当前小水电开发缓慢和利用率偏低问题,在充分考虑用电单位和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按照“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原则,结合统筹规划小水电开发速度,提高利用效率,创造并发挥经济效益,切实做到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水电产业开发主要有以下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依据《临沧市各流域水能规划》与区政府签订开发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前要征求水利部门的意见,正式协议签订后将原件报发改、水利等部门备案。

(1)2.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可依据《临沧市各流域水能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不再另行编制规划。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应另行编制规划。

(2)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依据《临沧市各流域水能规划》进行修订编制报市水利部门提出意见后,再报市政府批准。

(3)国际界河、市、区(县)界河的开发协议不论装机大小,由市水利局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核准实施的流域水能规划报省发改委、水利厅备案。

2.核准权限装机规模在2.5万千瓦及以上电站由市发改委转报省发改委核准。装机规模在2.5万千瓦以下的电站建设由市发改委核准。

3、报建程序和所需报送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以下文件:

(1)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

(2)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4)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林地征占预审意见。

(5)电站设施的相关安全意见。

(6)电网部门有关上网的意见。

4.项目核准。项目核准机关根据《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文秘站:)以及水利、环保、国土、林业、安监、电网等部门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电站建设项目给予核准。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项目核准后建设业主发生变更,必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并报项目核准机关备案;装机规模发生变更、梯级电站合并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报项目核准机关进行变更核准。

5.初步设计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经区水利局转报市水利局组织评审,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批准。初步设计发生变更建设单位必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6.工程招标。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招标由项目业主组织,招标前应将招标备案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等报水利局备案,招标后将招标结果报水利局。

7.质量监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由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市级核准的水电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到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签订工程质量监督书,并缴纳质量监督费。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开工许可。电站建设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书、项目建设单位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设计方法代表资质等相关手续。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9.工程验收。水电站工程验收实行分类验收制度。截流前验收、重要隐蔽工程及基础处理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市(区)发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蓄水验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与接入电网的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市(区)发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验收由安监部门负责;电站主体工程完工,各单项验收完成,可投入试运行;竣工验收在试运行满一年后,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项目核准单位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电站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10.电网建设、电价(1)电网建设根据负荷需求、电源点发展情况适时建设,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市发改部门核准,110千伏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家或省发改部门核准。电网主干线由供电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管理,各电站上网的线路由电站开发单位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2)电站的上网由电站业主与供电部门协商并签定上网协议,上网电价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11.建后管理。区经济、水利、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协调服务、安全监管工作。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__区水电产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开发程度较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多种困难和条件制约,难于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一)市场格局单一。__区没有独立的地方小水电电网,国家电力部门垄断经营。垄断经营的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小水电和电网之间严重不平等,成为全区小水电发展的“瓶颈”。当前,小水电上网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上网电价不统一,不同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不同,如玉带河公司的梅子箐三级电站,直接上网供电局,年平均上网价0.195元/度;官山电站原直接上网供电局,后因某些原因,上网给玉带河公司,玉带河公司再上网给润达公司,最后由润达公司上网给供电局,这其中就造成了官山电站上网电价被压低(年平均上网价0.15元/度)。二是电费不能按时结算,电站上网的转接,使企业重复纳税。如官山一级电站上网电费已两年没有回收,区内部分村寨电费也有两年没上交。

(二)手续多而繁杂。小水电开发项目需开发商到省、市、区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发手续,水电开发的相关职能部门对水电开发投资缺乏协调管理、跟踪服务,投资者办理手续较难,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报告较多,加大了开发项目投资成本。如土地、林地、环保等手续需到省级或市级部门办理。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水电开发既有盲目性,又有滞后性。盲目性主要表现在水电开发处于高潮时期,争先恐后的建设开发,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较多,诸如各项手续、上网问题、现有网络的输送能力等。滞后性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滞后,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平台。

(四)产业自身的限制。小水电产业发展建设成本高,电站规模较小,多数是径流式电站,导致电量生产有限,生产成本偏高,如与大规模生产的常规能源竞价上网,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此外,小水电因季节因素导致水资源丰枯矛盾对电力输出影响大。

(五)补偿问题处理难度大。小水电站建设只有妥善处理好涉及到的土地、林地、移民安置等相关问题,才能保证小水电站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土地征用、经济林木占用补偿、移民安置处理难度较大。

(六)缺乏机制的管理权。__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较低,水电开发投资渠道单一,国家先后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建设开发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在当时对发展小水电站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小水电站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区级政府对电站的生产、运行、上网、营销没有实质的控制权,对电力行业的运作管理机制作用不大。如供电部门实施的“无电工程”,在线路改造中,只改照明电,不改动力电,若要改动力电每户农户要交1000元的改造费,线路改造后,收费由电力部门负责,债务由乡、村负责。

(七)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水电产业开发的相关手续由省、市、区的相关部门审批,开发地的党委、政府对开发商在开发水电过程中没有实质的管理权限,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当地党委、政府对开发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中矛盾多、意见大,难以管理。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小水电站研究开发,做好项目规划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水电产业发展环境,对可开发的水电资源走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夺标。

(二)建立健全相应的联动机制,理顺小水电站管理体制,保障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生态环保等方面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优惠上网电价,系统效益收费,对消费者进行补贴以及灵活的融资机制等激励政策。

(三)针对小水电站自身的弱点,加强小水电站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改善技术装备,促进新技术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建设水电项目要明确相关部门人员专人负责业务办理;涉及征占用农民土地问题,采取农民土地入股分红的方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