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例6篇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1

一、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县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

9、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1、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县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0.5:3.0:6.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5、各乡镇、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6、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核准机关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还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24、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2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省人事厅审核,省政府同意后,报人事部审定。

2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由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申请,分别报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核准。其中,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的总量,由市人事局汇总报省人事厅核准。二级岗位聘用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

27、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报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七、岗位聘用

28、事业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字〔2005〕43号)及有关规定,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29、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0、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1、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2、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填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八、组织实施

3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有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2

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浅议

中图分类号:C9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01

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略谈肤浅见解。

一、岗位设置的意义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2.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3.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岗位设置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人员聘用制度、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二、岗位设置的主要程序及相关工作原则要求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9〕13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以编定岗”是岗位设置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岗位设置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把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事业单位科学合理配置人员,不断规范用人行为;有利于实现“因人设岗,盲目用人”向“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的转变,同时还可有效控制超编进人,减轻财政供养负担。

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发扬民主的原则,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现有岗位及人员状况。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以原岗位设置情况和三类人员岗位现状为基础,重新对各类岗位设置的性质、工作量、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和论证,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工作性质、设置原则、以及任职资格等做出统一、详细的要求。在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时,通过内部宣传平台,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审议,以形成的方案符合政策要求、顺应民意,为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

2.编制说明书、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制定实施方案前,将各类岗位实有人数、任职的年限、学历、工作年限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测算,全面掌握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情况,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充足的依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浙人社厅函〔2010〕439号),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上报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

3.组织实施

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规定,确定具体岗位和聘用期限,开展首聘工作,全员签订聘用合同。提交实施岗位设置的书面报告和相关附表,经上级部门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经认定后的次月起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兑现相应等级工资。

三、首聘后存在的问题

首聘时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完成首次聘任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本单位出现两个问题。

1.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变动岗位等级条件的,如在下一等级上工作已满三年、五年等条件,原可晋级到上一级岗位等级的人员,却无法晋级。

2.个别工勤人员已通过考试、评审取得了相应高一级的资格证书的。他们拿着资格证书,却进不了岗。

因为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表,核准数低于首聘岗位数,首聘后没有空缺,导致职工无法正常晋级,为此出现情绪不稳定等状况。

四、解决方法

首聘后,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又已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可以采用“只出不进”、“自然减员(退二进一)”、“内部退养”、“调出”、“低聘或解聘”等逐步消减的办法,从而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再者就是要强化宣传,将相关政策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强化职工对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促使职工领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理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认真耐心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消除不稳定情绪。

五、加强管理

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对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聘用备案制度、职务晋升、聘任程序、职工培训、和年度考核等机制,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岗位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

总之,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关系着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3

一、实施范围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市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适用本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市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本市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意见。

二、岗位类别及设置原则

(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六)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调度等事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单位领导岗位的设置,根据现行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的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本意见确定。

(七)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在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内,由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责任、工作量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

(八)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九)特设岗位是在单位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之外,根据事业发展特殊需要,按照本意见规定的程序设置、核准与备案,经批准设置的用于聘用高层次人才的非常设岗位。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规定的程序予以核销。

三、岗位等级

(十)本市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十一)事业单位现行的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级至十级。

(十二)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为一级至七级(正高级为一级至四级、副高级为五级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级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十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工勤技能技术工岗位一级至五级。

四、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十四)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下:

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

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十五)管理岗位的数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十六)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依照市人事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根据单位的职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分类控制。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分别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十七)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可设置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其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不得超过5%;不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设置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要严格控制;技术工三级、四级、五级岗位应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内优化配置。

(十八)特设岗位的数量和等级,应根据单位事业发展的特殊需要和所聘用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核准程序予以确定。

五、岗位基本条件

(十九)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要求的基本任职条件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十)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十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及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在严格人员聘用条件、建立对直接聘任人员考核制度的基础上,可以聘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十二)各等级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技术工岗位。

六、岗位设置程序、核准与备案

(二十三)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制订方案。根据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按照行业特点和单位发展规划,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单位的职责、公益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拟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岗位等级设置。以岗位满负荷工作量为基础划分岗位的职责范围,确定不同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和不同岗位之间及其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编制岗位设置方案。

方案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由本单位聘用工作组织讨论通过,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按照本意见规定的岗位设置审核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准。

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拟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工作目标和任务、岗位等级、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依据人员聘用制度规定,根据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报市人事局核准。

市属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区、县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报区、县人事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区、县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县人事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二十五)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需要进行调整的,应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事业单位合并、分立的;

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七、岗位聘用

(二十七)事业单位应按照本意见和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新补充聘用工作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十八)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在所兼岗位结构比例限额之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二十九)对于本市已明确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可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规定直接聘用。

(三十)对于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的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核准后可按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三十一)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流动,应具备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对于由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流动到管理岗位的,应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十二)本市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八、组织实施

(三十三)本市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十四)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经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进行。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规定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三十五)对于不按本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违反本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4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推进人员聘用制度正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促进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职位管理转变,通过配套改革,以职位分类为基础,以聘用(任)制为核心,以搞活分配机制为动力,以竞争上岗为契机,以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的工作潜能为重点,以岗位评价与考核为依据,建立与分配体制改革相衔接,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及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血站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血站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血站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的基本原则

血站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要坚持实事求是、专业职能明晰、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认真贯彻(建议加上人事部门的文件名和文号)的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和市人事局关于我院内设机构和床位编制的核定文件,结合血站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一)因事设岗和事人结合的原则。以“事”为中心,按照工作的需要,确定岗位的职数和职务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事有岗有责。血站在对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归类的基础上,按需设岗,同时对少数高级人才,特殊人才等要辅以必要空岗。

(二)精简高效的原则。各岗位要尽可能满负荷、高效率,凡低一级岗位能够完成的职责不设高一级岗位;凡工作量不饱满的岗位要就近业务归并设岗。

(三)总量控制和结构合理原则。在人员编制、工资总额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综合调控下,充分体现各类职务系列的高、中、初级各档次结构比例的合理性。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按照岗位有层次、结构要合理、组织最优化的要求,依据血站工作性质、专业的特点及担负的责任,确定各类、各级人员最适合的档次,配置各类、各级人员最适当的岗位职数。

(四)重点导向、竞争激励的原则。设岗要从血站实际出发,注意向关键岗位、重点项目倾斜,向人才紧缺、技术力量薄弱的岗位倾斜。设岗要从本单位整体工作考虑,对有特殊作用的关键技术岗位或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要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三、设岗的主要依据

(一)《关于的实施意见》。

(二)中共《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岗位设置的方法

血站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对各科室现有岗位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拟出岗位设置方案,并根据岗位设置的需要以及血站现有人员情况,拟出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的方案,撰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任务、义务、权利和资格条件,方案经血站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会委员会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并在职工通过后报市卫生局审批后实施。

五、岗位设置

本站岗位分为领导岗位、技术岗位和职员岗位。

除领导岗位、中层干部岗位外,技术岗位分为高、中、初三个等级,工勤人员岗位设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三个等级。

六、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我站现有编制人,现有在编人员50人,现设置岗位总数个,其中:领导岗位个,中层干部岗位个,职员岗位个,工勤人员岗位个。

各类人员配置:

(一)血源招募科

岗位3人(科长人,职工人)。

(二)体检科

岗位12人(科长人,职工人)。

(三)办公室

岗位1人。

(四)检验科

岗位6人(科长人,职工人)。

(五)成分科

岗位4人(科长人,职工人)。

(六)供血科

岗位5人(科长人,职工人)。

(七)质管科

岗位2人(科长人,职工人)。

(八)后勤保障科

岗位8人(科长人,职工人,其中司机5人,保洁员1人)

(九)物资管理科

岗位1人。

(十)人教科

岗位1人。

(十一)财务科

岗位2人。

七、相关要求

(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定岗过程中必须做到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各具体环节的实施,防止出现失误。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5

 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创新,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对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将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

200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等系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006年,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发展。国家人事部制发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根据国家政策,省、市、县分别印发了鄂办发[2008]1号、十办发[2009]14号和溪办发〔2010〕50号文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目前,在教育事业单位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深化教育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有利于建立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入岗位竞争转换用人机制),有利于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行开招聘的选人用人制度)。

二、实行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与职称评聘分开、工资改革绩效工资改革有什么联系?

2002年以后,教育事业单位依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精神,推行了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职称制度改革(职称改革),目的是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打破论资排辈、不思进取的思想观念,营造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择优聘任、鼓励创新的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2006年实施的工资改革、2009年实施岗位绩效工资改革等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把过去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待遇随人走)变为岗位绩效工资制(待遇随岗定),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进行了配套,并明确规定在没有按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只能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

目前,推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组织引导教育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包含其中,是2006年岗位工资改革和2009年的绩效工资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基本内容、目的、原则、范围是什么?

1、基本内容。推行“两项制度”即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两个转变”,即管理上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用人上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

2、基本目标。以建立岗位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3、基本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原则;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原则。

4、实施范围。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校)和局属二级单位)。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办教育事业在职在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岗位如何设置?

1、岗位类别设置。教育系统岗位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其中,管理岗位指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2、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设七级至十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个等级,其中,高级设置五级、六级、七级3个等级;中级设置八级、九级、十级3个等级;初级设置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工岗位。

3、岗位控制。依据全县教育事业单位教职工编制总量和在册正式人员数量等因素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超岗单位按编制数核定,不超岗单位按现有人数核定),其中,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高中、中职、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

全县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总量控制在0.5:4:5.5以内,其中,县一中、县二中、县应用科技学校、县实验中学、教育局属二级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2:4.5:3.5;其它初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1:4:5;小学及幼儿园中级、初级岗位控制比为5:5。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4、岗位条件设置。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其中,基本条件是任何人员上岗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在下一级岗位聘任三年以上),具体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

五、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是什么?

1、职责划分。政策规定: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县教育局是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单位(学校)是岗位设置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按需设岗,严格程序,自主组织岗位聘任。

2、工作程序。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程序:①单位(学校)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含岗位设置控制数及工作实施办法);②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③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修订单位(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含考评细则);④广泛听取职工对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提请单位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⑤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集体讨论和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县教育局审核,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校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如何处理好岗位设置管理中的岗位聘任问题?

1、聘期与管理问题。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原则上以单位(学校)自主组织聘任。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学校(或教学点),乡镇中心学校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统一定为三年。按照核准的结构比例,岗位有空缺的,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在岗位控制数内),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逐步到位。

实行岗位设置后的单位必须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聘任缺岗人员,没有空岗不得聘任和调入人员。聘任期内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待本届聘期结束后参加下一届竞聘上岗,不得直接聘任。

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对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解聘、竞聘和岗位调整等决定。

岗位聘用原则上采取逐级晋升的方式,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并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首次岗位聘任问题。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使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通过竞聘,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能竞聘到高等级岗位的人员,过渡到相应职级最低等级);在单位未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超编超岗没有空岗),不得新聘人员;以后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过渡,使人员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3、关于岗位设置待遇落实问题。对符合政策规定,按照工作程序,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和县人社局认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新聘岗位等级,从认定的次月起对调整、晋升岗位等级的聘用人员按程序审批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单位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按新聘任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待遇;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学校,人事、教育、财政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

4、关于岗位聘任“一票否决”问题。对基本条件不合格、聘期内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有一年及以上不合格者,聘期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或事假超过45天者,实行岗位职务聘任“一票否决”,只能在同职级最低等次,或者低于原职务岗位聘任。对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如何抓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制度创新,既要坚持改革的方向,又要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制度和政策的衔接,减少与现行制度的矛盾和冲突,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平稳过渡、顺利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广泛动员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要按照“先入轨、再完善”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首先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度先建立起来,先入轨运行起来,保持队伍稳定;

要科学制定设置方案和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阳光操作,民主决策,公平竞争上岗;

要坚持基本原则,严格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政策;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6

同志们:

教育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今年我州乃至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关系到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从去年开始,省上陆续出台了《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Xx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文件;今年3月10日,州委州政府又召开了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会议,对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对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以便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转换用人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又快又好发展。

下面,我就全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在教育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进的重要一步,是一项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也是规范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基础。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切实做到人尽其才。因此,广大教职工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定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心。

第一、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精神上来。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和质量的重要基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的必然结果。我们只有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大局中去思考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作用、去认识岗位设置管理的深刻内涵、去把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才能更好地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稳步推进的要求,对事业单位整体改革进行了深入研究,建立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其重点是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凝聚优秀人才和骨干力量,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一是充分激发个人的潜力,在岗位设置中增加以岗位设置等级、鼓励人才冒尖,打破了身份界限;二是增强了单位的活力,岗位设置管理有利于事业单位按需聘用人员,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有利于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配置;三是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的活力,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为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上岗提供了前提条件,确定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用人机制。为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整个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判断在改革大背景下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新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增强自身活力,不断促进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二、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上来。

建立岗位管理制度,符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进的重要一步,是一项制度创新。

在这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原则是:科学设岗,优化组合,动态管理。科学设岗是,所设的岗位是不可替代的岗位,必须是以满负荷的工作量计算的岗位;优化组合,就是要保证各岗位高效低耗,必须是个体最优、整体最优,达到组合最优,必须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动态管理,就是岗位固定,人员动态,在原岗位上工作考核后无新的业绩就降低一级岗位使用,本次岗位设置入围后,按最低一级岗位对待,入围正常后,可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

第三、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上来。

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可以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在制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时,努力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将岗位设置管理与学校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学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结合起来,与学科建设结合起来。始终把促进入才队伍发展作为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优秀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留出足够的空间。通过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高质量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重点问题。一是双肩挑职务。原则上一人不在两个岗位上任职,内设行政处(科)室的领导岗位不得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专业处(科)室领导岗位,由专业技术等级较高的人员担任;内设机构设置的党群组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其专职领导岗位按照规定设置,纳入管理岗位管理,且不得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二是新旧政策的衔接。本次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和人员是,《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试行)》第3、4、6条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中截至2008年7月21日的正式在册工作人员。我校核定的机构编制为180人,现在册人员177人。三是关于未聘用人员的安置。对于未聘用人员,原则上优先在本单位进行安置,本单位安置有困难的可在其他部门进行安置。四是关于聘用合同的签订。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事厅的范本,依法按程序进行,合同由单位法人与本人进行签订,签订合同时附有关附件材料。

二、吃透政策精神,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是我校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我们已经着手开展这项工作。按照《Xx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已经完成了第一、二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成立了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校党总支书记、校长Xx同志任组长,副校长Xx、Xx、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x、Xx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抽调了Xx、Xx、Xx、Xx、Xx、Xx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政策精神。党总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省上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及考核等相关文件,特别是《Xx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全面正确地把握了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基本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对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时限要求,对学校的性质、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三类人员数量以及职务结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写出了《Xx师范岗位设置现状分析报告》;根据《Xx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整理收集了全校教职工的相关资料。

三是制定了《Xx师范岗位设置方案》。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Xx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我校内设机构工作性质、任务、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以及三类岗位人员结构、文化素质、等因素制定了《Xx师范岗位设置方案》,现已上报州教育局审批。在《方案》制定中充分考虑了我校作为专业技术型单位的特点,在岗位设置中加大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按85%设立了岗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它涉及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自传统观念和原有制度的阻力,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把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大背景中来认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稳慎实施,组织精干人员,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和掌握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充分征求大家的意见,考虑个人的意愿,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