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理范例6篇

农村土地整理

农村土地整理范文1

开展农用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用地整理,就是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综合采用农业、水利、林业、生物和科技措施,实现田成方、路成行、林成网、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农田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操作机械化和农艺规范化,建设现代化农业园区。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措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实践证明,农用地整理有诸多益处,如可以将处于荒废状态的道路、沟渠、损毁的防护林、废弃的坑塘、坟墓等开发成生产用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通过规整农田灌溉渠系,发展节水灌溉农业,以及改良土壤等措施,能够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调整土地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能更好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通过平整土地、归并零星地块以及修筑梯田,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农业集约化程度创造条件;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大面积推广农业技术创造条件,有效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由此可见,农用地整理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推进农村城镇化以及拉动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农村建设用地主要问题是人均用地面积偏大,内部土地闲置严重、却盲目扩张,以及分布松散、布局零乱等,这既不利于农村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也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是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开展“三集中”模式的土地整理(即通过迁村并点,逐步使农民住宅向中心村或小城镇集中;通过搬迁改造,使乡镇企业逐步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通过归并零散地块,使农田逐步走向规模经营)以及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既可以节约土地、调整出耕地,又可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规划、推进城镇化以及拉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

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土地整理提供的契机

为农村土地整理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措施。2005年年底中央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三个高于”的原则,即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同时还要求“抓紧制定将士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些支农政策的出台,给农村土地整理带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为农村土地整理提供了较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示后,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更多地开始关注和支持农村,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财政部提出“十一五”期间将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交通部提出“十一五”期间将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水利部提出将优先解决一亿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的问题,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配套建设,实施中部地区低洼地排涝工程;农业部启动了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等“九大行动”,这些都为农村土地整理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村土地整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规划先行

农村土地整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对农村土地关系和土地利用结构的综合整治过程。为确保农村土地整理取得最佳效益,必须规划先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和执行农村土地整理专项规划,是搞好农村土地整理的基础和前提。

首先,在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成果(土地调查、土壤调查、待开发土地资源调查、矿山土地复垦专项调查等)和规划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水利、交通、林业、矿产资源等规划)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潜力的调查,收集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相关规划标准等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评价,形成专题研究报告。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初步规划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项目,分解相关规划指标,拟定规划供选方案。

其次,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政策引导

农村土地整理关系到农村的发展稳定大局,必须以政策作为引导。目前国家已经制定和出台的有关土地整理的政策主要有:

土地置换政策:对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聚、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的过程中,退出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将其复垦为耕地的,允许以等量面积异地置换到中心村和城镇周围,作为村镇建设用地,其建设用地可以不占年度占用耕地计划指标。

土地整理指标折抵政策:为鼓励土地整理,国家允许实现了占补平衡的地区,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60%指标,向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一定量的预留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用于本地区必须进行的非农业建设。

谁开发整理谁受益政策:凡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谁开发整理谁受益的政策。新增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开发整理者拥有使用权,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在项目管理方面,国土资源部已经出台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等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各地还可结合当地实际相应制定强制性和鼓励性的具体政策措施。如“以奖代补”政策。具体做法是:年初由县(市、区)局按要求向市局进行立项预报,市局派员勘查同意后列为预备项目,并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于年底前由市下拨奖励资金。

村民自愿

农村土地整理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是否接受,是否满意,是开展工作的关键。在整理过程中,应坚持把农民自愿参与放在首位,充分依靠农民集体经济的力量,经营规模和方式要由集体经济组织自己作决定。要以严密的程序和制度,保障农村土地整理工作能够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高效农业,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围绕生态保护和建设,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只有这样,农村土地整理才能得到农民的欢迎与支持,才能充满活力,具有持续性。另外,可通过举办讲座、提供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使群众了解国情、省情、市情、村情,提高广大群众对土地整理的认识,使法制观念和资源保护观念深入人心,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为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农村土地整理范文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居民点整理;问题;模式;措施

    1 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

    1.1 用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村居民点的分布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平川地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高,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大;丘陵区和山区,一般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复杂,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

    1.2 人均用地规模普遍偏大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人均占地规模普遍相对偏大。

    1.3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

    根据调查结果,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一般占农村居民点用地的70%以上。宅基地的主导用地特征在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中极为明显,其次是道路、畜圈用地,工、商业用地面积极小。

    2 农村居民点整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缺少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从总体土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连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

    (2)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比重高,村庄占地面积大。

    据调查,现有农村居民点内部一般约有1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不断蔓延,占用耕地,蚕食良田。

    (3)土地的人口容积率和利用率较低。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尤其在农村居民点内多是平房的“小而全”居住方式的区域,使得农村居民点内土地的人口容积率比较低,从而使得其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

    (4)村庄的复杂性。

    很多农村民居以四合院为主,并且随着分家析产和自由买卖,产生了几家共院、楼上楼下非一家、共有山墙、共有院墙的复杂现象。 此外,除了主房、院落以外,还有各种附属建筑物。 因此,建筑的复杂性对于宅基地整理牵涉到复杂的权属关系、邻里关系,调解任务繁重,有时候根本办不成功。

    (5)农民住房安置的问题。

    在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两种住房安置措施。一是把农民统一安置到建好的居民区,根据城镇用地标准以及原先宅基地房屋情况,给予每户面积不等的住房一套。二是对原先农民宅基地房屋进行评估,发放补偿费用,由农民自己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建房。给予农民补偿款的方法可能导致农民建不到房。原因有二,一是农民获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到市场上买房或者自己建房;二是由于农民储蓄较少,而用钱的地方较多,所以容易导致农民把补偿款挪做它用,最终则无钱建房。

    (6)责任田再分配的问题。

    农村居民点整理后,农民迁移到中心村或城镇,这就涉及责任田的再分配的问题。对于居所到田地距离较远的农民则面临交通成本的问题,这些费用由谁承担则是问题之一。有些地方把整理出的田地由政府统一经营,成立农业生态园区。园区管委会每年向农民交纳租金或一次性付给农民集体补偿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农民的利益则是问题之二。

    (7)耕地复垦数量、质量的问题。

    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过程中,除了要注重整理的数量以外,还需特别注重整理为耕地后,耕地质量的高低。过去,在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过程中,就因为只注重耕地的数量而没有过多强调复垦后耕地的质量,而造成了“占好地、补劣地”现象时有发生,给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带来了一些影响。所以,现阶段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对整理出的耕地质量进行评价,做好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工作。

    3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模式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要求,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以下模式和方法进行

    3.1 规划调整型

    对于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以及城镇规划区范围所涉及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3.2 集中合并型

    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发展条件好、限制条件少的村庄,规划长期保留同时接纳其他搬迁村庄;或多个行政村已经自然地聚集成更大规模的聚落;或人口规模不大,但交通条件、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优越,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村庄,鼓励并引导其他村庄的迁入,增强人口在此类村庄的集聚。

    3.3 保留改善型

    对于村庄自身发展条件较好,但由于城市发展整体利益的需求对其发展进行限制的村庄;或村庄自身发展条件一般,但由于村庄人口较多或具有一定的文化、历史价值等其他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不能迁入到其他村庄中去的村庄,进行改善居住环境,完善配套为主的整治工作。

    3.4 搬迁撤并型

    对于现状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条件较差,现有人口规模过小的村庄,原则上予以适当,逐步引导人口向其他人口规模较大、基础设施相对较齐全、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他村庄转移;对位于矿产品储藏区或者踩空区等禁止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对受水利工程、地质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逐步进行搬迁撤并。通过合理布局新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整治和退宅还耕,使农村居民点的整治迁并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和耕地保护相结合,使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紧密结合,农村居民点的退宅还耕与农田的整理复垦紧密结合,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4 农村居民点整理的主要措施

    4.1 充分尊重集体土地产权,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首先,农村居民点整理要充分尊重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不得侵犯农民的产权。其次,应该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认识到居民点整理的重大意义,并保证整理项目的透明和公开,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第三,在整理过程中,要给予农民实惠,注重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并保证农民生活质量不降低,对于整理过程中对农民造成的损失要给予公平的补偿。

    政府在安置农民时应以统一安置到建造好的居民小区为主,这样大规模的安置,一方面能保证农民有房住;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政府和农民节省房屋建造的开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应征求农民的意见,扩大宣传力度,争取大部分农民的认可,并保证农民住房条件不降低。对于确想自己建房的农户可以发放补偿款,让其自建房屋。同时,政府只发放房屋的内部必要的装潢费用以及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住房面积减少所带来的补偿费用等。

    对于责任田的再分配,地方应该考虑农民田地位置变化做带来的交通成本,并给以必要的补偿。对于由政府统一经营农业园区的,我们认为政府应该按照租赁农民土地或农民以土地入股等方式,让农民获得稳定的补偿,这样既可以获得因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带来的收入,也可以避免因通货膨胀给农民带来的损失,从而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4.2 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置换要做到与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双挂钩”

    城镇建设用地置换指标要做到与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双挂钩”。应建立并完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完善耕地质量评价系统,合理运作、科学评价,做到建设用地指标与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双挂钩”。地方政府应该对复垦后的质量进行评估,对于高于平均水平或复垦耕地质量很高的,可以给予奖励或赋予“质量系数”,即置换比复垦面积更大的建设用地使用指标。

    4.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涉及生态、环境以及人文精神的问题。在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过程中,要十分注重保护耕地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具体来说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①注重土壤的改良。土地作为自然的产物,其质量的提高必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特点,考虑系统内各生态因素间的相互平衡以及土地生态系统与其他各相关环境系统间的相互关系;②注重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对于不适合作物耕种的土地,要做好退耕还林还湖工作,维护农村生态系统;③按照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容纳能力的原则实施各项土地整理的生物和工程技术措施。在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过程的同时要有人文精神,要注意有选择地保留民族、民俗等文化遗产和建筑,做到土地整理与文化建设相统一。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一方面,我们要学习一些典型模式的经验;另一方面,也要因地制宜,适时创新和探索一些新的模式。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工作的核心是土地的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应该要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不能靠侵害农民的权益来发展经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以后,应充分抓住这个机会,把农民的权益和经济建设有效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土地可持续利用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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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理范文3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 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强度;潜力;潜力系数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3)09-0150-04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试点的通知》与《山东省2010年度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项目试点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本研究在完成胶州市10个农村居民点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的基础上,以集约、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约束,以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结构、利用强度、质量等级、经济效益等为综合评价指标,对农村居民点开展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研究。其目的是通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调查,摸清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现状,总结土地利用开发经验,研究土地利用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土地开发利用潜力,提出农村居民点土地开发、保护方向,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等提供决策依据。

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分析结果可以直观地反映各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集约水平的高低,根据分析结果合理增加土地利用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农村宅基地面积,为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胶州市胶北镇位于山东半岛南部,地处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主要河流有墨水河、小新河、碧沟河等,另有拦河坝多座。全镇面积73 km2,辖46 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研究对象为辖区内的岳头屯、后柏兰、柏兰、北赵家、小沟底、李家、瓦屋庄、于家、袁家和王家10个村庄用地,总面积88.56 hm2。

本地属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3.5℃,无霜期120天。2010年,10 个村庄总户数1 612户,总人口5 560人,其中从事工业1 185 人,从事建筑业541人;实现农业总产值7 099 万元,工业总产值17 844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7 685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 493 元。

2 研究方法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潜力来源于土地利用程度低下和利用结构不合理两种潜力。因此提高低度利用土地的利用强度和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成为居民点土地利用潜力开发的主导方向。

根据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潜力开发的主导方向,土地利用潜力评价从两个方向三条途径进行。一个方向和一条途径是以《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关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和住宅用地控制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建筑容积率为目标,评价与测算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利用潜力。另一个方向是评价与测算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所释放的潜力。其中,一条途径是以《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关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为依据,以农村宅基地整理为途径,评价与测算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另一条途径评价与测算散闲土地整理潜力。最后根据测算潜力计算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潜力系数。

2.1 提高土地利用强度的潜力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关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标准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关于住宅用地控制标准,再参照各农村居民点平均建筑容积率,确定法规允许的容积率标准值为0.5(低目标)和0.8(高目标)。

农村居民点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潜力评价与测算,以宗地为评价单元,采用面积潜力法,以容积率为标准测算土地利用潜力。测算公式为:

式中:Qc—评价单元土地利用潜力,单位为m2;Q—评价单元现状土地面积,单位为m2;Rc—规划或法规允许的容积率;Fc—评价单元现状容积率;Qz—总潜力,单位为m2。

2.2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潜力

农村土地整理范文4

关键词: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服务;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土地作为主体的综合整理,确保耕地使用面积,根据国家国土资源局《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目的是对农村土地进行科学开发、利用,开垦耕地面积、土地复垦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增加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其项目范围包括荒山的开发、农田的平整、农田的水利建设、村庄的道路完善、村庄的整体规划整齐有序,居住环境美好。为确保耕地面积总体平衡的同时,改变农村新面貌,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步伐。

1 土地在当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须生产资料,是农民生存的根本。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土地面积广阔,农业生产条件比较落后是发展中国家。广大数亿农民通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国家才能稳定,社会才能更快发展。近10a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坏境,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当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1.1 改善了农田的基础设施

建平县基本农田大体上分为两部分,一是平原地区,主要分布在老河地区如三家、太平庄、黑水等乡镇;二是丘陵山区,占全县大部分土地。近年来,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共完成国家、省、市整理项目32个,面积9654.53hm2,不仅实现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有余,而且大幅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对农田进行平整由小块变大块,有利于农机作业,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大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经过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增添农田的水利设施,改造了农村电网,扩宽了乡村道路,开发荒山造林,修缮了农村住房,新设计整理了村庄街道,改善居住环境,使农民心情愉快,为建设新农村增强了信心。

1.2 确保耕地的高效利用

建平县大部分土地属于丘陵山区,农田地块分散、大小不等,道路狭窄、零乱,土墩、坟墓、杂树星罗密布。通过土地整理,丘陵山区地段修梯田,改造土壤结构,增加耕地面积,使农田土地连片,有利于机械化操作。同时,兴修水利,增加的滴灌,提高了农田的增产增值;乡间道路狭窄变宽、零乱整理变为有规则;农民进城务工土地闲置,为了使其复垦,采取“以租”、“集体土地流转”、“以地入股”等形式农业建设逐步形成新一轮的占地热潮;农村房屋的改造换新,使其开发利用开商店、搞养殖创造经济价值。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的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提高了耕地的单产能力,增加了经济效益。

1.3 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建平县部分乡镇没有矿产资源还属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是建平县各级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自实施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来,通过多方筹措社会资金,还有国家扶贫安排了项目资金,8a累计安排资金超过3.5亿元。使农民增加了收入,为了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时,由于土地整理改善土质,改变原始耕地使用性能,增加了农田的单产,从而提高了农民收入,活跃了农村经济,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1.4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由于建平县部分乡镇山地矿产开发,易破坏环境,对于采矿尾砂用于平整土地,对于废弃矿井采取回填,种植树木,有效的保护了环境。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 查找土地整理过程中存的问题

2.1 土地整理工作应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通过几年的土地整理工作经验认为,该项目应该围绕新农村建设服务。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从农田基本建设出发,增加农田的平整,丘陵修梯田造地为主;增加农田的水利建设投入,已解决辽宁朝阳长期干旱问题;对矿区生产过程中山地和林地及其植被环境破坏等的治理;对村庄建设的治理;通过土地整理有利于贫困地区的农民经济收入,起到扶贫发展区域经济的牵动作用;具有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2 提高工程质量、防止腐败发生

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在实际操作中,国土部门建立巡查,健全乡、村、组监察网络和群众举报制度,乡、县、市三级建立公开举报电话,防止出现土地整理项目出现虚假工程、欺骗工程;如在路旁栽种几行树、修几处水泥灌溉渠等就能骗到项目工程款。土地监管部门确实做到地动我知,监管到位。防止干部从中从事苗木、砂石生意中攫取利益,对监管不到位、知情不报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农村土地整理工程预决算往往是乡镇国土所代办,造地款流入村政府,而后是村支书一人说了算,形成了无人监管的“真空”失控状态。对于上述情况要依法从重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逐渐完善土地整理工作中的建议

3.1 国土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土地整理项目审批标准

农村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农村土地千姿百态,所以要因地制宜制定土地整理项目审批制度标准。有些项目已增加土地面积为目标,平整土地及其连片整理,丘陵的梯田建造,这样应该以增加土地面积为标准;有些项目则以改善矿产破坏生态环境为目标,恢复植被,改善自然环境为标准;有些是为改善畜牧养殖条件为目标,应根据畜牧养殖圈舍建设标准或规程进行审批;有些项目则是改善人们居住条件为目标,应根据新农村建设标准审批。对不符合相应标准的项目不得审批。同时,还要考虑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能够提高人们收入。只有这样的土地整理项目才有意义,才能够更好的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3.2 建立建全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责任制

农村工作比较复杂,有很多困难,在土地整理项目工作中,应根据相对应的标准,土地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设计、规划,在项目施工地向社会公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并规定相应的责任。如农业项目,组织农业专家进行规划、设计;水利应组织水利专家参与规划设计;畜牧项目组织畜牧方面专家进行规划、设计。并且组织能够受益的群众进行监督、检查。总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土地整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3.3 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质量问题

前期准备工作与规划设计之间、规划设计与项目施工之间均存在一些重复性的工作。为了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消除各阶段之间重复环节,聘请各方面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办公,通过优化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不仅可以缩短工期,更有利于提高项目质量。

3.4 国土部门在土地整理工作中,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措施

在新农村建设规划选址、用地面积、功能布局等方面借助土地整理工作中给予帮助。新村建设涉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保持同步。积极争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指标,努力为新农村建设用地提供用地保障。积极推进农村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对符合要求的旧村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优先用于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借助于土地整理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措施。

参考文献

[1] 张舰,吴冠岑,胡明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范动作的若干问题[J].国土资源,2005(02).

农村土地整理范文5

1.土地整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土地整理是保护耕地的重要途径。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工作,不仅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而且可以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耕地、合理用地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耕地保护制度的全面落实。此外,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积极引导农民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出现破坏耕作层的生产行为。通过土地分类整理建档,全面推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机制,使农民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加快实施沃土工程,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加快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土地整理是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行建设用地指标折抵政策,能够缓解用地压力,满足经济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分类指导的思路,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实现建设项目用地先补后占,在此基础上,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以项目建设为依托,推进新农村建设。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高标准搞好移民建镇项目;在贫困地区,着力抓好开发式扶贫;在城市近郊,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建设带动农村发展,为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提供有力的支撑。

土地整理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业生产,土地整理要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城乡生产要素,可以极大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产品结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打造“绿色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高农民收入。同时,土地整理有利于从实际出发,搞好科学规划,可以避免失误,少走弯路。如对新村新镇建设坚持先修路、后建房,并引导农民把建房纳入规划之中;对文化、生态特色村庄进行保护性改造,加快路、水、电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等项目建设,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改变村容村貌,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步伐。

2.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

耕地质量调查。经过土地资源普查,国土资源部门对辖区的耕地总面积、人均面积都已掌握,但对耕地的质量、特点还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这就需要在土地整理中逐步完善,健全相关登记资料。一是现有高产农田及生态、高效农业的土地面积。二是建设高产农田的开发状况和潜力。三是低质、低效,不宜继续耕种,必须退耕还林、还草的农田面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这方面的土地整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

宜农荒地整理。虽然各地农村的土地结构千差万别,但也有一个共性,那就是都存在不少需要不断开垦的宜农荒山、荒丘、荒地。土地整理首先就是要通过调查,掌握土地结构及荒山、荒丘、荒地的面积和开发潜力,然后制定政策,强化引导,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开发,提升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

废弃地整治。各地农村都存在许多废砖瓦窑、废沟渠、堰塘和废院场,此外,近几年来,大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也造成了不少耕地的荒芜,这些都需要进行经常性的调查和登记,在此基础上,要及时制定复垦方案和计划。一是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出台必要的优惠政策,鼓励业主自行整治。二是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督促造成耕地荒芜者尽快复垦,落实复垦责任制。

农民居住用地整理。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各地都采取了一些“规模搬迁、小村集并、缩村填空”的措施,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一些“空心村”和“独家庄”。对村内空闲地进行整理利用,清除居民点内乱搭乱建房屋是土地整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需要对农村居民点占地总面积、户均分摊面积、人均用地面积有清楚的了解,还要掌握整体搬迁后遗留的“空心村”和“独家庄”的土地面积,这样,既可以促进对农村空闲地进行整理利用,或就地改造,或复垦为耕地,同时,又为今后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综合整治农村居民点打下良好的基础。

3.做好土地整理的主要措施

从整体上说,要做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要精心编制土地整理专项规划,要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开展土地整理工作,采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

3.1建立和完善土地整理政策法规体系

实践证明,土地整理是利国惠民的重大举措,有必要在现有管理办法和部门规章的基础上,从项目考察、立项审批、建设实施、资金管理、检查验收、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对统一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法规体系,以指导和规范各地土地整理工作。

3.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们耕地保护意识

土地整理工作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因此,不能将土地整理工作视为土地管理部门的一项单纯业务,要通过土地资源的调查,广泛深入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与耕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保护耕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让所有人都真正明白耕地资源是有限的,认识到当前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才能维护社会的长远发展,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大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3.3建立严密的组织施工机制

在土地整理实践过程中,各地国土资源部门探索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土地整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把土地整理工作这件好事办好:一是要建立土地整理责任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整理的组织领导,将土地整理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是土地整理的重要环节,决定着项目建设的质量。因此,要在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推行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如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同时要加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的检查力度,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3.4建立专业的土地整理队伍

土地整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土地整理过程既涉及法律、政策和经济相关内容,又要运用工程技术手段,其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尽管土地整理的组织可以由乡(镇)、村负责,土地整理的施工由乡(镇)、村自行施工或者具有土地整理能力的企业施工,但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科学地制定土地整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针对具体土地整理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如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设计出符合当地实际,既具有前沿示范作用,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整理方案。在土地整理过程中,为了能够在政策上和技术上给予指导和检查监督,保证土地整理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建立土地整理专业队伍,设立日常工作机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发挥技术优势,形成合力,提高土地整理质量。

3.5建立多元的资金投入机制

土地整理资金投入在发挥政府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要形成多元投入的机制,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村集体筹一点,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吸收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参与土地整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土地整理积极性,对通过土地整理增加的耕地,可实行政府收购制度。

农村土地整理范文6

关键词:土地开发 整理 新农村

Abstract:preliminary article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d development and new rural construction; role of 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and made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on 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work,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the new rural development.

Key words: 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of new countryside

[中图分类号] F30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统称。土地整理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指人类通过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技术措施,使各种未利用土地资源,如荒山、荒地、荒滩等,投入经营与利用[1]。土地开发整理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

1、土地开发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1.1 土地开发整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1.1.1 土地开发整理是国家投资重心逐步向农村转移的具体体

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作为重要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自2000 年以来,国家用于我省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项资金累计已达到7 亿多人民币,而且投资渠道不断拓宽,投资额逐年递增。土地开发整理投资规模的不断增长和投资区域的横向延伸,充分表明我国已经把农业问题放在了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更加突出的地位。

1.1.2 土地开发整理是工商业反哺农业的具体体现

土地开发整理建设资金来源于因工商业发展占用土地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是国家政策调剂的结果。国家通过征收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适当提高工商业发展成本,加大农业基础性投入,从而实现以工促农的目的。只有农业发展起来,才能为工商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提供空间;只有工农互补和协调发展,社会总体发展水平才能提高。

1.1.3 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生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新农村建设20 字目标要求,生产发展处于第一位,只有生产发展了,才能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创造物质基础。如果把实现生产发展的各种要素分为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那么土地开发整理就是最基本、最现实、最重要的硬件因素。按照哲学的观点,只有加强硬件建设,全面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消除影响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才能使农业的集约化和现代化成为可能,从而能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目标[2]。

1.2 二者之间又是互相促进互为基础的关系

1.2.1 新农村建设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提供动力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必将愈来愈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从而吸纳更多的力量和智慧,为其赋予更加广阔的内涵,使土地开发整理水平从更深意义层次上得到提升。

1.2.2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奠定基础

土地开发整理立足于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使农田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生产成本降低,耕地产出率提高,达到了既稳定粮食生产又增加农业收入的目的。同时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有助于农业生产摆脱自然条件地不利影响,农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多种经营和特色农业发展空间拓宽,将推动解决目前农业品种单一、附加值低的现状,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土地开发整理为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有利于先进生产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随着农现代化的发展,将大大降低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成本,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事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只有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农村的发展才有希望。因此,土地开发整理对农业和农村的影响是长远的和无法替代的,可以说,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与否,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举足轻重。

2、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

2.1 加大宣传力度

省、市(州)中心应专门建立宣传机制,拨出专项资金,提升宣传规模和深度。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座谈会、专题讲座等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土地开发整理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一项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事业,从而增进广大群众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2 加快体制改革完善资金预算体制

全国各个县市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机构均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只靠标准很低的前期工作经费和业主管理费,而没有相关的预算经费,很难保证拆迁、青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也没有办法保证乡镇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配合。所以必须尽快出台切合土地开发整理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专门预算定额标准,完善资金预算体制。

2.3 加大规划投入

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比例,将设计细致到施工设计或专门下拨经费用于某项设计,这样也有利于节约人力物力,缓解资金预算的不足。

2.4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做到农户灵活机动,企业有充足的财力物力作保障,政府有导向和示范作用。需要通过建立有效利益激励机制,吸收更多的资金和投资主体,参与芜湖县的土地开发整理,从而充分发挥芜湖县优势,促进芜湖县经济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

2.5 土地开发整理要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融合

首先,土地开发整理包含了土地利用方向调整的内容,国家和社会投入的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可以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部分费用;其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当地土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明显提高,农民的收入迅速提高,从而为农村特色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进一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2.6 政府要加强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

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必然产物。作为政府必须要加强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建立完善的土地要素市场,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流转机制,确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属,积极探索集体、企业、农民多方面合作的方式[3]。

3、总结

综合上述,芜湖县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存在着宣传发动不足;项目预算缺乏完整性;规划设计深度有待加强;有效激励机制尚未形成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新农村的建设。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引导社会资金和力量;加快体制改革,完善资金预算体制;加大规划投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也要与本区经济发展相融合。

参考文献:

[1] 欧名豪. 土地利用管理[M]. 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2.132-133.

[2]李芳,崔斌,杨广厚.土地开发整理是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长

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J].国土论坛,2006,(6):9-10.

[3]王山德.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和谐新村建设[N].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