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下乡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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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下乡工作计划

医生下乡工作计划范文1

一、我州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按国家规定,计划免疫工作经费和接种人员接种补助费由各级政府给予保证,但我州除下拨国家转移支付的接种人员补助费外,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接种补助费和工作经费还未得到落实。经费不足制约了我州计划免疫工作的健康发展。

2、冷链设备缺乏正常更新机制。我州自1986年装备冷链设备以来,仅通过1996年卫七项目和1993年、1995年州县级自购进行过更新,目前冷链设备的使用均在10年以上,各级冷链设备损坏严重,因缺乏关键设备的更新保障机制和经费投入,无法得到及时更新。此问题在边疆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尤为突出,已成为本州计划免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3、农村儿童计划免疫中疫苗运转、质量保证及预防接种安全性不容乐观。农村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的实际功能定位,由于受市场经济及投入不足的影响,尚未摆脱“重医轻防”现象,导致农村三级防疫网功能弱化,再加上普遍存在的工作经费短缺、人员编制少,业务素质低、基础设施差、培训经费短缺等,导致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疫苗的运转、贮存、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4、流动儿童计划免疫漏洞尚存。随父母进城打工的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是城市发展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特别在经济相对发达、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县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边疆及贫困地区,大多从事矿山、建筑及打短工,他们或居住在矿山,或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缺乏主动送其子女预防接种的意识,加上流动性大,给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带来较大困难。虽然通过几年的努力和反复宣传,情况有所改观,但总体上流动儿童超期接种、未种、漏种等情况还是存在。

5、对14岁以下儿童免费接种实施困难。在国家5苗免费及*省增加的2苗免费接种基础上,州委、州政府2006年下发了《关于对14岁以下儿童实行免费预防接种的通知》将原需付费接种的13种二类疫苗全部纳入14岁以下儿童免费接种范筹。这对我州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无疑是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得到了全州人民的欢迎。但由于实施此项决定所需经费金额巨大,现有的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力及设备不足等原因,使此项工作未能得到全面的贯彻实施。群众都知道可以免费接种,但带孩子去进行预防接种时却被告知无疫苗,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6、乡村医生待遇低、无社会保障,队伍难以稳定。我州从事计划免疫的工作人员中,乡村医生占了83.5%,是农村基本医疗和包括计划免疫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力军。而政府给乡村医生的补助却很低,加之乡村医生随着年龄增长,其养老问题已成为他们的后顾之忧,一部分人已放弃乡村医生工作外出打工或从事更能赚钱的工作。全州从事计划免疫的工作人员由最高时的3600多人减少到现在的2800多人。

二、进一步做好我州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建议

1、强化对计划免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计划免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按计划免疫规程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并适时调整对儿童计划免疫的相关政策,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2、加大对农村儿童计划免疫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一是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州、县市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编制,加强对各级计免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队伍适应工作需求;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和完善冷链设备定期强制更新制度,保证疫苗转运、贮存和使用的安全性;三是逐步增加计划免疫工作经费的投入。

3、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全面推行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制,选拔农村优秀青年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来;二是通过提高各级财政支付乡村医生的月补助标准,增加对乡村医生预防接种针次的补助标准,增强乡村医生工作岗位的吸引力,稳定现有的乡村医生队伍,吸引中专毕业生进入乡村医生队伍;三是逐步考虑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对多年从事防保工作、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的乡村医生,可采取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偿或解决其养老保险等方式让其离岗,及时补充新人,逐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4、关注和重视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

公安、卫生、劳动、社区管理、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共同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工作措施,解决随父母打工在矿山、城镇居住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医生下乡工作计划范文2

根据《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于计划免疫状况及相关知识需求评估计划书》的要求,我省选择14个GAVI项目县中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比较低的拜泉县作为项目县,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项目干预措施实施计划[1],通过近1年的干预工作(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督导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拜泉县的计划免疫工作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尤其是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大幅提升,项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项目评估结果

为便于比较,项目终期评估仍然采用了问卷调查、个人深入访谈和小组访谈形式,两次调查采用同一类别的调查对象。

儿童母亲、孕妇、新婚妇女和其他儿童监护人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一般情况:项目基线调查和终期评估的调查对象类型、年龄、人数及文化程度等特征基本一致,两次被调查的儿童母亲均平时带孩子打预防针/吃糖丸。

住院分娩情况:产妇不去医院分娩的主要原因是认为不方便和住院花费太贵。终期评估时的情况比实施项目前有了一定改善。

计划免疫知识、态度和行为:被调查

对象获得预防接种信息渠道:被调查对象在项目实施后对预防接种知识的关注度提高,信息来源渠道更加广泛。而且乡医和宣传画、板报高居前两位,一是体现出乡医乡在信息传播中的决定性作用,另外也说明百姓对宣传画、板报这种宣传形式比较认可。

乡村医生问卷调查结果

一般情况:调查的所有乡村医生都有合法行医资格,接受过预防接种相关知识的培训,具有预防接种资格;终期评估调查对象的年龄、人数及文化程度等特征都与基线调查基本一致。

乙型肝炎防治及计划免疫知识、态度和行为:乡村医生对乙肝防治知识认知程度:项目实施后乡村医生对于乙型肝炎基本知识掌握的正确程度有较大提高。所有知识点终期评估的正确率都超过80%,一是说明乡村医生素质较高,二是表明培训到位。

乡村医生个人深入访谈及小组访谈结果:被访谈人员均认为打预防针有好处,可以预防针对的传染病。在接种过程中均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AD注射器实施安全注射。在基线调查时,有极个别信教不愿为孩子打针,家长保存预防接种证丢失的现象,通过实施项目干预活动,在终期评估时这些现象已得到很大改善。

儿童母亲、新婚夫妇、孕妇、儿童监护人个人深入访谈及小组访谈结果:所有被调查对象均认为预防接种对孩子有好处,可以预防传染病,也是家长应尽的义务,愿意给孩子打预防针,愿意了解孩子打预防针的有关知识。

取得的成绩及评估结论

拜泉县计划免疫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对乡村医生培训、督导还是重点人群知识讲座、宣传等,拜泉县一直贯彻以四个项目乡为重点、全面带动全县计免整体工作这一宗旨。通过这个项目,拜泉县不但提高了项目乡计划免疫工作的水平,全面提升了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工作能力得到加强。乡村医生对计划免疫及乙型肝炎危害的认识更加全面准确,宣传培训的技能得到提高,预防接种的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儿童家长/孕产妇/监护人的计划免疫知识得到丰富,态度和行为有较大改善。

通过项目干预,项目乡村百姓对计划免疫的认识程度进一步提高,对主动参与儿童预防接种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在住院分娩的意向性选择上比例上升,说明妇女住院分娩意识增强。

医生下乡工作计划范文3

一、成立机构,拟定方案

1.各乡(镇)要在5月中旬前成立相应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同时,要在5月底前拟定各自工作方案上报市初保办,并及时组织实施。

2.5~6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召集全市农村初保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深入各乡(镇)督查、监测和评估初保工作。

3.7月,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初保工作进行考核验收;8月,结合《昆明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规划2003~2010年》进行自查自评并上报昆明市验收。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把初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各乡(镇)要保证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爱国卫生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3.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制订2005~2010年初保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上报市初保办。

4.各乡(镇)政府要将初保工作纳入对村(居)委会及卫生所的综合目标考核中,定期进行检查。

三、工作指标

1.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1)各乡(镇)要成立以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卫生所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具体工作要求参照安卫初〔2003〕2号文件执行)。

(2)乡(镇)卫生院要对所辖村级卫生所进行管理、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要有培训内容、记录和工作简报。同时,有社区的乡(镇)应将社区纳入“六位一体”工作,制定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

(3)建立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制度。乡村医生要实施3年一次公开招聘制,与卫生院签订卫生所工作合同。新上任的乡村医生必须在卫生院临床实践不少于半年。

2.医疗卫生管理规范工作

(1)乡(镇)卫生院要建立门诊日志、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成立卫生院医护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本院医护技术操作、病历处方使用管理、隔离消毒进行抽检;每月对卫生所医护技术操作、处方、门诊登记、隔离消毒进行抽检,确保乡村两级医疗卫生管理的规范性。

(2)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尽快出台安宁市法定报告传染病管理方案,要有管理、报告和疫源地处理等相关制度,门诊要有病人登记薄、传染病登记册、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月报表。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发生时要有疫情记录和处理记录。

3.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1)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进行登记、监测、行为干预等系统管理的慢性病人应占辖区内已确诊慢性病病人的30%。

(2)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人口覆盖率纳入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五要素达到95%。计划免疫的卡介苗、脊灰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符合免疫程序要求的接种率达95%。乙肝疫苗接种率达85%。

4.艾滋病防治工作

(1)大众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达95%。

(2)市、乡、村三级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妇女干部参加预防艾滋病、性病专业知识培训率达100%。

5.卫生监督工作

(1)市、乡、村食品卫生合格率达95%。

(2)市、乡、村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85%。

(3)市、乡、村职业卫生合格率达70%。

6.妇幼保健

(1)年内妊娠至产后28天内有检查、产前检查次数不低于5次,消毒接生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的产妇人数与年内当地活产数的比例不低于85%。

(2)年内在乡(镇)卫生院及乡(镇)以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人数与当地年内活产数之比不低于60%。

(3)7岁以下儿童中当年实际接受1次及以上儿童保健服务的人数与当地7岁以下儿童数之比不低于65%(7岁以下儿童按卫生部4:2:1儿童定期体检或生长监测或每年6~8月份大体检即为儿童保健报务)。

7.环境卫生

(1)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自来水的农村居民占当地农村人口数的80%。

(2)市、乡镇政府驻地公共场所、街道、机关、学校卫生厕所占该地公共厕所总数的40%。(公共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3)居民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40%(居民户卫生厕所是指:厕所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厕内清洁,无蝇蛆,贮粪池密闭有盖,粪便定期清除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厕所)。

8.农村中医药工作

(1)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占全市乡镇卫生院的85%,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占乡级卫生所的70%。

(2)卫生院、卫生所中医药处方占院、所处方总数的30%,确定为开展中医药服务。

(3)中医药处方包括汤剂、院内制剂、中成药、中医非药物疗法处方。

9.健康教育工作

(1)市级各职能部门要设立健康教育科,有人员、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

(2)各乡(镇)要设立健康教育人员,有宣传计划、记录和宣传资料;村委会要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专栏。

(3)根据《云南省农村居民健康教育读本》进行宣传,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5%。

(4)开设健康教育课的中、小学校占当地中、小学校总数的90%。

(5)已形成某教育相关行为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居民、小学生)的60%。

10.医疗保障工作

(1)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保障制度覆盖率达85%(指参加合作医疗、计划免疫保偿、妇幼保健保偿制、家庭保健合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等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

(2)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占乡(镇)农业总人口的95%。

(3)市、乡两级财政对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人均投入不低于省级标准。

(4)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医疗救助人数占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人数的50%。

11.居民健康水平

(1)婴儿死亡率是指年内未满1岁婴儿死亡人数与当地活产数之比,应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5(2000~2004年4年对比)。

医生下乡工作计划范文4

一、明确责任,加大农村卫生投入

农村卫生工作关系到保护农民健康、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好农村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从现在起到2010年,各级人民政府增加的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二、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财政补助范围包括: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必要的医疗服务,卫生事业发展建设以及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农村公共卫生经费

根据当地服务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量及乡(镇)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并考虑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等因素,由县级财政合理安排公共卫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工作需要的人员和业务经费。

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主要实行项目管理。县级卫生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及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实施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人员经费按照工作量核定,业务经费按照开展项目工作必需的材料、仪器、药品、交通、水电消耗等成本因素核定。项目可以交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组织实施,也可以由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交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目前不具备项目管理条件的地区和不适合按项目管理的工作,可以按照定员定额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核定公共卫生经费。

省和市(地)级卫生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地)、县(市)、乡(镇)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补助。省级财政承担购买全省计划免疫疫苗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项目给予补助。

村卫生室、民办卫生机构或乡村医生、个体医生承担预防保健任务所需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等按其承担的具体任务核定。

(二)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经费

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进行补偿。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由县级财政根据医疗服务工作需要予以核定。

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聘的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核定,其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按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乡(镇)卫生院原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并逐步实行集中支付。

(三)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农村卫生机构的建设应与当地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政府举办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保证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政府举办的县乡两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要由县级计划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其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购置、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等情况,经论证后合理确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安排。

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

(四)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

县级财政按实际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和补助定额对合作医疗给予资助,并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及工作任务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县级财政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情况安排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可以直接用于贫困农民家庭大病医疗费用的的补助,也可以用于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省级和市(地)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合作医疗和贫困农民家庭医疗救助给予适当支持。

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省、市(地)、县、乡各级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资助标准,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资金应不低于人均10元。

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贫困地区农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和中西部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支持。从20*年起,中央财政根据试点进展情况,逐步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

三、加强农村卫生经费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划转等有关工作。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基数,原则上由各地按当年县级财政下划乡(镇)财政的经费基数,参考经济增长及近几年乡(镇)政府经费安排情况合理确定。其中:人员经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划转,原县级下划到乡(镇)管理的人员(含现已离退休的人员,不含已脱离卫生院的人员)所需经费全部上划,下划后新增加的人员按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留岗的人员所需经费上划。

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要在乡(镇)财政和卫生院认真清查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清产核资验收后,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乡(镇)卫生院资产流失。

乡(镇)卫生院经费指标上划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县(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农村卫生经费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对农村卫生工作给予支持,并按规定在用地、用工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

各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卫生资金和财务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

国家计委

医生下乡工作计划范文5

一、工作目标

城区医疗卫生机构挂点乡镇卫生院时间为两年。建立完善挂点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使受援卫生院逐步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村百姓在就医保健过程中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二、工作方式

1、依据需求,双方协商。根据受援卫生院的实际需要,注重改善其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和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适宜技术服务能力。本着缺什么、帮扶什么的原则,由支援和受援单位双方协商项目。

2、帮扶项目,注重实效。要制定资金、人员、设备等对口帮扶计划,使受援单位的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与发展。支援单位要有计划地选派思想作风好、医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疗骨干到受援单位,进行挂职锻练,并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之一。

三、工作任务

1、提供服务:支援单位要派医务人员定期到受援单位直接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可选择受援地墟日期间组织中高级职称医生在卫生院开展专家门诊,也可预约到挂点卫生院开展手术指导、专题业务讲座、病例讨论等服务。医院、中医院的人员选派可以千名医师下基层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业务指导:重点指导受援卫生院开展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中医中药、产科和急救技术服务,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规范防治;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帮助受援单位建设重点科室,开拓新业务。

3、培训人员: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应帮助受援单位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对该院医技人员实行技术服务传、帮、带;免费接纳受援单位医技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受援单位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活动。

4、卫生管理:支援单位派出的人员主动帮助受援单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操作规范管理,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

5、经费和设备支持: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供相应的经费或适宜的医疗设备,促进受援单位的建设与发展。原则上每个卫生院帮扶经费不低于1万元。

四、工作要求

1、支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卫生下乡”工作的领导,遵照市、县主管局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贯彻好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加大医改政策的宣传,落实农村防控非典、人禽流感、甲流、艾滋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各项措施,要把“卫生下乡”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一项活动抓好抓实。

医生下乡工作计划范文6

启动会上,诸宏明指出:乡村医生是基本医疗、基本公众卫生的保障,通过对乡村医生的培训能够帮助乡村医生提高自身专业诊疗能力,迅速加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队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制,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推进分级诊疗,更好地

综合新闻

我国将设立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7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及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决定在全国遴选设置1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各遴选1所儿童医院或儿科实力突出的综合医院作为主体,牵头整合区域内儿科资源,设置6个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为村民服务。

杨民在会上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素质优良的乡村医生队伍,对于提高中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助力国家的可持续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蔡忠军表示,乡村医生分会是中国乡村医生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社团,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建设的需要,同时也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提升卫生服务质量的需要。中国医师协会乡村医生分会将通过组建“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工程”专家委员会及各地培训中心,切实为中国乡村医生“建乡医之家,圆执业之梦”。

此次启动会上,中国医师协会乡村医生分会向首批“乡村医生培训中心”授牌,并成立专家委员会。杨民和蔡忠军为乡村医生代表捐赠了200台菩提医疗智能医生工作站,希望智能医生工作站能够为乡村医生的工作带来高效和便捷,助力乡村医生实现自我价值,改善当地的医疗条件,推动乡村医疗水平的快速发展。

《规划》明确,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以国内一流的儿童医院为主体,应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健康管理等方面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功能定位是我国儿科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中心、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中心,具有儿科临床研究转化职能,承担全国儿童主要疾病登记、相关流行病学和公共卫生信息监测工作。

地方采风

西安

诊所看病能刷医保卡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出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凡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诊所等医药机构,遵守医疗保险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具备联网条件并愿意联网的,均可承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办法》出台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条件不再有经营面积、经营年限、医疗机构等级等限制性条件,申报资料也较以往的9项减少到三四项。定点医药机构若违反协议约定,要追究违约责任。

山西

分三类推进卫生院建设

近日,山西省召开全省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分三类推进卫生院建设,每个县重点建设2~5家一类卫生院,着力提高急危重症的判断和初步抢救能力。距离县城较远的二类卫生院,实行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并重。一类、二类卫生院应具备开展一级、二级手术的能力。距离县城较近的三类卫生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急诊服务。《意见》强调,县级有关部门可在编制总量内,对辖区内卫生院人员、床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优先满足一类、二类卫生院需求。

安徽

推出洪灾中医防治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