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训总结范例6篇

监理实训总结

监理实训总结范文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及时了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28号),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进一步促进高危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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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查调研内容

1.贯彻落实国发〔*〕5号、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安监总培训〔*〕228号及全国农民工安全培训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07〕5号),提高相关人员准入门槛情况。

3.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培训〔*〕257号),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情况。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企业建立安全培训制度、保障培训投入、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为农民工办理保险、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6.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严格教考分离制度,将安全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7.安全培训机构特别是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直属安全培训机构按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

三、人员组成及时间安排

1.人员组成。本次督查调研共分6个组,每组负责两个省(区、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人员、部分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培训骨干参加(详见附件1)。

2.时间安排。督查调研安排在5月下旬,时间10天,具体日程安排由各督查调研组与被检查省(区、市)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商定。

四、督查调研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调研组全面听取所到地区或企业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介绍,查阅培训工作制度、计划、记录和档案等相关材料。

2.突出重点,随机抽查。本次督查调研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为重点。督查调研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采取针对性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3.实地座谈,现场考核。通过与企业、从业人员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的方式,听取培训质量与效果的反馈意见。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通过考核检查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4.总结汇报,加强指导。督查调研结束后,各组要按省份形成督查调研报告,并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方面好的经验及做法。

五、工作要求

1.请有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按《督查调研组组成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分配的名额,于5月15日前将参加督查调研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

2.被督查地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本次督查调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督查调研组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监理实训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高、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现代科技专业知识、适应国内、国际竞争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和国资监管队伍,为提高出资监管单位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服务,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资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能力;努力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与选拔、推荐使用、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加强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领导干部五年内参加累计三个月以上培训的要求,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市国资委分期分批对出资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县(市、区)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工作的干部普遍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和综合业务培训,其中企业领导人员脱产培训累计达到三个月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国资监管干部每年参加各种适应性短期培训不少于一周。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与企业党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与国资监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以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培训为重点,带动其他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工商管理培训为重点内容,推进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以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为重点,带动企业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坚持以提高能力为目的,注重素质的全面培养。

2、按需施教,务求实效。为适应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需要,满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资监管工作个性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广泛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3、依托市场,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培训资源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合理利用市内外、国内外优秀培训资源,为企业提供优良的培训项目。以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培训、自主培训的积极性,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4、深化改革,注重创新。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案例教学,改革培训模式和培训机制;推进企业经营管理和国资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

二、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制

1、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党委领导下,建立由市国资委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工负责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2、市国资委党委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做好出资监管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除了完成市委组织部的调训任务以外,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下列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国有产权代表出任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和正、副总经理;党组织、纪检、监察和工会负责人;企业高管人员后备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各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负责人;市国资委机关干部。

3、各出资监管单位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企业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接受国资委的指导监督。各企业的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及培训工作总结报市国资委汇总;出资监管企业如需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人员培训(包括涉外培训),事前应征求市国资委的意见。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所监管范围的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接受市国资委的指导,其培训可纳入市国资委统筹安排。

三、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按照提高政治素质的要求,抓好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人才观,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能力。重点进行《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按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继续抓好工商管理和现代经济理论的培训。系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和宏观经济、国际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学习国内外成功企业管理经验,增强战略决策能力和提高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科学管理企业的能力。

3、按照完善知识结构的要求,认真抓好法律、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公司法、物权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国际经济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WTO基本规则;学习相关的科学知识,了解最新科技信息和动态;学习历史、文学、伦理等方面知识,着重提高依法治企、科学创新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能力。

4、按照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的要求,开展各种短期适应性专题教育培训,着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教育培训的方式

1、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以适应性短期培训为主,采取委托党校、高校、举办专家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政治理论、经营管理、技术创新、资本运营、市场营销、金融、财税、法律及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网络技术方面的学习;认真组织党群工作、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工作的短期培训;同时抓好与高等院校等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学历教育等中长期培训,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在职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等学位。

2、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按计划定期组织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脱产培训,着重抓好工商管理培训,认真落实好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脱产培训各项任务;保证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使他们通过脱产培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企业应建立在职自学制度,支持和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在职自学,形成在职自学的长效机制。

3、国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以境内培训为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全方位、高层次的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利用引进国外技术项目、投资等机会,选派企业优秀中青年骨干赴国(境)外学习进修和见习锻炼,加快培养外向型、国际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选拔使用相结合。逐步建立经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逐步将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列为经营管理人员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市国资委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将培训时间、内容、取得的成效记录在案,作为经营管理人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1、建立培训绩效评价制度。要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逐步建立培训项目的评绩问效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各企业每年年底,要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制定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并将计划和总结及时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每年要对出资监管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加强对培训过程和质量的督导。把培训工作作为考核企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统一管理,使培训工作按计划、有序地进行。市国资委各科(室)的培训工作由办公室(党办)管理,每年11月底以前各科(室)提出培训需求汇总到办公室(党办),制定国资委年度培训计划,经审定后组织实施,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不得随意组织培训,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培训班,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监理实训总结范文3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二、培训任务和内容

(一)培训任务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市本级48人次,各县(市)、区19人次,培训时间为每人5天。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置、餐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食品安全法自由裁量标准解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重大活动保障、保健食品监管工作重点等内容。

三、培训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市卫生局负责是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培训结束后,向省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与卫生监督处提交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市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培训工作。

(二)培训方式

以脱产集中培训方式进行理论授课,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培训教材:《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和《卫生监督员手册》。

(三)资金安排

本次培训项目实施利用中央财政食品安全能力建设人员专项资金。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卫生监督业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督秘〔2012〕784号)。

四、培训执行时间

2012年3月底前完成。

五、培训工作要求

(一)培训师资要求,师资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及教学能力,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组织的专业培训人员。

(二)考试:学员培训后进行教学理论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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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当前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因此,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经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

工作目标: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分级(或分工)实施;政府监管,企业落实;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

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培训责任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规划中,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在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集中的地方,确定一批职业院校开展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把安全生产常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促进安全致富的重要措施,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贯彻《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结合“安康杯”竞赛,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

四、完善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

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安全监管总局要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设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设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对获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民工,企业应优先聘用;对高危企业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并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本地区农民工信息统计范围。

五、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效果

明确培训内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确保培训时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落实培训载体。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进行。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要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统一组织进行培训。

丰富培训形式。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

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农民工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劳动保障部门对要求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

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

开发适用培训教材。本着少而精、管用的原则,组织编写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研制和开发。教育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抓紧完成《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的联合拍摄工作;安全监管总局、劳动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尽快组织编写适用于农民工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安全监管总局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建设部编写适合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教材;农业部编制农民工培训读本,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内容,免费发放。

七、拓宽经费渠道,加大培训投入

各地有关部门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赞助资金,积极筹集培训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八、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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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对所有持证的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去年饮用水监测合格率低的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镇水厂的监督检查;检点是:供水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情况、水池清洗消毒、水质消毒处理及水质自检工作开展情况、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情况等卫生管理台账。督促镇政府加快村级水厂改造,并做好卫生指导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与县建设局、规划局联系,对庐城涉及二次供水的单位和小区进行摸底,并登记造册,检查各二次供水单位场所的卫生状况,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供二次供水单位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开展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全县饮用水供水单位、水质监测的水样数量、抽检时间、检验项目等具体内容按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监督抽检计划执行。

(三)建立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我所将结合监测结果和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继续推进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并将监督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二、时间安排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水质监测

每年二次会同县疾控中心检验室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采样检测,上半年在4月到5月份进行,下半年在10月到11月份。12月份总结上报。

(二)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知识培训

在四月份组织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主要是强化各供水单位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各单位在制管水过程的业务水平,杜绝介水疾患的发生。

(三)工作总结

对全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将各水厂卫生状况和水质卫生监督监测结果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按上级要求上报各类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努力提高我县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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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培训评价系统;成本;分析

一、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国工程建设规模持续保持着20%左右的增长速度,工程项目规模不断创造历史新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4年各季度的全国建筑业总产值成倍增长,各季度的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大比例增加,特别是新开工面积数值更是呈直线上升。但是,随着建筑市场越来越多地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技术工艺复杂化、建筑材料新型化和建设规模大型化等特点,建设工程所面临的质量风险越来越大,对建安工程质量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监督部门监管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管能力的高低,这不仅决定着工程的质量等级,而且是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影响方面。

目前我国政府监督部门质量监督队伍良莠不齐,部分还存在专业知识不强、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督规定不熟悉等,严重影响监督队伍的战斗力。监督人员的现有考核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现状,一是书面的业务考试不能很好的反映其现场实际能力,现场实务考核存在着成本较大,考试项目固定,不能任意选取,不能随时进行等缺点。二是主观因素影响大,每个监督人员之间考核结果差异性很小,不能反映个人自身存在的缺陷;非定量考核占比过大,其结果一般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绝大多数监督人员之间考核结果相同,不能反映个体间的区别,系统缺乏合理性。

为加强工程质量队伍建设,科学评价监督人员监管能力,开发建立一套高效、易用的基于BIM技术的工程质量监督能力培训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不断提升质量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监督效能,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作用。

二、评价系统简介

(一)评价系统框架图

工程质量监督能力培训评价系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系统学习、系统考评、系统管理。具体框架如下图1。

(二)评价系统实现功能

1. 实现自助学习培训功能

评价系统建立了建安工程质量相关的规范、文件、通病库等储备资料库,可供监督人员随时进行资料查询学习,也可在非学习时间模拟考试,反复训练,强化理论知识,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性学习达到提升目的。系统中设置BIM模型知识点学习,可供监督人员在一个绝对安全的虚拟场景中进行过渡性培训,使学习变得更方便、更直观。

2. 实现考核及培训网上考评功能

评价系统实现考核及培训网上考评功能包括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

(1)理论考评方面。实现网上考核及培训理论考评功能,可以随时自定义考核及培训考试范围,及时更新内容,可以将传统考核培训信息通过网络准确传达到每个考生,提高了培训的时效性,延长培训的时间覆盖,还可以将考试过程中的试卷组织、审定印制、传送收集、登记发放、评判归档各个环节缩小到一至两个环节,几乎屏蔽了所有人工直接干预考试活动的可能性,不但能够节约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与财力,而且还可以大幅度提高考试成绩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实务考评方面。实现 BIM模型实务考评功能,BIM模型的利用,突破了传统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管能力评价与提升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可以在虚拟模型的任意位置设立考核点,有效的解决了现场搭设场地造成的资源浪费问题;可以将项目施工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同一模型上展现给学员学习考试;丰富了实务考试的内容,确保考生考试安全。

三、评价系统成本构成

评价系统成本分为开发成本和运行成本。

(一)评价系统开发成本

1. 开发成本内容

评价系统开发成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人工成本,主要有系统分析、系统建模、系统开发、系统集成、测试上线、系统完善、系统资料完善、试题处理共8部分人工费用。二是其他成本,主要有提供系统使用以及试题定义的培训费、软件及硬件设备费用、其他管理费。

2. 评价系统开发成本测算

根据软件公司关于评价系统成本测算,评价系统开发成本合计113.52万元 ,其中人工成本89.76万元(详见表1),其他成本23.76万元(详见表2)。

(二)评价系统运行成本

1. 评价系统运行成本内容

评价系统运行成本内容主要分为三方面:运行环境成本,运行维护成本,运行管理成本。

运行环境成本,目前市场的系统运行一般采用2种运行方式,即云服务器方式和传统IDC方式。云服务器方式是指每年购买云服务器的成本;传统IDC方式主要是指一次性投入服务器成本及每年支付的网络宽带服务费。系统运行环境选择的方式不一样,运行成本也不同。本文将两种方式的运行成本按当前市场价测算。

运行维护成本是指外包给相关软件公司的系统维护工作费用,一般每年按软件成本的10%收取。系统维护工作费用是指软件公司负责提供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以及提供系统各模块现有功能优化或改进的开发服务等费用。

运行管理成本是指系统运行实施管理费用,如每年支付系统管理人员工资等成本,当前财政预算标准每年每人5万元。

2. 评价系统运行成本测算

评价系统运行的使用范围不同,运行成本也不同。根据推广使用范围的大小,选择2种使用范围,分别对系统运行成本进行测算:一是选择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新系统。二是选择一个省份试运行,考虑到系统的实践活动是在江苏省试点,试运行省份选择江苏省。

(1)运行环境成本测算。选择在全国或江苏范围推广使用新系统,由于使用人数不同,在线人数的多少决定使用流量的多少,流量不同,服务器的选择将不同。如果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新系统,云服务器方式下,运行环境成本合计每年17.04万元;传统IDC方式下,运行环境成本合计每年25万元;在江苏范围推广使用新系统,云服务器方式下,运行环境成本合计每年2.67万元;传统IDC方式下,运行环境成本合计每年8万元。

(2)运行维护成本测算。运行维护成本每年按软件成本的10%计算,软件成本合计113.52万元,运行维护成本为每年11.35万元。

(3)运行管理成本测算。运行管理成本预计按2人用工的全部费用,当前财政预算标准每年每人5万元,运行管理成本预计每年10万元。

(4)评价系统运行成本合计。选择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新系统,云服务器方式下,评价系统运行成本合计每年38.39万元;传统IDC方式下,评价系统运行成本合计每年46.35万元;选择在江苏省范围推广使用新系统,云服务器方式下,评价系统运行成本合计每年24.02万元;传统IDC方式下,评价系统运行成本合计每年25.35万元。

评价系统运行成本明细表见表3。

四、评价系统成本分析

评价系统成本分析分为新系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及培训成本分析和现行(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及培训成本分析。

(一)新系统考核及培训成本分析

根据表1、2可知,设定系统及服务器使用寿命均按5年计算,系统分摊投入开发成本每年22.7万元。根据表3可知,如果在全国推广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评价系统,使用人数32754人,采用云服务器方式,运行成本每年38.39万元,总成本每年61.09万元,人均总成本每年每人18.65元;采用传统IDC方式,运行成本每年46.35万元,总成本每年 69.05万元,人均总成本 每年每人21.08 元。如果在江苏省推广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评价系统,截止2014年底,使用人数1696人,采用云服务器方式,运行成本每年24.02万元,总成本每年46.72万元,人均总成本每年每人 275.47元;采用传统IDC方式,运行成本每年25.35万元,总成本每年48.05万元,人均总成本每年每人283.31元。

综上所述,采用云服务器方式比采用传统IDC方式计算的年总成本都少。另外,采用云服务器方式运行的优点远大于传统IDC方式。云服务器是一种处理能力可弹性伸缩的计算服务,其管理方式比物理服务器更简单高效,具有天然防ARP攻击和MAC欺骗,快照备份,数据永久不丢失,安全性高;传统IDC采用的服务器是具有独立的CPU、内存条、硬盘,存储的数据安全性不高,硬盘的浪费率比较高,在应用方面有局限性。因此,建议选择云服务器模式运行成本。

(二)现行(旧)考核及培训成本分析

现行(旧)考核及培训成本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书面业务考核成本,一般指考试等考核费用;二是现场考核成本,主要包括现场搭建模型成本、交通费等;三是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现行培训成本主要指老师的讲课费、外出培训费、资料费等。

现行(旧)考核及培训成本,根据对2011~2014年全国部分市级质监站发出建安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人均考核及培训成本书面调研统计计算,获得现行考核体制下质量监督人员年平均考核成本每人831元、培训成本每人1606元, 考核及培训总成本每年每人2437元。

(三)新旧系统成本分析

根据以上成本测算,如果在全国推广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评价系统,采用云服务器方式的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培训总成本每年每人18.65元,现行体制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培训总成本每年每人2437元,全国监督人员32754人,新旧体制运行总成本降低金额每年7921.06万元。如果在江苏省推广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评价系统, 采用云服务器方式的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培训总成本每年每人275.47元,现行体制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培训总成本每年每人2437元,江苏省监督人员1696人,新旧体制运行总成本降低金额每年366.59万元。

可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评价系统如果在全国质监系统推广,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及培训总成本降低金额每年7921.06万元,即获得经济效益每年7921.06万元;如果在江苏省质监系统推广,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及培训总成本降低金额每年366.59万元,即获得经济效益每年366.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