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范例6篇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范文1

关键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文书闭合

1、地方安监局现状:

1.1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一直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出了安全事故,必须名正言顺地对相关官员进行问责,这是对生命和法律的尊重”。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数据表明,从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短短半年里,有11名省市各级安监局局长因贪污、受贿或渎职被转岗或被、停职。

1.2、工作压力:安全视频会议精神或文件要求地方监管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安监人员承担着比其他部门更为重要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面对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但是仍存在体制机制问题,不得不时刻面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

2、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责任

2.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2.3、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地方安全监管履职尽责的思路

3.1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规定和政府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规定执法检查,严格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3.2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的力度。安全许可制度能够从源头上设立一道屏障,使得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无法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各项基本条件,对生产单位进行评估,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强制性关闭,对不能完全达到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限期整改。

3.3构建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在现有安全监管力量的基础上,要使安全监管领域的人才队伍总量有所增加,素质有整体的提升。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到人才队伍建设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科学、规范、民主的人才选拔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才队伍这三支队伍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的一体化,促进专业人才的科学分布与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结构的优化。

3.4 、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企业应加强“三位” “三不”“ 一距离”现场管理力度。 “三位”:指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管理人员到位;“三不”: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人的数量不集中、设备台数(总价)不集中、人员不平行作业。“一距离”:指危及生命安全或设备损失的距离。

4、文书的资料闭合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范文2

今天,我们召开的全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动员大会,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对在我区实施“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动员和部署。刚才,温明同志宣读了我区《关于在全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通知》,士良同志宣读了《关于对全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督导的通知》,市安委办督导组亲临我区并对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指导,提出了希望,讲得很好、很深刻。我们要结合实际将市政府督导组的意见贯彻落实下去,把“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抓出成效、抓出特点。下面,我就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重要性的责任感

安全生产工作有两个主体,一是政府监管主体,另一个就是企业责任主体。分析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些单位之所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盲目生产、“三违”等现象,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不到位,对安全工作的支持、鼓励力度不够。从去年10月到今年7月底,省、市、区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领域开展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三项制度”建立审核备案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行动,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的保障作用,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治本之策。因此,省安委会提出要求,要将承诺行动变成承诺制度固定下来,成为制度,成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长期实行。所以说,“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是我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是一项严肃的重要任务。各街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识到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契机,督导企业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长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

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关键是要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生产相结合,实现“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保安全”的良性循环。为此,希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方面:

一要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对承诺制度的认识。要采取书写板报、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对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让每一个企业、每一名法定代表人、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承诺的内容、了解承诺的目的;要对动员大会、签订承诺书后对企业的作用、督导组主要活动和各级领导的讲话等内容作重点宣传,在全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要注意加强培训,要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对企业法人进行重点培训,要让企业法人代表明白他签订的承诺书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要做这些承诺,承诺了该怎么做才是落实主体责任,违反了承诺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比如:某企业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对法人代表本人在追究其党纪政纪乃至法纪的同时,还要根据企业上年度的收入情况按比例进行经济处罚。比如你上年度收入是10万元,那么就按事故的等级分类,处法人代表3-8万元的罚款。这个规定既不是区里、市里定的,也不是省里定的,而是国家安监总局根据今年国务院493号令确定的,也就是说是法律规定的。这样做,是符合“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的,是科学的,是我们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的。这些内容我们都要向法人代表讲清楚,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不是签个字就可以放到脑后完事,是要逐条对照,按承诺严格落实的。

二要合理确定签订范围,认真做好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这次签订“企业法人代表承诺制度”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同来完成。首先,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合理确定签订承诺书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从去年“双百日承诺”行动中已签订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中有选择地进行,原则上限定在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可能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对一些该签没签而又发生事故的单位,我们不仅要追究该事故单位的责任,同时还要对各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问责。其次是企业法人要明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是形势的需要,是企业法人的义务。签订承诺的目的,就是要强化企业主体,强化主体的责任。各单位的法人是承担、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这是因为:第一、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者;第二、法人代表是践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的实现者;第三、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既包括管理责任,也包括事故的承担责任。所以,法人代表主体责任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有它实实在在的内容要求。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第一、承诺书不是合同。大家要清楚这个问题,合同是两个平等的民事责任主体,而这个承诺书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第二、我们所签订的承诺书是一种保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向区政府、向企业职工就安全管理方面所作出的一种承诺保证,也是单方面的。企业法人代表在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就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要求和决定,做到承诺书中所承诺的内容,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三要抓好各项承诺的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开展承诺制,其核心是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去年,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O06〕69号),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的19项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总体责任,健全机构和配备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可以说责任已经十分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到位,首先要靠法人的素质,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和自觉行为,要从建立健全制度抓起,继续深入持久地抓好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建设,把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变成指导企业生产的具体举措,以制度为先导、以科技为支撑,发挥广大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实现企业生产的良性发展。其次要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推动,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和健全了各项制度、操作规程,是否按要求执行,要做好对企业的行为监察。

四要在落实制度的过程中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隐患不除,永无宁日。我们之所以开展这项工作,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通过这一特殊形式督导企业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消除隐患、杜绝事故。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都与隐患整改不到位有关,这几乎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我们要通过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企业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加快整改进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把企业落实承诺书要求和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检查,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性措施,现场督导其整改。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综合治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领导,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取得实效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需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需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面就如何组织领导好这次行动,我再强调四点:

一要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这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区政府成立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温明、士良同志担任,安委会有关组成单位为成员,区安委办负责具体工作。各街镇和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人员、经费“三落实”,为“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落实责任,合力推进。开展好“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需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街镇和各部门要加强对行动的领导,特别是主管领导要亲自抓。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既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也是这次行动的主体,企业法人代表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确保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安监局和安监站要摸清重大危险源企业底数,加强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管,教育、文体、卫生、市场、质监、商务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校园、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疗单位、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三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区安委办要加强对这次行动的协调和督导,尤其是要加强对各街镇在各单位签订了“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后落实工作的督导,确保“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行动顺利开展;要建立报告、通报制度,各街镇和区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按时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要以简报形式定期通报行动情况。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范文3

一、煤矿职工必须牢固树牢"安全为天、生命至上"的意识

煤矿是高危行业,煤矿井下职工的工作环境恶劣,危险性极高,特别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的直接后果是一个家庭永久的悲痛,间接的后果是一个企业的严重经济损失。所以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是所以煤矿人员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013年6月6日)

指出: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20年5月22日)

安全为天,生命至上的理念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国家为了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定了包括《煤炭法》在内的多个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及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不间断的下发各种规章制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了制度规定,执行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煤矿企业的员工就是要不折不扣的执行这些制度规定,确保煤矿长治久安。

指出: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强化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的讲话》(2018年1月23日)

指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关键是要作出制度性安排,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11日)

指出: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什么是最严格?就是要落实责任。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指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职尽责。这次事故,不论最终调查出来是什么原因,但从目前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看,可以清楚地看出,一些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松弛、违规违章严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不落实,遇到突发事件措手不及、反应不力。这个现象不仅在这次事故中存在,而且在很多企业都存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指出: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企业和政府要相互配合,哪些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哪些是政府的监管责任,都要明确,而且要紧密配合,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三、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好

事故预防是一个事半功倍的工作方法,一定要大力抓好提前预防工作。

指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隐患。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指出:要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

指出: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工作,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确保国家政治安全。

四、压实主管部门重任,加大处罚惩戒力度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依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对象

本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按季度进行补充更新。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参照此方案执行。

(二)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频次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各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监管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其中一次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企业生产情况确定时间实施,结合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确定,即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完成一次对该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

(三)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

我局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制定常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计划,确定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时间。实施计划要报告当地政府并报市局备案。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要结合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承办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二)督促企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被检查企业收到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监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合年度报告的审查要求辖区内的食品获证企业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2、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5、安全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报告单两份。(承办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三)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对收到的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必要时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对逾期未提供自查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食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要求提供,逾期仍不提供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结合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的生产条件实地抽查同时进行。

1、告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对企业的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进行核查后,局监管办确定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期限,并发交办单告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质检所、计量所实施现场检查的时间期限,由各食品监管责任区确定具体现场检查的日期并告知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依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三、四章执行。

重点检查是否有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延续继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生产条件、检验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是否持续满足生产的需要,其中计量器具是否持有合格有效检定证;检查企业是否做到批批出厂产品检验,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实验室测量比对;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等。(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3、抽样检验: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范围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

4、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4《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对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予以详细描述,并记录在附件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上。(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常规检查结果的后处理

1、常规检查的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应当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2、检查记录归档:现场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所有监督检查记录应按照“一企三档”的规定,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留存企业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留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监管部门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关监督检查的基本信息,应录入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3、每年应检查总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形成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分析报告,报所在地政府和市局。(实施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常规监督检查的实施流程,明确各接口的交接事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完善监管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把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到常规监督检查的范围,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年度报告审查、执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强制召回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范文5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书信吧,书信是一种用文字来表情达意的应用文体。写信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信息保密承诺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信息保密承诺书1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旅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窒息的国家秘密;五、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六、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

_年_月_日

信息保密承诺书2本中心对受服务企业特作如下承诺:

1、未经受服务企业允许,不得擅自将企业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2、不进行任何有损于受服务企业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3、若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后果。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

我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名称),有关部门已向我告知《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我承诺,在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遵守保密守则,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提醒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多次出国者,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须出示承诺书。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信息保密承诺书3为做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的工作,提高试题命制质量,保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地运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命题小组的.每一位成员必须签订如下保密承诺。

一、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人员不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小组。

二、命题小组成员不以任何方式暴露自己命题小组成员的身份和命题内容,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开考前不以任何方式泄露与试题相关的内容,不参与考生的考前辅导班或接待个别考生的咨询。

三、命题小组成员不保留试题副本,完成命题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电子文本(含计算机回收站内容)等材料,以防泄题。

四、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秘密。对泄露或丢失试题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格审定试题及标准答案,并确保正确无误。由命题小组组长将试题及标准答案打印件分别装入试题专用袋(蓝色)和试题答案专用袋(红色)密封,并在密封口签字,送交相关院系教学秘书。

六、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命题质量负

责,凡由于试题命题质量原因使该科目考试出现问题而造成损失的,由命题小组组长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名处:

20__年11 月日

信息保密承诺书4为有效推动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作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__年9月成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为:有证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修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及内设科室

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修文县人民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3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各类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它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负责对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进行认可。

5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各企事业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进行安全资格认证。

6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备、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落实情况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项工作。

8拟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炭行业实施行业管理。主要包括:研究拟定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矿井;负责全县煤炭生产总量控制组织实施关井压产工作;

10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安全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股室:

修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

组织和协调机关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室、局务会等重要会议;负责文秘、接待、信访、保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合作与交流;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安全管理执法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督办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调研;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宣传工作。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协助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落实。

2煤炭科

负责制定全县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监督煤炭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煤炭工业生产建设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煤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炭工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全县各类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监督检查此类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安全情况,监督检查此类行业事故隐患查处以及“三同时”工作。组织落实此类行业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组织矿山企业抢救、应急救援,参与矿山企业事故设计和处理;负责此类行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3安监局一科

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有关行业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备、安全设施的执行情况,对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工作资格进行认可。

4安监局二科

负责全县除矿山企业以外所有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包括:地面工业企业及交通、运输、电力、水运、水利、建筑、邮政、电信、易燃易爆、大型商贸场、游乐、文化娱乐、公众聚集、公共场所等行业。监督检查此类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此类行业事故隐患查处工作,参与此类行业事故调查和处理;组织、指导和协调此类行业安全事故以及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此类行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5安监局三科

负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监督全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下达有关执法文书。并做好有关执法台账等的登记、收集整理工作。

修文县安监局现有(20__年2月)职工总数为30人,其中: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4人。

二、承诺内容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办事。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继续落实首问负责制。企业或基层单位来我局办事,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履行以下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立即办理,依照有关规定不能立即办理、答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报告有关领导,争取尽早答复;对属于其他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协助来人找到有关科室移交承办人;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诚恳告知应找的部门和单位。

(三)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民利民,务实高效。

(四)积极为基层企业服务,企业在向上级部门申领许可证,需要我局出具意见时,只要手续合法齐全,一般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需实地勘验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

(五)坚持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行即访即理,能现场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在5日内给予答复。

(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行风评议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办事依据、标准、承诺时限、责任追究、监督办法,工作人员上班佩戴工作证,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七)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政,不利用手中的权力,以各种借口和手段“吃、拿、卡、要”。

(八)按照省、市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九)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凡因违反承诺有关规定受到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诫勉谈话或调离执法岗位处分,违反党纪政纪或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在行政执法中严格依照执法程序,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规范用语,文明、规范执法。

(十一)认真开展各项资源节约活动,推动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三、措施保障

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自愿主动接受群众、媒体等各种形式的社会监督。如违诺,请向我局行风评议办公室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232____

信息保密承诺书5一、保密原则:

1、心理咨询师本着尊重、保护来访者个人隐私的态度,对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都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

同时,心理咨询师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中保密原则的有关规定,严守咨询个案的相关资料。咨询时,来访者有责任向咨询师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来访者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来访者自己负责。

2、上述保密资料,除来访者的私人心理咨询师外,任何人(包括其他心理咨询师、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均不得查阅。

如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案例讨论和督导,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则会隐去那些可能会辨认出您的有关信息。

3、心理咨询师只有在征得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笔录、录音。

来访者有权拒绝心理咨询师提出的笔录、录音请求。

4、保密例外原则。

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班主任老师、有关领导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二、咨询时间及安排:

1、初步约定咨询疗程为

次;每次1小时;每周安排 次

2、具体咨询时间约定:每周

咨询,具体时间: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书范文6

安全责任书(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20xx年你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xx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五)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治理机构或配备专安全治理人员的企业要达到100%。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与安监部门周密部署开展联合执法,重点解决好本系统内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行政,执法环境良好。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企业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时完成,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

3.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生产、安全治理的负责人100%经过安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

4.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5.企业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强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企业单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3.企业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按国家和自治区、市事故治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并迅速组织、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二、控制目标

有效预防伤亡事故,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力争20xx年的安全生产比上年稳定好转。

三、履职考核

(一)你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市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评定办法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考评分90分及90分以上为优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你单位进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对你单位进行全面考评。

(五)你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安全责任书(二)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方便与双方的管理,确实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北京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

2、乙方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电工、焊工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如无证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灾,由乙方负责,同时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3、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4、作业前乙方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护人应时刻对现场进行监护

5、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施工。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8、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水和灭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书(三)

班组: 甲班 乙班 丙班 丁班(用号表示)

岗 位:班长

责任人:

为保障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职工的责任心,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全面做好我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签定如下:

一.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

1. 杜绝人身伤害事故,职工年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中毒事故,职工病发事故均为零。

2. 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9%,一是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安全。

3.严格执行各类安全作业票证制度;杜绝任何不安全行为,禁止任何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安全教育合格率达100%;需持证上岗人员的率持证上岗100%。

5. 生产岗位粉尘、毒物、噪声等指标合格率分别达85%以上。

6. 杜绝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爆炸事故。

7. 杜绝主要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

8. 杜绝生产操作责任事故。

9.杜绝重大及以上责任设备事故。

10.安全设备齐全好用,并定期维护保养。

11.定期开展安全班组活动。

二. 考核说明:

1. 责任书所称安全,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基建安全等。

2. 本责任书签订以后,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书。

三. 考核标准:

1. 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个人300元,扣所在班组300-5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2. 每发生一人次轻伤或中毒,个人200元,扣所在班组200-3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3. 每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个人100元,扣所在班组100-200元,经济每增加1万元,扣所在班组100元车间主要负责人扣罚单位罚款数目的10

四. 其他说明:

1. 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期间,乙方发生变动的,由继承人继续负责,不再另签责任书。

2. 本责任书由催化车间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责任书(四)

为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与负责食堂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时时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工作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刀、墩、容器必须张贴标签,并分类使用,洗涤食品的容器必须按植物、动物类分开使用。

5、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开始前、大小便后,接触初级食品原料或不干净的餐具、容器等之后,必须彻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之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时不能吸烟、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进入厕所。

8、幼儿开餐后及时整理餐具,同时对幼儿开餐场地进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员定期给幼儿烧好预防茶,并送到各教室。

10、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1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把食品准入关,严防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入园。采购人员要建好台帐,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

13、食堂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幼儿卫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特注:本责任状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食堂负责人和幼儿园各式执一份。

幼儿园(盖章)

主管领导: 食堂负责人:

安全责任书(五)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