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剖析材料范例6篇

医生剖析材料

医生剖析材料范文1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党史教育学习的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在此次学习教育中思想、学习、工作等实际,进行了教育学习,下面按照此次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将个人近半年的党史教育学习情况剖析如下:

一、党史教育学习的收获和感悟

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作为一名当代党员,看着先辈们走过的路,我真切感受到了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

二、党史教育学习中存在问题

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观看直播后,虽然对总书记的讲话进行了学习,但问题仍然存在:1.党性修养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平时学习对我党的历史以及100年来总结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基本经验学习研究不够。2党性观念存在误差。比如党史学习以及生活会,刚开始认为只是走形式,是常规的活动,只要学习好规定内容,按要求写写相关材料,应付应付就可以了,没必要太认真,没有认识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三、整改措施

1.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武装头脑,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虔诚而执着、置信而深厚、坚定而笃行,坚定自觉地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实处。

医生剖析材料范文2

一、要加强自己医德的修养,正确定位,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通过学习各位院领导的讲话报告,回顾自己以前的工作,我深受体会,明白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必须要有高尚的医德。中国古代的许多医生都有着高尚的医德,正是因为他们有着高尚的医德,才能认真对待每一位患者,从而成为享誉中外的神医。而自己在工作中正是缺乏这一点。通过这次春训学习,是我真正明白医德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将认真负责的对待自己的工作和每一位患者,切实为每一位患者负起自己的责任。

二、在工作中服务理念不对,做不到本院所提倡的优质服务。通过学习韩院长的《创建优质服务,树立医院形象》的报告,真正切实认识到医院优质服务的重要性,在我们国家转型社会中,服务是决定医院长足发展根本,而我平时工作中的所做与医院的优质服务相差很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从自身做起,搞好医院的优质服务,树立医院的形象。

三、对医院的制度、职责之星不到位,劳动纪律不是很熟。通过学习医院制度、职责、劳动纪律等,才发现自己的很多工作都没有按照医院的制度、职责、劳动纪律执行,这是自己一个很大的错误,作为一名医务人员,不懂法,法就不会保护自己,将来受害的肯定是自己,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按照医院的制度、职责、劳动纪律办事,切实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约束和保护自己。

四、平时工作中的学习态度不端正。本次“春训”活动中,通过学习院领导的讲话报告,认识到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学习是永无止境的,而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从不注重学习,把学习看做是一种负担,不积极参加院上和科室所组织的学习是十分错误的,我面对的是把生命交给我的病人,而自己的不注重学习将有负于相信我的每一位患者,也就是视生命为儿戏。明白这一点我才知道知识的重要、学习的重要,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积极参加院上和科室组织的学习,并且要使自己的文凭要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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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270例尸体解剖检验病例特点. [方法] 对270例尸体解剖检验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 270例中244例为阳性解剖,26例为阴性解剖;病理性死亡原因中循环系统疾病居首位,非病理性死亡原因中脑血管意外居首位;30~50岁为尸体解剖检验的高峰年龄,男性明显多于女性,意外死亡多发生在秋冬季节.

【关键词】 尸体解剖;死亡原因;年龄组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收集延边大学病理学与法医学教研部自1996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为辨明死亡原因所进行的270例尸体解剖检验相关资料;所有标本均经100g/L福尔马林固定,常规取材,染色切片,用光学显微镜观察.

1.2 调查内容 对尸体解剖检验者的性别、年龄、民族、死亡时间及死亡原因等进行分析.

2 结果

本组270例中244例查明死亡原因,属于阳性解剖,26例未查明死亡原因,为阴性解剖;病理性死亡为107例,非病理性死亡为137例.

2.1 年龄、性别及民族 本组270例中9岁以下者为31例(11.5%),10~19岁者为18例(6.7%),20~29岁者为43例(15.9%),30~39岁者为64例(23.7%),40~49岁者为65例(24.1%),50岁以上为49例(18.1%).270例中男性为198例(73.3%),女性为72例(26.7%),男性明显多于女性;朝鲜族为125例(46.3%),汉族为145例(53.7%),民族间无显著性差异;按春夏秋冬分布来看分别为52例(19.3%),69例(25.6%),82例(30.4%),67例(24.8%). 2.2 死亡性质

2.2.1 病理性死亡 107例中循环系统原因为46例(43.0%),其中冠心病为24例(22.4%),心肌病为9例(8.4%),夹层动脉瘤为6例(5.6%),其他为7例(6.5%);呼吸系统为17例(15.9%),其中肺炎为8例(6.5%),肺淤血为3例(2.8%),结核为2例(1.9%),其他为4例(3.7%);其他疾病为61例(57.0%),其中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为16例(26.2%),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为9例(14.8%),脂肪

栓塞为4例(6.6%),新生儿肺透明膜病为3例 (4.9%),先天性心脏病为3例(4.9%),脐带扭曲及过细为3例(4.9%),胸腺淋巴体质为4例(6.6%),青壮年猝死综合征为2例(3.2%),其他为17例(27.9%).

2.2.2 非病理性死亡 137例中脑损伤并发脑出血为76例(55.5%);脏器破裂为29例(21.2%),其中脾破裂为7例(5.0%),胃肠破裂为7例(5.0%),肝破裂为6例(4.3%),动脉破裂为5例(3.6%),肺破裂为3例(2.2%),心脏破裂为1例(0.7%),其他为18例;其他非病理性死亡为61例(44.5%),其中中毒为9例(14.8%),呼吸道异物阻塞为6例(9.8%),挤压综合征为3例(4.9%),输液反应为3例(4.9%),窒息为2例(3.2%),烧伤为3例(4.9%),电击为2例(3.2%),扼死为3例(4.9%),溺死为2例(3.2%),冻死为1例(1.6%),其他为27例(44.7%).

3 讨论

目前很多疾病虽然可凭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行诊断和治疗,但仍然有一部分死亡病例还需要通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尤其对于解决死亡原因不明或对临床死亡原因诊断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纠纷,尸体解剖具有重要作用 [1~4] .从本组资料中可见,尸体解剖检验多数年龄段在30~50岁,民族间无显著性差异,从季节上看,主要集中在秋冬寒冷季节.病理性死亡尸体解剖检验病例死亡原因中循环系统原因占多数,非病理性死亡原因(暴力性死亡)中脑损伤合并脑出血居多,应引起重视.

【参考文献】

[1] 张海娥,贺卫东.116例尸体解剖的临床病理分析[J].中国临床医学 ,2004,12(11):1111.

[2] 李菁,喻向阳,吴耀良.962例尸体解剖的法医学分析[J]. 实用预防医学, 2003,13(3):627.

[3] 陈宏颖,许海莺,陈文锋.涉及纠纷的尸体解剖56例分析[J]. 中国误诊杂志, 2006,6(1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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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腹股沟疝;诊治;注意事项

    腹股沟疝是临床中的一个常见病和多发病,根据我国的流行病学调查,其患病率在3‰~5‰,而在60岁以上人群中的患病率可高达1%~5%。疝修补术是目前公认治疗本病的标准方法,但由于本病发病年龄段广,同时具有多种类型,且手术方式众多,尽管经过不断改进,复发率已明显下降,但仍然存在一系列并发症。笔者通过回顾分析2006年1月~2008年12月收治的126例腹股沟疝患者临床资料及总结文献,对腹股沟疝诊治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达到提高疗效减少并发症目的,现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共126例患者,男123例,女3例,年龄19~81岁,平均56.5岁。单侧斜疝109例,双侧斜疝2例,斜疝急性嵌顿2例,复发性斜疝3例(含1例双侧复发性斜疝),直疝10例;其中合并有内科慢性疾病者72例;采用传统方法修补63例,其中Bassini法45例,McVay法18例;无张力疝修补63例,其中采用国产善释平片修补40例,巴德网塞充填式疝修补21例,国产善愈腹膜前修补复发疝2例。

2 结果

    术后复发2例,1例为合并前列腺增生行Bassini法修补术后,另1例为双侧复发性斜疝行巴德网塞充填修补术后,单侧出现再发疝;发生慢性疼痛3例,其中传统修补法2例,无张力修补法1例;阴囊水肿2例,为传统疝修补法;缺血性睾丸炎1例,为巴德网塞充填术后。

3 讨论

    腹股沟疝是普外科临床最常见疾病之一,疝修补术也是普外科医生最早接触且最常做的手术之一,但是临床中并不是每位疝病患者都能获得良好治疗效果。为提高疗效,笔者结合所在医院腹股沟疝诊治资料提出以下几条临床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3.1  重视腹股沟区局部解剖知识学习与更新:从1958年美国外科医生Chester McVay和解剖学家Barry Anson阐明腹股沟区解剖结构至今已半个世纪,但由于腹股沟区具有复杂的三维解剖和细微的组织结构,使得各国外科学者对腹股沟疝的解剖成因仍存有争论。著名的外科、解剖学家AstleyCooper曾说过:“在所有需要外科治疗的人体疾病中,没有哪种比治疗疝需要更多的把精确的解剖知识和外科技能完美结合了”[1]。所以,只有重视腹股沟区局部解剖学知识学习与更新,才能更好地理解并正确运用不断出现的各种疝修补术,达到标准化治疗,降低并发症。

3.2  重视腹股沟疝的“个体化”治疗:国际通用的Gilbert分级将腹股沟疝分为7型,这表明腹股沟疝临床表现的多样性、复杂性;同时目前临床常用疝手术治疗方法有10余种之多,如何选择治疗方案,是疝外科医生经常面临的选择。在我国由于存在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的现状,要求医师在选择治疗方案时应以患者疝病分型为基础,结合自身技术能力特点,兼顾患者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最有利于患者的治疗方案。如本组病例中按照国内疝学组《成人腹股沟疝股疝手术治疗方案》(2003修订稿)分型为Ⅰ型和Ⅱ型的患者45例因经济条件有限而选择传统的Bassini法治疗,仅1例因合并前列腺增生而于术后半年复发,其余均收到良好治疗效果,而无需选用各种昂贵材料的无张力疝修补。

3.3  重视腹股沟疝修补材料的选择:目前临床腹股沟疝修补常用的生物材料补片主要是聚丙烯补片。聚丙烯补片以其稳定性强、强度高、生物惰性好以及易操作等特性已成为目前应用最广的一种疝补片。在国内上市提供疝修补材料有10余家公司20余种产品,每种产品因材质、编制形态的不同而有其独特特点和适应证,如美国巴德公司的单丝聚丙烯补片Millikan网塞和Modified Kugel补片形态及特点不同,适应证也不同;同时各公司的各型补片还存在多个规格系列,如行平片修补术时就必须考虑选择足够大的补片,至少应大于6 cm×12.5 cm,才能有效防止复发[2]。

3.4  重视复发疝的预防和处理:疝复发意味着治疗失败,常使医师陷入尴尬境地。目前尽管手术方式不断改进,复发率已明显下降,但理论上仍不能保证100%不复发。复发疝的治疗棘手,无张力疝修补术后复发的处理更为棘手,所以重视复发疝的预防和处理应该是每一位从事疝外科专业医师研究和掌握的技能。复发疝的预防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充分的术前准备;②术中注意检查有无合并疝存在;③补片足够大;④个体化的术式及材料选择;⑤避免腹股沟神经的损伤[3]。由于腹膜前修补对腹股沟管干扰少,腹外斜肌腱膜下间隙不需做广泛分离,补片覆盖了整个耻骨肌孔,能进一步降低术后复发,故复发疝再手术方式应选用腹膜前修补为宜,修补材料可选用Kugel、PHS或善愈腹膜前修补片。

4 参考文献

[1] Wass SH.Astley Cooper and theanatomy and surgery of hernia[J].Guys Hosp Rep,1998,1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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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后疫情时代;法医鉴定;面临问题;对策

一、新冠肺炎疫情概述

自2019年12月以来,β-冠状病毒新亚型—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病毒)感染流行,引发新冠肺炎,被世卫组织命名为COVID-19。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范围之广,传染性之强,较以往的SARS疫情更为强烈。目前我国整体上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在局部地区仍然有零散爆发点。截止至2022年1月9日,全世界范围已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超过3.04亿,死亡人数超过540万[1].新冠肺炎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影响。疫情初期,对于因新冠肺炎而死亡的病例,因无系统尸体解剖,故无法提供完整的新冠肺炎病理学资料,无法明确判定其发病机理、器官损害等问题。尸体解剖是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科学手段,其对于传染性疫情疾病的研究和诊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并且对于探究传染性疫情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诊疗、科学研究、医学教育等也必不可少。如今医学科学与医疗技术现代化迅猛发展,且病理诊断是疾病确诊的金标准,故绝不能忽视病理解剖。因此,由法医病理学和相关临床病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对新冠病毒感染致死病人的尸体进行系统的解剖非常有必要。丛斌院士向中国工程院提交了关于对新冠病毒感染致死病人尸体解剖检验的建议,并随后提交了新冠肺炎病死尸体病理解剖的工作方案[2]。2020年2月16日,刘良教授及其团队在国家政策许可的条件下,在武汉金银潭医院完成首例和第2例COVID-19死亡尸体的系统解剖[3]。通过系统的尸体解剖促进完善病理学研究,才能更好地研究COVID-19的临床病理转归及其发病机制,为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感染者的治疗方案提供参考。

二、后疫情时代法医鉴定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关于法医病理学鉴定

21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SARS以及新冠肺炎两次大规模的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呼吸系统传染病。法医和病理专业人员在研究传染病发病机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新冠肺炎的潜伏期可达2周,甚至更久,传染性比较强,而且存在无症状感染者或潜伏期患者的传染现象。对于感染新冠病毒的死者,冷藏条件保存的,可能会使新冠病毒的存活时间延长。由于法医学死亡原因鉴定的需要,法医病理学鉴定人员工作中会接触新冠病毒感染、无症状感染相关死者的尸体或组织器官的检验鉴定工作。同时,不仅仅是本次疫情问题,今后涉及其他传染病法医病理鉴定也应同时引起重视。法医病理学鉴定人员工作实践中,需要严格执行科学的防护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并有效控制疾病传播。人员相关问题。新冠病毒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比如气溶胶、呼吸道飞沫或者接触染有病毒的媒介,其他多种传染病也有类似的传播途径。参与传染病尸体检验鉴定的人员,解剖应在规定条件下进行。首先,要对尸解进行风险评估分析,比如对传染病诊断、解剖的必要性、解剖方法的选择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其次,解剖前的更衣、淋浴、防护用具的选择和佩戴也至关重要。防护用具包括但不限于护目镜、口罩、防护帽、防护面罩、防渗透防护服、外科手术手套等。防护用具的类型选择、规格要求等需要与传染病的等级类型相适应,绝不能低于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防护用具的穿戴和脱卸要严格按照清洁污染情况,按照一定的顺序执行。最后,建议参与鉴定人员需具备丰富的解剖工作经验,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总之,鉴定人员应至少具有安全意识、健全的尸体解剖技术操作规程,以及职业暴露的应急预案。仪器设备问题。解剖器械应便于消毒和清洁,容易拆洗,使用后的解剖器械要及时对其进行消毒灭菌,然后密封保存。解剖台应便于清洗消毒。组织病理取材应在设有生物安全柜等专用抽气设备的取材台上进行操作。尸体器官问题。大体器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5号,进行分类包装和运输。把大体器官放入防漏防水的内层容器,外层包装防止压坏变形使用硬质包装。运输链的全程需要专人监控,做到人不离物,物不离人,中间做好交接工作并且全程严禁打开。鉴定标准问题。目前关于传染病尸体法医病理解剖的相关规定还不完善,大部分都是借用其他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比如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等,而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直接相关的标准目前只有(GA/T830-2009)尸体解剖检验室建设规范、(GA/T147-2019)法医学尸体检验技术总则、(GA/T148-2019)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取材及保存规范。对于严重的传染病,法医尸体解剖以及病理实验室的具体规定缺乏操作性,需要主管部门出台具体的标准规定。解剖环境问题。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大多数法医病理鉴定机构解剖室条件简陋,设备设施不完善。根据不同的传染病等级类型,生物防护等级也应相对应。解剖室应与其他区域完全隔离,并具有符合规定的通风系统,防止传染性病毒病菌释放到外部环境。解剖室还需划分为五个区域,即清洁区域、一级缓冲区域、半污染区域、二级缓冲区域、污染区域。另外,建议设置传染病尸体专用运送通道。根据解剖需要,可以使清洁区域设置为正压状态,半污染区域设置为常压状态,污染区域设置为负压状态。把具有传染性的气溶胶控制在相应规定区域内,防止污染扩散。污染的空气应经过滤器过滤后才能排出。凡是在解剖室使用过的解剖器械,以及排出的废物及废水,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灭菌处理。洗手、洗眼、喷淋设施应俱全,排水系统应尽可能快速排出,同时避免回流。解剖结束后,应对解剖室、解剖台进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液、75%酒精溶液、过氧化氢消毒液擦拭,同时可采用紫外消毒灯消毒。

(二)关于法医临床相关鉴定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延续期间,司法鉴定实践中会受理关于人身损害等的伤残及损伤程度评定案件。损伤及伤残评定相关标准中,对于涉及肺功能的相关条款需要关注。鉴定管理方面。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业务主管部门或联合其他部门应出台特殊时期法医临床学鉴定流程相关文件,包括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复工后职业防护等问题,不仅仅是用于本次疫情,亦可以用于后期类似传染病暴发时期的鉴定工作预案。在疫情严重爆发期间,人员管控可能导致已受理的案件无法正常鉴定,那么这里我们就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正确执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合理解决实际问题。鉴定过程方面。委托案件后可以使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与伤者以及家属进行沟通,充分了解与鉴定相关信息,避免直接接触。鉴定材料可以使用邮寄,并对邮件进行消杀,目前人民法院已使用网上司法鉴定委托系统进行委托鉴定,网上办公能够更好地避免人员接触。如案件必须当面交流,尤其是法医临床查体不可避免时,配备好防护物品,按照相应的传染病等级进行防护,规划操作流程,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以及核酸阴性检测报告都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并做好完善的登记,以便出现突发状况时能够快速准确地溯源。同时鉴定环境的消杀和口罩、手套等废弃物的处理也应符合相关规定。鉴定标准方面。对于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鉴定标准,关于肺功能伤残评定的条款都有涉及。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和人身保险伤残评定两个鉴定标准中,未见涉及肺功能条款。在司法鉴定实践中,被鉴定人可能因无法理解容易引发纠纷,所以标准制定部门可以随着标准使用情况进行合理修订。在疫情暴发以及延续期间,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引发的医疗损害鉴定,也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关键点。在这个疫情暴发的特殊时期,医务工作者有着极大的感染风险,承担着超负荷工作压力。那么当判定医疗过错时,在评判注意义务的问题上,应当充分分析各种影响因素,比如医疗风险增加、诊治难度大、医疗资源不足,鉴定人员在评价医方需要遵守的义务时,应谨慎判断医方存在过错,避免过严教条主义,从而体现对医方的尊重。

(三)关于法医毒物学鉴定和法医物证学鉴定

对于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鉴定项目,在涉及人体的鉴定项目中,两者有共同之处,就是以生物检材为鉴定对象。对于检材的发现、提取、包装与送检等环节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及时并尽早提取检材,加强监测生物检材的污染情况。根据生物检材后续的检验鉴定分析目的不同,比如有的检材用于毒物分析鉴定,有的用于DNA个体识别分析,宜采用不同的消毒方法,避免误判或者检测目标物毁损灭失。现场提取生物检材时,如个体有新冠病毒感染可能,应将检材采取相应的消毒方法消毒以后再提取。鉴定案件实践中,现场可能有待发现和提取的,各种与案件有关的检材,比如微量生物物证检材,若消毒时使用Peraceticacid、含氯消毒液或紫外线长时间照射,均会导致DNA损伤或破坏,进而影响微量生物检材DNA的检出率[4-5]。若法医毒物鉴定分析的目标物是上述消毒液成分,而现场提取之前恰巧又使用上述消毒液消毒,那么对鉴定结果势必会造成影响,得出假阳性结果,或者导致待测目标物实际检测浓度升高,实践中务必要引起重视。法医物证鉴定实验室消毒普遍使用75%酒精溶液,可以消毒杀菌同时不破坏DNA。所以司法实践中提取现场生物检材,可综合使用紫外线短时间照射与75%酒精溶液,来对现场环境进行消毒。另外,在提取现场生物检材后,在检材的包装袋外面,最好加装一次性密封包装,建议在外部包装上喷洒75%酒精溶液消毒。且需要在检材包装袋上的标签别注明。目前,国内大多数法医物证鉴定实验室和法医毒物鉴定实验室,因各种原因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生物安全等级。实验室在受理案件时应询问具体情况,包括传染病情况、提取的检材的消毒情况等,以做好受理案件和案件检验时的防护工作,以及调整和甄别检验方法,后期合理解释检测结果与鉴定意见。中间产物、废弃物以及留存检材应安全妥善保存,若确定无须长期保存的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检验检测完成后,应对实验室的器械与环境进行彻底的消毒灭菌。现行的相关标准如GAT1162-2014法医生物检材的提取、保存及送检规范,对于涉及传染病死者的案件生物检材,相关规定不全面且内容很少。针对传染病死者的生物检材,现有标准缺乏具体操作性和针对性,不能有效实施,希望标准制定部门能够及时地完善补充,更好地有利于后期鉴定实践。

三、展望

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对社会各个领域的影响是严重且多方面的。法医学是解决社会纷争和矛盾的证据类科学,在传染病疫情领域法医科学技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实践中,面临传染病感染的高度危险。面对类似本次新冠肺炎病毒的疫情,法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高度重视传染病暴露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防范应对措施。面对疫情法医鉴定人员,要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地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鉴定人员要有效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尸体检验鉴定、活体检验鉴定,及生物检材的检验鉴定工作。希望各法医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加强传染病暴露风险有关的鉴定理论和实务工作方面开展深入研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来袭,法医鉴定人员在工作中也面临一些困境,即往日常检案实践中,极少涉及传染病尸体。国内多数法医病理鉴定机构在解剖室建设中,极少数能满足甲类传染病尸检,司法鉴定CMA资质认定或CNAS认可过程中,对传染病尸检的相应实操细则缺失。但愿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能敲响警钟,希望相关部门能重视起来,补充完善相关标准或规范。希望鉴定机构加大投入,加强实验室的功能分区和仪器设备等硬件建设,做好法医鉴定人员的健康防护。

参考文献

[1]WorldHealthOrganization.COVID-19weeklyepidemiologicalupdate[EB/OL].(2022-01-11)[2022-02-16].

[2]丛斌.丛斌院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致死者尸体解剖工作亟待加强[J].法医学杂志,2020,36(1):4-5.

[3]刘茜,王荣帅,屈国强,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尸体系统解剖大体观察报告[J].法医学杂志,2020,36(1):1-3.

[4]周小涛,樊莉蕊,贾翠平,等.过氧乙酸对人体脂质过氧化和DNA损伤的调查研究[J].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6,24(5):286-287.

医生剖析材料范文6

【关键词】 剖宫产术 剖宫产率 足月分娩 社会因素

剖宫产术不是一种分娩方式,而是解决难产的重要方法之一。剖宫产毕竟是一种手术,是对自然的生命产生过程的破坏,对母婴健康带来的损害要远远高于自然产。世界卫生组织认同的剖宫产率为15%,我国医学界认为应该控制在20%~25%,而目前大多数医院报道大约在40%~60%,甚至高达70%~80%。随着社会经济及医学的发展,人们观念的变化及医疗行为中诸多社会因素的介入,使得剖宫产手术指征发生了很大变化,剖宫产率也是逐年上升的趋势。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全部病例均来自我院2003年至2006年住院产妇足月分娩的病例。

1.2 方法 对上述病例资料进行年分娩总数、剖宫产率、胎头吸引术率及各种剖宫产指征等所占比例的回顾性分析,统计相关的构成比率,显示其随时间而发生的变化,进一步分析影响这些变化的因素。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相应的构成比率。

2 结果

2.1 2003年~2006年剖宫产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胎头吸引术、臀牵引术是呈逐年下降趋势(见表1)。表1

各年度剖宫产率、臀牵引率、胎头吸引率占分娩总数比

2.2 剖宫产手术指征的构成比及变化

剖宫产手术指征主要包括相对头盆不称、异常头位(先露异常)、胎儿宫内窘迫、臀位、瘢痕子宫、骨盆异常、妊高征、双胎、社会因素(无指征剖宫产术)等,各年度的指征顺序及构成比略有不同(见表2)。表2 各年度剖宫产主要手术指征的构成比

3 讨论

从以上的回顾性资料中可以看出,近几年剖宫产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是由社会因素引起的剖宫产率上升明显,而臀牵引术、胎头吸引术等阴道助产术逐年减少,其原因有科学技术进步的一面,也有社会人文因素的影响。

3.1 科技因素

3.1.1 由于剖宫产术式简化和技术熟练,使手术时间日趋缩短,不断改良的切开与分离技术,使损伤和出血大幅度降低以及腹部切口缝合术及切口粘合胶等新产品的应用,使手术外表更加美观。以及产前胎儿监测手段的进步,使医生及早发现分娩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早行剖宫产术,使剖宫产率逐年升高。

转贴于

3.1.2 产科的目标是母婴安全,实施这个目标不仅在于如何分娩,更重要的是产前的保健。高危妊娠的识别及处理,剖宫产率的增高,使产科医师处理难产及阴道助产能力下降。以往的臀位分娩及中低位产钳,胎头吸引术已逐步被剖宫产术所代替,久而久之造成产科医师处理难产和阴道助产的能力越来越低,造成恶性循环。

3.2 人文因素

目前,大多数人对分娩的要求已由保证母婴安全转为确保母亲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孩子的“质量”问题。目前剖宫产手术指征已远远超过单纯医学指征的范围,社会经济与文化背景和医生的行为模式影响着分娩方式的合理选择。

3.2.1 产妇因素 当代年轻母亲们惧怕疼痛,在产程已发动,不存在已确定的任何危险因素,完全可以经阴道分娩的情况下不能继续忍受分娩的阵痛,家属也不愿焦急等待,坚决要求行剖宫产术,甚至误认为剖宫产比自然产更安全。剖分产妇因怕自然产影响身材,侧切术后留下瘢痕,担心经阴道分娩使产道松弛,影响日后的性生活和谐而选择剖宫产。研究显示,分娩方式与性生活没有直接的影响,不会影响性生活的质量(多胎分娩除外)。

3.2.2 优生优育愿望使产妇及家属不愿让胎儿有丝毫围产期缺氧及产伤风险,甚至有人误认为剖宫产孩子更聪明。由于没有受产道挤压,头型漂亮。更有人为选择良辰吉日而选择剖宫产术,使剖宫产率居高不

下,使新生儿肺炎、多动症、感觉综合失调、动作协调能力差的危险性增高,易造成日后免疫力相对较差。

3.2.3 医源因素 ①由于医疗纠纷的逐年增多给医生带来较多的困扰,以及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实施,医生在产妇入院时需向产妇交待阴道试产的利弊,使许多产妇顾虑阴道试产失败还要行剖宫产术,与其受“两茬罪”还不如直接选择手术,一“剖”了之。②由于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与对分娩的高风险性认识不足,使医患之间不相适应,产科医师的工作也缺乏有力的法律保护,使医生担心拒绝实施手术,坚持阴道分娩而发生意外,引发纠纷难以承担后果。③由于医生责任心的淡化,甚至有些医师由于剖宫产手术技术熟练,短时间内可结束分娩,免去了医护人员长时间观察产程的辛苦与麻烦。在没有进入活跃期前,过早确认试产失败,选择剖宫产术。事实上,部分相对头盆不称,异常头位者的病例在产程中可以通过积极处理转为顺产。由此可见,医疗系统内部缺乏合理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医患之间缺乏相互理解和相互信赖的互动交流,也是目前剖宫产率越来越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剖宫产率的升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作为难产的处理手段之一,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抢救了许多危重孕妇的生命。一定范围内降低了围产儿的死亡率,然而经阴道分娩是一个自然的生理过程,是人类发展历史已经证明的合乎生理标准与自然发展规律的生理过程。剖宫产术仅是一种助产手术,衡量它的价值需从客观资料,科学地分析它的利与弊和近远期预后。过度的剖宫产术使母婴近远期病率上升,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不能相应下降,反而有所升高。我国目前的剖宫产率高于合理比率,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合理选择分娩方式的社会环境,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最大程度地发挥剖宫产指征,最大程度地发挥剖宫产处理难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