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论文范例6篇

质量监督论文

质量监督论文范文1

本文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发现交通工程具备如下特点:

(1)交通工程的建设通常具体这些特征,即它的建设时间长、投资成本大、部分工程跨行政区域、涉及范围广、材料用量大、结构复杂、工艺较多、交叉施工频繁、地质条件多复杂、建设难度大等等。

(2)一般而言,交通工程自然具备垄断特性以及公共属性,这是它最基本的特征。它的天然垄断性主要表现为:对于相关的交通工程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它的公共属性则表现为:潜在的使用者为本地的所有居民,特别指出的一点是,使用者的个体并不是固定的。

(3)就本质上而言,交通工程是作为一种产品。它的卖方是由五大责任主体组成的,这是由我国的法律所决定的。这五大责任主体分别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他们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交通工程的质量负责。而买方,则是当地使用交通工程产品的人民群众。现在,支付交通工程产品存在以下方式:第一,是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定的收费年限许可;第二,则是收取车辆的费用,再进行转移;第三,全部或部分财政性资金等,它们的价格都是一定的。因为买方的个体没有固定下来,所以买方实际上没有产品的议价能力以及交通工程质量的产品验收所需的专业判断能力。另外,对交通工程产品的天然垄断性和公共属性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发挥了双重作用。其既是“买方代表”,又扮演着“裁判员”的角色。

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的关键问题

1、由于质量好导致利润低,现有激励机制负面影响过大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已经把交通工程生产方的利润定义为产品的价格与生总成本之间的差值。从整体进行分析,可以明显地得出一个结论:一旦工程质量得到提高,生产总成本必然会增加,尤其是管理、研发、机械设备方面;一旦交通工程的产品价格被固定下来,那么利润将会降低。在这种状况下,利润与工程质量之间将会存在某种关系,即单调减函数关系。为争取更多的利润,参加交通工程建设的单位将会达成共识,为追求最大利益进行结盟。在保证交通工程能够满足竣(交)工验收要求的条件下,最大程度地使得工程质量下降。如此一来,在交通工程建设的具体过程中,将会造成许多负面影响,比如许多工程乱象、工程安全隐患的产生,一般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为面对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参与建设的施工单位将会组成卖方体系,相互分享资料进行造假。在已经被处理的案例中,使用真公章对数据做假、故意隐瞒工程质量问题等已经成为质量监督检查付桂喜南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西南宁530022工作中的常见现象。

(2)在具体的质量监督过程中,建设单位对于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审查大多是注重形式,事实上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从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的,同时其招投标文件资质未能达到相关标准。一旦他们进入交通建设工程领域工作,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便出现了一系列的麻烦,像层层分包、违法转包、挂靠或借用其他单位资质等都是违法乱纪的混乱现象。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在一些地区市场格局已经演变为劣的施工单位驱逐好的施工单位,这对于交通工程质量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比较大的。

(3)为尽可能地降低投资成本,施工单位往往会偷工减料,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在其采用的原材料中,绝大部分是以次充好,这种现象屡屡产生,危害着交通工程的质量。

(4)在进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时,监理单位采取漠视的态度来对待一些不利行为。一些监理单位即使作出整改指令,但是并未真正去执行。遇到施工单位拒绝整改的状况,监理单位也没有及时上报上级部门,任由情况恶化。“监理不作为”已经成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中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监理单位也面对着社会的质疑。

2、对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相关法规中的罚则金额过大从某种意义上分析,法律或法规中过和罚是对应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法律不适合将将骂人者判处极刑,因为这会因为不能实施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或者是引起民愤。如今,在交通建设工程的相关条例中,对于一些质量较差的工程的处理,罚金过大。这些惩罚对于一些大工程是比较合理的,能够起到一个警示作用。然而,对于由地市级监督机构在监的概算额较小的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而言,处以如此重的罚金是不合理的。实际过程中,在一些机构中,对于农村公路交通工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使得质量监督工作和相关法规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

三、对策与建议

(1)仅仅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为加大日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面对的最为紧迫的一个问题是,解决市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行政执法证问题。

(2)因为地域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地级市的交通主管部门必须总结自身的发展状况,参考有关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使得实际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更为科学。

(3)在继续大力推行以政府为主导、带有奖励色彩的“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一些条件允许的交通建设工程中,可以试行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按质付费”的动态挂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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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油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性

石油开采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开发工程,为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提供了重要促进作用。为实现油田建设施工质量的不断提升,加强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十分重要。同时随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多项法律条例的陆续出台,促进了质量监督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并为实现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相关管理监督人员应当进一步就实现该工作的科学、公正以及有效性建设作出不断探索与努力。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现状

随着工程建设质量的要求逐渐增高,我国相关部门与行政主管单位都陆续出台了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该工作的实现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持基础,实现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体系的建立,并将其列为重要的强制性的国家执法内容。其中,针对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已经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迎来了重要的发展与突破,相关单位与业界人士对于该工作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增加。同时,各施工建设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也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定了明确的规章制度,最大程度的实现了对该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但就当前监督管理工作现状来说,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即虽然目前的施工建设在监督管理工作的限制下实现了较好程度的质量保证,但是偷工减料施工、设计文件的随意修改、实际建设工程难以按照合同竣工时间完成等多种现象依旧存在。导致这些现象的发生,不仅是由于天气因素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要还受到监督工作力度缺乏的不利影响。这直接表现在施工材料与相关机械的合格标准监督不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低下及时间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较弱等方面。而根结底也是监督工作的科学、公平以及有效性依旧有待提高。

2实现该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及有效性的相应的工作建议

2.1加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油田资源的开发需求也逐渐提升。为适应这种能源应用需求,油田地面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也逐渐增加,施工建设的标准规范也不断进行了提高,加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建设能更好地实现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这就需要不断的进行科学化的方法以及理论的应用深入。(1)相关部门通过合理停检点设置,进行巡检与抽查的正确时间点选择。在实际监督管理工作中,将巡查和抽检两种方法科学运用,能最大程度通过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来确保工程建设的环境质量及后期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而在针对工程建设的相关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工作中,工作人员在进行停检点的设置时,应当以工程安全及环境质量两方面中的质量环节作为设置点。而这过程中涉及到的停检点与巡检点之间存在的差异大致表现为前者主要是会对工程建设的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等造成较大影响,同时会导致该工程后期建设施工受到相关工作工序位置的影响。所以,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者应当严格进行停检点的设置,并在相关施工人员正式施工开展之前要求其严格填写报验单。并将报验单交由监督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审批,之后才能继续开展施工。而巡检点主要是施工开展过程中除了停检点的其他施工工序部分,监督人员在进行施工监督工作时,往往可以选用随机巡回检查模式来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以上两者间的实际区别就在于监督工作重要程度的划分。在实际工程建设中,由于工程规模较大,且存在施工特点差异,所以十分有必要进行两者的共同设置。监督人员在进行工程停检点设置时,应充分就实际工程建设特点及施工开展的连续性要求进行分析,同时还应当注重施工工序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及使用需求等,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工序展开重点监督。另外,在进行巡检和抽查的时间点的把控时,应注意该施工工序的实际施工情况,就该工序的具体质量确定显示的时间点。(2)加强对科学仪器的使用,实现监督手段的优化。监督管理人员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时,主要方法是依靠单纯的敲、打、看等来完成。但随着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检验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了。只有不断加强对科学仪器的使用,才能实现监督手段的优化,这需要相关部门就国外先进仪器的应用手段进行积极学习和引入。同时,由于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工程的实际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监督工作应本着科学的态度进行,用精确的正规性检验方式来进行传统方式的取代,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来进行监督数据与事实的采取。

2.2实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性提高

实现工程建设的公正性是重要的职业道德基础。其在油田地面工程建设中的体现主要表现在实际监督工作中相关监督执行部门或人员对参建各方保持的公平态度。总的来说,监督部门往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拥有质量仲裁的绝对性权利,所以当其面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纠纷问题时,应当以绝对公正的态度来面对设计、建设、施工以及监理等多个部门。同时,监督部门还应当积极建立监督告知体系,实现监督工作的公开性保证,让参建各方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保有知情权,透明化的将监督部门的工作方式进行传递。这样也能更好的实现各参建部门的自我约束力的提升。另外,监督部门还应当在部门内部进行相互监督与约束的合理体制的建立,将传统监督工作进行机制调整,积极向集体监督进行转变。同时为实现公正性保证,在针对某一专业进行专门监督时,还应当保证安排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资格进行严格要求,使工作人员在共同工作的同时实现相互监督。除此之外,为保证执法检查的公正性以及严肃性不受到侵犯,相关部门在进行监督文书与资料的签发时应当严格按照负责人的权限等级来进行范围划分。

2.3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效性的提高

当前常见的实物质量监督体系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较为单一,难以实现对参建各方实际行为展开全面深入的监控。尤其是针对油田地面建设这一工程复杂且建设周期长的工程,传统的监督方式难以适应。就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来讲,并不等同于工程监理与工程管理两类工作形式,仅仅依赖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是难以对监督工作的全面性进行保证,以致于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难以对工程质量展开精确的质量检验、工作评定以及控制实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进行相关工作展开时,应当注重工程建设中对质量造成重大影响的环节的监督。积极从传统的实物监督管理体系中完成向多方质量行为监督模式的不断转变,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将工作范围扩展至涵盖各方的实际质量行为以及各方建设的实际后果,加强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提升与体现。同时,为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实现,监督人员还应当实现日常性监督工作、质量巡查以及总体质量检查等多种方式的有机结合,保证监督工作的全面覆盖。另外,当监督工作中发现存在质量方面的问题,监督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政府出台的相关管理条例与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踪,并展开相应的处罚。除此之外,相关部门积极利用媒体传媒等定期进行工程质量信息的公开也是十分重要的,这有助于全民质量意识的提升。

3结语

随着社会对油田生活需求量逐渐提升,加强油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的提升已成为相关工作部门重要的工作探索方向。而相关工作的科学、公正以及有效性的实现就是保证工程质量在监督管理作用下的实现提高的重要指标。相关部门与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首先积极就当前的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现状进行分析,并分别从如何实现监督工作公正、科学以及有效性建设的具体实现方法进行探索与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在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与需求下保证该工程建设的质量提升。

作者:谷晓鹏 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

参考文献:

[1]辜奎军.如何提高油田地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8,09:56+59.

质量监督论文范文3

1.1建立统一的民航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

在民航通信工程这样一个重要工程的建设活动中,其监管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监管主体应该具备在建筑施工领域和民航通信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并且有较丰富的建筑施工监管经验,只有专业知识和监管经验兼而有之的监管主体,才能在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活动中充分起到监管作用。第二,监管主体要有较强的质量监管意识,要在监管工作中树立民航通信工程建设质量重于泰山的信念,在监管工作中一丝不苟毫不懈怠,保证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质量;第三,监管主体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在以往的监管活动中因为我国民航通信工程建设领域的人才和从业主体较少,工程的建设主体和监管主体往往隶属于同一个部门,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监管主体的这一形态不能保证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监管质量,不利于民航通信工程的质量监管。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当前我国已经具备了建立独立的民航通信工程监管主体的客观条件。信息产业部委应该积极的利用这些优势条件,建立独立的民航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保证民航通信工程建设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和监管工作的质量;第四,相应的质量监管主体在监管活动中应该有较大的权限,在国内能够从事民航通信工程建设的建筑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国有大型建筑企业,其本身不仅实力雄厚而且政治背景浓厚,在具体的建设施工中监管主体如果没有较大的监管权限,就不能保证建设施工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

1.2建立统一、标准的民航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标准

民航通信工程是一个对建筑质量和建筑标准化程度要求很高的工程项目,无论是建设施工活动中还是在建设施工监管活动中,施工主体和监管主体都迫切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民航工程质量标准。只有这一标准能够完善的出台,才能保证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主体和监管主体,能够就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达成一个统一的标准,让建设施工主体在建设施工中能够有标准可循,监管主体在监管活动中也“有法可依”。同时也能够解决在民航通信工程中建设主体和监管主体对民航通信工程认识不一的问题,减少建设主体和监管主体就建筑标准问题的矛盾,让二者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工程质量上,保证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活动中建设主体和监管主体能够各司其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为建设高质量的民航通信工程而努力奋斗。

1.3明确相关监管主体的权利与责任

因为民航通信工程的技术复杂性和高质量要求,当前我国能够满足其建设施工要求的施工主体绝大部分是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这些企业本身实力雄厚而且有浓厚的政治背景,所以在对这样一个施工主体进行监管的活动中,相关监管主体一定要具备一定的权限,对建筑施工主体的建筑施工活动有“说一不二”的权利,才能在监管活动中保证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在民航通信工程监管活动的这种形势之下,明确监管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成为一种必然。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活动中,监管主体的权利主要包括有以下几项:第一要求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主体和建设项目的分包单位,向监管主体提供其自身的建设施工资质资料,以及当前建设的民航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第二进入被监视的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对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工艺、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检测、拍照和录像;第三在监管活动中发现监管的施工项目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缺陷,在相关证据明确的情况下可以立即责令相关的建设施工主体限期改正;第四,如果在监管活动中对相关项目产生任何疑问,监管主体可以具文要求建设施工主体提供相关的数据资料。在民航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中,相关监管主体的责任主要包括,对民航通信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对民航通信工程建设完成后暴露出的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二、明确监督内容和监督职责

对民航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是以保证民航通信工程安全为目标。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为手段,主要包括:

2.1对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活动中,建设质量重于泰山,所以在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对策中,对承建单位与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是十分有必要,只有在建设过程中始终保证对承建单位建设质量行为的监督,才能保证在民航通信工程建设完成之后的质量,所以对承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定要做到实时、深入。

2.2对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进行监督

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本身并不仅仅是一个建筑工程,还包含了通信工程和电力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其在建设过程中不仅仅要将各个工程项目完成好,还要将各个工程项目结合好。民航通信工程的这种建设需求,为承建单位设置了更多的难题,对承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和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民航通信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往往会设置相应的对承建单位和人员资质与资格的限制。相关的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限制标准,确保由高资质的承建企业保质保量的完成民航通信工程建设。

2.3对参建单位执行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民航通信工程作为民航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的基本构成是有严格的标准的,为民航提供通信服务的通信工程一般都会采取统一的建设施工标准,以保证在通信服务中能够做到服务的标准化和高稳定性,同时在运行维护活动中也较为方便,所以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中要坚决的贯彻执行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承建单位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力度。

2.4受理单位或个人有关通信工程质量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民航通信工程作为一个对社会经济发展稳定性有重大影响的施工工程,其在建设活动中的质量问题重于泰山,所以相关的监督管理主体对民航通信工程的监督要采取多种方式结合的办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民航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的公众监督,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的监管主体要召开新闻会,对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信息进行通报,并在会上向广大群众公布监督管理主体的通信方式,要求人民群众积极的对民航通信工程在建设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并对相关监督管理主体的监督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只有让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管主体的监管活动都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保证民航通信工程质量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切实实现好、维护好民航通信工程的质量。

三、具体施工质量监督

3.1建设施工前的审批工作

民航通信工程建设作为一种系统性的工程体系建设,因为其自身建设质量对民航运输安全性的重大影响,所以在建设施工之前必须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工作,在招标工作完成之后,承建单位必须在开工前的七天以前,在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相关的质量监督申报手续。相关监督机构受理承建单位的质量监督申请后,必须结合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资格,民航通信工程建设的实际特点,确定相关的监督队伍构成,并赴实地考察后确定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2建设施工中的监督工作

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形式主要有工作方案检查、抽查、监督施工等,具体的监督内容包括: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和资格;抽查涉及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的相关建设质量;监督承建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活动中由承建单位提供的施工资料是否真实,施工验收数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民航通信工程施工建设时否有实体的质量缺陷。

3.3建设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

民航通信工程作为民航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民航运输安全的影响是基础性的,所以在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结束后,要进行严格细致的竣工验收,在验收活动中质量监督机构如果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应该立刻以书面的形式向承建单位发出通知,责令其进行整改。在建设施工活动结束后,承建单位要向相关的质量监督机构提交《民航通信工程竣工验收表》,在表中对民航通信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科学、系统的阐释。相关质量监管机构可以参考该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议,对竣工验收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承建单位修改。在修改完成之后由相关工程的监督队伍全程参与民航通信工程的验收活动,对验收活动中的主要技术参数,工程主体概况和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系统、细致的检查,确认施工质量后形成详尽的书面材料,报请上级质量监督机构审批。

四、建立民航通信工程施工建设监督的惩罚体系

4.1对民航通信工程整体的惩罚体系

民航通信工程作为民航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性质不同于普通建设工程,所以对民航通信工程整体的技术质量保障至关重要的,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禁出现承建单位非法转包、分包民航通信工程的现象,同时相关的质量监理单位也严禁将民航通信工程的监理业务转让。保证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活动中,民航通信工程始终都由专业化的施工建设队伍来建设、始终都由专业化的施工监理团队来监理,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保证民航通信工程建设的质量。才能为民航通信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2对民航通信工程质量的惩罚体系

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活动中,质量始终是第一位的,对于在监察活动中发现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等质量问题,是对民航通信工程质量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不负责任应当严惩不贷。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工程的建设活动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在监督活动中如果发现承建单位没有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或者建设完成后没有达到建设标准,相关监管主体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承建单位限时整改。

4.3对民航通信工程施工过程的惩罚体系

民航通信工程建设施工也属于工程建筑,在建筑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风险,所以在建筑过程中承建单位要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做好充分的应急处理准备,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民航通信工程的安全。发生通信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延期报告的,相关的监督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条例》的规定,对承建单位的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民航通信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因为承建单位使用劣质材料和施工工艺不到位导致的民航通信工程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依法追求承建单位的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结束语

质量监督论文范文4

本文作者:魏宇工作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震惊全国的“工业明胶、皮鞋明胶、二代地沟油”等问题再次把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推向风口浪尖。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形势严峻,不仅危及百姓的健康和生命,也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同时监管不到位是导致这一系列恶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我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度不高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并不理想。一些食品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只有极少数食品生产企业公开了本企业生产食品的信用信息,部分政府网站食品安全信息严重滞后长期得不到更新。2.食品监管政出多门,效果不佳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然而,《食品安全法》并未改变传统的多头分段管理体制,只是在现有的框架内微调,这是一种立法缺憾。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缺乏统一性,甚至有的部门的标准还相互矛盾。一些职能部门监管措施和力度不够,流于形式。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不健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弱,反应速度较慢。3.企业违规成本过低违法代价过低、惩处力度较弱是部分食品企业和监管机构以身试法和徇私枉法的主要原因。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双倍赔偿”的条款,《食品安全法》中也有“十倍赔偿”的规定,但对企业来说,这些只是治标不治本。我国现有食品安全体制对监管部门失职的惩罚力度严重不足,而与食品监管有关的执法人员存在、等现象。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目的,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往往只采取记过、撤职等处理方式,很少移送司法机关。4.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实施的基础。虽然我国现已颁布十几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但条款笼统,伸缩性太大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标准严重滞后,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完整性。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出现大量法律盲区。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1.整合资源,建立统一公开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平台政府应全面整合现有分散的监测点,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网上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由点到面的信息网络。搭建统一、权威的信息平台,切实保证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同时,信息平台还应覆盖食品生产到消费全过程,使各个监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与共享,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食品安全的统一信息平台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政府内部信息平台,使不同的监管部门能够实现信息“无缝对接”;第二层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平台,负责向公众提供及时、权威的食品安全信息。消费者往往在食品安全信息获取中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往往知道得较晚且内容也不够明确,容易导致大规模的恐慌,以至于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为了保障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新闻会、电子政务、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客观的食品安全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公开和通畅。2.尽快扭转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局面国家应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以防止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有效整合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应在坚持多个部门联合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国家一级监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从而打破交叉监管局面,弥补监管缺失。3.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应严肃纪律,严防监管人员与不法商贩内外勾结。目前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费用和人员开支还要依赖于收费罚款来“解决”,这造成了以盈利为目的执法行为的产生。监管制度在某种程度上纵容和催生了“养鱼执法”的现象,监管机构和非法企业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一定要从根本上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大对基层监管部门资金保障力度。同时,对于包庇、纵容以及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不履行职责的监督执法人员,应依法从重处罚。4.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立法管理应遵循“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综合管理的指导思想,强调系统性与协调性。立法结构应具有前瞻性,讲究严密的科学基础,对食物链所有环节都有相应的法规或条例规定。立法核心应考虑农产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引入风险分析与管理,预防为主。通过立法明确执法主体,确立、完善中央政府与省地政府农产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

质量监督论文范文5

关键词:HSE管理理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优化

钻井管理是石油生产的关键,钻井工程的质量关系着石油生产的效率与安全。新时期,社会对于传统的生产企业有了更多新的要求。石油生产要想符合新时期的发展就要进行积极的改革,追求“以人为本”,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生产形势。钻井工程是一项作业环境复杂多样,设计工种较多,作业难度大的立体交叉作业工程。运用新型的管理理念旨在实现对钻井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以及管理优化。本文通过分析钻井工程开展现状并对其未来质量监督以及管理优化方法进行阐述。

1钻井工程质量分析

现阶段的钻井工程发展在技术上已经非常成熟,能够建立起复杂的庞大的石油钻井,但钻井工程人就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影响着钻井的质量与安全。通过对当前石油生产企业的调查,当前石油钻井工程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1.1质量监管权责不明。现如今的钻井工程质量管理在发展中不断的扩大监管的范围。但在监管的过程中,过大的范围使得监管中出现与不明行为所重叠的现象。监管职权的划分出现问题,造成某些环节的职责监管不明、考核松懈等问题的产生。与此同时,混乱的监管严重影响到实际工程进行效率,同时使得薄弱环节缺乏有效管理。1.2缺乏管理人才。随着社会的转型,传统的生产企业进行了重大的内部调整。为迎合企业的发展需要,许多技术工人被调离企业。新的人才得不到及时的补充,一线人才又严重不足,造成钻井工程管理中人才断层现象的产生。落后的管理理与决策思想,无法吸引更多的高级人才进入企业中产于企业管理,人才缺乏的状况长久得不到改善。1.3缺乏正确的管理认知。当前的石油钻井工程质量管理,依据的管理模式还是传统的经验是管理。这样的管理理念使得钻井工程的管理缺乏系统性,条理性,稳定性。传统的管理理念在管理机制上存在很大的不足,机制的不健全与管理市场的封闭造成钻井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效果得不到体现。不利于石油生产的持续性发展。

2HSE管理理念

HSE管理是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简称,是一种新型的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需求的管理理念。该理念主张“以人为本”,通过将组织、职责、资源、程序、过程进行协调来保障生产管理的安全有效。通过对当前石油钻井工程现状的分析能够发现,将HSE管理应用到钻井工程质量监督以及管理中能够有效的解决其现有的矛盾,能够推动石油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基于HSE理念的钻井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3.1构建科学职责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强调了加强组织、资源、过程、职责等方面的协调。所以在钻井工程质量管理中首先要做到构建科学的质量监管体系,明确体系中的职责划分,责任到人。明确现有工程薄弱环节以及重点问题,针对性的进行管理优化。重视钻井工程开展与环境方面的关系,引导钻井工程开展能够最低限度的保护环境。构建多层次的管理机制,制定钻井工程不同阶段的管理方法。提升钻井工程质量管理的管理效果。3.2落实HSE管理制度。企业在进行钻井工程管理时要落实钻井工程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化管理阶层人员对于HSE管理制度的认知,加强其对HSE管理制度的重视。HSE管理理念说明,好的质量监督管理一定与企业管理层上下的协调一致有着必然的联系。在钻井工程中,切实解决落实人、机、环境之间的匹配问题。提前对钻井工程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并积极的探究问题解决的有效手段,做好预防以及善后的处理预案,力求将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另外,针对现有的钻井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中人才断层的问题,要通过先进的理念来吸引人才,要运用长远的目光去引导人才,最终构建起高质量高素质的企业管理阶层。3.3质量监督与管理优化的持续性改进。当前的石油企业改革尚不完全,对于质量监督与管理的优化还在不断的改进。针对未来的进一步发展,HSE管理理念指出,未来质量监督以及管理体系的完善方向是科学、实用、协调。要在HSE管理理念的引导下不断的推动钻井质量管理的进一步完善,最终构建起一个动态的、实时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体系中要做到对风险的及时发现以及有效预防,另外,还要针对性的做出当安全问题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要在战略上对自己认可,在行动上小心。保障钻井工程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的实现。

4结束语

在石油生产管理中,钻井工程管理是其中的重点也是生产的关键。为进一步的提升石油生产的效率,增强石油生产的稳定性,加强对钻井工程的质量监督以及管理优化是十分必要的。基于HSE管理理念的钻井工程质量监督要求,构建起符合社会生产需要,系统且全面的钻井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并在实际的管理中,增强企业决策人员的决策能力,保障省油生产的顺利进行,推动石油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协调。

作者:姜明阳 单位:大庆钻探工程公司钻井一公司

质量监督论文范文6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主体主要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站在建设单位的角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不能全部由自己承担,因此如何协调好各方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是施工阶段质量管理的重点。

2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分类

2.1事前监督

事前监督,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工序启动前进行的监督,这个阶段的监督侧重于对工程质量控制方案的审查,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审查,对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防范措施,施工材料的抽检检验等方面。事前监督是实施主动控制的有效手段,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同时也有效避免经济损失。事前监督应该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予以高度重视。

2.2事中监督

事中监督是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的实时监控,是工程质量监督的最主要形式。如旁站监理就属于事中监督的重要手段,事中监督可以有效控制不良的质量行为、不合格材料和不恰当的工艺方法造成的质量问题。事中监督的实施主体应该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事中监督起到必要的监管和协调作用。

2.3事后监督

事后监督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核查和对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的整改。对于已完工程的质量核点是对隐蔽工程质量的核查,对于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的整改要遵循满足设计、满足使用、满足规范的基本原则,对于有可能影响结构和受力形式的质量问题要征求设计意见进行整改;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应该采取加固、返工等方式予以整改,整改后要重新进行验收。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是根据监督实施的时点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进行的划分,为便于区分和研究,我们不妨将事前、事后和事中按照如下的时间节点进行划分,事前监督是施工人员、机械到位开始作业之前的控制与监管,事中监督是从第一批人员或者机械开始作业到工程施工完成,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的控制,事后监督是指验收阶段的监督控制。这是对于整个单位工程而言的,针对检验批、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可以根据实际进行相应的界定和细化。

3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的其他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强化工程质量条款

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中,均要签订质量保证条款,并配套相应的违约惩罚措施、超额完成质量任务的奖励措施等,要严格根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工程质保期、设备保质期等,要强化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履职,确保旁站监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质量控制和管理环节切实落到实处。要有强有力的违约索赔和处罚措施,善于利用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工程中一定的有利条件,通过延迟支付或者通过合同条款扣工程进度款等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切实把质量控制和管理放在重要位置。

3.2努力做到工程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