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年中总结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2-06-30 04:23:37

行政助理年中总结

行政助理年中总结范文1

关键词:财政结余资金;人大监管;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0.4 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1-0040-03

近年来,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稳步推行和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海南省财政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截止到2007年底,财政结余资金58.8亿元,财政结余结转额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16.9%,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3.8%。一方面,海南省长期以来地方财力不足,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需求;另一方面,海南省财政资金结余数额逐年增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现象引起了各有关方面的关注,并提出了监管财政结余资金的要求。为了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笔者建议从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监督制度的角度,加强人大在财政结余资金监管方面的可依据性、严肃性和针对性。

一、海南省财政结余资金现状

(一)结余资金比重较大,结余数额逐年攀升

从横向看,海南省财政结余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较大。2006年海南省一般预算收入218.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增速比全国19.6%的增幅低1.3个百分点,在13个主要省中居第8位。与此同时,2006年财政年终结余40.5亿元,比上年增长35.3%,结余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8.5%,结余增速和结余比重的排名均列第3位。也就是说,海南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处在全国中等水平,但结余资金增速和结余比重却居全国前三,说明海南省相比其他主要省市,财政资金结余规模较大(见表1)。

表1 2006年各主要省一般预算收入、年终结余、结余比重及排位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2007)提供的数据整理得出。

从纵向看,海南省财政结余增速放缓,但消化结余资金速度较慢。从海南省各年财政结余数额看,财政结余增速有所放缓。2003年以来,海南省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的同时,地方财政增收能力增强,加之中央加大对海南省的转移支付总量,财政结余逐年增加。2003年财政结余资金增速53.6%,2004至2007年财政结余资金增速较为波动,最低年份为15.1%,最高年份35.3%。虽然增速有所放缓,但结余累计数额逐年攀升,由2003年结余资金20.8亿元增长至2007年51.5亿元,说明海南省财政每年不仅没有消化以前年度结余,而且年年新增结余。(见图1)

(二)地方财力不足,结余来源中央补助收入

海南省自主创收能力实质不强,结余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补助收入。2005至2007年,每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无法补偿一般预算支出金额,财政收支相抵为负结余。财政结余金额主要来自扣除补助市县支出后的中央补助收入这部份,该部份结余分别是各年总结余的11.2倍、16.6倍、20.1倍和7.8倍。也就是说,海南省地方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需求,财政资金来源主要靠中央补助收入。

表2:2004-2007年省本级财政一般预算结余资金分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年鉴提供的数据整理得出。

造成财政结余资金大量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慢、结转数额较大。每年上半年支出进度均低于序时进度近15个百分点,到下半年支出压力加大,每年都有部分项目支付不出去,进而增加本年结转数额;二是预算编制时收入计划的确定较紧,突出表现在对专项补助收入年初预算较粗,历年超收数额较大。比如2003、2007年海南省专项补助分别超收109.5%和58.8%,占当年超收额的65.5%和50.6%。

二、海南省财政结余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不明晰

由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要到年底视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而定,因此,财政部门年初无法掌握本年度能得到多少,只能是等到了年底再予追加,这导致了地方政府无法根据海南省经济发展状况打足预算,使得财政部门在向人大所做的预算草案中,没有正式地反映中央专项补助,进而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往往只报预算内资金收支情况,而不报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这就使很大一部分资金流于人大监督之外。

(二)预算调整监督不规范

由于不可预见因素的出现,对财政总预算和项目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调整是难以避免的。预算调整虽然不能引起结余总额的变化,但会影响项目间结余结构。我国预算法对预算调整作出了规定,但较为笼统,致使在实践中对什么情况调整预算很难把握。由于预算调整不及时、不规范,有的资金的使用脱离人大监督,造成了规避预算调整,规避人大监督,出现了人大批准的预算难以落实的现象。[1]

(三)结余结转项目不明细

在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中央指标下达不够及时,地方收到专项资金后需要进一步分解、分配,资金层层滞留,用款单位往往在年底或下一年度才收到资金,或者项目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形成结余,或是项目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至下年执行而形成的结余资金,这些都需要按指标数结转至下年。[2]对这部分已经形成的结余结转数额,在财政交给人大审议的决算报表中,仅反映结转总数,未说明是什么具体项目结转,该项目结转多少以及结转原因等。由于没有编制具体项目决算,部门核算、项目核算的执行情况不能从决算中反映,造成大量结余资金作为结转资金处理的现象,致使人大缺乏针对项目决算的逐项审查,无法了解和判断该结转是否存在以及结转数额是否合理。

三、规范海南省财政资金预算编制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财政结余资金存在的问题,为使人大实质性地履行财政监督职权,人大财政监督可以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监督三方面着手,以达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环环相扣的效果。

(一)强化超收收入的使用,提高人大监督的可依据性

针对中央专项补助超收这部分,要将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由于专项转移支付不是固定的,因此,人大可以要求财政在编制预算时,将专项转移支付与其他可用财力安排支出分开编制。在预算执行中也可单独设立一张“上级专项拨款补助支出完成情况表”。这样,上级给予的专项拨款补助在本级的具体使用情况,包括年初预算数、转拨给下级和本级单位的数额、本级和下级的使用数额、年终结转下年使用数等,都将得到清晰的反映,人大就可以依据该情况表对专项补助超收收入使用的科学性、可靠性进行深入审议。

(二)硬化预算执行调整,增强人大监督的严肃性

目前,由于我国预算法对于预算调整的规定较为笼统,致使地方对预算调整的掌握尺度不一。由于预算调整不及时、不规范,造成有的资金使用脱离人大监督的现象。为此,必须改进预算调整制度,使预算调整在人大监督下规范运作。

首先,对执行时预算调整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在粗放的传统预算制度下,由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无须编制项目预算,预算调整只在减收增支的情况下才向人大履行报批程序,而财政增收节支所出现的超收、财政资金项目的变动都由政府自行决定,随意性很大。在公共预算制度下,预算由总预算和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构成,任何预算总额的变化都必将导致项目核算的变化。因此,应明确规定无论是由于增收减支还是减收增支所导致的预算不平衡,都应向人大履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

其次,对预算调整内容应作明确规定。一是因总预算变化所引起的预算调整,既要向人大常委会按程序报批调整总预算,也要根据总预算的调整履行项目预算的报批程序。二是部门预算中因项目论证不充分或事业发展规划的变化,需跨部门调整项目,跨项之间调整资金安排的,也要向人大履行报批程序。三是部门预算中专项资金在项内跨目调剂,可由资金使用单位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批准,事后向人大常委会备案。

再次,规范预算调整时间。预算调整不能成为预算执行中经常,应考虑预算执行特点,规范预算调整时间。从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分析,可以把预算调整时间固定为两个时间段:一是在7-8月份,这时候财政预算经过上半年的执行,项目预算有何问题已经在执行中有所体现,可以针对项目预算作一次调整。二是在11月份,这时候财政总预算经过10个月的执行,财政收支总量年初预测误差已有所显现,可以针对总预算重新预测,并根据总预算的变化,调整和安排项目预算。

(三)细化结余结转决算项目,提高人大审核的针对性

根据2005年财政部预算司颁布的《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在每年3月20日之前,部门要向财政部报送《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表》,以反映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的财政拨款资金。[3]为加强地方人大对财政决算结果的监督,建议财政在报决算报表时将结余结转项细化到预算项目。具体做法是:将结余结转数额从过去的报告到类,细化到款甚至到项。按照《预算法》确定的我国预算组织体系,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因此,财政厅应要求省级预算单位每年在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表的同时,附加本部门“20XX年度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情况表”(见附表1),然后财政厅据此逐项汇总项目支出结余情况和各部门基本支出结余情况。这样,人大在审议时就可以对照年初预算批复情况判断项目结转数是否正确、合理;同时,对净结余资金(总结余扣除结转后数额),人大审查的重点是净结余资金是否作为当年财力,纳入当年预算并编制项目预算。■

参考文献:

[1]钟晓敏.地方财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行政助理年中总结范文2

专项补助资金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专用性。由于事关宏观调控大局,所以上级财政部门对专项补助的资金的使用要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下级财政部门必须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补助资金,不得改变和违背。从这点来说,下级财政部门使用上级财政部门的补助支出,实际上是上级财政部门支出的具体化和延伸。二是及时性。上级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后,下级财政部门应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当然具体到某些周期较长的项目,也可视其进度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专项补助资金审计的对象,严格来说是上级财政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这是因为专项补助资金具有双向分配行为的特点。如,中央财政对省财政某项专项补助的分配过程,地方财政部门负有提供真实、合法资料的责任,中央财政部门负有按规定严格审查资料和补助数额的责任。因此,审计机关必须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将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与对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结合起来,全面揭示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我们在专项补助资金审计中,针对专项补助资金的特点,采取了一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上级财政部门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审计的方法

专项补助资金包含项目较多,其中有的补助有数字化的计算依据,如军转干部安置费;而有的补助是不易计算的,难以进行量化核实,如各种价格补贴和救灾补助;有的补助缺乏确切和完整的数据;还有的补助在拨款时有依据,但实际用途却脱离了依据。因此,在审计时应有所侧重。

1.核实预算支出数字。通过检查财政部门编制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决算草案)中的补助下级支出数,是否与财政总预算报表、总账、明细账上的数字,以及相关的结算依据一致。

2.审查预算批复情况。通过审查有关申请、批复文件和有关总账、明细账,审查批复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财政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地批复预算。

3.审查资金拨付情况。通过调阅有关总账、明细账和拨款凭证,审查专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的现象。

4.审查资金效益情况。通过延伸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分税制的总体要求,对上下级财政分配关系中的随意性、混乱性、盲目性和无效性进行综合,促进财政部门逐步规范专项补贴支出的范围和,建立比较透明的、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分税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完善。

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专项补助资金审计的方法

下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审计,实际上是上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化、细化和补充。其主要有:

1.通过调阅财政部门编制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决算草案),审查上级财政专项补助数、本级财政支出数和余额结转数,是否与上级财政批复数相互一致,审查下级财政是否将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纳入预算和决算管理并如实反映,有无隐匿、转移专项补助资金。

2.通过查阅有关总账、明细账,审查下级财政是否按上级财政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专项补助资金,有无改变资金性质挪作他用。

3.通过查阅有关文件、总账和明细账,审查对上级财政要求进行资金配套的专项补贴资金,下级财政是否按规定安排了配套资金。

4.通过查阅有关明细账,审查对需要安排到项目或或单位和需要继续转拨下级的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有无长期挂账结转不用,造成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单位或下级的资金使用。

5.通过查阅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总账和明细账,审查是否按实际支出数报专项补助资金决算支出,有无虚列支出,将没有使用的专项补助切资金转移到预算外或挂往来账上。

6.通过延伸调查,审查下级财政是否按照项目资金需要对专项补助资金进行支出结转、有无项目已经完成而将未使用完的专项补助资金列支结转下年,或者将结余资金结转到其他项目。

对专项资金审计常见的处理

在专项补助资金审计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诸如资金拨付不及时、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对此类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从宏观角度提出建议,促进专项补助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由于上级财政拨付专款补助时间过晚,导致资金大量结转。针对此类问题,我们主要是通过审计调查,摸清专项补助资金拨付、转拨和到位的整体情况,具体分析专项资金未及时到位所产生的后果,并据此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建议,避免专款大量结转,保证国家宏观政策的顺利执行。

行政助理年中总结范文3

为加强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以下简称“补助专户”)是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国库开设的,用于单独核算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专用账户,不同于各级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等补助资金,必须及时转入该“补助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并根据本通知所附的《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补助资金使用的进度,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或下级“补助专户”。“补助专户”内资金一律不得与国库内其他资金混用或挪作它用。

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并将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列入预算。经地方人大批准后的有关预算安排情况要在每年3月底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汇总上报财政部备案。

三、从2001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都必须在人民银行国库设立“补助专户”。各级国库要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并于2001年6月底以前完成专户开设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应在其预算拨款银行账户内设立“补助专户”,对中央财政和兵团安排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管理。

附件:

1.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2.年季度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收支季报表(略)

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以下简称“补助专户”)正常运行和资金专款专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及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等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财政部门负责“补助专户”的开设,并按预算确保资金到位、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理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在上下级财政之间的清算。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补助专户”的设置,并根据财政部门开具的拨付指令进行资金拨付、柜台监督、银行间资金清算及统计汇总“补助专户”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条、地方县级(含县)以上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同级国库开设“补助专户”,并在财政“国库存款”科目下对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收支实行专项核算。各级国库在人民银行“财政预算专项存款”科目下开设“补助专户”,专项核算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并在“补助专户”中设置“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账,分别登记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上级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拨付的资金。

第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国库应根据政府预算支出科目和资金种类分别设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分类明细账,分别核算相关社会保障补助资金。

第六条、中央财政及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第二条规定范围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须及时足额地从各级国库拨入相应“补助专户”。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用于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补助资金,以及原行业统筹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后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补助资金,年初一次性下达指标,按季拨付。

地方财政安排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缺口补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等的资金必须在预算确定后及时转入“补助专户”,中央财政根据地方财政安排资金拨入“补助专户”的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资金,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财政总预算会计通过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国库转入同级“补助专户”;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包括本级支出和对下级财政的补助)由同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从同级国库转入同级“补助专户”,对下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由国库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指令通过上下级“补助专户”办理。

第八条、“补助专户”的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标准、对象和实际需要数额支用,并按照资金使用的进度,及时由“补助专户”拨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或下级“补助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不得与国库内其他资金混用或挪作他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收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从“补助专户”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时,作预算支出处理,并在“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下“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贴支出”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款级科目中列支,不得相互调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补助专户”补助下级的支出作“与下级往来”处理。

各级国库和支库的会计核算手续,遵照《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按月将地方安排的资金从国库拨入“补助专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在到达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国库的当日拨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补助专户”。国库要按财政部门填制的拨款通知书及时足额地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补助专户”,并在资金到达“补助专户”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补助专户”资金的到位情况通知同级财政部门及上级国库。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下达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文件,必须同时抄送上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国库。

国库收到财政部门出具的拨款通知书后,必须与财政部门下达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文件核对,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下一个工作日将资金如数拨入下级“补助专户”或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如发现所需拨付资金不符合规定的账户和用途或与拨付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时,国库应暂缓划拨资金,并自接到拨款通知书的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通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必须在2日内查明原因,重新办理拨款手续。

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库均应确保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及时转入“补助专户”,“补助专户”内的资金不得串户使用,不得调剂用于其他财政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补助专户”年末各项结余资金仍留存“补助专户”,如数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补助专户”的会计、出纳,建立内部制约机制。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十四条、各级国库要加强审核监督,保证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及时拨入、拨出。各级财政、国库要对“补助专户”、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资金往来活动情况建立季度对账制度,定期核对“补助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建立“补助专户”季报制度,及时反馈补助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各级国库要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规定编制“补助专户”资金收支统计汇总季报,反映各级国库“补助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季末结余等情况,一式三份,由国库与同级财政部门对账后加盖公章,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国库各一份,留存一份;各分库在季后法定工作日的5日内,根据逐级汇总的季报汇总编制各级国库的统计季报上报总库,统计报表报送方式由总库另文下达。省级或计划单列市财政社保部门于季后5日内将本系统上报的“补助专户”资金收支统计汇总季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上报,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季报传送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对于不按时报送季报,或正式上报与电子邮件上报数字不一致的地区,中央财政将推迟或停止拨付补助资金。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收支季报表附后。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并即时追回资金。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对“补助专户”开设、资金汇付及划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行政助理年中总结范文4

关键词 国际援助 DAC 对外援助管理 援助有效性

发展援助委员会(Develop-ment Assistance Committee)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属下的委员会之一,主要协调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调整对外援助国的政策。该委员会1960年以经合组织属下的发展援助集团(DAG)模式成立,1961年OECD成立后改为DAC。到2010年DAC有24个成员国。据DAC本身宣称,其工作内容包括:汇总40多个OECD以及非OECD成员国的对外援助数据,通过数据的公开与分析使援助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通过集中世界上主要的对外援助国,确定发展领域的全球标准并进行评估;制定《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总结发展援助领域的良好政策与措施并进行推广;为各援助国提供发展援助方面观点和经验的交流平台。

2008年DAC成员国提供了全世界90%以上的对外援助。当前的国际援助体系或者说西方的对外援助体系是由DAC建立并规范的。应该说,我们并不完全认同DAC所构建的国际援助体系,发达国家的对外援助也远没有达到其所声称希望达到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成立五十年来,DAC在构建国际援助体系,规范和协调发达国家对外援助管理政策和实践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在对外援助管理体系的构建方面其很多内容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一、援助的法律、政治基础和政策一致性

国际援助需要各国建立相应的法律和政治基础以保证其发展援助政策和对外援助工作具有合法性和操作权力。立法及高级别的政策声明能够确立发展援助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协调各部门在发展援助方面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对发展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其在保证发展援助的有效性方面的作用十分明显。

(一)制定发展援助相关法律

很多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发展援助方面的相关立法。发展援助相关法律一般会明确规定政府在发展合作中的责任,确定援助的优先事项和目标,保证援助方案的顺利实施。目前,一半以上的DAC成员国已通过相关立法确立了发展援助的优先事项和主要目标。例如,2008年6月28日生效的加拿大《官方发展援助责任法案》,就规定了官方发展援助所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条件。没有发展援助相关立法的国家,其援助可能会受到不断变化的其他政治事项的影响。但是实践中,发展援助的立法如果过于详尽有时也会影响援助效率,特别是在法律不能定期更新的情况下。因此,澳大利亚、爱尔兰、挪威和瑞典,虽没有相关立法,却使其发展援助工作有更强的灵活性,可以根据迅速变化的发展合作问题进行政策的调整。

(二)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政治环境

对于每个DAC国家来说,都必须考虑如何在对外援助所追求的发展目标和其他政策目标之间进行取舍和平衡。这涉及到一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政治、外交、经济、人道主义等因素之间的权衡。超过一半的DAC成员都认为发展援助是一国对外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芬兰、法国、荷兰和葡萄牙明确表明,发展是全球稳定中外交政策和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历来认为发展援助无论从受援国的需要还是自己的外交政策目标来看都是十分重要的。近年,美国已将发展和外交、国防并列,提升至美国外交政策的三大支柱之一。

(三)发表有关发展援助的总体政策声明

政府方面发表一个概述对外援助主要目标的总体政策声明也能起到明确发展援助地位的重要作用。这类声明一方面是政府各部门发展援助工作的承诺(如政府做出的未来将ODA水平提高到国民总收入一定百分比的承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计划,为实现《巴黎宣言》和《阿克拉行动议程》的改革方案等)。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协调竞争性的国家利益。政策声明也可成为监测政府发展援助工作实施效果的基准,这种政策声明对于那些一国有几个机构共同执行对外援助的国家,如德国、西班牙和美国更为有效。

政府发表政策声明的方式有:白皮书、部长在议会的发言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政府或者发展援助的专门的政策声明,或者在关于国际发展、对外关系或国家安全的政策声明中涉及发展援助问题。略超过三分之二的DAC成员国发表了高级别的政策声明。除法国之外的所有DAC成员拥有立法和/或高级别的政策声明。政策声明一定程度上可以补充立法方面的缺失。有些政策声明还涉及援助的地理范围、部门领域和一国的发展援助战略。目前,DAC中17个成员国的总体目标均为减贫和千年发展目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援助国在政策声明中包含了援助有效性的原则。例如,欧洲共同体的发展共识(2005)就制定了委员会和成员国对援助有效性的共同愿景。

(四)加强各部门政策的一致性

实现发展目标、成功减贫需要一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领域政策之间的协调。2008年OECD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一项发展的政策一致性的声明,重申了政策一致性的重要性。所谓政策一致性是指应保证政府发展政策的目标和成果不被其他政策所破坏。政策一致性包含以下几个层次:发展合作政策内部的一致性;一国内部援助与非援助政策的一致性;援助国之间即不同OECD国家的援助与非援助政策的一致性;援助国、受援国之间发展政策目标的一致性。

一致性政策涉及政府其他部门和特殊利益团体和发展援助主管机构之间的权衡。这就要求各部门的决策者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政策的影响。2005年,欧洲理事会决定在12个优先领域(即指贸易、环境、气候变化、安全、农业、渔业、全球化的社会层面、移民、研究和创新、信息社会、交通和能源)加快推进千年发展目标的进程。随后欧洲委员会即评估了成员国在这12个领域的政策,以达到发展政策的一致性。DAC成员国不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文化决定了他们会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取得发展的政策一致性。影响政策一致性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是政治承诺和政策声明对政策一致性的支持程度;二是政府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机制;三是政策监测、分析和报告体系的运作及其有效性。

(五)赢得公众对发展援助的支持

公众对发展援助的支持是对国家发展援助计划和实现这些计划的政治和立法支持的最好保证。公民是关键的利益相关者,他

们一般通过选票决定和监测援助政策的实施及其效果。发展援助机构有必要向公众宣传相应的发展援助成果以赢得公众的支持。怀疑。公众所认识的发展援助常常指的是人道主义援助。

为提高公众对发展援助的意识,法国、日本、荷兰、瑞典和英国都定期举行年度民意调查以监测民意趋向,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发展援助的宣传。但是,由于民意测验和调查成本很高,这种民意调查一般每隔几年进行一次。OECD发展中心目前建立了DAC发展援助交流的非正式网络,帮助DAC成员在提高公众意识方面交流经验。

二、对外援助的组织与管理

国际援助管理体系的组织与管理包括建立相应的发展援助政策制定和执行机构,并根据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努力推进部门之间发展援助方面的协调,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开展援助的监测与评估等。

(一)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改革

DAC各国援助管理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并不相同。就每个国家来说,其发展援助的组织结构也是动态演化的。DAC成员国中,其发展援助方面的组织结构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外交部自身负责发展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丹麦和挪威即采用此模式。二是外交部的内部机构负责发展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芬兰、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瑞士采用此模式。如芬兰的对外援助由其外交部的发展政策部(Depart-ment for Development Policy)负责发展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瑞士大部分的发展援助和人道主义援助由外交部的瑞士发展合作署(SDC)负责,经济援助和贸易援助由处理经济事务的国家秘书处管理。三是一个部门全权负责发展政策,另设一个独立的机构负责执行,如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日本、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美国等。瑞典就由外交部的全球发展部全权负责瑞典的对外援助,国际开发合作署负责执行。四是由外交部外的部门或机构负责对外援助的政策和执行,典型的如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和英国国际发展部。

各国负责发展援助的组织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其调整可能是由于政府更替,或者是由于主管部门如外交部领导的变化,或者由于政府对发展援助的定位和政策发生了变化,如政府可能希望协调发展援助的各机构之间的关系,或者希望对发展援助的效果实行集中管理等。例如,新西兰在外交部和贸易部建立了一个新的半自治的发展机构。美国则建立了一个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之外的独立政府公司――千年挑战公司(Millennium Chal-lenge Corporation),以吸引来自其他政府机构、私营部门、大学、国际发展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对发展援助的参与。

(二)跨部门的协调与管理

与发展援助有关的减贫、性别平等、良好治理、环境可持续性、能力发展、艾滋病毒/艾滋病(HIV/MDS)和人权等问题涉及所有政府部门。为缩小跨部门政策及其执行之间的差距,使援助产生更有效和更持久的影响,必须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几乎所有的DAC成员都制定了跨部门的协调政策,但是只有少数成员国拥有实施这些协调所必需的人员、预算和管理。政策和执行之间尚存在较大的距离。为推进跨部门之间的协调,一方面需要拨付相应的专项基金,另一方面,需要匹配政策目标与执行它们所需的人力资源。

(三)发展援助的监测和评估

为保证发展援助计划得到有效的执行,必须对发展援助工作进行监测,对援助效果进行评估。监测和评估的结果将有助于决策者调整援助政策,改变今后的援助资源的使用和分配。对发展援助效果的评价包括监测和评估、成果管理、国家审计、反馈和咨询机构的审查。

对发展援助工作的监测与评估提供了反馈机制,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并促进问责制。DAC各成员国监测与评估发展援助工作的程度不同。英国和美国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战略管理体系,制定了监测和评估程序等,能够较有效地测量一个发展援助方案对整体发展援助目标的影响。一些DAC成员国根据具体的发展援助活动和国家的总体目标确定评估指标。还有一些国家则采用受援国政府的监测和评估系统。监测和评估要想获得成功,必须保证其独立性和透明度。为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可靠,许多DAC成员国建立了独立的评估系统。目前瑞典的评估工作就由一个外部机构――瑞典开发评估署(SADEV)实施,爱尔兰则在外交部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咨询委员会以进行更独立和更有价值的评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DAC国家开始采用联合评估。2006年,DAC发展评估网络推出了关于发展方案联合评估的指南,推动并鼓励联合评估。联合评估的趋势显示了评估发展方案整体效果,对援助计划在促进受援国发展和实现千年目标的要求,以及配合《巴黎宣言》援助有效性协调和统一原则的需要。

越来越多的DAC成员使用计算机系统监测和评估他们全球范围的发展援助活动。大多数DAC成员国意识到分享发展援助方面经验教训的重要性,并开始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知识分享体系。

(四)人力资源管理

有效的发展合作依赖于熟练的和有经验的员工。保护和发展高质量、高激励的本地和外籍员工对任意机构的有效运作都是必不可少的。管理人力资源的关键问题包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合适的发展合作的专门技能、寻找合适的技能组合、提供适当的员工激励、鼓励人员流动。

三、援助分配及其管理

援助分配是国际援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既要符合本国的分配标准又要尽可能地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目前,官方发展援助仍是国际援助的主体,双边及多边援助的管理仍是国际援助管理的重点。

(一)援助分配

援助分配是援助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援助分配过程中需要关注千年发展目标,遵循一定的国家和部门分配的标准,一方面要保持一国发展援助额一定比例的增长并提高其可预测性,另一方面还需要平衡双边和多边分配,应对人道主义危机,并在援助中有效实施《巴黎宣言》和《阿克拉行动议程》。援助分配涉及几个问题:

首先是援助资金的来源。援助资金主要来援助官方发展援助(ODA),具体的渠道有双边援助和多边援助。其中,双边援助机构提供了总援助资金的70%,而多边援助机构提供了其余30%,近年增加了一些新的基金,如对抗艾滋病、结核、疟疾的全球基金(GFATM,Global Fund to FightAIDS,Tuberculosis,and Malari-a)、千年挑战公司(MCC,Millen-nium Challenge Corporation)等。

双边援助占ODA的70%,而ODA体系中的双边援助大部分都是DAC国家提供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2008年,以现价计算的ODA净额最多的前五位国家是:美国(26842百万美元)、德国(13981百万美元)、英国(11500百万美元)、法国(10908百万美元)和日本(9579百万美元)。最近几年,超过联合国规定的ODA占总国民收入0.7%目标的国家有丹麦(0.82%)、卢森堡(0.97%)、荷兰(0.80%)、挪威(0.88%)、瑞典等(0.98%)。

多边援助组织ODA的资金来源基本上也是由DAC成员国捐助的。当前最主要的多边援助组织为联合国系统(主要为联合国所属的各专门机构,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The UNDevelopment Programme)、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The UNChildren’s Fund)、世界粮食规划署(WFP,The World Food Pro-gramme)、联合国人口基金(UNFPA,The

UN PopulationFund)、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The UN Environment Pro-gramme)、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UN-Habitat)等)、欧盟、世界银行及区域开发银行(如非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IDA)等。多边援助以优惠贷款和赠款的形式为主,其中,区域开发银行、欧盟和IDA注重经济基础结构和生产部门,而联合国则在提供食物和其他救助品援助中占支配性地位。就最大的几个多边援助组织而言,近年来DAC捐助者逐渐将其资金由国际开发协会(IDA)和区域开发银行(RDBS)转向联合国(UN)和欧盟委员会(EC)。

最近,DAC成员国在双边与多边分配的渠道的选择方面,双边援助有加强的趋向。影响各国援助分配渠道的主要因素包括:国家安全利益;对之前援助结果和有效性的评估。一些国家对多边机构援助的绩效不甚满意,已经开始减少或停止向一些多边机构的ODA。

近年来,非DAC援助国在国际援助舞台中开始崭露头角。一些非DAC成员国,例如,墨西哥、韩国和泰国,开始开展对外援助工作。2010年韩国成为DAC成员国。而中国、印度、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的对外援助开始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要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完全依靠官方发展援助与非DAC援助国的援助是远远不够的,缺口至少500亿美元。DAC成员于是开始探索区别于传统途径的ODA以补充官方ODA的不足。目前列入考虑选项或者已经实施的主要选项为:全球货币交易和能源使用税(Global taxes on CnlTen-cy transactions and energy use);通过捐款、全球、政府有奖债券或全球性基金的自愿的私营部门捐款(Voluntary private sectorcontributions through donations,global lotteries,premium bonds orglobal funds);国际融资机制(TheInternational Finance Facili,2006年1月,国际融资机制在法国、意大利、挪威、西班牙、瑞典和英国的支持下设立了一个关于免疫的试点方案);机票团结税(Solidari-tytaxes on airtickets,目前,九个国家采用了这种税,并且所得款项主要是通过国际药品采购机制,加速艾滋病毒/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药品的使用);先进市场承诺(AMC,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重要的疫苗发展提供激励);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funds,由不可再生资源赚取的出口收益或者由非常高的企业或家庭的储蓄率和盈余建立的。这些基金可能会成为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等。每一种方案都有其优势和劣势。这些创新的融资方案有可能成为援助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援助资金的去向,亦即援助国的选择。

影响受援国和ODA分配国家的因素包括与受援国的历史和文化联系、与受援国的政治外交关系、公众对发展援助的支持和/或国家安全因素等。明确受援国的选择标准有助于援助主管部门制定发展援助的国别方案。例如,荷兰设立的受援国标准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民主化和政府治理的积极趋势、已有的受援国的数量、人均援助额,荷兰发展援助的增加趋势等。卢森堡从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排名最低的国家中选择受援国。此外,援助国也要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受援国,制定援助退出战略。一些国家根据受援国的人权和民主政治情况决定减少或停止对其的援助。

目前,全球仍有10亿人生活在脆弱或冲突的环境下,每天的生活费用少于1美元。ODA在对象和地区上呈现侧重于贫困国家和地区的趋势。从受援国的收入类型看,ODA主要流向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从受援国所处地区来看,ODA的援助重点集中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和中东地区。虽然DAC成员国对这些脆弱国家给予了关注,特别是2000年和2005年对这类国家给出了更多的援助,但真正的受益国为少数国家,阿富汗、刚果民主共和国和苏丹,并且援助大多数是以紧急救助的形式给予的。

发展援助还包括区域方案。区域方案可用于解决跨越国家边界的发展问题。区域层面的发展问题必须通过各国政府紧密合作,制定整体的区域发展政策和应对措施。这可以采取发展援助的集体行动,加强受援国政府的协调能力以解决区域问题。解决区域问题的第二种方法是资助和支持区域组织和团体在发展援助中的协调作用。DAC成员国总的来说支持大多数区域组织的活动,包括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亚太经合组织和南亚区域合作协会(the South Asia Association forRegional Co-operation)。

第三,援助的部门分配。

选择对受援国的哪一个部门或行业进行援助是援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在ODA的部门分布中,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已经成为国际援助的重要领域。具体表现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人道主义援助占全部双边官方援助的比例不断增加,生产部门如农业、工业和其他产业的援助以及物质和项目援助的比例相对下降。2006年,DAC成员国提供了超过67亿美元的人道主义援助。这占ODA总额的6.5%,但个体成员间给予人道主义援助的数额差别很大。

为提高援助的有效性,越来越多的DAC成员国开始压缩其在主要受援国经营的部门数量和/或向另一个受援国提供双边发

展援助的部门数量。荷兰对每个受援国的援助一般集中于两个或三个优先部门。由受援国政府主导的援助国协调合作可以防止受援部门的重复,确保所有的重要部门得到援助。

(二)双边援助的管理

DAC成员国筹集双边发展合作方案资金的方法有多种,包括通过预算拨款,通过次国家机构(Sub-nafional authorities)、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和债务减免补助提供资金。

DAC成员国一般主要通过每财年一至三个月前国会通过的年度预算拨款来保证对外援助计划的执行。一旦议会批准预算,预算即具有法律效力,资源就会分配给发展援助支出授权机构(政府部门、援助机构或大使馆)。在某些国家,预算会明确规定援助资金的地理分配、特殊国家或地区的援助水平或特殊用途。这种做法看似更规范,但也可能降低对外援助的效率和作用。因为这迫使援助主管部门必须调整已经制定的援助计划和资金分配,以符合议会提出的要求。那些由多个部门负责对外援助活动的DAC成员国,可能没有综合的援助预算,每一部门的与援助相关的活动的资金都来自于其本身的预算分配。这种体系往往影响援助的总体效果,使得对与发展相关的支出的监测更加复杂,也会增加援助国和受援国的交易成本。

DAC成员国的某些国家,如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他们的次国家机构对对外援助的贡献近年来逐渐上升。次国家机构参与对外援助活动提高了一国援助的整体水平,使其公民更易于参与发展援助相关的活动,提高公众对发展问题的认识和了解。但是,一些次国家机构可能没有足够的发展援助方面的专门员工或专业知识,没有发展援助方面的战略框架,其活动较为分散,有可能相互重复。对其的监测和评估机制也相对薄弱,对活动的报告等组织得也相对不完全。

各国政府正致力于规范和提高次国家机构在对外援助中的表现。如建立数据库收集次国家发展活动的信息,总结次国家机构发展合作方面好的做法,制定监测和评估的共同工具。次国家机构不一定会实施援助有效性原则,但是可以开发适合的工具供他们使用,使他们逐渐认识巴黎宣言承诺的重要性并朝这个方向努力。

发达国家的公民社会组织也是援助资金的重要来源。OECD/DAC估计,2006年,与官方大约1040亿美元的资金流动相比,公民社会组织向发展中国家受援国提供了200-250亿美元资金。公民社会组织也提供了大约10%的官方资金流动。此外,债务减免赠款一直是近年来O-DA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和2006年DAC成员国向受援国提供的债务减免分别为227亿美元和191.8亿美元,分别占当年官方发展援助资金总额的21.3%和18.4%,2007年,这一比例下降到9%。

(三)多边援助的管理

多边机构是DAC成员国O-DA的重要渠道。对DAC成员国来说如何协调负责多边援助不同方面的国际组织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也是其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几个部门共同负责多边援助。一般情况下,财政部管理援助资金并主导与多边开发银行特别是世界银行的政策对话。外交部在发展援助的国内政策方面,一般负责协调本国发展援助机构之间的协调及其与其他援助国发展援助机构之间的关系;在多边问题上,外交部主要负责协调与多边发展援助部门,如联合国机构、欧共体以及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同时,负责多边组织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例如,爱尔兰为全面加强多边发展援助的内在一致性并在公共服务中更好地使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专门成立了一个跨部门的发展委员会。

在多边援助方面,近年新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为全球基金(Globalfunds)。全球基金向DAC成员国提供了另一种方法以解决区域或全球性的发展挑战。全球基金可以有效地补充多边和双边发展援助,以实现具体的发展目标。其资金来源于公共来源的额外资源,并可杠杆化私人基金会的基金。全球基金的缺点在于其往往集中于解决单一问题忽视了协同作用,并可能与国家主导的基于国家优先事项和发展伙伴关系的发展援助战略相矛盾。而且全球基金可能会重复现有的援助结构并增加交易成本。相对多边组织和政府来说他们拥有较少的民主责任。这些优点和缺点可能会显著影响DAC成员国分配资金的决策,特别是许多成员国期待更战略性的参与多边组织的发展援助活动。在考虑创立新的全球基金时,援助国需要权衡其资金被分散的缺点和潜在收益。

四、实施援助有效性议程

2005年3月在巴黎举行的关于援助有效性的高层论坛通过了《关于援助有效性的巴黎宣言》,宣言制定了所有权(Owner-ship)、同盟(Alignment)、协调(Harmonisation)、结果管理(Managing for Results)以及多边责任(Mutual Accountabili)五项原则。2008年9月在阿克拉举行的第三届援助有效性高层论坛又通过了《阿克拉行动议程》(Ac-cra Agenda For Action),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协调,增进援助有效性的重要性。

DAC成员国在实施援助有效性议程时面临着政治、政策和实际实施上的挑战。执行《巴黎宣言》的原则通常意味着援助国相关的发展援助的立法,发展合作政策需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且《巴黎宣言》的某些原则与各援助国的政治目标可能并不一致。

(一)援助有效性议程:制度上的挑战

实施援助有效性议程有三个制度上的挑战:一是国家援助资源在部门之间的分配;二是)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三是改革援助实施程序。援助有效性议程对援助国的发展援助管理系统往往有直接影响。如其要求对受援国中期的未来援助资金更具有可预见性(援助国的年度预算编制对此有限制)、要求使用以方案为基础的援助,要求将援助集中于少数国家、部门和活动。

(二)各援助国在提高援助有效性方面的进展

目前,大多数DAC成员已经制定了援助有效性行动计划。这些计划往往是明确、可操作和有时间约束的。例如,援助国的北欧+集团(the Nordic Plus group)制定了一项行动计划以及援助有效性准则和工具。丹麦、荷兰和瑞典修改了国家援助战略的内部操作准则。但是,将战略和原则转变为可执行的实施细则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因此各国这方面改革的速度和深度并不一致。

(三)受援国在提高援助有效性方面的责任

受援国如何实施援助有效性议程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化的战略,各国的进展不一。布基纳法索(Burkina Faso)、加纳、莫桑比克和越南已经将《巴黎宣言》作为一种国家优先事项并开始实施援助有效性原则,但是,在脆弱国家,由于其应用原则的环境不佳,执政能力有限,其实施援助有效性原则的发展进程十分缓慢。

《巴黎宣言》中的所有权原则要求受援国具有可操作的国家战略、可信赖的国家体系,所接受的援助应按照国家的优先次序进行分配,通过援助合作过程增强其能力建设。为提高援助的有效性,受援国应尽力对国家发展战略、援助管理体系和相关组织机构进行全面调整。援助国应给予相应的帮助。受援国应对来自于各援助国的援助予以协调,协调的范围包括援助国之间信息的交流,援助国协调小组的创建,简化程序,设计、管理和实施援助的共同安排,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估。援助国和受援国应对其发展援助的成果对本国公民负责,援助国和受援国相互负责。

为提高援助有效性,援助国应帮助受援国拟订发展规划,确保援助计划与受援国优先发展战略相一致;援助国与受援国之间应加强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对援助效果的评估,减少援助提供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从而提高援助的有效性,使有限的援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际援助体系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尽管对外援助管理框架还不够完善,其管理政策与管理实践不断取得进展。如何进一步规范国际援助管理体系,推进援助有效性进程,实现援助目标仍是未来国际援助的一项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黄梅波、王璐、李菲瑜:当前国际援助体系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国际经济合作》,2007年第4期。

行政助理年中总结范文5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0年采购助理转正工作总结

(一)

采购助理方面:

1.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作业流程的执行与完善;

2.考察供货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企业信誉等方面,在现有供应商基础上不断寻求新的供应商,以确保供应资源的丰富与宽阔的选择范围,负责新增供应商的寻访、调查,并___相关部门进行评估、___。

3.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地___好原料采购供应工作,并随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合同中必须注明我公司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条款,如需更改合同,在请示后,得到批准方可执行;

___对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并上报相关信息(交货周期、最低订购量、包装要求、品质标准、价格条件等);

5.依业务订单适时、适品、适量的采购,并跟催采购进度,确保订购物料按时、按量、保质送达我司仓库,协调销售、生产的有效进行。订单变更与撤消、品质要求变更与供方之间的及时信息传递,确保供方满足我公司之需求。

6.与供应商采购异常、退、换货、补偿事宜的处理,确保我司利益;

7.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联络,确保货源充足,供货质量稳定,交货时间准确;

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大公无私、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做到诚实虚心、尽职尽责、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的敬业精神;

行政专员方面:

1.负责公司的行政工作,安全保障额日常管理工作,创造舒适、优美、整洁的办公工作环境;

2.负责招聘新职员,对新加入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推行,执行与追踪,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

4.负责对公司___的处理工作,协助公司处理各项___;

5.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办公秩序和纪律状况,确保工作正常有序无违纪现象;

6.检查每天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工作服的穿戴情况;

___起草或协助行政经理进行规章制度的拟定和修缮,并___执行情况;

8.负责文件归档和管理工作;

9.协助行政经理对各项行政事务的安排和秩序;;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总结:虽然工作忙碌,自己也在逐步的___,但工作中也有许多不足及无法解决的问题。工作中还不能充分做到精益求精,严谨细致,对所定购的元器件件还不能充分了解其制作过程中的生产工艺;个人的沟通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远远不够。面对无法解决的问题,比较被动。这一方面需要我以后更加的不断努力工作,积累经验。另一方面还需公司领导给予帮助才能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清醒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学习,不断的改进,增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学习,多请示、多交流、多动脑。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不断在实践中增长知识才干,发扬吃苦耐劳,知难而进,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

__采购助理转正工作总结(二)

时间总是在悄无声息中流逝,__年即将画上一个圆满句号。真的很感谢呈达公司给我提供磨练自己的机会,更感谢公司长久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栽培!

回顾__年我们大家一起共同经历了风风雨雨,酸甜苦辣,我发现我真的发现我长大了成熟了。在经理和副总的指导下,做事不在像以前那么自嫩比以前稳重了很多,能和公司一起成长,我感到很自豪!

一转眼发现我已经来公司___年了,从商务助理到采购助理,现在兼行政专员。刚刚接手行政上面的事,有好多事都很生疏,所以大概的说下行政专员职责素养:职业素养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方面。

行政专员:主要是沟通,沟通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必要方式,对于行政工作,尤其重要。如果沟通不及时、不准确,会严重影响工作的效率甚至出现南辕北辙的错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沟通的金钥匙,平时注重同事间的友好关系,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同仁,相互支持工作,有助于大家积极、有效地推动工作进度。工作如果是一成不变的,就会没有生机,久而久之更会影响工作情绪,间接地为高效工作筑起一道无形的城墙。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对细节的观察,努力找寻改进的可能,使工作生动、充满乐趣,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自己的创新思维能力。在社会群体中,没有人能独自生存,在公司也一样,没有多少工作是可以不需要任何人帮助就可以独立完成的。不仅仅针对自己,同样适用于任何人。在平日里,积极参与、配合同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创建良好的工作氛围,使之良性循环下去,是本人一直遵循的不二法则。我们公司虽不是很大,但我喜欢这样的工作环境,喜欢和公司一起成长,希望能够通过我们大家一起努力看着公司一天天壮大,我感到很荣幸和自豪!

__采购助理转正工作总结(三)

在过去的一年里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各项工作均已顺利完成,新的一年已经开始,为了更好的完成下年的工作任务,现将我过去一年中工作情况作一个汇报。

一、在过去的一年里,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极力控制采购成本,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全年完成采购项目共计___万元,保证了公司生产部的正常运营,在整体的一年里,还尚未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如采购及时率尚且能达到___%,迟发货、质量不达标等因素仍然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学习,不断学习业务技能,征询产品信息,加强与客户沟通,更好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使各项工作正确、准确率力争达到___%为了更好的完善采购工作,确保做好下一年的工作任务,现将我之工作做以下总结一.在倡导公司制度做好每日计划与总结的前提,也是完成日事日毕的重要保障,每天写好每天所要做的工作,处理的事,对所做的情况做一总结,对没有处理好的事,紧接处理,尽量做到问题不推迟,尽最快解决。

二、我们的采购工作就是服务于生产,就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高质量严要求的生产所需辅料,一定要对要采购的辅料细心的分析,在做信价比,始终坚持做好以质论价,货比三家,多快好省的采购原则。

三、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加强与供应商沟通要及时做好跟催工作,让他们能主动争取配合我们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尤其是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好所需的各种辅料

四、跟现场,逐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严格控制采购时间和采购周期,保证各种辅料的购进科学合理,极力配合公司各项财产运营工作,当不同的物品及辅料进厂前,要及时的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与沟通。

五、要控制物品及材料入库的数量与质量,在购进物品与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供应商联系,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六学会主动与人沟通,交流:经常与车间,仓库,质检部的相关人员接触,这样便于自己了解产品,跟踪需要,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不断地积累丰富采购经验,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各项工作,总之,所有的工作结果都与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分不开的,在此表示感谢,我们采购部是一个___,今后一定会更加团结,齐心协力,共同进步,向同一个目标迈进——争取更大的进步!

行政助理年中总结范文6

关键词: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 信息披露 会计准则

一、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现状

(一)总体概况。根据Wind数据统计,2014年A股2 537家上市公司公布的半年报中,共有2 235家上市公司披露在本年度上半年收到政府补助,比例高达88.1%,合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高达322.63亿元。而在2013年年报有关政府补助的披露中显示,95%的上市公司将政府补贴收入囊中,累计金额约为1 120亿元。

为了更好地研究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现状,本文在已公布2014年半年报的上市公司中,选取了营业外收入和非经常性损益中包括的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金额较大的2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金额较大对其利润影响较大,存在利用政府补助金额调节公司利润的可能来提升业绩,依据会计准则应该合理详尽地予以披露,因此大额的政府补助金额更具有研究价值。在收集数据的过程中,笔者利用国泰安CSMAR数据库进行查询统计,并在上交所、深交所网站查阅了上市公司2014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按照股票代码、公司名称、补贴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政府补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比例这几类内容将其数据进行汇总,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在20个大额政府补助样本中,其中中天城投政府补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最高,达8.12%。东方航空、中国国航、金隅股份三家企业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比例均高于100%,这表明,如果扣除政府补助项,企业的利润为负。例如,东方航空半年报中披露,截至2014年6月30日其营业亏损为2 313百万元,而大额的政府补助为企业弥补了大量亏损。

下页表2是利用SPSS软件对样本公司政府补助金额进行统计分析的结果及其大致的频数分布图(见下页图1)。从标准差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离散程度较高;中值小于均值,说明在样本公司数据中金额巨大的公司占少数,但足以将平均值拉高。由此可以推测各个上市公司之间收到的政府补助差距极大,存在政府重点扶持的上市公司。中国石油(股票代码:601857)高居上市公司2014半年报政府补助榜首。2010年,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收返还暂行规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将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中国石油的政府补助款项所依据的正是这个文件,在2014年到2020年这七年中,中国石油依然有机会获得每年数以十亿多的增值税返还。

(二)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形式分析。通过对20家样本公司进行分析,目前政府补助事由种类繁多,对上市公司的补贴大致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第二类是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第三类是行政上的安排。目前根据法规、政策规定,有依据可查的补贴包括节能补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补贴、智能制造专项补贴、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等,这些补贴主要是为了促进新兴产业如新能源、节能减排、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发展而设立。表3是通过查询上交所、深交所各上市公司2014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中关于政府补助内容的披露,对其补助事由进行总结。

(三)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行业分析。通过对20个样本公司按照国民经济行业进行分类,利用CSMAR数据库进行统计,结果见图2。

通过以上数据统计分析可以得出,政府补助金额因行业不同而不同,其中补助金额最多的行业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次是航空运输业,第三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政府补助的主要来源是进口增值税返还等政策性条件。这种类型企业大部分属于政府主导型企业,具有很强的行业垄断性,因此需要承担很大的政策性风险。政府对于这种由于出台国家政策而引起的亏损予以补贴。

(四)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动因分析。

1.ST公司利用政府补助金额进行保壳。通过查阅上交所上市公司2014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对部分得到政府补助的ST公司进行统计,得到下页表4。

由于政府补助金额较大,部分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利用其保壳。由表4可以看出,ST公司得到的政府补助金数量较多,其中*ST明和在政府补助的调节下其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虽然其他公司政府补助金不能弥补其大额亏空,使公司由亏转盈,但这笔不小的数目对公司的利润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公共事业类上市公司得到大额政府补助。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主要包括电力、煤气、供水行业,这些公司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收效较慢,考虑到生态、安全、企业规模和价格因素,政府通常会对其进行补贴。本文通过对样本公共事业类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得到表5。

由表5可以得出,公共事业类上市公司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较大,其中占比最大的是东方航空,高达886.83%,由此可见若无该项补贴,其公司业绩必然不尽如人意。通过查阅其财务报表附注可以看到,该公司政府补助金额来源于航线补贴、航空枢纽港建设补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体现了政府对公共事业的扶持。政府的财政补贴实际上是政府通过这种补贴来向民众提供公用事业、公益性事业方面的社会福利。

3.地方政府业绩驱动。地方政府对当地企业提供巨额补贴帮助其增加利润这一现象已经习以为常,尤其是当地龙头企业更是屡见不鲜。政府之所以愿意向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住连续亏损面临退市威胁的公司的上市资格而向其提供补贴,让其能够通过会计手段改变连续亏损的纪录,逃过退市。二是企业的经营结果可以为政府带来较高的税收,其GDP也有巨大的增长,为地方政府带来较高的业绩表现。而且企业为当地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对政府来说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

二、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投入资本和政府补助区分混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为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特征有二:一是无偿性、有条件;二是直接取得资产。2013年TCL集团51亿元债务豁免存在此类问题。2009年11月,TCL集团与深超公司在深圳共同投资建设华星光电项目。合作方深超科技主要代表深圳市政府,作为扶持集成电路及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发展的运作载体。2013年6月14日,华星光电累计收到深超科技用于面板项目建设的委托贷款51.01亿元。按照前期项目条款,华星光电已达到债务豁免所需产能条件,深超科技对51.01亿贷款予以豁免。TCL集团表示,该笔委托贷款豁免属于一项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深超科技按45%初始投资入股华星光电,并且按照公司化运作,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这并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的特征。所以,深超公司的资本,是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不符合政府补助特征,其豁免的51亿元债务,也不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而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确认。

(二)政府的非投资性资金并不均属于政府补助。由于政府补助具有无偿性,并非所有来自政府的非投资性资金均属于政府补助。例如为进一步刺激民众消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促进循环经济,国家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这项政策以服务民众为目的,因此补贴的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企业只是审核人、批复人和间接受益人。从政府取得价格补贴后并没有增加其单笔销售收入,而只是其产品的付款人从单一消费者变为消费者和政府的组合。因此,企业取得的补贴实质是日常经营活动中商品销售收入,而不是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因此不能算作政府补助。

(三)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务中区分困难。政府补助被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中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虽然会计准则将其界线划分得较为明确,但会计实务中具体区分却并不容易。例如利尔西化学股份公司(股票代码002258)在2012年公告中披露:公司收到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转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绵市发改产业[2012]909号)。依据该通知,公司“吡啶类农药废水综合治理技术研发及示范装置建设”获得补助资金300万元。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先计入递延收益,待项目建成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后,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同样,华菱钢铁(股票代码:000932)在2013年报中披露,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金5 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节能、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研究项目,公司认为该项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并且有关费用已经发生,因此全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由此可见,同样是节能环保项目改造,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由于两者区分困难,政府补助极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操控利润的有力手段。

(四)政府补助确认时点混乱。由于资金批复手续的复杂,经常会出现资金到位和取得正式批文出现时间差的问题,部分上市公司在会计确认政府补助时点时并不准确。权责发生制是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然而,在确认政府补助时,根据谨慎性原则,会计准则规定定额定量的政府补助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进行计量。政府补助是否可以在实际收取前予以确认要看企业是否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是否存在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确凿证据。会计准则规定,定额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计量,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否则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五)政府补助信息披露存在不足。除上述会计处理问题之外,上市公司在政府补助披露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部分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营业外收入项下仅列示政府补助总体金额,并不对其明细项进行说明。大部分上市公司均将其明细予以披露,但明细项目中存在“其他”项不予以说明的情况,并不能给投资者以详尽的信息。

再者,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规定,公司应在财务报表附注的会计政策部分披露与政府补助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例如: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等。个别上市公司在收到巨额补助的情况下却未披露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绝大多数披露会计政策的公司基本也仅仅是复述会计准则的原文,并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三、改进建议

(一)给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应慎重。在资本市场不成熟阶段,政府为了帮助企业对股份制的深入了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介入却并没有减少,反而在上市过程中,政府也成为了获利者。企业得到巨额补助,增加收入,政府因而可以创造较高的业绩,这是一个看似“双赢”的结果,但却与资本市场的初衷背道而驰。资本市场是为有经营能力的公司提供融资渠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平台,优胜劣汰才是资本市场的生存王道。但政府用补贴为失去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保壳,为本不该得到补贴的公司提供支持,这种过度的介入让资本市场失去了其该有的运营规则,其竞争也不再公平。

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要随意介入市场,特别是对一些承担了公用事业、公益性事业服务的上市公司,政府虽然有理由提供补贴,也必须加强监管,不能让补贴最终演变成为这些企业的高福利。

(二)会计处理应规范。首先,应明确政府补助的概念,其无偿性意味着受益方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即可获得补助,要与政府投入资本区分开。直接取得资产这项特点说明了政府补助的形式,税额减免、债务豁免等均不属于政府补助。其次,要根据政府有关批文确定该项资产究竟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用于资产方面的政府补助通常是指企业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前期为在建工程或研发支出,除此外一般应当是与收益相关的。划分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最主要的判断标准是作为补助对象的支出是否形成非流动资产,这样更为客观,容易取证。最后,关于政府补助确认时点的问题,应该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依据取得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条件及证据等进行全面分析后予以判断。

(三)信息披露应充分。相关部门应要求上市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披露企业对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按照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分类列报;“其他”项目应予以说明,不能因其数额较小而不予披露原因;统一披露格式。

政府补助已经成为上市公司非常重要的一项经济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现行会计准则下,仍存在利用政府补助调节企业利润的现象,上市公司应规范其会计处理方法,详尽地对其信息予以披露,公平、透明地在市场中进行竞争。X

参考文献:

[1]王实.我国上市公司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2]程根鸣.政府补助会计研究[D].复旦大学,2009.

[3]林玉亭.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现状及会计反映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4]林佩珊.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效益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5]单荣兰.上市公司政府补助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实证研究[D].新疆财经大学,2010.

[6]吴静娴,查雪冰,侯美荣.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