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范例6篇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范文1

当下金融生态,传统商业银行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和部分个人资金需求者的需要,使得部分资金需求者很难获得金融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资金需求者能够突破地域以及融资门槛限制,在互联网上获得需要的金融服务,解决金融排斥问题,市场参与者更加普及,企业单位、普通公民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金融资源分配,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资源更加普惠,同时也提升社会福利水

二、互联网金融给中小银行带来的影响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依托互联网,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中介,通过计算机、智能手机等设备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进行资金划转的服务。比如支付宝、财付通。据统计,在过去4年中,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呈稳步上升趋势,2013年已达5.4万亿元人民币。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移动支付,近年来在国内外发展势头迅猛其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出现了手机银行支付、短信支付、NFC近场支付、语音支付、二维码扫描支付等等多种在移动设备上的支付方式。第三方支付的迅速发展大大弱化中小银行作为传统支付结算中介的角色。

(二)网络融资

网络融资本质是将融资的某个环节互联网化。网络融资主要包括P2P信贷、众筹融资以及电商小贷等形式。以P2P为例2013年P2P公司有346家,网络借贷规模共计680.3亿元。不管是P2P信贷还是众筹融资都改变了传统中小银行贷款模式,使得整个融资流程互联网化。[3]这是对传统通过银行融资模式的颠覆,互联网化运行模式的交易成本也远远低于中小银行线下运作模式。

(三)渠道业务

在金融产品营销渠道方面,阿里与基金公司合作共推货币基金产品,凭借着巨大的用户数量基础,阿里与金融的结合显得信手拈来,并开始抢占移动客户端市场,让阿里巴巴也开始调整战略部署移动端。同时,百度理财平台在2013年10月份正式上线,目前为止已与华夏基金合作推出“百发”和“百赚”两期较高收益率产品。加上京东供应链金融、“京保贝”融资业务和苏宁云商的转型,互联网企业的这场金融战役刚刚开始但已经开始波及中小银行了。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他们很有可能凭借自身在用户体验和服务方面的优势打破传统中小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运作模式,为金融领域实现差异化服务和创新铺平道路。

(四)大数据技术

作为信息革命的第二个高潮,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及运用,使金融行业的客户数据、交易数据、管理数据等均呈现爆炸式增长,海量数据席卷而来,海量机遇和挑战也随之而来,金融业服务及管理模式都将发生根本性改变。大数据技术的运用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且风险控制有效并向中小银行传统优势领域发起了冲击。例如阿里小贷就是运用大数据的典范,截止2013年4月30日,阿里小贷开业至今累计获贷客户数24.03万户,累计发放贷款803.08万笔,累放金额810.23亿元;余额客户数4.38万户,贷款余额11.48万笔,金额19.78亿元(不包括已转让贷款资产),整体不良率为1.23%[4]。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中小银行发展策略

(一)借鉴互联网思维,转变服务理念

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就是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市场、对用户、对产品、对企业价值链乃至对整个商业生态的进行重新审视的思考方式。互联网能够提供免费且快捷的服务,人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互联网能够有效利用数据资源,更加重视客户体验。中小银行必须学会互联网思维,转变服务理念。改变传统的设计产品的思维,改善金融服务方式以及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简化业务流程以便获得良好的客户体验以满足客户需求,留住现有客户拓展潜在客户。例如,一般业务互联网在线平台,客户从开户、支付结算等全部在线操作等。

(二)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金融平台

中小银行与大型银行相比具有资金少、规模小劣势并且市场空间小,中小银行基本上都是服务于所在区域经济的地方性银行,网点分布在全国少,一般局限于所服务区域。其客户一般都集中在所服务区域,客户资源少,导致风险集中且金融资源可获得性减弱,阻碍了中小银行的发展。中小银行应该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互联网金融事业部。互联网金融平台与传统中小银行相比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加强风险控制还能够突破地域限制扩大中小银行的服务范围增加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

(三)建设大数据运用平台,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

在大数据时代,中小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首先必须充分利用自身客户数据,增加数据积累,并积极与其他企业政府部门合作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建设完善中小银行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挖掘、处理和保护,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发掘客户、更加深入了解客户,创造客户需求增加客户粘度和改进中小银行的风险控制技术。其次中小银行必须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加强技术合作,互联网企业在信息技术领先于中小银行,中小银行应该加强合作完善自身技术缺陷;加强客户信息交流,互联网企业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中小银行同样具有优质客户资源,两者应该优势互补;两者还可以共建互联网金融平台。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人才建设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范文2

随着互联网金融涉及范围的扩大与相关内容的日益丰富,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开始由表象逐步深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衍变的过程,其内涵会在互联网技术向金融领域不断渗透的过程中随之不断变化,而政策环境、经济环境以及人文社会等宏观背景也会对互联网金融表征产生相应的影响,中国情境下的互联网金融已经显现出与国外网络金融在内涵上的显著差异性。此外,受互联网金融数据信息的体量大、多样性、实时性强等因素影响,我国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未来遭受不确定损失的可能性”,即互联网金融风险。  

 与传统金融一样,互联网金融也面临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传统金融风险形式。其中,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是互联网金融目前面临的主要考验。此外,互联网金融还面临特有的信息科技风险以及长尾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脱媒特性在提高融资、理财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投资方甄别虚假信用信息的难度。这种信用信息的不对称情况以及信用体制不完善问题更容易加剧由互联网金融受信人无法履约而造成的信用风险。尽管拍拍贷、红岭创投等我国知名P2P借贷平台已自主开发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系统,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了对接,但这些平台仍面临日趋严重的用户违约情况redlw.com。因此,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融资方偿债能力评级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道德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P2P网贷平台的道德风险问题更为突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的“野蛮生长”造成现阶段我国各类P2P平台资质良芳不齐,构建资金池、进行虚假增信、捏造虚假债权甚至是设计庞氏骗局等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e租宝”、“融宜宝”、“中晋系”等百亿级P2P平台欺诈案件的频繁发生也说明,对P2P网络借贷道德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已成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亚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信息科技风险    

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信息科技风险主要包括由于计算机病毒、金融钓鱼网站、硬件瘫痪、软件故障、网络病毒、数据传输和处理偏差等造成互联网金融损失的风险。这些信息科技隐患一旦被恶意用户利用,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就可能受到较大威胁。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信息科技风险主要由信息系统软件缺陷、硬件缺陷、信息管理机制漏洞等多方面原因造成。     

 (四)长尾风险

 互联网金融为“长尾群体”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使该群体面临长尾风险。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所服务的客户通常投资额小并且分散,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市场纪律容易失效。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服务人群的金融知识、风险识别以及承担能力相对欠缺,个体非理性和集体非理性的情况更容易出现,形成羊群效应。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覆盖范围广、涉及金额巨大,且负面消息传播速度快,极易造成社会动荡redlw.com。因此,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长尾风险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手段进行管控。

结论及建议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2013年以来以余额宝、众筹融资、P2P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模式成为了人们热门讨论的话题,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融入大众生活的脚步进一步加快,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了解互联网金融,并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那么有学者认为以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金融业逐渐呈现出边缘化趋势,那么互联网金融真的有如此大的冲击力?传统金融如何应对?二者博弈结果如何?本文对此进行深入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一)互联网金融为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提供了一个平台

互联网通过资金供需信息,那么供需双方在网上不需要见面,就可以寻找适合自己的金融理财产品,从而顺利实现了资金的对接和交易。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平台一下,可以较为方便的搜集企业交易的数据信息,从而为小企业信用融资建立可评估的基础信用模式,使得小企业顺利实现融资贷款。

(二)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

互联网金融的客户群体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为主,他们所需的贷款额度小,手续简便方便,风险相对较低,贷款额度小。互联网金融交易手续简单,操作快捷,单笔交易数额小可频繁交易以及拥有较高的收益率。但是相比较于传统金融服务行业,其,花费的时间较长,成本较高,所需手续繁琐,那么互联网金融恰恰弥补了这方面的缺陷。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多样化

截至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种类较为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门户、信息化金融机构、众筹、大数据金融、网络信贷、网络信贷平台、P2P和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指客户在拥有保障和信誉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上进行支付,其所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可以极大的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P2P网络贷款指的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借贷双方提供相关借贷信息,需要借款的客户可以寻找有相关条件和能力并愿意借出的人群,贷款人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也可以自己的贷款条件,以便于寻找合适的贷款对象。

二、目前传统金融业的应对策略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极大的弥补了传统金融行业发展的空白,其发展势头强劲对传统金融银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那么传统金融业已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危机,创新和改变已刻不容缓。那么向来具有特殊地位和优势的金融银行业将采取何种措施来面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金融模式创新的冲击呢?从我国目前的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来看,一方面,银行业内人士从法律法规层面,指出互联网金融风险较大,急需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另一方面银行业纷纷效仿余额宝提出了各种“宝”,在2014年4月,中银活期宝的收益率提升到了第一位,提供了较高的存款利率以抢占市场。比如工商银行的薪金宝,中国银行的活期宝等。此类种种措施无不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下面从本人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具体分析了以银行业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服务业在对待互联网金融冲击时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传统金融服务业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假设前提

1.假设金融市场上只存在互联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这两个参与者。

2.互联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均是以个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两个理性经济人,并时刻是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做出最优决策。

3.互联网金融采取的措施有不合作和合作两种策略,即选择集合为(不合作,合作)。互联网金融可采取的措施有不合作和合作两种策略,即选择集合为(不合作,合作)。

4.在整个博弈过程中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互联网金融能够及时了解商业银行的信息及优势所在。同时商业银行也能够清楚地了解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方式及其操作特点,后者能够了解前者行动信息,前者能够知晓后者的计划于安排。

(二)博弈过程

如图1所示,首先,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的冲击之后,可以从策略集中选择合作或者不合作两种行为模式,若选择不合作,则整个博弈过程结束,在选择不合作之后互联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各自发展,互联网机构以其方便高效低成本的特点维持客户群体,而商业银行也以其银行公信力、落地优势以及网点优势维持他的客户群体;相反,若商业银行选择合作模式,那么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合作或者不合作两种模式,当互联网金融机构选择合作时,二者可以,优势互补,相互借鉴,从而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若选择不合作的时候,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网点优势和公信力增强来大力发展自身,但商业银行此时并不难获得经济利益。

图1 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博弈过程

那么从上图的分析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商业银行在选择合作的时候会有更好的发展机会,若不合作,那么商业银行就很可能会被互联网金融机构抢占市场。若互联网金融机构选择不合作时,则商业银行会牺牲自身固有发展优势,逐步被互联网金融发展边缘化。

四、结论

在互联网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的这场竞争中,二者只有在相互合作和取长补短的过程当中得到很好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与商业银行合作过程中,商业银行需要重视商品的客户体验,借鉴互联网金融的组织模式和技术,创新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突破自身发展的瓶颈,实现传统业务和传统理念的持续健康发展,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金融需求;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需借鉴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和优势,以谋求和商业银行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效率和能力。二者只有相互合作,才能节约成本、取长补短、扩展客户、共同发展。这是一场传统金融模式和现代金融模式的博弈,那么只有合作才是二者最佳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李艳梅.基于博弈论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分析[J].财经之窗,2013(8):69-70.

[2]谢清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49).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范文4

摘 要 本文在对以往对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研究进行了总结的基础上,从三个维度具体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进而提出了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与普惠金融的背离之处,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普惠金融 小微企业

一、文献综述及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

郑联盛定义,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型金融模式。

(二)普惠金融

我国《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虽然普惠金融将传统的金融服务向社会下延,但“普惠”与“救济”、“扶贫”有着本质区别。首先,普惠金融本质上还是金融,这意味着所开发出来的金融产品依然是对信用风险的定价,各金融机构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需要评估和控制好自身的风险,这样做也可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次,普惠金融的发展依然是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运行的框架下进行的,也不会违背资本的趋利性和理性人假设。在“金融”走向“普惠金融”的过程中,互联网等技术发展带来的正外部性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三)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

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的研究较少。王海军、王念、戴冠等认为互联网金融实现了对金融中介理论的突破,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被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促进民间金融的阳光化、规范化,用来提高金融普惠性。丁杰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存在的内在耦合性,同时认为互联网金融在目标偏移、投资者的投资歧视、高融资成本、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脆弱性等现实情况上与普惠金融存在背离。连耀山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例,分析了传统金融机构如何顺应互联网趋势,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普惠金融。

二、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

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没有铺设成本,可以弥补传统金融机构在物理网点上的不足

有利于构建全覆盖的普惠金融体系,惠及偏远农村地区。上海财经大学于2015年发起的“千村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金融的宏观渗透度不高,被调查农村地区人均ATM机和POS机数量之和仅为0.0016,且硬件的投入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甘肃等省被调查村庄中甚至没有ATM或POS机。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东西部的差距相对较小。这表明随着我国农村信息通讯设施的建设的发展,利用成本相对较低的互联网金融手段为偏远农村地区提供服务、实现普惠金融的目标存在可能。

(二)通过各种产品创新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贷款获得度,降低了融资成本

在这方面既有互联网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也有传统金融企业的产品创新,是对传统信贷体系的有益补充。如首批民营银行之一的浙江网商银行,采用互联网银行的模式,通过网商贷、旺农贷等产品,为小微企业、农民和创业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资金获得渠道。截至2016年2月底,已有超过80万家小微企业在网商银行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累计为用户提供信贷资金超过450亿元。而在传统金融机构方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过与购物网站“1号店”合作,创建了“1金融”平台,在线上为供应商提供短期贷款,将“电商小微贷”纳入自身业务。

(三)各类新型理财产品为普通居民提供了理财渠道

传统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理财门槛,而线上理财的可得性高、交易手续便捷。互联网金融通过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了目标用户的下沉,使得原本被传统金融机构忽略的低净值人群和普通大众也被纳入金融服务覆盖的客户群体。

三、问题及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本身交易过程设计不完善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大多数流程和步骤都在虚拟网络上进行,更容易造成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剧了交易风险。例如有不少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贷款的案例。针对此问题,需要互联网金融机构本身改进交易设计、加强审核,对网上贷款申请采取视频或面签形式,确定贷款人的真实身份。又比如对偿还能力弱的人群例如大学生发放贷款后出现逾期偿还甚至坏账的问题,需要对贷款人的信用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和审核,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另外,可以发挥大数据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各从业机构依法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除了央行的征信系统以外,许多机构都利用自身优势建立了自己的客户信用信息系统,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芝麻信用,从客户的行为偏好、履约能力等维度对客户进行评分,作为设置限额的依据。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其创新的步伐走在了法律法规制定的前面。许多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例如众筹融资方面,2014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了《私募股权众筹管理办法(试行)》,但正式版本还未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仍需完善。完善法律法规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方面法律定位和业务边界的明确可以促进相关机构的大胆创新,进一步助力普惠金融建设。

(三)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S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海量的个人的身份信息和位置、交易数据大量储存在网络后端的数据库中,个人的基本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大量关联。此类信息如果不加以保护,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另外,无孔不入的病毒及木马也对用户个人下手,在个人终端上窃取信息。腾讯安全中心的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手机支付类病毒包新增475803个,感染用户数达到4058.6万人次。手机一旦安装支付类病毒,就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漏、窃取短信验证码,导致资金被盗。互联网企业不仅要加强对用户信息的加密,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内部人员违规操作。用户要增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学习信息安全保护知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参考文献:

[1] 郑联盛.中国互联网金融模式、影响、本质与风险”[J].国际经济评论,2014(05).

[2] 王海军,王念,戴冠.“‘普惠’金融背景的互联网金融――理论结构与政策分析”[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4(04).

[3] 丁杰.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理论及现实悖论[J].财经科学,2015(06).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范文5

互联网通过巨大的粘合作用和信息整合作用,不仅实现了信息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面整合,而且实现了对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并正从结构层面推动着经济增长模式转型为“互联网+”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即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互联网金融,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拓展渗透范围、增加参与人数、扩大消费增量和盘活消费存量,全面改变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传统运营模式、销售渠道和客户消费模式,因而对金融行业产生了多方位的冲击。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主要表现为:(1)第三方支付牌照。从2011年央行发放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已有270家企业获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3家被注销)。2015年我国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了263 730亿元,同比增长57.4%,预计2017年市场总体交易规模将突破50万亿元。(2)网络借贷。不仅第三方支付发展迅猛,网络借贷也迎来了爆发期。2015年我国网络借贷行业交易规模突破8 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2%,预计至2019年突破3.7万亿元人民币。(3)网络资管。网络理财市场在余额宝之后,如雨后春笋一样迅速发展。2016年,除了余额宝之外,理财通、平安盈、现金快线、南方现金宝、活期通、百度百赚、添益宝、微财富存钱罐、如意宝登上了十大互联网理财产品排行榜。2015年我国网络资管规模达到17 983亿元,同比增长57.3%,预估2016年将接近2.8万亿元。

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目前主要显现为分流了银行存款和借贷资金以及银行支付、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那么未来商业银行是被互联网金融颠覆还是与之共生?商业银行实施哪些发展策略才能与互联网金融共生共赢?本文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和发展趋势,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贡献为:(1)区别于长期以来的颠覆还是并存之争,本文将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格局具体化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2)从打造智慧银行、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对策。

二、 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冲击商业银行的最终结果,在国内外存在颠覆论(取代)、并存论以及工具论等不同观点。

1. 国外。国外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体系具有不同程度的冲击作用,但对于最终影响结果则有取代论和并存论之争。(1)取代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传统金融中介和资本市场的第三种金融模式(Manuchehr Shahrokhi,2008),必将取代传统金融中介。(2)并存论。纯粹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无法取代传统的金融机构与服务(Furst et al.,2002),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是竞争与融合并存关系(De Young,2001)。

2. 国内。国内主要存在颠覆论、并存论与工具?三种观点。(1)颠覆论。谢平等(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区别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是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影响;吴晓求(2015)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第三种金融业态。(2)并存论。王达(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不会颠覆传统金融,而是竞争与融合并存。(3)工具论。陈志武(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渠道创新;王国刚等(2015)等认为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交易实质,没有改变金融系统功能,只是改变了金融功能的实现方式。当然,互联网金融处于发展初期,评价有待进一步观察(刘士余,2014)。

分析上述文献,发现国内外理论界虽然持有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并存的观点,但是没有深入分析并存模式下的具体结构与关系。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全面触动我国商业银行的支付模式、融资模式、理财模式,但两者既不是有你无我的替代式竞争,也不是彼此独立的并行式共存,而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在合作中实现共赢,这种共生状态既符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也更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发展。

三、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博迪和莫顿(2013)将金融系统按照现代金融功能理论划分为六项功能,即:资源配置;支付结算;风险管理;提供价格信息;储备资源和所有权分割;提供激励机制。其中,资源配置和支付结算是最基础的两大金融功能,主要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管理即财富管理是现代金融最核心的金融功能,与其他三项功能一起分别由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承担。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第三方支付平台、阿里小贷、众筹融资模式、P2B模式、P2P贷款、余额宝、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网商银行等,基本集中在支付、融资、理财等领域。因此,下面重点针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在支付、融资和理财领域的影响影响和比较优势,具体分析两者未来的关系模式。

1. 支付领域。支付中介是商业银行通过转移账户活期存款,为客户提供代办货币结算、收付、兑换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解决人们在清偿债权债务活动中出现的空间和时间上的不匹配。Fama(1980)认为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在于商业银行支付中介功能。目前商业银行借助支付中介职能,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支付中心。

第三方支付对商业银行支付中心地位的冲击,主要为:(1)第三方支付在收付、支付结算、银行卡等中间业务方面挤压了商业银行市场,分流了商业银行的手续费收入;(2)第三方支付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客户存款流失,主要是银行活期存款转化为第三方支付已收代付的沉淀资金,分流银行沉淀资金的利差收入;(3)第三方支付带走了商业银行的庞大客户群,并为支付平台奠定了大数据分析基础。

第三方支付之所以对商业银行形成上述冲击,主要是因为其同商业银行相比,具有以下优势:在支付结算方面,具有周期短、操作便捷、支付方式多样、创新能力强、支持多家银行等特点;在小额转账业务方面,操作便捷、到账及时、手续费低;在公共事业费代扣代缴业务方面,几乎支持所有银行全天候不间断服务,不受时间限制,不需要到柜台排队,业务不断丰富,方便客户管理。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正反馈机制通常发挥主导作用,金融机构一旦形成某种优势或劣势,该优势或劣势就会不断自行强化,进而出现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根据艾瑞咨询统计,在我国支付体系中,第三方支付在零售客户和小额支付结算方面占主导地位;而在线下存取款、支票或大额支付业务中,为确保资金安全则主要依赖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系统。可以合理预测,双方的上述比较优势,将在未来支付体系中转化为马太效应。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家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和社会秩序,因此在我国金融体制以及社会经济结构不发生颠覆性变化情况下,商业银行的支付中心地位和比较优势不可能自行消失或被取代。由此分析,在未来支付体系中,商业银行支付功能不会被互联网金融颠覆,也不会与互联网金融独立并存,主导模式将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状态,即第三方支付基于其在零售客户和小额支付结算中的优势地位而专注于此类业务,商业银行则基于其在线下存取款、支票或大额支付业务的优势地位而侧重于这类业务。

2. 融资领域。融资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职能,其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而为社会公众提供融资中介服务。商业银行在资金融通功能上的优势地位,主要在于能够克服借贷资金在数量和期限上的不协调、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并能够分散和转移融资风险等问题。

目前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主要有阿里小贷、众筹模式、P2B模式、P2P贷款等,这些网络融资模式具有交易成本较低、审批流程简单、贷款速度较快、信息更全面、产品更丰富等优势,更适合小微金融,主要冲击商业银行的零售贷款业务,如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等。另外,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的高利率吸引了一部分风险承受能力高的客户,从而对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理财资金造成一定影响。

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在金额、期限和审批程序上比商业银行贷款更为灵活,因而对银行融资业务造成一定冲击,但网络融资在贷款利率和资金风险上都高于商业银行,因此冲击程度比较有限。利率低、体量大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优势,对于资信较好或有中长期消费与投资需求的客户,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银行贷款具有绝对优势。低风险是商业银行存款的优势,对于风险偏好较低的客户,商业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具有绝对优势。而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更适合资信较低、融资规模小、资金使用期限短以及风险偏好较高的客户。按照与上相同的理论分析,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在未来的关系定位应该也是基于比较优势的互补性竞争关系而非替代关系,即二者各自基于上述比较优势,各自分层次、分对象、分等级地服务于其优势领域的客户。

3. 理财领域。商业银行通常为银行理财产品设定了较高的最低准入门槛,而将小额资金拒之门外,并且规定了较长的存续期,一般不允许中途退出,从而大大降低了资金流动性。

?对这些限制,互联网金融通过创新理财模式开发了若干新型理财产品,使小额资金也能享受商业银行中高端客户的收益率,并且做到了随时赎回和及时到账,提高了流动性。互联网金融在银行理财模式上的优势主要有:扩大客户群覆盖面;提供功能丰富、低成本、便捷便利的产品营销网络;推动余额资金的财富化等。其结果是互联网金融侵蚀了商业银行主渠道地位,分流了银行手续费收入,吸纳了部分银行存款及理财资金。如“余额宝”,货币基金收益加上随时在线支付、小额转账取现和信用卡还款,打破了商业银行余额资金储蓄化的格律。再如陆金所理财产品,安全性与商业银行理财相当,收益率却高于商业银行理财,其结果必然是抢占商业银行客户资源,特别是年轻客户、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

目前余额宝、陆金所在理财领域与商业银行的争夺战日趋激烈。余额宝及陆金所凭借产品收益高、投资门槛较低、流动性较好等优势持续争夺银行存款和理财资金,而商业银行则试图通过提高理财收益、降低投资门槛等手段守护主导地位。未来当存款利率放开后,余额宝及陆金所等收益率优势将被逐步抵消,商业银行在理财市场中将逐渐由战略防御地位转为战略相持状态。由此分析,未来在理财领域,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也是互补性竞争关系或者竞争性合作关系。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降低代销费率、缩短赎回到账时间、自建综合理财网销平台等措施,同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竞争;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扩大与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的合作,将自有的理财产品投放到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销售。换言之,在未来的理财领域,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也将呈现为基于比较优势的共生模式。

综上,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各自具有比较优势和劣势。商业银行关注大客户、大众市场、主流业务,难以满足小众市场的个性化需求。互联网金融由于其开放、互动的特性,以及数据重构、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技术手段的应用,能有效提高金融效率,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消费群体的个性化服务,有助于解决金融需求的“长尾”问题,打破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但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投机风险、信息与安全风险、声誉风险、监管风险和融资成本。因此,基于比较优势和马太效应分析,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未来格局应该是“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合作为主,竞争为辅,共生共赢”模式。

四、 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的对策

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商业银行可以基于本身优势并借鉴互联网金融的优点,采取相应对策提升市场竞争力,抵御外部冲击力,以实现共生共赢的均衡状态。本文认为,有效对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银行、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体化品牌体系和金融创新实验区。

1. 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是指以客户为中心,将感应度量、互联互通、智能洞察能力有机融入银行的业务与技术层面中,为客户提供智慧化的金融服务。随着多元智能理论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建立客户导向的智慧银行既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商业银行抗衡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竞争力。其解决方案主要为:(1)前端。银行前台需要通过多元智能技术和工具,快捷、方便和全面地获取客户信息,敏锐地洞察客户显现和潜在的金融需求。(2)中后端。银行中间环节和后台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实现业务决策及其处理与客户需求的无缝对接和客户服务的完美体验。(3)集成式风险管理。在前中后台转型过程中以及未来运营服务中,银行业务线、管理线和监督线进行集成式风险管理,以统一协调并高效灵活地将业务层面风险和银行层面风险控制在风险容忍度和总体风险容量之内。

2. 在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了配合智能银行的功能要求,在目前阶段商业银行应该基于新旧金融业务和现行金融模式,全面提升网上银行的基础服务能力,培养业务创新能力,改造业务流程,及时完成金融产品的在线安全迁移和无缝对接,将网上银行打造为准智慧银行,即升级为集成客户体验、标准交易、战略伙伴合作与风险管理功能并为客户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的综合在线金融服务平台。

3. 一体化品牌体系。商业银行应以协同服务为出发点,以渠道融合为核心战略,推动银行网络渠道的融合发展,建立由“八统一”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品牌体系。“八统一”,是指统一银行文化、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支持技术、统一客户体验、统一签约渠道,统一物理渠道和电子渠道的协同定位,统一集成式风险管理体系。

4. 金融创新实验区。创新是银行生命力的源泉。商业银行应该在一体化品牌体系基础上,建立金融创新团队和创新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开辟金融创新实验区,随时关注、跟踪并自行研发金融新产品、新服务、新渠道和新技术,例如家居金融服务模式、自营和跨业销售平台、语音或视频银行服务等,积极探索和尝试超前性的研究、开发、实验和实践。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概念;模式;中外对比

[DOI]10.13939/ki.zgsc.2016.03.187

1 中外互联网金融概念对比

互联网金融兴起于20世纪最后5年,Faegre和Benson提出互联网金融可被简单定义为通过网上进行的金融服务。[1]Allen等将此概念具体化,指出互联网金融活动包括所有搭载在虚拟空间上的金融活动。[2]Fight则从用户行为角度对概念进行延展,认为互联网金融即所有通过电子手段进行金融行为。[3]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称互联网技术已渗透到金融服务的每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范围和规模进行了说明。[4]随信息技术发展,Shahrokhi强调互联网金融远不止给金融服务添加了一个网页前端,而是根本性改革金融功能的价值主张。[5]

国内最早的互联网金融概念由狄卫平和梁洪泽提出,即依托国际互联网实现,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金融活动,比较笼统。[6]随互联网金融近些年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其概念变得更为丰富和复杂,学者们的意见可分为两大流派。

一方面,学者们围绕互联网金融是否具备创新本质展开讨论。其中,谢平和邹传伟的看法已被普遍接受,即互联网金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具有创新本质。[7]钟静和万建华同样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一种新兴金融。[8][9]然而,丁化美和周华不赞成这种说法,他们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将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在互联网维度进行了延伸,并不具备创新本质。[10][11]

另一方面,业界和学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广义狭义概念进行了细分。马云称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应叫作金融互联网。[12]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互联网的金融化,即互联网企业参与、渗透金融行业,又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化,即传统金融行业借助互联网发展业务如典型的网上银行业务。狭义的仅指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李博和董亮指出与传统金融业的互联网化所进行的技术层面革新不同,非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数据驱动型金融服务,将互联网的功能从技术平台转变成开展金融互动的资源平台,已然发生本质性变革。[13]

2 中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比

美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较早,目前已形成比较规范的模式格局,学者们在划分时意见也比较一致。以Shahrokhi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划分为例:B2B层面包括通过电子手段实现的公司融资、投资、国际金融实务操作如外汇、衍生品的买卖和后端处理等服务;B2C层面包括网上交易、基本网上银行、电子账单支付、抵押贷款和保险等服务;C2C层面包括网上交易支付和电子资金转账等服务。[5]

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且模式众多。已有不少学者尝试对其进行划分,但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经调查研究,本文发现软交所互联网金融实验室的分类法较为权威。互联网金融可以分成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即非金融机构作为支付中介为收款人和付款人提供的网络支付等服务;P2P网贷,即借贷双方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匹配;大数据金融,即通过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实时分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众筹,即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展示创意向网友募集资金;信息化金融机构,即用信息技术对传统流程进行改造以实现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即采用“搜索+比价”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对金融产品进行销售的网站。[14]

3 中外差异分析与总结

中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但是在政府鼓励和监管放松的宏观环境中,发展非常迅速,有异于国外互联网金融。首先,在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界定上,中外存在明显差异。国外以传承为主,学者们多在不改变前人核心定义的基础上,从其他角度拓展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因而本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然而,国内学者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却存在较大分歧: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本质尚处于争论之中,虽然其作为新兴融资方式以被普遍认可;另一方面,采用广义还是狭义的互联网金融范畴仍难以确定,且这一点直接关系到相关公司和业务种类的界定。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划分上,中外也存在显著区别。可以发现,国外学者的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分类的依据主要是提供者和受众的群体种类,即按B2B、B2C和C2C进行划分,而国内学者则主要根据内涵,将互联网金融分为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结构和互联网金融门户六大模式。

中国互联网金融与国外互联网金融在概念和模式上的差别有可能只是现阶段发展不成熟的表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国际合作的持续开展以及监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中国互联网金融在未来有望实现高度规范化,进而与国际接轨兼容。

参考文献:

[1] Financial Economist,World Bank,D.Klingebiel.Electronic Finance: A New Approach to Financial Sector Development[Z].Faegre & Benson∶The E-Finance Revolution,2000:1-4.

[2] Allen,Mc Andrews,Philip Strahan.E-Finance: An Introduction [J].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2002(22):5-27

[3] Fight,A..E-Finance[M].Wiley∶Capstone Publishing,2002.

[4]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E-Commerce and Development Report(Part 1)[R].New York,Geneva,2002.

[5] Shahrokhi,M..E-Finance: Status,Innovations,Resources and Future Challenges[J].Managerial Finance,2008(34):365-398.

[6] 狄卫平,梁洪泽.网络金融研究[J].金融研究,2000(11):27-33

[7]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8] 钟静.试析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及其发展路径[J].青年教师,2013(9).

[9] 万建华.金融e时代:数字化时代的金融变局[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10] 丁化美.在金融危机中加快推进我国金融创新――论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辩证关系[J].山东经济,2009(4).

[11] 周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J].南方金融,2013(11).

[12] 马云.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N].人民日报,20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