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传统文化论文范例6篇

更新时间:2023-04-10 01:05:09

民族传统文化论文

民族传统文化论文范文1

关键词:民族文化 西部地区 传统体育

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新《纲要》体现了新时期普通高校体育改革的时代要求,提出了教改内容和要求,确定了改革体育课程内容的主要原则。其中健身性与文化性相结合、选择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结合等原则,为我国普通高校体育改革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也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进入了高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课余锻炼,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体现西部地区高校民族体育特色等提供了改革依据。

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文献资料和个人研究成果,深刻认识、理解我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文化价值。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其民族在社会生活、生产方式、、战争、迁徙等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发展、演化而成,并世代沿袭相传,表现出民族生活的一种文化模式。作为流行在特定地域的民间文化内质,它产生在特定的民族社会生存空间,反映了民族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文化心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浓缩了不同时期的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征

传承性和民族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具有较强的世代沿袭的传承性和民族性。任何民族的任何一种传统体育活动都经历过一段漫长的产生、演变、完善的历史发展过程,与狩猎、战争、生产方式、生存繁衍、宗教祭祀等群体、民族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逐渐被群体或民族中的多数人接受并世代相传下来,成为一种在一定范围内对民族生活具有一定影响的比较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

稳定性和封闭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有着非常明显的稳定性和相对的封闭性。在民族传统的节日庆典和大型的活动中都有举办具有浓郁的本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的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民族的生活与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使得一部分民族传统文化失去了存在价值,而传统文化内质的优秀成分不与现代的生活与生产方式发生直接的激烈冲突,依靠其巨大的传统惯性和民族在心理上对它们的适应和依赖,就能比较稳定地保持和传承下来,成为民族文化的精髓,新疆赛里木湖畔蒙古族传统的“那达慕”大会已发展成为融民族文化交流、旅游、商贸等多种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民族盛会就是例证。

独特性和地域性。它表现为不同地区的民族在传统体育文化内质上各具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地域特征。维吾尔族的摔跤、拔棍、达瓦孜,哈萨克族的赛马、叼羊、姑娘追等传统体育活动,表现出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和文化艺术等,也反映了保护传统文化独特性的强烈意识,正是这种民族意识使得传统体育文化对本民族而言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对外可以显示民族独特性的深刻内涵。

通过实地调研和多年在新疆地区高校任教的老教师、专家以及少数民族、汉族学生的专题座谈,教师和学生对在高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表现出了极高的期望。新疆本土成长的少数民族、汉族学生也表现出很高的兴趣,其中民族学生67人、汉族学生12人,认为他们从小就生长、生活在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喜闻乐见、亲身参与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热情,部分汉族学生表示他们的少数民族语言有很多就是和民族同伴在民族传统的游戏、娱乐活动中学会的,并且与民族同伴的感情、友谊也在活动中得到发展。座谈会的一个共同点是,大家认为,他们熟悉的、会玩儿的、能发展个人体能、体现个性与智慧、促进民族团结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和游戏,如果能在大学校园里开展,将会吸引更多的少数民族、汉族学生参加,同时对现行的传统体育教材内容提出了意见,普遍认为教材内容陈旧、单调,重复中学教材,有相当一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体能基础弱、运动技能差,在学习像田径、体操这类运动强度大、技术难度高的教材时表现出学习困难和不感兴趣的现象。这说明现行的传统体育教材不利于发展、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对健身、娱乐、人际交往的需求。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在民族文化浓厚的社会环境中,民族独特的传统体育文化、活动、游戏等深深地植入他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中,在课余、休闲、聚会等活动中他们会自发地、尽情地、欢乐地举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和游戏以衬托活动气氛、抒感、交流信息、陶冶性情、愉悦身心。由此可见民族传统体育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巨大的开发潜力。

高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优势

在高等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轨和高校体育改革的形势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在西部民族地区高校体育改革中显示出独特的优势和潜力,为体育课程的开发与利用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西部地区高校中少数民族学生占有相当的比例,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有着广泛的基础和得天独厚的条件。

高校有比较完善的体育场地、运动器材、教学设施和完备的教学管理体系,为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提供了物质保障。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有极强的教育性、健身性、娱乐性等特点,为改革与创新高校传统体育教材内容陈旧、教学形式单调的现状提供丰富的体育课程开发资源,可以充分展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高校体育的特色和区域特点。

全面增强学生体质,促进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提高体育能力,为推动西部地区大众体育和全面健身活动深入、持久的发展培养社会体育后备力量,为发展西部经济、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服务。

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丰富高校体育内涵,逐步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培训基地,把民族传统体育教学和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民族传统体育的专门人才,提高民族传统体育的竞技水平和观赏价值,与全国民运会接轨,扩大对外民族体育文化交流、竞赛活动,弘扬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文化。

高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体育文化传播的关系

在人类社会众多的文化现象中,体育是一种最易沟通人们的思想、促进民族交流的社会文化形式。体育具有超越社会意识形态、文化传统、语言障碍的特质,被世人公认为是沟通人际之间、阶层之间、民族之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纽带和桥梁。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美国的NBA、足球世界杯等世界级体育盛事的影响遍及世界各地,影响之大、范围之广、参与的人数之多是任何一项文化活动都不能比拟的便是例证。纵观世界体育发展史,当今在世界上盛行的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项目都是产生于某个国家的某个地域,与某个民族的社会生活环境、生产方式、宗教、民俗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并且在开始时只在极狭小的地域空间开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地区、各民族文化交流和融和的加强以及教育领域的拓宽,使这些具有生命活力的民族体育活动不再只从属某一地区或某一民族。在民族文化和传统体育的发展、传播过程中,一些具有民族特点,健身性、娱乐性、竞技性、观赏性等较强的体育活动便从该地域向外扩展,逐步向周边地区、国家之间的体育交流方向延伸,经过各种文化传播因素的协调和民间组织的运作,具有民族传统形式和特点的体育活动在发展中不断改进、完善,为不同的国家、民族所接受并成为其文化的组成部分。

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传播的文化内因在于它本身内在的价值功能,即人类社会共有的文化价值因素。这种文化价值体现在满足人类的身心发展需要,满足整个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例如政治、经济、教育、文化、艺术、军事、医疗等发展的需要,并沿着人类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方向向前延伸,不断地拓宽内涵、发展完善。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播过程中,传播的范围、效果和进展的程度,除了其本身所具有的健身、竞技、娱乐、医疗等内在的动因外,外部传播的途径、方式和文化动因也发挥着重要的媒介作用。外部传播的途径一般有移民迁徙、教育、大众媒介和组织地区之间、国际之间的运动竞赛等。其中教育在传播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并能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这是因为教育的独特功能所决定的。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具有很强的传播和深化文化的功能。任何民族要想使他们民族文化中的优秀部分为社会大多数人所接受并保存、传承、发展下去,就必须通过教育这一中介方式。

教育不但具有传播和深化文化的功能,还具有构成社会文化本体的功能。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任何社会都把发展教育看成是构成其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文化本体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能共存于一个文化体内,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依从、互相适应和互相发展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教育具有活化文化的功能。文化的活化是指从储存形态的文化转变为现实活跃形态的文化。我国西部地区有很多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具有较高的健身、医疗、娱乐、竞技、观赏等价值,可以通过挖掘、整理、完善等推广到学校和社会,使之融入大众体育活动中。历史的发展证明,教育是把储存形态的文化直接转移到人的载体上,使之呈现出参与人类生活和生产高度活跃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

结论与建议

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独具特色,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发展、弘扬民族优秀体育文化是时展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全民健身运动持续、深入发展的需要。在西部高校体育教育的改革中,在体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开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体育活动有以下几点积极意义:

通过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教学或训练,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身心和谐发展,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精神的教育。

各民族学生在民族传统体育的活动中分享民族体育完美的艺术、精巧的技能,有利于增强民族团结,提高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通过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有利于学生开阔视野、活跃思想、陶冶情操,促进高校体育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有利于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精神,丰富高校体育教材和活动内容,体现民族地区高校体育的特点和地域特色。

有利于建设民族体育人才培养基地,与全国民运会接轨,为西部地区和国家培养民族体育人才,为西部经济建设服务,为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作出贡献,推动大众体育深入发展。

有利于传播民族体育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向世人展示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风采和民族精神。(项目来源:全国“十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批号:FLB030661)

参考文献:

1.傅继利:《文化变迁与教育发展》,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2.邵培仁:《传播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徐万邦:《少数民族文化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曾于久:《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年版。

5.陈青:《学校民族体育》,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年版。

民族传统文化论文范文2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变迁;阿细跳月

中图分类号:G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2)01-0040-04

Abstract: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heritage and develop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ports power. In the modern social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the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traditional inheritance model, such as ritual activities, self entertainment, youth villages of marriage, family influence inevitably happen different degree of variation. In the government's care and the help,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inheritance of the main body into middle age by the young, the elderly and the special art display team, and to the needs of the cultural industry, in the instrument selection, music layout and action in the commercial and become more market-oriented. In the market economy in order to keep the national commercial tide,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in traditional worship still guarantee the continuity and seriousness, in performances emphasized the popularization and living style, make in the modern and traditional tries to find a balance point between and, thereby, to the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heritage and development provides an important way.

Key words: national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inheritance; transition; A xi dancing under the moon

1 前 言

当前,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以及创建体育强国步伐的跟进,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再次成为当前关注的热点。综观我国30余年的改革开放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在取得了巨大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一定的困惑。体现在:一方面许多濒临失传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地方政府的重视下以及有识之士的呼吁下得到深度挖掘而获得重生;另一方面又有诸多具有鲜明民族、农牧特征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显得难以跟上时展的步伐;可以看出,在当前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获得一定的发展生机后,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定的发展迷茫。因此,“传承”已经成为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重要课题。所谓“传承”,意味着民族传统体育、知识和经验甚至包括历史记忆的跨世代的延展,它既指体育文化在时间上传衍的连续性,亦即历史的纵向延续性,也可用来指体育文化的传递方式。在全国林林总总的民族传统体育中,彝族古老的“阿细跳月”,因其独特的民族体育传承方式,重新焕发出的生命力和活力,在当前社会条件下,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借鉴意义。

2 研究方法

通过文献资料、田野调查、专家访谈等科研方法,走访了弥勒县西三镇可邑村、凤凰村等地方,以“阿细跳月”为案例,进行了文献梳理和现场考察,并将材料进行归纳、分析与总结。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阿细跳月”是云南彝族重要的民族风俗与体育文化活动,流行于云南弥勒、路南、泸西等地。“阿细跳月”生成于早期人类生产、劳动和生活,之所以经久不衰,就是由于阿细人世世代代的传承。

3.1 传统的传承方式

3.1.1 宗教祭神的神圣传承

“阿细跳月”早期是与祭祀联系在一起的,应该说,它最初是寄寓着阿细人的宗教情感的,这一点从可邑村的钻木取火仪式和凤凰村参与祭火到随祭火仪式的消失而分离出来的过程可以印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从娱神到娱人的过程,最后从宗教祭祀中分离出来,发展成娱乐性较强的活动。“归根到底,舞蹈总要追溯到宗教仪式的实际原因上,只是到了后来舞蹈才流入一个完全审美享乐主义的范围内,在那里,它失去了严肃的意义”(鲁道夫•桑纳)。

3.1.2 自我娱乐的自发传承

祭神是人类早期对自然极度依赖的表现,随着人类逐渐摆脱自然的束缚,娱神功能也在不断地退化,相对而言,娱人功能逐渐显现出来,占据了人们的日常生活。“阿细跳月”脱离了祭祀场合,原本在祭祀过程中既娱神又娱人的娱乐功能转化为专娱人的单一娱乐功能。在传统彝族阿细人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阿细跳月”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群众性的体育文化项目,男女老少都参与,参与面广,互动性强。阿细人从小就在耳濡目染中自然学成,“我们阿细人天生就会跳月”的说话并不夸张。

3.1.3 男女婚恋的本能传承

在传统社会里,“阿细跳月”主要是男女青年交际的工具。“阿细跳月”节奏明快,舞姿粗犷奔放,有老人舞和青年舞。老人舞弹的是小三弦,舞步轻慢稳重。青年舞则热情激越,是男女青年沟通感情,选择对象的自娱活动。每当节日或农闲,邻近村寨未婚的成年男女青年先约定聚会的时间地点,届时,如一方失约,另一方则于路中用石头压上树枝,表示“压魂”(魂是彝族对生命的诠释),被压一方须说明原委,道歉并得到谅解,可再订日期。这种约会,甲村来男,乙村只能来女。相会前,女方在林中梳妆打扮,故意磨时间,男方明知女方在梳妆,也故意把短笛吹得短促,把大三弦弹得急迫,一方急,一方缓,别有一番情趣。就在笛悠弦扬时,女方拍着清脆的掌声跳出树林,在草坪上列队与男方欢歌起舞,曲调合着舞步,弦声扣着心声,间或爆发“哦!哦!”的吼声。在载歌载舞中,寻找称心如意的伴侣,然后变换队形,一男一女对舞。由于“阿细跳月”舞蹈强度大,尤其是男青年肩挎四五公斤重的大三弦,弹、唱、跳、旋,常常跳得满头大汗,但颇具感召力的“阿细跳月”,一代又一代,一年又一年,吸引着青年男女尽兴尽情通宵达旦地进行。在男女交往的过程中,“阿细跳月”被潜移默化地传递、传承着。而现在,由于社会环境、生活方式的影响,阿细青年婚恋方式发生改变,传统的靠跳月为中介的婚恋方式逐渐被遗弃,致使“阿细跳月”的主要传承功能也在逐渐消失。

3.1.4 村落家庭的熏陶传承

传承涉及到“传”和“承”两个连续的动作,其主导都是人。无论是传还是承,都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传承人是传承的主体,承载和传递了整个民族的文化。传承人又分为群体传承(村落、家庭等)和个体传承(长辈等)。群体传承人就是整个民族内部所有民众。家庭是“阿细跳月”传承的首要途径,通过长辈的言传身教,使他们从祖辈、父母那里得知“阿细跳月”的传说、历史、发展变化,学习相关乐器的弹奏、制作,从而使阿细跳月这一古老文化在家庭中得到直接的传承。凤凰村里 50 多岁的老人都表示,在他们年轻时,也就是上世纪 60、70 年代,父母一定会在孩子,特别是男孩子长到 10 岁以后,就开始着为孩子制作三弦、笛子等乐器,他们自己也会学习做三弦。

3.2 传承方式的变迁

可以说,任何形式的体育文化成果都是时代的产物,都根植于具体的时空条件,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特有的底色和痕迹,随着时代的变迁,背景和重点的转换,都会使其适用性、针对性和意义价值大打折扣。而通过传承创新,将传统体育文化的核心要义加以重新阐释,赋予新的时代含义,使它们发生质的飞跃而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达到一种新境界,以便更能深刻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更能强烈反映实践和时代的要求。通过修正、完善和改造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思想、观念、理论和价值体系,实现内容和形式的自我超越,使之能与时偕行,与世界潮流同步,唯有如此,才能保持传统体育文化形态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

3.2.1 传承主体的变迁

任何一种民间文化,在流传的过程中,只有符合时展,顺应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才能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为国家与社会所认可。换言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不仅受民族文化和民众生活的影响和制约,还受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掌控。在现代社会,政府在民族文化的传承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其扶持与推动作用,往往在短时间内能够使民族文化的发展蒸蒸日上。阿细跳月自然也不例外。

3.2.1.1 政府对“阿细跳月”传承的推进

在文化政策和文化旅游热的带动下,弥勒县政府和文化部门大力宣传“阿细跳月”,特别重视“阿细跳月”的继承和发展。在“阿细跳月”的传播、民族艺人培养和组织、音乐舞蹈的改进和创新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弥勒县文化馆、图书馆以及西一、西二、西三镇相关文化部门收列了有关“阿细跳月”的音乐材料、舞蹈材料,对舞蹈及艺人状况进行了一些整理和研究,编写了相关书籍,还制作刻录了 CD、DVD、VCD 等影视材料。弥勒电视台利用电视媒体的优势,每天定时插播介绍“阿细跳月”的影视片段,让人们从电视中就能领略“阿细跳月”的风采。

3.2.1.2 传承人的变迁

“阿细跳月”是产生并流传于阿细民众中的群体艺术,创作者是群体民众,传承者也是全体民众。它历经数百年不变,完全得力于阿细民众对它的热爱和珍视。一直以来,阿细青年是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手持“接力棒”的大多数。然而,今天的阿细青年却不再是传承的主要群体,扮演传承角色的多是中年人、老年人以及专门的文艺表演队。

“在稍稍发达的社会,文化分层突出,社会文化的整体性时间里在个体文化的特色之上,并由无数个不完整的个体组成。个体的变迁将会导致亚文化的产生或变迁。”

“现在的青年人多向往外边的世界,不屑于整天在家打打跳跳。”可邑村一位老人和年轻人谈起时说。个人本是构成村落的基本元素,也是构建文化的基本要素,个人的行为选择和行为方向将会牵动着村落文化的发展。青年们行为的变化,导致“阿细跳月”传承的变更。由于传承个体的发展变迁,导致“阿细跳月”传承群体的不断流失。在政府及基层村组织的干预下,采取各种方案促进“阿细跳月”的传承,其中的一个方法就是加强对中年传承人的塑造。传承人的培养是当今保留正在消失和即将消失的民族文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可喜的是,阿西人已经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也积极响应,避免后继无人的困境。

由于少有自发进行的“阿细跳月”娱乐活动,年轻人失去了耳濡目染的条件,传承变为以文艺队、文化室的特别教授方式进行。即由特定的某一个或是几个传承人对部分年轻人进行传授,以前的集体传承已然不复存在。对于青年来说,学习舞蹈的方式不再是在社交活动中的自学实践,而是通过文化室的专门教授和训练。现在的学习,接受的是文艺队对传统“阿细跳月”编排后的动作,目的是适应舞台表演。

3.2.2 传承心态的变迁

阿细跳月是阿西人的文化瑰宝,在阿细的传统社会里,阿细人出于本能的热爱,将“阿细跳月”看成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上个世纪80、90 年代,社会发生了转型,阿细地区与外界经济文化交流增加,当地一部分汉族以有色眼光来看待“阿细跳月”,致使一部分阿细青年对自己的民族舞蹈失去信心,认为是落后的、粗野的,并有意识地放弃了“阿细跳月”,从而致使阿细跳月的“文化认同”受到挑战。“文化认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有意义的东西”(亨廷顿)。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而且是最深层的基础。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作为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的文化认同、价值认同不仅没有失去意义,而且成为综合国力竞争中最重要的“软实力”。本世纪以来,国家文化政策有了偏向,重视文化艺术的建设,加之民俗旅游热潮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将眼光投向了民族原生态文化艺术,“阿细跳月”在此之中受到广泛关注,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自此,“阿细跳月”这一传统的歌舞又重新引起了阿细青年人学习的兴趣。只不过,这种兴趣不再完全是为了生活本质的需要,更多趋向于生活需求的功利。

现在的“阿细跳月”,除了每年祭祀时的仪式外,更多时候是作为一种舞台表演而出现的,参与“阿细跳月”可以有一定的经济收益。如可邑村与文化旅游联系的非常紧密,每周都会为大量的游客进行文化表演,包括进寨时的敬酒和歌舞表演,祭祀地方的钻木取火和阿西表演,会餐时的敬酒等歌舞等,无不体现出鲜明的彝族风格和文化特色,游客不知不觉陶醉其中,甚至流连忘返。再如凤凰村文艺队经常出外表演,每年都会到民族村表演,县上、镇上的任何活动的开幕以及接待外宾事项,凤凰村的“阿细跳月”队都会参加。平时各村有什么喜事,比如建新房、孩子满月、结婚等,也会有人请文艺队去表演。

正是由于存在一定诱惑,外出打工以及赋闲在家的阿细青年又愿意加入到跳月队。最为主要的是,当演出所得到的费用远远超出在家务农及外出打工的收入时,阿细年轻人的热情自然就高涨起来。在这样心态的驱动下,青年人愿意学、而且希望学好“阿细跳月”。凤凰村文艺队长毕仕福也说:“现在村里人不会经常跳了,我们那个时候,从小跟在父母身边,经常在村里跳月,看着看着就会了,不用别人教。现在不行了,由于跳月不经常搞,所以那些小孩都没多少机会学,平时在家父母也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教小孩,所以现在的很多阿细年轻人会是会跳,但跳得不是很好,如今村里有专门的文艺队,小伙子们可以跟着学,但有的小伙子还不愿意学呢。”

3.2.3 阿细跳月自身音乐、舞蹈的变迁

在现代社会发展变迁和舞台表演需要的刺激下,为了迎合大部分人的审美需求,“阿细跳月”自身也发生了改变。从舞蹈动作的整体来看,“阿细跳月”分为音乐和舞蹈两个部分。在乐器方面,从最初的小三弦到现在的大三弦,增加了声音的震撼度和影响力,各村寨可自由发挥,只要旋律相似,节奏是 5 拍子,歌词可自由撰写。这样使得“阿细跳月”更具艺术特色和审美倾向,各村寨可根据村民的审美情趣编写歌词。有的地方为了配合现代舞台演出,尤其是大型舞台演出,还以现代电声乐进行配乐,从而取代了表演者的乐器吹奏,另外就是在歌词调子的组合加工上,更加适应舞台表演。在舞蹈表现方面,各村寨文艺队也可以融合、分解百年流传下来的各“阿细跳月”舞蹈动作,使一支舞蹈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组合形式,从而在不同的村落社会中呈现出不同的表演样式。为适应舞台表演,在继承传统集体圆圈舞的基础上,改编成为艺术加工的舞台表演形式;将传统舞蹈的动作加快,手部拍掌、弹跳、转身的方式转变,舞蹈动作更加轻快温柔;再者就是以人数取胜,制造欢乐、气势磅礴的气氛,尤其是在现场的表演过程中,邀请更多的观众和游客加入,进行现场同乐以及即兴演出,使现场的欢乐氛围达到高潮。

如在凤凰村“阿细跳月”的舞台展演中,女演员们已经将拍手、踢脚、转身等这样的动作表现得轻柔、明快,显示出与传统集体性共舞的差别。这样的改编主要为了迎合现代舞台审美的标准和审美视角,与传统靠力量营造欢乐气氛的表现方式迥然不同。

3.3 传承方式变迁的现代审视

在当代全球化、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下,中国已经步入市场经济中,最明显的特征是民众的消费水平和文化需求在日益提高。当现代社会需要将“阿细跳月”传出村外,而大众传媒又把各种时尚元素带到村里时,村民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尤其是大批游客的到来,村民的娱乐方式和内容发生改变,并且形成了新的娱乐习惯,顺应了依靠视听娱乐的当今文化消费的趋势。而为了市场化的需求,取悦于观众和游客,阿细跳月在音乐的配器与选择上、舞蹈动作的编排上都尽可能向舞台化转移,舞美的设计等方面尽可能满足观众。可以说,走向消费市场,成为文化消费品,充当建构地方文化和经济的文化产品,已经使阿细跳月这一文化品牌成为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受到当地政府和民众的大力扶持和追捧。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阿细跳月是否可以传承民族文化?

3.3.1 在功利与本能之间如何保持阿细跳月的民族性

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阿细跳月的传承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功利性。于是,就产生一个问题,当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而进行文化传承时,这种文化的延续会不会因为市场的不景气而产生中断?慢慢舞台化的“阿细跳月”在展演过程中,其文化传承的功能会不会弱化?一旦功利丧失,阿西人是否还有继续传承阿细跳月的热情与动力?也许是认识到这一问题,基层的村组织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如在彝族春节的民俗活动中,村民小组及文化队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把外出打工、工作而过年回家的人聚拢在一起,为促进村民之间的相互交流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当村民都聚在广场上时,集体意识和共同的民族价值观念必然适情而生。虽然村民站在一起不是“跳月”,但是大家眼里看到的,耳朵听到的仍然是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舞台化的表演和文化互动体验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彝族民众和村落进行有效整合,凝聚民族情感,激发对阿细跳月的热爱。

3.3.2 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如何保持阿细跳月的民族性

不可否认的是,阿细跳月之所以历经千年而不中断,在于它的民族性和文化性,在于对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性,彝族文化始终是阿细跳月的“根”与“源”。为了做到与社会、时展的同步性,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有必要进行大胆的革新,从音乐配器到动作编排,大量引进外来的文化因素,在使其符合表演性的同时,更要注意“矫枉过正”,不能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和观众的需要,一味的进行“创新”,传统的内容却是越来越少。如果离开原生态的民间体育文化越远,阿细跳月就有可能迷失方向,在继续发展的道路上难以找到合适的土壤供其养分,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失去群众基础。可喜的是,在彝族庄严的祭祀活动中,阿细跳月传统的舞蹈形式又被原汁原味地保留下来,在小三弦清亮、优美的配乐下,动作虽然简单朴实无华,但整个祭祀活动显得庄严而肃穆,似乎在那一刻,所有阿西人的心又被重新贴在一起,所有的华丽浮躁的外表都逐渐的退去,原生态的阿细跳月将今天的阿西人与祖先又紧紧的连在一起,成为一种无法割舍的民族情感和纽带。

4 结 语

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总是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变化之中,它自身的传承和延续并非对传统的简单“复制”,而是处于持续的发展变迁之中。古老的阿细跳月,由于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冲击,传统的祭祀传承模式、娱乐传承模式、婚恋传承模式、家庭村落传承模式都不可避免的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异,尤其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下,在深度开发民族文化旅游的热潮中,阿细跳月的传承在很大程度上都发生了改变。而为了达到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要求,政府加大了对阿细跳月传承工作的推进,使得传承的主体由青年人变成了中年人、老年人以及专门的文艺表演队,而为了舞台表演的需要以及迎合观众和游客的口味,阿细跳月在乐器选择、音乐编排和动作改编等方面,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使阿细跳月成为目前民族文化旅游热潮中的一颗奇葩。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现代社会的影响下,过多的现代因素、尤其是市场商业因素被植入进来,在商业利益和功利面前,在传统礼仪与现代创新之间,如何保持传统体育文化的民族性,如何在传承过程中保证本民族文化的延续性,也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变迁问题摆在人们的面前。而保证民族传统礼仪的延续性和严肃性、增加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群众化与生活化,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之间,阿细跳月的文化传承无疑在寻找一条平衡点,以此架起传统与现代之间的一所桥梁,使古老的彝族文化能够得以跨过商业大潮的冲击,在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中重新获得新生,从而也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一条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常汗林.“阿细跳月”的传说[J].今日民族,2002,(2).

[2] 姚艳.文化传承的困境――阿细跳月的个案研究[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6,(1).

[3] 克利福德•格尔兹(美).文化的解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民族传统文化论文范文3

摘 要:本文介绍了藏族传统民居文化的价值,通过对其面临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藏族民居文化保护与更新的途径,以弘扬民族文化,实现藏族民居文化的可继承性发展。

关键词:藏族传统民居文化保护更新

0 引 言

藏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中有着悠久历史文化并且勇敢、豪迈、粗扩而又热情的民族。藏族的传统民居作为其智慧的结晶、经济发展的体现、掌握科学技术的标志伴随着这一古老民族的发展而演变。随着民族文化、地域建筑在世界范围内广受关注的同时,我国的藏式建筑也备受瞩目。在全球性环境与发展问题日益尖锐的今天,从藏族民居的特征入手,进一步研究探讨藏族民居保护与更新, 对于继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精神,促进地区经济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藏族传统民居的价值

藏族民居由于其所承载的独特的民族特色、、风俗习惯和文化特点,因此具有重要艺术价值、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和开发价值。

1.1 藏族民居的艺术价值

民居艺术是建筑艺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韵味的藏族民居更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与研究。藏族民居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环境艺术、人文艺术和装饰艺术方面。环境艺术体现在将建筑与自然美的完美融合,追求建筑与自然界之间的和谐之美;人文艺术体现在对建筑的整理、加工,使建筑本身体现出完整的和协调的视觉之美;装饰艺术体现在民居各种装饰物以及色彩的运用,使建筑主体与客观环境之间产生协调、统一的形式之美。

1.2 藏族民居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

藏族民居有着悠久的建筑文化历史。考古资料提供的确凿证据表明,远在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藏族的民居建筑便有了相当的发展和较高的水平。

藏族民居反映出的是藏族地区最具代表性和本质性的东西,这些真实可靠的实物依据,对我们研究某一历史时期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风俗民情、生活状况和审美观念等,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我国藏族历史文化研究的宝贵资源。

1.3 藏族民居的开发价值

藏族民居保护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直接保护和利用现存的民居建筑,另一方面就是继承藏族民居建筑的“精髓”。藏族民居的保护、利用和更新与现代化城市经济发展并无矛盾之处。只要保护、继承和利用得当,就能增加当地的综合文化魅力,使之成为地方旅游开发的重要资源,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发展。

2 藏族传统民居面临的问题

在现代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在一部分优秀的传统文化还未得到完全认知时,它已经面临着侵蚀与流失。与很多传统的民居一样,藏族民居建筑在还未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与开发的时候,已经开始慢慢流失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居保护观念较弱。现代文明的不断推进,使得人们精神意识逐渐发生转变,对传统文化继承的观念模糊而乏力,人们喜爱并热衷于新鲜事物,传统文化或多或少被忽略甚至被抛弃。

(2)21世纪建筑材料的迅猛发展,使得传统建筑材料受到多方面的挑战,各种各样的结构框架材料,都影响到了传统民居。现代建筑思想及手段在城市是势不可挡,改变了多年遗留下来的传统建筑风格,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在于现代建筑文化碰撞的同时,逐渐发生了演变。

(3)传统建筑技术及工匠、艺人的流失与断代。传统建材资源的短缺使得以土木和石木结构为主的民族传统民居逐渐失去生命之源。

(4)自然的侵蚀与人为的破坏,使传统民居建筑受到的侵害加剧,许多珍贵的传统民居建筑毁损严重。

3 藏族传统民居文化保护与更新的主要途径

藏族传统民居保护的根本目的是对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在保护的过程中要坚持民居的保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找寻民居的潜在文化内涵、经济价值和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之间的契合点,最主要的是要唤起民众的保护意识,这样对藏区城市化进程中的民居保护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藏族传统民居文化保护与更新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确定民居保护对象及范围

尽快开展对藏区传统民居建筑的调查、研究、清理工作,完成对藏族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系统研考与鉴定,确定被保护的对象及范围。对具有突出价值的建筑物、建筑群及周边环境,要及早编制保护及利用规划。

3.2 在城乡规划中积极突出民居保护观念

在城市与乡镇规划中应突出对历史文化进行保护、继承和发展的规划思想,将藏族传统民居保护的观念体现在城市规划的各个层面,着重突出“传统民居是城市发展的财富、资本和动力”的理念,并将其渗透到城市设计之中。通过政府的引导,避免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其它工程产生矛盾,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整合资源、提升质量,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切实做好藏族传统民居的保护和更新,更好地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

3.3合理开展旅游开发并有效保护传统民居

充分认识传统民居的功能和作用,开发利用,是保护民居的有效途径之一。保护可以更好地促进发展,开发可以进行更好的保护。旅游开发不存在物耗,与其他类型的资源开发不同,因此藏族传统民居不会因为旅游开发而减少或损耗,相反在开发的同时会因为有了经济支持而得到更好地保护,真正实现对藏族民居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例如可以将藏族传统民居列入历史文化保护区,因地制宜,打造成旅游胜地,为人们展示当地城市的历史和建筑历史,也可以将民居改造成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度假村、度假旅馆,让游客在民居感受其文化特色。

3.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

制定和完善藏族传统民居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对藏族传统民居的管理,注重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动员人民大众积极参与保护,将藏族传统民居保护纳入城乡规划中,严禁收购,拆除和改造。

4 结 语

在世界文化趋同的今天,地域差异在逐渐消失,保护文化的多元性已引起各领域的关注。藏族传统民居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艺术价值、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和开发价值。因此,研究藏族民居的保护与更新,对于实现传统民居文化的可继承性发展,传承和弘扬藏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陆元鼎.中国传统民居与文化[M]. 第二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2]蔡余萍、黄晓燕.川西新农村建设中传统民居文化的继承与发展[J].四川建筑,2009,29(3):14-15.

[3]王金平、张 强.中国传统民居文化的保护与更新思潮浅析[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5,36:108-110.

民族传统文化论文范文4

都市化是全球性的发展趋势和关注热点,由此引发的乡村都市化和民族地区城镇化等问题已成为世界都市化发展的焦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是民族地区和民族人口都市化的必然趋势和重要标志,正确理解和引导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迁,关系到我国都市化建设的全局,也关系到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独特性的传承和发展。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考http://察的都市化背景

都市化的概念。一直是西方学界研究的热点和争论的焦点。不同领域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个跨学科的研究范畴给予了不同的定义和理解。我国学者将其定义主要概括分为三种:一是结果论或数量论,即把都市化定义为都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的提高;二是过程论,即把都市化定义为都市和都市人口增加的过程;三是狭义和广义区分论,狭义的都市化是指都市数量的增加和都市在国家生活中作用的提高,广义的都市化是一个宽泛的范畴,它既包括城市功能的调整、人口分布与空间结构新形式的形成,又包括城市生活方式的普及。笔者认为我国幅员辽阔,既不可能让所有的农村人口全部聚集城市以实现都市化,也不应该让各地区走统一规划的道路,因此要求所有地区都按一个模式进行都市化。既不符合国情。也不符合我国多民族多元文化的现实。

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在都市化进程中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少数民族地区因其固有的民族传统文化特性在都市化进程显得更复杂。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与广大的汉族地区相比。一般分布在地理环境偏远的山区,交通不便、信息不通是长期以来制约其发展的两大障碍。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里,部分边远民族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等社会形态中。当都市化的浪潮席卷全球时,我国的民族地区、民族人口的都市化就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现象:他们的都市化进程与摆脱生存困境。实现社会形态的跨越式发展过程合而为一。虽然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社会形态发生变革的时间太短、速度太快,人们往往很难在各个发展阶段中划出一个截然的分界线。很多少数民族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实现了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实现了传统民族文化的全面的、大规模的变迁。因此。在探讨我国民族地区的都市化进程时。我们应该结合我国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采取更加科学和切合实际的考察指标。

周大鸣、郭正林在《中国乡村都市化》中把乡村都市化归结为五个方面:一是人口结构的变化。从事非农业的人增多;二是经济结构的多元化,第二、第三产业比重逐渐增加,农业经营方式从传统农业向外向型、商品化、现代化农业的转变;三是生活方式的都市化,人们的衣食住行和休闲生活向都市生活的转变;四是大众传播的普及化。随着乡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传播日益渗透到乡村社会。成为乡村社会变迁的动力之一;五是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从保守、落后、守成转为开放、先进和进取,人的文化水平提高,人的总体素质提高。这五个方面可以作为我们考察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参照。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民俗活动、民族信仰的变迁。

二、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生产活动的变迁

历史上,很多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根据不同的生存环境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产方式,例如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等以畜牧业为主,属于典型的游牧生产方式:赫哲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等以渔猎为主,属于典型的游猎生产方式。直到新中国成立的初期,调查结果显示当时的少数民族主要生产方式是畜牧、渔猎、采集等,极少数民族拥有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扶持下,各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逐渐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较为先进的农田水利事业逐步兴起,兴建了包括冶金、矿产、能源、电力、轻纺、食品、机械、仪表、化工、建材等在内的工业。伴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和民族旅游事业的发展。第三产业也蓬勃发展起来。据1962年12月31日《关于第五次民族贸易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中记载,“近几年来。在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指引下。少数民族地区各项t作获得了很大的成就。除个别地区外。广大农区和牧区胜利地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并进而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许多地方开始建立起现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不少地区农牧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文教卫生工作有了新的成就。”当时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水平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主要是由于国家对民族地区的生产贸易给予了各种优惠鼓励政策,例如1981年8月15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给予低息贷款的通知》;1982年5月8日颁布的《商业部、国家物价总局、国家民委关于提高边销某原料收购价格的通知》等。这些通知的颁布,为提高当地农民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的积极性,为推动民族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后,我国各少数传统优势产业得到了不断巩固发展。例如以畜牧业为传统优势产业的内蒙古地区,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巩固了自己已有的畜牧业优势,通过畜牧业防灾基地建设,草原综合开发和牧区示范工程,使大面积草场得到封育、改良,畜牧业生产条件明显提高。1998年6月6日,由原包头钢铁公司为主体新建而成的“包头钢铁集团”和“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启运。标志着该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头家直属特大型企业,通过改制优化重组,走上了一条由“大”到“强”的集团化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迈进的改革之路。湖北五峰地区发展了茶叶生产,西藏建立了大型的水电站、太阳能电站等,不争的事实表明,这一时期我国各少数民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本民族的优势产业和边界贸易,使我国少数民族的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也被纳入了世界贸易市场。

总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方式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发生了全面变迁,在世界都市化潮流的影响下,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正在向着多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生活方式的变迁

与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方式相应。千百年来少数民族形成了各具鲜明特色的传统的生活方式。例如蒙古族以马乳、羊肉为日常饮食,以毛皮制成的长袍等为主要服饰,居住在蒙古包中;藏族的日常饮食是酥油茶和糌粑,日常服饰是氆氇长袍,民居以土库房和帐篷为主;傣族的特色饮食是菠萝饭和以昆虫为原料制成的菜肴,民族特色的服饰是筒裙,吊脚楼是其传统的居所。可见我国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与各民族的独特的生存条件和生产方式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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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傍山而居的民族,就将山居生活方式发挥到极致,食物以山里出产的香菇、果实等为主,房屋材料以竹木为主;逐水草而居的民族,一切皆立足于草原牧业,奶制品和牛羊肉是其主要食物,居住的是方便迁徙的帐篷毡包。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经济百废待兴,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更是困难重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少数民族的贸易和财政进行补贴。例如商业部在1962年7月14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关于恢复和健全民族贸易机构加http://强少数民族贸易工作的指示》,将在少数民族地区供应的商品分为特需商品、照顾商品、一般商品三类,并规定“少数民族地区的商业部门,必须面向各少数民族群众,克服一般化的经营作风,要根据各民族不同的需要,千方百计地组织适合各民族需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进行供应”。国家在对少数民族生活资料进行补给时,充分地考虑到了少数民族饮食文化的独特性。确保了少数民族特有生活资料的供应。

近几十年。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各少数民族传统的生活方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山居民族或游牧民族逐渐实现定居,民居建筑材料从竹木、毛毡转变为钢筋混凝土;少数民族家庭开始出现了专用的卫生间、洗澡间,厨房出现了现代化的厨房设备;少数民族青年纷纷开始穿着牛仔裤、旅游鞋,使用移动电话等现代化通讯设备。笔者曾长期在畲族地区做调研,江西省贵溪市樟坪乡生活方式的变迁可谓一个典范。20世纪90年代之前,当地畲族居民大多居住在以竹木和茅草为原料的传统民居——“埋权屋”中,政府先后出资修建了两片具有浓郁畲族风格和现代化气息的别墅楼群,为部分深受山洪、泥石流危害的“搬迁移民”和特困家庭改善居住环境。新建后的畲族民居,窗明几净、内部的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和城市居民的生活状况没有很大差别。

四、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的变迁

民族信仰和民俗活动具有稳定性和仪式性,是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体现,是其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所在,是少数民族民族信仰代代相传的重要载体。

我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俗活动和仪式,如形态各异的成年礼、祭祀仪礼。风格迥异的婚丧仪式等等。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仪式大多只在本民族的重大节日和特定场合中表演,外族人一般无从了解或参与。如羌族的“祭山会”、瑶族的“度戒”、畲族的“传师学师”、纳西族摩梭人“穿裙子、穿裤子”(女穿群,男穿裤)、布朗族的“节”(染牙齿)等成年仪式有很多禁忌,一般不允许外族参加。其中羌族的“祭山会”、瑶族的“度戒”、畲族的“传师学师”不但外族人不能参加,连本民族的女子也不能参加,这是因为“妇女不能参加重大、神秘的礼仪活动,这似乎是世界文化的通则,其中妇女不洁、经血不洁、孕妇不浩的信仰是其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俗活动一度被错误地理解为“封建遗毒”而被政府取缔。这使各少数民族的民俗活动和仪式的开展从公开转入隐秘状态,更增加了神秘性和神圣性。总之,神秘性和神圣性是少数民族民俗活动的两大显著特点。

近年来,民俗旅游成为很多民族地区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民俗旅游中展演的民俗仪式、民俗活动的神秘性和神圣性日渐消失,世俗性和商业性日渐增强。以最具展演性的民族歌舞为例。少数民族的山歌种类繁多,各具功能和特色,历史歌是为了传承本民族的历史记忆,教育下一代而演唱的民歌;祭祀歌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的敬仰。祈祷祖先保佑而庄严颂唱的民歌……这些民歌的演唱常常和特定的仪式联系在一起,其主要功能是娱神,具有庄严性和神圣性。尤其是宗教祭祀过程中颂唱的民歌,是与已逝祖先沟通而使用的神秘语言,不仅外族人无缘耳闻,即使本族人一知半解也不敢多问,唯恐亵渎祖先或神灵。但是今天的民族歌舞常常被包装成“原生态表演”,成为发展民俗旅游、吸引国内外游客的一个重要手段。民族歌舞娱神的神圣性已经消失,娱乐游客的商业性成为主要特点。此外,很多具有浓郁宗教色彩的民俗仪式也成为了一种公开展演的活动,成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前奏。为了便于电台、电视台的现场直播或录制,这些宗教仪式不仅公开展演,还做了相应的改变,庄严性和神圣性已消失殆尽。

五、都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变迁

民族意识又称为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指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起来的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心理状态,具有历史性、稳定性和排他性的特征。“民族意识包括民族属性认识、民族交往意识和民族发展意识三方面的内容。其实质是对自身民族生存、交往、发展的地位、待遇和权利的享有和保护。”

历史上,我国汉族为主体的封建统治集团曾经对少数民族有过程度不同歧视和压迫,具体表现为:我国部分传统典籍中曾将位于古代中原周边地区的少数民族称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在对少数民族的族称中加入“虫”、“豸”、“犭”等明显带有侮辱性的偏旁等。很多少数民族为了捍卫本民族的民族自尊心,保持本民族的文化特色,远走山林、戈壁、荒漠。特殊的历史境遇使各少数民族十分重视“族缘”关系,形成了对内团结一致、守望相助。对外封闭自守、戒备意识强烈的民族意识。例如,部分少数民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推行族内婚,禁止与外族通婚,族人一旦触犯,就会受到民族习惯法的严厉惩罚。又如很多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着本民族特有的民族隐语,用来作为确定陌生人是否本族人的依据。比如畲族盘问陌生客人:“顶角还是盖耳?”(蓝姓顶角,雷姓盖耳),“几窟油麻?”(蓝姓三窟油麻,雷姓四窟油麻),都是在盘问陌生客人“姓蓝还是姓雷”。如果客人可以听懂并正确地回答隐语则会被畲族同胞视为一家人,热情款待,否则就会引起畲族的排斥和戒备。

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一律平等被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各族人民获得了政治经济上的平等地位。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物质和文化扶贫措施。对少数民族进行扶持,促其尽快摆脱落后、封闭的面貌。伴随着民族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民族觉悟的增强,各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民族平等意识、民族发展意识、民族文化认同意识都不断增强。旅游文化产业的兴起使各少数民族看到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意识到自身民族文化所蕴含的巨大的经济利益,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得到彰显,开始有意识地保护、整理和宣传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很多少数民族不再对自己的民族身份讳莫如深,愿意在公开场合强调自己的民族身份;如果父母双方一方为少数民族。子女往往自愿选择少数民族的民族身份。

六、结语

都市化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无法回避也无需回避。实践证明,都市化经济具有很强的“普同性”,在经济活动中具有中心地位及强大的辐射作用,能够促使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发生正负两个方面的变化。正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各少数民族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对异族文化的了解加深,增强了不同文化之间的认同和吸收等。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多民族文化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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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同性,尤其是相对弱小的民族在都市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和被动地位,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面貌在日渐消失。

在文化变迁中,起基础和决定作用的往往是物质文化,一般总是“物质文化”先于“非物质文化”发生变迁。物质文化变迁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因此关注少数民族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发展,据此引导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合理变迁,将是一个重要的思路和有效的方法。

第一,保持民俗文化旅游中民族传统文化的本真性。利用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资源发展旅游,又称为民俗旅游,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少数民族独特的民族文化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具有投资小、见效快等特点,一度成为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重要产业。但是当今的民俗旅游,已经遭到了众多诟病。争论的焦点在于民俗旅游所具有的商业性使民族传统文化丧失了本真性。对民族文化商品化持反对观点的国外学者有美国旅游人类学家格林伍德、格雷本等人。格林伍德认为:“民族文化商品化后。不仅使当地民族对本土文化失去兴趣与信念,而且还会使文化本身丧失原有的内涵,文化的真实性将弱化”(nelsonh·graburu,1976)。政府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文化旅游时,一定要注意对传统文化的开发和保护并举,避免民俗风情展演的商业化和庸俗化,并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即将濒临消亡的文化事项。

第二,促进民族特色经济的发展。民族特色经济的发展,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是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突出其独特的民族特色,即在继承民族传统手工业的同时。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具有民族特色的经济。

从世界近百年的发展轨迹,我们看到少数民族经济在“重经济发展、轻民族意识”的无所谓的状态中完全丧失了本民族的特色。众多迹象表明,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正是以抛弃传统民族特色工艺和产业为前提的。正如何叔涛先生所指出的:“长期以来,当我们谈及某个少数民族解放后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民族经济的发展时,往往以该民族地区内国家兴建了多少工矿企业从而使该地区的工农业产值、劳动生产率、人均国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支等有哪些巨大的增长来举例说明问题。不能说这种论证没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发资源,兴建矿山、农场、林场、电站对当地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和该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毕竟不是同步的。这同样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注重民族学意义上的民族乡经济的发展呢?一方面,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中传承下来的民族特色经济是我国经济繁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千百年来在特定民族传统文化熏染中形成的某民族的特色经济,尤其是传统手工业,只有在本民族地区才具有发展的独一无二的优势,一旦移植到本民族之外的地区去发展,则会出现变异而特色尽失。例如新疆的土陶、苗族银饰等等都是本民族享有盛誉http://的传统手工业,离开了特定的民族群体特定的地理环境,就会丧失原本具有的民族特色。

民族传统文化论文范文5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现代性;变革

[作者简介]黄骏,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邱仁富,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广西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C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1―0168―0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基石和源泉,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建设离不开传统文化资源,几千年的民族文化积淀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了丰富的精神粮食。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本质上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向现代性变革。

一、农村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变革的内外因素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因素,外因是其产生量变与质变的重要条件。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变革是由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所决定的:就内因而言,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自我价值提升的诉求;就外因而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新时期我国新型农民的精神追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这些因素之间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不可分割。

(一)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现代性变革是其自我发展和价值提升的诉求

在经历了将近3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城乡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今天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面临新的挑战。在这种挑战面前我们有两种抉择:要么在社会文化发展的洪流中消极应付,被动地接受社会的现代化“改造”,甚或退出历史舞台;要么积极主动地在社会文化的大变迁中扮演主角,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我,在新的环境中重新定位,通过不断自我革新实现自我超越,使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不同的选择将关系到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本身的命运及价值向度。

其实,文化本来就应该是个开放的系统,文化本质上需要与外界进行交流和对话,不断地更新自我并随着环境的变化调整自身的价值向度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按照威廉・奥格本(W.F.Ogbum)的理论,非物质文化与物质文化的发展一定要同步,才能尽可能地缩小因为非物质文化滞后于物质文化发展而产生的“文化堕距”(Culture lag),最大限度地消除落后文化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因此,只有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才能使其真正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此过程中,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也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在现代化的社会中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其价值也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换言之,先进文化从来都不是被动地、消极地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挑战,而是紧跟时代步伐,积极主动地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的。也就是从这个角度看,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自我提升是其价值实现的根本,从传统文化向现代性转变是农村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现代性变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新时期我国新型农民的精神追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同志曾经说过:“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事实上,文化本质上就是由经济社会决定,反过来又作用于经济社会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要求文化也要参与市场竞争,因而也必须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人们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同时,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实现都必然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作支撑,不断满足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需要。随着民族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的传统文化显然已经难以满足新时期我国新型农民日益提升的精神需求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多元文化的良性互动与整合的需要,传统文化向现代乡村文化的变革就成了历史的必然趋势。

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现代性变革面临的问题

当前的我国正处于各种矛盾凸现的社会转型期,经济与文化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加上国际局势极不稳定,民族分离主义与恐怖主义在国际上具有强大的势力,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也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使这些地区的农村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变革面临严峻挑战,其主要问题表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由于历史与现实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广大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基础还比较薄弱,人力资源相对紧缺,农村的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东、中部地区,有的农村还是比较贫困,群众生活比较艰难,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发展。如素有“无山不瑶”美誉的瑶族居住地区,广大瑶族群众居住在高山区,乡村交通极为不便。据近几年广西年鉴资料统计,直到2005年,有些农村年人均纯收入还普遍不足1500元。其中,2001年,广西的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266元,高于2000元的民族乡2个,低于1000元的民族乡17个;2002年,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336元,高于2000元的民族乡3个,低于2000元的民族乡11个;2004年,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412元,高于2000元的民族乡4个,低于1000元的民族乡6个①。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制约了这些地方对文化发展的投入,使得许多原有的文化活动、文化组织机构和设施都因后续投入不足而陷于举步维艰、难以维持下去的尴尬局面。据我们的调查,不少地方的农村近几年连一次电影也没放过,农村图书馆也因书籍过于陈旧无人光顾而名存实亡。虽说近几年实行了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民的电视机拥有率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农民喜欢的电视节目却不多,不少村民甚至反映现在的电视节目过于时髦花哨,难以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的鸿沟继续扩大,而农村各少数民族文化本身的差异应

该如何整合也还没有得到人们足够的重视,这些都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变革的制约因素。

(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落后的亚文化因素制约

在当今的多元文化社会,各种民族文化都有其生存的合理性,但也必须与先进的主流文化相适应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然而,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传统文化中,也不同程度上夹杂着一些落后的亚文化因素,如落后的民族习俗、封建迷信、不健康的文化生活诸如等。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的优秀方面与落后方面往往相互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需要我们加以审慎的扬弃。落后的亚文化因素往往拒斥先进文化的影响,阻碍自身的现代性变革。其外在表现形式就是文化独裁主义、文化孤立主义、文化蔑视主义和文化悲观主义等。当前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宗教迷信之所以还十分盛行就是这个道理。具体表现为对牛鬼蛇神的迷信崇拜、对佛主神灵的企盼等。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有些地方的一些农民很在意一些奇怪的声音和动物的行为诸如午夜鸡鸣、半夜怪异鸟类的、狗上屋顶、遇见蛇脱皮或大蛇等,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往往会请当地道公、天师、巫婆等“求神”或“扫鬼”等。此外,活动也十分普遍,方式多种多样。比如麻将、扑克、象棋、围棋、等,其中危害最甚,在1:40的利益驱使下,一些村民深受蒙骗,不断做着“一觉醒来变成百万富翁”的美梦,痴迷于,导致家破人亡、妻儿离散。值得指出的是,以上这些落后的亚文化还具有跨民族性和跨地区性,正和我们的先进文化争夺市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先进文化与落后的亚文化之间的角逐还是一个长期曲折的过程,落后的亚文化因素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疑还是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传统文化现代性变革的绊脚石。

(三)外来不良文化与敌对势力对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的消极影响

近几年,外来不良文化对我国的农村文化建设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据中央电视台2006年8月21日“焦点访谈”节目报道,如今在农村的一些地方,一些农户在办丧事的时候,竟然也引进了以前只有在城市色情行业才能看得见的低俗不堪的脱衣舞,其与色情程度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文化生活。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文化生活还比较贫乏,外来不良文化就更容易占领当地文化市场。之风的普遍盛行其实也是外来不良文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外来不良文化迎合了一些人的低级趣味,却对当地农村纯朴的民风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破坏,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现代性变革的重要障碍。

此外,农村的稳定是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基础,农村文化的现代性变革还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不和谐的社会环境也会给传统文化的现代性变革带来许多的负面作用。目前,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存在着一些不稳定的因素,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时有出现,与“流亡国外的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和国内分裂主义分子遥相呼应,伺机制造事端,企图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他们无视历史和现实,勾结国际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和人权旗帜,捏造种种虚妄不实之词,欺骗不明真相的人们和国际社会,企图使民族问题国际化,以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这些不稳定因素目前虽然还不至于动摇大局,但始终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现代性变革的一种干扰力量,要使这种变革偏离正确的轨道。这对中华民族的多元文化整合无疑也是十分有害的。

三、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现代性变革的对策

构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的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文化的现代性变革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笔者认为,多角度、多层次推进农村文化的现代性,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凸显乡村特质,重塑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传统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作为一种地域性文化或民族性道德的地方性知识传流,即使其绵延生长发生了某种根本异质性的转型和更新,其延伸的过程仍然是不可截然割裂的”。农村文化传统最根本的就是能够彰显农村特质,文化传统的重塑要求以一种新的理念传承传统文化。扬弃农村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向度,最主要的是实现民族宗教文化、民族风俗和语言文字等方面的现代性变革,重塑农村文化传统。

1.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宗教文化的现代性变革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宗教教义是宗教文化的核心,因此,民族宗教文化的现代性变革首先应该关注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宗教教义的现代化,使其体现出时代性特征,贴近民族群众生活、反映群众时代要求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要求相适应。能够反映科技时代、信息时代的文明成果,引导信教群众树立健康的心态、文明的道德风范和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理念。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功能,积极服务于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献爱心、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同时在农村积极开展反迷信活动,使信教群众能够正确区分宗教与及迷信文化,自觉抵制及迷信文化的影响。农村宗教文化的现代性变革是农村反迷信的重要途径。

2.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风俗习惯的现代性变革

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风俗习惯是“反映民族的经济、文化生活方式、历史文化传统和心理感情,是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城市化、城镇化步伐日益加快的广大乡村,农村风俗文化面临被历史遗忘的危险,如何对待具有传统民族特色的农村风俗文化,如何转化、扬弃和创新民风习俗已经成为农村文化现代性的重要话语。例如,在居住文化方面,农村居住文化内涵丰富,是农村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在侗族乡村,就有最能体现其民族特质的鼓楼、风雨桥、凉亭等,其民族文化底蕴十分深厚。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鼓楼是侗寨的标志和灵魂,是侗族历史文化源远流长的综合体,是全寨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场所。”当然,农村居住文化的现代性变革首先要考虑当地群众的文化认同,在保留传统民族文化特色的同时融入现代科技,推动乡村居住文化的健康发展;在乡村民风方面,在现代社会中乡村民风显得极为珍贵,要继续弘扬执礼好客、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热心公益、淳朴自然、勤劳勇敢、积极进取的乡村民风,这些都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着力加强以“八荣八耻”为民风导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民风风貌建设,促进民风民俗的现代性转化,引导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新农村的乡风乡貌等。

(二)把握时代脉搏。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的创新

1.大力发展先进文化

先进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文明进步的结晶,是一种能够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健康、科学、向上的文化。农村文化的创新不是简单地保留传统的乡村文化,或者机械地添加某些外来文化因

素,更不是消极被动地被同化。这种创新应该基于对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的辩证分析,用积极的态度对其进行“瘦身”,摒弃其退步的、颓废的、腐朽的文化要素,实现“文化健身”。任何健康文化都是开放的,都有吸取先进文化的功能和价值诉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农村文化建设要始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农村发展先进文化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育农村文化的新亮点。

2.大力发展特色文化

发展农村特色文化,首先是要抢救和保护农村的优秀文化资源,这些资源在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被边缘化,甚至遭到破坏。为此,要“加强对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建立健全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机制,在法律制度层面上给予保证、在道义上给予支持,坚决制止、惩罚、谴责任何蓄意破坏农村优秀文化资源的行为。

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必然要传承优秀文化,要在广大乡村积极开展“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民族特色艺术之乡”等命名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唤醒、激活民族优秀文化;开展能够突出乡村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推动农村传统优秀文化的继承,并在此基础上使其得到发扬光大。保护是基础,传承是关键,发展是价值向度。唯有发展才能实现农村文化的与时俱进,凸显地方特色。因此,发展农村文化要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把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产业做强做大。

3.大力发展数字文化

农村发展数字文化是时展的需要,也是不同民族多元文化互动的需要和农村优秀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考量农村优秀文化发展程度的重要表征。农村发展数字文化,应着重加强县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乡级文化站、广播站和村文化室等提供数字文化信息的能力;推进网络进乡、进村工程,使农民能够享受网络信息的文化权益,把农村文化与现代技术耦合一起,推动农村文化的发展创新。

(三)厘清文化脉络,强化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多元文化的交流与互动

多样性文化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特点,不同民族文化的和谐共存则是文化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表征,因而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为此,厘清文化发展脉络,深刻认识我国不同民族文化相互之间的关系,强化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多元文化的交流与互动,这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现代性变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毫无疑问,强化多元文化的交流与互动是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现代性变革的重要途径。我国有五十多个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多元文化交流与互动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和发展空间;文化的差异性也有利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与周边民族之间的多元文化互补。在一个具有强大民族凝聚力的社会里,这些各具特色的文化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都有吸收其他文化的愿望,这本身既是多元文化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现代性变革的必然要求,因为只有不断注入新的文化因子,旧的文化才能脱胎换骨,新的文化才能应运而生。然而,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这对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是极为不利的。唯有努力创造条件,强化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多元文化的交流与互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文化才能早日实现自身的现代性变革。

民族传统文化论文范文6

关键词:传统形意拳 贵和尚中 文化基本精神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9―0025―03

传统形意拳是以阴阳为母、六合为法、四梢为根、三节为用、五行合一、象形取意等为其主要理论体系,以三体势、五行拳、十二形拳、进退连环拳、杂式捶、鸡形四把、抖大枪、捋麻辫、撕扒等为其主要技法体系,以锻炼内在精、气、神、意、劲为宗旨的内家拳文化体系。因此,长期而系统的形意拳训练,不仅能提高习者的实战技击能力,而且能够内养精气神,外练筋骨皮,培其本而壮其体、实其内而坚其外,达到增大肺活量、疏通经脉、促进新陈代谢等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功效,更为重要的是在各种学习、训练等类本质的对象化活动中,将其内蕴的思维模式、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等文化模式潜移默化地内化为习者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规范着人们现实的生活方式,并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表现为一种武术文化精神。

从全息论的视角来审视,作为中华民族文化分支的传统形意拳,必然会因其在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内在地整合了儒家、道家、兵家、养生家等的价值因素和文化成分,而内蕴有中华民族文化整体的全息文化基因,即民族文化精神,如刚健有为、贵和尚中、以人为本等。本文的核心就是揭示中国传统形意拳文化“贵和尚中”的基本文化精神,希冀为修习传统形意拳的武术人找到文化精神支柱,同时也为传统武术的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1 “贵和尚中”的文化基本精神

“贵和尚中”这一文化思想是历代前贤对自然、社会、思维现象和规律的哲理性认识,是对多样性的和谐统一和实践的中庸原则的高度概括。在中华民族文化的长期发展中,这一思想历史凝结在民族文化模式之中,成为维护民族和谐、团结和发展的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

从儒家经典《中庸》中“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戢们可知,“中”是根本,“中”为体之中、时之中、量之中、度之中,是处理一切事情必须坚持的“执两持中”的用中原则,即在实践中要遵循中道、变通、适中的中庸原则;而“和”是中和的意思,是多样的和谐统一和多元的整体平衡,是在实践中遵循“执中”原则而实现人与天地万物“和谐”的理想状态。因此,“贵和尚中”就是在实践中崇尚并坚持中庸原则,来实现整体而和谐的统一、平衡的理想状态,可以讲,“和”是理想、目的,“中”是途经、手段。

然而具体到传统形意拳文化体系,“贵和尚中”作为其理论和技法体系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以中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来指导习者的形意拳技艺修炼过程,即在形意拳功法、套路、对抗以及实战的训练和格斗中,通过中道、变通、适中的中庸式训练与实践,来最终实现“拳无拳,意无意,无意之中有真意”的技艺与人生的和谐境界。

2 “贵和”文化精神在形意拳文化体系中的体现

形意拳宗师刘奇兰认为:“形意拳之道无它,不过变化人之气质得其中和而已,从一气而分阴阳,从阴阳而分五行,从五行而还于一气。十二形之理,亦从一气、阴阳、五行变化而生也。”也就是讲,形意拳文化体系的人体观是建立在气一元论的哲学基础之上的,认为气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人是由这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精微之气构成的精、气、神三位一体的生命系统,而形意拳的各种技法训练,如三体势、五行拳、十二形等,都是通过易骨、易筋、易髓三个阶段的修炼,来改善习者的精气神的总体状态,提高身心和谐、人与技击招法的统一程度,增强实战技击能力。

2.1 功力训练使身体达到整体协调的中和状态

形意拳从创编之日起,就以刚猛迅捷的劲力闻名于世,这与其重视功力训练是分不开的。而习者功力的提高是一个系统的训练过程,其根本上是将人体内外上下的各种潜能提高到最高水平,并使其协调一致达到最佳的中和状态、健康状态、内外六合的实战竞技状态。

首先,形意拳通过以三体势为主的桩功,进行调身、调气、调意的静中求动的修炼方式,提高内部各脏腑及其四肢躯干的素质,更重的是提高心意对人之五脏六腑、四肢筋骨、皮肤毛发等的指挥能力,改善身体在心意的指挥下,内外上下各部高度协调,实现心意的攻防指令的能力。正如形意拳宗师李老能在太谷传拳时强调:“心意诚于中,肢体形于外。”这种心意与内部五脏六腑、外部四肢百骸的整体中和状态,在身心表现为健康状态,在拳表现为刚猛迅捷的劲力,体现为较强的实战技击能力。要想达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三节合一、四梢警起、内外六合的原则,进行长期而系统的训练,因为这些规则本身就是整体中和思想的具体要求。

具体来讲,如形意拳的三节理论认为,就全身来讲,上肢为上节,躯干为中节,下肢为下节,而这三节又可分为三节,上节之三节,手为梢节,肘为中节,肩为根节;中节之三节,胸为梢节,心为中节,丹田为根节;下节之三节,足为梢节,膝为中节,胯为根节,全身九节,身背五弓。如果三节不明,就会出现“上节不明,无依无宗,中节不明,浑身是空,下节不明,动辄倾跌。”的现象,因此,形意拳三节合一理论就是全身九节、五弓在心意的指导下达到高度协调的中和状态,发出刚猛迅捷的劲力的具体要求。

又如形意拳四梢理论认为,发为血梢,舌为肉梢,指为筋梢,牙为骨梢,四梢虽为体之梢端,但在攻防实战中爆发劲力时,要警起四梢,即怒发冲冠舌顶颚,牙欲断筋指透骨。显然这种四梢警起是一种全身整体协调的竞技状态的体现,具体来讲就是,在心意的指挥下,通过人的生理和心理的瞬间变化,使体之四梢都谐调一致,服务技击攻防。四梢理论是形意拳的技击劲力的具体要求,但是在平常训练时,应保持似警非警、似松非松的发之于中节的松沉劲,否则,这种大强度、大运动量的发劲训练,会造成过度紧张的积累,有害健康,缩短寿命。

再如形意拳六合理论认为,“内三合有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外三合有手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内外合一,称之为六合。”六合是形意拳的总体原则,不管是在桩功、套路和对抗训练中,还是在技击实战中,都以此为圭臬。其他如三节合一理论、警起四梢的理论,都是为了实现人体身心内外整体协调的六合竞技能力。

其次,在形意拳的功法训练中,还有各种抖大枪、拓板、捋麻辫、揉球、打砂袋、撞树等辅助训练方法,用来提高头、肩、肘、手、臂、腰、胯、膝、足等身体各部的力量、速度、反应、柔韧等素质,提高功力水平。在这些辅助训练过程中,也必须遵循三节合一、四梢警起、内外六合的原则,这样就能更快、更强地提高习者的身体各项素质,从而提高其实战技击能力。

2.2 套路训练使人与技、人与器械达到高度协调如一的状态

形意拳套路的本质是一系列基本拳法或招法的有机组合,通过套路的训练不仅仅可以提高人体的身体素质,更为重要的可以提高人与技法的类本能的合一,人与器械的整体如一的协调。在进行形意拳的套路训练时,运用各种基本拳法和套路的训练,建立各种实战招法意念,通过千锤百炼的重复训练,使每招每势都达到高度协调而精准的类本能的随意运动,没有任何多余浪费的动作。在这种动中求静的形意拳套路训练过程中,同样要遵循形意拳形神合一、三节合一、四梢警起的具体要求,这样才能实现人与技、人与器械的整体六合的竞技状态。

在套路训练中,首先要进行五行拳、十二形拳、进退连环拳、杂式捶、鸡形四把等单练套路的训练,其次进行对练套路的训练,这样可以为下一步的对抗训练打下坚实的技术招法的基础。

2.3 对抗训练使人达到随感而发的“拳无拳,意无意,无意之中有真意”的竞技实战状态

通过功法、套路训练,使人具备一定的功力基础和招法储备,然后就要进行接近于实战的对抗训练。具体的传统形意拳的对抗训练方式有双人对练、单势拆招、定步或活步打桩以及撕扒等,在这些对抗训练中,主要训练运用形意拳招法于实战攻防的能力,在不同的距离间,运用形意拳的各种步法、手法、腿法、肘法、膝法、身法等,将形意拳的各种刚猛迅捷的抖绝劲作用到对方的身体要害。实战技击能力要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就必须在对抗训练中,既要将十二形动物的进攻特技及其神意内化到自身的攻防技击中,更要揣摩体会形意五行拳中内含的似斧、似闪、似箭、似炮、似弹的神意,培养出心身内外合一、三节合一、四梢警起、整体六合的形神意高度统一的竞技实战能力。随着对抗训练的深入,这种因时因地制宜的攻防实战能力,逐渐达到随感而发的拳无拳、意无意、无意之中有真意的最佳竞技状态。

综上所述,遵循形意拳形神合一、三节合一、四稍警起、整体六合等形意拳理论的指导,通过长期而系统的功法、套路、对抗训练,能使心身达到整体协调的中和状态,也能使人与技法、人与器械达到高度协调如一的状态,还能使人达到随感而发的“拳无拳、意无意、无意之中有真意”的竞技实战状态。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整体中和的“贵和”文化基本精神。

3 “尚中”文化精神在形意拳文化体系中的体现

“尚中”是我国古典哲学中的中庸思想,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已历史地有机地凝结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各分支之中。在形意拳文化体系的周身要领中有追求中正安舒、奇正相生的中道原则,在其实战中也有体现中道思想的守中用中的中线原则,在其训练中有循序渐进、无过不及的适中原则,在其实战中有体现时中思想的因时因地制宜的通变原则,这些都是“尚中”文化基本精神在形意拳文化体系中的体现。

首先,本文中的“中道”是指《中庸》中讲的“中立而不依”,即平常所说的“不偏不倚”,具体在形意拳理论中,是指中正安舒、奇正相生的稳定身势。在技击实战中,下盘稳固的身势是发劲取胜的基础,而这稳如泰山的下盘功夫固然要经过长期而系统的三体势等桩功训练,但也离不开正确的周身要领的指导。形意拳周身要领的具体要求为:虚领顶颈、松肩坠肘、舒指塌腕、含胸拔背、松腹塌腰、敛臀扣膝、脚底平稳等,几乎所有的形意拳技法训练都要遵循这一原则,才能锻炼出前进不栽、退步不仰、左转不偏、右转不斜、中立稳固、不高不低的实战身势。另外,形意拳理论要求,实战身势要似正似斜、看斜似正、奇正相生,这样的实战身势,既有利于反侧趋避,有利于进退攻防,还有利于减小攻击面,便于防守。

其次,用中执中的“中道”思想在形意拳的技击理论中,体现为进中攻中守中的中线原则。如拳经云:“头打落意随足走,起而未起占中央,脚踏中门抢他位,就是神仙也难防。”又云“进步发掌,先占中门,两肘不离肋,两手不离心。”又云“上打咽喉下撩阴,左右两肋在心中。”又云“肘护内五行,手护外五行。”从这些拳经可以看出,人体中线是形意拳进攻防守的核心部位,一方面,人体重要穴位、要害主要集中在人体中线,人体的重心也在腰腹部中线,进击人体中线既容易破坏对方的平衡,也会给对方造成严重创伤,而守护住自己的中线是保证不被击倒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当中线相对时,击中对方的距离最短,速度最快,受力较大,伤害较重,易于制服对方,因此,形意拳的实战技法基本上是以进攻和防守人体中线为主,体现了用中执中的中道思想。

第三,形意拳具有系统而完善的理论和技法体系,各种技能的提高是以理论的学习和功法、套路、对抗训练为基础的。在形意拳的修炼中,既要遵循技术由简单到复杂、由少到多的适中原则,在具体训练中,也要遵循运动强度和运动量恰当适中的原则。因此,按照“练精化气、炼气化神、练神还虚”的内家修炼理论,形意拳的训练要进行易骨、易筋、易髓的三步功夫,来循序渐进地改善人的气质和体质,而形意拳的劲力也要进行明劲、暗劲、化劲的由低级到高级的劲力修炼,要掌握火候,循序渐进地修炼,不能越级而炼,否则,效果事倍功半,甚至有害于身心健康,因此,形意拳的各种技能的训练,必须遵循适中的原则,也正是这种适中的训练理论,体现了“尚中”的文化精神。

第四,重视功力的修炼是形意拳实战的基础,但招法多变的能力也是形意拳实战的重中之重。在形意拳的技法体系中,基本拳法只有五行拳,十二形拳的技法是劈钻崩炮横按照象形取意、整体六合等理论原则的组合变化,而其他形意拳套路也都是以五行拳和十二形拳进一步的组合变化,所以,从形意拳的套路体系就可知,形意拳套路训练不是为练套路而练套路,而是训练一种根据实战需要变招发劲打击对方的能力,即形意拳技法的通变能力。当然这种技法通变能力,是以三节合一、四梢警起、五行合一、整体六合等理论为前提条件的。具体在攻防实战中,这种变招发劲打击对方的通变,一方面,就体现在把身体头、手、肘、肩、胯、膝、脚等作为身体武器进击对方的七拳变化理论,只要有利于进击对方,身体各处都能作为进击对方的武器;另一方面,体现在身体九节五弓调整发劲的方面,通过身体三节起、随、催的节节贯穿的变化,将起于脚、主宰于腰、形于手指的整体抖绝劲力作用到对方的要害。总之,不管是形意拳套路训练的目的,还是七拳变化攻防,还是身体三节变化发劲,都体现了时中通变的“尚中”文化思想。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形意拳文化体系中,按照中庸的实践原则――中道原则、适度原则、时中通变原则――进行形意拳的各种训练和实战,可以使人心身达到整体协调的中和状态,也可以使人与技法、人与器械达到高度协调如一的状态,还可以使人达到随感而发的“拳无拳、意无意、无意之中有真意”的竞技实战状态,进而提高习者的功力、技艺、实战技能,达到儒家致中和的和合境界,最终体现出“贵和尚中”的文化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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