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总结范例6篇

车辆安全总结

车辆安全总结范文1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安全管理工作在部党委、部领导直接领导下,克服了各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一是强化认识,安全环保责任落实见成效。坚持管工作必须管安全,把安全环保责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持续完善各岗位安全环保职责,年初组织**名干部员工手写HSE承诺书及岗位安全环保职责;**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编制个人安全行动计划;不断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安全指标和绩效指标挂钩,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保证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基础工作夯实见成效。以夯实安全环保基础为出发点,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1项。组织**人参加了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再培训,**名员工进行了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等形式对员工岗位风险及削减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环保知识进行培训,干部员工HSE素质不断提升。持续推进HSE管理体系建设。

三是未雨绸缪,风险预防见成效。积极组织安全驾驶培训,重点是冰雹、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安全行车;车辆自燃注意事项等,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个,开展各级应急演练**次,同时两次邀请省为民消防中心老师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分三批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实际演练;完成2019年安全隐患项目两项。并先后三次迎接省道路安全监察厅和国家安全巡查组安全检查,全体安全人员放弃周末休息,中秋节、“十一”放假时间,加班加点,组织材料,准备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文化、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共计**项****余份各类文件材料,圆满完成危险货车检查工作。

四是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员工安全意识见成效。今年伊始,部党委就提出,让员工安全意识再提高。在今年一系列的活动中,部党委积极筹备,精心组织,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保安全,党员带头排查安全隐患“六步走”,实现了党政在安全管理上相互融合、一体推进,提升了基层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和素质。根据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部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分析,由客车及外雇客车司机展开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当意外发生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同时结合实际为每台运行客车配备义务安保人员及相应措施,杜绝意外的情况发生。在开展的车辆管理部百日安全文明守法好司机活动中,部党委积极准备,综合协调,共有**名司机参加了报名,评选出文明守法好司机**名,提高了司机文明守法的意识,有效的促进安全行车驾驶水平的提高。

 五是检查督促,安全运行见成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事故风险得到一定化解。厂前、区车辆安全检查,我们要求外雇司机学习厂区交通相关安全知识,从教育入手,确保厂前、区交通秩序。逢重大节日、特殊敏感时期加强路面安全检查,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其次加强GPS监控的检查和抽查,一是对车辆行驶速度进行监控,提高了行车速度的监管力度。二是对运输线路临时变更执行上报制度,使车辆运行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监控,为避免货运车辆发生货物散落风险,要求大队加强了对车辆的实时视频监控,随时抽查车辆的安全状态。全年共开展安全隐患、违章排查42次,发现问题21个,考核11人,罚款****元。GPS超速考核**次,总计考核**元。检查的同时我们同时要求大队加强对车辆本身安全的检查,责任心有所提高。

 六是结合实际,安全月工作见成效。 联合安全环保处开展公司安全月活动,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人员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安全传单400多张,制作安全宣传板6块,悬挂横幅2条,之后又在车辆管理部各大队进行了宣传和板报展,起到了安全宣传的目的。组织客车大队**名司机进行“五不一确保”承诺宣誓,同时在通勤车上滚动播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承包商全面检查,一是对雇佣司机资质,身体条件体检报告,司机档案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客车、特车大队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宣传及安全管理指导。

存在的问题:

2019年,虽然在安全环保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相当不容乐观的问题如:两名员工不小心造成工伤;客车大队司机与社会车辆剐蹭等。

一是全员安全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对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风险识别还不够全面;人的不安全行为尚没有得到有效杜绝,还存在思想麻痹的现象;二是事故资源利用效果有待提高。事故教训吸取不够深入,仅限于一般传达和要求,没有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进行深入反思。三是安全培训工作有待提高。安全环保培训效果与实际需要还有差距。在员工的安全培训方式上,还存在着以笔记代替培训的现象,包括外雇车辆管理。四是驾驶员年龄偏大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年龄大且有心脑血管疾病司机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2020年工作计划:

车辆安全总结范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车辆管理规范有序,车辆驾驶人、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达到不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王副镇长

成员:镇派出所赵所长

历城交警大队仲宫中队王队长

镇交管所李所长

镇安监办主任、公路管理站王站长

镇教育办杨主任

镇综合执法办张主任

镇宣传科刘副科长

镇办事处总支李书记

李家塘办事处总支张书记

窝铺办事处总支陈书记

闫家办事处总支党书记

突泉办事处总支许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办,杨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年12月19日至年1月6日。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时间从12月19日至12月27日。

1、乘车车辆排查

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各单位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各村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由村主任牵头负责组建并对各村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举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源头治理,减少安全隐患。对于学校、幼儿园和各村摸底排查情况要按照“一车一档一照片”建立台账,内容包括车辆照片、车辆信息、所有人、驾驶人信息、违法信息、行驶路线等情况,最后将检查结果一并记入车辆档案,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位驾驶人员”。各学校、幼儿园和各村将车辆调查摸底情况于12月27日前一并报教育办备案。教育办将摸排情况汇总后及时提交交警部门登记、建档。

2、道路路况排查

交通部门要对全镇各条道路路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无缝隙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偏僻山区接送学生车辆沿线道路,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予以解决。

3、制作安全警示标语。各学校、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安全乘车警示标语,切实加强学生安全乘车的意识。

4、落实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联合各相关部门与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时间从12月28日至1月6日。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安监办、教育办、综合执法办、宣传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采取不定时上路拦查和到各校专项督查等方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重点路线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布置警力,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报废车、私自改装车、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法载客的车辆接送学生。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整治内容为:

1、查车辆资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查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扣满12分记录、未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

3、查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严禁车辆使用单位利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4、查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5、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车辆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教育家长监督和拒绝子女乘坐违法车辆,实行学生相互监督机制,引导学生对乘坐超载车和不合格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行动的认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车辆安全总结范文3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规范,运价合理,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

三、治理工作的内容与时间要求

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从*年5月中旬起,用1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特别是让人民群众知道经过1个月的宣传期后,要在全国范围内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实行治理,从而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就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发表文章,并开展讨论。

二是强化路面宣传。各地区要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编辑工作简报,特别是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开展必要的走访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区一些重要的煤、电等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治理政策,并帮助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全面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行为

1.从*年5月中旬起,由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在全国集中开展在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工作,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各级发展改革、交通、公安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别在汽车生产、发牌和使用环节把好关,并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提供便利条件。在《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以前,在用“大吨小标”车辆吨位恢复工作,暂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是由发展改革委商交通部、公安部研究讲“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要求、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并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发出公告。

二是由“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

三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和相关的技术参数,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如机动车档案中收存合格证的,还应当对合格证进行更正。

四是对“大吨小标”恢复标准吨位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对其以前应缴纳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分不再予以追缴。

五是在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对在公路上行驶的未恢复的“大吨小标”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恢复;在年检时发现未恢复的,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

2.由质检总局牵头,对*年4月1日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进行宣传。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各汽车生产厂家要严格按照上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车辆的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现象。

3.从*年5月中旬起,由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地区要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整治,以规范车辆改装秩序和行为。各地区也要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地区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要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擅自改装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从*年6月10日起,利用1年时间,由各级交通、公安部门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1.加强协作与配合。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共同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在集中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具备条件的路段要尽可能在同一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综合治理。不具备共同治理条件的路段,交通、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要依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部署,防止失管失控。要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卸载机具和卸载场地,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和卸载。严禁以目测或凭经验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判定。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

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

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3.坚持卸载,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第1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要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但应在车主道路运输证的附页上进行超限超载违章登记,并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单车每次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将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等情况抄告当地交通部门,按照本方案有关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定予以处理。

实施卸载一般由交通、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此外,各级交通部门还可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

4.突出重点,统一行动。为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其对群众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一是要分阶段推进治理工作。在集中治理工作全面开展的第1个月,要以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各地针对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的车辆暂时不予卸载处罚。从*年7月10日起,对所有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二是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采取经济手段,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从*年5月中旬起,力争在1-2年时间内由交通部和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并讲具体的政策措施,用经济杠杆调节车辆超限超载的利益关系。

一是尽快研究讲完善和调整车辆通行费征收计量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和收费系数,对多轴大型车辆适当给予收费优惠。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这一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区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适当降低多轴大型车辆收费标准,建立和完善车辆通行费标准确定的听证制度,并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进程,以减少营运性车辆的运输成本。

二是尽快修改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对现行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和计量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解决车辆“大吨小标”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吨位收取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实现车辆出厂标定吨位、行驶证核定吨位、车辆缴费计量吨位的统一。

从*年6月10日起,在国家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新政策未出台之前,各地区要暂按车辆行驶证核定的吨位计量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后,按照恢复吨位后的行驶证核定吨位计量征收;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重型车辆,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计量吨位暂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车辆超限标准(即车货总质量)扣除车辆自重后的吨位来征费计量。已实行规费包交的车辆,各级交通部门要按要求退还多征部分费用,以确保交通规费征收标准与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一致性。

三是指导计重收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在一些重点地区或重点路段逐步推广。己经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在集中治理期间应在本实施方案确定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范围内,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五)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从*年5月中旬起用1-2年左右的时间,由交通、发展改革、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对全国道路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讲优化运输结构的措施,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发展与更新,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本地区的道路运输收费,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的货运机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规范无车承运人的经营行为和收费标准,用现代物流理论,提升道路货运的组织化程度和技术,创新货运组织方式,促进道路货运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实现运输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收益在中间环节的流失,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

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同时,出台鼓励道路货运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运输业主守法、诚信、规范地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确保运输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五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登记,以及执法部门抄送来的车辆超限超载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告。同一车辆公告超过2次,或者同一运输企业公告超限超载营运货车超过该企业营运货车总数5%的,要降低该企业的资质等级,取消违法驾驶员的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在全国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是践行“*”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抓好这项治理工作,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框架内,由交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各地的治理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超限超载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各项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进度安排

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从*年5月中旬开始,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治理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年5月中旬至*年6月10日,为宣传和准备阶段。主要是集中进行宣传,同时启动“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和经济调节措施的制定,在此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要完成治理超限超载站点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年6月10日至*年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从6月10日9时起,各地区交通、公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继续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启动经济调节措施,整顿道路运输市场。为确保全国治理工作协调、顺利开展,全国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及时了解和处理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从*年3月1日至*年5月31日,为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召开会议对全国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就全国治理工作情况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务院提交总结报告,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从第三阶段起,路面治理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日常治理,由各地区按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要按照要求,继续抓好经济调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后续工作,确保长效治理的成效。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总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订、修改有关公路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巩固治理成果。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各地区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的根本目的是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能因为治理而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二是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超限超载治理涉及部门多,治理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和落实。三是要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治理,创造良好的运输环境,使运价趋向合理,运输成本降低,让车主和货主能够获得合理的运输经济效益。四是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不能单纯以治代管或者罚款了事,要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在治理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收费。要积极探索采取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堵疏结合,防止一治就死、一放就乱。

车辆安全总结范文4

我所以所长、技安员、驾驶员及职工共同抓车辆安全管理;并制定各自的安全职责,建立了周车辆检查及出车前车辆检查记录;在开展交通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成立了交通《百日安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百日”活动计划,全所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的投入到每一项活动中去;同时,完善我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交通安全职责,制定车辆使用办法及驾驶员劳动纪律。监督驾驶员坚持派车单制度,规范派车人员,坚持每周一次及出车前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并认真教育驾驶员严格执行分局机动车辆管理规定,使驾驶员从思想上提高车辆安全认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交通车辆及安全工作中的漏洞。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百日交通安全活动的开展,全所职工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加强,做到人人讲车辆安全,人人抓车辆安全,人人查行车中的违章行为。确保了人身及交通车辆的安全。

二、加强学习,提高职工交通车辆安全意识。

为了使全所职工和驾驶员,提高交通安全知识水平,加强职工交通思想安全意识,在分局下发活动有关通知后,我所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分局20__年秋安大检查活动通知;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相关内容;对宝鸡局近年来重大交通事故回顾分析;局发关于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有关通知;分局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及供电所车辆管理制度。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及驾驶员业务技术水平有所提高,认真落实国电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宝鸡局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人人关心车辆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落实各自交通车辆安全职责,同时,认真分析本年几期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车辆管理及驾驶员行车中的漏洞,并制定预防措施;夯实了车辆安全基础,防止交通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1、开展“五比”活动。

按照交通百日安全竞赛活动要求,作好交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五比”活动,认真进行车辆交通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改善车辆技术状况,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并与全局各单位进行竞赛。

一比安全行车无事故,看谁安全行车记录长;

二比驾驶员遵章守纪自觉性强,看谁文明驾驶受表彰;

三比车辆技术状况佳,看谁车辆整洁车貌良;

四比节约提效优制服务好,看谁油料消耗少;

五比车辆管理工作严、细、实,看谁资料整洁又齐全;

2、责任到人、认真进行检查

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

一、是查本所车辆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到人;

二、是查本所是否认真对车辆交通进行安全性评估,是否边查边改,是否对查处的隐患及时消除;

三、是查本所车辆是否根据季节天气变化制定安全措施并得到落实;

四、是查驾驶员是否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查出前、收车中是否进行车辆检查;

五、是查驾驶员是否认真坚持开展没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六、是查驾驶员是否有无派车单及私拉乱跑现象;

七、是查驾驶员在行车中是否有超员、超载、超速现象;

八、是查驾驶员是否有酒后驾车、强超、强会、站道现象;无派车单出车、私拉乱跑洗三、现象;

九、是查是否客货混载和病车上路的现象;

十、是查驾驶员有无省公司准驾证驾驶车辆或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等现象;

十一、是查驾驶员是否认真执行分局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和车辆管理十二条规定;

十二、是查驾驶员是否认真执行行车安全的基本措施“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六不开”;

十三、是查乘车人员是否提醒司机注意安全,乘车人员是否遵守乘车的有关规定。

通过对以上内容进行了自查,本所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人;驾驶员安全意识牢固,能够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十二条规定及行车安全的基本措施“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六不开”;同时,落实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车辆和保养车辆;在行车中,能够坚持派车单出车,无私拉乱跑现象;无强超,强会,强占道路行使现象;无客货混载和病车上路的现象。无酒后开车。无超速驾驶现象;无超员,超载,超速现象;出车前,收车中能够按时进行车辆检查;乘车人员能够时刻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并严格遵守乘车的有关规定;通过进行自查,未发现任何异常。在交通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中,共修理保养车辆2次,修理保养费用大约600多元,耗油大约1300多升,执行派车单90份,出车90多台次,安全行车7600多公里。确保了车辆行车的安全。

四、加强驾驶员行车安全教育。

车辆安全总结范文5

2019年,车辆管理工作在大队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驾驶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紧紧围绕管理处全年工作计划,充分发挥车辆管理的服务、协调、保障的职能作用。使车辆保障工作和服务水平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都取得了实效。现就所做的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司机的思想觉悟

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2018年车辆安全工作计划安排会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司机学习各项管理规定及防御性驾驶培训。

二、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大队现有车辆13辆,2700:5辆,4000:1辆,皮卡:6辆,中巴:一辆。截止11月底车辆安全行车320923万公里,长途车行驶88车次,中巴车行驶45车次,驾驶员培训学习17次,路查路检33车次,周安全例会44次。周安全检查55次,GPS监控288车次。

车辆运行都在生产第一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驾驶员出车前的安全教育: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安全附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开英雄车,要求驾驶员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不“带病”出车。

2、严格执行车辆审批制度和节假日“三交一封”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3、在安全教育方面:大队在5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车辆管理质量提升月”活动目的是通过比服务质量、比工作态度、赛岗位知识技能等,切实做好车辆管理和生产保障工作,实现“一个杜绝、两个平衡、三个要求、一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在10月大队组织开展 “冬季交通安全”两项活动,即:防滑链培训与竞赛和驾驶员安全经验分享活动比赛;切实增强驾驶员冬季交通安全驾驶技术和意识,提高车辆管理人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冬季交通安全。

三、存在问题:

1、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2、大队没有专业的人或地方对车辆进行检查。

3、用车部门不能合理合并用车,减少出车的风险。

四、2020年车辆管理计划

1、做好车辆的日常调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2019年车辆管理工作计划。

车辆安全总结范文6

关键词:车辆安全体系;安全评价;模糊推理评价

中图分类号:TP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9)36-10424-03

Research on the Safety Evaluation System of Transportation Vehicle

LI Na

(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 School of Electronic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Beijing 100085, China)

Abstract: Studying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analysis and forecast method, the paper educes their disfigurement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gray features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and the weakness of domestic traffic accident database, the GM(1,1) Model has been set up according to gray forecasting theory, then the death toll and traffic accident volume have been forecasted by this model. The result is credible. The paper shows that the way is feasible, practical and predominant.

Key words: vehicle safety system; safety evaluation method; fuzzy inference evaluation

1 对车辆安全因素的研究分析

车辆是交通出行的载体,是交通事故的直接“参与者”与“肇事者”。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汽车本身性能及安全性的关系是十分明显的。

1.1 车辆机械因素

2005~2007年以车辆机械故障引发的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为车辆制动系统、操纵系统轮胎和灯光。

1.2 车辆防撞系统因素

车辆防撞系统是车辆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文献统计表明车辆防撞系统能预防15.3%的交通事故,特别在高速行驶中,每年能减少上万人的死亡人数,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很大作用。

1.3 车辆技术管理因素

车辆技术管理包括车辆维修市场管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和车辆技术状况保障。本课题组研究人员对北京及周遍10多个市的60多家客货企业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现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好的管理机构对运输事故次数的发生可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

综上所述,确定以下因素为车辆子危险因素。

1)车辆机械故障制动系统、操纵系统、轮胎和灯光。

2)车辆防撞综合性能车辆本身碰撞相容性和车辆防撞系统能力。

3)车辆技术管理的健全性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及人员、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强制维护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

2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

2.1 模糊矩阵评价法

需要将两类指标统一转换为模糊评价向量形式,以便作统一处理。

对于多层评价模型,作综合评价时,先由最低层属性指标开始。属性指标分属于上一层不同的子目标,因此要分别作各子目标的单因素模糊评价矩阵。

综合评价模型,由子目标综合评价矩阵 构造子目标层的单因素模糊评价矩阵 。建立多层评价模型。

2.2 模糊推理系统(Fuzzy Inference System)评价方法

模糊推理系统FIS(Fuzzy Inference System)是基于模糊集理论概念、模糊If-then规则和模糊推理的计算结构,是一个从给定输入运用模糊逻辑映射到输出的过程。这时输出的是一个模糊子集,有必要将这个模糊量转换为精确量,以便最好地发挥模糊推理的决策效果,因此反模糊化(Defuzzification)就是把模糊推理得出的模糊量通过合理的方法提取一个有代表性的值作为清晰值(crisp value)输出[9]。从而得出输入与输出的映射关系。

基于上述模糊推理的思想构造出的道路运输安全评价模糊推理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

模糊综合评判是对具有多种属性的事物,或者说其总体优劣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事物,做出一个能合理地综合这些属性或因素的总体评判。采用模糊综合评判得出的结果只是一种静态反映事物的结果,而模糊推理系统还可以实现实时评价。

第一节确定了车辆子危险因素系统中的车辆机械故障;车辆防撞综合性能和车辆技术管理的健全性,第二节通过对模糊综合评价的介绍,确定应用模糊综合评价的模糊推理系统(Fuzzy Inference System)的思想与方法,对驾驶员因素和车辆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3 运输车辆危险度的综合评价

3.1 运输车辆危险度的定义及隶属函数的确定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对整车安全管理现状和中国整车安全综合评价标准的调研,对车辆的危险度的论域定义在[0 100]范围内,由五个分明的三角形模糊子集表示其隶属函数。

3.2 车辆机械综合评价

车辆机械故障是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制动系统、操纵系统、轮胎和灯光的失效。

车辆制动系统评价指标主要是制动性能、制动抗热衰退性和制动稳定性,其评价值为30分,隶属函数如图3.1。车辆操纵稳定性的评价参量主要是稳态横摆角速度增益,共振峰频率、共振时振幅比、相位滞后角、稳态增益,回正性,最小转弯半径,转向力、转向功,侧向偏移,极限侧向加速度等,本文给定的评分为10分,其隶属函数如图2。轮胎和灯光的评价主要是失效的时间,其隶属函数如图3、4。

图2 车辆制动性能隶属函数 图3 车辆灯光设备隶属函数 图4 车辆轮胎隶属函数

汽车的制动性能和操作稳定性与车辆危险度之间关系由模糊规则推理得出。

3.3 车辆防撞综合性能综合评价

车辆的100%重叠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和尾部碰撞评分分别为17分。其隶属函数相同。

3.4 车辆技术管理与危险度的关系

在北京40余家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管理调研基础上,结合专家咨询。车辆技术管理评价的隶属函数和与车辆危险度的关系曲线如图5。同时车辆强制二级维护和车辆危险度的关系和车辆技术管理因素相同,如图6。

3.5 车辆因数危险度的综合评价

前面讨论了车辆因素中机械故障、车辆碰撞、技术管理等各个要素的隶属函数的确定,以及各要素与驾驶员危险度的关系。在Matlab工具箱中建立了车辆因素对驾驶员危险度的综合评价的系统图,如图7所示。在建立了规则库后,就可用上述的模糊推理系统模型进行运算得出在车辆机械因数、防碰撞因素等综合影响情况下的车辆危险度的输出值,其中10组关系值见表1。

表1 车辆危险度评价值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得出以下一些结论:

1) 从第一至第二行的数据可以看出当车辆的各项指标因数很差时,车辆的安全评价值为低和很低状况。同时第八项看出各项指标高时,车辆安全度很高。因此可以得出车辆的各项评价指标和隶属函数是合理的。

2) 从第三至第四行随着车辆机械性能和防撞能力的提高,车辆的安全性提高比第五和第六项好的多,从而说明车辆的机械性能和防撞能力对车辆安全性影响较大。

3) 从表中后二行可以看出车辆的安全的各项评价指标值适中时,安全性一般,因此要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车辆的技术管理和强制维护也是很重要的。

从表中可看出,车辆的机械性能、防撞能力等输入因素对车辆安全度的评价值与实际工作中车辆安全性的主观感觉相符,说明了应用安全评价FIS模型对车辆评价是可行的。

4 结论

本文首先对运输车辆安全系统的分析,得出了车辆子危险因数,然后选用模糊推理模型(FIS)的评价方法对车辆的危险度进行评价与仿真,评价结果和实际相符,实现了实时的评价效果。结果表明评价指标和方法合理,能够实现了对系统的实时评价。

参考文献:

[1] 叶兴成.道路交通安全的系统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2] 许洪国.汽车事故工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

[3] 戴文战.基于三层BP网络的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及应用[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