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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推进环保工作重点从污染控制转向全面治理,集聚人力、财力、物力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汕头市人民政府于近日颁布实施了《汕头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到2010年,全市投资52.25亿元建设包括污水处理、流域综合整治等37个治污保洁重点工程项目。方案确立了近远期目标,即:到20*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基本得到控制,环境综合指数达到80分以上;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全市酸雨频率降低到35%以内,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8%以上,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医疗危险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达90%,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中心市区的创模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新建市区各项创模指标如期达标。到2010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80%以上县(区)建成生态县(区),全市建成国家生态市。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方案明确了市环保、经贸、林业、建设城管、水利、海事、宣传、发展计划、科技、公安、财政、规划国土、物价等部门的责职和分工,要求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治污保洁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实现环保投入的多元化。方案同时确立了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与发展联席会议、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市各级政府结合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加强对治污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面启动练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治污保洁方案”报道一
练江流域的整治是本次治污保洁工程的重头戏,汕头市治污保洁方案对此做了详细规划,制定五项措施推进整治:一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限制印染、造纸等行业的发展和流域内新建水污染型项目,取缔“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行污染物全面达标工作和重污染企业停产治理。二是狠抓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至20*年底,建成潮阳棉城、和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潮南峡山、两英污水处理厂的一期工程等污水处理设施,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5.1万吨/日;至2010年底,建成以上4座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及谷饶、贵屿、铜盂、沙陇、井都、成田、田心、司马浦、陈店、仙城、胪岗等地11座新建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能力28.77万吨/日。三是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至20*年底,建成潮阳、潮南两个区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处理能力达700吨/日;至20*年底,建成13个镇级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场,全面实现垃圾的安全处置。四是实施河道整治。改造练江截洪工程为可调控分洪水利设施,利用海门湾桥闸外潮水清污;对练江河道进行清淤清障,加大江水流量、流速,定期清理江面水浮莲,恢复练江的自净能力,逐步改变污染面貌。五是深化贵屿镇环境污染整治。加大“三个禁止”力度,严把固体废物进口关,取缔无证经营,实施固体废物集中经营加工,拆解污染集中治理,大力发展无污染或少污染产业。
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立目标、做好规划;明确职责、增加投入;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为工作原则,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XX镇江河卫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江河支流总体分布概况
XX镇位于XX市西北部,总面积168.7平方公里,总人口3万人。境内河溪众多,主要有丰溪河,大江水河等。全镇河溪总集雨面积250k?,河流总长25km,流经辖区内除XX、XX以外的11个村委会。
(二)江河卫生状况
江河中塑料袋、泡沫盒、纸张、化纤等悬浮物常充斥河中,存在乱挖乱采的非法采沙、非法占用河滩地、弃置土渣垃圾导致河堤受损的现象。
(三)造成江河卫生污染的主要原因
1、餐饮服务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这些生活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所致;
2、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废水没有经过消毒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河中,医疗垃圾没有经过处理倒入河中造成污染;
3、农业生产和生活废弃物如农药化肥袋瓶、包装泡沫、薄膜等污染。
三、整治江河卫生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镇党委、政府要将江河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抓好江河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保护和美化生态环境,改善XX镇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镇政府成立了“XX镇治理江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主管环保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并根据人动,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要求沿河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同时,XX镇还切实抓好江河卫生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制定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各种会议、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出专栏、中小学生环保知识课等形式,大力宣传江河整治的意义和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并指导各村制定了环保村规民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推广无公害种植技术,减少农药等对河流的污染。
(二)确立目标,做好规划。
XX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按时间分启动阶段(20*年12月前),主要是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等;实施阶段(20*年1月??20*年12月),主要是建章立制、完成相应的各个江河卫生治理项目的硬件建设;结案阶段(20*年1月??7月)三个阶段,主要是对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结案检查。实施方案的制定确保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切实做好整治规划,实施“清水河”工程。镇环保所每年要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规划,将实施“清水河”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对固体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垃圾倒入河流污染水源。
(三)明确职责,增强投入。
江河卫生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村委会、各部门、各机关单位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才能如期实现整治目标。XX镇明确规定,XX镇治理江河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是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结合实际将《XX镇江河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镇环保所作为主要职能部门,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排污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的环保关,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江河卫生治理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必须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保证。结合山水田林路整治,通过“几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保证江河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范文3
省发改委:
为全面落实《*****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切实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方案(2017-2020)》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7〕378号)。方案确定了主要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明确在*****区、*****市开展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后向全市推广实施。现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一、垃圾分类进展情况
*****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委托西北设计院编制《*****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即着手建设实施。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通过建设城市社区多功能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落实垃圾分类到户、建立垃圾分类物联网、实现垃圾分类工作智能化管理、建设“互联网+资源回收”系统,建成后垃圾分类制度落到实处。
*****市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处理制度。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促使垃圾分类处理制度深入人心。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先行示范,制定了内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编制垃圾分类实施办法,构建*****市垃圾分类、餐厨处理集于一体的智慧环卫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四大模块。分别是前端保洁模块,主要购置含垃圾分类标识的垃圾回收装置;餐厨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监管模块,主要建设生活垃圾中转、收运系统及购置运输车辆;垃圾分类及监管模块,主要针对宣传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处理奖惩措施进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目前,医疗废弃物、建筑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已实现了分类填埋和处理。智慧环卫系统可行性研究正处于编制阶段,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100万元。
*****市政府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印发《*****市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酒管局发〔2018〕4号)和《*****市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细则》,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党政机构和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垃圾分类工作在公共机构顺利推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意识薄弱。由于垃圾分类制度在我市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多市民还不具备垃圾分类的自觉和意识。虽然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对垃圾分类常识进行了广泛普及,部分居民已经有了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对于如何分类、如何投放、分类意义等问题仍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由于缺乏相关的垃圾分类知识以及受长期以来垃圾袋装化生活习惯的影响,再加上垃圾收集设施的缺位或标识的混乱,公众垃圾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还不强。
二是建设完整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建设难度大。长期以来,固定的垃圾处理体系已成型,垃圾分类制度下新的垃圾收运模式还不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积极性不高,仅靠政府投资难以健全垃圾分类运营体系,推进落实难度较大,致使垃圾分类体系链条较短,甚至无法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机衔接。
三、整改措施
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范文4
乙方:******局
根据《关于推进江苏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17〕93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徐事管〔2018〕11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云公节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云龙区行政中心内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有害垃圾收集、定点存放,统一回收处理落实到位,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有害垃圾委托暂存协议书。
1、乙方要按照甲方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用专用运输工具,将甲方有害垃圾转运至云龙区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津浦路子房山垃圾中转站),并做好签字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经办人签字。
2、乙方要按照要求对有害垃圾运送专职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
3、甲方必须将有害垃圾完整存放,保证有害垃圾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止所盛装的有害垃圾泄露污染环境。
4、甲方须保证有害垃圾不出现以下异常情况:
(1)有害垃圾中含有生活垃圾等非有害垃圾;
(2)有害垃圾含有易爆易爆物质;
(3)因加温或物理、化学反应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等物质。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运输本合同之外的垃圾的主张。对有害垃圾运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有害垃圾转交后,应当对暂存地点、设施进行清洁和清毒处理。
6、自觉接受政府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和甲方的监督。
7、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提出的有利于改进和提高收集、运送、贮存等环节工作质量的各项要求,有义务回答甲方的质询。
8、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续期事宜。
9、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生效期内如有新法律新文件颁布,与本协议有冲突的,按新法律新文件执行。
10、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范文5
(1)加强全员医疗废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训,捉高其管理的意识,人人参与管理,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上述废物必须分类,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泻物污染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一次性医疗物品、废弃的被服、被隔离收治的传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废弃的医学标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签、纱布,注射器、输液皮条等感染性医疗垃圾、传染病区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存放。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玻璃试管、安瓿等。管理办法:病区、门诊、检验科、产房、手术室将废弃的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手术、备皮刀放入专用的利器盒中。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管理办法:药剂科、病区、门诊等科室如有上述药物性废物一律用黄色塑料袋存放。 医务人员、行政办公室、医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医疗废物前,仔细检查塑料袋有无破损、渗漏,存放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到塑料袋的3/4后必须进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内的所有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区必须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道路运送医疗废物、垃圾至医院指定的暂存点。
(5)存放垃圾的容器、运送垃圾的车辆每日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 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6)对一次性医疗废物,由专人进行回收,做好交接、数量登记,交科室当班人员签名。
(7)医院医疗废物一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暂存区域禁止吸烟、饮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定期用含氯消毒剂1500/L或0.5%过氧乙酸进行消毒和清洁。
(8)各科室不得私自处理上述任何污染废物,如发现有违规者,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2、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医疗垃圾的处理方案范文6
第二条我市辖区所有医疗、卫生防疫、病员休养、涉外宾馆、医学研究、洗浴、美容美发、禽兽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单位和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垃圾是指医学研究和医疗过程中进行检查、化验、处置、妇产、手术和病理解剖中产生的人体污物和被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纱布、脱脂棉、卫生纸、护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婴、截肢、器官等;各疗养院、涉外宾馆、公共浴池中休养员、外宾、顾客的遗弃物;禽兽疫病防治、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及其遗弃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废弃物等。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
卫生、防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特种垃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特种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唐山市特种垃圾处理行业规划,制定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特种垃圾处置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方案,并参加竣工验收对参与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发放许可证;
三、对特种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违反特种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对特种垃圾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卫生防病的有关规定,毁型后采用高温焚烧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回收利用或采用填埋、渗井、简易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八条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承担。
从事特种垃圾处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服务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特种垃圾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第九条产生特种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内部特种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特种垃圾的数量、种类等情况;
(三)按要求自行设置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与居民区、门诊、病房作实体隔离,定期清洁消毒;
(四)负责收集其产生的特种垃圾,分类盛装,放入专用塑料袋后投入专用收集容器内;
(五)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种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内;
(八)不得任意遗弃特种垃圾。
第十条从事特种垃圾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交运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自有流动资金和注册资金;
(二)车辆、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完好状况;
(三)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
第十一条特种垃圾收运过程中,严禁撒漏。专用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洁消毒。作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运特种垃圾应定时、定点、定人,日产日清。
第十二条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应喷涂明显标志和“特种垃圾专用车(桶)”、“注意安全、严禁混装”字样。
第十三条建设特种垃圾处理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有关资信证明;
(三)处理方式、规模;
(四)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七)环境评价报告;
(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设备安装实验报告。
第十四条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选址应合理,在城市下风向,远离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厂容厂貌整洁;绿化面积不低于厂区总面积的30%;办公区与焚烧区隔离;围墙高度应在2.5米以上,烟囱高度应在20米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扩散。
焚烧处理厂运营后,每月应对排放烟气和残渣进行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于每季度末将检测报告上报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焚烧残渣必须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处理,不得乱倒。
第十五条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应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对特种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申报特种垃圾产生数量、种类等情况的;
(二)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点倾倒特种垃圾,污染环境的;
(四)不定期对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的:
(五)不按规定地点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办理运营证,擅自清运、处理特种垃圾的,或不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的:
(七)收集容器破损或收运过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条特种垃圾处理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或责令拆除,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立特种垃圾处理厂的:
(二)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三)附属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四)未经处理,擅自转移特种垃圾的:
(五)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六)焚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烟气和残渣排放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
(八)擅自采用其它方式处理特种垃圾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其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